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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CLF0119QY01ZC46

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互联互通标准下的HIS系统改造项目

清远市人民医院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让︱您︱的︱选︱择︱更︱专︱业︱

二○一九年十月

http://www.chinapsp.cn/ 2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

温馨提示!!!

1.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1.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适当提前到达。

1. 投标保证金按第四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交(账号信息详见第四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1.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1.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1.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1. 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 递交投标文件前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

1.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1. 投标文件建议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多包组项目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组的,建议每个包组分别装订。

1. 上述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1. 投标人可选择汇款或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开户账号:9550880212558400135000001

收款二维码:

(支持微信、支付宝)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5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9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25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34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5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清远市人民医院互联互通标准下的HIS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采购项目编号:CLF0119QY01ZC46

(广东省项目采购计划编号: 441800-201910-090300-0165)

2、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互联互通标准下的HIS系统改造项目

3、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850000.00

4、 采购数量:一项

5、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

医院互联互通标准下的HIS系统改造项目

一项

合同签订起至医院通过《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评审止

人民币385万元

(二)采购项目品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三)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四)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 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2019年5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2019年5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

1.如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点击链接: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2.如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采联采购公司)进行现场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选择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邮寄到付。

4.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0763-3813002-2424,邮箱[email protected]

7、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8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采联采购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5日09时30分。

9、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6、07、08之一号会议室。

10、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5日09时30分。

11、 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6、07、08之一号会议室。

12、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8日止。

13、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林女士

联系电话:0763-3813002-2404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63-311397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

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清远市人民医院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路B24号区办公楼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63-3113977

传真:0763-3113977

邮编:511500

附件:

1、 委托代理协议

2、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2日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1、 有关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3)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的为采购的主要标的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服务内容、单价、数量”。

(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 项目基本概况:

清远市人民医院,又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学院,始建于1939年,国家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全国百佳医院,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了涵盖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医师规培等完整的大学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培训任务。上个世纪90年代,因创立“优质高效低耗”医院管理模式而成为当时全国医院改革的一面旗帜。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等省级以上荣誉30余个。2017年通过三级甲等医院复审。

医院总建筑面积22.3万平方米,其中新院区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占地面积16.5万平方米。医院编制床位数2560张,实际开放床位1780张,共设临床科室、医技科室52个,设立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临床生物标本库、分子诊断中心、基础实验研究室、实验动物房等科教平台。现有在岗员工2813人,其中高级职称355人,医学博士70人,博士导师14人,硕士导师3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潇湘学者2人,岭南名医14人,省杰出青年医学人才12人,清远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106人,担任省级及以上专业委员会学术职务共277人。现有中国医师协会心脏病诊疗基地、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中国胸痛中心医院三个国家级诊疗基地,拥有妇产科、产科、普通外科、消化内科、感染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肾内科、麻醉科、病理科、临床护理1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2个清远市重点学科。拥有瑞典林雪平大学尿控动力学实验室、美国迈阿密大学米勒医学院、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台湾)、广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广州医科大学神经科学清远工作站、广州呼吸疾病研究所清远工作站、广州妇产科研究所清远工作站、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暨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徐州医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广东省创伤救治科研中心清远创伤基地、暨南大学转化医学研究院等12个大学合作平台。现有固定资产总值15.91亿元,拥有PET-CT、320排CT、3.0T核磁共振、DSA、直线加速器等先进医疗设备4000余台。2018年,门急诊量213.28万人次;出院人数8.81万人次;住院手术例数(含操作)8.2万例;CD型病例占比55.76%;三四级手术占比46.40%。“2017年中国地级城市医院竞争力榜单”医院排名第55,中国医院信息互联互通2017届排行榜医院以第98名跻身百强行列,2016、2017年广东省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连续排名全省第二。

3、 服务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

医院互联互通标准下的HIS系统改造项目

一项

合同签订起至医院通过《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评审止

人民币385万元

4、 项目改造范围:

本项目HIS系统共涉及以下子系统模块的改造:

序号

系统名称

系统模块

1

门急诊系统

急诊医生工作站

2

急诊护士工作站

3

门急诊收费

4

门诊医生工作站

5

门诊护士工作站

6

门诊药房管理系统

7

门诊系统相关的接口

8

其他未列的门诊系统功能模块

9

住院系统

住院收费系统

10

住院医生工作站

11

住院护士工作站

12

住院药房管理系统

13

住院科室确认系统

14

住院手术室管理系统

15

住院系统相关的接口

16

其他未列的住院系统功能模块

17

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

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

18

系统接口

涉及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需要的其他系统改造(如LIS、PACS、抗菌药物、合理用药系统等)引起的接口变动

5、 项目说明:

★本项目改造服务含HIS系统改造的开发、安装调试、系统设计与集成、本地化二次开发、使用方技术人员培训、验收、质保期服务等所有内容。(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

6、 系统分析需求规格说明书:

1. 项目目标

清远市人民医院结合国家医疗管理机构对医院信息化政策要求与引导,利用医疗信息化行业内快速崛起的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尖端技术,把握医院自身对信息化产生的需求。迫切需要使用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和数据中心来管理医院繁杂的医疗数据,并以互联互通四级甲等为阶段目标进行长远信息化规划。

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本项目具体目标分解如下

(1)通过对核心业务系统HIS系统进行改造和接口开发实现与集成平台的整合。

(2)通过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的评审。

2. 主要建设内容

针对现有HIS系统的标准化改造接口开发,通过改造和接口开发实现与集成平台的整合。

改造类型

改造内容

系统改造

数据资源标准化建设

接口改造

HIS业务消息建设

系统应用

闭环管理等

3. 具体建设内容

1) 系统改造:数据资源标准化建设

场景大类

小类

分类

集成场景

服务ID

中文名称

术语管理流程

人员字典流程

全院

人员字典新增发布

S0011

术语注册服务

术语管理流程

人员字典流程

全院

人员字典更新发布

S0012

术语更新服务

术语管理流程

人员字典流程

全院

人员字典查询

S0013

术语查询服务

术语管理流程

科室字典流程

全院

科室字典新增发布

S0011

术语注册服务

术语管理流程

科室字典流程

全院

科室字典更新发布

S0012

术语更新服务

术语管理流程

科室字典流程

全院

科室字典查询

S0013

术语查询服务

术语管理流程

ICD-9手术操作字典流程

全院

ICD-9手术操作字典新增发布

S0011

术语注册服务

术语管理流程

ICD-9手术操作字典流程

全院

ICD-9手术操作字典更新发布

S0012

术语更新服务

术语管理流程

ICD-9手术操作字典流程

全院

ICD-9手术操作字典查询

S0013

术语查询服务

术语管理流程

ICD-10诊断字典流程

全院

ICD-10诊断字典新增发布

S0011

术语注册服务

术语管理流程

ICD-10诊断字典流程

全院

ICD-10诊断字典更新发布

S0012

术语更新服务

术语管理流程

ICD-10诊断字典流程

全院

ICD-10诊断字典查询

S0013

术语查询服务

术语管理流程

药物字典流程

全院

药物字典新增发布

S0011

术语注册服务

术语管理流程

药物字典流程

全院

药物字典更新发布

S0012

术语更新服务

术语管理流程

药物字典流程

全院

药物字典查询

S0013

术语查询服务

患者管理流程

全院

全院

患者基本信息新建(注册)

S0001

个人信息注册服务

患者管理流程

全院

全院

患者基本信息更新

S0002

个人信息更新服务

患者管理流程

全院

全院

患者基本信息合并

S0003

个人信息合并服务

患者管理流程

全院

全院

患者基本信息查询

S0004

个人信息查询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门诊预约挂号流程

门诊

门诊挂号信息新建

S0023

门诊挂号信息新增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门诊预约挂号流程

门诊

门诊挂号信息更新

S0024

门诊挂号信息更新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门诊预约挂号流程

门诊

门诊挂号查询服务

S0025

门诊挂号信息查询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门诊诊断流程

门诊

诊断下达事件

HIP1069

诊断同步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门诊诊断流程

门诊

诊断更新事件

HIP1069

诊断同步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门诊诊断流程

门诊

诊断删除事件

HIP1069

诊断同步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门诊诊断流程

门诊

门诊诊断查询事件

 

 

门诊就诊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门诊

检查申请信息录入

S0041

检查申请信息新增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门诊

修改检查申请

S0042

检查申请信息更新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门诊

删除检查申请

HIP1048

检查状态

门诊就诊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门诊

检查申请信息查询服务

S0043

检查申请信息查询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门诊

检查申请预约

S0056

检查预约状态信息新增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门诊

检查申请预约修改

S0057

检查预约状态信息更新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门诊

检查申请预约取消

S0057

检查预约状态信息更新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门诊

检查申请预约查询

S0058

检查预约状态信息查询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门诊

检查申请单收费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门诊

检查申请单退费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门诊

检查申请单技诊登记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门诊

检查申请单技诊取消登记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门诊

检查报告发布

S0014

电子病历文档注册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门诊

检查报告修改

S0014

电子病历文档注册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门诊

检查报告查询

S0015

电子病历文档调阅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门诊

检查报告取消发布

BS320

检查报告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门诊

检查危急值发布

HIP1049

危机值消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门诊

检查危急值确认

HIP1050

危机值状态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检验申请信息录入

S0038

检验申请信息新增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修改检验申请

S0039

检验申请信息更新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删除检验申请

S0039

检验申请信息更新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检验申请信息查询服务

S0040

检验申请信息查询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检验申请单收费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检验申请单退费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检验标本条码号打印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检验标本采集事件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检验标本取消采集事件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检验标本签收事件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检验标本取消签收事件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发布普通检验报告

S0065

普通检验结果信息新增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修改普通检验报告

S0066

普通检验结果信息更新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普通检验报告取消发布

BS319

普通检验报告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普通检验报告查询

S0067

普通检验结果信息查询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发布微生物检验报告

S0065

普通检验结果信息新增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修改微生物检验报告

S0066

普通检验结果信息更新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微生物检验报告取消发布

BS354

微生物检验报告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微生物检验报告查询

S0067

普通检验结果信息查询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检验危急值发布

HIP1049

危机值消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门诊

检验危急值确认发布

HIP1050

危机值状态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处方流程

门诊

新增处方信息

HIP1000

门诊就诊新增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处方流程

门诊

修改处方信息

HIP1001

门诊就诊更新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处方流程

门诊

删除处方信息

HIP1047

处方删除

门诊就诊流程

处方流程

门诊

处方信息查询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处方流程

门诊

配药事件

HIP1063

处方配药完成新增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处方流程

门诊

取消配药事件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处方流程

门诊

发药事件

HIP1061

处方结束发药新增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处方流程

门诊

取消发药事件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发药流程

门诊

发药事件

HIP1061

处方结束发药新增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发药流程

门诊

取消发药事件

BS307

发药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发药流程

门诊

退药事件

BS307

发药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发药流程

门诊

取消退药事件

BS307

发药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诊疗处置流程

门诊

新增诊疗处置信息

HIP1000

门诊就诊新增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诊疗处置流程

门诊

修改治疗处置信息

HIP1001

门诊就诊更新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诊疗处置流程

门诊

删除诊疗处置信息

HIP1047

处方删除

门诊就诊流程

诊疗处置流程

门诊

诊疗处置信息查询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输血流程

门诊

新增输血申请信息

S0047

输血申请信息新增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输血流程

门诊

修改输血申请信息

S0048

输血申请信息更新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输血流程

门诊

删除输血申请信息

S0048

输血申请信息更新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输血流程

门诊

输血申请信息查询

S0049

输血申请信息查询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输血流程

门诊

发血确认事件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输血流程

门诊

取消发血确认事件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手术流程

门诊

新增手术申请信息

S0050

手术申请信息新增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手术流程

门诊

修改手术申请信息

S0051

手术申请信息更新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手术流程

门诊

删除手术申请信息

S0051

手术申请信息更新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手术流程

门诊

手术申请信息查询

S0052

手术申请信息查询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病理流程

门诊

新增病理申请信息

S0044

病理申请信息新增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病理流程

门诊

修改病理申请信息

S0045

病理申请信息更新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病理流程

门诊

删除病理申请信息

S0045

病理申请信息更新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病理流程

门诊

病理申请信息查询

S0046

病理申请信息查询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病理流程

门诊

病理结果报告发布

S0014

电子病历文档注册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病理流程

门诊

病理结果报告修改

S0014

电子病历文档注册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病理流程

门诊

病理结果报告取消发布

S0014

电子病历文档注册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病理流程

门诊

病理结果报告查询

S0015

电子病历文档调阅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门急诊病历书写流程

门诊

门急诊病历书写

S0014

电子病历文档注册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门急诊病历书写流程

门诊

修改门急诊病历

S0014

电子病历文档注册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门急诊病历书写流程

门诊

门急诊病历召回

S0014

电子病历文档注册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门急诊病历书写流程

门诊

门急诊病历查询

S0015

电子病历文档调阅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其他流程

门诊

发布过敏和生理状态信息

BS306

过敏及生理状态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其他流程

门诊

修改发布过敏和生理状态信息

BS306

过敏及生理状态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其他流程

门诊

取消发布过敏和生理状态信息

BS306

过敏及生理状态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其他流程

门诊

过敏和生理状态信息查询

 

 

门诊就诊流程

其他流程

门诊

发布传染病报告卡信息

BS358

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其他流程

门诊

修改传染病报告卡信息

BS358

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其他流程

门诊

取消传染病报告卡信息

BS358

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服务

门诊就诊流程

其他流程

门诊

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查询

 

 

住院流程

入院登记流程

住院

入院登记

S0026

住院就诊信息登记服务

住院流程

入院登记流程

住院

入院登记更新

S0027

住院就诊信息更新服务

住院流程

入院登记流程

住院

入院登记查询

S0028

住院就诊信息查询服务

住院流程

出院或退院流程

住院

出院或退院

S0032

出院登记信息新增服务

住院流程

出院或退院流程

住院

出院或退院更新

S0033

出院登记信息更新服务

住院流程

出院或退院流程

住院

出院或退院查询

S0034

出院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住院流程

住院诊断流程

住院

诊断下达事件

BS301

诊断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住院诊断流程

住院

诊断更新事件

BS301

诊断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住院诊断流程

住院

诊断删除事件

BS301

诊断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住院

检查申请信息录入

S0041

检查申请信息新增服务

住院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住院

修改检查申请

S0042

检查申请信息更新服务

住院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住院

删除检查申请

HIP1048

检查状态

住院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住院

检查申请信息查询服务

S0043

检查申请信息查询服务

住院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住院

检查申请预约

S0056

检查预约状态信息新增服务

住院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住院

检查申请预约修改

S0057

检查预约状态信息更新服务

住院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住院

检查申请预约取消

S0057

检查预约状态信息更新服务

住院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住院

检查申请预约查询

S0058

检查预约状态信息查询服务

住院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住院

检查申请单记账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住院

检查申请单取消记账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住院

检查申请单技诊登记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住院

检查申请单技诊取消登记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住院

检查报告发布

S0014

电子病历文档注册服务

住院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住院

检查报告修改

S0014

电子病历文档注册服务

住院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住院

检查报告查询

S0015

电子病历文档调阅服务

住院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住院

检查报告取消发布

BS320

检查报告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住院

检查危急值发布

HIP1049

危机值消息服务

住院流程

检查管理流程

住院

检查危急值确认

HIP1050

危机值状态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检验申请信息录入

S0038

检验申请信息新增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修改检验申请

S0039

检验申请信息更新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删除检验申请

S0039

检验申请信息更新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检验申请信息查询服务

S0040

检验申请信息查询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检验申请单记账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检验申请单取消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检验标本条码号打印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检验标本采集事件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检验标本取消采集事件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检验标本签收事件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检验标本取消签收事件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发布普通检验报告

S0065

普通检验结果信息新增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修改普通检验报告

S0066

普通检验结果信息更新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普通检验报告取消发布

BS319

普通检验报告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普通检验报告查询

S0067

普通检验结果信息查询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发布微生物检验报告

S0065

普通检验结果信息新增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修改微生物检验报告

S0066

普通检验结果信息更新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微生物检验报告取消发布

BS354

微生物检验报告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微生物检验报告查询

S0067

普通检验结果信息查询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检验危急值发布

HIP1049

危机值消息服务

住院流程

检验管理流程

住院

检验危急值确认发布

HIP1050

危机值状态服务

住院流程

用药医嘱流程

住院

新增用药医嘱信息

S0035

医嘱信息新增服务

住院流程

用药医嘱流程

住院

修改用药医嘱信息

S0036

医嘱信息更新服务

住院流程

用药医嘱流程

住院

删除用药医嘱信息

BS311

用药医嘱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用药医嘱流程

住院

用药医嘱查询服务

 

 

住院流程

用药医嘱流程

住院

配药事件

HIP1063

处方配药完成新增服务

住院流程

用药医嘱流程

住院

取消配药事件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用药医嘱流程

住院

发药事件

HIP1061

处方结束发药新增服务

住院流程

用药医嘱流程

住院

取消发药事件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诊疗处置流程

住院

新增诊疗处置信息

S0035

医嘱信息新增服务

住院流程

诊疗处置流程

住院

修改治疗处置信息

S0036

医嘱信息更新服务

住院流程

诊疗处置流程

住院

治疗处置信息查询

S0037

医嘱信息查询

住院流程

诊疗处置流程

住院

删除诊疗处置信息

BS303

诊疗处置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输血流程

住院

新增输血申请信息

S0047

输血申请信息新增服务

住院流程

输血流程

住院

修改输血申请信息

S0048

输血申请信息更新服务

住院流程

输血流程

住院

删除输血申请信息

S0048

输血申请信息更新服务

住院流程

输血流程

住院

输血申请信息查询

S0049

输血申请信息查询服务

住院流程

输血流程

住院

发血确认事件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输血流程

住院

取消发血确认事件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手术流程

住院

新增手术申请信息

S0050

手术申请信息新增服务

住院流程

手术流程

住院

修改手术申请信息

S0051

手术申请信息更新服务

住院流程

手术流程

住院

删除手术申请信息

S0051

手术申请信息更新服务

住院流程

手术流程

住院

手术申请信息查询

S0052

手术申请信息查询服务

住院流程

手术流程

住院

手术操作记录书写

S0014

电子病历文档注册服务

住院流程

手术流程

住院

手术操作记录修改

S0014

电子病历文档注册服务

住院流程

手术流程

住院

手术操作记录查询

S0015

电子病历文档调阅服务

住院流程

手术流程

住院

手术操作记录删除

BS337

电子病历文档注册服务

住院流程

手术流程

住院

麻醉记录书写

S0014

电子病历文档注册服务

住院流程

手术流程

住院

麻醉记录修改

S0014

电子病历文档注册服务

住院流程

手术流程

住院

麻醉记录查询

S0015

电子病历文档调阅服务

住院流程

手术流程

住院

麻醉记录删除

BS327

麻醉记录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病理流程

住院

新增病理申请信息

S0044

病理申请信息新增服务

住院流程

病理流程

住院

修改病理申请信息

S0045

病理申请信息更新服务

住院流程

病理流程

住院

删除病理申请信息

S0045

病理申请信息更新服务

住院流程

病理流程

住院

病理申请信息查询

S0046

病理申请信息查询服务

住院流程

病理流程

住院

病理结果报告发布

S0014

电子病历文档注册服务

住院流程

病理流程

住院

病理结果报告修改

S0014

电子病历文档注册服务

住院流程

病理流程

住院

病理结果报告取消发布

S0014

电子病历文档注册服务

住院流程

病理流程

住院

病理结果报告查询

S0015

电子病历文档调阅服务

住院流程

医嘱执行

住院

医嘱核实及执行确认

BS004

医嘱执行状态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住院病历书写流程

住院

住院病历书写

住院流程

住院病历书写流程

住院

修改住院病历书

住院流程

住院病历书写流程

住院

住院病历书召回

住院流程

住院病历书写流程

住院

住院病历查询

 

 

住院流程

其他流程

住院

发布过敏和生理状态信息

BS306

过敏及生理状态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其他流程

住院

修改发布过敏和生理状态信息

BS306

过敏及生理状态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其他流程

住院

取消发布过敏和生理状态信息

BS306

过敏及生理状态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其他流程

住院

过敏和生理状态信息查询

 

 

住院流程

其他流程

住院

发布传染病报告卡信息

BS358

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其他流程

住院

修改传染病报告卡信息

BS358

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其他流程

住院

取消传染病报告卡信息

BS358

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服务

住院流程

其他流程

住院

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查询

 

 

2) 接口改造:HIS业务消息建设

提供系统

文档名称

说明

HIS(针对HIS系统的后台数据结构及对应前台应用的改造,以及相关相关数据的推送)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 第2部分:门(急)诊病历

按照电子病历共享文档 第2部分:门(急)诊病历要求提供HIS数据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 第4部分:西药处方

按照电子病历共享文档 第4部分:西药处方要求提供HIS数据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 第5部分:中药处方

按照电子病历共享文档 第5部分:中药处方要求提供HIS数据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 第22部分:高值耗材使用记录

按照电子病历共享文档 第22部分:高值耗材使用记录要求提供HIS数据

3) 系统应用改造:闭环管理等

改造内容

功能模块

功能点

说明

HIS系统应用改造

集成360视图界面

在HIS系统展示患者360视图

展示患者360视图

CPOE闭环管理(基于集成平台、数据中心的HIS系统操作界面应用集成改造,以及相关数据推送)

CPOE

医嘱闭环

展示医嘱执行闭环下达医嘱、确认医嘱、摆药、发药、PDA执行、执行结束医生和时间。

检验闭环数据质量服务

检验闭环

展示从开检验申请单到报告查看

检查闭环数据质量服务

检查闭环

展示从开检查申请单到报告查看

口服药闭环数据质量服务

口服药闭环

展示从开口服药医嘱至患者服药、用药后患者反馈

输液闭环数据质量服务

输液闭环

展示从开输液医嘱至患者输液、输注后患者反馈

输血闭环数据质量服务

输血闭环

展示从开用血申请至患者输血、输注后患者反馈

检验标本闭环数据质量服务

检验标本闭环

展示从标本采集至检验后标本归档全过程

7、 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文件资料

1.系统安装

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采购系统的安装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若本项目采购的产品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中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付诸实施。

2.测试和验收

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所提交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和实施办法,组织设备和人员,并在使用单位监察下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现场进行测试和验收。医院通过《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评审作为本项目验收条件,验收证明以国家卫健委颁牌或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8、 完成期及维护期要求

1)完成期:合同签订起至医院通过《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评审通过止

2)服务地点:清远市人民医院。

9、 售后服务和培训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对所投本项目提供1年的免费维护服务。保修期和系统技术支持自双方代表在系统安装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免费保修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系统维护或升级、人员交通、差旅服务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系统故障的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电话(固话、手机)。当系统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并及时派员解决问题。如用户急需,应在4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

3)中标人应提供系统扩充、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

2.培训要求

培训内容与课程要求:对系统的使用、操作、维护进行免费培训,并提供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以确保采购人能够对系统有足够的了解和熟悉,能够独立进行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培训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3.知识转移

因改造过程中会涉及程序的修改和完善,因此程序修改后,投标人需要提供:

1)技术文件:应能够满足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软件安装、使用、维护、应用开发的需要;

2)《系统维护手册》、《系统操作手册》、《系统安装手册》、投标人的《测试报告》和《数据结构说明书》,并在维护期内根据系统修改情况确保及时更新。

提供的文档和资料均应以磁介质(或光盘)和纸张为载体,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或PDF文档或其他可视化文件。

10、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并入场启动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30%;系统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剩余的70%。

2.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医院通过《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评审证明(以国家卫健委颁牌或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5)中标通知书。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1、 说明:

(1)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投标无效。

(2)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3) 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4) 投标人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评 审 内 容

1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 审 内 容

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授权书)的;

2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3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4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5

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6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7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8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综合评分表

说明:

1. 各部分分值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价格部分

合计

权重

45%

35%

20%

100%

分值

45分

35分

20分

100分

1. 投标人应如实提交评分表中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1.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分细则:

技术部分评分表【45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1.

技术解决方案

对医院临床信息系统(HIS)的了解,技术路线、架构、功能的掌握熟悉程度:

【优】对医院信息系统(HIS)的了解程度熟悉,技术路线、架构、功能的掌握程度熟悉,得10分;

【良】对医院信息系统(HIS)的了解程度比较熟悉,技术路线、架构、功能的掌握程度比较熟悉,得7分;

【中】对医院信息系统(HIS)的了解程度一般熟悉,技术路线、架构、功能的掌握程度一般熟悉,得3分;

【差】对医院信息系统(HIS)的了解程度相对不熟悉,技术路线、架构、功能的掌握程度相对不熟悉,得1分;

无提供方案者不得分;

10分

1.

投标人须结合医院系统使用情况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系统分析需求规格说明书内所描述的功能和医院用户需求,提供完整的改造解决方案,实现数据共享。评审专家考查、对比各投标人对客户信息化集成的熟知度:

【优】对医院信息化集成的掌握程度为熟悉,提供的改造解决方案完整,完全能够实现数据共享,得16分;

【良】对医院信息化集成的掌握程度为比较熟悉,提供的改造解决方案比较完整,基本能够实现数据共享,得11分;

【中】对医院信息化集成的掌握程度为一般熟悉,提供的改造解决方案一般完整,相对能够实现数据共享,得7分;

【差】对医院信息化集成的掌握程度为不熟悉,提供的改造解决方案不完整,不能够实现数据共享,得1分;

无提供方案者不得分

16分

1.

系统软件功能(改造后的系统功能模块)

软件功能对用户需求的响应情况:

【优】软件功能优于用户需求,能够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8分;

【良】软件功能基本满足用户需求,能够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5分;

【差】软件功能相对不满足用户需求,相对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分;

无提供不得分;

8分

1.

系统权限管理机制的严密性和科学性:

【优】系统权限管理机制的严密、科学,能够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2分;

【良】系统权限管理机制的较严密、较科学,能够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分;

【差】系统权限管理机制的相对不严密、不科学,相对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0.5分;

无提供者不得分;

2分

1.

项目管理

项目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包括工程实施方案、人力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

【优】工程实施方案、人力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设计科学、合理、可行,得3分;

【良】工程实施方案、人力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设计较科学、较合理、较可行,得2分;

【差】工程实施方案、人力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设计相对不科学、不合理、不可行,得0.5分;

无提供者不得分;

3分

1.

项目进度计划评价(进度计划合理性、可行性、工期保证措施等):

【优】项目进度合理、可行,得2分;

【良】项目进度较合理、较可行,得1分;

【差】项目进度相对不科学、不合理、不可行,得0.5分;

无提供者不得分;

2分

1.

售后服务

【优】能提供优质的服务、制订优秀的质量管理控制措施详细完整,免保期限最长,得2分;

【良】能提供优质的服务、制订优秀的质量管理控制措施详细较完整,免保期限次长,得1.5分;

【差】能提供优质的服务、制订优秀的质量管理控制措施详细相对不完整,免保期限最短,得0.5分

无提供者不得分;

2分

1.

培训方案

【优】培训方案通俗易懂、合理、可操作性强,得2分;

【良】培训方案较通俗易懂、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1.5分;

【差】培训方案相对不通俗易懂、合理、可操作性相对较弱,得0.5分

无提供者不得分;

2分

合计

45分

商务部分评分表【35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分)

1

投标人履约能力

【根据投标人的商业信誉、公司管理制度、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

【优】投标人的商业信誉、资质能力、公司组织架构、公司管理制度等方面为优的,得3分;

【良】投标人的商业信誉、资质能力、公司组织架构、公司管理制度等方面为良的,得2分;

【差】投标人的商业信誉、资质能力、公司组织架构、公司管理制度等方面为差的,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3分

2

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软件开发,提供证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同时具有3个证书的,得4分;

有其中2个的,得2分;

有其中1个的,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4分

3

投标人获得信息化方面市、省或国家级以上奖项

【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以最高级别的证书评审】

省级一等奖或以上的等奖(含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得6分;

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得2分;无或其他,得0分。

不提供不得分。

6分

4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服务人员的资质情况

【提供技术服务人员的2019年5月份或之后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1、项目成员有取得PMP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无或其他,得0分;

2、项目成员有获得过医院信息化方面省级或以上一等奖的,得4分,无或其他,得0分;

不提供不得分。

6分

5

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投标人具备由国家版权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与本项目相关),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6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不提供不得分。

6分

6

投标人服务机构

【自有办公场所或租赁服务点:自有办公场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服务点;提供服务点的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需为投标人名义订立)复印件】

【优】投标人的服务机构距离采购人距离≤80km,得4分;

【良】 80km<投标人的服务机构距离采购人距离≤120km,得2分;

【差】投标人的服务机构距离采购人距离>120km,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注:需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或租赁点产权证明加上证明文件中地址至“清远市人民医院”的“百度地图”最短的公路交通距离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4分

7

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的同类信息系统项目业绩情况

【按合同签订时间,须附上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签约时间、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双方盖章)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不提供不得分】

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不提供不得分。

6分

合计

35分

价格部分评分表【2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1

投标报价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20%

备注: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20分

合计

20分

价 格 扣 除

1、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C1的扣除(C1的取值为(在6%内选择百分比)),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内容)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有效投标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C2的取值为(在2%内选择百分比));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第(一)条规定的价格扣除。

(3)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享受上述价格扣除。

(4)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二)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二)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1)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投标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该部分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同一个产品同时获得以上两个认证的,不重复计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与《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的条款项号一一对应,是对《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之处,应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一、总则

(二)

1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翁先生

电话:0763-3877328

传真:0763-3385561

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局综合办公大楼七楼

2

采购人

清远市人民医院

3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63-3813002-2404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之二、09、10号采联采购

二、招标文件

(三)

1.

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不举行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

1.

投标文件式样与份数

(1)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介质一份。

(2)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 电子介质是指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投标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后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或光盘。

(4) 若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2.

单独密封资料

投标人还应将退投标保证金说明、电子介质、开票资料说明函一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单独密封资料”字样。

4.

投标文件封装

(1)正本单独密封

(2)副本可分别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投标文件副本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箱)内

(3)单独密封资料(含退投标保证金说明、电子介质、开票资料说明函)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泄密的,不被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五)

1.

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2) 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2.

投标分项报价

包括但不仅仅限于:项目的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5.

备选方案

不允许,每项报价或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十)

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账号信息及相关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递交。

(十一)

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

(二)

1.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5人

2.

评标方法

选取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

3.

推荐中标候选人

推荐方式: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

1.

中标人的确定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下述方式一确定中标人。

方式一:随机抽取;

方式二: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

(六)

1.

采购代理服务费

(1)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下述方式一收取;

方式一:中标人

方式二:采购人

(2) 按下述第(3)点方式进行独立计算;

(3) 按照下述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0~500万元

1.1%

0.8%

500~1000万元

0.8%

0.45%

1000~5000万元

0.5%

0.2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1~5亿元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850-500)万元×0.8%=2.8万元

合计收费=1.5+4.4+2.8=8.7(万元)

(4) 投标人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5)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

/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一、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与金额:

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非现金形式。

2、

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应按本附件“项目相关信息”中规定的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

我司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 号

6232592199000017571

注:

1、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CLF0119QY01ZC46),以便查询。

2、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3、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三、

项目相关信息

(1)

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互联互通标准下的HIS系统改造项目

(2)

项目编号:CLF0119QY01ZC46

包组信息

包组序号

包组名称

应收保证金(人民币 元)

1

医院互联互通标准下的HIS系统改造项目

40146.00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1、 总 则

(1) 适用范围

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 采购人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贷款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3.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名录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其联系方式见本投标邀请的联系事项。

4. 供应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5.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其中包括但不仅仅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且满足实质性采购需求。

3.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4) 投标费用

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其他

1. 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供应商(投标人)向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招标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2、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2. 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招标答疑和澄清或修改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通知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已收悉,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1. 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否则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的语言

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的构成

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仅仅限于价格文件、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

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3) 投标文件的编写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以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成册,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式样和份数的副本、正本和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

2. 为方便办理退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请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交单独密封资料。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1)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示盖公章处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2)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盖个人名章或签字或盖投标人公章才有效。

(3)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联合体各成员盖章或签署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只需按招标文件格式注明联合体各成员名称,但由联合体主体方(牵头方)代表联合体盖章即可。(如适用)

4. 投标文件密封与标识

(1) 投标文件的密封:

1) 投标文件正本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投标文件副本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箱)内。

2)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泄密的,不被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2) 投标文件的标识:

1) 信封或外包装上需清楚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包组号(如有)的字样。

2)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识,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5) 投标报价

1. 投标人应按照“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金额以外的费用。

2. 投标报价应包含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 投标货币

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7) 联合体投标

1. 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规定。

(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0)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 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 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依法被认定中标无效;

(11) 投标有效期

1. 投标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并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

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或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投标。

3. 除投标人不足3家不得开标的情形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均不予退还。

5、 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

(1) 开标

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3.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