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倫理 2010
聖神修院神哲學院 羅馬宗座傳信大學成員學院
宗教學部
社會倫理研習
I0910 鄺國全
I0908 郭志強
I0906 姜留鳳
I0920 謝翠兒
I0921 余翠蓮
指導教授: 關俊棠神父
香港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
社會倫理 2010
我們的反思最低工資、最高工時與市場經濟中
的失衡現象
《研習報告書》
~目錄~
I. 緒言......................................................................................1
II. 香港推行「最低工資」的背景 .........................................2
III. 現時基層工人的就業現況及工資水平 .............................4
IV. 政府立法精神與教會訓導的差距 .....................................5
V. 個案搜集..............................................................................7
VI. 從「綜援」制度的角度看 .................................................9
VII. 從「人權」的角度看 .......................................................10
VIII. 信仰的反思........................................................................ 11
IX. 總結....................................................................................13
1 社會倫理 2010
I. 緒言緒言緒言緒言
香 港 基 層 工 人 低 廉 的 工 資 問 題,一 直 備 受 社 會 人 士 關 注,勞 工 界
經 過 十 多 年 來 的 爭 取 , 「「「「 最 低 工 資最 低 工 資最 低 工 資最 低 工 資 」」」」 立 法 程 序 已 完 成 , 將 會 於 2011
年 上 半 年 落 實 推 行 。
香 港 向 來 是 一 個 以 經 濟 作 導 向 的 社 會,崇 尚 自 由 市 場 經 濟。回 歸
後 的 十 多 年,仍 能 保 持 經 濟 發 展;然 而,市 民 的 人 均 收 入 普 遍 停 滯 不
前,尤 其 基 層 勞 工 的 工 資 水 平,更 是 非 常 低 微,社 會 出 現 的 貧 富 懸 殊
現 象 , 日 漸 加 劇 ; 而 且 , 社 會 上 的 仇 富 情 緒 , 亦 漸 趨 惡 化 。
身 為 基 督 徒 , 是 有 責 任 和 使 命 , 根 據 福 音 精 神 和 教 會 的 社 會 訓
導,去 關 心 社 會 事 務。因 此,我 們 選 擇 了「 最 低 工 資 」作 為 研 習 的 課
題,藉 着 是 次 的 研 習,以 教 會 的 社 會 訓 導 為 指 標,深 入 探 討 香 港 的 社
會 經 濟 體 系 和 工 人 的 尊 嚴 的 彼 此 關 係 , 從 而 反 省 我 們 的 信 仰 。
在 現 時 貧 富 懸 殊 的 景 況 下 , 我 們 思 考 三 個 問 題 :
� 「 最 低 工 資 」 能 否 對 勞 工 階 層 有 所 幫 助 ?
� 是 否 對 營 商 者 帶 來 困 局 ?
� 這 項 政 策 是 否 符 合 天 主 教 的 社 會 訓 導 ?
2 社會倫理 2010
II. 香港推行香港推行香港推行香港推行「「「「最低工資最低工資最低工資最低工資」」」」的背景的背景的背景的背景
回 顧 香 港 的 經 濟 發 展,過 往 以 密 集 式 的 勞 動 市 場,以 製 造 及 建 築
業 為 主 要 推 動 經 濟 發 展 的 模 式。隨 着 中 國 內 地 的 經 濟 改 革 開 放,與 及
全 球 經 濟 一 體 化,造 成 了 香 港 的 市 場 經 濟 出 現 了 失 衡 現 象。其 失 衡 的
原 因 如 下 :
� 遠 因
1 勞 動 力 供 應 過 剩 :
1.1 香 港 自 上 世 紀 六 十 年 代 開 始 , 主 要 依 賴 製 造 業 , 需 要 大 量 的
工 人 投 入 勞 動 市 場 。 可 是 , 九 十 年 代 開 始 工 業 北 移 , 不 少 投
資 者 紛 紛 在 中 國 內 地 設 廠 生 產 , 且 徵 用 大 量 的 內 地 工 人 投 入
生 產 , 導 致 香 港 大 量 工 人 失 業 , 且 多 是 低技術的 勞 動 階 層 。
1.2 另外, 產 業轉型, 由 製 造 業轉為服務 業 , 導 致 有技術的 工 人
未能配合 市 場 的 發 展 需 要 , 造 成 工 人無用武之地 。
1.3 人口政 策未能配合 產 業結構的轉變, 過 去 十 多 年 , 香 港 政府
在 發 展 和 推 動 不同行 業 時 ,未有 全面顧 及 人口與 產 業結構的
配合 , 造 成 不 少錯配及 失 衡 的 現 象 。
2 資本家扭曲和誤解政府的 自 由 不干預政 策 ,濫用 自 由 市 場機制,
導 致 市 場壟斷現 象 , 而 這些商家更 為 了賺取利潤而罔顧 基 層 勞 工
的 應 有權益。
3 香 港 政府的高地價政 策引致租金高企不 下 , 成 為 營 商 成本上漲的
源頭。
4 政府一 直 以 來沒有正視市 場 失 衡 的 嚴重性,令貧 富 懸 殊 不斷加
劇 , 情 況 已到失控現 象 。
5 政府漠視勞 工 的 集 體談判權,引致 勞 工容易被剝削。
3 社會倫理 2010
� 近 因近 因近 因近 因
1 全 球性及 地區性的 經 濟 下滑所 帶 來 的衝擊, 98 年 有亞洲金融風
暴、03 年 有沙士 事件、08 年 有雷曼迷債事件,引發骨牌效應,令
整體 的 經 濟 出 現極不尋常 和 不穩定的 景 況 。
2 現 代管理學信奉營 商 是 以獲得最高利潤為目標 , 這種營 商 的觀
念, 已變成 經 營 者 的 的金科玉律, 為 了獲取 最高利潤,倫理道德
祗有靠邊站。
3 政府早前 推 行 自願性「 工 資 保障運動 」 嚴重失敗所 致 , 使 勞 工 對
爭 取 「 最 低 工 資 」 的意欲更強。
� 結果
香 港 的 市 場 經 濟 出 現 失 衡 現 象 , 導 致 工 人 失 去議價能 力 ,容易被
剝削。工 人 為 了 自 保,為 了得到合理和 有 尊 嚴 的 工 資待遇,開 展 了 爭
取制定「 最 低 工 資 」 的 工運。
4 社會倫理 2010
III. 現時基層工人的就業現況及工資水平現時基層工人的就業現況及工資水平現時基層工人的就業現況及工資水平現時基層工人的就業現況及工資水平
香 港 的 基 層 勞 工 普 遍就業 於 低薪行 業,這包括:保安、清潔服務、
速遞、飲食業、搬運、零售業、低技術勞 工等等。現 時本港 在職貧窮
家庭住戶已突破 20 萬,當中近七成 的就業 貧窮住戶,家中 最 少 有 一
名兒童或長者 。按政府公佈的 2009 年第二季工 資數字勞 動 人口約為
278 萬, 低 收 入 人 士佔整體 勞 動 人口的 27%, 而 時薪由 $22 至 $35。
根 據 政府統計署 2009 年 上 半 年度的 最新貧窮及 失 業數據顯示, 貧窮
人口為 123 萬, 貧窮率達 17.9%, 為歷來 最高的數字。 貧 富差距數據 ,高收 入群組的 入息中位為 32,600 元, 低 收 入群組為 9,000 元,兩者 的比率上升到 3.6 倍。 (如 下圖表)
年 份年 份年 份年 份 1989 1999 2009
((((上 半 年上 半 年上 半 年上 半 年 ))))
高 收 入 住 戶 群 組 入 息 中 位 數高 收 入 住 戶 群 組 入 息 中 位 數高 收 入 住 戶 群 組 入 息 中 位 數高 收 入 住 戶 群 組 入 息 中 位 數 13,000 30,000 32,600
低 收 入 住 戶 群 組 入 息 中 位 數低 收 入 住 戶 群 組 入 息 中 位 數低 收 入 住 戶 群 組 入 息 中 位 數低 收 入 住 戶 群 組 入 息 中 位 數 5,000 10,000 9,000
((((高 收 入 群 組高 收 入 群 組高 收 入 群 組高 收 入 群 組 //// 低 收 入 群 組低 收 入 群 組低 收 入 群 組低 收 入 群 組 ) ) ) ) 比 率比 率比 率比 率 2.6 3.0 3.6
從 上述數據 中 , 已顯示出 香 港 的 貧 富 懸 殊 問 題 , 在 20 年 來越來
越嚴重。1
1 香 港 社 會 服 務 聯 會 2009 年 最 新 貧 窮 及 失 業 數 據 分 析 。 貧 窮 定 義 : 貧 窮 人 口 指 生 活 於 低 收 入 住 戶 的 人 口 , 而 低 收 入 住 戶 指 按 不 同 住 戶 人 數 劃 分 , 收 入 少 於 或 少 於 全 港 相 同 人 數 住 戶 入 息 中 位 數 一 半 的 住 戶 , 09 年 上 半 年 按 住 戶 人 數 劃 分 入 息 中 位 數 一 半 的 數 額 為 : 1 人 家 庭 : 3,300 元 、 2 人 家 庭 : 6,750 元 、 3 人 家 庭 : 9 ,150 元 、 4 人 或 以 上 家 庭 : 12,650 元 。
5 社會倫理 2010
IV. 政府立法精神與教會訓導的差距政府立法精神與教會訓導的差距政府立法精神與教會訓導的差距政府立法精神與教會訓導的差距
政府就最低工資立法的原意政府就最低工資立法的原意政府就最低工資立法的原意政府就最低工資立法的原意:-:-:-:-
1. 2008 年施政報告中提出 為 最 低 工 資進行 立 法 時,清楚指 出 由
於每人 的家庭需 要 不盡相同,最 低 工 資 保障的 收 入,並不 一定足以支
付每名僱員的家庭開支。
2. 法定最 低 工 資制度,基本上 應只是 設定工 資 下限,以防止個
別僱員工 資 過 低 。
3. 確保 不 會 嚴重損害本港 勞 工 市 場 的靈活性、經 濟 自 由 和競爭
力 , 對弱勢工 人 的就業機會 造 成重大 的 不良影響。
4. 制定法定最 低 工 資 水 平 和 隨 後進行檢討 時,不但要 考慮法定
最 低 工 資 對整體 經 濟、工 資 及就業 水 平 可 能 造 成 的影響,更須評估對
較易受 工 資波幅影響的 個別經 濟 及 社 會 界別(例如 中小型企業 及 低薪
行 業 )產 生 的衝擊。
天主教社會訓導對工資的立場天主教社會訓導對工資的立場天主教社會訓導對工資的立場天主教社會訓導對工資的立場:-:-:-:-
1. 國家和 社 會必須確保 工 資 在 合理的 水 平,使 工 人得以維持 生
計,贍養家庭, 和留下 一部份作 為儲蓄之用 。
2. 僱主重要 的 是給予工 人 合理的薪酬,富 人 和僱主緊記無論人
為 的或天 然 的規律均 不 會容許他們 為 了 自己的利益壓迫窮苦的 人 。
教宗良十三世【新事通諭】 15 節
3.『家庭工 資』是 指 一 個負責家庭的 成 人 ,他的 工 作 的公道酬
報,應該足夠使他能 建 立並恰當地維持 一 個家庭,並且 對 此家庭的未
來 能 有 保障。
4.工 資 以外, 多種社 會 福利致 力 於確保 工 人 的 生活和健康, 以
及他們家庭的 保障。在 這些權利中,也不 可忽略他們 有無危害工 人、
身 體健康, 和道德完整的 工 作環境及 生 產 過 程 的權利。
若望保祿二世【人的工作通諭】 19 節
6 社會倫理 2010
從 上述的重點可 以顯示,香 港 政府與 教 會 在給予工 人 工 資 的 立 場 上 有
以 下 的差別:
香 港香 港香 港香 港 政 府政 府政 府政 府 教 會教 會教 會教 會
� 着重經 濟 發 展
� 偏重商 界利益
� 漠視照顧 基 層家庭需 要
� 對 社 會弱勢人群,缺乏承擔
� 以 人 為本
� 確保 工 人獲得合理工 資
� 強調家庭的 持續發 展
� 不容許壓迫窮人
7 社會倫理 2010
V. 個案搜集個案搜集個案搜集個案搜集
勞 工方面
為進一步了解勞 工 階 層 在 現 時 工
資偏低 的 情 況 下 ,他們 的 生活景 況 ,
及 對 最 低 工 資 的看法 , 我 們訪
問 了兩位基 層 工 人 ,聆聽她們 的感受 。 兩 名 基 層 勞 工 的 分 享兩 名 基 層 勞 工 的 分 享兩 名 基 層 勞 工 的 分 享兩 名 基 層 勞 工 的 分 享 單幢大廈看更 / 女性,60 歲。現 時月工 資 : $5,500 (底薪) + $250
(強積金) + 雙糧。 工 時 : 每日 10 小時 ,每月 26 天 。 在 推 行 標 準 時 薪在 推 行 標 準 時 薪在 推 行 標 準 時 薪在 推 行 標 準 時 薪 ($28) 之 前之 前之 前之 前 : : : :
年 工 資 : {($5,500+$250)×$12+5,500} = $74,500
月工 資 : $74,500÷12 = $6,208
平 均 時薪 (含雙糧 ) : $74,500÷12÷10÷26 = $23.87
有 標 準 時 薪有 標 準 時 薪有 標 準 時 薪有 標 準 時 薪 ($28)後後後後
年 工 資 : ($28×10×26 + $291)×12 = $90,852
月工 資 : $90,852÷12= $6,880
推 行 標 準 時 薪 後 所 帶 來 的 正 面 影 響推 行 標 準 時 薪 後 所 帶 來 的 正 面 影 響推 行 標 準 時 薪 後 所 帶 來 的 正 面 影 響推 行 標 準 時 薪 後 所 帶 來 的 正 面 影 響 ::::
資方不 能再無理地剝削勞 工 (例:某集團餅店收銀工 作 : 每日 8
小時 ,底薪 $4,000【即每小時 $4,000÷26÷8=$19.23】,再加 4 小時規
定超時 工 資 ,每小時 $10), 可 以 有 尊 嚴 地 生活, 能脫貧 , 可提升生活
質素。
對 推 行 標 準 時 薪對 推 行 標 準 時 薪對 推 行 標 準 時 薪對 推 行 標 準 時 薪 ($28)後 所 預 期 的 負 面 影 響後 所 預 期 的 負 面 影 響後 所 預 期 的 負 面 影 響後 所 預 期 的 負 面 影 響 : : : :
中 年或老年 人 士找工 作 會 更 困難 (年齡歧視加 劇 ),每日 工 作 時數
有 可 能被縮減,在 年底獲發 的雙糧會被撤銷,不 能提供 基本生活保障。
8 社會倫理 2010
僱主方面
另外, 我 們 亦訪問 了 一位經 營餐飲業 的老闆鄭先生 ,他表示同意
要 為 「 最 低 工 資 」 立 法 是 因 為 :
♦ 社 會扭曲事 實 ,罔顧 工 人利益;
♦ 工 人 工 作辛苦, 工 資卻與 工 作 量 不 成正比;
♦ 是 人 生活實際需 要 ;
♦ 人 應活得有 尊 嚴 ;
♦ 在 經 營 成本中 ,租金與貨價無議價能 力 ,沒有良心 的僱主 ,
只可 在 工 人薪金成本下手。
他認為員工 的薪金應 可 使他能 生活得有 尊 嚴 與健康。僱主 不只為
取得最 大 的利潤,而 是願意和員工分享利潤,活出 基 督 的 精 神。員工
有足夠收 入,生活穩定,不 需 要做兩份工,他們 有 精 神 工 作,服務好,
提升生 產 力 ,員工流失率低 , 生意也會好; 是雙嬴。
僱 主 鄭 老 闆 闡 述僱 主 鄭 老 闆 闡 述僱 主 鄭 老 闆 闡 述僱 主 鄭 老 闆 闡 述 推 行推 行推 行推 行 「「「「 最 低 工 資最 低 工 資最 低 工 資最 低 工 資 」」」」 對 工 人 的 好 處對 工 人 的 好 處對 工 人 的 好 處對 工 人 的 好 處
9 社會倫理 2010
VI. 從從從從「「「「綜援綜援綜援綜援」」」」制度制度制度制度的角度看的角度看的角度看的角度看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 的【人 的 工 作通諭】提及除了 工 資外,政府應
提供適合 的 社 會 福利,使 工 人 及 其家庭,獲得保障。香 港特區政府為
有 需 要 的 人 士 , 的確提供 了 「緩合 社 會 保障援助計劃」 。
現 在 , 香 港特區政府宣佈,把最 低 工 資定為每小時 $28。讓我 們
思 考 一 個四人家庭(父母+2 名子女)的 生活。
收 入 : 父親全職 = $28 x 8 小時 x 26 天 = $5824
母親兼職 = $ 28 x 71.5 小時 = $2002
總收 入 = $7826
若向 社署申請「綜援」 , 這 個家庭可得 $9982。 2
試問 工 作又有甚麽意義呢?
按 2005 年度「住戶開友統計調查」 有 如 下 的數字:
最 低 四 分 位最 低 四 分 位最 低 四 分 位最 低 四 分 位 第 二 四 分 位第 二 四 分 位第 二 四 分 位第 二 四 分 位 第 三 四 分 位第 三 四 分 位第 三 四 分 位第 三 四 分 位 最 高 四 分 位最 高 四 分 位最 高 四 分 位最 高 四 分 位
$6,783 $12,267 $17,876 $38,627
最 低四分位的 上限是 :
$(6,783+12,264)÷2 = $9,523.5
$7,826 的薪金祗落得生活有 最 低四分位之中 。
因 此 ,從 社 會 保障的角度看,若要達到「綜援」的 水 平 ,「 最 低
工 資 」的 時薪必不小於 $28 x 9,940÷7,826 = $35.7。否則,政府需 要津
貼這些家庭$ 2,114。倘若這樣做, 政府豈不 是變相津貼那些給「 最
低 工 資 」予工 人 的刻薄僱主嗎、鼓勵僱主刻薄工 人嗎?
2 「綜援指引 2010」35 頁
10 社會倫理 2010
VII. 從從從從「「「「人權人權人權人權」」」」的角度看的角度看的角度看的角度看
「每一 個 工 作 的 人,有權享受公正和 合適的報酬,保證使他本人
和家屬有 一 個 符 合 人 的 尊 嚴 的 生活條件,必要 時並輔以 其他方式 的 社
會 保障。 」【1948 年年年年世世世世界人權宣言第界人權宣言第界人權宣言第界人權宣言第 23 條條條條 3】
可見,制定「最低工資」,並且達到「綜援」的水平是合理的,是符合人
性尊嚴的。可惜,【世界人權宣言世界人權宣言世界人權宣言世界人權宣言】沒有法律約束力。
「本公約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權享受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條件,特別要保
證…他們自己和他們的家庭得有符合本公約規定的過得去的生活。」
【經 濟經 濟經 濟經 濟 、、、、 社 會社 會社 會社 會 、、、、 文 化 權 利 國 際 公 約文 化 權 利 國 際 公 約文 化 權 利 國 際 公 約文 化 權 利 國 際 公 約 第第第第 7 條條條條 a.2】
這條國際公約是 有 法律約束力 的。可 是,當工 人被剝削時、在 貧
窮的 生活中掙扎時,他們 可 以 向聯合 國控告僱主或香 港特區政府嗎?
「 最 低 工 資 」經 已 立 法,固然 對 工 人做了 一定程度的 保障。可 是…
� 沒有增加適合 低 水 平 工 人 的就業機會 , 使 大部份的 低 水 平
工 人處於 失 業 的狀態, 「 最 低 工 資 」形同虛設 。
� 行 內 的 「 年齡歧視」 十分嚴重。很多 中 年 失 業 一族被擯諸
「 勞 動 力 市 場 」 的門外。
� 很多無良僱主利用各「津貼計劃」的漏洞,仍 然 用盡方法 ,
剝削工 人 以 自肥。
� 「再培訓 」 課 程 依 然 與 市 場 現 況脫節,學不 致 用 。
� 最 低 工 資 立 法 後 , 工 人繼而 要 爭 取 的 是 「 標準工 時 」 , 不
但令人活得有 尊 嚴 , 更 使他們活得是 「 人 」 。
11 社會倫理 2010
VIII. 信仰信仰信仰信仰的反思的反思的反思的反思
「「「「 最 低 工 資最 低 工 資最 低 工 資最 低 工 資 」」」」的 政 策 帶給我 們 研 習 教 會 的 社 會 訓 導 與 反 省 信 仰 生
活的好機會 。
慈母聖教 會 根 據 福 音 精 神、教 會傳統並結合 神學反 省 ,提出 了
合乎人性尊 嚴 的 社 會 行 為準則,而制訂了 一套普 世 的 和 富 基 督 精 神 的
社 會 訓 導 。
我 們 深 信 勞 動 的 工 人 是 天 主活生 生 的肖像3。 在 天 主 的眼裏, 人
人都是 有價值的,而 且 應該得到尊重和 保護。那些無聲的、弱勢的草
根 工 人,他們辛勞 工 作,藉 以糊口,是 應該獲得有 尊 嚴 的薪酬的。因
此 , 我 們 有 責 任維護草根 工 人 的 尊 嚴 和 人權。
我 們 深 受 福 音 精 神 的感動,關 心 在 我 們 身邊受苦的兄弟姊妹。因
此,我 們 選 擇 了站在窮人 的 一方,維護他們 的公益,團結關懷他們 ,
與他們分享自己的財富4。
耶穌基 督 的 一 生,宣揚了「 天 主 是愛」,並且 以祂的言行顯現 出
來。正如先知所預言,基 督 用祂的愛為 這些無聲的小數,展示天 主 福
音 的喜訊, 改變不公義的制度和 人 心 5。
基 層 工 人辛勞 地 工 作,為 了謀生,卻不幸地──如 上述餅店收銀
員個案所報導──被無良的僱主 所剝削,沒有 人 為他們 出頭。因 此 ,
實施「 最 低 工 資 」,給予他們較好的 保障制度,正好實踐和彰顯了 福
音 中 「愛人 如己」 的誡命 。雖然把「 最 低 工 資 」 設定在 $28 與理想尚
有 一 大段距離, 我 們 仍 是支持 的 。
我 們 關 注 工 人權利, 要求僱主給予工 人公道的 工 資 。 「公道酬
報」,正是 社 會倫理的 關鍵問 題。一 個 社 會 的 經 濟制度是 否公義,以
及它的運作 是 否正確,也是看在 此制度下,人 的 工 作 是 否得到適當的
3 「天主於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 (創創創創 1:27)
4 《富翁與拉匝祿的比喻》(路路路路 16:19-28)
5 「 上主的神臨於我身上,因為衪給我傅了油,派遣我向貧窮人傳報喜訊,向 俘虜宣告釋放,向盲者宣告復明,使受壓迫者獲得自由,宣佈上主恩慈之年。」
(路路路路 4:18-19 )
12 社會倫理 2010
酬報來評估6。
基 督 的 信 徒 有 責 任把天 主 的 國 ,臨現 人間。 福 音 中 所 展示的 「 天
國 」,是 要 人 們 在 平安和互愛的境況 中,在 現 世 建 設 一 個 和諧的 社 會。
然 而,我 們 的 政府卻漠視這群無聲的小數,社 會又如何得到真正的 和
諧呢? 我 們 關 心草根 勞 工,為他們 發言,為 的 是 要 與他們同行,與他
們 一起爭 取 應 有 的權益和 尊重。
正如【瑪竇福音】所記載的「僱工 的比喻」,天 國好比一 個家主 ,
他分別在 不同的 時段僱用 工 人,並且按照「公義」出糧給他們。結果,
無論任何時段被聘用 的,到了 最 後,都獲得一 個「德納」,這 是當時
為每一 個家庭足夠一 天 生活的 工 資。這比喻提示了 我 們,只有 實踐「公
義」 , 天 國才會臨現 在 我 們 中間 7。
要 落 實具有 「公義」 的 勞 工 政 策 , 政府是 責無旁貸的。 政府應 為
工 人 有通盤的計劃,也要 注意使 工 作 以正確而 合理的途徑予以規劃。
而 在公平 和 合理的協調過 程 中,工 人 的權益必須受到保障,就是珍視
以 上 所說的 人類工 作 的 主 體特性 8
事 實 上,政府作 為制定及 推 動 工 資 的決策 者,當運用 任何手段和
方法 時,都成 為「間接僱主 」之一。即其 政 策 是 會間接影響「 直接僱
主 」的 經 營 模 式 和 行 為。因 此,政府和僱主 們 應 實施公道的 勞 工 政 策,
包括各種不同的 人 和機構、以 及 集 體 的 勞 工契約,和 這些人 和機構所
訂立 的 行 為 原則。 這 一切決定整個 社 經制度的結果 9。
總括而言, 我 們支持 落 實 推 行 「 最 低 工 資 」,維護工 人 的 尊 嚴 。
這不但是 關 顧 身邊的弟兄姊妹的善行,更 是跟隨耶穌的 人必須遵行 的
誡律, 實踐福 音 的 精 神 。 「 你 們 是 地 上 的 盬, 世 界 的 光, 好 使 人 們 看 見 你 們 的 善 行, 光 榮 你 們 在 天之 父 。 」 (瑪瑪瑪瑪 5:::: 13-16 ) 6 《 工 作 》 通 諭 19
7 瑪 20: 1-16
8 《 工 作 》 通 諭 18
9 《 工 作 》 通 諭 17
13 社會倫理 2010
IX. 總結總結總結總結
倘若工 作 的 收 入 不 及「綜援」,為甚麽還去 工 作呢? 我 們 有 以 下
的 反 省 :
a) 根 據 Abraham Maslow 的學說,人 的 需 要 有 5 個 層 次:生
理、安全、愛(人際關 係)、自 尊 及 「 自 我 實 現 」 。雖
然 「 最 低 工 資 」按上述所說未能 完 全 應付現 時 的家庭生
活開支,但它除了 仍 可勉強滿足第一、二層 的 需 要 ,還
可鼓勵人通過參予工 作 而 與別人 建 立 關 係 ,得到愛的滿
全 , 從 而確定自 尊 及 自 我 實 現 而 工 作 。
b) 工 人也是 天 主 的肖像,參與 天 主 的 造 化 。僱主 應該讓工
人 有 更 大 的機會參與公司的決策 ,承擔更 大 的 責 任 , 一
起創造財富 ,分享成果。另一方面, 工 人 能參與公司決
策 , 亦 可 以制衡貪婪僱主 對 工 人 的剝削。
♦ 「 最 低 工 資 」 對 工 人 有 幫 助嗎? 否 。
a) 工 人 們 和 我 們 一 直 爭 取 的 「 最 低 工 資 」 立 法 , 原 是 為 基
層 工 人得到的 合理工 資 , 使他們 的家庭生活得到保障和
尊 嚴。可 是,現 時 政府所訂定的 工 資 水 平,時薪只得 $$$$28282828,
確實 是 不足應付現 時 的家庭生活開支。 因 此 , 我 們認為
這 工 資 水 平 是 不 能真正幫 助 基 層 工 人 。
b) 站在 「 選 擇窮人 為先」 的 立 場 , 我 們呼籲政府不必計較
是 否變相津貼被刻薄僱主 所剝削的 工 人 , 應進一歩加強
推 行 「 低 入息生活津貼」 ,令工 人 們 可 以 過 一 個 有 尊 嚴
的家庭生活。
♦ 「 最 低 工 資 」 會 造 成 營 商 的 困 局嗎? 否 。
a) 毫無疑問 , 作 為僱主 ,賺取利潤是無可厚非 的 。 然 而 ,
現 時 營 商 者面對 最 大 的 困厄, 不 是 工 資 , 而 是鋪位的租
金,它佔了 經 營 成本的五成或以 上 ,也是 營 商 者 不 可抗
拒的死敵。
14 社會倫理 2010
b) 因 此 , 工 人獲得合理且 可維持家庭生活的報酬, 不但會
令工 人專注 地 工 作 ,並且 使他們感到自己被僱主 尊重而
更 加盡力 。正如接受訪問 的鄭老闆所言,僱主願意和員
工分享利潤,活出 基 督 的 精 神 , 這 可 使 工 人 對公司更 有
歸屬感,願意為僱主打拚, 會令經 營環境更 有效率。
♦ 這 項 政 策 是 否 符 合 天 主 教 的 社 會 訓 導 ? 否 。
a) 政府立 法制定「 最 低 工 資 」 時 , 不 是 以 人 為本, 而 是 以
經 濟 發 展 為本。所 以 這 項 政 策並未符 合 教 會 的 社 會 訓 導。
b) 無論政府如何立 法 , 亦敵不 過 商 人 的詭詐;引入 工 人參
與決策,亦 徒增管理層 的衝突。因 此,我 們認為鼓吹「 有
社 會承擔的企業 」 ,褒揚「 有良心 的僱主 」 , 以 移風易
俗, 實 在刻不容緩。
Top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