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关于举办 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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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关于举办
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
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
坛的管理,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净化校园学术环境,营
造校园文明和谐氛围,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哲
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
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对
校内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规
定修订如下。
第一部分 责任归口
一、校内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
坛等事宜,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要严格
按照审批程序申报,申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举办单位、负责人,
举办时间和地点,参加对象,活动内容、主题,报告人的基
本信息,举办单位意见,活动资金的来源等。举办单位和审批
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活动情况要认真了解。
三、外单位在我校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形势政策
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必须从严把关,由活动校内
合作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涉及境外人士参加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
讲座、论坛,须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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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审批流程
五、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
必须提前 3 个工作日在校园网 OA 系统“哲学社会科学报告
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审批系统”中提交申请,经
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举办。
六、所有教职工登录后,均能提交申请。申请须经所在
单位负责人和人文社会科学处负责人审批后,由党委宣传部
复核。其中,涉外性质的活动,还须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
批,再由党委宣传部复核。
第三部分 过程管理
七、通过审批后,举办单位方可正式办理活动场地租借
手续,之前只能登记预约。校内任何场地的主管单位不得将
场地出借给未经审批的申请单位。
八、通过审批后,举办单位方可在校内规定的场所和校
园网上发布与申报内容一致的活动相关宣传信息。
九、遵循“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者要加强所
举办活动的过程监控,确保活动内容和申报内容一致,一旦
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制止,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妥善应对处
理。
附件: 哲社外请报告会审批系统使用说明
党委宣传部
2019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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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哲社外请报告会审批系统使用说明
一、开发背景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
管理,进一步规范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
的审批工作,克服纸质流转审批方式的诸多缺点,在学校支持下,党
委宣传部委托信息化办公室开发了“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
讲座、论坛等活动审批系统”(简称“哲社外请报告会审批系统”)。
二、系统目标
将申请、审批流程嵌入校园网信息门户系统进行流转,既能突破
审批工作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又能确保审批文件的长期留存。系
统主要有以下几个目标。
(一)明确管理责任。审批系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对举办
单位、审批单位、备案单位等的管理责任做了明确规定,相关人员每
个操作动作均有记录,使管理责任真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员;
(二)规范审批流程。申请人对审批流程将有更加整体、明确的
了解,通过系统设定,从流程上杜绝了不规范的操作,职能部门也能
更好地做好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三)提高工作效率。相对于纸质的申请,网上申请将克服因审
批地点分散,审批人员因会议、出差等原因不能现场直接审批等缺陷,
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三、申请、审批范围
外请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均需在
本系统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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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审批和备案流程图
五、哲社外请报告会审批系统使用说明
审批系统按角色共分为 6 种,即:报告申请人、申请单位秘书、
申请单位审批人、职能部门审批人、职能部门查看组、党办管理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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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用户角色身份,以下为报告申请人、申请单位秘书、审批人操作
手册。
(一)报告申请人操作手册
1.登录系统(两种登录方式)
1.1 从信息门户登录
登录信息门户 urp.ecust.edu.cn 后,点击主页面左下方“宣传
服务”栏目下的“哲社外请报告会审批系统”,如下图所示。
1.2 从网页登录
打开浏览器窗口,在地址栏输入 zsbgsp.ecust.edu.cn,回车后
输入工号、门户密码后,点击“登录”进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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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看待办事宜
登录成功后,首页上将会显示您所有的待办事宜。
3.撰写报告申请
所有教职工登录后,都能进行报告会申请。首先进入系统,点击
左边的“填写申请单”,进入申请单填写页面。
进入申请填写页面后,请在相应的地方进行内容填写,其中标有
*的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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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活动内容”可从 word 文档直接粘贴过来,格式将得以保
留,但是文档中的图片必须单独上传,方式如上图所示。添加承办单
位、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时按上图所示的方法进行操作。如果有校外
单位,则写在右边的框中。其中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中至少需有一个
单位为校内的单位,否则无法提交。
关于演讲人信息,如下图所示,可添加演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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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填写的过程中,可以随时点击“保存草稿”按钮进行保存。
草稿只有自己可见。全部填写完毕后,请点击“正式提交”,系统会
自动将申请发往各审批人进行审批。
4.查看个人已申请列表
对于个人已申请过的信息,用户可进行查看。如下图所示。
如果还是草稿状态,可进行编辑或删除,如果已提交,则只可查
看。
在查看申请的详细信息时,也能跟踪整个流程的情况。只要点击
“流程跟踪”即可看到每一步的操作人及时间、动作等信息。如下图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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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跟踪页面如下:
(二)申请单位秘书操作手册
1.登录本系统
登录方式参照报告申请人登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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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看待办事宜
登录成功后,首页上将会显示您所有的待办事宜。
3.进行转发操作
此功能主要由各部门的秘书人员使用。当进入要处理的申请页
面后,只要选择要转发的领导,然后点击下方的“转发给选中的领导
处理”即可。
4.查看已审批列表
对于自己审批过的所有申请,都能在“已审批列表中进行查看”。
另外,也能跟踪整个流程的情况。只要点击详细页面中的“流程
跟踪”即可看到每一步的操作人及时间、动作等信息。流程跟踪页面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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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门审批人变更
如果您所在部门的领导(审批人)发生了变动,则需要您在系统
中进行操作,步骤如下:点击“本部门审批人设置”,然后点击“设置
审批人”进入设置页面。
设置页面如下图所示:
可以添加或移除审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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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批人员操作手册
1.登录本系统
登录方式参照报告申请人登录方式
2.查看待办事宜
登录成功后,首页上将会显示您所有的待办事宜。
3.进行审批操作
您可从两个地方进行审批操作:从待办事宜中点击“处理”进入
(如上图);或从“待审批列表”中进入(如下图)。
进入审批处理详细页面后,可看到申请的各类详细信息以及已有
的审批意见。只需在审批意见框中输入您的意见,再选择相应的操作
即可。意见也可从“常用意见”中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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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好意见后,您有三种操作:同意并提交、退回至申请人修改、
不同意。具体含义分述如下:
同意并提交:同意用户的申请,并提交至下一个审批步骤。
退回至申请人修改:申请人的申请内容有部分不合规范,申请
人修改后可继续提交。
不同意:是指不同意活动申请,申请人没有再修改的机会。
另外也能跟踪整个流程的情况。只要点击“流程跟踪”即可看到
每一步的操作人及时间、动作等信息。流程跟踪页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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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行备案确认操作
此功能主要由保卫处及现教中心相关人员使用。当进入要审批
的页面后,只要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已阅并备案”,即可完成操作。
5.查看已审批列表
对于自己审批过的所有申请,都能在“已审批列表中进行查看”。
六、意见反馈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管理员联系。
联系人:刘稳风、吴志先 电话:64252587、64253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