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細部計畫開發工區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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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細部計畫開發工區編 3 工區範圍、廣場停車場用地(八)為特定經貿核 心專用區(三)案計畫書 高雄市政府 中華民國 10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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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變更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細部計畫開發工區編

    號 3工區範圍、廣場停車場用地(八)為特定經貿核

    心專用區(三)案計畫書

    高雄市政府

    中華民國 106年 1月

  • 高 雄 市 變 更 都 市 計 畫 審 核 摘 要 表

    項 目 說 明

    都市計畫名稱 變更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細部計畫開發工區編號 3工區範圍、

    廣場停車場用地(八)為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三)案

    變更都市計畫

    法 令 依 據 都市計畫法第 27條第 1項第 4款

    變更都市計畫

    機 關 高雄市政府

    申請變更都市

    計 畫 機 關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本案公開展覽

    起 訖 日 期

    自民國 105年 10月 26日起至民國 105年 11月 25日止(刊登 105年

    10月 27日、28日、29日聯合報、105年 10月 26日、27日、28日中

    華日報)

    本 案 舉 辦

    說明會日期 民國 105年 11月 9日(本市前鎮區公所)

    人民團體對本

    案之反映意見 詳如本案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異議案綜理表

    本案提交各級

    都市計畫委員

    會審核結果

    市 級 民國 105年 12月 2日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58次

    會議審議通過。

  • - i -

    目錄

    壹、 緒論 ........................................................ 1

    一、計畫緣起 .................................................. 1

    二、法令依據 .................................................. 2

    三、計畫位置與範圍 ............................................ 2

    貳、相關計畫........................................................ 3

    一、現行都市計畫 .............................................. 3

    二、上位及相關計畫 ............................................ 7

    參、發展現況分析.................................................... 9

    一、土地使用現況 .............................................. 9

    二、周邊公共設施現況 ......................................... 10

    三、交通運輸現況 ............................................. 11

    肆、規劃構想....................................................... 14

    一、發展願景 ................................................. 14

    二、空間配置構想 ............................................. 15

    伍、變更內容 ................................................. 16

    一、變更理由 ................................................. 16

    陸、事業及財務計畫................................................. 22

    一、開發方式及變更負擔比例 ................................... 22

    二、增列負擔回饋方式 ......................................... 22

    三、實施進度 ................................................. 22

    柒、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都市設計基準................................. 23

    附件一、台電公司與高市府合組土地推動小組會議紀錄................... 24

    附件二、內政部都市計畫變更負擔捐贈方式函釋......................... 26

    附件三、本案提交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核結果....................... 27

  • - ii -

    圖目錄

    圖 1 計畫位置示意圖 ................................................ 2

    圖 2 現行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 6

    圖 3 基地周邊土地使用現況示意圖 .................................... 9

    圖 4 基地周邊公共設施現況示意圖 ................................... 10

    圖 5 大眾運輸系統及周邊停車場位置示意圖四、土地權屬 ............... 11

    圖 6 土地權屬示意圖 ............................................... 13

    圖 7 發展願景示意圖 ............................................... 14

    圖 8 空間配置示意圖 ............................................... 15

    圖 9 變更廣停(八)為特貿(三)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 18

    圖 10 工區範圍調整示意圖 ........................................... 19

    圖 11 變更後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 21

    表目錄

    表 1 本案相關都市計畫一覽表 ........................................ 3

    表 2 現行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面積表 ................................ 5

    表 3 上位計畫彙整表 ................................................ 7

    表 4 高雄港建設相關計畫彙整表 ...................................... 7

    表 5 區內開發建設計畫彙整表 ........................................ 8

    表 6 基地周邊公共設施現況彙整表 ................................... 10

    表 7 土地清冊 ..................................................... 12

    表 8 變更內容綜理表 ............................................... 17

    表 9 變更面積增減統計表 ........................................... 20

  • - 1 -

    壹、 緒論

    一、計畫緣起

    近年來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致力於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多項開發

    計畫之推動,包括高雄展覽館、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高雄港埠旅運中心、

    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高雄環狀輕軌等重大建設,目的在於透過重大公共建設

    之興建,帶動周邊國公營事業及私有土地之開發,健全都會核心功能,朝向生

    產者服務、經貿會展、金融中心及休閒娛樂等世界城市所需具備條件逐步邁

    進。

    民國 104年 9月 11日財政部召開多功能國公營土地整合平台第 10次會議

    決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與市府協調開發工區編號 3特定經貿核心專用

    區(以下簡稱特貿 3)之合作開發細節,為儘速促成特貿 3土地活化開發,本

    府於民國 104 年 10 月與台電公司成立「台電公司暨高雄市政府合作開發多功

    能經貿園區土地推動小組」。經多次工作會議協調,雙方於 105年 2月 25日同

    意朝公辦都更方式辦理後續開發及招商作業。(附件一)

    本案位於新光路及成功二路交叉口,鄰近新光碼頭、中鋼大樓、IKEA 與

    家樂福、及台鋁 MLD商圈,周邊已完成之重大建設包含高雄市立圖書館、高雄

    展覽館及環狀輕軌系統,是高雄核心策略發展區,然而現行計畫位於林森四路

    及成功二路相交處之廣停用地將特貿 3部分用地切割,為加速特貿 3招商開發

    及提高開發誘因,變更廣停用地為特貿區,並變更時程獎勵適用條件,增加都

    市更新開發方式,以促進土地完整利用,引導發展連續商業軸帶。

    綜上所述,本案依都市計畫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4 款「為配合中央、直

    轄市或縣(市)興建之重大設施時」辦理個案變更。

  • - 2 -

    二、法令依據

    依都市計畫法第 27條第 1項第 4款辦理。

    三、計畫位置與範圍

    本案變更位置位於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和林森四路鄰接處,現行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及特

    殊學校用地,劃設之開發工區編號 3,計畫面積約 5.59 公頃,詳如圖 1

    所示。

    圖 1 計畫位置示意圖

  • - 3 -

    貳、相關計畫

    一、現行都市計畫

    (一)都市計畫變更歷程

    本計畫區於 88年 12月 20日發布實施,彙整本案相關之都市計畫如表 1。

    表 1 本案相關都市計畫一覽表 項次 公告實施 公告字號 事項 相關內容摘要

    1 88.12.20 高市府工都字第40198號

    擬定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計畫案

    1. 訂定計畫人口為 13,000人 2. 訂定計畫目標年為民國 100年 3. 訂定特定文化休閒專用區、特

    定倉儲轉運專用區、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等土地使用分區,以及學校用地(文)、港埠用地、機關用地、市場用地、交通用地、電信用地、變電所用地、廣場及停車場用地、鐵路用地、公園用地、綠地、道路等公共設施

    2 89.04.21 高市府工都字第12791號

    「高雄多功能經貿特定區分期分區開 發計畫」、「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開發許可審議規範」

    擬定「高雄多功能經貿特定區分期分區開發計畫」、「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開發許可審議規範」,作為開發許可申請者辦理申請之依據

    3 99.01.14 高市府都二字第990002502號

    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部分(容積獎勵規定)通盤檢討案

    獎勵停車及開放空間而增加建築容積,額外增加總樓地板面積,合計不得超過申請建築基地法定容積率 0.3倍,以維護計畫區環境品質

    4 99.03.12 高市府都開字第990014008號

    變更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細部計畫世貿用地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建築基地依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計畫書之退縮規定,成功路留設開放空間寬度部份,自建築線退縮 10公尺。臨水線退縮仍以 85公尺為原則,惟其設計有利增進水岸活動強度及無礙公共利益與通行,得經高雄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或臨時性建築物,免受前開退縮規定,有關成功路及臨水線退縮地得計入法定空地

    5 102.06.04 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202928801號

    變更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修訂土地使用計畫及公共設施計畫

    6 102.06.04 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232379800號

    變更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1. 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2. 修訂都市設計基準

  • - 4 -

    (二)現行多功能經貿園區計畫概要

    高雄多功能經貿特定區以發展倉儲、經貿、休閒活動為主,依據 88年 12

    月 20 日公告實施之「擬定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計畫案」,其計畫範圍自

    鼓山一路、濱海一路以東,五福路、公園路以南,沿高雄港第二船渠、第四船

    渠至前鎮河、凱旋路以北,一心路以東之區域,涵蓋區域大略包括高雄港鐵路

    機廠、鹽埕港埠商業區及蓬萊商港碼頭、至苓雅商港碼頭、中島加工出口區與

    現有前鎮工業區一帶,全區計畫面積約為 590.22公頃,計畫範圍如圖 1。

    1. 計畫年期

    以 110年為計畫目標年。

    2. 計畫人口

    計畫人口為 13,000人。

    3. 土地使用計畫

    現行計畫之土地使用分區共計 7 類,包括特定文化休閒專用區、特定倉

    儲轉運專用區、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商業區、港埠商業區、工業區及電力事

    業專用區,詳見表 2及圖 2所示。

    4. 公共設施計畫

    現行計畫之公共設施用地共計 18 類,包括港埠用地、特殊學校用地、機

    關用地、交通用地、變電所用地、市場用地、停車場用地、廣場停車場用地、

    廣場用地、公園用地、綠地用地、綠(園道)用地、道路用地、鐵路用地、鐵

    路景觀用地、河道用地、世貿用地及兒童遊樂場用地,詳見表 2及圖 2所示。

    5. 事業及財務計畫

    為加速土地開發,原則採開發許可、市地重劃、區段徵收或其他法令規定

    並行,且配合提早開發之期程容積獎勵,取消原分期開發之規定。有關開發之

    程序依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開發許可審議規範有關規定辦理。

    6.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都市設計基準

    為加速園區土地開發,就期程獎勵及依「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

    規定辦理者,訂定相關容積獎勵規定,且為達成混合使用規劃之目標,增列允

    許使用項目組別,並放寬各土地使用分區允許使用項目,有條件放寬特貿區及

    特文區允許作住宅使用,採住宅樓地板面積總量管制方式誘發投資。

  • - 5 -

    表 2 現行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面積表

    使用分區 計畫面積(公頃) 百分比(%)

    土地使用分區

    特定文化休閒專用區

    特文 1 2.31 0.39

    特文 2 29.18 4.94

    特文 3 3.31 0.56

    特文 4 6.38 1.08

    特文 5 13.89 2.35

    小計 55.07 9.32

    特定倉儲轉運專用區

    特倉 1 93.74 15.88

    特倉 2 8.58 1.46

    特倉 3 12.74 2.16

    小計 115.06 19.50

    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

    特貿 1 2.80 0.48

    特貿 2 2.74 0.46

    特貿 3 4.68 0.79

    特貿 4 36.35 6.16

    特貿 5 39.82 6.75

    特貿 6 13.77 2.33

    特貿 7 39.01 6.61

    小計 139.17 23.58

    港埠商業區 5.67 0.96

    第 3種商業區 5.31 0.90

    第 4種商業區 13.14 2.23

    工業區 24.18 4.10

    電力事業專用區 0.61 0.10

    合計 357.79 60.69

    公共設施用地

    港埠用地 79.26 13.43

    特殊學校用地 0.26 0.04

    機關用地 2.13 0.36

    交通用地 3.82 0.65

    變電所用地 1.20 0.20

    市場用地 0.78 0.13

    停車場用地 1.61 0.27

    廣場停車場用地 13.86 2.35

    廣場用地 0.94 0.16

    公園用地 38.36 6.42

    綠地用地 13.01 2.28

    綠(園道)用地 23.29 4.03

    道路用地 38.34 6.35

    鐵路用地 2.13 0.36

    河道用地 8.25 1.40

    世貿用地 4.50 0.76

    鐵路景觀用地 0.39 0.07

    兒童遊樂場用地 0.30 0.05

    合計 232.43 39.31

    總計 590.22 100.00

    註:表內面積係依數值圖量估計算,實際面積仍應依實際測量地籍分割面積為準。

  • - 6 -

    圖 2 現行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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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位及相關計畫

    (一)上位計畫

    本計畫區所在的高雄港一直以來便扮演著台灣南部與國際接軌的重要門

    戶角色,針對上位計畫中與本案相關之重要內容綜整如表 3。

    表 3 上位計畫彙整表

    計畫名稱 與本案相關之重要內容

    高雄海空經貿城整體發展綱要計畫

    1.多功能經貿園區開發計畫:為掌握產業契機促進園區整體發展,應積極辦理事項計有軟科北側土地擴大為創新科技研發園區、國防部 205廠遷建暨再開發計畫、區內國有、國公(營)事業土地整合招商開發。

    2.高雄港舊港區及周邊地區再開發計畫:19~20號碼頭之高雄港港務大樓及旅運大樓及位於 11~15號碼頭之高雄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興建完成後,高雄港舊區將成為高雄地區文化創意與觀光旅遊產業發展之重點區域,為提供觀光與文創關聯產業進駐與活動發展之空間,應加速辦理舊港區碼頭及水域釋出、周邊土地整體開發事宜。

    愛台 12 建設-港市再造方案

    「高雄港市再造方案」主要是利用高雄港地理上的優勢區位,維持高雄港作為亞太海運樞紐港的地位,以活化港市資源,通暢港區聯外交通,創造優質貨物轉運及投資環境,以吸引製造業、運籌業及相關高附加價值加工產業與營運總部的設立。

    擴大及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第二次通

    盤檢討)案

    1.未來大高雄都會空間發展佈局以「一心三軸六區」為架構。 2.與本計畫直接相關者為濱海科技經貿軸,未來期望在結合境內加工出口區、物流中心等倉儲轉運、加工、物流等機能,並積極建構資訊流、人物、物流、金流快速流通的界面,強化多功能經貿園區計畫中提昇國際商業、辦公、金融服務等機能,當能有效提昇高雄市之運籌管理能力,發展物流運輸業及資訊軟體服務業。

    3.在推動觀光遊憩發展時,應善加運用擁有綿長水岸的特色,建構完整之城市休閒與開放空間體系。

    變更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

    討)案

    1. 國際角度:亞太營運計畫之加值製造產業運籌基地與海運中心;高雄市角度:文化、觀光、經貿、產業及國際化的海洋都心。

    2. 計畫區應具備基本機能,包含經貿、產業、居住、觀光與交通等機能;附加機能包含休閒、文化、展覽、會議與生態等機能。

    3. 以高雄國際商辦之副都心角色為定位,提供推動高雄地區產業發展腹地,依空間機能屬性,分為經貿核心區、加值運籌園區及水岸休閒生活區等 3大分區

    (二)相關計畫

    除了以上位計畫為指導原則外,針對高雄港建設的相關計畫更與本計畫區

    的發展有著密切關係相關,下表即為相關計畫重要內容綜整如表 4。

    表 4 高雄港建設相關計畫彙整表

    計畫名稱 與本案相關之重要內容

    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都市更新先期計畫

    此案所稱都市更新先期規劃範圍,則以五號船渠以南、成功路以西、前鎮河以北之地區。主要是配合「愛台十二項建設」指導高雄自由貿易與生態港發展方向,擴大高雄軟體園區成為創新科技研發園區,並進行高雄市愛河口港區水岸再發展計畫,以及「2015 年經濟 發展願景」之產業發展願景及策略,以高雄國際商辦之副都心角色為 定位,提供推動高雄地區產業發展腹地。並依其空間機能屬性,再予以細分為經貿營運特區、創新研發園區、數位科技生活城以及水岸休閒生活區等四大分區。

    臨海新都心實質發展與開發計畫規劃

    計畫範圍以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為核心,包括鹽埕地區、哈瑪星地區與旗津地區,形塑成高雄臨海新都心,面積約 1,155公頃,針對多功能經貿園區提出「高雄新經濟引擎」定位作為發展構想。

  • - 8 -

    (三)周邊開發設計畫

    本計畫區目前已投入的重大建設計畫包括高雄展覽館、港埠旅運中心、海

    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等四大國際指標建築,未來將搭

    配水岸輕軌及駁二藝術特區等,且尚有多處新開發或開發中(含規劃中)的建

    設計畫相繼形成,尤其各地主為爭取都市計畫開發許可之時程獎勵,初步多已

    研擬其未來規劃構想,其相關內容詳如表 5。

    表 5 區內開發建設計畫彙整表

    計畫名稱 開發方式 主要項目與面積

    東和鋼鐵及嘉新資產開發案 廠商投資 辦公大樓、旅館 面積 4.5公頃

    台糖港埠商業開發案 合作開發/設定地上權

    前期: 五金展示空間、文創工作室等倉庫區

    後期: 主題展示館及綜合商業區 總面積約: 5.6公頃

    軟體科學園區(鴻海及智崴) 廠商投資 鴻海集團: 數據中心及研發大樓 智崴資訊: 研發大樓 園區面積約:7.9公頃

    夢時代二期開發案 廠商投資或 合作開發

    旅館、住宅、辦公室、商場 面積約 2.8公頃

    中欣開發三期開發案 廠商投資 集合住宅大樓(29F) 面積約 8.0公頃

    MLD台鋁生活商場開發案 財政局租予都會生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開發

    餐飲、宴會、書屋、影城、展演廳 面積約 4.0公頃

  • - 9 -

    參、發展現況分析

    一、土地使用現況

    本案基地西側為高雄展覽館、高雄軟體科學園區、高雄港區,東側緊鄰高

    雄市立圖書總館、總圖二期文創會館、星光綠園道、北接 85 大樓,南接中鋼

    總部大樓、台鋁 MLD商場及大型量販店等購物中心。本案基地現況為空地及台

    電公司高雄區營業處材料倉庫使用(如圖 3)。

    圖 3 基地周邊土地使用現況示意圖

  • - 10 -

    二、周邊公共設施現況

    經分析本案基地周邊公共設施包含廣場停車場用地、公園用地、綠地用地

    及綠(園道)用地等公共設用地,週邊公設設施用地開闢及使用現況綜整於表

    6,本案基地廣停 8尚未開闢,其分布情形如圖 4所示。

    表 6 基地周邊公共設施現況彙整表

    公設編號 計畫面積 開闢情形 備註

    廣停 1 1.33 未開闙 公 1用地北側

    廣停 8 0.64 未開闙 本案基地

    公 1 6.13 已開闢 新光公園

    世貿 4.50 已開闢 高雄展覽館

    綠(園道 6) 1.17 已開闢 高雄軟體園區

    公 15 0.40 未開闢 --

    圖 4 基地周邊公共設施現況示意圖

  • - 11 -

    三、交通運輸現況

    (一)道路系統

    本基地周邊鄰接新光園道為 60公尺計畫道路;成功二路為 50公尺計畫

    道路;復興三路為 20 公尺計畫道路;林森路為 20 公尺計畫道路及中華五

    路為 50公尺計畫道路。

    (二)大眾運輸系統

    本基地鄰近高雄捷運及高雄輕軌 2大系統(如圖 6),距離最近的捷運站

    為紅線三多商圈站,由三多商圈站至本基地步行時間約 10~15分鐘;輕軌行

    經基地西側的成功路設有 C7軟體科學園區站及 C8高雄展覽館站。

    (三)停車空間

    目前基地附近的停車空間主要包括高雄展覽館停車場(汽車 400 席/機

    車 800席)、新光停車場(汽車 510席/機車 253席)、林森停車場(汽車 70

    席/機車 191席)等,有關基地周邊停車場位置如圖 5。

    圖 5 大眾運輸系統及周邊停車場位置示意圖

  • - 12 -

    四、土地權屬

    本基地位於開發工區編號 3,高雄市前鎮區獅甲段 379地號等 15筆土地,

    面積共 5.59 公頃,土地權屬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高雄市立成功啟智學

    校,詳如表 7及圖 6所示。

    表 7 土地清冊

    行政區 地段 地號 面積

    (㎡)

    公告

    現值

    (元)

    公告

    地價

    (元)

    分區 權屬情形

    前鎮區

    獅甲段

    379 1,680 55,000 16,000

    特貿三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380 143 55,000 16,000

    380-2 222 55,000 16,000

    380-3 673 55,000 16,000

    380-4 125 55,000 16,000

    380-5 150 55,000 16,000

    380-6 99 55,000 16,000

    381 14,815 55,000 16,000

    382 22 55,000 16,000

    429 3,341 55,000 16,000

    429-2 6,409 55,000 16,000

    429-9 2,692 55,000 16,000

    429-10 12,966 55,000 16,000

    493 9,761 55,000 16,000

    小計 53,098 55,000 16,000

    獅甲段

    二小段 575-1 2,760 48,000 17,800

    特殊學校用

    地 高雄市

    高雄市立成功

    啟智學校

    合計 55,858 -

  • - 13 -

    圖 6 土地權屬示意圖

  • - 14 -

    肆、規劃構想

    一、發展願景

    基地位於新光園道連結港灣綠帶匯聚之地,在城市格局上是三多商區圈通

    往港灣海洋軸帶上,配合郵輪母港與高雄展覽館,本案定位為高雄與世界接軌

    的窗口,除是公地整合開發的示範區,在收益性開發之外更導入公益與產業扶

    持。其內容含三大組成:

    (一)交易市場:主要作為鄰近會展覽館交易與中型會議使用。

    (二)留宿需求:引入國際品牌飯店或具健康醫美主題性旅館。

    (三)產業結盟:建構具特色收益型開發內容,與潛力國際主題品牌引入。

    圖 7 發展願景示意圖

  • - 15 -

    二、空間配置構想

    基地北側高雄苓雅區的新光碼頭,又稱海洋之心,已逐漸由原有貨運碼頭

    的功能,轉型為觀光休旅遊的新景點。其周邊 30 公頃範圍及多個景點,如高

    雄 85 大樓、高雄展覽館、港埠旅運中心、圖書館總館、中鋼大樓等新地標,

    又能串連駁二特區、愛河、城市光廊、夢時代等商圈,共同打造高雄新灣區。

    本基地台電特貿 3地塊將成為本區核心的商業開發中心,以整合並迎接未來中

    長期發展。

    中山路捷運的人潮,沿著新光園道的新景觀設計,透過人行步橋、自然草

    溝水景等,將人導引至水岸碼頭。空橋兩側有商業體塊使人能輕易地跨越成功

    二路的路口,並透過空橋系統等連通設施,串聯特貿 3的商業購物中心、企業

    總部辦公樓、商務旅館等一系列商業開發,並連通至水岸廣場、遊艇碼頭等水

    岸設施,藉由整合一系列公共私有的聯合開發,成為一完整且連續的立體開放

    空間系統,延續的商業裙樓,使商業及開放空間緊密地結合。

    圖 8 空間配置示意圖

  • - 16 -

    伍、變更內容

    一、變更理由

    (一) 本工區包含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特貿 3)及部分特殊學校用地,考量土

    地權屬及使用分區之一致性,建議其範圍由 5.59公頃調整為 5.3公頃。

    (二) 本基地位處成功路、新光路交岔口,緊鄰高雄展覽館、圖書總館、85大

    樓與中鋼商圈,為亞洲新灣區入口門戶及重要節點,惟計畫區內廣場兼

    停車場用地位處於特殊學校用地(成功啟智學校)及台電特貿三兩宗基

    地之間,將第 3 開發工區一分為二,未考量特殊學校用地封閉特性及與

    周邊商圈人行動線之關聯性,失去開放空間的留設目的。為引導商業空

    間及人行動線連續且有序的發展,建議變更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為特貿區,

    而由開發商於基地內部自行留設至少等面積之開放空間,並提供公眾使

    用,維持其公共性與公益性。此外開放空間內化處理,更保留未來建築

    設計之彈性,避免受地緣限制影響建築配置創意發揮,創造更具多元性

    之人行通廊。

    (三) 本基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於主要計畫係屬特貿區,102年 6月 4日於細部

    計畫(二通)時劃設為廣停用地,依現行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計畫土

    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停車位數留設標準原則為總樓地板面積每 100 平

    方公尺得設置一部停車位,初估本基地開發後(不含廣停用地)之停車

    位設置數量將設置 2941部,已可滿足本基地周邊停車需求。考量多功能

    經貿園區未來應以綠色載具打造人本交通之政策目標,並鼓勵旅客多搭

    乘水岸輕軌等大眾運輸系統(C7 站、C8 站已如期通車),經檢討建議變

    更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為特貿區。

    (四) 為加速多功能經貿園區開發,台電公司與高市府成立「台電公司暨高雄

    市政府合作開發多功能經貿園區土地推動小組」,經召開多次工作會議討

    論,雙方同意以公辦都更方式辦理後續開發及招商作業,經評估廣停用

    地變更為特貿三後,可提高市府開發分收比例,其衍生之收益將可再投

    入亞洲新灣區開發建設,建立投資-回收-再投資的正向財務循環機制。

  • - 17 -

    二、變更內容

    本次變更計畫係為配合特貿 3 之規劃構想變更廣場停車場用地為特貿三

    並調整工區範圍,變更內容如圖 9、圖 10、圖 11及表 9,變更面積增減統計如

    表 8所示。

    表 8 變更內容綜理表

    號 位置

    變更內容 變更理由

    變更前 變更後

    1 廣停(八) 廣場停車場用

    地 0.64公頃

    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

    (特貿三)

    0.64公頃

    1. 考量多功能經貿園區未來

    將以綠色載具打造人本交

    通之政策目標,為鼓勵旅客

    多搭乘水岸輕軌等大眾運

    輸系統(C7 站、C8 站已如

    期通車),變更廣場兼停車

    場用地為特貿三。

    2. 引導商業空間及人行動線

    連續且有序的發展,保留本

    基地未來開發之規劃彈

    性,避免受地緣限制影響建

    築配置創意發揮。

    2 開發工區

    編號 3

    面積 5.59公頃

    (特貿三、廣停

    八、特殊學校用

    地)

    面積 5.3公頃

    (剔除特殊學校用地)

    考量土地權屬及使用分區之一

    致性,剔除特殊學校用地,將

    開發工區編號 3範圍由 5.59公

    頃調整至 5.3公頃。

    3 事業及財

    務計畫

    本都市計畫公

    告實施後 6 年

    內完成開發許

    可協議書簽訂

    或完成市地重

    劃範圍內公共

    設施用地產權

    點交,則其變更

    負 擔 比 例 以

    39.3%計算。

    1.增訂以公辦都更辦

    理開發,於 108年 6

    月 4 日前完成簽訂

    土地回饋捐贈協議

    書者,其變更負擔

    比例以 39.3%計算。

    2.本計畫地主應負擔

    之公共設施用地及

    都市發展用地,得

    採共同持分方式辦

    理捐贈。

    為加速土地開發,並考量負擔

    回饋之公平性與可行性,本計

    畫應負擔回饋之公共設施用地

    及都市發展用地,增列以都市

    更新方式辦理者,亦得適用現

    行計畫時程獎勵規定。

    4

    土地使用

    分區管制

    及都市設

    計基準

    獎勵容積增量

    規定係適用於

    本都市計畫公

    告實施後 6年內

    領得建照之建

    築基地。

    增訂於 110 年 6 月 4

    日前核定更新事業計

    畫者,得適用現行計

    畫獎勵容積增量規

    定。

  • - 18 -

    註:表內面積應以依據核定圖實際分割測量面積為準。

    `

    圖 9 變更廣停(八)為特貿(三)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 - 19 -

    `

    圖 10 工區範圍調整示意圖

  • - 20 -

    表 9 變更面積增減統計表

    使用分區 現行計畫面積

    (公頃)

    本次變更計畫

    面積(公頃)

    本次檢討後計畫

    面積(公頃)

    本次檢討後計畫

    百分比(%)

    土地使用分區

    特定文化休閒

    專用區

    特文 1 2.31 -- 2.31 0.39

    特文 2 29.18 -- 29.18 4.94

    特文 3 3.31 -- 3.31 0.56

    特文 4 6.38 -- 6.38 1.08

    特文 5 13.89 -- 13.89 2.35

    小計 55.07 -- 55.07 9.32

    特定倉儲轉運

    專用區

    特倉 1 93.74 -- 93.74 15.88

    特倉 2 8.58 -- 8.58 1.46

    特倉 3 12.74 -- 12.74 2.16

    小計 115.06 -- 115.06 19.50

    特定經貿核心

    專用區

    特貿 1 2.80 -- 2.80 0.48

    特貿 2 2.74 -- 2.74 0.46

    特貿 3 4.68 +0.64 5.32 0.90

    特貿 4 36.35 -- 36.35 6.16

    特貿 5 39.82 -- 39.82 6.75

    特貿 6 13.77 -- 13.77 2.33

    特貿 7 39.01 -- 39.01 6.61

    小計 139.17 -- 139.17 23.58

    港埠商業區 5.67 -- 5.67 0.96

    第 3種商業區 5.31 -- 5.31 0.90

    第 4種商業區 13.14 -- 13.14 2.23

    工業區 24.18 -- 24.18 4.10

    電力事業專用區 0.61 -- 0.61 0.10

    合計 357.79 -- 357.79 60.69

    公共設施用地

    港埠用地 79.26 -- 79.26 13.43

    特殊學校用地 0.26 -- 0.26 0.04

    機關用地 2.13 -- 2.13 0.36

    交通用地 3.82 -- 3.82 0.65

    變電所用地 1.20 -- 1.20 0.20

    市場用地 0.78 -- 0.78 0.13

    停車場用地 1.61 -- 1.61 0.27

    廣場停車場用地 13.86 -0.64 13.22 2.24

    廣場用地 0.94 -- 0.94 0.16

    公園用地 38.36 -- 38.36 6.42

    綠地用地 13.01 -- 13.01 2.28

    綠(園道)用地 23.29 -- 23.29 4.03

    道路用地 38.34 -- 38.34 6.35

    鐵路用地 2.13 -- 2.13 0.36

    運河 8.25 -- 8.25 1.40

    世貿用地 4.50 -- 4.50 0.76

    鐵路景觀用地 0.39 -- 0.39 0.07

    兒童遊樂場用地 0.30 -- 0.30 0.05

    合計 232.43 -- 232.43 39.31

    總計 590.22 -- 590.22 100.00

    註:表內面積應以依據核定圖實際分割測量面積為準。

  • - 21 -

    `

    圖 11 變更後土地使用分區示意圖

  • - 22 -

    陸、事業及財務計畫

    一、開發方式及變更負擔比例

    增訂以公辦都更辦理開發,並於 108年 6月 4日前將應負擔都市發展用地

    完成簽訂土地回饋捐贈協議書者,其變更負擔比例以 39.3%計算;於 110 年 6

    月 4 日前核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者,得適用現行計畫獎勵容積增量之相關規

    定。

    二、增列負擔回饋方式

    本計畫地主應負擔之公共設施用地及都市發展用地,增訂本案基地得採共

    同持分方式辦理捐贈。(附件二)

    三、實施進度

    考量本案僅涉及細部計畫變更程序,預計於 105年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作業,

    並於 106年辦理公辦都市更新開發招商相關事宜。

  • - 23 -

    柒、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都市設計基準

    本計畫特貿三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建蔽率、容積率、允許使用

    項目及建築退縮、都市設計等相關規定,悉依 102 年 6 月公告之「變更

    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規定

    辦理,本次變更針對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部分內容調整如下:

    一、為獎勵土地提早開發建築,於 110 年 6 月 4 日前經本府核定特定經

    貿核心專用區(特貿 3)之更新事業計畫者,適用現行計畫公告獎勵

    容積增量之規定。

    二、為確保開放空間品質,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特貿 3)開發應於法定

    空地留設至少等面積(0.64公頃)之開放空間,並提供予公眾使用,

    以維持其公共性與公益性。

    捌、附則

    本計畫申請建築時應提供一定比例設置公共停車場開放供公眾使用,

    以改善當地停車問題,提供比例以不低於原廣場兼停車場用地之車位供

    給數量,且須與專用停車位區隔為原則。

  • - 24 -

    附件一、台電公司與高市府合組土地推動小組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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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6 -

    附件二、內政部都市計畫變更負擔捐贈方式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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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本案提交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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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9 -

  • - 30 -

  • - 31 -

    摘要表目錄圖目錄表目錄壹、緒論貳、相關計畫參、發展現況分析肆、規劃構想伍、變更內容陸、事業及財務計畫柒、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都市設計基準捌、附則附件一、台電公司與高市府合組土地推動小組會議紀錄附件二、內政部都市計畫變更負擔捐贈方式函釋附件三、 本案提交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