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

23
2 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 省委《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 村的实施方案》、市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 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现结合东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 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 是金山银山,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广大人民 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 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导向,以村(社区)垃圾、污水 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全面建设 基层组织领导有力、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村容整 洁有序、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岭

Transcript of 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

— 2 —

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

省委《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

村的实施方案》、市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

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现结合东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

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

是金山银山,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广大人民

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

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导向,以村(社区)垃圾、污水

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全面建设

基层组织领导有力、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村容整

洁有序、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岭

— 3 —

南特色鲜明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

兴道路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根据省的部署,实施“千村示范、万

村整治”工程,以镇(街道)为主体,以村(社区)为基本

单元,先整治、后提升,以点带面、梯次创建、连线成片、

示范带动、全域推进,滚动建设一批又一批生态宜居美丽乡

村。2018 年年底前,选取 13 个条件较成熟的村(社区)建设

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试点,全市全部村(社区)基本完成

“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2019 年年

底前,全市 80%村(社区)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2020 年年

底前,全市全部村(社区)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60%以上村

(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2022 年年底前,全市 80%以

上村(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创建一批特色精品村。

2025 年年底前,全市全部村(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

准。

(三)基本原则

坚持总体谋划,规划引领。以镇(街道)为主体,注重

保持村(社区)自然生态环境、乡土气息、田园风光、优秀

传统文化,注重保护文物、留住田园乡愁,防止简单照搬城

市模式,防止“一刀切”,防止千村一面。

坚持点面结合,连线连片。创建示范试点,连线连片推

— 4 —

进重要交通河流沿线、主要景区村庄示范建设,统筹推进人

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

坚持分类指导,梯次创建。按照主体功能区域和村庄不

同类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分阶段分步骤创建提升,逐

级打造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突出乡村特

色、地方特色、区域特色,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典型示范。

坚持农民主体,共建共享。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

益,激发内生动力。动员农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农民

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

动性、创造性,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区分轻重缓急,优

先解决群众反映最普遍、最迫切的民生问题,不断提升农民

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整合资源,多方投入。明确市、镇(街道)政府、

社会和村(居)民的责任,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村(居)

民、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筹资投劳。

坚持长效管护,持续发展。着眼长远,建立多元化管护

投入机制,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明确属

地管护责任,构建长效维护管理制度,确保生态宜居美丽乡

村建设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镇(街道)为单位,

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

— 5 —

整治”,组织发动群众整治环境脏乱差。全域推进城乡乱摆

卖、乱堆放乱搭建等“六乱”行为整治。落实“门前三包”

责任制,实现城乡环卫保洁范围全覆盖。全面清理积存垃圾、

卫生死角,特别是城乡结合部、“三边”(路边、水边、山

边)等管理薄弱区域,实现城乡环境整洁、优美、文明、有

序。(责任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二)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强化生活垃圾收运源头管控,

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分批推进存量生活垃圾治理,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水平。完善城乡市容环卫统筹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环卫保洁

长效机制。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

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入海”。严

厉打击各类生活垃圾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未将生活垃

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

撒、焚烧或者堆放;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扬撒、遗漏生

活垃圾以及滴漏污水;擅自收集、运输处理境外和市外垃圾;

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

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行为。2020

年年底前,基本实现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保洁队

伍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实现填埋场渗滤液

常态化管理,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责任

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环保局)

— 6 —

(三)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合理布局加快建设污水处理

设施和配套管网,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截污次支管网体系,

力争到 2020 年,污水处理率达 95%。启动全市黑臭水体和重

污染河涌综合整治,制定各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制定全面统

筹的治理和监管措施,建立黑臭水体绩效评估机制和长效管

理机制,用 5 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重污染河涌综合整治。〔责

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农业

局,各镇(街道)〕

(四)推进“厕所革命”。制定东莞市“厕所革命”行

动工作方案,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补助、规范标准等方式,

推进城乡公厕升级改造,建立健全无害化卫生厕所长效管护

机制,实现我市公厕“数量充足、干净无味、管理有效、卫

生文明”的建设管理目标,不断提升我市城乡厕所管理和服

务水平。2018 年年底前,启动新建或改造公厕不少于全市需

新建或改造总量的 10%。2019 年年底前,全面启动并推进全

市“厕所革命”。2020 年年底前,完成“厕所革命”三年行

动。(责任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卫生

计生局、市旅游局)

(五)推进农村住房整治改造。修订农民住房管理办法,

探索建设农民公寓,坚持集约用地、合法依规、市场导向多

渠道解决新生代住房需求。根据《广东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

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村容村貌整

— 7 —

治提升工作。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村庄和农民对现有农房进行

外立面整治。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整治行动,到 2022 年

基本化解农村“两违”历史遗留问题。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盘

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改造建设民宿、创客空间、休闲

农业、乡村旅游等场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更新局)、市城市综

合管理局、市农业局、市委政研室〕

(六)升级改造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完善道路照明、人

行道、绿化等市政配套设施。推进“断头路”建设,加大公

路危桥改造力度,加强乡村道路养护管理。优化村(社区)

公交线路设置。统筹开展全市村(社区)“烂路”治理。制

订东莞市道路设施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和东莞市道路设施综合

整治考核暂行办法,督促、指导全市村(社区)开展道路设

施整治工作。利用闲置地、废旧厂房等资源建设停车场,解

决村(居)民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

公路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

局)

(七)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公共服务中心

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化管理。完善城乡

一体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医养结合,实现全市医疗卫

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有效配置利用。推进体医结合,建立体质

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为村(居)民提供服务。利用闲置

— 8 —

地、废旧厂房等资源建设体育设施,解决村(居)民运动健

身需求。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覆盖,引

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公共文化建设。在全市推动新形态智能

化多功能综合体的“城市阅读驿站”建设,增强乡村现代文

化氛围。实施全民艺术普及计划,推动优质活动资源向乡村

倾斜延伸。实施全市电网升级行动(2017-2020 年),加快

一批电网工程项目落地投产,打造“安全、可靠、绿色、高

效”的东莞智能电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市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东莞供电局)

(八)提升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水平。主动适应森林城市

向镇(街道)和乡村延伸的趋势,以森林小镇建设为抓手,

统筹镇(街道)的森林、绿地、湿地等生态资源,推进规划

建绿、见缝插绿、空中增绿,不断拓展绿化空间,提升绿化

美化水平。到 2020 年,全市建成 14 个以上森林小镇。充分

利用建筑墙面、阳台、河道堤岸、屋顶、棚架、栅栏等不同

的立地条件,通过种植攀援植物等,探索村容立体景观绿化。

新建一批湿地公园,至 2020 年底全市湿地公园达到 25 个。

推进村(社区)景观提升,增加一批公园绿地和景点,至 2020

年底,完成增加 50处公园绿地和一批村居绿化景观点的目标。

推进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注重从整体空间塑造

和提升,挖掘村(社区)特色优势,争取到 2021 年建成 6 个

— 9 —

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本土特色突出、产业发展良

好的市级特色连片示范区。推进茶山、石排等省级新农村连

片示范建设,促进连点、连线、成片村庄美化。〔责任单位:

市林业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委

农办(市农业局)〕

(九)提升乡风文明水平。深入开展“乡村里的价值观”

主题实践活动,打造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村、主题

公园。加强家风家训建设,推进文明家风进机关、进校园、

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探索推进“文明积分进

万家”全民行动,以村(社区)、家庭为单位实行文明行为

记录和文明行为积分制度,为每位市民、每个家庭建立“文

明档案”。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以讲理论、讲政

策、讲道德、讲文化、讲法律、讲礼仪为主要内容,全面宣

传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农村普法

教育,发挥村规民约、人民调解作用,引导农民群众协商解

决纠纷矛盾,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发挥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提高农民群众文明卫生意

识。加强传统民俗节庆、手工艺、曲艺等优秀传统文化保护

与传承,保护农村传统民居院落、古建筑、抗战文物、红色

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乡

村文化休闲旅游。(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

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

— 10 —

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

三、分类推进

按照发展现状、地域特色等实际,将全市村(社区)划

分为传统农村型、城中村型、半城中村型等 3 种类型,坚持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明确各类型村(社区)规划和建设重

点,既有共性的工作推进,也做到各有侧重,形成各类型村

(社区)错位发展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发展格局。

(一)传统农村型。指位于城镇建成区外,农业生产比

重相对较大、有一定农田和农房面积、呈现传统聚落形态的

村庄。这类村庄重点围绕“留住乡愁”,加强垃圾处理、污

水治理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传承和保留好乡村原有的形态、

肌理、特质,保护和利用好农业生态、生产、生活功能,把

乡村建设得更加有东莞韵味,成为我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

金山银山”的典型示范。

(二)城中村型。指位于城镇建成区内,生产和生活方

式基本城镇化的村庄。这类村庄以城市功能为主,被城市发

展所包围,形成“都市里的村庄”。重点改善村容村貌,整

治乱扔垃圾、乱堆放、乱摆卖、乱拉挂、乱张贴、占道经营

等现象,加强物业统筹经营,符合城市规划的,重点推进“三

旧”改造、城市更新,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

提升村(社区)品质,将城中村建设成安全卫生、设施配套、

舒适文明的和谐社区。

— 11 —

(三)半城中村型。指位于城镇建成区外围,生产和生

活方式半城镇化村庄。这类村庄城市功能发展不完善,紧邻

城市功能区而具备多元化的功能,有工业也有少量农田,介

于传统农村型与城中村型村庄之间。这类村庄重点开展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加强对物业统筹经营,

促进村容整洁、道路通达、宜居美丽。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8 年 6 月-2018 年 9 月)

1.根据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全域推进农

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实施方案。

2.制定各类型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试点建设工作方

案。在组织各镇(街道)开展村(社区)分类和试点推荐的

基础上,选择有代表性的 13 个村(社区)开展市级生态宜居

美丽乡村示范试点建设工作。

3.各镇(街道)因地制宜制定本辖区全域推进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实施方案。

(二)组织申报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试点(2018 年 10

月-2018 年 12 月)

组织镇(街道)制定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试点申报方

案,细化建设内容,明确整治项目、建设项目、资金投入、

完成时间等。市委农办会同示范试点牵头部门及市财政等相

关部门对示范试点建设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建设生态宜

— 12 —

居美丽乡村的建设要求。审核通过后,各镇(街道)组织示

范试点村(社区)启动创建工作,并实行先规划后建设。

(三)全面铺开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2018 年 10 月

-2025 年 12 月)

各镇(街道)组织辖区内村(社区)按照市、镇(街道)

制定的方案部署,开展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各项工

作牵头部门对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按省的目标要求,2019 年

至 2020 年创建约 356 个美丽宜居村,2021 年至 2022 年创建

约 118 个美丽宜居村,2023 年至 2025 年创建约 118 个美丽宜

居村。2019 年-2022 年,创建约 60 个特色精品村。

(四)检查验收(2019 年 1 月-2025 年 12 月)

1. 整体验收。2019 年起,每年组织验收一批生态宜居美

丽乡村。每年年底,市有关单位根据镇(街道)提出的验收

申请,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2. 试点验收。2021 年 10 月-12 月,承担第一批试点任

务的镇(街道)组织示范试点村(社区)申请项目验收。市

委农办会同各类型村(社区)示范试点工作牵头部门对市级

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试点进行验收,并总结创建经验。以

后各批试点验收参照第一批验收方法进行。

五、政策保障

(一)全面加强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编制市域乡村建设

规划,加强制度研究,制定规划建设指引,研究制定我市生

— 13 —

态宜居美丽乡村标识及相关使用指引。以镇(街道)为主体,

以行政村为单位,区分不同类型村庄特色,编制单村或连片

村庄建设规划,确定整治创建内容。将农村“三线”(电力、

电视、通信线) 建设、农村风貌和乡土建筑指引纳入村庄建

设规划。加强各类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鼓励推行“多

规合一”。推广政府、村集体、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机制,

组织村民参与制定和实施村庄建设规划,纳入村规民约。加

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城

乡规划部门统筹建立乡村规划技术服务专家库,组织专家指

导规划。2018 年 12 月底,完成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每个

镇(街道)原则上选择 2-3 个试点村庄,高质量完成试点村

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2020 年基本完成村庄建设规划。(责

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

管理局)

(二)建立健全持续稳定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

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市财政加大对改善人居环

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投入力度,2018 年-2022 年

市财政投入不少于 40 亿元,重点加强农村环卫、农村基础设

施建设、美丽幸福村居连片建设等。各镇(街道)要将生态

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投入纳入同级年度预算,设立专项资金。

政府重点支持村庄道路、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益性设施建设。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包括“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

— 14 —

村内小型公益性项目,由群众投工投劳和社会帮助解决。供

电、电信等以经营性为主的基础设施,以企业为主建设和管

护投入。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综合

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农业、林业、卫生等部门专项资金

优先投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

效机制,整合农村“一事一议”等财政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

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各类商业银行加大对生态宜居

美丽乡村建设扩大信贷投放。建立社会参与投入建设机制,

引导工商企业、新乡贤支持参与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责

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农办(市农业局)〕

(三)建立健全建设用地保障机制。指导有条件的地区

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统筹安排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

细化用地布局。引导属地镇(街道)通过积极盘活存量用地、

推动“三旧”改造等方式,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

工、仓储物流、乡村旅游等辅助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建立健

全建设用地保障机制,涉农镇(街道)可申请使用省每年安

排专项用于保障农业新产业新业态、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指

标,促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工

作,全面摸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及农村住房等状况。

允许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通过入股、

联营等方式,支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休闲农业、乡村

旅游等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完善农业用地政策,积极支持

— 15 —

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休闲采摘、仓储等设施建设。在符合

规划、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前提下,鼓励产业项目按规定使

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留用地。严格实行土

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

私人会馆。〔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更新局)、

市农业局〕

(四)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按照分级

负责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原则,将农村基础设施养护

纳入常态管护及运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污水处

理市场化、产业化运行机制。发挥群众管护主体作用,建立

村民参与村庄基础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共管机制。2020 年年底

前,各镇(街道)建立经费稳定、职责明确、设施良好运行

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责任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环保局)

(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机制。严格项目管

理,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建设项目按规定实行招投标

制度。建立健全快批快审绿色通道,依法依规简化乡村建设

工程审批管理程序、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强化施工科学管

理,完善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制度。加大审计和监管力度,严

肃查处资金使用违法违纪行为。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严

格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

费,确保资金按规定用到项目上。(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

— 16 —

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各相关

部门)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级统筹、镇(街道)为实

施主体、村(社区)创建的分级负责机制。由市委主要负责

同志任组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的市委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

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各镇(街道)要参照成立领导

小组,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镇(街道)作为建设

责任主体,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全镇(街道)生态宜居美丽

乡村建设,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负责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项目设计、施工、监管等全过程管理,激发各村(社区)参

与建设的积极性。要逐级压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

任传导到镇村基层。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督促检查,连

线连片、分阶段分步骤逐村推进。市委农办统筹协调乡村振

兴工作,并牵头起草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

居美丽乡村实施方案。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更新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农业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分别牵头负责示范试点工

作的组织实施。

(二)激发农民内生动力。引导农民积极投身生态宜居

美丽乡村建设,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鼓励群众

— 17 —

民主协商,倡导村内环境整治和村庄公益建设,该由农民自

行负担的拆旧、青苗、误工等费用由农民自行筹资解决。实

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申报制度,凡政府补助的项目,由

村(社区)党组织通过班子联席会议和党群联席会议讨论,

村(社区)党工委审定,以村(社区)党组织名义向镇(街

道)、市申报,做到先申报后补助、不申报不补助。村党组

织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新乡贤及其他社会力量的作用,开

展村庄环境整治、公益设施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完善村务

公开制度,推行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额公开,接受村

民监督和评议。

(三)动员和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大力宣传,营造全社

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

居美丽乡村的良好氛围。积极拓宽渠道,实施“万企帮万村”

行动,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和新乡贤重点捐助建设和

改造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参与村庄建设规划设计或提

供咨询服务,通过投资、捐助、认购、认建等形式,参与整

村或连线连片乡村建设; 鼓励工商企业以合作开发方式,投

资村内经营性服务和建设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文化

保护修复和扶贫救助事业。建立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家

库,推动规划、建筑、环境治理等专业技术人员下乡。鼓励

机关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大中专院校学生、社会各界人士

参加志愿者行动,联系指导和参与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 18 —

广泛宣传为村庄整治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经营

者、新乡贤、社会人士,以适当方式给予精神鼓励。及时公

布和通报捐助资金使用情况和捐助项目的建设情况。

(四)强化督促检查。镇(街道)、村(社区)每年按

照目标要求向上一级申报计划,由上一级统一组织考核验收。

出台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方式和考核主体责任。加大督查问

责力度,市委农办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镇

(街道)、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人大、

政协、监察委开展联动监督,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按

照“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定期评估督查各镇

(街道)、各部门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等情况。考核结果纳

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

要参考,作为每年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市委汇报推

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拨付以奖代补资金的

主要依据。对工作不力的,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 对违纪

违法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 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试点名单(第一批)

2. 干净整洁村标准

3. 美丽宜居村标准

4. 特色精品村标准

— 19 —

附件 1

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试点名单(第一批)

类型 示范试点村(社区) 牵头部门

传统农村型(4 个)

东城街道周屋社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道滘镇蔡白村、石碣镇沙腰村、谢岗

镇南面村 市农业局

城中村型(2 个) 长安镇涌头社区、南城街道周溪社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市更新局)

半城中村型(7 个)

中堂镇潢涌村、凤岗镇雁田社区 市委宣传部

常平镇桥梓村、清溪镇土桥村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

版局、市旅游局

万江街道谷涌社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茶山镇南社村、石排镇塘尾村 市城乡规划局

— 20 —

附件 2

干净整洁村标准

创建类别 创建指标 创 建 内 容

村 庄 建 设

规划

编 制 整 治

创建规划

突出环境整治,明确整治项目名称、整治内容、整治主体、

资金筹措、整治时序等,纳入村规民约。

整 治 村 容

村貌

三清理

1.完成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

2.完成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

3.完成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清理。

三拆除

1.完成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工作。

2.完成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3.完成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拆除工作。

三整治

1.整治垃圾乱扔乱放。

2.整治污水乱排乱倒。

3.整治“三线”(电力、电视、通信线)乱搭乱接。

完 善 基 础

设施

垃圾处理 基本完成村庄收集点、保洁员及相关清洁设备配置,没有乱

扔乱放垃圾情况。

污水处理

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和人

畜分离,家畜集中圈养,没有出现污水乱排乱倒以及直排河

涌情况。

厕所改造 农村无公害卫生户厕普及率 100%。

住房保障 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农民住房基本需求得到保障。

推 进 基 层

治理

基 层 组 织

建设

村党组织具备领导和发动村民开展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的能力和水平,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新乡贤及其他社会力

量的作用,组织村民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公益设施建设、日

常维护管理和保持村内稳定。

— 21 —

附件 3

美丽宜居村标准

创建类别 创建指标 创 建 内 容

村庄建设

规划

编 制 村 庄 建

设规划

明确整治创建内容以及农房建设、风貌管控要求,并纳入

村规民约。

提升村容

村貌

环 境 综 合 整

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村容村貌干净整

洁。

村 庄 美 化 绿

1.农户房前屋后院内、村道巷道、村边水边、空地闲地实

现绿化美化。

2.村域内现有水面、水质得到有效保护,河道水质达到功

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村庄黑臭水体。

完善基础

设施

垃圾处理 村庄收集点、保洁员及相关清洁设备配置齐全,生活垃圾

实现定期有效收集转运处理。

污水处理 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村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弃物有效

处理或资源化得到有效利用。

厕所改造 基本完成“厕所革命”,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管护长效机制健全。

住房管理 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程序,基本实现外观整洁、建设有

序和管理规范。

公 共 服 务 设

1.全面完成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

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中心,具备自然村通安全优质电、通

广播电视、通物流快递、通光纤信息网条件,行政村通客

运车辆。

2.根据群众需要建有幼儿园、养老设施、公厕、防灾减灾、

治安防护、体育等配套及公益设施。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

施。

3.完善优化停车场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有序,解决村(居)

民停车难问题。

— 22 —

完善基础

设施

长 效 管 护 机

1.农村基础设施维护有稳定资金来源。

2.建立村民参与村庄基础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共管机制,村

内有稳定的保洁、管水、治污队伍。

建立发展

机制

促 进 农 民 增

培育发展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村闲置资产和资源得到

有效盘活利用,农民广泛就业,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持

续稳定增长。

完善基层

治理

乡风文明 基本达到省级文明村创建要求,村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

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

基 层 组 织 建

建立和完善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的农村组织体系。村规

民约和民主公开制度比较健全,村党组织发挥村务监督委

员会、新乡贤及其他社会力量的作用明显,村民主动参与

村内各项建设、监督和管护,没有发生涉农群体性事件。

— 23 —

附件 4

特色精品村标准

创建类别 创建指标 创 建 内 容

村庄建设

规划

村庄建设规

划完善

编制特色精品村创建规划,明确村容村貌提升以及文

化特色、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风貌整饰等要求,并

纳入村规民约。

提升村容

村貌

生态环境优

1.乡村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农村垃圾、污水得

到全面治理。

2.美丽庭院创建取得明显成效,庭院经济持续发展。

3.农户房前屋后院内、村道巷道、村边水边、空地闲地

实现绿化美化,村庄绿化美化实现全覆盖。

长效管护完

村道养护、村庄保洁、垃圾污水处理长效管护机制比

较健全,各类基础设施持续有效运营,村民参与村庄

基础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共管常态化。

村庄布局合

完成住房风貌整治,民居岭南特色鲜明,外立面基本

统一。

提升乡风

文明

文化特色鲜

1.实现文明和谐,形成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

化。

2.建有小公园、球场、广场、礼堂等文体活动场所,定

期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3.传统民居院落、古建筑、抗战文物、红色文物等物质

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生产、生活、民俗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发扬。

产业特色

发展

特色产业发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休闲农业、乡村

旅游、生态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一村

一品”特色产业具备一定规模。

集体经济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村内资产和资源得到有效利

用,集体资产稳定保值增值,集体经济收入持续增加。

— 24 —

产业特色

发展

农民持续增

新型职业农民不断增加,农民实现广泛稳定就业,创

业创新氛围较好,农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比重

稳步提升,农民收入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强化基层

治理

基层组织坚

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

党组织领导有力,基层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作用明显。

具有较为健全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

机制,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能力进一

步提升,村内持续保持和谐稳定。

公共服务健

群众需要的公益设施基本齐全,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

务均等化,完善村公共服务平台,村庄行政服务、金

融保险、卫生、供销、农技推广、法律、旅游咨询等

社区公共服务健全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