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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6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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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華民國106年06月

  • 壹 污 染 危 害

    貳 法 規 簡 介

    參 調 查 與 整 治

    肆 預 防 管 理

  • 污染危害1

  • 3

    何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土壤指陸上生物生長或生活之地殼岩石表面之疏鬆天然介質地下水指流動或停滯於地面以下之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因物質、生物或能量之介入,致變更品質,有影響其正常用途或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

  • 4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危害

    污染物可能會透過食物鏈,慢慢累積於人體內,亦有可能因為接觸或飲用水,直接造成傷害

    地下水流向

    水塔

  • 5

    • 砷

    • 烏腳病

    • 患者會感到末端麻痺、發冷及發紺等症狀,若受壓迫就會產生刺痛感。末期症狀為趾部發黑、潰爛、發炎,造成壞疽再自然脫落。

    •痛痛病

    •病名來自患者由於關節和脊骨極度痛楚而發出的叫喊聲

    •骨骼軟化(骨質疏鬆症)及腎功能衰竭。

    • 水俁症

    • 患者手足麻痺,甚至步行困難、運動障礙、失智、聽力及言語障礙;重者例如痙攣、神經錯亂,最後死亡,至今仍無有效的治療法。

    • 多氯聯苯、戴奧辛

    • 氯痤瘡

    • 好發部位在臉部、耳輪、耳後、頸、肩、手臂、胸部、腹部甚至陽囊。皮疹初起時呈小粉刺狀或囊狀,以後發展為硬囊狀隆腫,有些還可能化膿。損傷開始時出現小囊,類似粉刺和痤瘡的小膿泡。

    對人體及生物的影響

    • 銅

    • 綠牡蠣

    • 銅離子過剩,會引起肝硬化、消化系統傷害、運動障礙和知覺神經受損等傷害。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9%BA%BB%E7%97%BA&action=edit&redlink=1http://zh.wikipedia.org/wiki/%E7%99%BC%E7%B4%BA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BD%B0%E7%88%9B&action=edit&redlink=1http://zh.wikipedia.org/wiki/%E7%99%BC%E7%82%8E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A%A8%E8%B3%AA%E7%96%8F%E9%AC%86%E7%97%87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2%9D%E7%A1%AC%E5%8C%96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6%88%E5%8C%96%E7%B3%BB%E7%B5%B1

  • 6

    著名污染事件

    http://www.google.com.tw/url?sa=i&rct=j&q=&esrc=s&source=images&cd=&cad=rja&uact=8&ved=0CAcQjRxqFQoTCIT28-DAjMkCFRI-iAodYnYOuA&url=http://www2.tvbstv.com/todaynews/2009/11/11/1&psig=AFQjCNG7yLtJFRdWtdnNkEa8-ck-9A-rKw&ust=1447473377262921http://www.google.com.tw/url?sa=i&rct=j&q=&esrc=s&source=images&cd=&cad=rja&uact=8&ved=0CAcQjRxqFQoTCK_Ai6zPjMkCFZUyiAodu7QGFw&url=http://www2.tvbstv.com/entry/438403&psig=AFQjCNEkKqRRfHtVPvuWomgO5Ngk1e2f5g&ust=1447477254570402http://www.google.com.tw/url?sa=i&rct=j&q=&esrc=s&source=images&cd=&cad=rja&uact=8&ved=0CAcQjRxqFQoTCJediZPTjMkCFU3OYwodFrECDg&url=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3D305752&psig=AFQjCNFJ6vilMCb4cQA6B3enV2oOMtjJLw&ust=1447478237051777

  • 法規介紹2

  • 8

    土污法訂定歷程

    ➢ 國內陸續發生多起土壤污染事件

    ➢ 環保署擬具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

    ➢ 85年環保署自立法院撤回原草案進行調整與修正

    ➢ 87年更名為土壤污染整治法(草案)

    ➢ 88年法案定名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 89年2月經立法院同意後總統公布施行

    ➢ 92年1月配合行政程序法施行修正公布

    ➢ 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修正草案)研商會及公聽會

    ➢ 97~98年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大體審查、逐條審查、政黨協商會議)

    ➢ 99.1.8立法院三讀通過➢ 99.2.3修正公布施行

    70~80年 81~89年 90~100年

  • 9

    總 則(第一章)

    防治措施(第二章)

    調查評估措施(第三章)

    管制措施(第四章)

    立法目的§1

    專有名詞定義§2

    主管機關及主管事項§3~5

    底泥定期檢測、工業區等區內土壤及地下水品質狀況之檢測§6

    污染查證、採取必要措施及期限§7

    公告事業土地移轉前檢具資料§8

    公告事業設立、歇業前檢具資料§9

    土壤、底泥及地下水污染檢測§10

    技師簽證§11

    控制、整治場址列管;底泥檢測及整治評估;自然環境存在污染物§12

    控制計畫提出期限及展延規定§13

    整治場址之調查及評估期限與土汙基金支出費用之評定處理§14

    控制/整治場址應變必要措施§15

    控制/整治場址管制區§16~20

    整治場址禁止處分§21

    整治複育(第五章)

    財務及責任(第六章)

    罰 則(第七章)

    附 則(第八章)

    整治計畫提出期限、展延及變更§22

    整治計畫之陳列或揭示§23

    整治目標、環境及健康風險評估、土地開發利用與公聽會§24

    控制/整治計畫或適當措施§25

    控制/整治場址、管制區之解除§26

    污染來源不明確時採取措施§27

    整治基金之徵收、用途及查證§28

    整治基金來源§29

    基金管理會之成立§30

    污染土地關係人之注意義務§31

    §32~47

    §48~57

    土污法架構

  • 10

    污染管制項目

    土壤

    重金屬(8項):砷、鎘、鉻、銅、汞、砷、鉛及鋅

    有機化合物(21項):苯、四氯化碳、氯仿、1,2-二氯乙烷、順-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1,2-二氯丙烷、1,2-二氯苯、1,3-二氯苯、3,3’-二氯聯苯胺、乙苯、六氯苯、五氯酚、四氯乙烯、甲苯、總石油碳氫化合物、三氯乙烯、2,4,5-三氯酚、2,4,6-三氯酚、氯乙烯、二甲苯

    農藥(8項):阿特靈、可氯丹、二氯二苯基三氯乙烷(DDT)及其衍生物、地特靈、安特靈、飛佈達、毒殺芬、安殺番

    其他有機化合物(2項):多氯聯苯、戴奧辛

    單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4項):苯、甲苯、乙苯、二甲苯

    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1項):萘

    氯化碳氫化合物(21項):四氯化碳、氯苯、氯仿、氯甲烷、1,4-二氯苯、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順-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2,4,5-三氯酚、2,4,6-三氯酚、五氯酚、四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乙烯、二氯甲烷、1,1,2-三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3,3’-二氯聯苯胺、

    農藥(8項):2,4-地、加保扶、可氯丹、大利松、達馬松、巴拉刈、巴拉松、毒殺芬

    重金屬(10項):砷、鎘、鉻、銅、汞、砷、鉛、鋅、銦及鉬

    一般項目(3項):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氟鹽

    其他污染物(3項):甲基第三丁基醚、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氰化物

    地下水

    39項

    50項

  • 11

    土污法污染場址管理制度

    地下水限制使用地區

    整治場址

    控制場址

    應變必要措施

    定期監測與公告

    整治計畫

    控制計畫

    污染來源明確 地下水污染來源不明確

    初步評估

    管制標準

    監測標準

    超過 1,200分重大污染情形

    超過管制標準

  • 12

    列管場址類型採應變必要措施能於短期內完成改善之場址

    控制場址 整治場址地下水受污染限制使用地區

    法源依據(土污法及施行細則)

    第7條第5、6、7項及施行細則第6條

    第12條第2項 第12條第3項 第27條第1項

    場址類型之認定原則

    1.污染來源明確,污染物濃度超過管制標準,短期內能完成改善者

    2.應變必要措施之執行限期,以不超過12個月為原則,得展延1次,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1.污染來源明確,污染物濃度超過管制標準,且無法於短期內完成改善者

    2.採應變必要措施能於短期內完成改善場址,其改善期限屆滿未完成改善者

    1.控制場址經初步評估後,有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者

    2.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後公告

    地下水達管制標準,但污染來源不明確者

    是否正式公告 否 是 是 是

    土地是否禁止處分 否 否 是 (土地利用計畫書) 否

    是否提送/審查計畫 是 是 是 否

    計畫書名稱 應變措施及改善計畫 污染控制計畫書調查評估計畫書污染整治計畫書

    --

    列管場址差異分析

  • 13

    定義 相關責任 應負擔費用

    污染行為人

    ➢洩漏或棄置污染物。➢非法排放或灌注污染物。➢仲介或容許洩漏、棄置、非法排放或灌注污染物。

    ➢未依法令規定清理污染物。

    ➢污染控制計畫執行

    ➢污染整治計畫執行

    ➢採取應變必要措施

    ➢採取適當措施

    ➢提出調查及評估計畫

    ➢管制區內底泥污染之評

    估與整治計畫擬定實施

    ➢行為人所負責任為無過失責任,

    需面臨成本負擔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

    ➢總整治成本

    潛在污染責任人

    ➢排放、灌注、滲透污染物。➢核准或同意於灌排系統及灌區集水區域內排放廢污水。

    ➢主管機關可要求潛在污染責任人負起提出及執行污染場址之控制或整治計畫之責任,加速整治工作之執行,但其清償責任限於總支出費用之二分之一,以區別其責任仍與違反相關法令之污染行為人不同。

    ➢明定潛在污染責任人可就整治支出相關費用向污染行為人求償之規定。

    污染土地關係人

    ➢指土地經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或污染整治場址時,非屬於污染行為人之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

    ➢訂定污染控制計畫

    ➢辦理整治場址之污染

    調查及評估計畫

    ➢採取應變必要措施

    ➢提出整治計畫

    ➢污染土地關係人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

    義務,與污染行為人、潛在污染責任

    人負連帶清償責任

    ➢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致土地

    公告為控制或整治場址時,需就政府

    支出相關費用,與污染行為人、潛在

    污染責任人等負連帶清償責任

    如:水利會

    法律責任主體

  • 調查與整治3

  • 15

    潛勢篩試(如土壤氣檢測)場址現勘 土壤採樣

    設井施工 標準監測井 地下水採樣

    場址評估與現場工作概況

  • 16

    (1) 訪談管理扯或附

    近周遭居民

    (2) 審閱及研析現場

    提供資料或歷史

    資訊

    (3) 填寫場址現勘確

    認表

    (1) 繪製場址簡圖

    (2) 紀錄現勘結果及

    特殊現象(如可能

    污染來源、運作

    現況、相關物料

    使用或廢棄物處

    置情形等)

    (3) 填寫場址現勘紀

    錄表

    紀錄場外土地使用狀

    況、鄰近建物或敏感

    受體、可能污染來源

    設施

    •ASTM-ESA Phase I 程序

    還原可能歷史及現況,研判可能污染潛勢區位

    步驟一:場址現勘及污染潛勢評估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

  • 17

    ➢ 專業主觀判斷:當確知或可目視污染源所在位置時,根據專

    業判斷直接於定點採樣。

    ➢ 分區規劃:當調查區內影響污染物分佈特性(如土壤質地、

    風向、地下水流等)的異質性較高時,可將整個調查區切分

    成各個均質的小分區,再對各小分區進行隨機或系統採樣。

    ➢ 系統及網格規劃:當污染趨勢或分佈範圍過大且不明確時,

    利用虛擬網格方法,在網格內或交叉處採樣。

    採樣佈點規劃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

  • 18

    ➢ 淺層污染採樣:

    •污染物如主要來自地表或地面上洩漏、空氣沉降、地表逕流所

    造成。採樣深度分為表土(地表下 0 ~ 15 公分)、裏土(地

    表下 15 ~ 30 公分)或更深層土壤

    ➢ 深層污染採樣:

    •可能的污染源位於地下如地下儲槽、管線、掩埋區等,或大量

    污染物由地表入滲。當進行深層污染採樣時,採樣過程需注意

    避免打破含水層之不透水層,以防止污染相鄰之含水層

    採樣深度規劃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

  • 19

    高污染潛勢區域

    採樣點

    無法取樣位置

    D

    D 管線

    D

    1 m範圍內

    地表

    儲槽/

    設施

    D

    1 m範圍內

    d d垂直面

    (一)調查點位應儘量接近污染源,調查深度應依設施可能洩漏途徑下方佈點

    (二)調查方式應依污染物特性調查,如土壤VOCs調查不宜採表土,分析項目應依工廠原物料、添加劑成分種類,進行分析項目選擇

    (三)調查過程、樣品運送及數據分析應嚴謹並遵守QA/QC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

  • 20

    ➢ 單點抓樣(Grab sampling):直接採特定點或深度的土壤

    樣品

    ➢ 多點混樣(Composite sampling):將不同採樣點(或採樣

    深度)的土壤混合,以取得特定區域內的平均濃度,以減少

    分析樣品數,降低分析經費,但其結果會損失濃度分佈的資

    訊。混樣點數以2、5及9點為最常見

    ➢ 混樣與抓樣皆適用於重金屬與半揮發性有機物分析;混樣則

    不適用於揮發性有機物分析

    土壤採樣的方法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

  • 21

    ➢ 重金屬污染:攜帶式 X 射線螢光光譜儀(X - ray

    fluorescence spectrometer, XRF)篩測重金屬濃度,對銅

    鋅及鉛污染物濃度線性關係較佳

    ➢ 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土壤氣體偵測器(如光離子偵測器 PID、

    火焰離子偵測器 FID )、GC圖譜或以薄膜介面感測器

    (Membrane Interface Probe, MIP)檢測

    ➢ TPH :TPH test-kits 濁度快篩法

    ➢ 火炸藥:RDX、TNT篩試藥劑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

    篩測工具的使用

    XRF篩測

  • 22

    W-01

    W-02

    W-03W-04

    設井位置 1.高污染潛勢區2.廠址地下水上、下游處

    設井數量 依場址規劃,至少上游1口,下游2口為原則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

    監測井設置規劃

  • 23

    ➢ 比水輕之可溶性或非可溶性污染物:監測井鑽孔的深度,

    在豐水期(高地下水位情況),鑽孔至當時地下水位面下5米

    處;在枯水期(低地下水位情況),鑽孔至當時地下水位面

    下1米處;若枯、豐水期地下水位面變化超過4 米以上﹐

    則應考慮多深度監測。採樣深度建議可於地下水位面附近

    ➢ 比水重之可溶性或非可溶性污染物:監測井應鑽孔至含水

    層底部,不可貫穿阻水層或滯水層而造成溶液繼續往下移

    動。建議可多深度採樣(上、中、下段),深度應達含水層

    底部

    監測井設置深度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

  • 24

    地下水標準監測井井篩位置

    ➢ 豐枯水期之地下水位高度

    應介於開篩區間內

    ➢ 開篩長度以3公尺之倍數

    設計,其中以6公尺長最

    常見,可視情況加長

    ➢ 設井作業應視地質情況(質

    地、出水率及阻水層深等)

    ,擇定該口監測井開篩位

    監測井開篩位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

  • 25

    地面

    地下水位面

    開篩位置過高導致井內水量長年不足,若遇長期乾旱情形,甚或可能造成乾井現象

    地面

    第一含水層

    開篩區間貫穿阻水層,造成不同含水層互相連通及污染擴散

    阻水層

    第二含水層

    plume

    污染擴散

    UST

    LNAPL污染

    1 m

    豐水期

    枯水期

    1 m

    地表

    6 m

    圖二 非受壓含水層在豐水期和枯水期鑽孔深度及井篩位置示意圖(未按比例)

    豐水期

    枯水期

    6M

    1M

    1M

    地面

    含水層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

  • 26

    ➢ 場址概況:

    •位台南市官田工業區,鄰近怡華實業

    •民國74年營運,面積約11,974平方公尺

    •金屬製品製造業,從事電子零件、機車零

    件及印刷電路板等產品之生產,買進零件

    素材電鍍製作成品

    ➢ 運作方式:

    •三氯乙烯使用於電鍍前素材零件之超

    音波清洗,三氯乙烯原料及廢液存放

    於原料倉庫,廢液委外處理

    •99年購入新設備以正溴丙烷作溶劑,

    設備置於1號廠房旁(使用中)

    ➢ 污染潛勢區:1.舊廢水站存槽 2.超音波設備(正溴丙烷)3.重油槽 4.廢水存放區

    污染調查案例

    1

    2

    3

    4

  • 27

    圖 例

    MIP探勘點位

    簡易井

    土壤採樣點位

    01

    02

    03

    04

    ➢ 簡易井調查:•設2口簡易井採集2組樣品,2組超過管制標準(E10066-01檢出氯乙烯7.14 mg/L(357.00倍)、1,1-二氯乙烯0.775 mg/L(11.07倍)、順-1,2-二氯乙烯240 mg/L(342.86倍)、三氯乙烯100 mg/L(2,000倍);E10066-03檢出鎳1.04 mg/L(1.04倍)、氯乙烯0.0802 mg/L(4.01倍)、1,1-二氯乙烯1.57 mg/L(22倍))

    S10066-03

    S10066-01

    E10066-01

    E10066-03

    (S10066-01檢出鉻1,190mg/kg(4.76倍)、銅2,160mg/kg(5.40倍)、鎳3,410mg/kg(17.05倍)、順-1,2-二氯乙烯17.3mg/kg(2.47倍);S10066-03檢出鎳387mg/kg(1.94倍))

    ➢ 標準井查證:•設2口標準井2組地下水樣品,2組超過管制標準

    (MW10066-01檢出氯乙烯0.0473 mg/L(2.37倍)、順

    -1,2-二氯乙烯2.13mg/L(3.04倍)、三氯乙烯0.684

    mg/L(13.68倍);MW10066-02檢出氯乙烯0.0739

    mg/L(3.70倍)、1,1-二氯乙烯3.59mg/L(51.29倍) )

    MW10066-03

    MW10066-01

    ➢ 土壤查證:

    採3點土壤樣品,2點超過管制標準

    污染調查案例

  • 28

    現地處理(In-Situ)

    直接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區進行整治

    土壤氣體抽除、熱處理、現地化學氧化、 界面活性劑沖排

    離地處理(Ex-Situ/On-Site)

    將遭受污染之土壤挖出或地下水抽出至地表面上, 再以各類 技術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至安全標準

    熱處理、土壤清洗、土耕法、生物堆肥法、抽出注入法

    離場處理(Off-Site)

    土壤或地下水之污染物濃度

    時間 經費

    物理法或能量法

    化學法

    生物法

    /

    A

    B

    C

    將遭受污染之土壤及地下水由地表下移出後經由運輸系統運離受污染場址後進行處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種類

  • 29

    ➢常見於農地重金屬、油品類污染場址、非法棄置場址之緊急應變處理及整治• 同時處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與廢棄物非法掩

    埋及棄置• 離地處理(off-site)的第一步搭配土壤分選、

    快速篩測來減少外運處理成本• 依污染物種類及濃度選擇污染土壤處理方式

    ➢優點• 直接移除污染源最快的方法。• 於少量土壤污染,最符合成本效益

    ➢缺點所需空間較大;後續土壤處理方式

    ➢注意事項污染深度及範圍應事先確認施工人員防護開挖面支撐、土壤暫存區、開挖區揚塵與二次污染預防、污染土方去向、處理方式及最終處理廠

    鋼板樁打設

    開挖移除油槽及管線破裂洩漏之污染土壤

    開挖離場處理

    http://www.cr580b.com.tw/pic/workpic/66/95-04-25 050.JPG

  • 30

    ➢ 多用於淺層、污染濃度較低之重金屬污染✓表裏土(污染土壤)與深層土壤(乾淨土壤),混合、稀釋,降低濃度

    ➢ 優點✓快速、便宜

    ➢ 缺點✓重金屬之全量仍未改變✓土壤沃度降低✓整治後之土壤無法保水✓翻轉過程可能造成有機質分解加速及金屬氧化等之問題

    ➢ 注意事項✓土壤混合稀釋後之重金屬濃度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人員防護✓作業區揚塵與二次污染預防

    開挖、曝曬 過篩

    水平混合及破碎 夯實

    翻轉稀釋法

  • 31

    ➢ 利用抽氣井於不飽和土壤層抽氣,產生真空,將土壤中揮發性及半揮發性有機物由固相、液相、或吸附相轉移為氣相,並壓力或濃度梯度產生氣流及擴散至抽氣井污染物抽除✓ 適用於VOC及TPH等污染場址

    ➢ 優點✓ 對透氣性佳地層具良好整治成效✓ 處理大面積✓ 經濟效益大,成本低✓ 對運作中之場址影響最小

    ➢ 缺點✓ 成效依土壤特性而定。✓ 對砂質土數月內可完成清除工作,而對黏土

    則需幾年的時間✓ 初期處理效率高,低濃度需要較長時間

    ➢ 注意事項✓ 應注意場址土壤質地、井場設計及開篩位置✓ 抽除氣體回收情況及尾氣處理設備維護情形✓ 若使用活性碳吸附,應注意活性碳更換頻率

    土壤氣體抽除

  • 32

    ➢ 利用天然微生物降解或改變有害物質成為無害或低毒性產物的方法✓ 生物促進(biostimulation)-以人為供應氧氣

    或添加營養源(如氮、磷等) 及其它電子接受者,促進原本微生物活性及族群

    ✓ 生物添加(bioaugmentation) –添加外來具有特殊分解能力的微生物

    ✓ 生物堆/土耕法、生物通氣法➢ 優點

    ✓ 便宜、成本低、可處理大量土方✓ 對土壤品質破壞性低,可再利用

    ➢ 缺點✓ 所需時間較長✓ 污染區開挖移除需要額外費用

    ➢ 注意事項✓ 應注意復育場設置情況,包含鋪面、截流

    溝、廢水處理設施、二次污染防治設備✓ 處理後之土方去向及再利用方式

    32

    離地生物復育

  • 33

    ➢ 將化學藥品注入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層中,氧化污染物,使其分解為二氧化碳及水✓ 過氧化氫、高錳酸鹽、過硫酸鹽、

    釋氧物質、臭氧➢ 優點✓ 無需破壞現場✓ 整治時間較短

    ➢ 缺點✓ 經費較高✓ 破壞土壤有機質✓ 可能產生高溫、大量氣泡、藥劑

    顏色等➢ 注意事項✓ 地質情況及地下水流向✓ 注入方式、注入量、濃度及井場

    配置✓ 污染區外圍及下游處之地下環境

    監測,確認造成污染擴散及處理成效

    現地化學氧化法

  • 34

    ➢針對存在浮油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進行油品去除、回收工作

    ➢優點✓若為剛洩漏之油品,可回收再煉✓去除污染源後,較易進行整治

    ➢缺點✓回收效率受油厚、土壤質地影響✓回收後期效率會快速下降✓須分別處理水、油及氣體

    ➢注意事項✓井場位置、抽除頻率、抽除操作✓抽除之油、水、氣體後續處理方式✓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多相抽除法

  • 35

    ➢ 將空氣或氧氣注入地下水中,產生氣泡,促使含水層(飽和層)之地下水污染物溶出,並揮發至氣相進入透氣層(不飽如層)中,同時結合土壤氣體抽除法去除污染物✓ 增加地下水溶氧量及不飽和層氣體氧氣濃度,

    促進微生物作用➢ 優點✓ 對透氣性佳地層具良好整治成效、處理大面積✓ 成本低經濟效益大、對運作中之場址影響最小

    ➢ 缺點✓ 成效依土壤特性而定。✓ 對砂質土數月內可完成清除工作,而對黏土則

    需幾年的時間✓ 初期處理效率高,低濃度需要較長時間

    ➢ 注意事項✓ 注入氣體至地下水中,可能造成污染物擴散,

    應注意場區周界監測✓ 應注意場址土壤質地、井場設計及開篩位置✓ 抽除之氣體回收情況及尾氣處理設備維護情形✓ 若使用活性碳吸附,應注意活性碳更換頻率

    Air

    Compressor Blower

    SVE Well

    NAPL Tiny

    Bubble

    s

    Vapor Treatment

    空氣注入法

  • 36

    72年設立

    92年發現油品污染

    土壤: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地下水: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萘、總酚、1,2-二氯乙烷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面積2,600m2

    至94年,花費2年整治未見成效

    95年10月公告為整治場址

    98年12月完成整治

    歷時2.5年,耗費新台幣1億元

    污染整治案例

  • 37

    (一) 分階段開挖移除高污染土壤,避

    免土壤中殘留相一再污染地下水

    (二) 開挖後採現地裸孔注藥方式改善

    開挖坑下方之污染,於污染改善

    後再回填乾淨土方

    (三) 污染土壤開挖後,先運往復育場

    復育,待土壤 TPH 濃度低於

    5,000 ppm後,再送往水泥窯摻

    配作為進料原料

    :TPH濃度大於10,000ppm之採樣點

    :第一階段開挖區域(深度7公尺)

    :第二階段開挖區域(深度5~7公尺)

    13m

    鋼板樁

    7m

    地下水位

    現地裸孔化學氧化

    13m

    鋼板樁

    7m

    地下水位

    現地裸孔化學氧化

    3 m

    開挖前

    開挖及整治期間控制水位

    污染整治案例

    高污染區域(Hot Spot)

    開挖移除約9,000噸污染土壤開挖區後續設置108口注藥井,灌注約8,000噸藥劑

  • 38

    (一) 待開挖完畢後,於場址內污染

    濃度較低無開挖區域,實施現

    地化學氧化+雙相抽汲(TPE)進

    行改善

    (二) 場址外以每3個月1次之頻率

    監測污染自然衰減情形,發現

    濃度上升即實施局部注藥改善

    場址外土壤、地下水採樣監測情形

    :無開挖,現地化學氧化+雙相抽除

    :場址外監測範圍(必要時局部注藥改善)

    :場址外採樣監測位置

    38

    污染整治案例

    未開挖區域及場址外區域

  • 39

    TPE抽汲井

    標準監測井

    注藥井組(每點設2口)

    GW06

    GW05

    GW04

    GW03

    GW02

    GW01

    GW08

    GW07

    GW09

    GW10

    GW11

    GW14

    GW13 GW12

    S01S02S03S04

    S05S06S07

    E01

    N01

    E02

    E03

    E04

    E05

    E07

    E06E08

    E09E10

    E11E12

    E13E14

    E15E16

    N02N03N04N05

    N06N07

    N08

    N09N10N11

    N12

    N13N14

    S08

    S09

    S10

    TPE抽汲井

    標準監測井

    注藥井組(每點設2口)

    GW06

    GW05

    GW04

    GW03

    GW02

    GW01

    GW08

    GW07

    GW09

    GW10

    GW11

    GW14

    GW13 GW12

    S01S02S03S04

    S05S06S07

    E01

    N01

    E02

    E03

    E04

    E05

    E07

    E06E08

    E09E10

    E11E12

    E13E14

    E15E16

    N02N03N04N05

    N06N07

    N08

    N09N10N11

    N12

    N13N14

    S08

    S09

    S10

    現地化學氧化+雙相抽汲(TPE)

    既設抽水、注藥及ORC井群

    未開挖區共設置80口注藥井,灌注約4,800噸藥劑外,另設置19口高真空度雙向抽汲井,2組60HP馬力主機共運轉10,000小時

    2. 擴大不飽和層空間後,以真空抽除孔隙中所吸附之殘留相

    殘留相

    溶解相

    TPE

    TPE 注藥

    3. TPE抽汲井數愈多;平均分配抽汲力愈低

    4. 以現地注藥改善,同時將殘留相釋出成為溶解相

    5. 再以TPE抽汲溶解相及殘留相

    6. 反覆操作,污染團將愈來愈小,直到改善完成

    1. 持續抽水將水位降低,同時去除溶解相

    污染整治案例

  • 40

    • 未開挖區現地化學氧化注藥井組(每注藥點位2口不同開篩深度注藥井)

    開篩0.5m

    皂土封層

    地表

    3.5m(b.g.s)

    7m(b.g.s)

    • TPE系統

    • TPE系統井頭

    污染整治案例

  • 預防管理4

  • 42

    污染物種類

    主要作業類型主要污染原因及位置

    現場照片

    TPH

    油庫及加油站設施、保修廠、兵工廠、廢棄物儲存區

    油品、溶劑、桶槽、管線洩漏

    重金屬

    維修工廠、兵工廠、廢彈處理廠、靶場、廢棄物儲存區

    表層污染、廢棄維修工廠、電鍍槽體底部破損

    VOCs

    加油站、廢溶劑儲存、軍機場之保修廠、廢棄物儲存區

    油品、溶劑、桶槽、管線洩漏

    火炸藥類物質

    彈藥銷毀廠、兵工廠、靶場、火箭發射藥製造

    落彈區殘留、管線、儲槽洩漏、排放口下游集水區

    42

    軍事營區常見污染區域

  • 43

    溶劑存放場所

    油料堆置設施

    • 油料設施與溶劑存放區

    明顯油漬明顯油漬

    桶槽破舊

    軍事營區常見污染區域

  • 44

    廢車暫存區 金屬廢料堆置 廢電池

    廢切削金屬屑廢車柴暫存區 廢棄物掩埋

    • 廢棄物儲存區

    油品洩漏

    軍事營區常見污染區域

  • 45

    靶場

    廢棄保修廠

    電鍍廢水槽 曾發生意外之彈藥庫房

    特殊廢水處理廠

    靶場及其他高污染潛勢區

    運作火炸藥類物質場所

    軍事營區常見污染區域

  • 46

    污染預防與持續監測

    高污染潛勢設施之維護管理

    持續檢討作業方式,減少污染發生

    建立定期申報制度

    土壤及地下水定期採樣及監測

    建置緊急應變機制

    添購緊急應變設施、進行人員訓練

    由營區管理單位進行緊急應變改善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管理

  • 47

    ➢ 土壤及地下水為環境污染最終受體

    ➢ 進行必要行為,圍堵防止污染擴散

    ➢ 減少環境危害,降低人體健康風險

    減少環境危害✓移除場址內危害物質

    ✓清空燃料儲槽及管線內油品

    ✓洩漏物質之初步清除

    ✓劃定防護區域,人車管制

    ✓監測氣體濃度(VOCs、LEL)

    ✓禁止動火

    降低健康風險

    ✓禁止抽取及使用地下水

    ✓禁止種植食用作物

    ✓接觸受污染土壤、地下水及污染物質人員,須使用適當之防護器具,如手套、防毒面具、防護衣等

    污染緊急應變必要措施

  • 48

    油品類洩漏污染

    確認污染來源,避免持續洩漏

    緊急調查污染狀況及範圍

    立即控制污染擴散

    設告示牌

    土壤裝袋

    攔油索

    挖除土壤

    其他必要措施

    ➢限制使用地下水,提供居民替代飲用水,提供接用自來水

    ➢停止作業避免持續污染

    ➢如地下管線或密閉空間內含有高濃度氣態儲存物質,應使用不產生火花、接地的通風系統強制通風,降低爆炸危害

    ➢規劃污染範圍細密調查

    ➢規劃後續污染控制

    油品污染緊急應變措施案例說明

  • 簡報完畢敬請指教

    高雄辦公室地址:高雄市復興四路12號6樓之1電話:(07)537-6611 傳真:(07)537-5522

    台北辦公室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8號16樓電話:(02)2720-0999 傳真:(02)2720-8099

  • 50

    ➢污染物累積於土壤中

    ➢污染物累積於地下室

    ➢污染區域抽用地下水

    ➢地下儲槽(管線)洩漏

    ➢非法掩埋有害廢棄物

    ➢污染物洩漏至灌溉渠道

    ➢污染物經雨水逕流沖刷

    ➢污染物揮發逸散至大氣

    土壤

    地下水

    地表水

    空氣

    ➢ 污染區設置圍籬或加蓋不透水布➢ 移除污染土壤➢ 暫停使用地下室➢ 地下室增設排氣措施➢ 設置SVE控制土壤氣體濃度

    ➢ 停止使用地下水並提供替代水源➢ 排空儲槽(管線)並檢查修復➢ 移除廢棄物及受污染土壤

    ➢ 截斷污染源,停止持續污染➢ 攔油索阻絕及浮油回收➢ 化學品截留回收➢ 污染區覆蓋不透水布➢ 雨水截流設施➢ 移除污染土壤

    ➢ 受污染區加蓋不透水布➢ 人員暫停戶外活動或撤離➢ 污染移除

    可能污染情境 傳輸媒介 建議應變措施

    環境污染傳輸及應變措施

  • 51

    1.廢料件儲存回收2.車輛暫存/封存

    1.設施改善

    2.彈藥銷毀廠及整修所廢氣及廢水處理系統建置及維護

    3.設置地下水監測井,定期監測

    有污染之虞營區(進行污染整治)

    油料作業 保修作業

    1.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2.定期監測

    3.網路申報

    1.設施改善

    2.營區研擬土壤及地下水品質監測計畫或納入營區環境管理制度

    3.設置地下水監測井,定期監測

    定期檢測結果呈報上級

    存參備查

    超出法規標準

    符合法規標準

    污染潛勢營區

    預防及監測作業

    申報管制

    1.加油站2.地下油槽

    1.廢油回收、儲存2.廢溶劑儲存、回收

    1.桶裝廢油回收避免污染土壤

    2.桶槽儲存處設施改善

    3.回收油量紀錄比對

    4.設置緊急應變設施

    1.除、退漆作業2.噴漆作業3.金屬表面處理

    1.靶場2.彈藥銷毀廠及整修廠

    兵工廠 彈藥作業

    1.廢料件儲存區設施改善

    2.車輛暫存/封存應抽空油料

    3.定期監測

    預防管理作業流程

  • 52

    ➢依各營區作業類型及關切物質污染潛勢,研擬土壤、地下水污染緊急應變改善方案,定期演練並檢討修正

    ➢加強污染潛勢設施及場所,相關作業人員之土水污染防治訓練

    ➢建制土水污染緊急應變之必要配備

    ✓ 浮油回收或吸收器材(油品類設施)

    ✓ 移動式抽水泵及通風設備

    ✓ 攜帶式氣體偵測儀

    ✓ 個人防護器材污染物洩漏緊急處理工具

    具污染潛勢設施單位應有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