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為開闢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 · 2018-03-13 · 1 徵. 收 土 地 計 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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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 收 土 地 計 畫 書

臺南市政府為開闢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 155 巷至中華路計畫道路

工程需要,擬徵收坐落臺南市永康區兵南段 250-1 地號土地,持

分面積 0.001301公頃。茲依照土地徵收條例第 13條及第 13條之

1 規定,擬具計畫書並檢同有關附件計 16份,請准予照案徵收。

此請

內政部

一、徵收土地原因

為開闢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 155 巷至中華路計畫道路工程必

需使用本案土地。

二、徵收土地所在地範圍及面積

(一)擬徵收坐落臺南市永康區兵南段 250-1 地號土地,持分

面積0.001301公頃。詳如徵收土地清冊與徵收土地圖說。

(二)本案勘選徵收用地範圍已依徵收土地範圍勘選作業要點

規定辦理。(本案土地屬都市計畫內道路用地,並已依作

業要點第 2 點規定檢視需用土地範圍位置之適當性及必

要性。)

(三)徵收土地為都市土地,範圍內無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三、興辦事業之種類及法令依據

(一)興辦事業之種類:交通事業。

(二)興辦事業之法令依據: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第 2 款

規定及都市計畫法第 48條規定辦理。

(三)奉准興辦事業文件:本案土地屬道路開闢工程,臺南市

政府本於權責辦理,依法無須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

意。本案屬 98 年 9 月 16 日「擬定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

細部計畫案(配合都市計畫圖重製)」案興闢,用地費

由臺南市政府年度編列預算項下支應,並經臺南市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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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詳臺南市議會 105 年 12 月 27 日南議財經字第

1050009014 號函影本、106 年度歲出計畫書明提要與各

項費用明細表)。

四、興辦事業計畫之必要性說明

(一)本計畫目的與預計徵收私有土地合理關連理由

為解決臺南市永康區勝利里現況東西向道路不足,

僅中華一路、勝華街、中華二路三條道路直接銜接勝學

路與中華路(臺 1線)。現況勝利里之住宅密集度南段(中

華一路以南)明顯高於北段(中華一路以北),東西向道路

僅靠中華一路聯絡南段居民已不堪負荷。

本計畫道路工程範圍位於臺南市永康區勝利里,東

起中華路(臺 1線),西迄中華路 121 巷 21 弄,銜接現有

中華路 155 巷,路寬 12 公尺,長度約 95 公尺。道路開

闢後,俾利達成都市計畫規劃原意與解決交通通行安

全,改善整體交通品質,有助於市場周邊整體環境之發

展,更可提供一條快速便捷之運輸道路,並增加消防救

災之東西向路線,大幅縮短大型消防車輛進入社區之救

災時間,完善都市防災機能。

(二)預計徵收私有土地已達必要最小限度範圍理由

本道路工程屬於 98 年 9 月 16 日「擬定永康六甲頂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配合都市計畫圖重製)」案內之

計畫道路,開闢範圍皆依據都市計畫規劃路線及寬度辦

理,徵收所用土地皆為計畫道路使用,並無徵收道路用

地範圍外之土地。

本案計畫道路緊鄰省道臺 1 線(中華路),全段開闢

後,有助於改善現況市場(兵仔市場)往來周邊地區之交

通,減少交通通行意外產生,強化勝利里及鄰近社區對

外之連通性及消防安全,帶動地區發展。

本次工程範圍東起中華路,往西銜接中華路 155 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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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中華路 121 巷 21 弄交叉口,長度約 95 公尺。考量道

路之功能性,其路線勘選已對土地所有權人影響最低,

故本案預計徵收私有土地已達必要最小限度範圍。

(三)用地勘選有無其他可替代地區

本道路工程屬於 98 年 9 月 16 日「擬定永康六甲頂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配合都市計畫圖重製)」案內之

計畫道路,本道路工程預計徵收私有土地已達最小限度

範圍,其路線勘選已對土地所有權人影響最低,經評估

本計畫道路擬拓寬路段已為最佳路段,無其他可替代之

路段。

(四)是否有其他取得方式

依據本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規定,本案道路之公共

設施用地取得本府以徵收或撥用辦理。本案申請徵收

前,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11條規定,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

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所有權人拒絕參與協議或經開

會未能達成協議且無法以其他方式取得者,始得依本條

例申請徵收。

本案業於 106 年 7 月 10 日辦理協議價購會議,同意

協議價購面積比例為 98.85%,因公益需要,始依程序辦

理徵收。

以其他方式取得用地分析概述:

1.設定地上權:因本案工程係永久使用,為配合工程施

工及整體管理需要,不宜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取得。

2.聯合開發:聯合開發方式,雖係公私合作共同進行開

發建設方式之ㄧ,惟涉及資金籌措等技術問題,亦不

可行。

3.捐贈:私人土地捐贈雖係公有土地來源之ㄧ,仍視土

地所有權人意願主動提出,本府樂觀其成,並願意配

合完成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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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私有土地交換(以地易地):按都市計畫法第 50-2

條規定,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得申請與公有非公用土

地辦理交換,本案用地屬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

地,得依內政部訂頒之「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

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規定提出申請。惟屬

本辦法第 4 條規定,不得辦理交換之私有公共設施保

留地,或依同辦法第 6 條規定,不予列入交換之公有

非公用土地,不得辦理交換。

另本府 106 年 4 月 5 日府都管字第 1060333579B 號公

告,本市 106年度無適當可供交換之公有非公用土地。

已依規定於 106年 7月 10日與土地及土地改良物所

有權人協議價購。協議價購之市價係請地政機關提供一

般正常交易價格(政府公開資訊之一),並委請不動產

估價師查估市價,經綜合評估後,作為協議價購之市價。

(五)其他評估必要性理由

無。

五、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

(一)社會因素:

1.徵收所影響人口之多寡、年齡結構

本計畫申請徵收之路段位於臺南市永康區勝利里,

截至 106 年 10 月,永康區總戶數 84,002 戶,總人口數

233,748 人,年齡結構以 35-39 歲分布為主;其中勝利

里共計 3,628 戶,人口數約 8,951 人,男性人口 4,254

人,女性人口 4,697 人。

本計畫道路為 12M 計畫道路,為達成都市計畫規劃

原意與解決交通通行安全、改善整體交通品質,而進行

本計畫道路開闢工程;本計畫工程施工涉及之土地為永

康區兵南段 250-1 地號等 9 筆土地,面積共計 0.116939

公頃,其中私有土地共 7 筆,面積為 0.113603公頃。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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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本計畫間接影響或工程受益對象為永康區勝利里居民

人口 8,951 人及臺 1 線聯外道路通行之人口,而本計畫

為道路開闢對人口年齡結構較無直接影響。

本計畫屬道路交通事業,工程完工可提供民眾一條

安全舒適的道路,減少交通通行意外產生,強化勝利里

及鄰近社區對外之連通性及消防安全,有助於市場周邊

整體環境之發展。

2.徵收計畫對周圍社會現況之影響

本計畫開闢道路現況為私人停車場與少部分非合法

建物使用,對周圍社會現況之影響為道路開闢後,可望

解決現況交通瓶頸、居民出入使用、提升交通與都市防

災機能,促進周邊整體住宅區、商業區及市場發展,對

於周邊社會現況發展具有正面之效益。

3.徵收計畫對弱勢族群生活型態之影響

本計畫為都市計畫劃設之計畫道路,屬交通事業計

畫,工程完工後將增進本計畫區鄰近地區之交通便利,

並有助於疏通現況市場(兵仔市場)周邊車流,強化勝利

里及鄰近社區對外之連通性及消防安全,對周遭弱勢族

群生活型態予以改善。

本案計畫範圍僅有少部分非合法建物,供營業使

用,故無土地徵收條例第 34 條之 1 需辦理安置之情形。

4.徵收計畫對居民健康風險之影響程度

依據健康風險評估規範,開發單位辦理開發行為時

就營運階段,依其運作若影響範圍內居民健康,需進行

健康風險評估作業。運作係指化學性物質之製造、使用、

貯存或廢棄等行為。

本計畫徵收土地之性質屬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第 2

款規定之交通事業,非興建具污染性之工業區,且計畫

道路開闢能提供較建全的通行路網,提高計畫區內鄰近

地區之交通便利性,且有助於疏通現況市場(兵仔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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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邊車流,改善都市防災機能,強化勝利里及鄰近社區

對外之連通性及消防安全,故對居民健康風險具有正面

影響。

(二)經濟因素:

1.徵收計畫對稅收影響

本計畫土地為都市計畫劃設之道路用地,其中

97.15%面積土地權屬為私人所有,於取得土地興闢道路

後,依土地稅減免規則得全免地價稅。

本計畫為交通設施之興建,道路工程開闢做為居民

及附近市場(兵仔市場)出入使用,有助於促進周邊整

體住宅區、商業區及市場發展,對於地價稅、土地增值

稅等地方稅收及屬中央政府稅收之營業稅等均有增加稅

收之效益。

2.徵收計畫對糧食安全影響

本案為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案內並無

農業用地。

本道路工程範圍現況以私人停車場與少部分非合法

建物為主,並無影響糧食安全之虞。本計畫道路開闢,

將提高居民及附近市場(兵仔市場)之交通便利性,有

助於提升中華路周遭商圈之產業經濟效益,帶動地區發

展。

3.徵收計畫造成增減就業或轉業人口

本道路工程範圍內為私人停車場與少部分非合法建

物使用,故不造成增減就業或人口轉業之問題。

然而,計畫道路開闢後,將可健全區域道路路網,

減少交通安全疑慮,強化勝利里及鄰近社區對外之連通

性及消防安全,提升土地利用發展及都市防災機能。

4.徵收費用及各級政府配合興辦公共設施與政府財務支出

及負擔情形

(1)本工程範圍擬徵收本市永康區兵南段 250-1 地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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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持分面積 0.001301 公頃,總徵收費用計新台幣

672,838 元。本案徵收土地宗地單位市價評定,業經

本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 106 年第 6 次會議評

定通過。

(2)本計畫範圍土地涵蓋本市永康區兵南段 250-1 地號等

9 筆土地,面積共計 0.116939 公頃,其中私有土地共

7 筆,面積共計 0.113603公頃,本計畫係本府編列年

度預算,用地費計 89,850,000元,故徵收補償費來源

無虞,不致對財政造成排擠效果。

5.徵收計畫對農林漁牧產業鏈影響

本道路工程範圍土地使用現況以私人停車場與少部

分非合法建物為主,係依都市規劃原意進行開闢,並無

徵收農業區土地,故道路開闢並不對農林漁牧產業鍊造

成影響。

本計畫工程範圍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無農業用

地。故無須檢附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之

文件。

6.徵收計畫對土地利用完整性影響

本道路工程依都市規劃原意進行開闢,開闢後將落

實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六甲頂地區)劃設、解決道路現

況狹窄難行,改善地區民眾交通通行安全,建構完整路

網,強化勝利里及鄰近社區對外之連通性及消防安全,

完善都市防災機能,促進周邊整體發展,對土地利用具

正面效益。

(三)文化及生態因素:

1.因徵收計畫而導致城鄉自然風貌改變

本計畫屬交通事業計畫,計畫道路現況以私人停車

場與少部分非合法建物為主。道路開闢後將改變部份土

地使用的風貌,但透過道路工程施作,有助於改善周邊

交通品質,提升周遭生活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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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不需進行環境評估審查。(詳臺南市政府環境保

護局 106 年 9 月 21 日環綜字第 1060094266號函)

2.因徵收計畫而導致文化古蹟改變

本範圍並無文化古蹟或資產,故無須檢具文化主管

機關同意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所規定之保存計畫,日後施

工倘發現地下相關文化資產將由施工單位依文化資產保

存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3.因徵收計畫而導致生活條件或模式發生改變

本道路工程位於永康區內,緊鄰臺 1 線(中華路),

土地使用現況多屬私人停車場與部分非合法建物使用,

道路開闢後,有助於改善現況市場(兵仔市場)往來周邊

地區之交通,減少交通通行意外產生,增進周邊土地可

及性,強化勝利里及鄰近社區對外之連通性及消防安

全,帶動地區發展,使交通通行及地區發展更趨完善及

便利。

4.徵收計畫對該地區生態環境之影響

本計畫工程範圍土地使用現況多以私人停車場與少

部分非合法建物為主,道路工程將依據工程施工計畫進

行施工,以降低對自然環境之影響,故本徵收計畫對該

地區生態環境並無直接影響。

本案不需進行環境評估審查。(詳臺南市政府環境保

護局 106 年 9 月 21 日環綜字第 1060094266號函)

5.徵收計畫對周邊居民或社會整體之影響

本計畫道路開闢後,短期內可解決道路現況狹窄難

行,改善地區民眾交通通行安全,提升交通通行品質與

便捷度;長期而言,道路開闢有助於健全都市計畫街廓

紋理,強化勝利里及鄰近社區對外之連通性及消防安

全,帶動都市整體環境發展,對於當地居民或社會將有

正面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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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永續發展因素:

1.國家永續發展政策

依據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 105 年 3 月永續發

展政策綱領,交通部依永續發展的理念,研擬整體的交

通運輸政策外,並以行政院之「永續發展政策綱領」作

為運輸部門節能減碳最高指導方針。

基於永續發展政策綱領之土地面相中所羅列之重點

發展政策,其共分為四層面:「永續的環境」層面、「永

續的社會」層面、「永續的經濟」層面、「執行的機制」

層面。其中,在「永續的社會」層面中之第二面向「居

住環境」、第五面向「災害防救」分別提及人應有良好

居住環境及全球變遷下災害加劇,重視各項災害防治與

救災的重要性,而本計畫道路開闢完成後,將有助於提

升居民生活品質,並進而加強社區防災機能,符合國家

永續發展政策。

另外,在「永續的經濟」層面中,面向三「交通發

展」提及「須提供民眾安全的運輸環境」並「提升交通

設施興建與營運維護效能」,本計畫落實原都市計畫規

劃原意,將道路予以拓寬,並改善交通通行機能與安全,

符合國家永續發展政策。

2.永續指標

依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 2013 年臺灣永續發

展指標年度報告所列面向及指標檢視,本計畫對整體環

境並無不良影響。本計畫範圍係為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

155 巷至中華路計畫道路工程,對鄰近市場(兵仔市場)

交通有重要影響,藉由本計畫道路開闢可改善既有交通

系統,提高區域交通路網的服務水準,提供民眾更優良

之交通環境,維繫民眾生活空間,對既有社會紋理保留

與延續有正面影響。且可使區域間交通往返更加順暢,

提升整體生活品質與經濟環境,加速區域土地使用,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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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經濟發展,進而增加稅收,達到良性循環之永續經濟。

3.國土計畫

本案工程用地係屬都市計畫內道路用地,已依臺南

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98 年 9 月 16 日府城都字第

0980219661A 號「擬定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

(配合都市計畫圖重製)」完成擬定。符合都市土地使

用管制及國土計畫。

(五)綜合評估分析:

本工程符合下列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及合法性,

經評估應屬適當:

1.興辦事業計畫之公益性

本計畫道路位於臺南市永康區勝利里,東起至中華

路,西迄中華路 121 巷 21弄,路寬 12 公尺、長度約 95

公尺之計畫道路,道路完工後往東可銜接中華路(臺 1

線),往西可銜接至中華路 155 巷,強化當地居民行車

安全,使車輛能順暢通行及增加通往鄰近區域之便利

性,對於橫向交通之通行,將大幅改善原有公共空間服

務水準。

本案係落實都市計畫之規劃原意,並解決道路現況

狹窄難行及緊臨臺 1 線頻繁之出入車流。道路開闢後可

望改善現況道路服務之不足,有助於市場周邊整體環境

之發展,更可提供一條快速便捷之運輸道路,並增加消

防救災之東西向路線,大幅縮短大型消防車輛進入社區

之救災時間,完善都市防災機能,因此本道路工程符合

其公益性。

2.興辦事業計畫之必要性

本案工程範圍現況通往南側中華路 121巷 21弄道路

狹小,通往北側鄰近市場(兵仔市場)車輛不易進出,

當地居民僅能由銜接中華路 155 巷北側寬度約 4 米現有

既成道路作為主要出入口,惟此巷道狹小且鄰近市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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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占用之情況,易造成轉彎處會車不便,增加肇事機

率。透過打通本案道路以改善巷道聯絡功能,強化周邊

居民行車安全、避免因繞道或迴轉增加之行車風險,且

使消防車及救護車等公務車能順暢通行,增加勝利里居

民通往鄰近區域之便利性。

本計畫道路因緊鄰永康區主要聯外道路臺 1 線(中

華路),人車出入頻繁,惟本案道路已難以因應周邊現況

市場(兵仔市場)、住宅使用、商業使用等衍生車流,故

辦理本計畫道路開闢工程;俾利達成都市計畫規劃原意

與解決交通通行安全,改善整體交通品質,有助於市場

周邊整體環境之發展,增加大型消防車輛救災出入動

線,故本計畫道路工程有其必要性。

3.興辦事業計畫之適當性

本道路工程規劃係需符合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

規範為前提,且為使本工程道路建構完整街廓,提高該

區土地使用之潛力,考量道路路線銜接與通行安全,其

路線勘選已對土地所有權人損害最低。另道路開闢、拓

寬工程,係為符合工程設計永續利用之目的,及保障公

共利益,應取得開闢道路範圍之土地所有權,故不宜以

租用或設定地上權等方式取得土地。

本徵收計畫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文化古蹟及生態

環境;徵收範圍均為道路開闢、拓寬必需使用之土地,

並已考量土地現況、權衡計畫對於居民生活影響及道路

開闢需求,由於道路開闢對社會及居民生活將更加便

利,符合適當性原則。

4.興辦事業計畫之合法性

本計畫道路之私有土地取得作業,係依據下列規定

辦理,具備興辦事業之合法性:

(1)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第 2款:交通事業。

(2)都市計畫法第 4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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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年 9 月 16日「擬定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細部計畫

案(配合都市計畫圖重製)」案。

六、土地使用之現狀及其使用人之姓名、住所

用地範圍內現況為空地、部分建物。徵收工程用地範圍內私

有既成道路,均已列入徵收。

七、土地改良物情形

本案徵收範圍內之土地改良物已全數協議價購取得,無需辦

理徵收。

八、一併徵收土地改良物

無。

九、四鄰接連土地之使用狀況及其改良情形

本案工程之土地使用現況東鄰省道臺 1 線(中華路),西側銜

接中華路 155 巷既有巷道,北側與南側皆為住宅區,工程範

圍現況除部分建物外,其餘作為空地、停車場使用。

十、徵收土地區內有無古蹟、遺址或登錄之歷史建築,並註明其

現狀及維護措施

無。

十一、舉行公聽會、說明會、聽證之情形,並應檢附會議紀錄及

出席紀錄

(一)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 155 巷至中華路計畫道路開闢工程

係 98 年 9 月 16 日「擬定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細部計畫

案(配合都市計畫圖重製)」案內之計畫道路,依土地

徵收條例、同條例施行細則及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

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規定舉

行公聽會。

(二)業於 106年 3 月 22日、106 年 4 月 18 日將舉辦第一場、

第二場公聽會之事由、日期及地點,公告於需用土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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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之公共地方、臺南市政府、永康區公所、永康區勝

利里辦公處之公告處所,與勝利里住戶之適當公共位

置,依土地登記簿所載住址,以郵寄通知有關之土地所

有權人,並於 106 年 3 月 24日、106 年 4 月 19日刊登在

中華日報,及於 106 年 3 月 23日、106 年 4 月 21 日張貼

於臺南市政府網站,並於 106 年 4 月 5 日、106 年 5 月 3

日舉行公聽會,詳如后附公告、刊登新聞紙及張貼於本

府網站公告等文件影本。

(三)公聽會上業依本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說明興辦事業概況與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

性及合法性,並已拍照存檔。

(四)公聽會會議紀錄已依規定載明相關事項,並於 106 年 4

月 12 日、106 年 5 月 17 日將第一場、第二場公聽會之會

議紀錄公告於需用土地所在地之公共地方、臺南市政

府、永康區公所、永康區勝利里辦公處之公告處所,與

勝利里住戶之適當公共位置,及張貼於臺南市政府網

站,並郵寄予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詳如后附會

議紀錄公告及張貼於臺南市政府網站等文件影本。

(五)已於 106 年 5 月 3 日第二場公聽會已針對 106 年 4 月 5

日第一場公聽會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進

行明確回應及處理,詳如后附 106 年 5 月 17日府工新三

字第 1060486022C 號函檢送之會議記錄。

十二、與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

方式取得之經過情形及所有權人陳述意見之情形

(一)以 106 年 6 月 26 日府工新三字第 1060649013 號開會通

知單通知土地及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及繼承人)協議,

依規定以市價與所有權人(及繼承人)辦理協議價購,協

議價購地價表併同開會通知單提供予土地所有權人(及

繼承人),並於 106 年 7 月 10 日與土地及土地改良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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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權人(及繼承人)協議,詳如后附協議通知及與土地及

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及繼承人)協議以價購或其他方式

取得不成之協議紀錄影本。

(二)本案協議市價係依據「臺南市政府評估協議價購價格及

一併價購作業要點」辦理,參考政府公開資訊(地政機關

提供之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並委請不動產估價師查估市

價,提交協議價購價格審查會議,經綜合評估審查通過,

作為協議價購之市價。

(三)申請徵收前,已書面通知土地及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及

繼承人)陳述意見,該書面通知與協議價購通知一併為

之。本府於召開協議價購會前即向戶政事務所查詢戶籍

住址、向稅務機關查詢稅單投遞地址,其通知函依土地

登記簿所載住址及戶籍住址、稅單投遞地址,以掛號附

回執方式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及繼承人),並分別給予陳

述意見至 106 年 7 月 20 日。

(四)所有權人謝○村、盧○麗等 2 人於得提出陳述意見之期

限內有提出陳述意見,本府已回覆,詳如后附陳述書及

陳述意見回復處理情形相關函文影本及所有權人陳述意

見及相關回應處理情形一覽表,其餘所有權人於得提出

陳述意見之期限內無提出陳述意見。

(五)所有權人謝○慶已死亡,已洽戶政機關查明其合法繼承

人,並依相關戶籍及稅務機關查詢之稅單投遞地址一併

通知其協議。

(六)用地取得協議價購會議及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合

併通知,通知函均已合法送達。

(七)部分所有權人已死亡未辦繼承登記、部分所有權人未於

時間內繳交同意書,故無法以協議價購方式取得,爰依

程序辦理徵收。

十三、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姓名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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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附徵收土地清冊。

十四、被徵收土地之使用配置

詳如土地使用計畫圖。

十五、有無涉及原住民土地之徵收

無,本案工程未涉及原住民土地。

十六、安置計畫

無,本案工程範圍內經查無人設籍,亦無人居住,徵收後

對所有權人並無造成無屋可居住之情形,無土地徵收條例

第 34 條之 1 之情形,故無須擬定安置計畫。

十七、興辦事業概略及其計畫進度

(一)計畫目的:為改善交通,俾利行車順暢。

(二)計畫範圍:詳如徵收土地圖說。

(三)計畫進度:預定於 107 年 4 月開工,109年 4 月完工。

十八、應需補償金額總數及其分配

(一)應需補償金額總數:672,838 元。

(二)地價補償金額: 672,838元。

(三)土地改良物補償金額: 0元。

(四)遷移費金額:0元。

(五)其他補償費:0元。

十九、準備金額總數及其來源

(一)準備金額總數:89,850,000 元。所列預算足敷支應。

(二)經費來源及概算:編列經費於 106 年度預算項下,共計

89,850,000元,所需費用足敷支應。。

1-30M23-12M(現況道路7M)

(細)75-8M

(細)77-8M

(細)78-8M

(細)80-8M

44-8M

23-12M

46-6M

12-15M

(細)72-8M

(細)73-8M

(細)6-10M

(細)71-8M

(細)61-8M

(細)63-8M

NA-140-8M

NA-141-6M

NA-142

-6MNA-1

43-6M

(細)81-8M

(細)82-8M

(細)81-8M

(細)80-8M

NA-146-8M

NA-145-8MNA-144-8M

(細)84-8M

(細)83-8M

24-12M

24-12M

28-12M

(細)91-8M

(細)92-8M

(細)91-8M

(細)93-8M (細)94-8M

(細)93-8M

1-1-40M

1-30M

1-30M

23-12M

(細)43-8M

42-8M

(細)76-8M

(現況道路5M)

未開闢

(現況道路12M)

(道路現況6M)

(道路現況3M)

未開闢

(現況道路6M)

(現況道路4M)

未開闢

未開闢(現況道路4M)

(現況道路4M)

未開闢

(現況道路6M)

未開闢

(細)79-8M

永康區中華路155巷至中華路計畫道路開闢工程土地使用計畫圖

工程用地範圍 地段:兵南段、中興段 S:1/2000兵仔市場

中華路

小東路

中華一路勝利街

勝學路

勝利街

勝利街77巷

中華路155巷

勝利街74巷

勝利街58巷

勝利街32巷

勝利街75巷

勝利街73巷

中華路121巷21弄

中華路155巷

中華路181巷

勝利街116巷

小東路423巷

小東路401巷

中華路23巷

勝利街

小東路307巷 勝利街30巷7弄

中華路155巷34弄

中華路116巷12弄

勝利街

勝利街107巷

勝利街95巷

勝利街22巷45弄

勝利街22巷

勝利街108巷

華興街

中華路10巷

忠孝路181巷119弄

現況道路使用

兵南段中興段

(1)

永康區中華路155巷至中華路計畫道路開闢工程地籍圖工程用地範圍 申請徵收土地公有土地 段界

地段:兵南段、中興段 S:1/500

協議取得土地

承辦人 課長 秘書 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