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遗属起诉《见字如面》侵害文字作品著作权 名人书信 合理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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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文化新闻 2020 . 4 . 28 星 期 二

编 辑 唐 舸 倪 卫 文

晨报记者 曾索狄

“也许 ,你的母

亲会以为你的出走

又是一场演习,过数

日你会再回家来。可

是我推测你已经开

始品尝初做神仙时

那孤凉的滋味 ,或

说,你已一步一步走

上这条无情之路,而

我们没能与你同步。

你人未老,却比我们

在境界上快跑了一

步。” 这是作家三毛

的 父 亲 陈 嗣 庆 在

1989 年写给女儿的

一封信, 并在 2017

年播出的 《见字如

面》第二季节目中由

演员李立群朗读。

日前,三毛遗属

起诉 《见字如面》的

三家联合出品方,认

为节目“严重侵犯了

涉案作品的修改权、

复制权、表演权和信

息网络传播权 ”,要

求公开道歉及相关

赔偿。这起案件的庭

审, 于 4 月 24 日下

午通过互联网直播,

并吸引了 1700 万网

友在线观看。

目前,该案仍在

进一步审理中。

三毛遗属起诉《见字如面》侵害文字作品著作权

名人书信“合理使用”的界限在哪

《见字如面》是一档诞生于 2017 年的

高口碑文化综艺,节目以明星嘉宾朗读书

信、学者嘉宾点评书信的形式,为观众还原

书信和它们背后的历史背景、人生百态。三

毛的书信曾数度出现在《见字如面》,其中

包括归亚蕾朗读的三毛写给王洛宾的书信,

王耀庆朗读的荷西写给三毛的书信。而此次

引发诉讼的,则是第二季节目中李立群朗读

的三毛父亲写给三毛的书信。

据庭审直播,三毛父亲陈嗣庆去世后,

他的三位子女,即三毛(原名陈懋平)的兄

弟姐妹继承了其书信著作财产权。陈氏三姐

弟诉称,父亲写给三毛的书信目前仍在著作

权保护期内,但《见字如面》在未经授权的

情况下对书信内容进行了文字修改、删除、

语句调换,组织演员对书信进行朗读、录制,

侵犯了作品的修改权、复制权、表演权和信

息网络传播权,要求刊登声明赔礼道歉,消

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

及合理支出共计 11万余元。

陈氏三姐弟的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节

目方以朗读为主,解读为辅,在使用涉案书

信时改变作品标题,改动字句、段落,且引用

内容并不完整,书信原文 4000 余字,节目

中仅节选千余字,不恰当的修改让书信“从

大爱修改成了小爱,伤害了原告及其家人的

情感”。

这封家书未经授权三毛遗属

朗读三毛的信件,是否伤害了家属的

情感?

从公开庭审看,《见字如面》的三家联

合出品方,均认为节目使用书信的行为构成

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并认为陈氏姐

弟索赔金额过高。

比如,针对修改问题,节目方代理人认

为,按照惯例,书信本来就没有固定的标

题,不存在“改变作品标题”之说;同时,涉

案书信的引用并非完整的使用,只是引用

了非常小部分的内容,没有形成完整的复

制件,并不构成对涉案书信的复制。此外,

在视频当中引用的对文字作品的朗读,是

可以类比报社、期刊对作品进行文字性的

修改和删节。

节目方代理人认为,节目对这封信件的

使用,适用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

形,属于“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

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

品”的情形。书信出现在以“思念”为主题

的节目中,播出后得到媒体和观众的广泛称

赞,亦没有导致三毛及其亲属出现任何负面

影响,更没有给作者或陈氏姐弟带来不良影

响,不应赔礼道歉及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使用书信系“合理使用”节目方

除了在庭审上交锋,案件双方庭外的公

开发言,也在网友间引发讨论。其中,陈氏三

姐弟的代理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节目

组在制作时“为了追求煽情的效果”,“曲

解了陈父的本意,不仅伤害了三毛家人的情

感,更让观众误解信的内容”。该代理人同

时透露,家属曾在 2018 年发律师函要求停

止侵权行为,但没有得到回应。

而在回复记者的采访时,《见字如面》

总导演关正文表示,“我们也是听到这位律

师在庭审结束后采访中第一次提到有律师

函的事情,在公司里特意检查一遍,事实是,

我们真的从来没有收到过对方任何律师函。

我个人理解律师一般是比较严谨的,我希望

该律师能将发送律师函的证据公布出来。”

关正文形容这是一次“不该发生的版

权诉讼”,他透露,制作这期节目时,节目组

在寻找版权的继承人上遇到了一些困难,但

节目组也在庭审前与三毛家属建立了直接

联系,双方积极沟通,基本达成了一致,但遗

憾的是“有人希望继续诉讼”,“我特别希

望与权利人之间达成一致,而不是通过诉讼

对抗的方式解决问题。让三毛以这种方式重

新占据热搜,挺给大家添堵的。”

“我尊重三毛家属行使自己权利提起

诉讼,但我由衷认为这是一件不该发生的版

权诉讼案件。无论是三毛、三毛的家属还是

节目出品各方,在这种被迫的炒作事件中都

是输家。”关正文还表示,节目组爱三毛,选

读三毛的信、三毛父亲的信,也是不想让三

毛走远,而节目播出后大量观众温暖留言,

三毛家属也点赞转发,都说明了节目传播的

良好效果。

关正文同时强调,节目一向尊重知识产

权的保护,如果诉讼能引发外界对知识产权

和法理细节的关注,也是一件好事。他认为,

著作权是个复杂的体系,他也希望有更多法

律专家参与讨论,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法

律,尤其是网络节目是否能够和广播电视节

目享有同样的可引用公开发表作品的权利,

“媒体融合了,法律却是切割的,能不能依法

切割两种法律标准是法官的事情,我也没意

见。但是当所有传统媒体都已经是互联网媒

体的时候,原有的法律该遵守哪个标准,我

相信需要这个答案的不仅是《见字如面》。”

一次不该发生的诉讼导演观点

4月 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三毛遗属

起诉《见字如面》一案在引发关注的同时,

也让更多普通人好奇:未经许可一定是侵权

吗?“合理使用”是怎样的概念?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邓

瑜律师告诉记者,著作权法二十二条规定了

12种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

酬的“合理使用”情形,其中第 2项即为“为

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

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但要确认《见字如面》对这封家书的朗

读是否属于“合理使用”,需要考量节目使

用作品的目的、比例等要素,“从目前披露

的相关事实看,本案是否适用这一原则是有

争议的。”

而在庭审解读时,清华大学

法学院教授崔国斌认为,“节目中

该信件被解读为是表达父亲对三

毛的思念,或是对这两位名人的

致敬,如果说停留在这个层面其

实是比较常见的,有很多名人的

作品都会被人拿来评头论足。如

果用了其中的一部分,你就有意

见,使得别人没办法评论,这不是

一个健康的社会。这个案子当中

关键的焦点,就是看它使用的背

景,以及使用的量,是不是超出对

信件内容进行点评所需要的那种

程度。”

同时,记者注意到,三毛父亲

写给三毛这封信,曾于 1989 年在

台湾地区《皇冠》杂志发表。那

么,《见字如面》朗读这封书信,

又是否适用于著作权法四十三条

规定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

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

付报酬”?对此,邓瑜律师认为,《见字如

面》既在网络端播出,也在电视台播出,是

否能援引四十三条规定,核心在于能否将

“网络播出”纳入“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的范围。“我个人持保留态度,倾向于认为

在网络上播放相关视频,应以信息网络传播

相关规定予以认定和控制。”

邓瑜律师同时表示,类似于该类名人书

信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是较为复杂的法律问

题,但有助于向大众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比

如 2014 年,钱锺书书信拍卖案成为社会关

注焦点,推动了著作权法的普及,“期待本

案的审理,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著作权法,

了解知识产权法,妥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并以保护权益为助力,推动文学、艺术、科学

领域作品的创作和传播。”

焦点问题仍有争议律师解读

制图/

潘文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