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备案及统计工作 培训提纲
description
Transcript of 建设用地备案及统计工作 培训提纲
建设用地备案及统计工作培训提纲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 2009 年 12 月 14日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管理处 2010 年 4 月
第一部分: 建设用地备案工作
部发备案制度相关文件
《关于建设用地备案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 2000 〕 30 号)
《关于实行建设用地电子备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 2002 〕 83 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3]400 号)
厅发备案制度相关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发〔 2005 〕 162 号)
《关于提供报自治区国土厅批准建设用地的电子坐标的通知》(新国土资办发 [2008]15 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发〔 2010 〕 48 号)
建设用地备案制度层次•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用地• 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向国土资源部备案
• 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
• 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
• 由地州市国土资源部门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汇总后报地州市备案
• 年底前由地州市国土资源部门统一报厅备案
补充耕地信息备案
• 报批建设用地的同时,需在耕地保护处通过土地开发整理信息备案系统进行补充信息预挂钩。
• 审批文件下达后,再进行正式挂钩,并核销耕地占补之指标。之后才能完成建设用地备案。
一、备案工作要求
二、备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进一步要求
一、备案工作要求(一)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备案 工作
1. 备案资料要求
一是刻有用地电子坐标和土地利用现状图、补充耕地位置图的光盘。
二是装订成册的纸质版标注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补充耕地位置图。
“ 一册一盘”
2. 用地项目电子坐标要求• 要求提供的电子坐标必须为 EXCEL 格式• 坐标系为 80 国家大地坐标系• 数据产生日期的格式为: 2010-4-12• 投影类型为高斯克吕格• 几度分带为 3 或 6• 所有的逗号分隔符都必须是英文输入法状态下的逗号• 带号、精度、转换参数、界址点数、地块面积、地块圈号 ,X 坐标 ,Y 坐标必须为数字
型• 界址点数为点号最大值加一• 地块面积的单位为公顷• 地块名称应小于于十六个字符(八个汉字)• 地块圈号不能小于零,一般为 1 ,且只有地块为轮台型时才存在多个圈号• 地块编号、地块名称、记录图形属性 ( 面 ) 、图幅号、地块用途、地类编码、点号的
每项里不能含有“ ,” 、“ @” 符号• 坐标位数为 X 坐标 7 位 ,Y 坐标 8 位• 项目涉及多个地块的,各地块为面状封闭地块,且地块不相交(特别是风电、油田用
地);界址点坐标或者拐点坐标,不得按中心点坐标制作文件。• 项目电子坐标只涉及永久性征地部分。
电子坐标形式[属性描述] 格式版本号 数据产生单位 数据产生日期 坐标系 几度分带 投影类型 计量单位 带号 精度 转换参数 | | | | | | [地块坐标] 界址点数,地块面积,地块编号,地块名称,记录图形属性(面) ,图幅号,地块用途,地类编码, @ 点号 地块圈号 X坐标 Y坐标 … … … … … … … … 点号 地块圈号 X坐标 Y坐标 界址点数,地块面积,地块编号,地块名称,记录图形属性(面) ,图幅号,地块用途,地类编码, @ 点号 地块圈号 X坐标 Y坐标 … … … … … … … …
点号 地块圈号 X坐标 Y坐标
(二)地州市人民政府以及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备案工作 .
• 凡经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由地州市国土资源部门汇总后,按季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 凡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含宅基地),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汇总后报地州市备案,年底( 12月 30 日)前由地州市国土资源部门统一报厅备案。
• 每季度备案表于下一季度首月 10 日前报厅。• 要求报送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给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抄报
• 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在向国土部报送审查意见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抄报一份纸质报件材料,并将扫描件刻盘。
二、备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备案资料不完整、不及时。
(二)电子坐标内容不规范。
(三)地州市级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的建设用地备案工作停滞。
报送来的电子坐标的常见错误
• 带号超出行政区划• 坐标系未使用 80 国家大地坐标系• 界址点数不正确• 面积按亩填写• 地块名称过长• 逗号未在英文输入法中录入• 地块坐标的数据描述未在一个格子中录入• 坐标位数不正确• X 坐标与 Y 坐标颠倒• 多个地块相交• 地块非闭合面状。
三、进一步要求
(一)及时上报备案资料
(二)细致制作好电子坐标
(三)加强地州市级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批 准的建设用地备案工作
第二部分:建设用地统计工作
一、建设用地统计制度
1. 每月 28 日前报送当月月度“审批建设用地情况表”
2.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28 日前报送当季季度“审批建设用地情况表”及季度统计分析报告。
3. 次年 1 月 10 日前报送年度报表及年度统计分析报告。
组织报送 地州市国土资源部门
二、报送中出现的问题
统计表报送不及时表格填写不完整表格填写未满足逻辑关系没有提供统计分析报告不报“零报告”
三、需要改进的地方
报送及时性、完整性报表准确性加强统计分析能力
欢迎各位领导及专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