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輔仁大學使用「教育部校務獎補助款」預算編列注意事項
研究發展處101年 2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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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綱
壹、法源依據貳、預算編列原則參、特別計畫編號肆、相關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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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法源依據
• 「教育部獎勵私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計畫」要點
• 輔仁大學執行「教育部校務獎補助款」補助之計畫經費預算編列支用、請領及核銷作業要點
• 本校總務及會計相關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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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預算編列原則
請以【特別計畫】編列,並選擇:
中程計畫編號 +
校務獎補助經費特別計畫編號
中程計畫編號,請詳參「特別計畫編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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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教育部要點:–以充實、改善教學軟硬體及師資結構為優先–支應研究生獎助學金 (教務處統籌辦理 )–提升學生學習成效–提升教學品質–加強學校環境安全衛生工作之推動–推動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學務處統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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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合學校發展計畫:–符合各院年度院務發展規劃
–符合本校 100-102中程校務發展計畫特別計畫請依重要性高低排序
–系所評鑑自我改善計畫請納入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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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符合支用原則:–不得與教卓計畫同時使用–資本門不得流用至經常門–不得用於新 /增 /改 /修建工程及相關設施–不得用於附屬機構–本校專任人員不得支領獎補助款人事相關費用–其他細目,如:辦公家具、伺服器、冷氣、網路工程、校內場地租金、禮品 (公關費)、制服、校 /系刊或簡介、電話費…等,不符合獎補助款支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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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1D01 重點儀器 ( 外加預算 )
編列原則:1. 配合院經營理念及發展方向。2. 符合重點研究或教學之專業儀器。3. 請各院統籌推送計畫書。4. 儀器單價需為新台幣 50 萬元以上,且不得併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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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原則(符合下列條件者優先補助):
1. 跨領域研究所需,使用者眾且頻率高者。2. 有詳細空間規劃及適當設備維護者。3. 有校外補助或院系配合款者。4. 教學設備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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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特別計畫編號• 經訪視委員建議,並依計畫之實際執行狀況,本學期特別計畫編號進行部分調整。內容請詳參說明會手冊。–因性質不宜刪除:原 9991B01出版 -學誌、原9991D06維修費
–因同質性高刪除:原 9991A14教師專業成長– 9991B及 9991C計畫因內容重整,各項編號亦進行合併或調整,請詳參手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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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其他注意事項
• 撰寫成效報告
預算執行完畢,請依規定撰寫 【成效報告】並完成佐證資料建檔
◎格式請至研發處校發組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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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本門及列管物品請依『教育部校務獎補助實地訪視佐證資料格
式』準備:(1) 使用、借用辦法(2)操作手冊(3)財產圖文資料 (4) 使用 /借用 / 維修紀錄(5) 實驗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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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購 ( 款 ) 單、核銷單據及財產增加單
(1)請購 ( 款 ) 單之填寫請註明: 計畫編號 (9991A01—81013XXXXXXX)
(2) 請經辦人員及所屬主管加蓋職章並寫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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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本門請購日期– 第一期為每年 8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 第二期為每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 核銷日期– 第一期為當年 8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
– 第二期為次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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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所評鑑相關經費編列原則,請詳參
說明會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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