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eaming Lyrics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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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號 2011 9 21 發行人:胡又天 [email protected] 2011年林育賢電影《翻滾吧!阿信》劇照,1980-90年代之交,宜蘭的青少年菜 脯(左,柯宇綸飾)與主角林育信(右,彭于晏飾),摩托車檔板貼著莫名其妙 的「追夢人」貼紙,典故當出自劉德華演的賽車電影《天若有情》。此字樣和綜 藝節目〈天天開心〉、日本玉女明星海報、王傑歌曲〈一場遊戲一場夢〉、〈忘了 你,忘了我〉等一同出現在劇中,鮮明地標幟了當時的流行風潮。 本刊網頁:https://sites.google.com/site/youtien/Home/liu-xing-ci-hua 線上閱讀:http://issuu.com/streaming_lyrics S t r e a m i n g L y r i c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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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eaming Lyrics, 4th 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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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號

2011 年 9 月 21 日

發行人:胡又天

[email protected]

2011年林育賢電影《翻滾吧!阿信》劇照,1980-90年代之交,宜蘭的青少年菜

脯(左,柯宇綸飾)與主角林育信(右,彭于晏飾),摩托車檔板貼著莫名其妙

的「追夢人」貼紙,典故當出自劉德華演的賽車電影《天若有情》。此字樣和綜

藝節目〈天天開心〉、日本玉女明星海報、王傑歌曲〈一場遊戲一場夢〉、〈忘了

你,忘了我〉等一同出現在劇中,鮮明地標幟了當時的流行風潮。

本刊網頁:https://sites.google.com/site/youtien/Home/liu-xing-ci-hua

線上閱讀:http://issuu.com/streaming_lyrics

S t r e a m i n g L y r i c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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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夢人生

經同意,本期收錄一篇極其重要的外稿:張懸在台北 The Wall 談 live house

等獨立展演空間問題的講座,由 DMK 記錄。

張懸是一個極具睿智的創作歌手,十年來她在女巫店等小眾表演場地逐漸成

熟,積聚了一批批忠實歌友;她在表演間隙經常「碎碎念」,而妙語如珠,蘊含

許多哲理,為許多歌迷喜愛。DMK 就是一位極有心的愛好張懸的人,不但常去

聆聽張懸表演,還每每在散場後以文字將表演過程、現場氣氛與張懸的諸多細語

記述下來,讓沒去看表演的網友也能如臨現場。這回,DMK 又花了二十幾天,

將張懸 8 月 25 日這場座談會寫了下來。

這場座談會的緣起是今年三月,台中市夜店阿拉(A La Pub)火災,使得政府一

下子開始管制相關場所,導致許多 live house 也被迫停止營業,因為他們在申請

執照時,法規上並沒有所謂的「藝文展演空間」可供他們申請,只有「飲酒店」

或「餐飲店」,這就造成業者想守法亦無法可依、政府也不知該怎麼管的困境。

風波起後,業界與藝文界、歌手隨即開始串連謀求解決,現在雖暫時保住了女巫

店等場所,但立法問題還是沒有多少進展。於是,張懸整理了許多資料和她個人

的見解,在演唱會後開壇講演,呼籲大家一同關注這個問題。

我讀畢記錄,深深讚嘆。除了立法問題外,張懸提出了兩個極重要的觀點:

一、表演空間有多大、是什麼樣子,歌手/創作者就會漸漸讓作品去適合那

個場地;否則,天(時代/大環境/天氣)地(空間)人(表演者與觀眾)三才

不協,便難有共鳴。

所以,藝人能否選擇、規劃、開闢自己想要的空間(場),適合自己與觀眾

彼此的場?現有的各種場地,對各種藝人、作品的創作與演出,各有哪些利弊?

創作者在寫歌、編劇時,除了因循成法外,能怎麼去為每一個特別的天時、場地、

觀眾調整作品的內容,小至一個字怎麼唱,大至整齣戲的調性,做到「對」、中

節、協調、舒服?

二、「流行」不該只是商業機構炮製出來的有限選擇。那麼,怎樣才好算是

真正的「流行」?作者與觀眾各能如何去找到它、對到它,從而感通彼此,產生

意義與價值?

本刊上期〈流行歌曲的定義問題〉一文中,我把「流行」比作水系錯綜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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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大河,每一分子、主流支流大流小流的流向與流量都不同,然而它們共同流著、

行著而構成的,是「世道人心」。來自主流(大企業或執政黨)的作品往往「對

不到」甚至根本背離了人心的希望──非主流作品也同樣可能對不到,但是主流

的既居者佔據了「流行」的名頭,形成了一種遮蔽,妨礙了我們去發現自己內心

真正的需要,於是,從個人到集體到整個台灣,就很難去發揚出真屬於自己、合

於天地的風格。

張懸珍視女巫店等一路孕育、造就了她的展演空間,和這空間聚集起來的觀

眾,她認為這是很可貴的。這「可貴」在我理解,就是這些年來,諸小眾漸漸摸

索而生長、共構出的一些有「對」到的東西,還有更重要的,這種「對」而「真」

的創作、表演與發展的方式。我們應該要有更多的討論與成功範例,把相關的

4W1H 弄清楚,來讓自己與後人更容易找到「對」的創作、觀賞的方式,而構成

「對」的場合。

所以張懸又說,這不僅是一個行業的立法問題,而更是一個公民議題,我完

全同意。因為,我們若能長出健康的「樂以為同」的模式,那便是一種可以由小

及大的政治。

我因此發文回應,建議張懸繼續舉辦相關的研討會,最好到大學裡辦學術研

討會──這個議題完全夠格,它牽涉到社會學、政治學、法律、文化研究、音樂

藝術與文學,而且就如會中所言,它對我們是切身的。

所以,我便將這篇寶貴的講座記錄轉貼過來了,且加以排版、注釋,並將一

些我認為重要的文句以粗體字標記,希望兩岸三地的讀者都能從中得到啟發。張

懸的話語舒緩而周密,DMK 的記述亦生動細膩,讀來絕不會像許多學術會議那

樣嚴謹枯燥,這種講演的方法與記錄筆法,也非常值得觀摩。雖然它可能有欠嚴

謹,DMK 亦向我表示希望讀者暫勿將此記錄引作學術用途,因為記錄裡許多處

可能不夠精準,若貿然引述,或將誤傳、誤解。這點請各位讀者留意。然而,我

認為,現在這篇長達 38 頁、27000 字的記錄,已經包含相當多具有學術價值、

且可為前沿表率的觀點了。就請各位細細品味吧!

本刊上期開始〈如何寫歌詞〉系列,我想了想覺得這標題不太好,今期開始

更名為〈歌詞要領〉。除理論外,也將我以前填的一闋〈追夢人〉拿出來當範例

了。然後因為拿了〈追夢人〉,封面照片就選了《翻滾吧!阿信》的劇照,再把

劇中插曲拿來討論;本篇前言的標題也就順勢命為「追夢人生」,正好亦可作為

張懸講座的注腳。《亞洲週刊》總編邱立本叔叔有本事在每期的前言中把該期各

篇文章串起來遙相呼應,我的功力還差得遠;本期《吐嘈鬼》刊登舊作〈小瓢問

對〉再接新繪的續篇也是有原因的,大家看下去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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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目錄

【前言】 追夢人生 1

目錄 3

【漫畫】 小瓢問對(一) 4

小瓢問對(二) 5

【剪報】 中港台獨立音樂 6

黃志華:返工的意義 7

十年一覺赤子悟:何韻詩專訪 8

【詞學】 歌詞要領:結構篇(二) 9

AABA,起承轉合 9

〈送別〉 9

〈日久他鄉是故鄉〉 12

〈似是故人來〉

〈完美落地〉

13

15

【詞作】 我填〈追夢人〉 18

【資料】 華語歌曲相關論著簡述(三) 22

朱耀偉:《光輝歲月─香港流行樂隊組合研究》

朱耀偉:《詞中物─香港流行歌詞探賞》

夏宇/李格弟:《這隻斑馬》《那隻斑馬》

22

23

24

【論說】 續談流行歌曲的定義問題 25

【資料】 張懸:獨立展演空間的問題與困境 /DMK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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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本期共 64 頁,外稿一篇,多過全部內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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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報

《信報》9 月 15 日報導,台灣 Tizzy Bac 等獨立樂隊將於 17,18 日在九龍灣

國際展貿中心表演的訊息。此文也提到了 live house 展演空間的法規困境,說香

港也存在同樣的問題。

我真想請張懸來香港、來本校辦一場這相關議題的講座,然後或許過幾個月

擴大舉辦學術研討會。這在現實與學術上都將饒富意義。朱耀偉老師也同意這議

題很值得討論,可惜本系能核發的演講費有限。所以,如果張懸能到香港表演,

順道來辦場講座就好了。香港的朋友,何不來合作邀約一番?歡迎來信聯絡策

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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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9 月 15 日,「歌詞研究鐵腳」黃志華先生的專欄。學術界裡,每一

個研究到流行歌曲的學者,都在講歌曲的社會意義、文化意義、作為一種情感的

實踐、作為一種反叛或反抗的意義與價值……卻沒幾個討論聲韻、咬字、「怎麼

唱比較順」的,大概這種問題對學術界來說太不「當代」了,搞得我看各家論文

看來看去都很失望。只有體制外的民間學者黃志華先生,以其興趣在這方面鑽研,

成了一家言;我想看的也就是這方面的論述。每個人都能自去心領神會歌曲裡的

精神,但如何斟酌「了」和「咗」等等聲韻、節奏,就一定要懂中文和音樂才談

得來。

黃志華先生會把他所有發表在報上的文章也貼上網。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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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9 月 19 日何韻詩專訪,她是香港一位堅持個性的創作歌手。文中

提到她「力撐已故黃家駒『香港只有娛樂圈,沒有樂壇』的言論」,最近又「大

膽批評」:「音樂在香港是娛樂產品,在台灣則是生活必需品。」真的嗎?

兩岸三地都有很多人習慣捧高「他山之石」來攻錯本地。你去問一個台灣人

台灣樂壇好嗎?我想很少人會說好的,頂多說或許比大陸、香港好一點,同時也

還會講大陸、香港的好處來對照台灣的缺陷。至於音樂在台灣真是生活必需品嗎?

對一些活在音樂裡的藝術家、歌手與愛樂人士,應該是的,但這種人就算不少,

也大概不會太多。當然,何韻詩是歌手,她會接觸到的台灣朋友,自然是在乎音

樂的居多,再加上對本地的不滿,便投射了欽羨,把台灣看得太好了一點。然而,

台灣音樂人如果能對得起這些情感的投射,拿出好東西,也就可以收名得利,亦

滿足這樣的文化願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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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詞要領:結構篇(二)

AABA,起承轉合

作文不外乎四個基本:起、承、轉、合。這四字應該不必再多作說明,解釋

起來每一字都要花兩三句話,還可能越描越黑,反不如讓大家直接望文生義。

我們先看一首大家都很熟悉的:

送別

李叔同 1914-15 年作詞、改曲

原曲:John Pond Ordway(1824-1880), Dreaming Home And Mother

長亭外,古道邊

芳草碧連天

晚風拂柳笛聲殘

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觚濁酒盡餘歡

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到「夕陽山外山」是一個起承轉合,「天之涯,地之角」

到「今宵別夢寒」又是一個起承轉合;上下半片統整來看,也是一個起承轉合。

這樣的結構,最是簡潔,也最好學。它早已在古典詩詞、戲曲民謠中經過千錘百

煉,舊時人不論讀不讀書,從小耳濡目染的都是這一套,輪到他們編歌寫詞,也

自然就會用上。而流行歌曲最普遍的曲式 AABA,也合乎起承轉合的機理:一段

中四行八小節組成一個 AABA,三段主歌和一段副歌搭起來又是一個 AABA,根本

完全一樣。所以我們的流行歌曲,是從誕生之日起就繼承了此中精華的,然而今

人似乎不太能掌握它了,所以下面就讓我們來詳加解析。

請看 A1 起始寫靜態的景色:首句「長亭」即點題──古代制度,官道上五

里設一短亭,十里設一長亭以供行人休憩,禮數上送行最多送到十里長亭外。即

使你不知這個典故,下面「古道」「芳草」聯繫起來,也能在你心裡形成畫面。

從上半片來看,「芳草碧連天」是廣大的背景,這就承接了起句的名物,譬如繪

畫,畫完長亭古道,再畫背景芳草碧連天,便打好了全曲的底色與基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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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承以動態的景色:晚風拂柳,畫面動了;笛聲殘,有一點聲音。「晚風拂

柳笛聲殘」也是上半片的轉,讓景觀動盪起來,心情也就連帶著動了起來,然後

再合以「夕陽山外山」,一方面呼應「晚風」所提示的時間,一方面以這片處於

動靜之間(太陽也是慢慢在動的)的景象,統攝起整個上半片,這樣,一番意境

就出來了。

B 段旋律拔高,與 A 段不同,這曲式與文章同樣具有「轉」的機制。傳統詩

詞最普通的寫法是上半片寫景,下半片寫情,這裡主人公的情就出來了:「天之

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感嘆朋友分離。這兩句也是一個起、承,必有後句

才能完整前句。

A3 合:「一觚濁酒盡餘歡」,從內在的情感轉到外在的動作,倒酒乾杯,盡

了情意,最後再「今宵別夢寒」遙想別後,也呼應前段「夕陽山外山」,收攝全

文。一首結構精簡、意境渾然的歌就這樣完成了。

獸面夔龍紋青銅觚(商代晚期。取自廣東文化網)

另外要補充說明:「觚」字讀音「孤」,我電腦裡兩個版本,一個唱成「瓢」,

一個唱成「壺」,都不對。如圖所示,觚這種酒器的用途當是「公杯」,我們今天

喝白酒、洋酒,通常都是先從酒瓶、酒壺倒到公杯裡,再從公杯斟給各人的小杯,

所以我們也可以把公杯稱為「觚」,也可以說「觚」就是一種公杯。另《論語》

裡孔子問過:「觚不觚,觚哉?觚哉?」感嘆新造的觚和以前的形狀不一樣了,

其承載的文化意義也似乎變質、流失了,這段公案我們且先不談。

瓢 小瓢(為什麼他只有四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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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歌曲裡描述的情景,「瓢」肯定是錯的:你最好是能帶一個大酒缸去送

別,然後用瓢來倒酒,還「只取一瓢飲」,再把酒缸扛回去。當然你也可以扯皮

說你是去送一個酒商,他車上就載著幾百罈酒,如果是這樣那你們就喝去吧,別

管我。「壺」比較合理,但也不太好:如果是大壺,喝醉了怎麼辦?如果是小壺,

顯得小家子氣,也不美。還是喝一觚即一個公杯,既大方,也適量。以前我不懂

什麼是「觚」的時候也唱成「壺」,懂了以後就不會再錯了。

李叔同原詞就是「觚」,我們要改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在意義之外還要考慮

音韻。我喜歡把「觚」改成 31,不按原曲唱 35。原因是,這樣唱更能先抑後揚,

音先下去,對應低頭倒酒的動作,再高高舉杯,盡餘歡。不然,按原曲唱來,我

總覺得「平」了一點,聽別人唱「壺」也覺得缺乏感情在內。「壺」字也太普通

了,公杯「觚」更有情調也較有文化底蘊在內。然而,我小學六年級音樂課學到

這首歌,老師並沒有講解「觚」字,而是直接帶我們唱成「壺」了,唉。整首歌

就這個字需要解釋一下,可惜不知多少老師都忽略了。

不過,不論唱 31 還是 35,都有「倒字」,即唱起來和原字的聲調差太多。「觚」

字一聲,唱 35 就變成二、三聲(所以容易被訛傳成「壺」),唱 31 又像三、四聲

了;我的處理方式是盡量在第一個 3 時唱出觚的平聲,然後再壓下去到 1,不過

感覺上好像也差不多。好在國語歌曲不必那麼嚴格講究聲調,感覺對了就好,而

我唱 31 感覺比較對。

上面超前進度,談到以後才要講的音韻、情感問題了,這種情況以後還會常

常出現,不然我還要另起一文去討論那些觚不觚的問題。

言歸正傳,我們再看一首同樣簡潔的現代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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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他鄉是故鄉─外籍新娘識字班之歌

詞:鍾永豐、夏曉鵑 曲-林生祥 專輯:交工樂隊《菊花夜行軍》 (2001)

天皇皇,地皇皇

無邊無際太平洋

左思想,右思量

出路在何方

天茫茫,地茫茫

無親無戚靠台郎

月光光,心慌慌

故鄉在遠方

朋友辦,識字班

走出角落不孤單

識字班,姊妹班

讀書相聯伴

天皇皇,地皇皇

無邊無際太平洋

左思想,右思量

希望在何方

天茫茫,地茫茫

無親無戚靠台郎

月光光,心慌慌

故鄉在遠方

朋友辦,識字班

走出角落不孤單

識字班,姊妹班

識字相聯伴

姊妹班,合作班

互信互愛相救難

合作班,連四方

日久他鄉是故鄉

(Repeat B2)

之所以舉這首歌為例,除了關懷一下少數族群,就是因為它是寫給漢語初學

者的。它用最好記的「三、三、七」「三、三、五」句式,簡單重複的文辭,傳

達一個簡單的意念。這種詞似易實難,須有精練的概括及表達能力方能為之,進

步的途徑就是多觀摩這樣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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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首〈日久他鄉是故鄉〉大家自己研究即可,我多說也無益。下面我們

再看一首歌詞比較長,也不只有單純起承轉合的:

似是故人來

詞:林夕 曲:羅大佑 唱:梅豔芳 專輯:《皇后大道東》(1991)

同是過路同造過夢本應是一對

人在少年夢中不覺醒後要歸去

三餐一宿也共一雙到底會是誰

但凡未得到但凡是過去總是最登對

台下你望台上我做你想做的戲

前事故人忘憂的你可曾記得起

歡喜傷悲老病生死說不上傳奇

恨台上卿卿或台下我我不是我跟你

俗塵渺渺 天意茫茫

將你共我分開

斷腸字點點 風雨聲連連

似是故人來

何日再在何地再聚說今夜真暖

無份有緣回憶不斷生命卻苦短

一種相思兩段苦戀半生說沒完

在年月深淵望明月遠遠想像你憂怨

(間奏)

(repeat B)

留下你或留下我在世間上終老

離別以前未知相對當日那麼好

執子之手卻又分手愛得有還無

十年後雙雙萬年後對對只恨看不到

十年後雙雙萬年後對對只恨看不到

這闋詞從第一行到最後一行都是「正反合」的句法:「同是過路(正)同造

過夢(反)本應是一對(合)」「一種相思(正)兩段苦戀(反)半生說沒完(合)」

「斷腸字點點(正)風雨聲連連(反)似是故人來(合)」……也有把「合」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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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面的如「無份有緣(合)回憶不斷(正)生命卻苦短(反)」,只 A4 承句「離

別以前未知相對當日那麼好」沒有那麼齊整,然而大意相同,無礙於它的流暢。

林夕在此讓文辭、劇情與羅大佑的旋律同步去反覆模進,為我們示範了如何並用

「正反合」和「起承轉合」。

副歌在這有四段主歌的曲中不承擔「轉」的任務,而是翻出高潮「俗塵渺渺

天意茫茫」,點明並且概括主題「將你共我分開」,再「斷腸字點點 風雨聲連連」

沉凝下去,歸結到「似是故人來」的妝樓隅望,然後回去主歌。總體上就是與主

歌相反相成。

話說我對「副歌」「主歌」兩名詞一直覺得不大對勁,因為很多歌曲都是副

歌最搶眼、最 hook、最常被反覆播放,也承載最主要最核心的意念,這樣說來,

好像副歌才是主,主歌反是副。然而大家都這麼講,我也還是從俗吧。參考一下

維基百科:

副歌(英文為 Refrain或慣稱 Chorus)是歌曲中一句或一段重複的歌詞。

通常出現在幾段正歌(英文為 Verse;中文又稱作主歌)之間,即由第一節正歌

唱到副歌後,連接第二節正歌再返回副歌,如此類推。有些副歌在重複時,每段

的歌詞完全相同,但是也有一些歌曲在副歌的重複部分中,會對歌詞做出一定的

改動。許多歌曲都是以副歌,或是重復副歌最後一句歌詞來收尾的。

副歌與正歌一起組成正副歌形式,作為流行音樂中最重要最常用的音樂形式

之一,通常體現為二部曲式,某些歌曲更會加入音樂過門來作銜接。一般作曲者

也會先寫出副歌部分,後再進行正歌的創作。為了讓整體的關係變得更緊密,許

多流行曲也會編寫導歌(英文為 Pre-Chorus)作為兩者之間的連繫,即由正歌

至導歌後才到副歌,為副歌預先作好舖排,從而豐富副歌歌詞所表達的內在含

意。

副歌在旋律、節奏和情感上均與正歌形成反差。為歌曲曲調提供變化性。

副歌採用重複的形式,在歌曲中通常位於情感上的高潮部分,以其概括性令聽者

易於記憶。事實上,大部分人初次聽到一首歌曲後,最先記住的就是它的副歌部

分,一般人哼唱一首歌的時候也大都哼唱其副歌部分。

按理講我該去查更專業、更權威的音樂辭典之類的,手邊沒有,這裡且先將

就。查英文 refrain, chorus 和 verse 似乎沒有主、副的性質,所以我們講中文主歌、

副歌也不該糾纏在誰作主、誰為副的問題上面,只要把二者視為「相反相成」的

兩面就好了。不論主歌較強,還是副歌較強,或者勢均,只要能表達精當,都是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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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結尾處把最後一行的合句「十年後雙雙萬年後對對只恨看不到」,我稱

之為「亂」。古代將樂曲的終章,也就是「尾聲」稱為亂,如《楚辭》「亂曰:國

無人莫我知兮,又何懷乎故都!……」它在字義上兼具「治」「亂」兩重相反的

意義,既可謂眾聲喧譁的紛亂,也可謂眾聲對唱的和諧。這裡〈似是故人來〉把

末句重唱一遍,是再度加強結句未盡的情調;上期談到的〈一絲不掛〉末句「無

奈你我牽過手 沒繩索」也是放在主副歌都結束以後,而用不同的文句,來總承

全篇要旨,這就是「亂」。

流行歌曲發展至今,也有許多不滿足於 AABA 曲式,而還加上了 C 段、D 段、

升降調等等花樣,俾表現力更加豐富;但不論怎麼加,基本上也還是「相反相成」

和「起承轉合」的組合應用。大家去聽一聽那些曲式較繁的歌曲,如果覺得它好,

那麼,請用「相反相成」和「起承轉合」去分析一下;覺得它不好,也請用這兩

件要領去分析一下,之後人家若問你它是好在哪裡、差在哪裡,你就能很容易地

從結構上提出一些見解了。

例如,本期封面提到的電影《翻滾吧!阿信》有一首插曲〈完美落地〉:

完美落地

詞/曲/唱:亂彈阿翔 (2011)

從現在 我不會再逃避

重新的喚起 埋葬在我心底的血液

沉住氣 我的心不再移

屏息不放棄 慢慢的朝著我的夢前進

忘了吧

混亂的事不再提

放了吧

把心思變唯一

我會用盡所有力

奮力的躍起在天際 迎著光明

我會更用力呼吸

飛到另一個燦爛天空 完美 落地

我相信 我努力會開啟

久違的光明 老天爺總是會看得清

重新又 回到最初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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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練習 我只想朝著我的夢前進

(Repeat B-C)

這首歌唱的是主角阿信浪子回頭、重新開始練體操後的心聲,配合劇情,頗

有觀眾為之感動,作者亂彈阿翔也是一位頗受肯定的創作歌手。但是,也有很多

人看過就忘了,留不下印象,我看時也只覺得平平,無甚特出之處。這是為什麼

呢?

我與學長討論,學長認為是「講太白」,把口號都喊完了,不留餘韻。我同

意,但覺得還不只如此。稍後我用「正反合」的觀念一檢視,就看出根本的問題

了:這首歌犯了「合掌」。

宏觀來看,電影插曲和影片本身,當有一「正反合」的關係,使歌曲能唱到

一些畫面所未講到的層面,便能「相反相成」或相輔相成地把影片的境界推到更

廣。然而,這首歌完全按照劇情來寫,只就把主角的心情演繹一遍,沒有一絲一

毫劇本沒講完全的地方。這就好比樂曲之中,和聲部的旋律若與主聲部一模一樣,

則除了能讓聲勢壯一點、音量大一點,無法添加任何內涵。

微觀來看,這首歌的 A, B, C 三段,都是用「相輔」的寫法把同樣的話唱兩次,

有正無反,單純強調一個意念,也都只在自身上打轉。這樣,意境與韻味就沒能

擴展開來。

再看 B, C 段第三行,通常該「轉」的地方,他只跟起句合掌再起一遍,沒有

變化。B 段是鋪墊,不變也還好,但 C 段就可惜了:從「我會用盡所有力

」到「奮力的躍起在天際 迎著光明」已經由情至景,將境界帶往遼闊,接下來

應該可以寫更廣闊的空間如家鄉蘭陽平原的田野,或時間如十多年來教練、母親、

同儕等人的親情、友情,又或是轉到哲學、信仰──但這裡主角不是詩人或信徒,

較不適合這麼去寫──這些都可以使聲情更上一層樓,然後合句再順著所寫的時

空、哲理漫衍鋪展開來,再著陸告成。但他就只照了起句的樣,換句話說(而且

重覆「用力」),下面也又寫抽象的天空,也沒去刻畫一個實景來使意象更豐滿,

就落地了。

A2 段與 A1 也差不多,就是比 A1 再往前一步把話說完,這裡倒不須強求它

寫出不同層面的東西,因為整首歌到 C 段結束已算唱完一遍了,第二遍能反覆情

調,並容許更多一些起伏變化就好,縱使「合掌」了也無大礙。關鍵是第一遍,

尤其高潮的 C 段不該「合掌」,使整首歌沒能翻出可與劇情相反相成的意境。這

樣,它也就只能成為與劇情「合掌」的和聲,而不能像〈一場遊戲一場夢〉等舊

歌能呼喚出更多的文化斷面與想像。這樣,投入再多精力於感情,也頂多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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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規中矩,相較於本已潛藏在觀眾的集體記憶、又蘊藏著豐富時代訊息的舊歌,

此曲的光彩就很難不被蓋過了。

以上,我若不用「正反合」「起承轉合」的概念去解析,也就只能和別人一

樣說「太直白」,或者再找幾句主觀的零碎意見,來表示為什麼我沒覺得這首歌

好。但我一用這結構的思維來檢視,很快就能有理有據地理出了上面好幾大段,

還能提出一些修改思路。雖然我也還不敢斷定這想法對不對、是否適用,但這至

少把評論從「我覺得……」、「我為什麼覺得……」的層次推展到了「我憑什麼覺

得」,我想這應當就可以成為一個本刊發刊詞所說「比較客觀的、可以作為共識

的評判基準」,讓我們逐漸去積累討論,幫助任何有心精進作詞技藝的人。

我們寫歌詞的時候,必定會碰到「這一句要寫什麼」「下一段要怎樣寫」等

問題。情況經常是只先有一個意念或一兩句,然後就要編出一整首歌,怎麼編?

我想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套用「起承轉合」的框架,以「相反相成」為指導思想,

決定第一段要寫哪一面、第二段要對哪一面、副歌要突出什麼、首尾如何呼應,

然後按此藍圖,一步步去挖掘自己的心思,作出或找到適合的文句。寫好一段或

整首,也用「相反相成」和「起承轉合」的概念去檢查,看歌曲是否已能達到期

望的效果,文句還有沒有生澀、不順之處,意涵能否更加精練或豐富……

這樣,寫起來就可以很快嗎?也不一定,因為我們常常知道要寫什麼,但就

是找不到適合的文句填進去。但至少,有了「相反相成」和「起承轉合」兩條基

本心法,我們就可以很快搭建出作品的框架,然後引導自己的構思,讓靈感往作

品需要的地方發展了。

然而,內容要怎麼充實呢?正面要舉什麼,反面要怎樣舉,怎樣編排起承轉

合?在靈感充沛的情況下,這些不成問題,順著感覺寫去通常就能寫得不錯;但

靈感枯竭的時候怎麼辦?對此,我五年前從儒家經典《大學》裡「格物─致知─

正心─誠意─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八目」裡取得了一種逐層漸次的,

推導觀念、建立認識的方法,雖不敢說有何神效,但希望多少能對大家有些幫助。

請待下期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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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填〈追夢人〉

看了我談歌詞寫作要領,大家應該會想問:那你寫過什麼歌詞,可以拿來舉

例?這期我就開始挑一些比較端得上檯面的東西來講一講吧。

通常說,詩人、詞人解釋自己的作品,是一件煞風景的事情,因為會顯得你

作品本身不夠完整還要說明,而且又破壞想像空間,限制讀者的自由。我也同意

這個觀念。但是,要談歌詞創作,沒有什麼比自己的作品更適合舉例了,因為只

有作者能完全記得他的作品從發想到完成的歷程,而且我的心法都是在這些創作

歷程中漸漸總結出來的。所以,我就犧牲一下這些舊作吧,如果這能幫助哪位增

進功力,也就值得了。

〈追夢人〉,羅大佑 1991 年詞曲,胡又天 2002-2005 年翻作,歌詞對照如下。

讓繁華落盡 只餘韻沉澱 留取醉人的容顏

光影流行 喧囂的舞池裡 曾獨有你靦腆

夜半歌聲曼舞中 輕擁初遇的嬌柔

轉眼消逝 再也難覓影蹤 我的惆悵因由

讓青春吹動了妳的長髮 讓它牽引妳的夢

不知不覺這城市的歷史已記取了妳的笑容

紅紅心中藍藍的天 是個生命的開始

春雨不眠 隔夜的妳 曾空獨眠的日子

讓拂過那青春的灰塵 洗練了少年的眼睛

音聲飄零 稀落的天地裡 何處是我憧憬

人海穿梭疏離中 尋覓騷動的出口

隻影奈何 未竟的邂逅 只有悄然放走

讓青春嬌豔的花朵 綻開了深藏的紅顏

飛去飛來的滿天的飛絮是幻想妳的笑臉

秋來春去紅塵中 誰在宿命裡安排

冰雪不語 寒夜的妳 那難隱藏的光采

忘只忘不了 那一縷殘念縈夢魂

青春等你付與 遙遠的伊人

看我看一眼吧 莫讓紅顏守空枕

青春無悔不死 永遠的愛人

讓潮汐的沖洗在歲月裡 繼續牽扯著回憶

如夢的人生的盼望的追尋是不止息的命題

哀感頑豔詩篇中 無非空寄的幽愁

莞爾嘆息 昂首我仍願 一往隨波抗流

讓流浪的足跡在荒漠裡 寫下永久的回憶

飄去飄來的筆跡是深藏的激情妳的心語

前塵後世輪迴中 誰在聲音裡徘徊

癡情笑我 凡俗的人世 終難解的關懷

高三畢業舞會上,有個人跟某學妹跳了約十秒鐘舞,問其名,不告;一轉眼,

學妹消失了。在人海中逡巡數回,未能再見。一年多後,某堂課上,我回憶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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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有所描述,寫出第一行,便湊上了〈追夢人〉的調子,然後順流而下,就寫好

了第一段詞。

下面怎麼接?不知道,照第一段樣吧。可第一段是什麼樣?自己研究了一下,

大吃一驚。

第一行三句鋪衍下來,主題「醉人的容顏」就在繁華落盡、餘韻沉澱後浮出;

第二行鏡頭拉遠,倒敘出場景,第三行事情與「我」出現,第四行將事由講完並

呼應了前三行──這不但是典型的起、承、轉、合,也可以說是「合、起、承、

轉」,一種把總結放在第一行的倒敘法。

我竟在不經意間就做到了環環相扣,每一句都彼此呼應,而且穠豔。我得意

了很久,然後苦惱了更久,因為下面兩段要怎樣才能保持同一水準?只好想啊、

想啊、想啊,一有空就想,這樣同時熬著好幾首歌,過了三年,才終於在這首段

的基礎上完成了全篇。

A2 段起句,緣於我對此等少年惆悵的思索:一方面覺得這樣很遜,一方面

又有些珍念這樣的浪漫,如此在現實與幻想、思與行之間糾結著,人也就漸漸地

長大,轉變了心靈與眼神;所以用「拂過青春的灰塵」言不如意事,且「青」與

「灰」顯出對比,而「洗練了少年的眼睛」,「洗練」一詞是熬了很久,終於靈光

閃現蹦出來的,只它能表達此中複雜的意蘊。另襯字「那」可以唱成「了」也可

以連音帶過。

第二行寫舞會散場後的景觀,皆與前段承句對仗,而轉其豔麗為蕭索,這根

據真實的情景與感覺作出,倒是不難。第三行綿密描寫場景、動作、情緒,在擁

擠中茫然是一對比,在此低潮後拔高至「騷動的出口」又是一對比,相反相成,

再到末行「隻影奈何……」補充說明後落成。這末行的合句想了一年多,要達意,

要對仗,要呼應,字的聲調也要緊密配合旋律:第一字要一聲或四聲,第二字一

定要三聲,第三字最好下行的四聲,第四字可三、二、四但不能一聲……總算給

我熬了出來。

副歌是先於二、三段作好的。原詞「看我看一眼吧 莫讓紅顏守空枕」,我

在句型上稍為變換;「一縷殘念縈夢魂」是我先前思考來自日文的「殘念」要怎

麼用才是中文的用法,而編出來的一句,順手用到這裡,唱起來其實不甚上口,

但也沒有再改了。下一行則是用《詩‧秦風‧蒹葭》之意。整體上較為疏淡,或

可與主歌的綿密相間。

A3 段作為全曲之「合」,句型稍變。我想,A1 段講當時,A2 段講之後,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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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 B 段唱出一種永遠的感慨,那這 A3 段就要講「再之後」,我對這番情感的總

結了。2005 年初完稿時,第一行作「讓潮汐的沖洗在歲月裡 繼續撩撥著回憶」,

「回憶」或作「影跡」、「痕跡」,都不甚好,前半句的「潮汐」和全曲的場景似

也不甚搭配;今年靈光再現,想說改作「讓紛繁的情傷在歲月裡 繼續牽扯著回

憶」,如何?在漫漫歲月裡每當感情上出了什麼錯,總會牽扯到回憶。雖然「情

傷」似乎過重,但當是可以接受的渲染;「紛繁」用絲部的意象,也較潮汐、沖

洗的水部意象能與前文交織;「牽扯」則在聲、情上都比「撩撥」能表現揪心之

感。但想來想去,還是覺得太煽情,且不如「潮汐」有畫面,改回來;不過「撩

撥」改「牽扯」是好的,改定。但還有,「沖洗」改「沖激」或「沖積」如何?

沖激有激情,沖積有沖有積,反義互見,是又活過幾年後更厚了一層,唱來也似

比「沖洗」順些,但感覺又不大對。蓋「沖」能「牽」,「積」如何「扯」?而且

積累下來的多是塵垢,亦不美。還是「沖洗」吧。

第二行「如夢的人生的盼望的追尋是不止息的命題」,一氣呵成,並含有「追

夢人」三字,又涉及哲學(「命題」是哲學名詞),是對羅大佑式長句的致敬;可

惜「人生」嚴重倒字,再怎麼唱都是「任省」的音,差太多;或改作「生命」,

但就丟失了「人」字又重覆了「命」字,只好先這樣。

第三行「哀感頑豔」語出《文選》,記得是大一國文課學到的,我在 A2、副

歌都還沒寫的時候,便已確定這裡要用這四個字,並以之為這整闋〈追夢人〉的

基調。然而,我一方面如此,一方面又要拒絕耽溺,於是以「無非空寄的幽愁」

否定之,造成一種張力。

最後一行再轉回來,說雖然如此,我也還是願意繼續在這路上跌撞下去;這

是翻拷原詞「癡情笑我 凡俗的人世 終難解的關懷」之意,也是抄黃霑〈上海

灘〉的結句「仍願翻 百千浪 在我心中起伏夠」。在此思路下,我改成語「隨

波逐流」為「隨波抗流」,兼顧聲情地讓最後兩字再作一個起伏,以成。也因為

這裡的意象仍用水部,所以我又把第一行從絲部的「紛繁」改了回來。

此外,A1 段三行「曼舞」原作「慢舞」,雖然唱起來都一樣,我還是老想著

用哪個字比較好:「曼」可以包含「慢」,但「慢」更有時間感……都可以。我有

時候想用這字,有時候想用那字,這就只好看我每次寫稿的時候中意哪個。或問

既然音都一樣,為什麼要糾纏呢?因為我唱歌的時候,是從歌詞每一字的形、音、

義中構成情感,然後才唱出來的,所以我總要反覆推敲。

就這樣,A2, A3 段從無到有,先搭起框架,一句句編,一字字摳,總共耗時

兩年多,到現在也不算百分之百搞定。若單憑一時的靈感與衝動,我寫完 A1 段

就難以為繼了,然而我抱著想把歌詞寫好、要把這闋〈追夢人〉填好的執念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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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摳下去,終於寫了出來,並且錘煉了「正反合」和「起承轉合」這兩條基本心

法。

回顧這闋〈追夢人〉,大體上也就是一種又糾結、又要灑脫的矛盾態度,再

有就是還要把這矛盾統一起來,講成一種對人生、夢想、追尋等等題目的知解。

說難聽點,就是裝成一副能睿智處理感情問題,使浪漫歸於淡定的樣子。我一方

面這樣在做,一方面也總覺得這有點矯情,A3 段就造作了些。這是不是矯情呢?

嗯,好像的確就是。所以我最後的收穫,就是確定了自己是一個矯情的人。這「明

心見性」的效果,就是文藝創作能直接回饋給作者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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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歌曲相關論著簡述(三)

朱耀偉:《光輝歲月─香港流行樂隊組合研究》,香港:匯智出版,2000 年 4 月。

老師的重要著作之一。序文:「八十年代中期,香港流行樂壇興起了一陣樂

隊組合熱潮。有別於六十年代的樂隊潮流,八十年代中後期的樂隊組合以創作中

文歌曲為主,題材寫法也有別於主流作品,既對香港流行音樂作出正面的衝擊,

也具體呈現了不少重要的文化現象。本書分為內外兩編,內編包括香港流行樂隊

組合中文作品的全紀錄(歌曲名稱、題材分類、出版和創作人資料)、流行樂隊

組合發展概述等,外編則著重分析香港流行樂隊組合作品所體現的文化現象,冀

能以紮實的資料配合文化研究的理論解讀,拼貼出香港流行樂壇這段重要歷史。」

日前於中文系會議室略讀一遍,因為絕大多數的樂團、歌曲都沒聽過,所以實在

不能說有吸收到什麼東西,只對這段歷史、這些樂團樂手建立了一些初步的認識。

然而,對粵語圈外的入門讀者如我來說,這已是很寶貴的了。書中〈香港流行樂

隊組合中文作品的全紀錄〉及一篇概述文章極具史料價值,是老師很推崇的一位

朋友寫的,我忘記他姓名了,現在書不在手邊,過幾天查到以後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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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耀偉:《詞中物─香港流行歌詞探賞》,香港:三聯書店,2007 年 9 月

網上介紹:「朱耀偉贊同流行歌詞可以是好的文學作品,但他認為流行歌詞

如要在文學史上佔一席位,最重要還是在既存機制中作相關研究。……朱耀偉按

歷史、填詞人、文本分析、社科等不同角度闡釋香港流行歌詞,以多元化的知識

引導讀者立體地捉摸『香港流行歌詞』的輪廓,也對香港詞壇的現象作出分析。

作者帶出了多個有趣的主題,作者帶出了多個有趣的主題,包括詞人對歌詞究竟

有多少主導權、對追星族的探討、論填詞人的文字實驗、卡拉 OK對樂壇的影響、

流行曲的廣告功能、自虐式情歌流行等等,可供大家繼續討論。」

「在既存機制中作相關研究」,就是繼續從文化研究等已成氣候的學科方法,

指出流行歌詞和各種社會、學術議題的連結與發展可能。以前學界不重視流行歌

詞,現經由老師和一眾詞學愛好者、研究者這些年來的「築基」工作,我們相關

研究的意義與價值應已不必再特別去強調了;現在就看我們能把這門事業做到多

好。

也因為主旨是在學術上證明價值,本書就偏重在文化理論的操練與連結、闡

釋上面,而較少分析歌詞文本;網上便有讀者迴響說:我會希望朱教授多分析點

近 10 年的歌詞,怎樣的可謂好詞,怎樣的可謂不好,好的是好在哪裡……這樣

的希望,到今年應該可以部份滿足了:本月老師和黃志華先生合著的《香港歌詞

八十談》(香港:匯智)便是典型的詞話,我剛到手,讀過後再來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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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宇/李格弟:《這隻斑馬》《那隻斑馬》,台北:夏宇出版社,2011 年 1 月

以自己姓名或筆名開出版社出書,台灣在李敖之後就是夏宇。夏宇的現代詩

自 1980 年代起引領風騷至今,她以李格弟、童大龍等筆名寫的歌詞亦是奇詭精

靈,有一種從異次元觀照世間,或把這個世界觀照成異次元的魔力。這兩本書,

內容相同,排版印刷不同,是她的詞作選集。她把文字排成斑馬的紋路一樣,再

度衝擊了吾人的視野與想像力。

單色印刷的《這隻斑馬》比《那隻斑馬》多收錄了夏宇名聞遐邇、屢見轉錄

的〈寫歌〉一文(原發表於《曼陀羅詩刊》1990 年第 9 期),還有作者自己整理

打字的作品索引、目錄,索引中記載了每首歌詞的作曲者、演唱者、專輯名稱,

可惜沒有年份,正文也沒有年份,也沒照創作時序編排,這就讓意在研究、想分

期觀察詞風演變的我感覺很不方便。然而,宛然活在異次元、能把我們這都市的

生活活成異次元的詩人夏宇肯自己為讀者作這些整理工夫,我等已當感激涕零,

不能再多要求了;想再多要,自己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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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談流行歌曲的定義問題

在《光輝歲月─香港流行樂隊組合研究(1984-1990)》的緒論中,老師也談到

了流行歌曲的界定問題,下面引述三段:

「流行」(popular)一詞在拉丁文中有屬於「人民」的意思,故亦有譯作「庶

民」,而其重點則在於人民的認識和欣賞。班奈特(Tony Bennett)指出流行

文化根本不能以「人民」或「流行」的既存意思來定義,因為這些詞語的意

思本身也必然受到流行文化領域中的鬥爭影響,故他認為最佳的說法是「人

們喜歡的」便是「流行」。他同時指出「人們」在此相當含混,但我們的目

的不應在於定義什麼是「人們」,而是通過連繫不同社會力量,形成抗衡權

力圈的一種廣泛聯盟來構築起「人們」,這才是重點所在。要言之,「流行」

文化的重點在於質疑及批判主導文化權力的潛能。

……界定「流行音樂」……麥度頓(Richard Middleton)在其《流行音樂研

究》(Studying Popular Music) ……整理出兩種比較多人採納的方法:實

證主義和社會實質主義。前者是指在大眾媒介中最廣泛傳播的便為流行音樂,

而後者則是指流行音樂有一種關乎「人民」的不變性質:人民是主動積極的

主體或是被支配、被欺騙的一群。麥度頓指出這仍有問題,而「流行音樂」

只有在整個音樂場域中才會變得清晰,而這個場域又是不停變動的。

……正如張伯仕(Iain Chambers)所說,當代流行文化是「可塑的」(plastic)。

張氏借用了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的說法,指出「流行文化像一曾有彈

性的薄膜般,散於我們日常生活的平面及行為之上,將它們連結成一平凡的

形狀。」正正由於其「可塑性」的特質,流行文化或流行音樂都是不停演化

的,曾經具備上述「流行」的批判精神的音樂被體制同化以後,便可能很快

失去那種精神,這也是我們研究「流行文化」時所要注意的。

頗為可幸,這幾段論述和我上期所提的「流行水系」「世道人心」論並無扞

格,且能相互補充。

然而我發現,由於西文 popular「人民」的屬性,西方學者的理論,便輒將

流行─popular 與「統治者」「體制」對立。然後他們站在人民群眾那一邊,便聲

稱「『流行』文化的重點在於質疑及批判主導文化權力的潛能」。

但我並不想將「人民」與權力、體制截然二分。在我「流行水系」的觀想下,

普羅大眾、知識份子與政商團體、各種霸權都在世道人心的流行之中,也不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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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地流行著世道人心。

為什麼「人民」一定要和體制、霸權(hegemony, 或譯「統識」)分開?當你

一種樂風、 一種生活態度流行開來了,組織成為社群的人民也就能逐漸形成體

制、建起一種統識,進而黨同伐異,甚至取得俗世中的實權。例子很多,小的有

不同歌手、樂派、政治立場的歌迷互相吵架,中的有搖滾樂和社會運動連結,大

的有共產黨在人民群眾之中起家,一路高歌左翼歌曲,「戰勝了多少苦難」(〈歌

唱祖國〉))終至取得天下。那掌權後他們就不算「人民」了嗎?

或許你可以說,當一個群體開始有組織、有圖謀、有了弄權的能力,便開始

遠離或者凌駕、背叛實際的「人民」了。但這樣除了保護「人民」一詞的純粹性

外,我不覺得有什麼意義,何況我基本上就反對先驗地把「人民」設定成被宰制

的或者正在覺醒、抗爭著的「好人」一方。

曾經具備批判精神的音樂,可能被萬惡體制同化而失去所謂的「人民性」,

但也有另外一種可能,就是他自己長出了一個一千到九千惡的體制,然後他那一

掛的人再漸漸被批判者唾棄說他遠離了人民。這樣,就只有批判者永遠站在「正

確」、「進步」的立場上,責善固執不腰疼。倒是頗有一些搖滾歌手,在成名後發

現自己也變成自己先前鄙夷的一霸,便在台上亂搞,摔吉他、罵歌迷,結果歌迷

更瘋狂。歌手怎麼也搞不清楚這是怎麼回事,只好嗑藥了帳。試釋是事,或許是

這唾棄威權、自毀偶像的行為,正合乎歌手一貫的作風與歌迷一貫的期望。搖滾

樂和其他音樂相較,更有趣或者更彆扭的地方就在它對權威、體制的這種排斥性。

他一成氣候就開始自我反省批判與解構,學者就愛這種題目,所以才有那麼多人

融合了自身情懷進去謳之歌之吧。

言歸正轉。「人民是主動積極的主體或是被支配、被欺騙的一群」這句話說

得很好,我認為還可補充說「人民」不是鐵板一塊,或者就換個名詞,把「人民」

改成「人類」就好。有權沒權、有錢沒錢的都是人啊,流行、文化都是我們這些

人構成的,它也自然就包含著人的一切善性、惡性、個性與群性。「反者道之動」,

當市場上的貨品愈發流於羅蘭巴特所謂「平凡的形狀」時,對「非凡」與深刻、

睿智……的欲求也會相對積累,這就有另一個市場了。理想的情況是,各種向度

的作者與作品都能找到他們的人場與市場,各適其適,而掌握資源的人也將能研

判世道流向而決定下一步如何發展。只是,世界太複雜了,沒人研判得準,縱有

研判也沒幾人敢賭身家,所以企業也還是只能按例遂行市場調查,或大膽一點跟

著感覺走;如果沒膽,就只好繼續複製既有的模式。

出路何在呢?就是我們從自己開始,策群己之力去捧出一個想要的場子,再

觀後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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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懸:獨立展演空間的問題與困境

記錄者:DMK

時間:2011 年 8 月 25 日(週四),20:00 – 22:30

(實際演出為 20:00 – 00:00)

地點:台北市 The Wall 公館 live house

說明:Any given nights we sing along LIVE

張懸& Algae 巡迴及 live house 立法座談會

演出時間為六十到九十分鐘。

之後開放免費入場座談會及討論,時間九十分鐘。

演出販售票數為六百人。

====================================

演唱後清場,想參加座談會的人皆已席地而坐,等待座談開始。

黑幕還沒拉開,張懸就已經出現,坐在舞臺正中央,頭髮左右二側還垂掛著

布幕,笑問:「我是新娘嗎?」爆笑開場。

張懸 say hi 跟大家打招呼,輕鬆的調侃前排的男生長得眉清目秀後,下一刻

馬上落淚……

「噯,我沒想到願意聽座談會的人那麼多~」看到整個空間坐滿了人,她一

開場就哭了,眼淚直流,前一秒的歡樂消失,聲音瞬間哽咽。

不要哭!大家紛紛鼓掌鼓勵張懸。

聽到「張懸我愛你」!她馬上收起感傷,笑了出來。喔耶!謝謝大家來到座

談會。

對張懸來講,其實要做這個事情的時候就跟十八歲決定休學、二十四歲的時

候決定發片是一樣的,都是一個有點在當下自廢武功、砍掉重練,就是去做一件

看似眼前可能沒有什麼終點,或者沒有什麼希望的事情,但是張懸記得她年輕的

時候也為了心目中相信的一些事情,不只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自己相信的,或

者是曾經感動過自己的事情,所以那時候做了一些任性魯莽,但是還是充滿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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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決定。

辦這個座談會,對張懸來說其實有點像是已經身為「張懸」了,還願意做這

種很有可能流失群眾的事情,但是她非常謝謝大家願意來座談會……

講到這裡,淚又繼續流,整張臉布滿淚痕,鼻頭紅通通的。

大家給她熱烈鼓掌。加油!你很棒。有人喊。

張懸反說大家才很棒!居然願意過來聽一堆廢話。哈哈~

在養病的時候,張懸準備了很久,但也有好好做專輯,所以不用擔心,等她

完成了這個 live house 的巡迴演出跟座談會以後,應該就是等總統大選完以後,

就會考慮發片。

聽到這裡,大家都笑了!以這個當分界線,真妙!

張懸笑說,不喜歡跟選舉的廣告放在一起打廣告,搶人家版面。哈哈~~

張懸準備了很久,也曾經想過拿許多的數據跟她去參加文建會開的關於展演

空間座談會的一些資料來給大家看,但是在這一個多月的整理裡面,張懸發現這

些東西都不如先跟大家交流關於如何看待這些事情,所以今天的重點會是這個。

希望自己可以講得簡單、流暢又明確,也很希望,今天不是為了求得大家的

支持,也不是為了有一個共識,辦座談會所有的原因其實就是希望大家能夠知道

自己的權利跟自己可以有的選擇。這個是張懸一直相信的臺灣社會應該

要有的東西。就是你要開始相信,廣告沒有在宣傳說你可以有自己的選擇,

但你永遠都可以為自己做選擇這件事情。

開始正式的座談。張懸望向一旁。

今天張懸有備而來,手拿講綱,一側有投影布幕,將大綱投影在上面。第一

張出現的就是今天的題目,叫做《張懸為什麼要硬著頭皮辦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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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懸為什麼要硬著頭皮辦座談

張懸形容這是一個血淋淋的題目。真是硬著頭皮啊~快速的念完之後,現場

鴉雀無聲……她尷尬的笑笑。

張懸解釋,「硬著頭皮」的原因是因為大部分的時間,歌手或公眾人物提到

一些哪怕是社會運動,或者是一些「眼前尚無明確對錯」跟「尚無聚集多數輿論」

的議題,都是有點望而卻步的。

張懸謹慎選擇表達詞句,一字一句慢慢道出,在在擊中要點。

這不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但是張懸會想要這樣做的原因,其實是因為除了

這些東西,就是「live house 立法」這件事情,除了跟張懸的身分職業有關以外,

另外一部分是因為張懸非常非常珍惜所謂的「聽眾」這件事情。但大部分的聽眾

長期在電視廣告裡流浪,在美妙的宣傳跟包裝下面一次又一次的奉獻真心,在發

現歌手做錯了什麼事情或唱片公司做錯了什麼事情,覺得自己被擺了一道,但還

是哭著說:「我相信你~~~」

張懸幽默道來,為座談增添了些許歡樂。

張懸珍惜每一個來聽過她表演的人勝過於她以後表演的機會,所以才會覺得

就算 live house 有一天因為法令過於模糊不復存在了,還是希望大家永遠記得在

live house 參與過的這些經驗帶來的感動。它也許只是一個單純的消費行為,但

你知道不是,你知道不是。

你知道你流的汗水啊~你排的隊啊~你買的票啊~跟你曾經聽過的歌給了

你人生可能充實的一瞬間,這點就是音樂最大的力量。

這就是為什麼後來張懸想半天,覺得也許沒有那麼多人要聽,但她願意試著

這樣做做看。

為什麼張懸會選在這個點開 live house 的立法座談而不是以前?而不是她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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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長的五年歌唱生涯?

張懸記得以前在表演的時候,大家可能常常以為她喝酒醉,然後在臺上講「支

持 live house 立法」,一起鼓掌後,就沒有下文。

她放下了講綱,盤起雙腿,準備娓娓道來。

在這之前,就是過去的五、六年,或者是漫長的十幾年 live house 表演經驗

裡面,張懸都覺得 live house 基本上是因為爹不疼、娘不愛,所以反而就默默存

在的一個產業。

它一直開始不斷吸收年輕人或各式各樣聽音樂的群眾,不斷的擴大,並且有

了一個自己的文化或者是風氣。它產生了一個新的音樂消費行為,即使 live house

沒有法令可以去做保障或者去做規範,政府好像也覺得,目前這個青春痘還沒有

大到要去擠掉它,所以呢,live house 就繼續開,政府也懶得管,他們就處於一

個有趣的恐怖平衡。

一直到張懸在北京做專輯的時候,那個時候因為不順利,原本想說那就自己

編完一張專輯好了,於是張懸在北京想要閉關練琴,結果,天上又飛來橫禍,就

是大家傳簡訊跟她說:女巫店要關啦!而且在你生日那天!!!1張懸整個就覺

得,今年到底有沒有……還可以更倒楣嗎?張懸從來沒有想過女巫店要關門,它

居然就要在張懸三十歲的時候關了!張懸三十歲以前眼看就要變成一場夢了!

在張懸趕回來的途中,文建會就出來把女巫店的事情給安撫或是擺平了,如

同大家在新聞看到的,在一片錯愕聲中,這些輿論或者是 live house 為什麼會有

問題,或者是可不可以不要有問題的這些討論都還沒開始產生,在三天後文建會

就出來留住了女巫店。

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因為當初張懸在聽到女巫店關門的時候,其實心裡

非常難過,但又覺得:啊!終於時候到了!因為臺灣的娛樂社會現象是,如果沒

有死人、沒有發生重大災難、沒有超過二十個人以上並列在新聞裡面的受害者,

臺灣的輿論就不太會討論這些事情。

張懸無奈敘述這事實。

這是一件非常尷尬的事情,有多少東西是你不應該用亡羊補牢的精神去治理

這個社會或管理一個國家,你應該去未雨綢繆。

1 張懸生於 1981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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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懸肯定的點頭。繼續說。

因為政府其實是比一個個體要更大的腦袋才對啊!它有那麼多的分工,它有

那麼多的思考管道跟實踐能力,所以它應該是要代替我們去做先知先覺的動作,

尤其是去珍惜在這片土地上不同的族群發展出來的創意、行業或者是人民的年復

一年、新的心態,它應該要不斷的先去吸收,然後消化出來變成一個更前瞻的政

策。

但是我們在過去的這十幾年裡面,可能因為政治現象動盪的關係,始終沒有

辦法看到政府這樣做,也沒有辦法有什麼機會可以把文化或是產業、各個行業的

議題擺在政治前面去討論。這不只是 live house 的問題,而是各個產業都有的問

題,今天只是拿 live house 來做例子而已。

所以當女巫店要關門的時候,張懸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地方是說,「好

啊!終於有一個標誌性的東西,就是標誌性的店家要關門了,而且是用非常合法

的方式關門的哦~」

【以合法自行歇業的方式,將政府長年舊有的問題交

回政府】

女巫店呢,很有趣的地方是,它並不是像媒體報導的錯誤訊息說是因為接到

罰單,所以要勒令關門。不是!

以張懸的了解,跟所知道的全盤資訊,還有跟女巫店的當事人求證,女巫店

是自行決定關門,他們希望在自己真的變成違法之前給自己一個了斷。

因為各個 live house 一直都等不到政府的政策能夠有所改變,或者是說,對

於 live house 這個新興行業可以有任何舉動或者是有任何的……不要講扶持啦~

但是有任何的知覺,知道說臺灣有 live house 這個行業在,這個是最大的問題,

就是政府不管是立法的、管理的,更多是訂定國家方向政策的人,他們都不知道!

一直到了這件事情上了報紙為止。

所以,女巫店其實想了很久,然後在「阿拉大火」這個事件之後,大家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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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踢屁股一樣,被要求要趁著現在民意正火熱的時候,自己皮繃緊一點,就是看

起來不夠健康的這些店家要全部都給我好好查一查!

所以一個一直都在三不管地帶的行業,就成了這次首當其衝要被糾正、教育

或是好好給它管一番的一個行業。

張懸所知道的現象,它是這樣累積而來,然後在女巫店的這件事情上面爆發,

但是女巫店採取的做法並不是一種對抗哦!

他們覺得,既然我永遠都等不到政府關心這個行業,尤其是這個行業現在已

經擁有非常多的消費人口了,但是你卻對於消防法規,你卻對於 live house 還有

小劇場的演出,對於「展演空間」這個東西一問三不知,還是講得一臉茫然的時

候,女巫店其實就像一個一直默默在耕耘,等著老公可不可以對家裡有一點付出

的妻子,等不到了,就覺得「我放棄你這個負心漢」。所以女巫店決定關門,張

懸認為是一件很有骨氣的事情。

他們決定把因為政府沒有去做這個行業的 study、沒有去研究這個新興行業,

所以產生了這麼多問題,把現在產生的這個「膿包」,整個丟回去給政府。

所以,張懸會希望更多人知道,也希望現場聽眾跟大家講的地方,其實是所

謂的女巫店跟所有的 live house 一樣,他們都用自己非常辛苦的方法在經營自己

給予樂團的演出環境跟他們商家的生存模式。

這並不是媒體上面講的因為阿拉大火事件,所以他們因為消防的關係而歇業。

因為女巫店很有趣哦!它是少數除了它所在地,目前在政府的政策裡面處於一個

有點像是沒有國籍的地方,就是它推到哪個地方去,在商業區啊~在住宅區等等,

因為沒有 live house 這個行業,所以無論怎麼登記,它在任何一個區域都會有觸

碰到某個領域的法令問題。女巫店的問題只有這個。除此之外,它要繳的稅啊~

它跟附近居民處理噪音的方式、它的消防安檢……都是合格的,而且是友善的。

女巫店在張懸的了解裡面,是一個少數因為希望能夠求取店家跟居民的共生

關係做最大努力的店家!

張懸認為,至少,姑且不論結果如何,他們的嘗試跟多年來的努力,連警察

都看在眼裡,所以他們已經算是一個滿可取,滿值得討論的例子,它已經算是半

個模範了。但是因為它座落的地方很差!在現行法令上無從界定它,所以它就簡

單被歸成「違法」。不是「非法」哦!而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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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了什麼法?各個法都可以違!

張懸笑了笑。

因為我沒有辦法界定你是誰。試想,你拿了臺灣護照的話,有些國家你能去,

有些國家你需要簽證,對不對?但如果你一直處於一個沒有國籍的身分,走到哪

裡其實都有難民的特質,你在每個海關都會被攔下來,不論是給予你的薪資證明

啊~不論你職業是什麼啊~你就是一個沒有國籍的人!你的護照永遠不合格。

張懸覺得現在的 live house 基本上遇到的問題就是這樣。

【媒體報導及處理方式不詳確,導致群眾霧裡看花】

這就回過頭來說,政府有時候也是看報紙才知道事情是怎麼一回事的!

記得在我們無盡的、無數個以前覺得瞠目結舌說:「哇!政府怎麼可以這麼

慢才知道啊!」的一個情況下,它其實屢見不鮮。

Live house 不是第一個政府要看報紙才知道的事情,張懸覺得最可惜的地方,

後來決定辦 live house 座談會的原因也是因為覺得文建會的舉動是必要的,是張

懸很感激的行為。

他們還是希望女巫店能留下來,但是因為這個時間點太短了,在政府其實並

沒有對於 live house 有更多的了解之前,女巫店變成一個個例。

女巫店比 THE WALL 好一點的地方是因為女巫店是用非常小的資本額在經營,

所以它比較像是獨立的店家,若說換大一點的地方的話,它就有苦說不出!因為

人家擺明了就會隨便扣一個帽子說你就是開店啊~你就是商人啊~所以,如果違

法了就得關,但是這中間討論的東西是很模糊的。

張懸覺得 live house 在這些法令裡流浪的同時,媒體蒐集到的資訊其實也都

非常貧乏,因為畢竟在這麼多年漫長的時間裡,大家都希望 live house 能立法,

也去找立法委員來開過公聽會,之前,因為沒有女巫店的這種爆點,沒有什麼店

家真的也就被抄掉了,而且是用這麼有名的方式被抄掉了!所以媒體在報導的時

候就趕快蒐集一下女巫店曾經是什麼啊~誰從那邊出來啊~他們宣布歇業啦~

可能就是因為不合格啦~就違法啊~就好可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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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家就看到報導看似有給大眾一些資訊,但是我們看到最真實的其實只

有一些歌手出來說很遺憾!

張懸笑說,很遺憾倒是真的啦!但是這些資訊並不是完全齊全的,甚至可以

說很多媒體報導的淺薄程度還不如她這一個月拼了命的到處去找資料了解得

多。

但這個也不是 live house 的問題,這個是長期以來臺灣媒體的生態問題,因

我急著要去找解決當下這條新聞的資訊,所以我有什麼我報什麼。

這個就讓張懸很感慨,因為她寫了一篇聲明的文章,也接到非常多的來信,

跟她說:「你有沒有搞清楚這東西的對錯啊?你可不可以珍惜一下自己的羽毛?

虧你還是張懸咧!我以前還聽過你的《寶貝》,可不可以不要講一些有的沒有的

東西啊!你鼓勵 live house 好像就是鼓勵店家燒死人一樣!」

張懸覺得這些話雖然聽起來是這麼的難聽,但是它也反應了某一部份的輿論,

就是他們在不了解 live house 的情況下,他們會覺得「不過就是一間店」!

張懸想要特別說明的就是 live house 這個……張懸認為是個產業啦~因為它

其實現在有很大宗的消費額跟消費群眾,所以講到底,它跟歌手的關係反而小,

它跟聽眾的關係反而大!

【一種感恩和反省】

這也是張懸在長期的表演過程裡面最感恩的地方,就是她曾經有一個爹娘不

愛的產業,所以可以免於二十歲的時候就要貼假睫毛、拍 MV(笑)。可以免於只

能夠聽從唱片公司的安排,決定表演形式,應付每一場商業觀眾,去校園不能多

講話,就要 high 呀!「手舉起來給我啊!」,如果你沒有應付好這個東西,你就

不夠紅!或你就紅不了!如果你不上綜藝節目的話,就沒有管道可以讓他們知道

你是誰。

但是,隨著網路的發達,隨著大家都在寫部落格,隨著每一個人的意見都有

可能變成明天的新聞焦點這件事情,其實 live house也結合了這個最可貴的東西,

叫做「邊緣聲音的最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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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集合了各式各樣想表演,但在唱片公司的人眼裡可能一開始覺得拐瓜劣棗,

說:「胸部長這樣啊~牙齒也不夠白呀~罵髒話呀~」

張懸拿起自己開玩笑,因為她的不介意,大家也開懷笑了!

隨即回到主題。

但是居然有一個環境,可以發展演出模式,可以在這裡進步,但也可以在這

邊驕傲的說自己給的表演並不只是譁眾取寵或娛樂取向。唱片公司給予的其實是

非常高質感的流行音樂,這樣子的娛樂產業跟社會大眾是非常切身相關的。

你可以很輕易的發現到我們的社會風氣完全反映在我們現在的流行音樂上,

比如這幾年事業線紅了,一票 MV 都要露啊!但這幾年……吃早餐很重要啊~

張懸笑說,吃早餐~對啊~~~你不吃早餐你 MV 就不要拍呀~對不對?2

可是你知道這是一件非常有趣的東西,就是它漸漸變成我們可以去選擇想要

崇拜什麼東西,而不是透過所謂商業操作的模式幫我們篩選想要崇拜的對象,這

個其實是西方音樂已經非常習以為常的事情了。

在臺灣,這幾年才開始發生,雖然晚,但張懸覺得做得很好!而且也出了幾

個非常不差的歌手!不差到甚至讓唱片公司也比較安心於發掘有特色而不是真

的只要美貌或他們既定印象裡面條件的偶像歌手。

所以你就擁有了更多聆聽的選擇,你就可以透過這些歌手各式各樣的個性發

現自己並不孤單,就是「原來方大同戴這種眼鏡很帥啊」!所以我喜歡這件事情

就不會被別人叫成書呆子,這個叫做「時尚」!

「時尚」這件事情可以隔天就瞬間變了!當你發現說其實你覺得可愛的東西,

唱片公司覺得不可愛的,你以前可能見不到,但是現在發現你覺得可愛的東西,

你如果願意在部落格跟人家講說:「哇~我覺得盧廣仲好可愛哦~」然後每個人

都給他一個讚!他就可以繼續在你面前活生生的可愛下去了!不是擺在家裡

面。

這一切讓張懸覺得 live house 其實給予的不只是一個聽音樂的地方,回過頭

來,它對音樂產業影響很大!因為有一個可以擁有自己最簡單但是也可以把個人

2 台灣歌手盧廣仲(1985-)發表於 2008 年的歌曲〈早安晨之美〉,以吃早餐為題,歌詞有重覆多次

「對啊對啊」,這首歌被認為「可愛」而頗令人意外地流傳甚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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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化的舞臺,而且可以有長期的表演,不是為了要有商業演出,不是為了逢年

過節,也不是為了自己發片,可以不停的跟群眾交流,也因為這樣吸收成為自己

的養分,讓表演者更懂得他在臺上要給予什麼,回過頭來再給予大家新的刺激,

讓大家變成一群新的群眾,張懸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音樂交流過程,而且它非常

自然!

基於如此,張懸很感激 live house 給予過她的機會,她也是靠著這個長大的,

她就會去想,如今自己是張懸了……

尷尬的笑笑。講到這個就有氣!「天就黑一半!」(閩語)因為……對不起團

員,票沒賣完……

但是基於以前她覺得,自己已經是張懸了,就必須要讓大家知道,live house

並不是一個不成熟但是有潛力的創作者或表演者的跳板!它其實更像是一個可

以無限在地延伸的平臺。它在臺中有自己的經營模式,在臺北有經營模式,在高

雄可能也有自己的演出形式。

這些 live house 的開設,讓人有更多機會選擇你想要怎麼聽音樂,也讓歌手

有更多的機會可以不要在一開始發表自己作品的時候就只能夠依循商業模式。這

個是 live house 對張懸來講最重要的地方!

所以張懸就必須要用一個公眾人物的身分,鼓起勇氣跟大家一講再講。它不

只是跟張懸個人有關,而是張懸是這麼切身的感受到它的重要跟它曾經有的困

境。

※張懸為什麼歡迎大家來座談

這也扯到為什麼張懸希望大家來座談會。因為一開始張懸跟朋友聊天的時候,

結論就是「張懸踏上了一條不歸路」。而且最重要的是,張懸並不是一個鼓勵大

家革命的人,因為革命應該是大家自己的選擇,而不是一種煽動。

所以張懸在準備座談會的時候,就發現自己不可能要求大家做什麼東西,這

不是她所想的事情,那為什麼會希望辦座談會有人來聽呢?

張懸希望這是一個資訊的交換跟傳達,她講的這一切,並不是希望大家貼個

貼紙,然後講說「政府去死!我愛 live 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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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懸笑說,她不是要做這麼花俏的事情!因為她看過無數個經驗,哪怕社會

運動,或者是曾經我們認為開始的時候美好的念頭或心願,一旦它變得就算聚集

無限、極大化的群眾,不管是因為被煽動還是被感動,然後就參與了,它的憧憬

在完成革命的同時就應該要消滅了,就好像張懸覺得 live house 一旦立法以後,

大家也應該要清醒過來,重新去檢視自己認識的 live house 一樣。

也許,我們需要法令給予 live house 這個行業一個身分、一個保障跟一個規

範,但那不代表 live house 眼前現有的經營模式都是全對的!這才是張懸想要跟

大家說的。

臺灣太習慣左邊右邊分中間,就只有左!或者是右!你要不然就得支持這個

議題,要不然就是不分青紅皂白,我就是挺到底!就是 Rock 'n Roll,ohhh~~~要

不然就是 leave me alone,就是「我只是一般老百姓,你不要拿這些東西嚇我」。

張懸覺得不是這樣的!

因為 live house 甚至還算是一個比較輕盈的議題,但是有更多我們應該要關

心的社會產業現象,從農業,到原住民,到我們關心的這個社會變化,到所謂的

國家政策,它都不是政治性的東西,它是一個公民意識的問題。

政府如果聽到人民有什麼需求而做出回應或改變,這個是一個有來有往、很

禮貌的方式;如果政府聽不到的話,那就是我們自己的事情了。政府如果不知道

你要什麼的話,試想,它只能嘗試做對你最好的事情,然後你就會覺得被誤解或

被孤立,或者是你想要的東西永遠要不到,但也許它從來都不知道你想要的是什

麼。

就好像你跟外婆說,你想要去刺青,對,阿嬤,但阿嬤可能不知道刺青是什

麼,或者阿嬤對於刺青的印象可能就是原住民的黥面,那可能就會很擔心啊!揪

煩惱!(閩語) 3

所以你要跟你現在有要求的任何一個人說的其實是「我對這件事情有意見」,

勝過於去告訴他說「你非得要讓我做什麼」,所以張懸覺得「有意見」是非常重

要的。

今天在座談會之後,交淺言深,大家都會有自己的意見,但是可以在聽到這

些資訊以後整理出一個更好的看待方法,然後,不要做一個聽到這個東西以後覺

得「好可惜、好可惜,可是,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不知道該怎麼辦」。你可以不

3 真煩惱、有夠煩惱。「揪」為國語諧音字,正字應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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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該怎麼辦,但是,千萬不要可惜,只是因為不知道這件事情是什麼樣子!

【TO KNOW YOUR RIGHTS】

這就是張懸的意思。你要知道自己的權利跟選擇。這是張懸辦座談會最想要

傳達的東西,因為這樣所以座談會基本上是沒有開始也沒有結束的。

張懸苦笑,說自己在做一個吃力不討好的東西,因為所謂真正的勝利就是她

張懸一個人號召群眾逼到政府明天立法條!但是,明天就立法不見得是最好的事

情,最好有經過公民辯證的過程跟大家思考過一輪以後,政府聽得見社會大眾的

輿論,他們在制定法條的時候,才不至於因為是個門外漢,又不了解民眾或是業

者的需求,以致就只能訂一個他們自己看起來覺得還 OK 的東西,反而扼殺了我

們現在還能夠有的一些很寶貴的、聽音樂的方式。

※為什麼我們需要展演空間

為什麼我們需要展演空間?

展演空間不只是現在你所在的 live house,它更多的其實是小劇場,可能是

你看不到的地方。

張懸笑說,很多人跟她一樣,認為我們現在對於「藝術」的定義就是它可以

在兩廳院演!兩廳院演的節目都是「藝術」!

如果在街頭聽一個人彈吉他,可能認不得他有多厲害,但如果他今天是兩廳

院邀請的吉他手,就覺得「哇!他好厲害!」,這叫做「過鹹水來的」。(閩語)

所以,所謂的展演空間還包括小劇場,也包括我們現在看到的音樂演出,有

分戶外,也有分室內;有人數多一點的,比如說像現在看到的 Legacy或是The WALL,

也有很小的,比如像是女巫店,它真的有夠小,或是地社(地下社會),它實在很

小!張懸笑說,地社真的……不是她在說。哈哈~

張懸問,有沒有人喜歡劇場的?看了一圈,有人舉手。張懸指了那個人,笑

說她的男朋友應該很高興,又指著其他人:「你們這些不看戲的人~~哈哈。新

聞看很多對不對?新聞比戲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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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張懸叫大家笑一下。

果然大家被逗得哈哈大笑!氣氛有點嚴肅啊~

演出空間對於各式各樣創作者的發表型態都是切身相關的。試想如果張懸今

天對於做歌手能做的夢只有一萬人的小巨蛋,整個演出或整個思考創作的模式就

會以開龐大、華麗的歌,或者是一萬人聽完之後會覺得滿意的歌為主,那這就是

一種訓練或制約啊!

表演者只能夠演給這樣子的群眾看的時候,就會以那個當作是藝術美學的基

礎,演出形式的最高點也是建築在一萬人的小巨蛋。

就像劇場也是一樣,如果說表演者的終極目標是兩廳院,臺灣沒有別的地方

可以演出、獲得評論,沒有地方可以發表東西的話,群眾就會以為所謂的藝術真

的得要那麼高!它是不能夠流於市井小民的閒言閒語帶來的幽默。

但張懸記得,在她小時候,爸爸對她說,現在我們看到的平劇──就是京劇

──其實是以前社會非常低階層的娛樂,就好像梨園戲子,是北京話裡面下三濫

的其中一種,以前做戲的、唱戲的,是非常非常低賤的一個行業,但是他們做的

其實是最多人在看的,就是拉牛、賣餅、做工……都看的!看到最後,它是一個

大多數人反而會輕易去接觸到的娛樂。

於是,它的發展形式就慢慢變得更複雜了,更講究了!然後不知不覺也傳承

了那個年代中國社會的藝術表達形式,它最讓人親近,也充滿了最多的想像空間。

試想如果那個時候的表演娛樂只能夠在宮廷裡面,我們可能就失去了「平劇」這

件事情,我們可能就只有歌舞昇平呢!

所以展演空間對張懸來說非常簡單,就是給予各式各樣的創作者一個自由發

展、表演跟創作形式的地方。所以,待會兒要講的【自由表達的聲音】就是這個

意思。

【自由表達的聲音】

就是說,我今天可以看著一個三坪大的地方,然後思考,我要怎麼在裡面發

出一個聲音,它對我來說是可以發展我的藝術美學的,還是我需要兩萬人幫我形

成一個場面,而這個場面可能要像史詩般巨大,所以它才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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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很好玩的事情就是,張懸認為藝術一點都不高,它其實跟每一個人都有

關,因為每一個人都有自己覺得「美」的東西,這些東西加在一起,發揚光大的

人成為藝術家!但實際上,所謂的「藝術」就是無所不在。

你今天覺得這個女孩子的假睫毛貼得很漂亮,你可能看中它的弧度!你對於

這個弧度的喜歡,這個就是美啊!

所以,所有的創作者都不能只活在一種舞臺上面,這個是張懸認為展演空間

最可貴的地方!

【文化與創意最初都是來自資源缺乏的底層】

這也就像我們現在講的,有很多人會問張懸,現在臺灣也不缺政府給予的場

地啊!你有兩廳院,為什麼不去兩廳院演啊!Legacy 合法,你為什麼不就專心去

做 Legacy 的表演就好了!但其實不是這樣子的。

因為回過頭來看,所有我們現在覺得所謂流行、新潮、覺得已經習以為常的

創意,或者是流行文化,它最初都是來自於社會底層一些有趣的人的發想。藝術

絕對不是國家給的東西,你知道嗎?

張懸笑。

藝術一定是人與人之間互相喜歡、結合然後產生的東西,從你看到的滑板、

街頭塗鴉,到──我們可以再推得更遠一點──以前的 Andy Warhol,其實都是

一樣!大家其實都在擷取社會最底層的生活形式跟中間的趣味,去做出裡面最可

貴的提煉,然後將它極大化。越來越多人看到以後,能夠去投射同樣情感的時候,

它就變成流行。

所以,如果你失去了一個平臺,你發現功成名就,或者是說表達自己,只能

夠存在於國家或者是這個社會「上階層」的人給予的空間的話,這個叫做「畜牧

業」!不叫「藝術」。

現在開始講到「畜牧業」,那就來看一看我們一直以來的流行或是藝文產業

的一些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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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與娛樂產業的現況】

張懸記得,以她自己是一個聽眾的身分上面,可以追溯到滾石最紅,然後瞬

間泡沫化的那個年代,徐懷鈺開始唱一堆韓國翻唱歌曲的那個年代。4

那個時候張懸就有聽一些憤世嫉俗的長輩啊~就是以前的 rocker~張懸笑,

她認識了一些老樂團的人,信誓旦旦說這樣很不好、很不好,但也有很聰明的人

會提出相反的意見,覺得流行本來就是來來去去,你不能阻止流行的發生,所以

既然這個東西可以造成那麼多臺灣年輕人現在的喜歡,就不能阻止他們,就不能

批評他們不好,但是,它的確帶來一個行為,很多人喜歡是很好的事情,但你有

想過,你喜歡的東西都是被選擇過的嗎?而它不是透過你選擇的哦!它是透過商

業機制選擇出來的。

也就是說,在你有機會喜歡上這個女孩子之前,她是已經被篩選過的哦!你

可能這輩子有機會跟十個女生交往,全都是「電腦揀的」(閩語),不是你自然碰

到的哦!或是不是你自己決定去追的。你只能在這十個裡面覺得「我覺得你很美」!

但你可能永遠都不會有機會知道原來還有另外一種長相的女孩子!另外一種個

性的女孩子!其實可能就是你心裡面缺少的那一塊,那就是你的伴!

張懸看待流行音樂產業或者是藝文產業一直也都是這樣子的想法。她一直覺

得,我們每個人都會有偶像,我們每個人都有崇拜、喜歡或迷戀的東西,但這最

好不是別人幫我們選的。

肯定的點了點頭。

別人幫我們選的東西太可惜了!你根本不知道你對他的喜歡是來自於它的

包裝,還是來自於你對自己品味的了解。

停頓了一會兒,想了一想,拿起講綱來看。張懸很認真想要把它講好。

所以,娛樂跟藝文產業的現況現在已經有所改變的地方是最健康的一部分,

因為有越來越多的創作者可以用小劇場的形式、可以用 live house 的方式在一開

始去站穩自己的腳步,然後去吸收自己的群眾,可以在這裡面做一個自然、互相

淘汰的過程,不管是歌手淘汰不喜歡的聽眾,願意只是愛我的胸部……

4 徐懷鈺(1978-),台北人,出道於 1998 年,有〈怪獸〉等作翻唱自韓國流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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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拿胸部做例子,引來一陣笑聲。張懸笑回:「笑屁啊~生氣~~哈哈!」

反而讓更多人笑了。啊!我愛 live house!就是這點可親。

不浪費太多時間,馬上回正題。

張懸接著說,或者是說,群眾淘汰歌手。群眾覺得:「你們不要只是一直跳

舞給我看啊~」可能希望藝人在臺上更自然一點,不要演電視給我看,不要當場

演電視給我看!

所以,現在的藝文產業因為我們有很多模糊的地方可以看表演、聽表演,所

以我們聽音樂變得自然很多!喜歡一個人也變得自然很多!不再覺得遙不可及

的人才是神一般的人。

一個在你這邊表演的小劇團,你一樣可以得到看一場大戲的娛樂或是淚水;

看一場三十人或五十人擠在一家小店裡面的表演,可以讓你感覺到今天晚上是為

自己過的!而不是被商業宣傳所操控,所以我買了一張很貴的票去跟大家擠。

你有越來越多娛樂自己的方式可以選擇的時候,這其實是一個很進步的社會

可以擁有的公民權利。你看的節目、你喜歡的東西是你自己可以去找管道獲得的,

而且你可以擁有它。不是說電視上面演什麼,你就得看什麼。「你不喜歡你就不

要給我看!」這樣子。

張懸覺得,這是現在的流行音樂最好的事情,尤其是更多的唱片公司已經開

始……講難聽就是放寬標準,但講好聽一點是說,他們越來越意識到年輕人對於

自己的認同開始反映在他們聽的音樂或追逐的歌手上面,就是我不是因為你這個

人已經帥到像雕出來的一樣,所以我臣服在你腳下!有可能是你講的一句話,或

是這個歌手的一種自然,或是這個歌手的一個才能,所以你真心去支持他,而這

樣的交流,以前看似一種弱勢的交流,因為它不會反映在銷量上面,但現在變成

人氣最大的指標,誰能討你歡心,誰就是唱片公司發現說這是可以走下去的風向

球。

※現有展演空間的困境/現有法令的問題

這是張懸看到現在產業的一個很好的現況!各式各樣的人都可以用自己的

方法發出自己的聲音或發表自己想要的創作,這是非常難能可貴的事情!我們就

來看現有展演空間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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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第一個!噹啷!」張懸華麗的比出閃亮亮的手勢歡迎標題出場!

「啊~講不完了!」她嘆了口氣。

「現有展演空間的困境」跟「現有法令的問題」可以併在同一個講。

現有法令的問題並不是說,大家以為 live house 就是「純違法」,但事實上不

是。

張懸可以講得更明確一點。大部分的 live house 半邊臉是拼了命的貼著政府

去配合已有的法令。你真的要我登記為小吃業,就登記為小吃業~真的說我是酒

吧就酒吧~你覺得我是跳舞的就跳舞~只要那個法令能夠讓我安身立命的開店

就好!

但另外半張臉是它怎麼樣都貼不到別人的屁股!連冷屁股都踢不到!因為

沒有法!

張懸苦笑。

在張懸去參加座談會之前,她知道現行法令在登記的行業裡面多了一個所謂

的「音樂展演空間」。很多人就寫信跟她說,已經有了這個項目,還有什麼好抱

怨的?如果現在還違法的話,那就代表你連「音樂展演空間」的項目都不符嘛!

但不是這樣的。中間有個非常有趣的問題在於,有這個登記項目叫「音樂展

演空間」,但是如何可以登記成「音樂展演空間」?以下空白。

沒有任何法令去界定「音樂展演空間」它的規格要是什麼?消防機制要是什

麼?坪數要多大?各式各樣從稅務到怎麼去訂定它的性質都沒有!給了你一個

會發光的名字叫「音樂展演空間」,但以下內容空白。

所以即使去登記了這個項目,給了你一張名片貼在胸前說「我是『音樂展演

空間』」,但背後還是沒有人承認你是「音樂展演空間」啊!因為它沒有任何界定

可以讓你去講說:「因為我的胸部有 34C,所以我就是 C!」它連這種敘述都沒有,

這是很可惜的地方。

空有一個登記項目但沒有登記內容,也沒有明確的規範,這個是現在我們在

遇到 live house 法令問題的時候,之所以會那麼迫切希望他們開始去了解這個產

業,開始了解他們都是怎麼運作的,然後制定適合音樂展演空間或小劇場展演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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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的條文。

再一個問題就是,除了現行法令以外,我們要知道的是,一開始的文化或創

意其實都是來於人與人之間的某些幽默,它不是以商業做取向,只是以好玩作取

向的時候,比如像音樂也是一樣,所以除了現行法令的問題以外,展演空間跟小

劇場遇到也很大的問題在於他們本身基本上就是體質不好,但體質不好其實就是

最藝術的部分囉!

我們現在有十坪大的展演空間,我們也有一百坪的展演空間,我們有在舊公

寓裡面開設的小劇場,我們有在牯嶺街開設的小劇場,我們也有在防空地下室開

的皇冠小劇場。他們每個人都長得很奇怪!怪怪的!對於政府來說,當它終於想

要去了解這件事情的時候,遇到的第一個大問題就是:「你們每個人都長得不一

樣嘛!」但你到底要怎樣排成一隊去管理?

但是,這也是展演空間曾經最可貴的地方,就是它有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的

地方,可以進行不同創意的延伸跟發表,但是它在法令上面,現行就變成因為一

開始臺灣並沒有意識到文創產業可能會變成一個很流行的產業,以致當它已經自

己發展起來的時候,就不知道該怎麼去限制或規範它,也更不知道要怎麼保障它。

這是張懸在文建會座談會裡面發現最尷尬的地方。

大家都講了自己的需求,文建會可能也幫忙政府去盡可能了解每個演出空間

的規格或需求,但是,要去制訂這個完全讓各式各樣的展演空間都有可以經營的

法令其實是很難的。

如何把地下社會跟 Legacy 併在一起處理?如果他們都得登記為「音樂展演

空間」的話。他們明明在外形、在條件、在演出形式跟經營的模式,比如說稅收

上面,就是實際的營收上面都是這麼的不同。政府可能需要花非常多的時間派人

了解臺灣這些現在的消費行為:通常一個展演空間有多少群眾啊~通常這麼小的

劇場,它的族群是什麼啊~它可能要把歷史挖出來了解一遍才有可能會有比較聰

明的人──專員,可以去擬定立法措施。

如果只是扣一個帽子叫「展演空間」就想要立法,不要說張懸覺得這樣想可

能很可笑,政府這樣想,它應該就爆炸了!

簡單來說,你現在照顧的並不是一個剛出生的小嬰兒,所以你可以塑造他!

你現在在面對的其實是一個已經有自己想法,甚或是有情緒的青少年,如果你還

要當他的養父母,那你要給予的關心、給予的了解,或者是給予以後發展的管道,

你可能要花費更多的心思,而且要做更多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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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點像是後知後覺的養父母,讓他們去理解的確是非常辛苦的事情,回

過頭來,「每個演出空間的體質不一樣」這件事情可以說是展演空間的原罪,但

也是它最可貴的地方。它容納了、它給予了各式各樣的人發表的機會。

※困境與問題的原因

困境與問題的原因,就是當我們在講這些東西的時候,我們講的是現況,那

要回過頭來講,為什麼「張懸」這個人覺得事情會變成這樣。

又要邁入另一個議題了。張懸提醒現場聽眾說,覺得受不了的要講。她很認

真想要把它講得很……如果她講太多廢話要跟她說!

【貧乏的選項】

困境跟問題的原因,第一個,來自於貧乏的選項。

貧乏選項的意思是,我們通常能夠發表、聆聽甚或是宣傳一個新的創意其實

都很費工,畢竟大部分的藝術或是創意,沒有辦法像 7-11 新上架的食品一樣,

一瞬間就上五千家通路。所以,一開始的藝術或展演空間的經營是非常辛苦的,

也因為這樣,所以當它好不容易經營起來的時候,如果一旦沒有法令、保障或者

是規範,就會發現,你好不容易可以找到一個自給自足、可以生存的方式,這生

存的方式居然是違法的!

就變成,這一切突然像一場夢一樣──請參考地下社會跟何東洪5老師。張

懸笑說,她覺得老師講到這件事情的時候,她還滿心疼的。老師那天氣急敗壞,

看似酸溜溜,但是實際上就是愛之深責之切。他永遠都不明白政府一開始懶得管

的事情,現在管起來為什麼可以那麼輕易的用不適合的方法管。這個是我們值得

思考的問題。

5 何東洪,現任輔仁大學心理系助理教授,為 live house「地下社會」創辦人,有關本議題的言

論可參考其〈有無「音樂展演業」登記好像不是重點?〉(2011 年 5 月 23 日)、〈真是香蕉你個芭

樂!〉(7 月 7 日)、〈〈不要讓惡劣體制扼殺我們作夢的熱情!〉(7 月 9 日)等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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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直以來擁有聽音樂或是看演出的管道,其實並不多,不覺得嗎?

即使像現在,張懸都覺得國外演唱會都是布洛克兄弟在辦的,你永遠都要接

受那樣的票價或接受那樣的音響器材。總有一天這一切會改變,它會有一個新的

改變。總有一天這一切會改變,就像展演空間因應大家想要看演出的需求,而不

再只是大堆頭或者是單一、個人朝聖般的演唱會。所以它開始有越來越小型、越

來越精華的演出,但是,到眼前來說,我們臺灣的表演環境,不管是消費者還是

演出者的選項都還是很貧乏的!

我們劇場的最高境界:兩.廳.院!歌手最高境界:小.巨.蛋!那除此之

外呢?

沒有。對不對?

「我如果想要達到個人的巔峰,比如說我想要結合劇場跟音樂的演出模式,

好像只能夠去挑戰 TICC,就是臺北國際會議中心,要不然就是小巨蛋!我只能夠

挑這幾種場地,但試想,去年開始滿好的地方是有一個 Legacy。Legacy 讓我可以

辦千人的演唱會,可以給予一個半成熟的概念,但這個概念基本上不要你付出恐

怖的代價,不用你花三、五千塊,但你可以完全感覺到這一年我想要表達的一個

歌唱或是演出的重點。這是很可貴的東西啊!但我為了這個如果要拼了命去小巨

蛋辦的話,我相信你們看到的絕對不是今天的我!」

張懸以自己為例。

意思就是說,張懸沒有辦法自由自在的講這些議題或是關心她想關心的事,

她必須要花最多的力氣在拍廣告跟告訴大家「你們要來聽我的演唱會」這件事情

上面!但回過頭來,大家的成本也會增加很多,只能永遠看張懸拍廣告,推銷自

己、推銷自己,然後,想看張懸就只能去小巨蛋!那是很可惜的事情啊~很可惜

的事情。

【沒有共識的執行單位】

「對~對!反正……就是……對!」&%#@*)^+!$……張懸笑說打結了,她

身體不好耶~

直接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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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瑣的深入理解和改變方法,帶來立法單位的無人

聞問和漠視擱置】

「繁瑣的深入理解和改變方法,帶來立法單位的無人聞問和漠視擱置」!張

懸搞笑的快速把標題念一遍。她準備的實在太多了,深怕講不完。

這句話想要講的東西,白話一點就是一個沒有共識的執行單位導致了每一次

在消防或者是碰觸到敏感議題的時候,都發局(都市開發局)跟文建會是一個不同

調,文建會跟消防署是另一個不同調,消防署跟當地的警察局又是不同調。

就張懸所知,很多 live house 其實都很尊重警察,就是來查訪的,他們都保

持著不是過度友好,但是都能互相尊重彼此執勤身分的狀態。所以,live house

跟執法單位其實並沒有那麼嚴重的衝突,但是,它矛盾的地方就是,今天警察局

找到了一個條文可以放過你這家店,都發局不行;都發局可能在女巫店被保下來

以後,就說沒有要逼它、沒有要逼它……但事實上就是在逼它。

都發局可能也不願意,但是打開條文,能夠為女巫店找到關於演出空間的條

文幾乎是沒有的,以致它真的只能夠用舞廳,比如說 Room 18 啊~Neo 19 啊~

EZ5……有 EZ5 嗎?就是用舞廳的方式去管理,它也只能夠界定這個行業是因為

有很多人聚集,所以它跟戲院一樣,它的消防安檢也必須適用於國賓大戲院,因

為都會同時聚集一、二百人嘛!

其實這些在消防法規裡面,都是可以去遵守的,張懸也非常認同人一多,管

理就要更完善,但是,如果就此承認了你是舞廳、酒吧或者是酒店的話,你就要

一連串的接受所有條文,包括稅務,包括場地的管理。這些東西其實是你符合了

一項,你符合不了別的。

張懸原本想要做數據表給大家看,但是其實這些東西 google 就可以 google

得到,所以她在做數據表的時候就放棄了,覺得今天如果有被她打動的人,回去

一定會找資料……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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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知無覺的政府政策】

再來,很重要的東西就是「有知無覺的政府政策」。

之所以今天展演空間會變成這樣的一個問題是來自於政府長期都在擷取所

謂的流行創意,比如說不管他們辦跨年晚會、做年度藝文演出活動啊~他們都盡

可能希望自己年輕化,能夠跟社會潮流接軌,所以他們一直都在逢年過節的時候

會去關心現在年輕人喜歡什麼,才要去邀那樣的藝人、搭那樣的舞臺,但是他們

即使知道,他們其實沒有感覺過,比如說,盧廣仲現在可能是青少年的偶像。

政府對於娛樂產業──泛指娛樂產業,就是只要能夠讓你笑的產業都叫「娛

樂產業」──的心態基本上還是不夠健康。他們認為「娛樂」這個東西是在社會

大眾之下的。但現在的娛樂產業,任何一件能夠讓你笑的行業,其實現在都已經

比較平等了,不是說當藝人的就比社會大眾低賤,但也沒有說,我是天王巨星,

所以我的歌迷就只能夠照單全收。

你現在看到很多現象或新聞,可以發現,如果歌手做得不好,你的演出不好,

自然就會有人用非常平等的方式告訴你:「你不能騙我的錢!這跟我喜歡你無關,

就是你給這種演出,你騙我的錢!」

講著講著,張懸還注意到聽眾有人笑得很開心。

其實這是很好的部分,但張懸覺得政府的政策一直都反映出他們好像還處在

「我媽媽覺得做歌手就是做歌星。『歌星』!這樣,或『歌女』!這樣」那個年

代的事情。政府的心態是比較老舊保守的,即使他們逢年過節、辦晚會的時候都

希望能夠年輕化,但也只是請了高中社團來跳街舞,他們不覺得「街舞」可能是

現在年輕人最熱衷的運動之一,不然的話應該要跟馬拉松一樣辦得更盛大才對。

所以對於政府來說,娛樂產業一直都還是偏門的東西,只有在我希望場面可

以很熱鬧的時候,我請你過來幫忙……你知道,幫忙照顧一下!

這樣子的政府基本上是很難為──不要講娛樂產業──任何有創意的行業

多做些什麼的。張懸一直覺得只有商業手段可以達到流行的最大化!比如說可口

可樂,比如說麥當勞,比如說 7-11。

張懸悠悠地說,他們應該已經放棄找她拍廣告,所以現在可以講,以後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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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拍不到廣告了。

但是,流行並不只是操控在商業財團塑造出來的廣告形象上面,張懸一直是

這樣覺得。如果政府依賴的一直都只是商業取向下得到的娛樂資訊,他們永遠都

不會知道現在的年輕社會發生著什麼事情。

【改變現況的時機只在變成大問題後】

再來一個就是現在張懸可能辦座談會最感慨的地方。

通常比如說你要等女巫店關了,你要等有地方爆炸了,或者是什麼地方怎麼

了,臺灣的政府才會出來研究,然後研究就變成一件負責任的行為,但張懸一直

覺得,就像一開頭說的,政府應該是一個國家的大腦袋才對。我們每年這麼認真

的看這麼多的選舉廣告,希望能夠選一個人出來,就是希望他的腦袋比我們好!

不是嗎?怎麼會是當選以後是當小腦袋嘛!對不對!

張懸一直是這樣想的。

很可惜的地方是,臺灣有一個現象,歌舞昇平的時候,誰都不愛聽難聽的話。

比如說,流行音樂如果一直抄、一直抄,可能視覺也抄、衣服也抄、MV 抄、歌

也抄,有一天會自己斷了自己的根,就不會再有流行音樂。會有獨立音樂,但不

會有流行音樂了!

但流行音樂很可貴,所以張懸告訴大家不要這樣做。因為這個東西目前都還

有效,而且也沒有人真的因為抄襲,所以有怒吼的群眾出來上街或去某某唱片公

司砸雞蛋!所以,這個事情就一直下去。但有一天,如果抄襲這件事情真的變得

很難堪,比如說,臺灣被韓國的歌手告或什麼的話,我們可能到那個時候才會去

正視這些我們已經習以為常的東西,其實它不能習以為常,因為它一直都會越來

越壞、越來越壞……直到我們發現,我們因為這個我們以為早就習慣的東西,失

去了我們不想失去的東西。這是非常可惜的事情。

講到這個,就是張懸下一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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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意識】

這是為什麼張懸會希望她講的這些雖然不夠精確,但卻希望大家能夠思考。

因為張懸一直覺得臺上的歌手講說「我支持停止雛妓」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歌

手只要找一件絕對善良的事情,也許聽眾就會感覺到歌手的真心,但其實一個社

會的健全不是靠公眾人物耶!其實是要靠群眾。

但群眾好像已經被教育成說只有在抗議的時候才考慮要不要集結,忽略了其

實我們天天都有這麼多東西可以在部落格、可以在 Facebook 上面寫,那我們能

不能夠讓一個陌生的人知道我其實是對我的生活、我是對我的社會有一點意見

的。

有意見一點都不是壞事,有意見並不是一件招惹別人的行為,而是一件讓會

喜歡你的人能夠認得你的事。就好像如果我說:「我胸部只有 A!平常都墊的!」

但我講得出這句話,說不定就有人舉手說:「我一直在找胸部只有 A 的人!!!」

那我跟他就對上了!然後我們從此就可以幸福快樂的過日子。

張懸笑說,是這個意思你知道嗎?

這場的重點其實很想要傳達一些關於「公民意識」的問題。

太多值得關心的議題,大家都覺得是一個分一個的,比如說農業的問題是農

業的問題、原住民的問題是原住民的問題,所以這次 live house的問題是 live house

業者的問題,但不是!這一切其實都跟你有關。

就好像張懸一直覺得她已經可以努力開始塑造更美好的形象、去做更多人的

演唱會了,其實比起以前有更多的能力可以去做音樂上面想要做的下一個階段的

目標了,但她這麼珍惜難能可貴的演出經驗跟演出地方的原因就是因為這些東西

並不是被操作的。

聽眾每一次來都是選擇願意來的,也知道為什麼今天來想聽歌,而不是唱片

公司告訴你:「今天張懸頭會噴火!保證會有煙火秀,所以你要來!」

張懸用誇張的語氣,爆笑發言,大家拍掌笑翻。

「你不是在蘋果日報上面看這個東西,所以你過來。那你知道其實有多少可

貴的音樂、可貴的演出、可貴的劇本等待的就是你們這樣子的聽眾或者是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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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可貴的議題是你一旦了解以後,也許你身在都市、身在臺北市這個繁華的

地方,你做不了什麼,但是如果臺北市的年輕人能夠知道這些事情是怎麼回事,

我跟你保證這一切就會不一樣!只要你知道原住民跟他們現在真正的問題可能

是什麼。比如說,我們丟一個詞叫做『原住民基本法』。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

你有聽過或了解過這個名詞的?」張懸問。

「……沒有嗎???」張懸高八度音且嗓子啞了,不可置信的問。

「有對不對?有嗎?有嘛!有嘛有嘛……有嘛!!!對不對!」看到有人舉

手後,張懸激動極了!

我們通常提到原住民就覺得很好笑啊~很可愛啊~唱歌很好聽啊~有一點

黑啊~然後有時候抗議政府不會聽啊~就是「山沒有啦~」這樣子。

但是如果你知道,比如說臺北有十萬個年輕人知道「原住民基本法」是什麼,

你不用花太多時間,就 google 一下,去看二篇文章,就知道「原住民基本法」

是什麼。張懸相信大家對於原住民的議題,各式各樣的議題都會有新的感同身受

或是新的想法。年輕人真的太重要了!

今天 live house 可以等十年還是沒有立法,但是從這件事情上面,張懸希望

她的聽眾能夠知道她的心願,就是張懸希望大家永遠願意做出屬於自己的選擇,

當你們對於一件事情感到疑惑,然後感到有一點恐懼,不曉得是不是對錯的時

候……google!

張懸笑笑。其實不是啦。

你可以做的事情可以是:至少我想了解一下。

光是這個念頭,你就是一個至少張懸眼裡,對這個社會將會做出完全不一樣

貢獻跟改變的年輕人,而年輕人真的太~~~重要了!

你以為你只是上班族、你以為你只能當 OL,不是的。即使你是 OL,你知道

十萬個OL可以決定很多事耶!而且最重要的,你要讓人家知道你是什麼樣的人。

「我是個 OL,但是我是一個吃素的 OL!」光是這一點就差很多!

如果你能夠對一點點關心別人或關心這個社會的議題多一些了解,張懸相信,

當別人也發現你是一個關心這樣事情的人的時候,你會遇到下一個其實也很關心

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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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懸看待有些食物鏈也是這樣子。她一直有心願,就是希望臺灣可以改變飲

食消費習慣,直到所有的養雞場都可以用人道的方式生產雞蛋,但是心願很遙

遠。

為了這個,張懸曾經找過一整晚的資料,看過一整遍,而不只是覺得「殺雞

好可憐」。這跟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是一樣的。

我想要知道我即使很喜歡這個東西,我想要得到它,我可以用什麼方式去得

到它,得到它的方式不需要由別人幫你決定,或是被別人壟斷,多一點人表達這

樣的意見。比如說越來越多人只肯吃人道飼養的雞蛋,越來越多的農場就可能比

較願意轉型成優質或者是比較精緻化的農業,因為那會帶來商機。

這個東西是一個接一個互相改變的,live house 也是一樣。它可以不用今天

立法,但多一點人知道,大家就不只是單純的「聽眾」,也是真心支持音樂、戲

劇甚或是藝文產業發展的一群人。因為這些東西並不是已經成名的人造就這個產

業的盛況,是大家造就了現在流行音樂的盛況。

所以,「公民意識」是今天的超級大重點!雖然,它就這樣過去了……

※思考問題能帶來選擇。

※選擇才是真正的社會與產業進步

看了講綱久久,張懸終於說話了。其實她花了非常多的時間,只剩下一點點

的事情跟問答而已,所以就很簡單的講一下。

講完了這些東西,希望大家願意思考一下。下一個主題就是「我們的表演環

境可以有的改善和好處」。

※我們的表演環境可以有的改善和好處

【表演者及創作者的自然養成】

「A!表演者及創作者的自然養成!」這句話都聽得懂嘛!就是張懸剛剛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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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相信嘛,就是……就講完了。

張懸笑笑帶過。趕進度~~~

【反映更多當下社會價值和創意表達形式】

二,反映更多當下社會價值和創意表達形式。

你要知道,當你可以發表作品或是發出聲音的地方越來越不受限制的時候,

代表這是一個風氣越來越開放的社會,這樣子的社會才是真的擁有多元聲音的社

會,不是年復一年換政論的名嘴叫做多元的風氣,而是每一個人的聲音都有可能

變成主流意識的聲音,只要有很多人跟你這樣想。

不是被商業或是被洗腦的方式操作大部分的思想,而是新一代的年輕人,每

一個人都有一種自己的選擇,那樣子的選擇下,多數的選擇,才是可貴的選擇。

不是大家被教育成同樣的人,然後就一起投一個像生產線的票去尊重某一種已經

被教育好的社會價值。

所以,如果有這樣子的表演環境,或者是說,我們可以有越來越多的機會可

以去發表我們想要說什麼,不管是身為群眾還是身為創作者,都是非常非常重要

的!而且它會代表社會現在有的聲音。社會有的聲音是很重要的,光是電視的《全

民大悶鍋》其實就給了很多人發洩的管道,不是嗎?它也讓某些人的嘴臉可以用

真實的面貌浮現!

張懸覺得這句話還滿好笑的。(那一定是現場沒什麼人笑……)

【多元的藝術及娛樂消費管道】

還有,多元的藝術及娛樂消費管道。這個就是張懸之前一直在講的,是她列

舉的幾點好處。

※展演空間立法的重要性

翻了翻講綱,停了好一陣子。張懸思索著。

然後……有人就會問張懸,live house 立法現在最迫切的重要性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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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張懸是希望各式各樣演出空間都不要立法。只要你踏上臺灣的土

地,你在哪裡都可以表演就好了。但 live house 需要立法的重要性不是對於業者,

也不是對於歌手哦!而是來自於大家切身的安全問題。

因為其實消防法令的模糊,也許只會讓人覺得某某店家很危險,但也許它並

不危險,它就是在現行法令下,永遠都搆不到那個門檻,比如說高雄的水星酒館,

它也是 live house,因為好像坪數到了一個範圍還是因為在地下室,它就被要求

要裝一個一百多萬的抽風機,但是,這很重要的地方就是,如果你希望支持演出

環境的存在,那每個演出環境的確就像張懸講的一樣,有些在地下室,有些地方

很小,你怎麼加強動態管理的方式?

不是硬性的要求它一定要跟舞廳一樣,裝一百萬的抽風機,而是能不能夠在

它的演出環境下去做最好的、安全消防的規格。

重要的不是要擺出二百萬的器材告訴你,這邊如果發生火災的話,你看我有

二百萬的器材!而是每個展演空間,它自己能夠幫助自己保障聽眾或者是消費者

的安全,這才是非常重要的地方!

所以張懸覺得現行需要立法的地方是執法單位可能永遠都只能夠用既定的

條文去要求業者,所以即使像女巫店有前後門,也有抽風機,但是它可能沒有貼

防火地毯,它的地板是木頭,就覺得它好危險。在這個小小的店裡面,女巫店已

經算是一個非常通風的地方,而且,在它的動態管理上面,在它的經營模式上面,

其實已經做足了它這個環境裡面需要的消防安全。

當然安全這個東西因人而異啦!有些人覺得「你給我一套太空衣,我才會覺

得進去很安全」,但張懸想要說的就是,政府在立法之前更應該去了解的其實是

各個演出場所它適合因應的是什麼東西,如果政府真的有心的話,它可以去做的

是這個。只不過我們現在遇到最大的問題就是來自於文建會很關心,該關心的新

聞局好像不太關心。

真的要能立法是要來自於比如說經濟部或內政部的審議委員。張懸開玩笑說,

這一切能「上達天聽」,live house 立法這件事情才有可能真的付諸實行,但是要

讓所謂的「在上位者」聽到,真的去費工夫了解一個產業,真的是……很困難的

事情。

尤其是眼前,張懸覺得這些老杯杯6,他們都不覺得這是一個大宗的消費產

6 老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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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這是最可惜的事情,也是為什麼她希望把訊息傳達出去給大家。

如果大家認為自己是大宗的消費者,而且你相信跟你一樣的人越來越多了,

那就要為了自己可以擁有的聽演出的環境自己加油。

張懸形容,這個東西絕對不是她講的。張懸去跳火坑,那麼講這個東西就不

會紅了!因為哪個記者要陪她講這個事情?沒有!她也捨不得浪費他們的版面,

讓他們被總編罵。如果講了,她應該就要去跳火坑了。

但是,這個議題如果能夠讓大家思考,然後並且上街頭等等,如果大家在自

己的部落格上面有更多的心得,直到有一天政府發現這是年輕人非常需要的產業,

這一切就會有更好的改變,而且不是要求出來的改變哦!而是他們必須察覺到,

所以必須做出的改變!這個是張懸的心願。

張懸有一些問與答。說自己還是講得很久,對不對?所以,有沒有人想要問

問題啊?她也有一些問題想要問自己的。

「有沒有人想要問問題的啊?」張懸再次問。沒有人舉手,於是張懸就自己

問自己問題囉!

張懸嘆了口氣,說這跟在家裡很像~

※我們都想,都該知道的為什麼

有些人會寫信給張懸,既然她對這件事情有意見,而且後來開始辦了座談會,

所以她就整理了一下大家的問題,想說可以跟大家分享,也可以做個簡單的回

答。

【如果展演空間立法是應做的,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正反意見】

第一個,如果展演空間立法是應該做的一件事,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正反意

見?

這個就像張懸剛剛講的,是公民意識的問題。

為什麼原住民的問題有那麼多正反意見?為什麼「廢核」,核電廠蓋,有這

麼多正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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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對於我們來說很重要的事情,它是不可能一面倒的善,或一面倒的惡。

它不是一個能夠被量產的產品,只要是跟人有關的事情,其實都有二面可以去思

考跟看待的方式在。

張懸覺得,所謂的正反意見有一部分是來自於剛剛講的資訊缺乏,也有一部

分是來自於政府對於現況並不是那麼明瞭。政府的不了解導致了一堆違法的行業

也是有可能的,如果要這樣假設的話。

但更多的其實是,張懸會希望這些正反意見可以多做些延伸,不要一竿子打

翻一船人。live house 不一定每一家經營模式都必須修正,但也不是說政府現行

的政策毫無漏失,所以這些正反意見並不代表這個議題不好,相反的,一個好的

議題,才是會有最多正反意見的東西。

張懸舉例,如果她講「我是王八蛋」,大家一面倒的說「對」!那這個東西

就很簡單、很便宜嘛!但是跟人有關的事情,張懸永遠都希望,它是可以像現在

一樣複雜的,它是可以不斷被討論的,直到我們更有機會可以去了解,原來我們

一起生活在一個土地上,多少人是怎麼想的,而不是一群人都不知道這件事情是

什麼,所以在議論紛紛這樣子。

【為什麼我所聽到的都是展演空間的安全不合法】

第二個,為什麼我所聽到的都是展演空間的安全不合法?

這就來自於所謂的爆點,關於阿拉大火之類。只要是人消費的地方其實都會

有消防安全的問題。

張懸自己看這件事情,是因為長期 live house 的文化並沒有被當成專題,被

媒體大肆的宣揚或者是報導,所以很多人還來不及了解 live house 文化,可能就

已經遇到了女巫店的事件,所以很難理解看演出為什麼可以這麼不一樣?它到底

跟小巨蛋有什麼不同?它到底跟酒吧──就是唱那種 cover 的──有什麼不同?

這個是群眾才能夠去解釋的東西。把它條文化或把它分析化去做成論文,去闡明

live house 跟舞廳不一樣,說到底都很可笑。

這就跟荔枝很甜,西瓜也很甜,所以荔枝等於西瓜嗎?不是啊。

那我怎麼證明?我可以拍個照給你看,但如果只是以「它們都很甜」來說的

話,我就沒辦法反駁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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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懸是這樣子看最近發生的事情,所以她才會覺得政府的現行法令有點一竿

子打翻一船人。女巫店也不是因為消防安全不合法,所以被勒令停業,但因為有

這件事情,所有執法單位都皮繃緊的在加強查緝各大餐廳、酒店、舞廳跟 live

house,只是 live house 被併在舞廳跟酒店業一起審核,所以有點突然,一瞬間好

像被脫光衣服檢查以後,只要哪裡不夠好,或是不合現行法令,就被抓去關了。

臺中的幾家 live house 現在就是這樣,從看到的魚骨、迴響、浮現,都是這樣子

的。

就張懸所知,現在的迴響好像搬去文英館了,但它就跟臺北的 Legacy,還有

跟臺北的大河岸是一樣的,其實都是政府出的單位,就是政府租借給民間經營的

表演空間。

這就回到了我們是不是被迫只要有演出空間就只能還是靠政府施捨,或者是

說只能夠政府拉回來當「畜牧業」的時候,這個產業才能夠合法?

【Live house 為什麼不能適用現有的酒吧與酒店舞廳法令規範】

再一個就是,live house 為什麼不能適用現有的酒吧與酒店舞廳法令規範?

這個也可以 google 到。張懸原本想要貼出來,但以她個人、很簡單來說……

她笑說,怕自己解釋不好,大家不喜歡。嘆了一口氣……

就像張懸說的,展演空間其實有大有小,有分樓上、樓下跟地下。它擁有了

群眾,它的消費時間、文化、規則跟有可能因為不同的消費文化帶來的一些要特

別注意的事項都是很不一樣的,那就是為什麼 The WALL 沒有保鑣,但 Room 187

要有。張懸覺得這個例子舉得很好!(笑)

不是說,只要有人聚集的地方就需要保鑣,不是嗎?所以,張懸一直覺得,

除了消防安檢其實可以從嚴認定,但是可以加強輔導以外,其他的條例,比如說

在稅收上面,就是課徵娛樂稅,或在場地管理的明文規範上面,他們真的是要被

劃分開來的。

張懸也一直不覺得很多人來聽音樂是為了要喝酒、發洩,但是在舞廳跳舞的

人,的確可能玩樂的性質真的比較多,所以需要的安全規格可能更高一點,因為

怕別人喝醉了會傷害自己或傷害別人;展演空間的話,可能是要確保消防安全的

7 這家是夜店,熱歌勁舞兼飲酒的場所,所以較需要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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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能夠讓大家可以很安心的在密閉空間欣賞演出。

他們需要關心的問題是很不一樣的!光是怎麼經營這個店家的模式就這麼

不一樣。張懸就會很想知道,為什麼法令把它們併在一起處理?哪怕舞廳跟酒店

需要的管理方式或是需要的條文也都不一樣。

甚至張懸去查了法條以後,就覺得其實臺灣對於酒店或八大行業的管理法條

也沒有那麼好,沒有那麼健全。就有點讓所謂的「不光明行業」自生自滅,但其

實臺灣娛樂業這麼發達,八大行業是臺灣人非常重要的一環哪!誠實來說就是這

樣子。所以,這個法條其實是臺灣立法的問題,而不只是 live house 立法的問題。

很多法條都需要重新接受公民檢視的過程。

【為什麼有些演出空間合法有些不是】

還有些人問張懸,為什麼有些演出空間合法有些不是?所以這件事情都是不

合法的 live house 在鬧的嗎?

就像剛剛講的,Legacy、河岸留言……你現在看到的,完全合法的幾家,其

實都是跟政府租借的場地或是政府輔導的單位。這樣講應該就很明確了。就是自

立更生經營的業者非常難在現行的法令下,在商業區找到自己能負擔的場地,比

如說像皇冠小劇場,它很難在自己發展已久的演出文化裡面去配合自己身為酒吧,

或是消防安檢上要配合去做這麼大量、超過自己資本額的採購或改進。

簡單來說,live house 立法其實是一個總整理。它是政府重新、有機會可以

去看待這個新興行業它有多不同的多面性,怎麼去整合,然後給予一個法條,讓

他們有所依循,然後把自己的店面管理好,也注重群眾的消費安全,但是更重要

的是他們可以自力更生,而不只是在法條裡面流浪或被驅逐。

稍做喘息。張懸問,她會不會講得太無聊了?

「不會!」有人大聲說,反應之快,讓張懸抬頭一笑,有點驚訝。

「你瘋了!幾點了!」

【展演空間也是商業店家,為什麼不能增加資本額,開設商業中大型演出

空間就好】

這就是下一題要講的,展演空間也是商業店家,為什麼不能增加資本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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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商業中大型演出空間,如 Legacy 就好?

這就是張懸一開始也講的,不同的演出環境帶來的其實是更多醞釀不同創意

的可能。這個東西絕對不是單純的娛樂消費指向可以去概括的。

【為什麼不能全部聚集在商業區】

【這不是跟小部分群眾才有關的事嗎】

還有人問張懸說,這不是跟小部分群眾才有關的事嗎?你不怕跳火坑嗎?

後面這句話張懸不回答。

但是,所謂跟小部分群眾才有關的事情,不是。

每一個值得討論的事情,就算不在你的行業裡面,就像張懸以前常講的一句

話,你關心一些社會的議題,不是政治議題哦!是關心社會的議題,其實不是為

了一群弱勢的人,而是為了我們自己。

因為我們在這個社會上,如果法律不夠有保障或不夠公正,如果人的心、公

民意識不夠強烈,我們隨時都有可能變成一個弱勢的人。

如果今天法條不夠好,你走在路上被人家莫名其妙撞倒了,但因為法令的關

係,所以求助無門,這個時候你就是這個社會上因為這件事情而變得弱勢的人!

很多人並不是選擇成為弱勢或天生就該是弱勢,他們只是在這個年代裡面,

因為我們政府的政策或是決策,所以「順勢」變成弱勢的人。這個是張懸非常希

望能夠常常傳達給大家的東西。

很多跟社會有關的事,不是一小部分群眾的事,它只是藉由一小部分群眾發

生的事情去展現出來而已。

(以下現場座談省略無補充,只有講綱)

【所有重要的事都不輕鬆便宜,但影響層面既深且廣】

【這是不是經濟弱勢的產業的抗議】

【現有無法可依或安全消防違法的 live house 將怎麼辦】

※關於:不被鼓勵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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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見永遠是重要的】

【公民辯證的過程,才能讓重要的社會議題有更健康的成果】

【沒有一個產業可以分開來看】

※所有跟人切身有關的感激,喜悅,慶祝,憤怒,孤獨,哀傷,自由和思索,讓

我們創造也需要音樂。

※你我它能做什麼呢

【張懸可以:繼續講得跟真的一樣】

※政府可以:

【停止面對有問題的事踢皮球】

【立法單位及文化單位的串連】

【審慎研究立法內容,動態管理的加強】

【對現況的深入了解和前瞻性,是政府修改或訂立任何法律都必要的天職】

※郁晶,巴奈,張惠妹

※MUSIC IS ABOUT EVERYTHING.

※Know that no one is silent though many are not heard.

(以上現場座談省略無補充,只有講綱)

所以呢,張懸就要講到關於她想要講的最後了!但做一個比較好的結尾就好,

短短的結尾。

張懸非常謝謝大家來座談會。

在準備這個東西的時候,張懸其實有很多次非常的灰心,也不確定她要講的

這些東西,在漫長的敘述裡面,有多少能夠像一首《寶貝》一樣感動別人。

但張懸非常高興的地方就是,三十歲了,她還願意這樣做!張懸願意試著流

失群眾,重新去跟別人分享她的想法,就像當年分享創作一樣,期待再有新的人

聚集,然後我們可以一起走過一個很好的年代!

張懸一直都很想要留在臺灣做音樂,所以老是有那麼多廢話或看似很憤怒的

事情想講,那是因為如果這個環境不夠好,有一天她就必須要去選擇,如果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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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 Damien Rice 一樣的話,是不是要去紐約的酒吧表演?就是這個意思。

不要講她自己,張懸相信大家也都是一樣。總有一天,如果大家比現在更成

熟了,或更有能力了,大家的才能能夠被發揮了,就會遇到關於「良~禽~擇~

木~而~棲」的問題。

一字一句,張懸放慢了速度,加重語氣。

但張懸一直覺得,臺灣其實是一塊很珍貴的地方。所以,她講這麼多東西,

絕對不是因為她是一個做音樂的人,而是張懸希望在她有生之年,或說在她老去

之前,可以看到很多跟她同一個年代的人永遠都在做新的選擇,而不是活在廣告

文化裡面,隨著一句又一句的 slogan,以為這是自己想要的生活,或是以為這是

自己的品味。

「我希望你們是下一個因為自己的能力或自己對於這個世界的理解,所以改

變了世界的人,不論你們是誰。」張懸說。

張懸前幾天下去臺東找巴奈,巴奈是張懸非常好的朋友。他們最近在反臺東

美麗灣 BOT 的建案跟反臺東縣政府同意將核廢料存放在他們的達仁鄉。

張懸聽說,官方的報告上說,政府做過研究,為什麼要放在臺東的達仁鄉呢?

因為那邊人口十分稀少,不至於影響別人,那邊只有原住民!

此話一出,大家發出不可置信的聲音。張懸也無奈笑笑。

張懸先問大家她有沒有講錯?如果有講錯,她隨時願意更正。張懸非常希望

這句話並不是這樣的!她隨時願意更正!

但是,張懸自己去找過資料以後就覺得,無論如何不應該放在臺東的原因,

是因為核廢料你真他媽你放的話,你應該放在現有已開發的工業區,廢棄的工業

區。你一樣可以搬遷人口,但至少工業區基本上不是別人的根!

最重要的是,你去挖一塊現在還沒有受汙染的山,只是因為那邊人口稀少。

政府都沒有想過,那邊人口稀少可能是因為大家想保留那塊地方不要被人開發,

然後就濫墾濫伐掉了嗎?那邊可能是原住民的根。

巴奈和張懸討論過非常多的事情。張懸每一次去臺東找巴奈的時候,都對於

在臺北的自己感到非常的寂寞。張懸擁有的朋友其實都四散在各地,也許都在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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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一種相信的事情努力,但是張懸和朋友們都有討論過,這是一件絕望的

事……這是一件非常重要、要花一輩子去做,然後很絕望的事情!

像他們在反美麗灣,張懸可以告訴大家的地方是,如果大家要去臺東的話,

不要去住美麗灣飯店,因為他們把臺東唯一一塊不是岩岸的沙灘,透過臺東縣政

府的疏通買了下來,有點像墾丁的夏都一樣,所以以後臺東縣民或原住民不再能

夠去那邊。你要進去,你得當他們的房客才行。

這讓張懸很想要知道,為什麼政府可以賣沙灘這件事情。核廢料也是一樣

啊!

「音樂具有深刻的力量,可以影響人們的理念與思想,但若只是歌唱,世界

並不會自動改變,要推動世界前進,音樂之外,我們還必須行動,要站

出來投票,要牽手上街。」 ~<與黃耀明談音樂與政治>,張鐵志

但是,張懸那天看了一篇文章,跟巴奈聊天,看到關於張鐵志寫黃耀明,心

裡覺得很感慨,所以就覺得今天這個座談會不論結果如何,是她把大家搞無聊了,

還是大家讓她傷心了,都沒有關係,這就是張懸在當歌手有生之年最想做的事情,

就是她永遠希望大家跟人溝通……

張懸哽咽了。含著淚繼續說。

其實 live house 立法甚至比不上張懸心裡面最大的心願,就是通過「原住民

基本法」,或者是還給她那麼在乎的朋友一點生存的尊嚴。但也因為這樣,所以

張懸也才赫然從去找巴奈的過程裡面發現,她辦座談會,其實到了這一刻沒有得

失心。

「我不是要鼓吹你們去完成我想實踐的事情,但是我非常希望你們知道,我

愛你們就像愛巴奈一樣。我很關心臺灣的人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可以有選擇的。

只是臺灣的年輕人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其實值得更好的機會,然後這些東西不是政

府不做,你就會得不到的東西。我只希望你們永遠相信這一點。」

聽完心中默然又澎湃。

張懸又說。

然後,該做的事情、各式各樣的人還是會繼續努力著,還有彰化溼地、同志

的性別平等教育……這些東西到處都有人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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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你走在街上,或是你每一天不小心看到這個新聞,進去看一下!點進

去看一下!Google 一下!你就會發現所有的事情脈絡都指向一點,就是當我們

希望自己是能夠用被尊重的方式生活在社會上的時候,你現在看到的所有問題,

這就是我們最終的一個要求跟心願。

Live house 問題也是一樣。對於政府,張懸說:「我希望你能讓我安身立命的

生存,我不是要貪你的錢或貪你的輔助,我就是希望你可以用你自己擁有的權力,

政府的權力或者是被賦予的責任,給我一個安居樂業的公民權利,關於我可以在

這個土地上,自由自在的實踐我的夢想,各式各樣的夢想,這些夢想其實一定有

一個東西跟你有關。」

所以,張懸講到現在就覺得,在她很疲憊的時候做完這場演出,開完這個座

談會,突然覺得,神經繃斷了也好,張懸非常希望可以看到越來越多來聽她唱歌

的人,她可以有一天因為這些聽眾,所以非常感恩臺灣有一代新的年輕人在思考

的東西不是新聞講的東西、不是廣告講的東西,而是自己有興趣想要知道的東

西。

張懸非常非常謝謝大家願意做她的聽眾!謝謝大家可以做各個演出場所的

小股東!非常謝謝大家來座談會!

講完淚也滑下了。

※即使表演場所因模糊法令而全數消滅,台灣依然有音樂,依然會有藝術

戲劇和娛樂,但每個人都將失去成為 "聽眾" 的自由權利。

※No one is silent though many are not heard.

MUSIC IS ABOUT EVERYTHING.

講完,張懸看向投影字幕,指著:「MUSIC IS ABOUT EVERYTHING.」這就是有

張懸說的話!

熱烈掌聲,送給今天認真唱歌、認真準備座談的張懸!

張懸忘了講,她之所以那麼難過,是因為這一句話。

張懸去找巴奈的時候,剛好是東海岸音樂祭,今年是友善的狗承辦的。第一

年的東海岸音樂祭張懸有參加,是巴奈他們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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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巴奈他們在反美麗灣核廢料,所以他們在會場有一個攤位是鼓勵別人聯

署的,可能就背個核廢桶走來走去~

張懸笑說,假的啦!塗得跟真的一樣!

但是因為他們被警察關切,主辦人就上臺,要求大家不要鬧事,沈先生講了

一句話,「今天晚上,音樂只是單純的是音樂。Music is not everything.」

然後巴奈就非常認真的跟張懸說:「Music is about everything.」巴奈很不能

理解,怎麼會講讓音樂純粹是音樂就好!

任何跟你切身有關的東西,讓你在音樂裡面得到安慰、反省,或得到一點點

可以避難的場所,所以你怎麼會說就讓今天的演出只是娛樂的演出呢!Music is

about everything. That’s why we love music.

所以張懸就拿這句話跟大家共勉之。希望大家永遠去做相信自己不是沉默,

而只是還沒被聽見的人,永遠要發出聲音。謝謝大家!

掌聲久久不歇,張懸跟著一起鼓掌!有人大喊張懸我愛你!張懸握拳比了

「加油」!合十感謝。座談會到此結束。

會後,張懸還留在場內跟聽眾個別討論,上次女巫店座談之後也有。這次很

多人考慮到張懸需要休息,沒向前打擾,會後會約半小時結束,張懸認真回答了

許多在座談沒能提出、回答、討論的問題,盡己所能交換彼此的意見。

辦 live house 立法座談會是個吃力不見得討好的工作,張懸在發燒之下,仍

和樂團賣力演出,用心準備講綱,並事先整理各方的問題,現場答覆,講得更有

重點,讓座談會效率提高不少。

重點是 live house 合法化。永遠有熱情,永遠看不見。這不是贊成或反對的

問題,而是要有人持續發聲,表達個人意見勝過沉默無聲。

※KNOW YOUR RIGHTS ON THOSE WHAT YOU CARE.

(本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