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30章0415 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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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佳小組 2015/April/15民數記第30章
民數記第30章
影片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wIRgFyRNek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1mn4nNxIFc
導讀:周允皇解經:蔡偉和
詩歌敬拜
【永遠尊貴】
耶穌,真神羔羊,配得所有極大讚美
天上地下,萬口宣揚,你是彌賽亞
我尊崇你,我尊崇你,尊重你名超乎萬名
你的國度在天地之上,何等聖潔,永遠掌權
我尊崇你,我尊崇你,尊崇你名超乎萬名
你的榮耀充滿全地,何等容美,永遠尊貴
參考影音: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lwv7GdV8SE
誠實大於誓約的重量
民數記第三十章導讀導讀:周允皇
在社會上,一般人為取信於他人,常對天地起誓;戀愛中的男女,也常許下山盟海誓;人遇到危急,會許願向神求助;聖經中有許多許願的例子。但一旦神聽了人的呼求,危急過去,卻很可能忘卻當時許的願。
何謂起誓?為何起誓?應奉誰的名起誓?倘若不遵守誓言會遭受何種懲罰?為何耶穌要說不可起誓?這是這章所延伸探討的問題。
前言
本章別於民數記眾多章節,自第26章第二次數點後,除了宣告女性繼承權、摩西繼承人外,同時利用第28~30章的連貫說明「獻祭與許願」來交代以色列人民謹記、並遵守一切律法。因為接著就要開始前往應許之地了。
本章詳述許願之例,且特別以女性為主,其中女性未嫁需從父,出嫁則從夫,那麽女生向神許的願則需得到父親或丈夫的許可。摩西的律法在此之前已提及許願之例,重點在許願的獻物(利未記 27)及拿細耳人的願 (民數記 6); 這裡則定下許願有效或無效的情況說明。
本章提要
『人』:摩西與十二支派首領們
背景
事:許願的條例--女子所應遵守與神立誓(約)的內容
1-5節:人若向耶和華許願,就不能食言,必須行出來。女子年幼還在父家的時候,若許了願,父親也聽見她,他可以在當日反對她的許願--即禁止她,這樣所許的願就不成立。若他不在當日提出反對,或默默不言,所許的願就有效,必須行出來。
6-8節:描述一個女子出嫁前所許的願。雖然丈夫不在她許願當天聽見,但他第一次聽見所許的願那日,也可以不應承她的願。
9節: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所許的願是有約束力的。
10-15節:已婚婦人所許的願,可在第一日由丈夫取消。這做法維護丈夫在家裏的領導地位。丈夫若不在第一日取消她的願,他就要擔當她的罪孽--即獻上所要求的祭,或接受懲罰。
『時』:出埃及後、於曠野第三十八年左右
『地』:以東地、以耶亞巴淋附近
物:NO…
※但有發現起誓的儀式中或許需要「物」的協助,例如:
(1)手…向天/神舉手(指著天)一般是舉起「一隻」右手起誓。當舉起「雙手」起誓,代表起誓的動作是特別莊重,誓言一定會應驗。
(2)牲畜起誓時,經常與「七」的象徵數目有關,代表有七重的捆綁,以便使協議生效。例如亞伯拉罕把七隻母羊羔給了亞比米勒,要亞比米勒起誓證明水井是他的,如此便使這誓約生效。他們給那地方起名叫「別是巴」,因為他們二人在那裡起了誓,而別是巴就是「盟誓的井」的意思。(創世記 21:22-31)
※起誓的原因在舊約中,主要是為了(1)證明清白(出埃及記 22:11)(2)保障日後權益(約書亞記 2:12-14)(3)重新尋求神(歷代志下 15)(4)禁止異族聯婚(尼希米記 13:25)
但在新約中法利賽人為了鑽律法的漏洞,發明出可以不用遵守誓言的起誓(1)要絕對遵守的起誓當奉神的名發誓,就要遵從誓言,不可食言。(2)不一定要遵守的起誓當奉神的名以外的東西發誓,如指著天、地、耶路撒冷、頭等起誓,就不一定要遵從誓言。
整理
不過…
針對法利賽人偏差的教導,耶穌提出正確的教導。祂說天是神的座位,地是神的腳凳,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我們不能使一根頭髮變白變黑(馬太福音 5:33),這一切都是在神的掌握之下。因此,我們不可以指著神的名以外的東西發誓,而不願意遵從誓言。
耶穌教導的重點,不是在「甚麼誓都不可起」,而是在「應該說實話」。耶穌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馬太福音 5:33) 倘若我們能謹守承諾,言出必行,則起誓就變成不必要了。倘若我們再多說話,卻不願意信守承諾,心存邪惡和欺詐,就容易被魔鬼利用。
心得日常生活裡,無論是工作、家人或朋友的關係中,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我們似乎都習慣了用許多的理由去自我安慰,為達目的時更將重要的誓約用在彼此約束,輕看了立約(誓)的重要性,可能最終還是因此而失去本來誠實的自已。
神教導的「誠實面對自己」,這件事真的很難,但必需去做。
雖然我只是羔羊中的JUNIOR,但更相信,這門人生的功課,是需要有賢能(神)領導,才有機會真正認識自己,更能誠實的面對一切往前走。
共勉之
THANK YOU!
民數記第30章
解經講員: 蔡偉和
主啊! 如果這次讓我…,我一定會…
老婆大人,您大人不計小人過,下次我一定不敢再犯了!
1. 忘記 / 打折 / 否認2. 下回再犯
許願的對象
許願案例
求平安
• 例如雅各(創28:20-22)
求勝利
• 例如耶弗他(士11:30-31)。
求得子
• 例如哈拿(撒上1:10-11)
雅各許願說: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吃,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我所立為柱子的石頭也必作神的殿,凡你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
許願案例
求平安
• 例如雅各(創28:20-22)
求勝利
• 例如耶弗他(士11:30-31)。
求得子
• 例如哈拿(撒上1:10-11)
許願條例(利未記第27章)
(利27: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
• 牲畜、房屋、土地就按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
男人 女人
20-60歲 50舍克勒 30舍克勒
5-20歲 20舍克勒 10舍克勒
1-5歲 5舍克勒 3舍克勒
60歲以上 15舍克勒 10舍克勒
當
(民30:2)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
(民30:16)這是丈夫待妻子,父親待女兒,女兒年幼、還在父家,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律例。
Q: 誰許願可以食言?
(A)神(B)沒有人(C)大丈夫
(D)以上皆非
以下的人許願可以食言
年幼 + 還在父家時 + 父親不應承的女子
出了嫁 +丈夫不應承
許願或起誓條例(民30)男人許願不得作廢(2)
未成年女子許願可以被聽見的父親作廢而不受罰(3-5)
未成年女子許願,當出嫁時,可以被丈夫作廢而不受罰(6-8)
已婚婦女許願可以被聽見的丈夫作廢而不受罰(10-12)、但丈夫若之後才想作廢則要擔當婦人的罪孽(13-15)
寡婦或被休的婦女許願不得作廢(9)
為何對女性的規定特別多?
許願就像…自己規劃另一條路+ 交換條件
為何對女性的規定特別多?
愛護
管教
• 繼承權
• 罪從口入、禍從口出
第26章:第二次數點人數第27章:女兒有產業繼承權、
約書亞繼承摩西第28章:獻祭第29章:獻祭
新約時代
(徒18:18)保羅又住了多日,就辭別了弟兄,坐船往敘利亞去;百基拉、亞居拉和他同去。他因為許過願,就在堅革哩剪了頭髮。 」
「禱告、祈求、感謝」取代許願
(太26:39)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主啊! 如果這次讓我…,我一定會…
麥擱許願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