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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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模式
主講人:邱滿艷
講師簡介(1/3)
現任:
臺灣師大復健諮商研究所副教授
學歷:
臺灣師大特殊教育研究所博士
講師簡介(2/3)
經歷:
臺灣師大復健諮商研究所助理教授
臺北縣政府勞工局副局長
勞委會職訓局科長
臺灣省政府社會處殘障福利股股長
講師簡介(3/3)
教授課程:
職業復健專題研究
職務再設計專題研究
身心障礙者生涯諮商與就業安置
身心障礙者生涯發展與轉銜專題研究
身心障礙者權益專題研究
復健諮商實習
行為科學研究法等
課程大綱
一、工作與身心障礙者的意義
二、透過就業服務與支持,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
三、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服務模式與特色
四、瞭解就業服務模式的資源
一、工作與身心障礙者的意義
1-1工作對身心障礙者的意義(1/4)
工作意義會因時代的演替和不同文化而有不同。
工作具有心理、社會和經濟的目的。
工作的意義與目的,對身心障礙者和非身心障礙者是雷同的。
身心障礙者常會受到某些障礙(限制)的影響,比較難找到工作或保有工作。
1-1工作對身心障礙者的意義(2/4)
身心障礙者
101年3月底全國身障者人數
• 102,602人,每季發佈一次
人數統計
• *資料為15-64歲者之數據,不含植物人
就業者(人) 失業者(人) 勞參率(%) 失業率(%)
95年9月 187,602 35,388 24.8 15.9
96年8月* 134,432 26,957 27.4 16.7
98年6月* 163,112 34,176 32.1 17.3
1-1工作對身心障礙者的意義(3/4)
整體性相關資料 項目別 單位 99年 100年 101年
4月 5月 6月 第二季 累計(1~6月)全年
經濟成長率(按季) % 10.72 4.03 F 0.77 F 3.03
勞動力參與率 % 58.07 58.17 58.15 58.21 58.32 58.22
男 66.51 66.67 66.71 66.90 66.98 66.78
女 49.89 49.97 49.92 49.84 49.99 49.97
就業人數 千人 10,493 10,709 10,818 10,834 10,854 10,818
男 5,880 6,006 6,069 6,089 6,095 6,070
女 4,613 4,702 4,750 4,745 4,758 4,749
失業人數 千人 577 491 463 446 477 471
男 362 297 279 281 286 283
女 215 194 184 185 191 188
失業率 % 5.21 4.39 4.10 4.12 4.21 4.17
男 5.80 4.71 4.40 4.40 4.48 4.46
女 4.45 3.96 3.72 3.76 3.87 3.81
1-1工作對身心障礙者的意義(4/4)
身心障礙者常會受到某些障礙(限制)的影響,比較難找到工作或保有工作。
勞動參與率與失業率
勞動參與率 失業率
一般人 60% 4%
身心障礙者 25% 16%
1-2障礙對工作的影響
早期的相關理論甚少強調「障礙」對生涯發展的影響,直到近年才開始擴及身心障礙者。
一些研究發現到「障礙」確實是影響身心障礙者就業的因素。
1-3影響身心障礙就業的因素
除了「障礙」的因素 外,還有很多因素會 影響身心障礙者就業。
個人因素
社會化
一致性
發展
自我抉擇
與環境有關歷程因素
與個人有關歷程因素 環境因素
機會
勞動市場 政策
個人背景
個人特質
個人信念 工作內容
組織文化
工作條件
結果呈現
傑出身心障礙者就業影響因素圖
二、透過就業服務與支持 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
2-1「支持」的重要性
「支持」可以使原來沒有工作的人,變成有生產力的工作者。
不同的障礙限制,需不同的支持方式。
2-2輔具的協助(1/3)
特製的輔具
切春捲的設計
2-2輔具的協助(1/3)
特製的輔具
切春捲的設計
2-2輔具的協助(2/3)
特製的輔具
包水餃的設計
1 2
3 4
2-2輔具的協助(3/3)
現成的輔具
雨衣
2-3人力的協助
就業服務員
智障者在職場可能會有的困難
智障者在職場的特性
對職場智障員工的人力協助方式
影片來源: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2-3人力的協助
就業服務員
影片來源: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2-4綜合性的協助(1/4)
一位中途失明的國中老師主要工容內容:
準備教材 現場教學
課後批改作業 上網登入學生成績
建置教師部落格 參與開會或研習等
工作內容
2-4綜合性的協助(2/4)
可能遭遇的困難處 •教學現場無法清楚觀察學生書寫內容、表情、行為等問題。
•初期需要較多的視力協助員協助。 班級管理
•需要有人協助報讀。 批改作業
•需要自動閱讀機,並透過點字機建置所需之資料。
閱讀書面文件資料
•需要透過語音報讀軟體協助。 進入教學相關網站及上網登入學生成績
2-4綜合性的協助(3/4)
上述老師所需協助
建議提供視力協助員費用。
螢幕報讀軟體NVDA為一免費自由軟體,而所需搭配的語音合成軟體需支付授權費,建議商請有聲書學會免費提供。
2-4綜合性的協助(4/4)
上述老師所需協助
針對所申請的輔具,如:全自動閱讀機、點字機,建議於採購時,在合約中註明需要搭配提供輔具操作訓練時數。
有關電腦操作遭遇登入學校成績系統、部落格建置等問題,建議將其納入職務再設計補助範疇,委請視障資訊輔具訓練講師/專家提供服務。
三、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服務模式與特色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1/21)
一般就業
支持性就業
庇護性就業
居家就業
支持程度
高
低
支持性就業 庇護性就業 居家就業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2/21)
一般就業
(一)定義
對於15歲以上且有就業能力及就業意願,不需要訓練與專業輔導,僅需就業資訊提供,就能獨立於競爭性就業市場之身心障礙者,協助其在一般職場就業。
支持性就業 庇護性就業 居家就業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3/21)
一般就業
(二)服務項目
就業諮詢: 由專業就服員提供就業服務相關諮詢,包含就業法規、就業資訊提供、職業訓練資訊及職能評估晤談等協助身心障礙者做好就業準備。
工作媒合推介: 由專業就服員協助開發工作機會、提供媒合前諮詢、協助安排職業輔導評量、就業媒合、陪同面試等就業市場的配對安排。
支持性就業 庇護性就業 居家就業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5/21)
一般就業
(二)服務項目
轉介服務: 依身心障礙者意願、動機、能力及需求,安排適性就業安置轉介;推介至職訓、支持性就業服務、庇護性就業服務等不同型態的就業模式,而非就業需求轉介安置其他社會福利、教育、衛生醫療等非就業相關單位。
庇護性就業 居家就業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6/21)
(一)定義
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服務。
支持性就業 一般就業
庇護性就業 居家就業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7/21)
(二)目的
支持性就業的工作環境強調在融合的工作環境與一般非障礙者一起工作,藉由就業服務員專業的支持,如工作技巧訓練、環境適應、職務再設計、交通、社交、健康與財物等,使其能獨立工作,且薪資與勞動條件均符合相關勞動法規規定。
支持性就業 一般就業
庇護性就業 居家就業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8/21)
(三)服務對象
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尚不足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
支持性就業 一般就業
庇護性就業 居家就業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9/21)
(四)辦理單位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委託辦理之專案單位。
支持性就業 一般就業
居家就業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10/21)
(一)定義
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為許多就業模式之一,對於年滿15歲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應依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庇護商店、庇護農場、庇護工廠等就業安置。
一般就業 庇護性就業 支持性就業
居家就業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11/21)
(一)定義
在庇護工場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得依其產能核薪並與其簽訂勞動契約,其薪資,由庇護工場與庇護性就業者議定,並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備,且庇護工場應依法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並依相關勞動法規以確保庇護性就業者之權益。
一般就業 庇護性就業 支持性就業
居家就業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12/21)
(二)目的
提供就業能力不足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 保障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勞動權益。
結合政府及社會資源建構完善之庇護性就業機制。
一般就業 庇護性就業 支持性就業
居家就業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13/21)
(三)特性
庇護性就業屬長期性就業支持。 庇護性就業之場所含非融合式環境、半開放或融合式環境。
庇護工場中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應占員工總
人數一半以上。
一般就業 庇護性就業 支持性就業
居家就業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14/21)
(四)實施方式
庇護性就業經營型態: ﹣勞務代工 ﹣受託製造 ﹣合作生產 ﹣自行產銷 ﹣物品銷售 ﹣其他具有經濟性、社會性、文化性及環保性之生產或服務工作等。
一般就業 庇護性就業 支持性就業
居家就業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15/21)
(四)實施方式
有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職業重建(就業轉銜)服務窗口轉介職業輔導評量單位評量後;符合庇護性就業服務對象者,由該窗口派至適合之庇護工場,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
庇護工場就該身心障礙者評估適合者即進用之;不符合者則由職業重建(就業轉銜)窗口轉介其他適合單位接受服務。
一般就業 庇護性就業 支持性就業
居家就業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16/21)
(四)實施方式
雇主應依業務需要設置主管人員、專業人員或營運人員提供在場協助及輔導,其專業人員、資格及遴用依據「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規定辦理。
雇主應提供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庇護支持、就業轉銜及相關服務,工場設施應依其特殊需要,提供無障礙環境;並為其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一般就業 庇護性就業 支持性就業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17/21)
(一)定義
為促進中、重度以上有工作潛能之身心障礙者就業,經由公開徵選補助承辦單位辦理居家就業服務。
一般就業 支持性就業 居家就業 庇護性就業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18/21)
(二)目的
對於無法久坐或外出,致不易進入一般性職場或無法創業之中、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提供適性之居家就業服務,以擴增就業機會,進而能自立更生。
一般就業 支持性就業 居家就業 庇護性就業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19/21)
(三)就業模式
具有專業生產能力但尚無法創業者之中、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由承辦單位以團隊方式協助提升其專業、行銷、管理的能力,以成立個人工作室及創業為目標。
一般就業 支持性就業 居家就業 庇護性就業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20/21)
(三)就業模式
尚未具備至一般就業市場就業能力,且因行動限制、雇主僱用意願不高、而無法就業者,協助尋找企業合作,以僱用、勞務承攬或外包方式,提供全職或兼職在家工作機會。
一般就業 支持性就業 居家就業 庇護性就業
3-1國內身心障礙者主要的就業模式(21/21)
(四)承辦單位、輔導對象
承辦單位: 組織健全、行政能力良好,具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經驗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
輔導對象: 由於身體機能障礙無法久坐或外出,不易進入一般性職場,但可以在他人協助下,於家中工作之中、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一般就業 支持性就業 居家就業 庇護性就業
四、就業服務模式的資源
4-1可使用之資源(1/3)
接受就業服務的身心障礙者或其家屬,可參考下列資源
類別 措施項目
個案管理與評量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
職業輔導評量
職業訓練 融合式訓練
專班訓練
職訓生活津貼
數位學習
4-1可使用之資源(2/3)
接受就業服務的身心障礙者或其家屬,可參考下列資源
類別 措施項目
職場見習 紮根學習
庇護職場見習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
技能檢定補助 技能檢定補助
就業服務 一般性就業服務
支持性就業服務
4-1可使用之資源(3/3)
接受就業服務的身心障礙者或其家屬,可參考下列資源
http://opendoor.evta.gov.tw/sub.aspx?p=0000001&a=0008236
課程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