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 (送审稿) (简本) · 通知》(国办发[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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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洪圣沙地块二 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 (送审稿) (简本) 使 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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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洪圣沙地块二

    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

    (送审稿)

    (简本)

    土 地 使 用 权 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0 年 12 月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洪圣沙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

    I

    目 录 1. 项目概述 ................................................................................................................................... 1

    1.1 项目背景 ............................................................................................................................. 1

    1.2 工作依据 ............................................................................................................................. 2

    1.3 调查目的和原则 ................................................................................................................. 5

    1.3.1 调查目的 .................................................................................................................. 5

    1.3.2 调查原则 .................................................................................................................. 5

    1.4 调查范围 ............................................................................................................................. 6

    1.5 技术路线 ............................................................................................................................. 6

    2. 地块概况 ................................................................................................................................... 8

    2.1 区域环境概况 .................................................................................................................... 8

    2.1.1 地理位置 ................................................................................................................. 8

    2.1.2 地形地貌 .................................................................................................................. 8

    2.1.3 地质构造 ................................................................................................................. 8

    2.1.4 地表水水系 .............................................................................................................. 9

    2.1.5 地下水功能区划 ................................................................................................... 10

    2.1.7 气候特征 ................................................................................................................ 10

    2.1.8 土壤类型 ................................................................................................................ 11

    2.2 地块现状和历史 ............................................................................................................... 11

    2.3 地块水文地质 ................................................................................................................... 12

    2.3.1 地块地质构造 ........................................................................................................ 12

    2.3.2 地下水水文 ............................................................................................................ 13

    2.4 地块规划 ........................................................................................................................... 14

    2.5 相邻地块使用情况及现状 ............................................................................................... 14

    2.6 周边环境敏感点 .............................................................................................................. 14

    3 初步调查总结 ............................................................................................................................. 15

    3.1 污染识别结果 .................................................................................................................. 15

    3.2 初步调查结果小结 ........................................................................................................... 15

    3.3 详细调查建议 .................................................................................................................. 16

    4 详细调查工作方案 ..................................................................................................................... 17

    4.1 土壤采样方案 .................................................................................................................. 17

    4.1.1 详细调查监测布点 ............................................................................................... 17

    4.1.2 采样深度设计 ........................................................................................................ 17

    4.1.3 检测指标 ................................................................................................................ 18

    4.2 土壤样品的采样、储存、运输及预处理 ....................................................................... 18

    4.2.1 土壤点位定点及钻孔 ........................................................................................... 18

    4.2.2 土壤样品采集 ....................................................................................................... 19

    4.2.3 样品保存、运输和管理 ....................................................................................... 21

    4.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 21

    5 详细调查结果和评价 ................................................................................................................. 24

    5.1 筛选值选择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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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5.2 检测结果分析 .................................................................................................................. 24

    5.2.1 土壤检测结果总体情况 ....................................................................................... 24

    5.2.2 重金属指标检测结果分析 .................................................................................... 24

    5.2.3 SVOC 检测结果分析 ............................................................................................ 25

    5.2.4 二噁英检测结果分析 ........................................................................................... 25

    5.3 小结 .................................................................................................................................. 26

    6 结论和建议 ................................................................................................................................. 27

    6.1 结论 ................................................................................................................................... 27

    6.2 建议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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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项目概述

    1.1 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月起施行)第五

    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

    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另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 42 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通知》(穗府〔2015〕

    15 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广州市土壤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穗府〔2017〕13 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

    人民政府令第 134 号)和《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城市更新项目开展土壤环境

    调查评估的通知》(穗更新函〔2017〕648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拟进行

    公开出让、流转以及土地使用类型发生变更的地块在出让、流转和变更前需组

    织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2018 年 9 月 30 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埔区

    土地开发中心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

    收回协议书》,计划将黄埔区洪圣沙土地交储。按照收储协议,广州港股份有限

    公司须在交储前完成土地环境调查及土壤修复等工作。2020 年,根据地块交储

    和后期开发的需要,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经过与黄埔区有关部门的协商,将洪

    圣沙地块划分为 3 部分,分别为地块一、地块二和轨道交通七号线二期洪圣沙

    站地下主体用地地块。

    本次调查范围为洪圣沙地块二,该地块位于洪圣沙中部和南部,包含码头配

    套的部分堆场、仓库和车间,以及船厂和垃圾处理站等,面积 278675.145 平方

    米。地块北面为洪圣沙地块一,东面为白兔沙和大吉沙岛,西面和南面为珠江。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州港集团洪圣沙码头地块旧厂改造项

    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项目用地规划为商业金融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

    地、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水域、交通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

    库用地。2020 年 4 月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广州市黄埔区洪圣沙地

    块(AP0807 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征询意见》进行公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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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规划,洪圣沙地块主要属于公园绿地(G1)、商业用地(B2/B1/B3)、文化设

    施兼娱乐康体及交通枢纽用地(A2/B3/S3)、体育设施及商业用地(A4/B1)。

    因此,该地块再开发利用前须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19 年 1 月,受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

    所对该地块进行初步环境调查工作,以查明内是否存在污染以及潜在的污染物

    种类,编制了《黄埔洪圣沙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送审版)。

    调查单位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布点,在地块内共布设 170 个土壤采

    样点和2个土壤对照点位;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共计15个。初步调查结果显示:

    土壤有砷、铅、镉、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a)蒽、茚并(1,2,3-cd)

    芘以及二噁英等 8 个指标超筛选值,超筛选值点位共 51 个;地块内部分地下水

    常规指标超过Ⅳ类标准,但与地块内企业生产相关的特征指标均符合《地下水

    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低于相应的风险筛选值。

    2019 年 11 月,受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调查单位对该地块进行场地

    详细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界定污染范围的边界和深度,同时确定

    场地内土壤中污染物是否对人体健康存在风险以及土壤修复范围、土方量。

    1.2 工作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年 8 月 31 日通过,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正

    版);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6 月 21 日国务院第 177 次常

    务会议通过,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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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

    (8)《“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 号);

    (9)《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 年》(环发[2012]128 号);

    (10)《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

    年〕140 号);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

    通知》(国办发[2013]7 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

    发〔2014〕9 号);

    (13)《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

    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66 号);

    (14)《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2 号);

    (15)《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

    [2017]67 号)。

    2、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

    通知》(粤府〔2016〕145 号);

    (2)《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的

    通知》(粤环[2014]66 号);

    (3)《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穗府〔2017〕13 号);

    (4)《广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穗环[2017]187 号);

    (5)《广州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穗环[2014]128 号);

    (6)《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

    (7)《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通知》(穗

    府〔2015〕15 号)

    (8)《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134 号)

    (9)《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城市更新项目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的通知》

    (穗更新函〔2017〕648 号)

    (10)《黄埔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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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关于黄埔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 年)调整完善方

    案批复的函》(穗国土规划函[2017]2549 号);

    (12)《广州市黄埔综合服务功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 年)》(埔

    府〔2014〕13 号);

    (13)《广州市黄埔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 年)》;

    (14)《广州市黄埔区洪圣沙地块(AP0807 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改征询意见公示》

    (15)《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 年)》;

    (16)《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

    审查要点》(试行)(自 2020 年 11 月 6 日起施行);

    (17)《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 1 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

    (DB4401/T 102.1-2020)。

    3、技术导则及规范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 682-2019);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

    (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

    (5)《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

    (6)《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

    (7)《工业企业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管理技术指南》(试行);

    (8)《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公告 2017 年 第 72 号);

    (9)《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10)《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1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

    报告评审指南》

    (12)《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治理修复及效果评估技术要点》(穗

    环办[2018]173 号)(自 2018 年 12 月 15 日起施行)。

    4、标准

    (1)《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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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36600-2018);

    (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5.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1)《广州市轨道交通 7 号线二期环境影响评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341

    号)(7 号线二期洪圣沙站用地规划)

    (3)《轨道交通七号线二期洪圣沙站地下主体用地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

    告》

    (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区分局关于轨道交通七号线二期洪圣沙站地下

    主体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评审意见的函(No.62020006)》

    1.3 调查目的和原则

    1.3.1 调查目的

    根据初步采样调查评估结果制定详细调查方案,通过在初步调查阶段识别的

    污染区域布置加密取样点,采集土壤样品进行化学分析,进一步界定污染范围的

    边界和深度。

    1.3.2 调查原则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1)针对性原则:根据初步调查识别的污染区域,进行污染范围的边界和

    深度调查,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 2)规范性原则: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 HJ

    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 -2019)、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开展环境调查和监测,确保调查过程的科学性、

    规范性和客观性等。

    (3)可操作性原则:综合考虑本项目的监测指标、分析方法及项目实施周

    期及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的技术发展水平及技术队伍的专业能力,制定详细的

    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地块调查和监测过程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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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主要以地块红线范围内为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洪圣沙地块

    二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洪圣沙地段,地块面积 278675.145 平方米。

    1.5 技术路线

    本次工作主要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根据初步

    采样调查评估结果制定详细调查方案,通过在初步调查阶段识别的污染区域布置

    加密取样点,采集土壤样品进行化学分析,进一步界定污染范围的边界和深度。

    项目技术路线如图 1.5-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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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1.5-1 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技术路线图(本项目技术路线为红线区域)

    调查启动

    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与分析 人员访谈

    结果分析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

    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

    是否需要详细采样分析

    现场采样

    数据评估与分析

    制定详细采样分析工作计划

    现场详细采样

    数据评估与分析

    环境特征参数调查 受体暴露参数调查

    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结束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

    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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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地块概况

    2.1 区域环境概况

    2.1.1 地理位置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洪圣沙地块二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洪圣沙地段,面积

    278675.145 平方米。

    洪圣沙是黄埔区珠江河道的一个江心岛屿,西邻长洲岛,东连白兔沙(龙船

    沙)。该岛目前没有陆路直达,交通依赖轮渡。地块北、西、南三面均为珠江,

    东面为白兔沙和大吉沙岛的居民、鱼塘和农田。

    2.1.2 地形地貌

    黄埔区地处珠江三角洲北部。全区地貌可分珠江和东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和侵

    蚀台地低丘陵,地势大致北高南低。北面大田山主峰海拔 239.6 米,为全区最高

    点,其次亚婆髻山峰高 183.3 米。南部围田区海拔高度 0.7-2.5 米,地下水位埋深

    在 33-60 厘米左右。大田山以北和西面包括姬堂、茅岗、笔岗、沧联等村以丘陵

    台地为主,区间为开阔垌田、山坡、旱地和丘陵山地。垌田一般海拔高度在 2.6-4.5

    米,山坡旱地一般坡度在 5-10 度,海拔高度 15-28 米左右。台地侵蚀面可分为

    60-80 米、20-40 米、10 米三级,以 20-25 米一级最为明显,为坡度在 8 度以下

    比较平缓的山坡旱地、中台地。冲积平原地貌多分布在夏园、南基、双沙、下沙、

    长洲、深井等沿江各村及江中沙洲岛上。

    洪圣沙地块二位于珠江江心岛,地势平坦,没有明显起伏,是珠江河沙冲积

    而成的沙洲地貌。该地块属于河海混合堆积地貌,三角洲平原,覆盖层主要由淤

    泥和贝壳组成,其基底为红色砂、页岩。

    2.1.3 地质构造

    黄埔区区域内的地层仅保存有古生界变质岩(pz1)及第三系中新统红色砂

    岩(n1),此外为第四系冲积层(QD)。

    古生界变质岩系(pz1)由石英岩、片麻岩、斜长片麻岩、注入片麻岩、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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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片麻岩、片岩等组成。主要分布在长洲岛的深井村,变质较深,表现为台地低

    丘。

    第三系中新统的红色岩系(n1)主要由凝灰质砾岩、砂岩、页岩组成,走向

    东西,倾向北,倾角较缓,约 15—25 度。主要分布在茅岗、横沙、庙头、南岗

    村及广深公路(107 国道,下同)附近,呈低丘孤立状分布于南侧平原中。

    第四系第一级阶地沉积主要以砂砾、砾石、砂质黏土、泥炭土等组成的冲积

    层。主要分布在广深公路以北的茅岗、横沙、文冲等北面,笔岗、沧联村等地呈

    东西带状分布。第二级阶地沉积是冲积显著的海陆混合沉积层,由砂质壤土、砂、

    沙等组成。分布范围明显比第一阶地向南推移,在广深公路南侧及珠江之沙洲上,

    形成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低平。

    火成岩:以中生代燕山第二期侵入岩浆岩比较发育,形成区内较高山地。分

    布在北边,占全区面积一半,主要有斑状花岗岩、黑云母、角闪石二长花岗岩等。

    此外,在飞龙岗、鸭乸水、王塔母、将军岗有一条呈东北方向构造岩带,由断层

    挤压成糜棱岩、片麻岩带。

    2.1.4 地表水水系

    黄埔地区内河流较多,有南岗河、乌涌河 2 条河流由北向南流入珠江,流经

    区内的有珠江主干流、东江北干流,在南岗头处交汇。

    珠江自西向东流经黄埔,河道处于咸淡水交合活动范围,属咸潮区域。黄埔

    境内珠江江面宽 800-2200 米,水深 8-15 米,平均流速每秒 0.9 米,平均流量每

    秒 4326 立方米。珠江南一支经北亭、官洲、新洲、深井、长洲河面,一支经沥

    滘南亭、穗石、新造至深井、长洲河面,汇于黄埔后流入狮子洋,为河水径流和

    海洋潮流作用潮汐汊道,受洪水和潮汐影响,潮差自外向内逐渐增加。黄埔潮差

    平均 1.64 米,最大 3.38 米,属不规则半日潮。最高潮位 7.34 米,最低潮位 3.09

    米,平均高潮位 5.14 米,平均低潮位 4.13 米。落潮东南流向,流速 0.9 米/秒,

    最大 1.5 米/秒;涨潮西北流向,流速 0.7 米/秒。落潮时间长于涨潮。

    洪圣沙是珠江正干下游一江心洲,位于南北汊流中的前航道和后航道的汇

    合点,港区附近水系北有黄埔水道,南有铁桩水道,西有沙鹭江水道,东有大壕

    洲水道。场区地处珠江内河,距外海近百公里,外海波浪传入港区后,因受水深

    与地形的影响,能量逐渐消减,波浪不大,场区所在河段面较窄,自生风浪亦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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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

    2.1.5 地下水功能区划

    根据《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2011)及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成

    果,目标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功能区为不宜开采区(珠江三角洲广州海珠至南沙

    不宜开采区),地下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为 V 类。

    结合现场踏勘及历史资料搜集,地块为珠江正干下游一江心洲,位于南北汊

    流中的前航道和后航道的汇合点,属珠江感潮河段,所处功能区地下水受咸潮影

    响地下水矿化度普遍偏高,地下水质不适宜开发利用。

    2.1.7 气候特征

    黄埔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热源丰富,无霜期长,雨量充沛。

    风向:冬季以北风为主,夏季以东南风为主。

    日照:黄埔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南,纬度较低,太阳辐射角度较大,太阳年辐

    射热量 106.7 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日照射时数 1906 小时,日照率 43%,热量

    资源丰富,有利于热带亚热带农林作物生长。

    气温:黄埔区具有夏长冬短,终年温暖,偶有奇寒,无霜期长,四季宜耕的

    特点。年平均温度为 21℃,最冷月 1 月份平均为 13.3℃,最热月 7 月份平均为

    28.4℃,气温年际变化很少,气温年较差为 15.1℃,日.均≥10℃的年积温 7599.3℃,

    持续日数 350 天,如以候均温≤10℃为冬季,大于 22℃为夏季,黄埔地区夏季长

    达 194 天(4 月 15 日至 10 月 25 日),小于 10℃的日数每年有 40 多天。冬季强

    寒潮南下会引起急剧降温,出现低温霜冻天气。小于 5℃每年有 2—8 天,极端

    最低温可达 0℃。典型亚热带作物要注意防寒。夏季虽然气温较高,但因地处珠

    江口,受海风调节,也没有酷暑。

    雨量:全区年降雨量 1694 毫米,主要集中在 4—9 月,这 6 个月占全年降雨

    量的 82%。4—6 月为前汛期,主要是锋面雨;7—9 月为后汛期,主要是对流降

    雨和台风雨。以日雨量≥30毫米为雨季,雨季长达 200 天。降雨充沛,雨热同期,

    对水稻、甘蔗等喜温需水量大的作物生长十分有利。年际各季雨量是:夏雨占雨

    量的 45%—50%,春雨占 26%—?34%,秋雨占 16%—20%,冬雨占 5%—8%。旱

    季 4 个月(10—1 月)。降雨量的年际变化和雨量季节分配不均匀,引起夏洪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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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春秋干旱灾害。

    2.1.8 土壤类型

    黄埔区土壤类型有水稻土和赤红壤 2 个土类,分为潴育型水稻土、潜育型水

    稻土和赤红壤 3 个亚类,再分为宽谷冲积土田、三角洲沉积土田、泥肉田、反酸

    田、花岗岩(片麻岩)赤红壤和花岗岩(片麻岩)赤红地 6 个土属,下分为砂泥

    田、泥田、泥骨田、泥肉田、反酸田、薄有机质层厚层花岗岩赤红壤、厚有机质

    层厚层花岗岩赤红壤和赤红砂泥地 8 个土种。

    根据洪圣沙码头环评报告,洪圣沙周围的农田土壤属珠江三角洲围田水稻土,

    质地多为壤质黏土或粘壤土,呈弱酸性,是由珠江冲击经人工水耕熟化而成,耕

    层一般在 15-20 厘米。田面高度一般在海拔 1-3 米,地下水位 30-60 厘米,水位

    稳定,属中围地。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地块内土壤类型包括砂土、砂壤土、轻壤土、中壤土、

    重壤土、黏土等。

    2.2 地块现状和历史

    本次调查范围为洪圣沙地块二,该地块位于洪圣沙中部和南部,包含码头配

    套的部分堆场、仓库和车间,以及船厂和垃圾处理站等,面积 27.87 万平方米。

    地块北面为洪圣沙地块一,东面为白兔沙和大吉沙岛,西面和南面为珠江。其历

    史沿革与洪圣沙地块基本一致,发展过程如下:

    ①1969 年之前为农田。1969 年 5 月华南水运公司以黄埔航道整治领导小组

    的名义征用了洪圣沙。

    ②1975 年黄埔港务管理局取得洪圣沙的土地使用权,同年该局委托交通部

    工作航道局对洪圣沙南面进行填砂造陆,采用吸泥船吹填,共吹填海砂 10 万

    m3,并开始船厂建设活动,1977 年船厂建成投产。

    ③1980 年,在地块西南角建设了一座小型垃圾处理站,用于处理船舶上的

    生活垃圾;1991 年和 1996 年进行改造,安装了垃圾焚烧设备。

    ④1983 年洪圣沙北部开始建设黄埔洪圣沙水转水码头工程,1985 年 9 月工

    程全面竣工,1986 年开始投产。1987 年建成洪圣沙三万平方堆场,主要用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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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集装箱。1994 年建成新工具库 1 座。1996 年建成机修间 1 座。

    ⑤2001 年洪圣沙中部开始硬化用作堆场。

    ⑥2015 年,建设了木材物流基地,主要内容为新建 12座钢结构棚,道路及

    棚内新增连锁块约 51000m2,给排水,电气及相关配套设施。

    ⑦2018 年码头和船厂停止使用,人员和设备退场。2019 年 3 月,建筑物拆

    除完毕。

    2.3 地块水文地质

    2.3.1 地块地质构造

    洪圣沙码头区的地质情况是在风化岩上覆盖有表层为淤泥,其下为砂层,

    再下为贝壳与砂混淤泥,混合极不均匀,有些地方含淤泥量多,个别孔在风化岩

    上存在淤泥间少量砂层,该混合层越往岸边越靠西端越厚,这层较软弱的土层对

    岸坡的整体稳定起着控制作用。

    据钻探资料,场区内覆盖层自上而下依次为第四系人工填土层(Q4ml)、冲

    积层(Q4al),现分述如下:

    (1)人工填土(Q4ml)

    填石:层厚 0.50~2.00m,平均厚度 1.19m,层顶标高 7.09~7.84m,

    本层共 16 个钻孔均有分布。杂色,主要由块石及碎石等堆填而成,稍湿,结构

    松散。

    杂填土:层厚 0.60~3.00m,平均厚度 1.75m,层顶标高 6.98~8.25m,

    本层共 40 个钻孔均有分布。杂填土为杂色,由粉质粘土、砖块、粉细砂、中粗

    砂、砼块及砖块等堆填而成,稍湿,结构松散。

    素填土:层厚 0.80~4.30m,平均厚度 2.40m,层顶标高 7.13~8.31m,

    本层共 73 个钻孔均有分布。素填土为深灰、黄褐色等杂色,主要由中粗砂及碎

    石等堆填而成,稍湿,结构松散。

    回填砂:层厚 0.70~5.50m,平均厚度 2.90m,层顶标高 0.00~4.50m,

    本层共 237 个钻孔均有分布。回填砂为浅灰、深灰、灰、黄褐色等,由粉细砂、

    中粗砂等堆填而成,稍湿,稍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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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冲积层(Q4al)

    粉质粘土:层厚 1.00~2.30m,平均厚度 1.75m,层顶埋深 1.50~3.80m,

    层顶标高 3.79~6.23m,本层仅于 S103、S206、S246、S252 号钻孔有分布。为

    灰黄色,可塑,粘性较好,含少量粉细砂。

    淤泥质土:层厚 0.40~6.20m,平均厚度 2.01m,层顶埋深 1.00~10.00m,

    层顶标高-2.30~6.68m,本层共 257 个钻孔均有分布。为深灰、灰黑色,饱和,

    流塑,含少量有机质及粉细砂,有腥臭味,局部含较多粉细砂,呈薄层状分布。

    粉细砂:层厚 0.40~5.70m,平均厚度 1.89m,层顶埋深 1.00~11.50m,

    层顶标高-3.80~6.63m,本层全部钻孔均有分布。为深灰、灰白、浅灰黄色等,

    饱和,稍密,级配较差,成分为石英砂。

    2.3.2 地下水水文

    地块内地下水为第四系孔隙水, 回填砂为上层滞水,属于中等透水层;

    粉细砂层为地块主要含水层,属于中等~强透水层,在地块呈连续厚层状

    分布,故第四系孔隙含水层在地块有一定涌水量。

    地下水位的变化与地下水的赋存、补给及排泄关系密切,地下水补给以大气

    降水以及地表水补给为主,排泄以大气蒸发或向低洼处进行排泄,年变化幅度

    1.00~3.00m。勘察期间测得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为 0.35~2.54m。

    地块地下水流场变化受补排条件影响而变化,丰水期降雨充沛,岛内地下水

    补给以降雨补给为主,地下水抬升并向地表水体排泄,地块地下水呈明显的由岛

    心向四周径流的流场趋势。枯水期地块地下水补给以地表水补给为主,地块地下

    水表现为与地表水流向基本一致的流场趋势。

    结合场地勘探钻孔地下水位观测可知,低潮期地下水流向总体上表现为由中

    心向南北两侧排泄进入地表水体的趋势;高潮期地下水流向总体上表现为与珠江

    地表水径流方向一致的趋势,反映出地表水向地下水补给的态势。综合低潮期和

    高潮期的地下水流向分析,整个地块地表水—地下水存在较密切的相互补排关系,

    地下水流场特征较为复杂。场地地下水等水位线根据岛内孔隙水监测井稳定水位

    插值,并结合岛屿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求得,插值过程采用理正勘察软件提供的等

    差算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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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地块规划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州港集团洪圣沙码头地块旧厂改造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穗埔府函〔2019〕176 号),项目用地规划为商业金融业用

    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水域、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2020 年 4 月 7 日,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广州市黄埔区洪圣沙

    地块(AP0807 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征询意见》进行公示。根据

    该规划,洪圣沙地块主要属于公园绿地(G1)、商业用地(B2/B1/B3)、文化

    设施兼娱乐康体及交通枢纽用地(A2/B3/S3)、体育设施及商业用地(A4/B1)。

    因此,洪圣沙地块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2.5 相邻地块使用情况及现状

    东部隔一条水道是白兔沙,白兔沙岛上没有居民,只有鱼塘和农田。地块南

    面为珠江。西面隔一条水道与长洲岛隔相望,岛上分布有长洲村和下庄村。北面

    为洪圣沙地块 1 号区。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洪圣沙地块一位于洪圣沙北部原码头所在区域,地

    块面积 14.67 万平方米。该地块主要建筑物包含码头配套的仓库、堆场、宿舍、

    办公楼等。该地块 1983 年之前为农田。1983 年开始建设黄埔洪圣沙水转水码头

    工程,1985 年 9 月工程竣工,1986 年投产。1987-1995 年,码头进行了扩建,新

    建了三万平方堆场、宿舍楼、综合楼等建筑物,1997-2018 年作为码头使用。2018

    年码头停止使用,人员和设备退场。

    2.6 周边环境敏感点

    洪圣沙地块二位于黄埔区洪圣沙岛。周边 1.5 公里内敏感点主要有东面大吉

    沙岛的居民点、西面长洲岛的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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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初步调查总结

    3.1 污染识别结果

    地块需要关注的潜在污染区域包括:煤堆场、废水处理站、危废存放点;垃

    圾处理车间、小型油罐;航修站车间、船厂车间、油料库及船厂周边堆场;排水

    管网、变电站等。其中,煤堆场曾长期堆放煤炭,可能的污染物为重金属、多环

    芳烃等;废水处理站主要处理车辆清洗废水,可能的污染物为石油烃;危废存放

    点存放废机油收集罐,可能的污染物为 VOC、石油烃。垃圾处理站 1992-2010

    年每年焚烧量约 100kg,可能的污染物为重金属、多氯联苯、二噁英类等。航修

    站和船厂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金属粉尘,汽油、机油、油漆等在使用

    过程中可能的污染物为重金属、VOC、石油烃等。航修站小型油料库可能的污

    染物包括:石油烃、VOC 等。变电站可能的污染物为多氯联苯。

    3.2 初步调查结果小结

    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洪圣沙地块二土壤有砷、铅、镉、苯并(a)芘、

    苯并(b)荧蒽、苯并(a)蒽、茚并(1,2,3-cd)芘以及二噁英等 8 个指标超筛

    选值,超筛选值点位共 51 个。地块土壤污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煤

    堆场曾长期存放煤炭、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建筑材料,因物料残留和雨水淋

    溶冲刷等造成土壤污染;二是原航修站的金工、船体、铸工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

    可能会产生污染;三是船厂车间在金属切割、焊接等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污染;

    四是大量吹填底泥可能含污染物。

    地下水常规指标超Ⅳ类标准,特征污染物符合Ⅳ类标准,未受到土壤特征污

    染物污染。

    2. 该地块为土壤污染地块,需要进一步开展地块土壤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以确定是否需要开展土壤治理和修复。地下水满足功能要求,无需进一步开展地

    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3.地块 170 个点位中有 59 个点位的土壤样品存在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不

    超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情况,涉及指标包括铅、镉、铜、镍、石油烃、苯并(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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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等因子。因此,地块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土

    壤禁止外运至第一类用地。

    3.3 详细调查建议

    (一)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本次初步调查结果,黄埔洪圣沙地块二土壤有 8 个指标超筛选值,超筛

    选值点位共 51 个,需要开展下一步详查和风险评估。根据有关技术指南要求,

    详查的范围和指标根据初步调查的结果确定,超过筛选值的点位必须列入详查范

    围,超筛选值的指标必须列入详查的指标。因此,建议在初步调查基础上,开展

    详查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是否需要治理和修复,以及修复的范

    围和目标。

    (二)加强地下水风险防控

    根据有关规划,目标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功能区为不宜开采区(珠江三角洲

    广州海珠至南沙不宜开采区),地下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为 V 类。且本次调查发现

    部分地下水常规指标超过Ⅳ类标准。因此,在地块再开发过程中,不得对地下水

    进行开采和利用,防止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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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详细调查工作方案

    4.1 土壤采样方案

    4.1.1 详细调查监测布点

    根据《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治理修复及效果评估技术要点》(穗

    环办[2018]173 号),详细调查阶段采用系统布点法加密布设采样点,对于连片污

    染区域的加密布点每 400m2(20m×20m 网格)不少于 1 个,对于孤立的超标点

    位,应加密至每 100m2(10m×10m 网格)不少于 1 个。因此本项目在已查明的

    土壤污染连片区域采用 20 m×20 m 的加密布点方式进行详细调查,核实污染区

    内的污染程度及污染深度,并确定污染区域的边界。在已查明的地下孤立污染区

    域采用 10 m×10 m 的加密布点方式进行详细调查,核实污染区内的污染程度,

    并确定污染区域的边界。现场采样过程中,如果发现详查阶段边界点位超标,向

    外扩大采样范围,一直测到无污染区域为止;如果发现详查阶段深度最深的样品

    超标,需要采集更深的土壤样品,直到无污染的深度为止。

    项目地块面积 27.87 万 m2,初步调查阶段布点 170 个;调查结果表明,共 51

    个点位超过土壤筛选值,其中 7 个点位为孤立点位;其他 44 个点位为连片点位,

    连片点位分布详查阶段,被连片超标点位包围的未超标区域也应一并列入调查范

    围,包括 5 个点位,因此连片区域点位合计 49 个。详查阶段初次采样在孤立点

    位按照 10m×10m 网格加密布点,共布点 102 个;连片点位按照 20m×20m 网格

    加密布点,共布点 197 个;初次布点合计 299 个。实际采样过程中因边界超标多

    次进场采样,最终详细调查阶段共设置 434 个土壤监测点位。

    4.1.2 采样深度设计

    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中相关要求,土壤采样深度

    应根据污染源位置、迁移和地层结构以及水文地质等进行判断设置。采样深度应

    达到无污染区域,如对污染物有较强阻滞作用的弱透水层以下。

    根据《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治理修复及效果评估技术要点》(穗

    环办[2018]173 号),详细调查阶段,用于确定污染深度的采样点,分层采样应采

    取以下原则:3m 以内深层土壤的采样间隔为 0.5m,3-6m 采样间隔为 1m,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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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采样间隔不大于 2m。当发现详查阶段某点位深度最深的样品超标,在该点

    位旁 5cm 范围内重新打孔采样,深度在原孔基础上只是加深 2m,采集更深的土

    壤样品,直到无污染的深度为止。

    4.1.3 检测指标

    监测因子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而定。初步调查的孤立超标点位根据原超标指标

    确定详查指标;对于连片超标点位,原则上同一个片区内的连片点位检测指标应

    一致。

    含水率、pH 值,所有样品必测;有机质,选测。

    重金属:砷、镉、铅选测。

    SVOC: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a)蒽、茚并(1,2,3-cd)

    芘,选测。

    二噁英:选测,垃圾处理站。

    4.2 土壤样品的采样、储存、运输及预处理

    4.2.1 土壤点位定点及钻孔

    1、采样点现场定点

    项目土壤样品采样前进行采样点定位。由专业测量公司——广州州游测绘技

    术信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定点及测量。场调牵头单位华南所派人全程参与定点工

    作,现场确定采样点位,需要调整的调整在现场及时调整。

    2、钻孔

    采用冲击钻探法进行钻孔取样,钻机型号 XY150。钻探方法为锤击钻探,

    钻孔开孔直径为 130mm,终孔直径为 91mm。将点位调整至有明显土壤污染的

    区域,在确定该点位下方无管线、储罐后(如地下有管线、储罐则适当调整采样

    点位置),到达目标深度后,将土柱状土壤从取样管取出,按相应深度摆放在岩

    芯箱上,根据采样方案,按照 0-0.5、0.5-1m 等区域用取样器剖开相应深度的柱

    状土芯,取中间部位未受到扰动的土壤装入相应取样瓶中,在现场标记相应点位

    编号,用卫星定位仪(手持亚米级 GPS)读取该点经纬度,用全站仪测量点位

    坐标及高程,并做好相关现场记录,记录信息包括:采样时间、采样工具、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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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标、土壤形状、采样方式、采样深度、分析项目等。

    钻机采样过程中,在第一个钻机开钻前进行设备清洗;进行连续多次钻孔的

    钻探设备进行清洗;同一钻机在不同深度采样时,对钻探设备、取样装置进行清

    洗。

    3、现场鉴别与采样点调整

    在现场采样时,如遇现场条件无法进行取样(如不能进入的建筑物、地下可

    能存在管线、地面混凝土太厚无法钻取等),则由现场技术人员提出采样点移动

    调整方案,并做好详细记录。

    4.2.2 土壤样品采集

    4.2.2.1 采样准备

    采样前,对 GPS、卷尺、数码照相机、采样用具以及样品容器等采样必需物

    质做充分准备。

    4.2.2.2 土壤采样要求

    (1)土壤样品采集一般要求

    用于检测含水率、重金属、SVOC、二噁英等指标的土壤样品,可用采样铲

    将土壤转移至广口样品瓶内并装满填实。

    采样过程应剔除石块、杂草、根茎等杂质,保持采样瓶口螺纹清洁以防止密

    封不严。

    土壤装入样品瓶后,记录样品编码、采样日期和采样人员等信息,贴到样品

    瓶上(建议同时用橡皮筋固定),要求字迹清晰可辨。土壤采样完成后,样品瓶

    需用泡沫塑料袋包裹,随即放入现场带有冷冻蓝冰或自带制冷装置的样品箱内进

    行临时保存。

    (2)土壤平行样要求

    土壤平行样应不少于地块总样品数的 10%,每个地块至少采集 1 份。每份平

    行样品需要采集 2 个,其中,均送会实验室进行检测。平行样应在土样同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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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集,两者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应一致,在采样记录单中标注平行样编号及对应

    的土壤样品编号。

    (3)土壤样品采集拍照记录及点位信息

    土壤样品采集过程应针对采样工具、采集位置、SVOC 采样瓶土壤装样过程、

    样品瓶编号、盛放柱状样的岩芯箱、现场检测仪器使用等关键信息拍照记录,每

    个关键信息至少 1 张照片,并用便携式 GPS 测定点位信息并记录于相应表单中。

    (4)其他要求

    土壤采样过程中应做好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护,佩戴安全帽和一次性的口罩、

    手套,严禁用手直接采集土样,使用后废弃的样品耗材及个人防护用品应统一收

    集处置;采样前后应对采样器进行除污和清洗,不同土壤样品采集应更换手套,

    避免交叉污染;采样过程与调查放沟通填写土壤钻孔采样记录单。

    4.2.2.3 土壤样品采集

    场地内土壤样品采用机械钻钻孔取样。对于不同监测指标,土壤采集使用的

    工具略有差异。在采集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苯并(a)芘、苯并(b)荧蒽、茚并

    (1,2,3-cd)芘等)土壤样品时用 VOCs 手持管采集非扰动样品,每采完一个样品随

    时更换一次性 VOCs 专用取样器,填充于 40 ml 棕色玻璃瓶中,用聚四氟乙烯

    密封垫瓶盖盖紧,再用聚四氟乙烯膜密封。采集二噁英土壤样品时用木铲采集样

    品,装于 250 mL 广口棕色玻璃瓶中,用锡箔纸包裹玻璃瓶密封垫瓶盖盖紧。采

    集重金属和土壤常规理化指标(pH、含水率)样品时,用木质采样工具采集原

    状土壤样品,装于 1L 硬质玻璃瓶中,并密封。取样之前在不锈钢铲和木铲之外

    套一次性塑封袋,取完一个点位样品后随时更换塑封袋,以保证取样器清洁,土

    壤样品不会相互污染。土壤装样过程中,尽量减少土壤样品在空气中的暴露时间,

    且尽量将容器装满(空气量控制在最低水平)。

    在详细调查采样工作中,项目组于 2020 年 1 月 6 日第一次进场对初查超标点

    位按照连片污染区域的加密布点每 400m2(20m×20m 网格)不少于 1 个,对于

    孤立的超标点位,加密至每 100 m2(10m×10m 网格)不少于 1 个的原则进行采

    样。后期根据第一次进场采样结果,场地出现边界点位超标时,同样按照上述原

    则继续加密采样,直至边界点位无污染。由于场地污染区域较大,本次项目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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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进行补充采样,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6 日-7 月 10 日。

    现场采样过程中场调牵头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派人全程参与

    采样工作,现场对土壤样品进行分层,确定采样深度。由广州市华测品标检测有

    限公司有资质采样人员进行采样,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在 3m 以内深层土壤的

    采样间隔为 0.5m,3-6m 采样间隔为 1m,6m 以下采样间隔不大于 2m 进行采样。

    目标场地环境调查共对 434 个点位采集土壤样品 3092 个(不含平行样)。为满足

    质控要求,现场采样土壤平行样应不少于地块总样品数的 10%,每个调查地块区

    域至少采集1份,每份平行样品需要采集 2个。土壤样品采集过程针对采样工具、

    采集位置、SVOC 采样瓶土壤装样过程、样品瓶编号、盛放柱状样的岩芯箱、现

    场检测仪器使用等关键信息拍照、视频记录,每个关键信息至少 1 张照片和 1

    个视频,以备质量控制。对所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进行送检。

    4.2.3 样品保存、运输和管理

    项目组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广州市华测品标检测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项目土壤

    采集与检测工作,因此华测同样负责样品流转工作。样品流转包括装运前核对、

    样品运输和样品接收等三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转运前核对

    由本单位工作人员负责样品装运前的核对,要求逐件与采样记录单进行核对,

    按照样品保存检查记录单要求进行样品保存质量检查,核对检查无误后分类装箱。

    如果样品清点结果与采样记录有任何不同,应及时查明原因。样品装运前,填写

    样品运送单,明确样品名称、采样时间、样品介质、检测指标、检测方法、样品

    寄送人等信息。样品运送单用防水封套保护,装入样品箱一同运至实验室。

    二、样品运输

    样品流转运输应保证样品安全和及时送达。

    样品应在保存时限内尽快运送至检测实验室。

    运输过程中要低温保存,采用适当的减震隔离措施,严防样品瓶的破损、混

    淆或者玷污。

    应设置运输空白样作为样品运输过程的质控样品。运输空白样的用于检测运

    输过程是否存在试剂污染,其实质为不含样品的试剂水。每段运输过程至少设置

    一个运输空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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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样品接收

    实验室的样品接收人员拿到样品箱后,立即进行如下检查:检查样品箱是否

    出现破损;检查样品运输单是否随箱送达;按照样品运输单清点核实样品数量、

    样品瓶是否破损、样品标签是否可以清晰辨识。若出现问题,由样品接收人员在

    样品运送单中进行说明。

    4.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本次采样过程共计采集土壤 434 个点位,3092 个样品。分析过程按照检测

    方法及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包括实验室空白、实验室平行、标准样品

    质控、基体加标、替代物加标等。

    1 实验室空白

    实验室应根据每个项目的测试要求进行空白试验,每批样品空白试验比例不

    少于 5%,空白检测记录同样品检测原始记录同步保存。

    实验室按要求进行了空白样的测定,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2 实验室平行

    实验室应根据要求进行平行双样测试,每批样品平行双样比例不低于 5%,

    当 5 个样品以下时,平行样不少于 1 个;实验室平行双样测定结果的偏差应在允

    许偏差范围之内;平行双样测定合格率不应低于 95%。

    土壤检测共 434 个点位,样品数为 3092 个,实验室各检测项目平行样比例

    均符合要求,偏差均符合分析标准对平行样的控制要求。

    3 土壤有证标准样品

    实验过程中需使用有证标准样品一同分析,每批样品有证标准样品比例应不

    低于 5%,其检测结果在标准值及不确定度范围内为合格。

    本次土壤 5 个检测项目进行了有证标准样品测试,比例均符合要求,结结果

    均合格

    4 土壤自制质控样(空白加标)

    当实验过程中不具备合适的有证标准样品时,可自制质控样进行质量控制,

    自制质控样以空白加标方式进行实验,空白加标比例应不低于 5%,加标回收率

    应在回收率控制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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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土壤检测项目结果均在回收率控制范围内,比例均符合要求。

    5 加标回收

    当选测的项目无有证标准物质或质控样品时,可用基体加标回收实验对准确

    度进行控制。

    每批样品中随机抽取 5%~10%试样进行加标回收测定,当样品数不足 10 个

    时,适当增加加标比例,每批同类型试样中,加标试样数量不小于 1 个。

    加标回收率应在加标回收率允许范围之内。加标回收率范围参考

    HJ/T166-2004 中的表 13-1。当加标回收率小于 70%时,对不合格者重新进行回

    收率的测定,并另增加 5%~10%的试样作加标回收率测定,直至总合格率大于或

    等于 70%。

    本次土壤检测项目结果均在回收率控制范围内,比例均符合要求。

    6 土壤替代物加标

    实验室应在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实验过程中进行替代物加标,每

    个样品均需进行替代物加标质控,其回收率应在回收率控制范围内。

    本次土壤检测,所有样品的半挥发性有机物项目进行了 100%的替代物加标

    质控,回收率均在回收率控制范围内,符合加标回收率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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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详细调查结果和评价

    5.1 筛选值选择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州港集团洪圣沙码头地块旧厂改造项

    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穗埔府函〔2019〕176 号)、《广州市黄埔区洪圣沙地块

    (AP0807 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征询意见公示》,洪圣沙地块二主

    要属于商业用地(B1/B2、A2/B3/S3)和公园绿地(G1)。因此,本项目执行《土

    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

    用地标准。

    5.2 检测结果分析

    5.2.1 土壤检测结果总体情况

    洪圣沙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共在地块内设置 434 个土壤监测点位,

    共采集 3092 个样品。监测指标共 11 项,包括:pH、水分、有机质、砷、铅、

    镉、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二噁英。

    结果表明,共 151 个点位的 319 个样品超筛选值,48 个点位的 75 个样品超管制

    值。此外,125 个详查点位的 186 个样品超一类用地筛选值,未超二类用地筛选

    值。

    5.2.2 重金属指标检测结果分析

    在地块详细调查中,共监测 3 种重金属指标,包括铅、砷、镉。

    5.2.2.1 铅检测结果分析

    所有 318 个点位的 2202 个样品的铅均有检出,最高浓度达 37933mg/kg,

    最低浓度为 11.94mg/kg。有 99 个点位的共 185 个样品铅浓度超筛选值,最大超

    筛选值倍数达 46.4 倍,超筛选值样品最大深度 3.5 m;31 个点位的 53 个样品超

    管制值,最大超筛选值倍数 14.2 倍。在深度分布方面,铅超筛选值样品主要集

    中在浅层土壤,从表层到 3.5m 深度超标样品逐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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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2 砷检测结果分析

    所有 258 个点位的 1923 个样品的砷均有检出,最高浓度达 1600mg/kg,最

    低浓度为 1.3mg/kg。有 71 个点位共 140 个样品砷浓度超筛选值,最大超筛选值

    倍数达 25.7 倍,超筛选值样品最大深度 6.0 m;16 个点位的 23 个样品超管制值,

    最大超筛选值倍数 10.4 倍。在深度分布方面,砷超筛选值样品主要在浅层土壤。

    5.2.2.3 镉检测结果分析

    所有 31 的点位的 218 个样品的镉均有检出,最高浓度达 213.25mg/kg,最

    低浓度为 0.08mg/kg。有 4 个点位共 6 个样品镉超筛选值,最大超筛选值倍数达

    2.3 倍,超筛选值样品最大深度 3.4 m。3 个点位共 4 个样品超管制值,最大超管

    制值倍数 0.2 倍。

    5.2.3 SVOC 检测结果分析

    详调过程中苯并(a)芘共采集 230 个点位 1620 个样品,其中 553 个样品有检

    出,最高浓度 37.8mg/kg。230 个点位中 45 个点位 66 个样品超过风险筛选值(1.5

    mg/kg),超筛选值最大倍数 24.2 倍,最大超筛选值样品深度 2.8-3.0 m;6 个点

    位 8 个样品超过风险管制值(15 mg/kg)。

    土壤污染初步调查结果中,仅一个点位同时出现苯并(a)蒽、苯并(b)荧蒽、

    茚并(1,2,3-cd)芘三个指标超标,本次调查针对该点位,外扩 4 个点位取了 32 个

    样品检测了苯并(a)蒽、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污染情况。本次项目调查

    中 4 个点位的苯并(a)蒽、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检测结果显示均不超标。

    5.2.4 二噁英检测结果分析

    场地垃圾处理站范围内,初调结果显示两个点位的表层土壤二噁英超过风险

    筛选值。因此,本次调查过程中,对垃圾处理站区域进行了加密采样,共加密

    13 个点位取了 78 个样品,最高浓度 560ng/kg,最低浓度 0.55ng/kg。2 个点位超

    筛选值,最高超筛选值 13 倍,最大超筛选值样品深度 1.0 m;其中 1 个点位超风

    险管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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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小结

    洪圣沙地块二主要属于商业用地(B1/B2、A2/B3/S3)和公园绿地(G1)。

    因此,该地块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洪圣沙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共在

    地块内设置 434 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 3092 个样品。监测指标共 11 项,包括:

    pH、水分、有机质、砷、铅、镉、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

    茚并(1,2,3-cd)芘、二噁英。结果表明,共 151 个点位的 320 个样品超筛选值,

    48 个点位的 75 个样品超管制值。此外,125 个详查点位的 186 个样品超一类用

    地筛选值,未超二类用地筛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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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结论和建议

    6.1 结论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洪圣沙地块二位于洪圣沙地块中部和南部,地块面

    积 278675.145 平方米。1969 年之前为农田,1969 年 5 月华南水运公司以黄埔航

    道整治领导小组的名义征用了洪圣沙。1975 年黄埔港务管理局委托交通部工作

    航道局对洪圣沙南面进行吹填造陆 10 万 m3,并开始船厂建设活动,1977 年船

    厂建成投产。1980 年,在地块西南角建设了一座小型垃圾处理站,1991 年和 1996

    年安装了垃圾焚烧设备,用于处理船舶上的生活垃圾。1983 年洪圣沙北部开始

    建设黄埔洪圣沙水转水码头工程,1985 年 9 月工程全面竣工,1986 年开始投产。

    2001 年洪圣沙中部开始硬化用作堆场。2015 年,建设了木材物流基地。2018 年

    码头和船厂停止使用,人员和设备退场。2019 年 3 月,建筑物拆除完毕。根据

    有关规划,洪圣沙地块主要属于公园绿地(G1)、商业用地(B2/B1/B3)、文化

    设施兼娱乐康体及交通枢纽用地(A2/B3/S3)、体育设施及商业用地(A4/B1)。

    初步采样调查数据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存在砷、铅、镉,苯并(a)芘、

    苯并(b)荧蒽、苯并(a)蒽、茚并(1,2,3-cd)芘以及二噁英等超过《土壤环

    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

    土壤风险筛选值的情况,表明本地块属于污染地块。

    详细采样调查阶段,调查单位采系统布点和判断布点相结合的布点方式,在

    目标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 434 个,采集土壤剖面样品共 3092 组,分析了

    砷、铅、镉,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a)蒽、茚并(1,2,3-cd)芘

    以及二噁英等 8 项指标。调查结果显示,共 151 个点位的 320 个样品超筛选值,

    48 个点位的 75 个样品超管制值。此外,125 个详查点位的 186 个样品超一类用

    地筛选值,未超二类用地筛选值。

    (1)铅:318 个点位的 2202 个样品中铅均有检出,最高浓度达 37933mg/kg,

    最低浓度为 11.94mg/kg。有 99 个点位的共 185 个样品铅浓度超筛选值,最大超

    二类用地筛选值倍数达 46.4 倍,超筛选值样品最大深度 3.5 m。31 个点位的 53

    个样品超管制值。75 个点位的 103 个样品铅浓度超一类用地筛选值,未超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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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地筛选值。

    (2)砷:258 个点位的检测 1923 个样品,1923 个样品均有检出,最高浓度

    达 1600mg/kg,最低浓度为 1.3mg/kg。有 71 个点位共 140 个样品砷浓度超筛选

    值,最大超二类用地筛选值倍数达 25.7 倍,超筛选值样品最大深度 6.0 m。16

    个点位的 23 个样品超管制值。

    (3)镉:31 个点位的 218 个样品中镉均有检出,最高浓度达 213.25mg/kg,

    最低浓度为 0.08mg/kg。有 4 个点位共 6 个样品镉超筛选值,最大超二类用地筛

    选值倍数达 2.3 倍,超筛选值样品最大深度 3.4 m。4 个点位超管制值。此外,3

    个点位的 6 个样品镉浓度超一类用地筛选值,未超二类用地筛选值。

    (4)苯并(a)芘:230 个点位的 1620 个样品,其中 553 个样品苯并(a)芘有检

    出,最高浓度 37.8mg/kg。45 个点位 66 个样品超过风险筛选值,超二类用地筛

    选值最大倍数 24.2 倍,最大超筛选值样品深度 2.8-3.0 m。6 个点位 8 个样品超

    过风险管制值。62 个点位 78 个样品苯并(a)芘浓度超一类用地筛选值,未超二类

    用地筛选值。

    (5)其他 SVOC:4 个点位取了 32 个样品检测了苯并(a)蒽、苯并(b)荧蒽、

    茚并(1,2,3-cd)芘,检测结果显示均不超过筛选值。

    (6)二噁英:垃圾处理站区域共采集 13 个点位的 78 个样品检测二噁英,

    检出最高浓度 560ng/kg,最低浓度 0.55ng/kg。其中 X129 和 X130 等 2 个点位超

    筛选值,最高二类用地超筛选值 13 倍,最大超筛选值样品深度 1.0 m。有 1 个点

    位超风险管制值,即 X130。3 个点位的 3 个样品二噁英浓度超一类用地筛选值,

    未超二类用地筛选值。

    对地块各土层超筛选值区域面积分析表明,超筛选值土壤最大深度为 6.0m,

    污染区域面积从表层到深层总体呈逐步减小趋势。表层 0-0.5m 超筛面积最大,

    达 49447.48 m2;5.0-6.0 土层超筛面积最小,仅为 2615.35 m2。在浅层 0-4.0m 土

    层中,位于船厂的 G 片区污染面积最大,约占总污染面积的一半左右,其次是

    位于码头煤堆场的 C 片区和 B 片区;在 4.0-6.0m 土层中,位于船厂西部的 E 片

    区污染面积最大,其次为位于码头的 A 片区和位于船厂的 G 片区。

    在超筛选值土方量方面,地块超筛选值土方量为 115409.61m3。其中,G 片

    区土方量最大,达 50625.48m3,占总土方量的 44.0%;其次为 C 片区、E 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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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片区,土方量分别为 22863.04m3、13315.30 m3、13179.86m3,然后为 F 片区和

    A 片区,土方量分别为 9536.71m3、4349.45m3;位于垃圾处理站的 D 片区土方

    量最小,为 1539.78m3。

    鉴于本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B2/B1/B3)、文化设施兼娱乐康体及交通枢纽

    用地(A2/B3/S3)、体育设施及商业用地(A4/B1)以及公园绿地(G1),地块总

    体按二类用地评价,因此地块规划中的公园绿地(G1)不得作为社区公园或儿

    童公园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同时本地块超一类用地筛选值的土壤不得外运至第一

    类用地。

    6.2 建议

    (1)建议开展地块风险评估工作,核算地块土壤风险控制值,确定需要进

    一步采取土壤修复或风险管控措施的污染物清单,计算存在风险的土壤的范围和

    土方量,确定修复目标值,为下一步土壤修复或风险管控提供依据。

    (2)对目标地块加强管理,在开展进一步风险评估及修复措施前注意保护

    目标地块土壤不受扰动,防止土壤污染物发生迁移。

    (3)鉴于本地块部分点位土壤存在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情况,因此本地

    块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土壤禁止外运至第一类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