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年度大專預備軍士官暨 國防工業訓儲考 ( 甄 ) 選資格審查作業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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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96 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 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 年年年年年年年 年年年年年年年 ( ( ) ) 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 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 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 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 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 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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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年度大專預備軍士官暨 國防工業訓儲考 ( 甄 ) 選資格審查作業講習 國防訓儲甄選作業說明.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 大 綱. 制度說明 甄選作業 相關規定 注意事項 諮詢窗口. 制度說明. 緣由 目的 演進 願景 目標. 緣 由. 民國 67 年中美斷交後,由於國軍武器裝備來源受限,因而有 積極羅致人才,自立發展國防工業,增進國力 之共識。. 目 的. 以「 積極發展國防工業,有效運用科技人才,落實全民國防,加強戰備 」為立法目的。. 演 進.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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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6 年度大專預備軍士官暨年度大專預備軍士官暨國防工業訓儲考國防工業訓儲考 (( 甄甄 )) 選資格審查作業講選資格審查作業講習習國防訓儲甄選作業說明國防訓儲甄選作業說明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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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大 綱大 綱制度說明制度說明甄選作業甄選作業相關規定相關規定注意事項注意事項諮詢窗口諮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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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由緣由目的目的演進演進願景願景目標目標

制度說明制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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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緣 由緣 由民國民國 6767 年中美斷交後,由於國年中美斷交後,由於國軍武器裝備來源受限,因而有軍武器裝備來源受限,因而有積極羅致人才,自立發展國防積極羅致人才,自立發展國防工業,增進國力工業,增進國力之共識。之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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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目 的目 的以「以「積極發展國防工業,有效積極發展國防工業,有效運用科技人才,落實全民國防,運用科技人才,落實全民國防,加強戰備加強戰備」為立法目的。 」為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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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演 進演 進國防訓儲制度自國防訓儲制度自 6969 年開始實施年開始實施迄今已迄今已歷經歷經 2626 年,年, 6969 年至年至 8787 年年間,用人機構間,用人機構限於限於軍、公、財團法人軍、公、財團法人等研究機構,服等研究機構,服務年限務年限 66 年年;; 8888 年起年起將用人單位將用人單位開放至開放至學校及民營機構學校及民營機構服務年限亦縮短為服務年限亦縮短為 44 年年。。9090 年年 88 月月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建議:擴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建議:擴大國防訓儲運用範圍,並將大國防訓儲運用範圍,並將民間企業分民間企業分配比例由配比例由 40%40% 提升至提升至 60%60% 。。9595 年度民間機構分配員額已達年度民間機構分配員額已達 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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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願 景願 景藉助優質人力資訊化管理,藉助優質人力資訊化管理,促進國防科技發展,促進國防科技發展,提昇國家競爭力! 提昇國家競爭力!

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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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目 標目 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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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依據資格資格甄選甄選流程流程時程時程

甄選作業甄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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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依 據依 據依據依據「國防法「國防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二條:行政院所屬各機: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應依國防政策,結合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科關應依國防政策,結合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科技工業技工業依據依據「國防工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甄選作業要「國防工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甄選作業要點」點」第第 22 點「甄選對象」及第點「甄選對象」及第 77 點「報名及甄點「報名及甄選程序」辦理選程序」辦理內政部辦理之「替代役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在立法院上會期審議通過,依據 95 年

6 月 20 日副首長協商會議決議, 96 年度國防工業訓儲制度員額申請及審查作業開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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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基本資格條件基本資格條件二二、甄選對象、甄選對象參加國防工業訓儲預備軍(士)官甄 選之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應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預備軍官或預備士官錄取資格。(二)志願在與國防工業或國防科技有關之研發單位服務四年。(三)具備各大學校院或依教育部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要點查證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之研究所畢業,獲有碩士(含)以上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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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報名及甄選程序報名及甄選程序七七、、報名及甄選程序報名及甄選程序(一)凡合於甄選對象資格之未役役男,採網路報名,填具志願,經學校(院)(軍訓室)確認後申請報名。(二)各用人單位對已完成報名手續學生實施甄選考(面、口、筆)試,完成網路甄選系統勾選後以正式函文將建議錄用名冊函送國防部辦理,經由跨部會代表及專家學者委員會審查。(三)國防部應召集審查委員完成審查後,核定錄取人員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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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國防工業訓儲制度運作流程國防工業訓儲制度運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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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員額評估

計畫員額審核

計畫員額申請

公布通過單位需求專長員額

辦理甄選作業

公佈錄用名冊

入營徵訓作業

結訓報到管制服務

計畫執行成效評鑑訪查

計畫執行成效考核與管理

公布國防科技相關關鍵技術發展項目

國防科技成果管理

. 用人單位員額申請 . 員額核配複審會議. 公布核定甄選專長員額. 舉辦說明會

. 學生報名作業. 用人單位甄選作業. 跨部會代表及專家學者審查. 國防部核定

. 公佈錄用名冊. 學生入營分梯作業. ( )學生受 退 訓作業

. 學生結訓作業. 學生返鄉報到服務. 國防部管制服務

. 依篩檢條件產生訪查、 對象 評鑑委員

. 通告受訪單位時間. 實施評鑑考核

. 用人單位計畫進度與執行成效填報. 用人單位對訓儲人員培訓與運用管理. 用人單位計畫變更與問題反映. 系統用戶帳號管理

. 發展重點評估檢討. 公布下年度發展項目

. 蒐核計畫執行成效. 成果運用與評量. 公布執行績優單位. 舉辦成果展示會

S

S

96 甄選作業目前進行中目前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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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員額審查作業流程員額審查作業流程報名收件作業

A. 資格查驗

8/01( 二 ) 9:00 ~9/15( 五 )17:00

員額核配審查

員額初審

核算分數員額核算

員額核配複審

公告

12/11( 一 )前

次年元月初

次年元月中旬

書面審查

書面審查確認會議

10/13( 五 )~10/18( 三 )

10/19(四 )

簡報暨研發成果審查

簡報暨研發成果審查確認會議

D.簡報審查

網路發表

C. 研發成果審查 ( 專利 /論文 )

C. 研發成果審查 (新產品及新技術 ) 10/30( 一 )~11/05( 日 )

11/06( 一 )

~11/25(六 )

9/18( 一 )~10/16( 一 )

10/23( 一 )

~11/20( 一 )網路發表查核

11/21( 二 )~11/24( 五 )

~10/12( 四 )

12 月下旬

報名及繳件 B.書面 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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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甄選作業時程甄選作業時程作業項目       作業時程

辦理甄選作業說明會 96/01/31前學生訓儲報名登錄作業 96/03/16 00:00 ~ 96/04/02 17:00教官審查學生履歷作業 96/03/16 00:00 ~ 96/04/03 17:00用人單位個人志願勾選 96/04/16 ~ 96/04/19用人單位開放志願勾選 96/05/15 ~ 96/05/24用人單位製作建議錄用名冊傳送至國防部 96/05/30前審查委員會專長審查暨錄用資格核定 96/06/22 前公告預備軍士官錄取名單暨訓儲人員錄用名冊 96/06/30 前

96/5/14預備軍士官錄取名單公告用人單位預錄用未錄取者可補錄用

96/2/16預備軍士官考試成績公告成績達最低標準者可上網報名

報名人數: 30員錄取人數: 23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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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規定網站網站摘要摘要條文條文

相關規定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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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7相關規定相關規定訓儲人員不可不知道~訓儲人員不可不知道~國防工業訓儲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甄選作業要點國防工業訓儲制度課責機制管理作業程序用人單位資訊作業要點改分配作業流程

國防訓儲資訊系統國防訓儲資訊系統http://rondi.mnd.gov.twhttp://rondi.mnd.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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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甄選作業要點摘要甄選作業要點摘要入營受訓之相關規定

第 8 點:預備軍 ( 士 ) 官教育( 12週,註銷/退訓,結訓以後備役列管)至用人單位服務之相關規定

第 9 點:服務時間身分( 4 年,無現役軍人身分)第 10 點:工作調整(改分配至其他用人單位)第 11 點:進修及訓練(延長服務期限)第 12 點:人事管理、待遇及出境(依用人單位規定,出國需副知)

兵役之相關規定第 13 點:相關兵役規定(註銷補服役期,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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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第八條::預備軍預備軍 (( 士士 )) 官教育官教育第一款:經核定錄用人員,依國防部通知指定時間、第一款:經核定錄用人員,依國防部通知指定時間、地點入營接受十二週預備軍地點入營接受十二週預備軍 (( 士士 )) 官基礎教育,並官基礎教育,並繳驗研究所畢業證書正本,繳驗研究所畢業證書正本,未按時入營者,註銷其未按時入營者,註銷其錄用資格錄用資格。入營受訓梯次經國防部核定公告後即不。入營受訓梯次經國防部核定公告後即不得變更。得變更。第二款:第二款:入營教育期間因事故未能完成基礎教育者,入營教育期間因事故未能完成基礎教育者,由施訓單位辦理退訓由施訓單位辦理退訓,報國防部核定取消預備軍,報國防部核定取消預備軍

(( 士士 )) 官及註銷訓儲錄用資格,並通知用人單位及官及註銷訓儲錄用資格,並通知用人單位及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市 )) 政府,予以徵集,政府,予以徵集,補補足其應服之義務役期足其應服之義務役期。。

甄選作業要點條文甄選作業要點條文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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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第八條::預備軍預備軍 (( 士士 )) 官教育官教育 (( 續續 ))第三款:第三款:教育期滿合格,發給預備軍教育期滿合格,發給預備軍 (( 士士 )) 官適任證書官適任證書,,並且由預備軍並且由預備軍 (( 士士 )) 官教育單位按後備軍人管理規則規官教育單位按後備軍人管理規則規定,辦理離營通知及資料轉移,分送戶籍所在地直轄定,辦理離營通知及資料轉移,分送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縣 ((市市 )) 政府及後備司令部,政府及後備司令部,以預備軍以預備軍 (( 士士 )) 官後官後備役辦理報到列管備役辦理報到列管。。第四款:前項人員於第四款:前項人員於接受預備軍接受預備軍 (( 士士 )) 官教育期間,如官教育期間,如被退訓、開除或成績不合格者,註銷其錄用資格被退訓、開除或成績不合格者,註銷其錄用資格,並,並依其原有身分,處理其服役事項。依其原有身分,處理其服役事項。

第九條:服務時間身分第九條:服務時間身分到服務單位任職日起服務四年到服務單位任職日起服務四年,期間無論在國軍、研,期間無論在國軍、研究單位、大學校院或公、民營機關(構)服務,究單位、大學校院或公、民營機關(構)服務,均無均無現役軍人身分現役軍人身分,其服務起迄日以國防部核定為準。,其服務起迄日以國防部核定為準。

甄選作業要點條文甄選作業要點條文 (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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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工作調整第十條:工作調整第二款:第二款:用人單位因計畫變更或裁撤用人單位因計畫變更或裁撤,無法容納現,無法容納現有訓儲預備軍有訓儲預備軍 (( 士士 )) 官時,由各用人單位向國防部官時,由各用人單位向國防部申請調整,經由跨部會代表及專家學者委員會審查申請調整,經由跨部會代表及專家學者委員會審查同意後核定改分配。同意後核定改分配。((註:訓儲人員透過所服務之用人單位提出申請註:訓儲人員透過所服務之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

第四款:各第四款:各用人單位應按申請時之職位專長任職用人單位應按申請時之職位專長任職,,以從事特定之科技研究發展。以從事特定之科技研究發展。

甄選作業要點條文甄選作業要點條文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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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進修及訓練第十一條:進修及訓練第一款第一款::各用人單位應由研究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各用人單位應由研究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負責輔導教育,培訓其專業學能,並得依工作持人負責輔導教育,培訓其專業學能,並得依工作需要派往國內外接受專業訓練或進修,需要派往國內外接受專業訓練或進修,進修及訓練進修及訓練時間經累計達二個月以上者,均不計入服務年限時間經累計達二個月以上者,均不計入服務年限,,並由用人單位報國防部列管。並由用人單位報國防部列管。第二款:進修及訓練後延長服務期限,依各用人單第二款:進修及訓練後延長服務期限,依各用人單位之規定辦理,並應報國防部備查。位之規定辦理,並應報國防部備查。第三款:第三款:進修及訓練與所任職務無關或未經核准者,進修及訓練與所任職務無關或未經核准者,註銷其錄用資格。註銷其錄用資格。

甄選作業要點條文甄選作業要點條文 (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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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人事管理、待遇及出境第十二條:人事管理、待遇及出境第一款:第一款:在服務期間,人事管理及待遇,悉依用人在服務期間,人事管理及待遇,悉依用人單位有關規定辦理,惟不得兼研究計畫以外職務。單位有關規定辦理,惟不得兼研究計畫以外職務。第二款:凡出國進修、公務、會議及休假等均應副第二款:凡出國進修、公務、會議及休假等均應副知國防部。知國防部。((註:訓儲人員透過所服務之用人單位通知註:訓儲人員透過所服務之用人單位通知 ))

第三款:服務期滿後,當事人志願繼續服務,得依第三款:服務期滿後,當事人志願繼續服務,得依用人單位人事管理規定檢討議約辦理。用人單位人事管理規定檢討議約辦理。

甄選作業要點條文甄選作業要點條文 (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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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相關兵役規定第十三條:相關兵役規定第一款:服務期間,因第一款:服務期間,因個人事故未能履行約定,提個人事故未能履行約定,提前脫離職務或績效低劣經免職或解聘者,由各用人前脫離職務或績效低劣經免職或解聘者,由各用人單位報國防部核定註銷單位報國防部核定註銷,並由國防部函戶籍地縣,並由國防部函戶籍地縣

((市市 )) 後備司令部,予以臨時召集,後備司令部,予以臨時召集,除大專集訓及除大專集訓及預備軍預備軍 (( 士士 )) 官教育時間應折抵役期外,補足其應官教育時間應折抵役期外,補足其應服之義務役期服之義務役期。。第二款:第二款:服務期滿服務期滿,由各,由各用人單位函報國防部解除用人單位函報國防部解除其管制其管制,並由國防部函戶籍所在地直轄市、,並由國防部函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縣

((市市 )) 政府及縣政府及縣 ((市市 )) 後備司令部,依有關兵役法規後備司令部,依有關兵役法規規定辦理解除其管制。規定辦理解除其管制。

甄選作業要點條文甄選作業要點條文 (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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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諮詢窗口注意事項、諮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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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年度申請單位網路發表於 95.11.21 起開放查詢;用人單位核配員額於 96 年元月中旬公告,可於學生甄選作業網站查詢;相關連結公告於網站 http://rondi.mnd.gov.tw 96 年度錄用為國防訓儲人員,其國防訓儲身份未來不會因研發替代役是否辦理而變動 97 年度 (含 ) 以後是否辦理國防訓儲甄選,則依內政部「替代役實施條例」修法進度而定在甄選期間國防部並未規定預錄用學生與用人單位要簽約,若有簽約事實屬於雙方的合意,與國防部無關國防訓儲受訓梯次依錄用的預官 ( 士 )梯次規定辦理,不可變更國防訓儲線上報名作業將於明年配合教育部之作業講習再詳細說明

注意事項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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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7諮詢窗口諮詢窗口

「國防訓儲專案辦公室」諮詢服務窗口,提供有關制度運作、資訊系統操作及申訴等服務。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人力規劃處」諮詢服務窗口,提供有關政策推動及制度研擬等服務。聯絡:左少雄參謀/蔡營生專委電話: (02)2234-9951~2傳真: (02)2937-3455

諮詢:莊良貞/陸瑋瑄電話: (02) 2736-8088 #3414/3420傳真: (02) 2736-4187e-mail : [email protected]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333號 18樓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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