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关于举办 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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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举办

    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

    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

    坛的管理,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净化校园学术环境,营

    造校园文明和谐氛围,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哲

    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

    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对

    校内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规

    定修订如下。

    第一部分 责任归口

    一、校内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

    坛等事宜,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要严格

    按照审批程序申报,申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举办单位、负责人,

    举办时间和地点,参加对象,活动内容、主题,报告人的基

    本信息,举办单位意见,活动资金的来源等。举办单位和审批

    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活动情况要认真了解。

    三、外单位在我校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形势政策

    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必须从严把关,由活动校内

    合作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涉及境外人士参加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

    讲座、论坛,须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

  • 第二部分 审批流程

    五、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

    必须提前 3 个工作日在校园网 OA 系统“哲学社会科学报告

    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审批系统”中提交申请,经

    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举办。

    六、所有教职工登录后,均能提交申请。申请须经所在

    单位负责人和人文社会科学处负责人审批后,由党委宣传部

    复核。其中,涉外性质的活动,还须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

    批,再由党委宣传部复核。

    第三部分 过程管理

    七、通过审批后,举办单位方可正式办理活动场地租借

    手续,之前只能登记预约。校内任何场地的主管单位不得将

    场地出借给未经审批的申请单位。

    八、通过审批后,举办单位方可在校内规定的场所和校

    园网上发布与申报内容一致的活动相关宣传信息。

    九、遵循“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者要加强所

    举办活动的过程监控,确保活动内容和申报内容一致,一旦

    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制止,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妥善应对处

    理。

    附件: 哲社外请报告会审批系统使用说明

    党委宣传部

    2019 年 3 月

  • 附件:

    哲社外请报告会审批系统使用说明

    一、开发背景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

    管理,进一步规范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

    的审批工作,克服纸质流转审批方式的诸多缺点,在学校支持下,党

    委宣传部委托信息化办公室开发了“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

    讲座、论坛等活动审批系统”(简称“哲社外请报告会审批系统”)。

    二、系统目标

    将申请、审批流程嵌入校园网信息门户系统进行流转,既能突破

    审批工作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又能确保审批文件的长期留存。系

    统主要有以下几个目标。

    (一)明确管理责任。审批系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对举办

    单位、审批单位、备案单位等的管理责任做了明确规定,相关人员每

    个操作动作均有记录,使管理责任真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员;

    (二)规范审批流程。申请人对审批流程将有更加整体、明确的

    了解,通过系统设定,从流程上杜绝了不规范的操作,职能部门也能

    更好地做好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三)提高工作效率。相对于纸质的申请,网上申请将克服因审

    批地点分散,审批人员因会议、出差等原因不能现场直接审批等缺陷,

    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三、申请、审批范围

    外请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均需在

    本系统提交申请。

  • 四、申请、审批和备案流程图

    五、哲社外请报告会审批系统使用说明

    审批系统按角色共分为 6 种,即:报告申请人、申请单位秘书、

    申请单位审批人、职能部门审批人、职能部门查看组、党办管理组等

  • 6个用户角色身份,以下为报告申请人、申请单位秘书、审批人操作

    手册。

    (一)报告申请人操作手册

    1.登录系统(两种登录方式)

    1.1 从信息门户登录

    登录信息门户 urp.ecust.edu.cn 后,点击主页面左下方“宣传

    服务”栏目下的“哲社外请报告会审批系统”,如下图所示。

    1.2 从网页登录

    打开浏览器窗口,在地址栏输入 zsbgsp.ecust.edu.cn,回车后

    输入工号、门户密码后,点击“登录”进入系统。

  • 2.查看待办事宜

    登录成功后,首页上将会显示您所有的待办事宜。

    3.撰写报告申请

    所有教职工登录后,都能进行报告会申请。首先进入系统,点击

    左边的“填写申请单”,进入申请单填写页面。

    进入申请填写页面后,请在相应的地方进行内容填写,其中标有

    *的为必填项。

  • 注:“活动内容”可从 word 文档直接粘贴过来,格式将得以保

    留,但是文档中的图片必须单独上传,方式如上图所示。添加承办单

    位、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时按上图所示的方法进行操作。如果有校外

    单位,则写在右边的框中。其中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中至少需有一个

    单位为校内的单位,否则无法提交。

    关于演讲人信息,如下图所示,可添加演讲人。

  • 您在填写的过程中,可以随时点击“保存草稿”按钮进行保存。

    草稿只有自己可见。全部填写完毕后,请点击“正式提交”,系统会

    自动将申请发往各审批人进行审批。

    4.查看个人已申请列表

    对于个人已申请过的信息,用户可进行查看。如下图所示。

    如果还是草稿状态,可进行编辑或删除,如果已提交,则只可查

    看。

    在查看申请的详细信息时,也能跟踪整个流程的情况。只要点击

    “流程跟踪”即可看到每一步的操作人及时间、动作等信息。如下图

    所示。

  • 流程跟踪页面如下:

    (二)申请单位秘书操作手册

    1.登录本系统

    登录方式参照报告申请人登录方式

  • 2.查看待办事宜

    登录成功后,首页上将会显示您所有的待办事宜。

    3.进行转发操作

    此功能主要由各部门的秘书人员使用。当进入要处理的申请页

    面后,只要选择要转发的领导,然后点击下方的“转发给选中的领导

    处理”即可。

    4.查看已审批列表

    对于自己审批过的所有申请,都能在“已审批列表中进行查看”。

    另外,也能跟踪整个流程的情况。只要点击详细页面中的“流程

    跟踪”即可看到每一步的操作人及时间、动作等信息。流程跟踪页面

    如下:

  • 5.部门审批人变更

    如果您所在部门的领导(审批人)发生了变动,则需要您在系统

    中进行操作,步骤如下:点击“本部门审批人设置”,然后点击“设置

    审批人”进入设置页面。

    设置页面如下图所示:

    可以添加或移除审批人。

  • (三)审批人员操作手册

    1.登录本系统

    登录方式参照报告申请人登录方式

    2.查看待办事宜

    登录成功后,首页上将会显示您所有的待办事宜。

    3.进行审批操作

    您可从两个地方进行审批操作:从待办事宜中点击“处理”进入

    (如上图);或从“待审批列表”中进入(如下图)。

    进入审批处理详细页面后,可看到申请的各类详细信息以及已有

    的审批意见。只需在审批意见框中输入您的意见,再选择相应的操作

    即可。意见也可从“常用意见”中进行选择。

  • 填写好意见后,您有三种操作:同意并提交、退回至申请人修改、

    不同意。具体含义分述如下:

    同意并提交:同意用户的申请,并提交至下一个审批步骤。

    退回至申请人修改:申请人的申请内容有部分不合规范,申请

    人修改后可继续提交。

    不同意:是指不同意活动申请,申请人没有再修改的机会。

    另外也能跟踪整个流程的情况。只要点击“流程跟踪”即可看到

    每一步的操作人及时间、动作等信息。流程跟踪页面如下:

  • 4.进行备案确认操作

    此功能主要由保卫处及现教中心相关人员使用。当进入要审批

    的页面后,只要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已阅并备案”,即可完成操作。

    5.查看已审批列表

    对于自己审批过的所有申请,都能在“已审批列表中进行查看”。

    六、意见反馈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管理员联系。

    联系人:刘稳风、吴志先 电话:64252587、64253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