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 - 1 - 精英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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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九十九及九十八年度
地址:台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十二-二十
七號
電話:(○六)七二六六三三九
股票代碼:8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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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項 目 頁 次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編 號
一、 封 面 1 -
二、 目 錄 2 -
三、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3 -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4 -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5 -
六、 合併損益表 6~ 7 -
七、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8 -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9~ 10 -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 ) 公司沿革及營業 11 一
(二 )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2~ 16 二
(三 )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6 三
(四 )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7~ 33 四~十七
(五 ) 關係人交易 33~ 34 十八
(六 ) 質抵押之資產 35 十九
(七 )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35 二十
(八 ) 重大之災害損失 - -
(九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
(十 ) 其 他 38 二三
(十一 ) 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35~ 36、 39~ 43 二一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5~ 36、 44 二一
3. 大陸投資資訊 36、 45~ 46 二一
4. 母 子 公 司 間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交易往來情形
36、 47~ 48 二一
(十二 ) 部門別財務資訊 36~ 37 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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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
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
與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
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
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謹此聲明
公司名稱: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莊煌星
中 華 民 國 一 ○ ○ 年 三 月 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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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查核報告
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鉅橡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九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損益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
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
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
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鉅橡公
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
民國九十九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經營成果與合併現
金流量。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鉅橡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民國九十八年一月
一日起,採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江 佳 玲
會 計 師 李 季 珍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中 華 民 國 一 ○ ○ 年 三 月 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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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惟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元)
九 十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九 十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九 十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九 十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代 碼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代 碼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金 額 % 金 額 %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1100 現金(附註四) $ 207,477 14 $ 117,978 9 2100 短期借款(附註九及十九) $ 340,539 23 $ 333,414 26 132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二及五) 696 - 1,037 - 2120 應付票據 34,620 2 14,847 1 1120 應收票據 7,976 - 9,287 1 2140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附註十八) 73,683 5 33,480 3 114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二及六) 335,094 23 324,268 25 2160 應付所得稅(附註十四) 3,008 - 12,666 1 120X 存貨(附註二及七) 203,286 14 225,274 17 2170 應付費用 53,815 4 53,802 4 1286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二及十四) 6,051 - 2,467 - 2272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一及十 1291 受限制資產-流動(附註十九) 1,500 - - - 九) 84,601 6 61,245 5 1298 其他流動資產 25,892 2 20,108 2 2280 其他流動負債 5,673 - 5,277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787,972 53 700,419 54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595,939 40 514,731 40 固定資產(附註二、八、十一及十九) 長期負債 成 本 2420 長期借款(附註十一及十九) 178,314 12 102,980 8 1501 土 地 174,596 12 103,521 8 1521 房屋及建築 202,960 14 201,140 15 其他負債 1531 機器設備 467,424 31 397,521 30 281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二及十二) 2,266 - 2,917 - 1551 運輸設備 6,787 - 6,416 1 2860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附註二及十 1561 辦公設備 23,393 2 22,507 2 四) 5,911 1 - - 1631 租賃改良 390 - 390 - 28XX 其他負債合計 8,177 1 2,917 - 1681 其他設備 36,787 2 38,791 3 15X1 成本合計 912,337 61 770,286 59 2XXX 負債合計 782,430 53 620,628 48 15X9 減:累計折舊 287,899 19 244,779 19 624,438 42 525,507 40 母公司股東權益 1670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21,229 2 17,879 1 股本(附註二及十三) 15XX 固定資產淨額 645,667 44 543,386 41 3110 普通股,每股面額 10 元,九十九年 及九十八年底額定均為 70,000 千 無形資產 股(包括員工認股權 1,500 千股) 1770 遞延退休金成本(附註二及十二) 102 - 102 - ,發行分別為 49,899 千股及 1782 土地使用權(附註二) 21,843 1 23,666 2 47,633 千股 498,988 34 476,334 36 17XX 無形資產合計 21,945 1 23,768 2 資本公積(附註二、十及十三) 3211 發行股票溢價 89,399 6 91,189 7 其他資產 3220 庫藏股票交易 - - 3,519 - 1820 存出保證金 5,022 - 2,073 - 32XX 資本公積合計 89,399 6 94,708 7 1830 遞延費用(附註二) 22,013 2 35,235 3 保留盈餘(附註十三) 1860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二及十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9,264 2 21,384 2 四) - - 29 -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585 - 585 - 18XX 其他資產合計 27,035 2 37,337 3 3351 未分配盈餘 59,621 4 79,659 6 33XX 保留盈餘合計 89,470 6 101,628 8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附註二、五及十三) 3420 累積換算調整數 10,065 - 29,334 2 3450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失 ( 1,204 ) - ( 863 ) - 3510 庫藏股票-999 千股 - - ( 16,859 ) ( 1 ) 34XX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合計 8,861 - 11,612 1 361X 母公司股東權益合計 686,718 46 684,282 52 3610 少數股權 13,471 1 - - 3XXX 股東權益合計 700,189 47 684,282 52 1XXX 資產總計 $ 1,482,619 100 $ 1,304,910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1,482,619 100 $ 1,304,910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年 三月二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莊煌星 經理人:莊煌星 會計主管:黃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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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損益表
民國九十九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惟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
九 十 九 年 度 九 十 八 年 度
代 碼 金 額 % 金 額 %
4110 營業收入(附註二) $ 1,221,135 100 $ 989,033 101 417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1,791 - 7,993 1 4100 營業收入淨額 1,219,344 100 981,040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七、十五及十
八)
1,006,273 83 751,011 77 5910 營業毛利 213,071 17 230,029 23 營業費用(附註十五) 6100 推銷費用 62,183 5 59,108 6 6200 管理費用 54,242 4 55,937 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9,010 1 9,006 1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25,435 10 124,051 12 6900 營業淨利 87,636 7 105,978 11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148 - 161 - 713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附註
二)
261 - 145 - 7140 處分投資利益(附註二) - - 457 - 7320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附註
二及十)
- - 1,305 - 7250 呆帳回升利益(附註二及
六)
608 - 100 - 7480 什項收入(附註十) 1,659 1 3,843 - 710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
計
2,676 1 6,011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八) 7,849 1 13,185 1
(接次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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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頁)
九 十 九 年 度 九 十 八 年 度
代 碼 金 額 % 金 額 %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附註
二)
$ 1 - $ 38 - 7560 兌換損失淨額(附註二) 15,411 1 5,448 1 7880 什項支出 38 - 329 - 750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
計
23,299 2 19,000 2 7900 合併稅前純益 67,013 6 92,989 9 8110 所得稅(附註二及十四) 9,305 1 14,193 1 9600 合併總純益 $ 57,708 5 $ 78,796 8 歸屬予: 9601 母公司股東 $ 59,353 5 $ 78,796 8 9602 少數股權 ( 1,645 ) - - - $ 57,708 5 $ 78,796 8
九 十 九 年 度 九 十 八 年 度
稅 前 稅 後 稅 前 稅 後
每股盈餘(附註十六)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1.38 $ 1.19 $ 1.90 $ 1.61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1.36 1.18 1.88 1.59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年三月二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莊煌星 經理人:莊煌星 會計主管:黃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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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九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惟每股股利為新台幣元)
保 留 盈 餘 股 東 權 益 其 他 項 目
代 碼 普 通 股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累積換算調整數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失 庫 藏 股 票 少 數 股 權 股 東 權 益 合 計
A1 九十八年一月一日餘額 $ 460,534 $ 112,345 $ 19,333 $ 585 $ 20,514 $ 36,780 ( $ 1,156 ) ( $ 27,696 ) $ - $ 621,239 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附註十三) N1 法定盈餘公積 - - 2,051 - ( 2,051 ) - - - - - P1 現金股利-每股 0.04 元 - - - - ( 1,800 ) - - - - ( 1,800 ) P5 股票股利-每股 0.36 元 15,800 - - - ( 15,800 ) - - - - - M1 九十八年度合併總純益 - - - - 78,796 - - - - 78,796 F3 買回可轉換公司債沖銷數 - ( 20,301 ) - - - - - - - ( 20,301 ) J5 員工認購庫藏股 - 2,664 - - - - - 10,837 - 13,501 Q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失之變動(附註十
三)
- - - - - - 293 - - 293 R5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附註二) - - - - - ( 7,446 ) - - - ( 7,446 ) Z1 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476,334 94,708 21,384 585 79,659 29,334 ( 863 ) ( 16,859 ) - 684,282 S1 少數股權增加 - - - - - - - - 15,889 15,889 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附註十三) N1 法定盈餘公積 - - 7,880 - ( 7,880 ) - - - - - P1 現金股利-每股 0.8 元 - - - - ( 37,307 ) - - - - ( 37,307 ) P5 股票股利-每股 0.7 元 32,644 - - - ( 32,644 ) - - - - - M1 九十九年度合併總純益 - - - - 59,353 - - - ( 1,645 ) 57,708 J3 庫藏股註銷 ( 9,990 ) ( 5,309 ) - - ( 1,560 ) - - 16,859 - - Q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失之變動(附註十
三)
- - - - - - ( 341 ) - - ( 341 ) R5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附註二) - - - - - ( 19,269 ) - - ( 773 ) ( 20,042 ) Z1 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498,988 $ 89,399 $ 29,264 $ 585 $ 59,621 $ 10,065 ( $ 1,204 ) $ - $ 13,471 $ 700,189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年三月二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莊煌星 經理人:莊煌星 會計主管:黃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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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九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代 碼 九 十 九 年 度 九 十 八 年 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合併總純益 $ 57,708 $ 78,796 調整項目 A20300 折舊費用 57,442 57,977 A20400 攤銷費用 13,814 15,196 A20500 呆帳費用提列(迴轉)數 ( 608 ) 791 A21200 員工酬勞費用 - 2,791 A21700 公司債折價攤銷 - 2,356 A22000 退休金成本與提撥數之差異 ( 651 ) ( 1,302 ) A22200 存貨跌價、報廢及呆滯損失 5,263 8,110 A22600 處分及報廢固定資產利益淨額 ( 260 ) ( 107 ) A23300 處分投資利益 - ( 457 ) A23600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 - ( 1,305 ) A24400 買回公司債利益 - ( 1,471 ) A24800 遞延所得稅 2,356 874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A31120 應收票據 1,311 ( 1,292 ) A31140 應收帳款 ( 10,172 ) ( 50,858 ) A31180 存 貨 16,939 77,990 A31211 其他流動資產 ( 5,784 ) 12,840 A32120 應付票據 ( 182 ) ( 7,875 ) A32140 應付帳款 40,203 25,196 A32160 應付所得稅 ( 9,658 ) 12,666 A32170 應付費用 13 25,844 A32212 其他流動負債 4,662 ( 7,464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72,396 249,29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300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1,465 ) B004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 1,922 B01900 購置固定資產 ( 156,989 ) ( 30,076 ) B02000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479 3,428 B02500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 2,949 ) 86 B02600 遞延費用增加 ( 1,103 ) ( 742 ) B02800 受限制資產增加 ( 1,500 ) -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62,062 ) ( 26,847 )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7,125 7,499 C002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 49,969 ) C00600 購回公司債價款 - ( 224,026 ) C00900 舉借長期借款 196,277 -
(接次頁)
- 10 -
(承前頁)
代 碼 九 十 九 年 度 九 十 八 年 度
C01000 償還長期借款 ( $ 97,587 ) ( $ 15,895 ) C02100 發放現金股利 ( 37,307 ) ( 1,800 ) C02700 員工認購庫藏股 - 10,710 C03300 少數股權增加 15,889 - CCCC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84,397 ( 273,481 ) DDDD 匯率影響數 ( 5,232 ) ( 1,725 ) EEEE 現金淨增加(減少)金額 89,499 ( 52,757 ) E00100 年初現金餘額 117,978 170,735 E00200 年底現金餘額 $ 207,477 $ 117,978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F00100 本年度支付利息 $ 8,692 $ 15,998 F00200 減:資本化利息 314 41 F00300 不含資本化利息之本年度支付利息 $ 8,378 $ 15,957 F00400 支付所得稅 $ 16,551 $ 653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融資活動 G0010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84,601 $ 61,245 同時影響現金及非現金項目之投資活動 H00300 固定資產增加數 $ 172,678 $ 26,965 H00500 應付設備款(帳列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4,266 2,940 H00600 應付票據減少(增加) ( 19,955 ) 171 H00800 支付現金 $ 156,989 $ 30,076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年三月二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莊煌星 經理人:莊煌星 會計主管:黃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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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九及九十八年度
(除另予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 公司沿革及營業
本公司成立於八十五年二月並開始營業,主要經營電木板、印刷
電路基板、絕緣材料等之製造、加工及其製品之買賣及進出口貿易。
本公司股票於九十一年五月奉准公開發行,並自九十三年一月二
十七日起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
本公司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分述如下:
鉅橡維京控股有限公司(鉅橡維京公司,本公司持股 100%)於九
十一年八月投資設立,主要用以轉投資昆山鉅龍高階複合材料有限公
司(昆山鉅龍公司)及昆山鉅橡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昆山鉅龍公司係本公司經由鉅橡維京公司轉投資設立之大陸子公
司(持股 100%),主要從事玻璃纖維薄板、樹脂積層板、裝飾貼面銅
箔等之製造和買賣為主要業務。
另昆山鉅龍公司與 JU KUN ELECTRIC CO., LTD.(本公司董事長
取得 12%權益)於九十九年八月在昆山合資設立昆山鉅孙電機有限公
司(昆山鉅孙公司,本公司間接持股 48.45%,具實質控制力),主要
係從事汽車壓縮機及發電機等之產銷。
昆山鉅橡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係本公司經由鉅橡維京公司轉投資設
立之大陸子公司(持股 100%),主要從事化學原料批發、零售及進出
口業務,惟昆山鉅橡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已於九十七年十月結束營業,
九十八年十二月清算退回股款 6,518 千元(美金 202 千元),九十九年
二月十日清算完結,並於九十九年三月完成向投審會核備投資撤回。
截至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底止,本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合計員工人
數分別為 310 人及 29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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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編製。依照前述準則及原則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本公司及
子公司對於備抵呆帳、存貨跌價損失、固定資產折舊、資產減損損失、
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費用、退休金精算假設及所得稅等之提列,必須
使用合理之估計金額,因估計涉及判斷,實際結果可能有所差異。
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主體包括本公司及附註一所述各子公司之
財務報表。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各公司間之重大交易及其餘額均已
銷除。母子公司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參閱附表九。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以及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或預期於
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變現或耗用之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及其他不屬於流動資產之資產為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為包括主要為
交易目的而發生之負債,以及須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之
負債,負債不屬於流動負債者為非流動負債。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商品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商品包括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或金
融負債,以及原始認列時,指定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
為損益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本公司成為金融商品合約之一方時,
認列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於合約權利喪失控制時,除列金融資產;
於合約規定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到期而使金融負債消滅時,除列金融
負債。
原始認列時,係以公平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續後評價時,以
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當年度損益。投資後所收到之現
金股利列為當年度收益。金融商品除列時,出售所得價款或支付金額
與帳面價值之差額,計入當年度損益。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
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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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性商品未能符合避險會計者,係分類為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
或金融負債。公平價值為正值時,列為金融資產;公平價值為負值時,
列為金融負債。
公平價值之基礎:可轉換公司債係無活絡市場之金融商品,以評
價方法估計公平價值。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以公平價值衡量,並加計取得
之交易成本;後續評價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其價值變動列為股東權益
調整項目,累積之利益或損失於金融資產除列時,列入當年度損益。
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認列或除列時點,以及公平價值之基礎均與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商品相同。
現金股利於除息日(或股東會決議日)認列收益,但依據投資前
淨利宣告之部分,係自投資成本減除。股票股利不列為投資收益,僅
註記股數增加,並按增加後之總股數重新計算每股成本。
公平價值之基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票係資產負債表日收盤價。
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
少,備供出售權益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備
供出售債務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若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
關,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年度損益。
收入認列及應收帳款、備抵呆帳
本公司及子公司係於貨物之所有權及顯著風險移轉予客戶時認列
銷貨收入,因其獲利過程大部分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去料加
工時,加工產品之所有權及顯著風險並未移轉,是以去料時不作銷貨
處理。
銷貨收入係按本公司與買方所協議交易對價之公平價值衡量;惟
銷貨收入之對價為一年期以內之應收款時,其公平價值與到期值差異
不大且交易量頻繁,則不按設算利率計算公平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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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抵呆帳係按應收款項之收回可能性評估提列。本公司及子公司
係依據對客戶之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及經濟環境等因素,定期評估應收
帳款之收回可能性。
存 貨
存貨包括原物料、在途存貨、製成品、在製品及商品。存貨係以
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計價,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係以個別項目
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
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採用加權平均法。
固定資產
土地以成本計價。
土地以外之固定資產以成本減累計折舊計價。固定資產購置期
間,為該項資產所支出款項而負擔之利息,予以資本化列為固定資產
成本。重大之改良及更新作為資本支出,維護及修理支出則作為當年
度費用。
折舊按直線法依下列耐用年限計提:房屋及建築,三至五十年;
機器設備,二至十五年;運輸設備,四至五年;辦公設備,二至七年;
租賃改良,七年;其他設備,三至十五年。耐用年限屆滿仍繼續使用
之固定資產,則就其殘值按重行估計可使用年數繼續提列折舊。
固定資產報廢或出售時,其成本及相關之累計折舊均自帳上減
除,處分固定資產之利益或損失,列為當年度之營業外利益或損失。
資產減損
倘資產(主要為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以其相關可
回收金額衡量帳面價值有重大減損時,就其減損部分認列損失。嗣後
若資產可回收金額增加時,將減損損失之迴轉認列為利益,惟資產於
減損損失迴轉後之帳面價值,不得超過該項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
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價值。
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此係昆山鉅龍公司承租大陸昆山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地上權之權利
金,按約定期間五十年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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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費用
遞延費用係不銹鋼板及套裝軟體等,依其估計效益年限,按二至
二十年攤銷。
可轉換公司債
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係以全部發行價格減除經單獨衡量之負債組
成要素金額後,分攤至權益(資本公積-認股權)組成要素。非屬嵌
入式衍生性商品之負債組成要素係以直線法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屬嵌
入非權益衍生性商品之負債組成要素則以公平價值衡量。公司債轉換
時,以負債組成要素及權益組成要素之帳面價值作為發行普通股之入
帳基礎。
可轉換公司債之交易成本,依新修訂財務會計準則公報之規定,
於扣除相關所得稅利益後,按原始認列金額比例分攤至其負債及權益
組成要素。
員工退休金
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之退休金係按精算結果認列,其與提撥退休
準備金之差額列為應付退休金負債。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及退休
金損益分別按二十一年及員工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攤銷。確定給付退休
辦法修訂時即符合既得給付條件者,立即認列為費用。
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之期間,將應
提撥之退休金認列為當年度費用。
庫藏股票
本公司買回已發行股票作為庫藏股票時,將所支付之成本借記庫
藏股票,作為股東權益之減項。
所 得 稅
所得稅作跨期間之分攤。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未使用投資抵減
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評估其可實現性,認列備
抵評價金額;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則認列為遞延所得稅
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
或非流動項目,無相關資產或負債者,依預期迴轉期間劃分為流動或
非流動項目。
- 16 -
購置機器設備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用當期認列法處理。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年度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外幣交易及外幣財務報表換算
本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分別以各該公司所在地之國家貨幣為記帳單
位及功能性貨幣。
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幣交易所產生之各項外幣資產、負債、收入或
費用,按交易日之即期匯率折算新台幣金額入帳。外幣資產及負債實
際收付結清時所產生之兌換差額,作為當年度損益。資產負債表日之
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按該日即期匯率予以調整,兌換差額列為當
年度損益。
子公司之外幣財務報表其所有資產及負債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匯率
為換算基礎,股東權益係按歷史匯率換算,損益科目則按該年度加權
平均匯率換算。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則依子公司持
股比例計算列為累積換算調整數並列於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重 分 類
九十八年度之財務報表若干項目經重分類,俾配合九十九年度財
務報表之表達。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本公司及子公司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採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
則公報第十號「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主要之修訂包括 (一 )存貨以成
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且除同類別存貨外應逐項比較之; (二 )
未分攤固定製造費用於發生當期認列為銷貨成本;及 (三 )異常製造成本
及存貨跌價損失(或回升利益)應分類為銷貨成本。此項會計變動對
民國九十八年度之財務報表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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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現 金
九 十 九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 十 八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銀行活期及支票存款 $ 207,127 $ 117,669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350 309 $ 207,477 $ 117,978
五、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原始投資成本 市 價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失
上市公司普通股
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1,900 $ 696 ( $ 1,204 )
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900 1,037 ( 863 )
六、 應收帳款淨額
九 十 九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 十 八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應收帳款 $ 337,634 $ 327,462
減:備抵呆帳(附註二) 2,540 3,194
$ 335,094 $ 324,268
本公司及子公司應收帳款備抵呆帳之變動情形如下:
九 十 九 年 度 九 十 八 年 度
年初餘額 $ 3,194 $ 2,706 本年度提列(迴轉) ( 608 ) 791 本年度沖銷 - ( 290 ) 匯率影響數 ( 46 ) ( 13 ) 年底餘額 $ 2,540 $ 3,194
七、 存 貨
九 十 九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 十 八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商 品 $ 21,280 $ 18,662 製 成 品 69,511 89,586 在 製 品 24,895 18,478 原 物 料 73,330 68,433 在途存貨 14,270 30,115 $ 203,286 $ 225,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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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分別為 5,263 千元及 7,445 千元,已列為上述各類存貨成本之減項。
九十九及九十八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包括項目列示如下:
九 十 九 年 度 九 十 八 年 度
銷貨成本 $ 1,002,788 $ 743,456 存貨跌價、報廢及呆滯損失 5,263 8,110 存貨盤損淨額 69 - 下腳收入 ( 1,847 ) ( 555 ) $ 1,006,273 $ 751,011
八、 固定資產
九 十 九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 十 八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累計折舊
房屋及建築 $ 34,555 $ 28,356
機器設備 217,058 183,707
運輸設備 2,497 4,060
辦公設備 12,316 10,833
租賃改良 187 138
其他設備 21,286 17,685
$ 287,899 $ 244,779
本公司利息資本化相關資訊如下:
九 十 九 年 度 九 十 八 年 度
利息資本化金額 $ 314 $ 41
利息資本化利率 1.61~1.83% 1.69~1.90%
子公司昆山鉅孙公司之廠房係向昆山鉅龍公司承租。
九、 短期借款
九 十 九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 十 八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抵押借款:年利率 1.60% $ 20,000 $ - 信用借款:年利率九十九年底
1.45%~1.68%;九十八年底
1.69%~5.25% 120,000 164,443 信用狀借款:年利率九十九年底
0.91%~2.36%;九十八年底
1.30%~2.24% 200,539 168,971 $ 340,539 $ 33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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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提供銀行活期存款、房屋及建築作為短期借款之擔保品,
質抵押資產之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十九。
十、 應付公司債
本 公 司 於 九 十 六 年 六 月 發 行 國 內 第 二 次 無 擔 保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220,000 千元,票面年利率為 0%,依票面金額發行,發行期間五年,
自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七日至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依轉換辦法規
定,債權人於發行日起滿一個月後至到期日前十日止,除依法股票暫
停過戶期間外及自本公司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洽辦
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
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
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
期間外,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轉換為普通股,轉換價格於發行當時訂
為每股 22.1 元,至九十七年七月二十日轉換價格因無償配股配息調整
為每股 20.1 元,另本公司以無償配股基準日(即九十七年七月二十日)
為「轉換價格重設基準日」,以該日前一個營業日之本公司普通股收
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之 107%作為向下調整後之轉換價格(向上則不
調整),惟不得低於發行時轉換價格之 80%,經前述調整後之轉換價
格為每股 16.7 元。另投資人於該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二年、三年及四年
時,得要求本公司分別以債券面額之 103.02%、 104.57%及 106.14%將
其所持有之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
自發行期滿一個月後翌日起至到期日前四十日止,本公司普通股
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五十時,本公
司得按下列債券贖回收益率計算收回價格,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一 ) 發行滿一個月翌日起至發行滿一年之日(含)止,贖回價格為
本債券面額。
(二 ) 發行滿一年之日之翌日起至發行滿四年之日(含)止,贖回價
格訂為本債券面額加計按 15%年收益率計算之利息補償金。
(三 ) 發行滿四年之翌日起至本轉換公司債到期前四十日止,贖回價
格訂為本債券面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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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之規定將該轉換選擇權與
負債分離,並分別認列為負債及權益。
九十八年度上述可轉換公司債賣回權、買回權及轉換價格重設權
經評價產生利益為 1,305 千元,列入損益表之金融負債評價利益項下。
截至九十八年十二月底止,本公司已買回及贖回全數公司債面額
220,000 千元,並於九十八年度認列買回公司債利益 1,471 千元列入損
益表之什項收入項下。
十一、 長期借款
九 十 九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 十 八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 第一銀行 $ 19,150 $ 23,350 (二) 第一銀行 6,400 12,800 (三) 兆豐銀行 - 5,120 (四) 第一銀行 12,500 25,000 (五) 第一銀行 21,482 28,796 (六) 玉山銀行 13,600 20,400 (七) 玉山銀行 13,840 20,760 (八) 兆豐銀行 35,000 - (九) 富邦銀行 27,500 - (十) 台灣工業銀行 20,000 - (十一) 中華開發銀行 14,000 - (十二) 台灣企銀 13,500 - (十三) 上海商銀 16,666 - (十四) 中華開發銀行 20,000 20,000 (十五) 上海商銀 - 7,999 (十六) 上海商銀 29,277 - 262,915 164,225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84,601 61,245 $ 178,314 $ 102,980
本公司及子公司為長期財務規劃、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資本支出
計畫,與金融機構簽訂中、長期借款合約,內容如下:
(一 ) 本公司於八十九年八月以土地為抵押,向第一銀行申貸十五年
期擔保借款 58,000 千元,自九十年十一月起,每三個月為一期,
分五十六期償還至一○四年八月。
(二 ) 本公司於九十年十一月以房屋及建築為抵押,向第一銀行申貸
十年期擔保借款 58,000 千元,自九十二年一月起,每三個月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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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分三十六期償還至一○○年十月。
(三 ) 本公司於九十二年十二月以機器設備為抵押,向兆豐銀行申貸
七年期擔保借款 26,920 千元,自九十三年十二月起,每三個月
為一期,分二十一期償還至九十九年十二月。
(四 ) 本公司於九十五年十一月以房屋及建築為抵押,向第一銀行申
貸五年期擔保借款 50,000 千元,自九十七年二月起,每三個月
為一期,分十六期償還至一○○年十一月。
(五 ) 本公司於九十八年十月,以房屋及建築為抵押,向第一銀行申
貸四年期擔保借款 30,000 千元,自九十八年十一月起,每個月
為一期,分四十八期償還至一○二年十月。
(六 ) 本公司於九十六年十一月以機器設備為抵押,向玉山銀行申貸
五年期擔保借款 34,000 千元,自九十七年二月起,每三個月為
一期,分二十期償還至一○一年十一月。
(七 ) 本公司於九十六年十一月以房屋及建築為抵押,向玉山銀行申
貸五年期擔保借款 34,600 千元,自九十七年二月起,每三個月
為一期,分二十期償還至一○一年十一月。
(八 ) 本公司於九十九年十一月以機器設備為扺押向兆豐銀行申貸五
年期擔保借款 35,000 千元,自一○一年五月起,每三個月為一
期,分十五期償還至一○四年十一月。
(九 ) 本公司於九十九年七月,向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申貸三年期擔保
借款 30,000 千元,自九十九年十月起,每三個月為一期,分十
二期償還至一○二年七月。
(十 ) 本公司於九十九年十月向台灣工業銀行申貸二年期擔保借款
50,000 千元,並於九十九年十月提前償還 30,000 千元,餘自一
○○年四月起,每三個月為一期,分七期償還至一○一年十月。
(十一 ) 本公司於九十九年十月向中華開發銀行申貸二年期擔保借款
14,000 千元,自九十九年十月起,每六個月為一期,分五期償
還至一○一年十月。
(十二 ) 本公司於九十九年三月向台灣企業銀行申貸三年期擔保借款
18,000 千元,自九十九年四月起,每個月為一期,分三十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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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還至一○二年三月。
(十三 ) 本公司於九十九年四月向上海商業銀行申貸三年期擔保借款
20,000 千元,自九十九年七月起,每三個月為一期,分十二期
償還至一○二年四月。
(十四 ) 本公司於九十八年十一月向中華開發銀行申貸三年期擔保借款
20,000 千元,自九十九年十月起,每六個月為一期,分五期償
還至一○一年十月。
(十五 ) 子公司昆山鉅龍公司於九十六年四月向上海商銀申貸三年期擔
保借款 USD1,000 千元,自九十七年四月起,每三個月為一期,
分八期償還至九十九年三月。
(十六 ) 子公司昆山鉅龍公司於九十九年十一月向上海商銀申貸三年期
擔保借款 USD1,000 千元,自一○○年十二月起,每三個月為一
期,分八期償還至一○二年十一月。
上述長期借款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底年利率分別為 1.60%~ 2.06%
及 1.38%~ 2.04%。
十二、 員工退休金
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
依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本公
司九十九及九十八年度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 5,089 千元及 4,540 千
元。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員
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六個月平均工資計
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三提撥員工退休準備金,交由
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本
公司九十九及九十八年度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 930 千元及 883 千
元。
子公司鉅橡維京公司因無專職人員,尚無退休金給付之情事。
子公司昆山鉅龍公司、昆山鉅孙公司及昆山鉅橡國際貿易公司之
養老保險金係依當地社會福利法令規定,於提撥存入政府退休養老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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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部門時認列費用,九十九及九十八年度認列之養老保險費分別
為 1,014 千元及 1,118 千元。
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之退休金相關資訊揭露如下:
(一 ) 淨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
九 十 九 年 度 九 十 八 年 度
服務成本 $ 696 $ 639 利息成本 690 659 退休基金資產之預期報
酬 ( 540 ) ( 491 ) 攤 銷 數 84 76 $ 930 $ 883
(二 ) 退休基金提撥狀況與帳載應計退休金負債之調節
九 十 九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 十 八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 833 $ 768 非既得給付義務 20,156 19,246 累積給付義務 20,989 20,014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
響數 7,481 7,582 預計給付義務 28,470 27,596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 22,703 ) ( 20,786 ) 提撥狀況 5,767 6,810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
務 ( 652 ) ( 706 ) 退休金損失未攤銷餘額 ( 2,951 ) ( 3,289 ) 補列之應計退休金負債 102 102 應計退休金負債 $ 2,266 $ 2,917
既得給付 $ 869 $ 805
(三 ) 精算假設
九 十 九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 十 八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折 現 率 2.0% 2.5% 未來薪資水準增加率 2.5% 2.5% 退休基金資產預期投資
報酬率 2.0%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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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十 九 年 度 九 十 八 年 度
(四) 提撥至退休基金金額 $ 1,581 $ 2,184 (五) 由退休基金支付金額 $ - $ -
十三、 母公司股東權益
普通股股本
九十八年六月一日股東會決議提高額定股本為 1,000,000 千元,惟
尚待原額定股本 700,000 千元全數發行後再完成變更登記。
庫藏股票
單位:千股
收 回 原 因 年 初 股 數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減 少 年 底 股 數
九十九年度
註 銷 999 - 999 - 九十八年度
轉讓股份予員工 1,999 - 1,000 999
本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於九十七年七月至九月及九十六年八
月至十月分別買回已發行股份 1,000 千股及 999 千股,購入成本分別為
10,837 千元及 16,859 千元。
本公司於九十八年七月將九十七年間買回庫藏股 1,000 千股以每
股 10.71 元轉讓予員工認購以獎酬員工,並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三十九
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認列酬勞成本 2,791 千元。
本公司於九十九年十一月將九十六年間買回庫藏股 999 千股,依
證券交易法規定,屆滿三年未轉讓者予以註銷,並已完成變更登記。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亦不得享
有股利之分派及表決權等權利。
資本公積
依有關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彌補虧損外,不得使用,但超過票
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含轉換公司債轉換及員工認股權轉換溢
價)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得撥充股本,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
股;其撥充股本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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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餘分配及股利政策
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純益,應先彌補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
公積,得視營運之需要,酌予保留部份盈餘餘額,其餘額分配如下:
(一 ) 董事及監察人酬勞百分之一至五。
(二 ) 員工紅利百分之一至二十。
(三 ) 股東紅利。
前項盈餘之分配,應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
上項盈餘分配案應於次年度之股東常會決議,並表達於分配年度
之財務報表。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股本總額時
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當其餘額已達實收股本之百分
之五十,在公司無盈餘時,得以其超過部份派充股息及紅利;或在公
司無虧損時,得以其半數撥充股本。
本公司分配盈餘時,必須依法令規定就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提列特
別盈餘公積,方得以分配,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
轉金額分配盈餘。
本公司在營業上所處環境尚具成長性,將掌握經濟環境,以求永
續經營及長遠發展。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時,將注重股利之穩定性
與成長性,可分配盈餘原則上分配數不低於百分之五十,其中股東股
息及紅利之現金部分不低於股東分配數之百分之十。
九十九及九十八年度應付員工紅利估列金額分別為 5,342 千元及
6,277 千元;應付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1,602 千元及 1,883 千元。
前述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係分別按稅後淨利(已扣除員工分紅及董監
酬勞之金額)提列百分之十之法定公積後以 10%及 3%估列,年度終了
後,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之
費用,於股東會決議日時,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調整入帳。如股東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紅利,股
票紅利股數按決議分紅之金額除以股票公平價值決定,股票公平價值
係指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
礎。
- 26 -
本公司盈餘分配案業經股東常會分別於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及
九十八年六月一日決議通過九十八及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實
際配發數與原董事會通過擬議配發數同):
盈 餘 分 配 案 每 股 股 利 ( 元 )
九十八年度 九十七年度 九十八年度 九十七年度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7,880 $ 2,051 股票股利 32,644 15,800 $ 0.7 $ 0.36 現金股利 37,307 1,800 0.8 0.04 $ 77,831 $ 19,651
本公司分別於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及九十八年六月一日之股東
會決議配發九十八及九十七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如下:
九 十 八 年 度 九 十 七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董監事酬勞 員 工 紅 利 董監事酬勞
各年度財務報表認
列金額 $ 6,277 $ 1,883 $ 1,650 $ 750 股東會決議配發金
額-現金 6,230 1,920 1,650 750 差異 $ 47 ( $ 37 ) $ - $ -
股東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與九十八年度財務報表
認列之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之差異主要係因估計改變,已調整為九
十九年度之損益。另與九十七年度財務報表認列之員工分紅及董監事
酬勞並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失
九十九及九十八年度金融商品未實現損失之變動如下:
九 十 九 年 度 九 十 八 年 度
年初餘額 ( $ 863 ) ( $ 1,156 )
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 341 ) 750
轉列損益項目 - ( 457 )
年底餘額 ( $ 1,204 ) ( $ 863 )
- 27 -
十四、 所 得 稅
本公司及子公司合併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費用與所
得稅之調節如下:
九 十 九 年 度 九 十 八 年 度
合併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
之所得稅費用 $ 10,363 $ 22,395 調節項目之稅額影響數
永久性差異 五年免稅 ( 1,584 ) ( 9,696 ) 公司債折價攤銷 - 589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 - ( 326 ) 其 他 59 223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銷貨利益(損
失) ( 504 ) 1,633 已實現銷貨(利益)損
失 ( 1,110 ) 499 已實現兌換利益(損
失) ( 577 ) 1,626 未實現兌換損失 3,384 848 未實現存貨損失減少 ( 612 ) ( 602 ) 遞延認列之退休金費
用 ( 111 ) ( 325 ) 備抵呆帳超限 - 211
當年度抵用之虧損扣抵 - ( 289 ) 當年度抵用之投資抵減 ( 1,639 ) ( 4,199 ) 未分配盈餘加徵 10% 96 86
當年度應納所得稅 7,765 12,673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 2,342 ( 3,006 ) 虧損扣抵 - 3,370 因稅法改變產生之變動影
響數
14 510 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 ( 816 ) 646 所 得 稅 $ 9,305 $ 14,193
子公司鉅橡維京公司依其設立地區規定,其境外所得免稅。
子公司昆山鉅龍公司依據當地法令規定,自累積獲利年度開始,
所得兩年免稅,三年減半徵收,九十七年度為免稅期間第一年。
子公司昆山鉅孙公司依當地法令規定,依 25%之稅率繳納所得稅。
- 28 -
子公司昆山鉅橡國際貿易公司係屬貿易類公司,依當地法令規定
依 25%之稅率繳納所得稅。
立法院於九十九及九十八年度間陸續修正及通過下列法規:
(一 ) 九十八年一月修正所得稅法第三十九條條文,將營利事業虧損
扣抵年限由五年延長為十年。
(二 ) 九十八年五月修正所得稅法第五條條文,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稅
率由百分之二十五調降為百分之二十,並自九十九年度施行。
復於九十九年五月再次修正所得稅法第五條條文,將營利事業
所得稅稅率由百分之二十調降為百分之十七,並自九十九年度
施行。
本公司業已依此修正條文重新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
債,並將所產生之差額列為當年度所得稅費用或利益。
(三 ) 九十九年四月通過「產業創新條例」,其中第十條規定公司得
在投資於研究發展支出 15%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
所得稅,並以不超過該公司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30%為
限,該規定之施行期間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零八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構成項目如下:
九 十 九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 十 八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流 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
未實現存貨損失 $ 262 $ 482 投資抵減 2,909 - 未實現銷貨利益 - 1,306 未實現兌換損失 3,384 679
6,555 2,467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未實現銷貨損失 ( 504 ) - 6,051 2,467
(接次頁)
- 29 -
(承前頁)
九 十 九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 十 八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非 流 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認列退休金費用 $ 368 $ 563 遞延所得稅負債
權益法認列國外公司
之投資收益 ( 6,279 ) ( 534 ) ( 5,911 ) 29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 140 $ 2,496
截至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投資抵減相關資訊如下:
法 令 依 據
抵 減 項 目
可 抵 減 總 額
尚未抵減餘額
最 後 抵 減
年 度
促進產業升級 機器設備 $ 4,493 $ 2,909 一○三
條例
截至九十九年底止,本公司增資擴展可享受之免稅如下:
增 資 擴 展 案 免 稅 期 間
九十七年增資擴展木竹製品、印刷電路板、
其他電子零件
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一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
本公司截至九十七年度之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
關核定。
本公司已無八十六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底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分別為 244 千元
及 61 千元。
九十九及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分別為 2.37%
(預計)及 13.47%(實際)。
依所得稅法規定,本公司分配屬於八十七年度(含)以後之盈餘
時,本國股東可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可獲配之股東可扣
抵稅額。由於實際分配予股東之可扣抵稅額,應以股利分配日之股東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為準,因此本公司預計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之稅
- 30 -
額扣抵比率可能與將來實際分配予股東時所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有所
差異。
十五、 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
九 十 九 年 度 九 十 八 年 度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合 計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合 計
用人費用
薪 資 $ 76,268 $ 49,991 $ 126,259 $ 65,233 $ 55,162 $ 120,395
勞健保費 7,191 2,603 9,794 5,958 3,033 8,991
退 休 金 5,015 2,018 7,033 4,429 2,112 6,541
其 他 4,302 2,046 6,348 6,515 1,896 8,411
$ 92,776 $ 56,658 $ 149,434 $ 82,135 $ 62,203 $ 144,338 折 舊 $ 53,094 $ 4,348 $ 57,442 $ 53,550 $ 4,427 $ 57,977
攤 銷 12,011 1,803 13,814 13,078 2,118 15,196
十六、 每股盈餘
計算每股盈餘之分子及分母揭露如下:
金 額 ( 分 子 ) 股 數 每 股 盈 餘 ( 元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股 東 (分母)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
稅 前 稅 後 (千股) 稅 前 稅 後
九十九年度
合併總純益 $ 68,658 $ 59,353
基本每股盈餘
加權平均流通股
數
50,752
庫藏股股數 ( 854 )
49,898 $ 1.38 $ 1.19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
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 - 450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加
潛在普通股之
影響
$ 68,658 $ 59,353 50,348 $ 1.36 $ 1.18
(接次頁)
- 31 -
(承前頁)
金 額 ( 分 子 ) 股 數 每 股 盈 餘 ( 元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股 東 (分母)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
稅 前 稅 後 (千股) 稅 前 稅 後
九十八年度
合併總純益 $ 92,989 $ 78,796
基本每股盈餘
加權平均流通股
數
47,633
盈餘轉增資追溯
調整
3,210
庫藏股股數 ( 1,777 )
49,066 $ 1.90 $ 1.61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
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 - 336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加
潛在普通股之
影響
$ 92,989 $ 78,796 49,402 $ 1.88 $ 1.59
本公司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 (九六 )基秘字第○五二號函,
將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視為費用而非盈餘之分配。若企業得選擇以股
票或現金發放員工分紅,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應假設員工分紅將
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以該潛在
普通股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價,作為發行股數之判斷基礎。於次年度
股東會決議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
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計算每股盈餘時,無償配股之影響已列入追溯調整。因追溯調整
九十八年度稅後基本每股盈餘由 1.72 元減少為 1.61 元,稅後稀釋每股
盈餘亦由 1.71 元減少為 1.59 元。
九十八年度可轉換公司債因不具有稀釋效果,是以不列入計算。
- 32 -
十七、 金融商品
(一 ) 公平價值之資訊
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帳 面 價 值 公 平 價 值 帳 面 價 值 公 平 價 值
資 產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流動 $ 696 $ 696 $ 1,037 $ 1,037 存出保證金 5,022 5,022 2,073 2,073
負 債 長期借款(含
一 年 內 到
期) 262,915 262,915 164,225 164,225
(二 ) 本公司及子公司決定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
下:
1. 上述金融商品不包括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淨額、短
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含關係人)及應付費用。
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或以現金為之,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
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
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因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故市場
價格為公平價值。
3. 存出保證金因以現金方式存出,以其帳面價值為公平價值。
4. 長期借款以其預期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平價值,折現
率以本公司帳列長期借款之利率為準。
(三 ) 本公司九十九及九十八年度因以評價方法估計公平價值變動而
認列為評價利益金額分別為 0 千元及 1,305 千元。
(四 ) 本公司及子公司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底具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
風險金融資產分別為 208,626 千元及 117,639 千元,金融負債分
別為 603,454 千元及 497,639 千元。
(五 ) 本公司及子公司九十九及九十八年度非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
價值變動認列損益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利息收入分別為
148 千元及 161 千元,利息費用(含利息資本化)分別為 8,163
千元及 13,226 千元。
- 33 -
(六 ) 財務風險資訊
1. 市場風險
本公司投資之上市公司普通股股票係以活絡市場公開
報價為公平價值,市場價格變動將使其公平價值變動;若
市場價格每下降 1%,將使上述金融資產之公平價值減少 7
千元。
2. 信用風險
金融資產受到本公司及子公司之交易對方或他方未履
行合約之潛在影響,其影響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所從事金
融商品之信用風險集中程度、組成要素、合約金額及其他
應收款。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底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具信
用風險金融資產金額分別為 348,092千元及 335,628千元(主
要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存出保證金)。是項金融資
產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與其帳面價值相同。
3.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未有因無法籌
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4. 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九十九年底止從事之短期及長期借
款,係採浮動利率之債務,市場利率變動將使短期及長期
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
動,市場利率每增加 1%,將使本公司未來一年增加現金流
出 6,035千元。
十八、 關係人交易
(一 )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大僑企業有限公司(大僑公司) 本公司董事為該公司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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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重大關係人交易
1. 當年度交易-進貨
九 十 九 年 度 九 十 八 年 度
金 額
占 進 貨
總 數 %
金 額
占 進 貨
總 數 %
大僑公司 $ 67 - $ 46 -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付款期限為月結一個月;一般
供應商之付款期限為月結一~三個月。
本公司對關係人交易價格與一般供應商之進貨並無同
類產品可資比較。
2. 年底餘額
九 十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九 十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金 額
占 各 該
交 易
餘 額 %
金 額
占 各 該
交 易
餘 額 %
應付帳款
大僑公司 $ - - $ 6 -
3. 董事、監察人及管理階層(註)薪酬資訊
九 十 九 年 度 九 十 八 年 度
薪 資 $ 17,870 $ 18,664 獎 金 5,196 3,638 紅 利 1,259 1,700 $ 24,325 $ 24,002
註:管理階層係指董事長、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部門主管。
- 35 -
十九、 質抵押之資產
下列資產帳面價值已提供為短期及長期借款之擔保品:
九 十 九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 十 八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固定資產-土地 $ 81,061 $ 81,061 -房屋及建築 87,673 90,601 -機器設備 110,789 60,693 銀行活期存款(帳列受限制資產
-流動)
1,500 - $ 281,023 $ 232,355
二十、 截至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一 )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方式承租倉庫等,其預計未來各年度租金支
出明細如下:
年 度 金 額
一○○年度 $ 2,023
一○一年度 2,200
一○二年度 2,200
一○三年度 2,150
一○四年度以後 2,333
(二 ) 本公司為採購原料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金額為 84,404 千元。
(三 ) 本公司已承諾訂購之機器設備金額為 27,068 千元,其中已支付
8,437 千元。
二一、 附註應揭露事項
(一 ) 重大交易事項及 (二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附表一。
2.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二。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附表三。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
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
上:無。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
- 36 -
上:無。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附表四。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附表五。
9.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 . . .等相關資訊:附表六。
10.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參閱附註十。
(三 ) 大陸投資資訊
1. 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價
值、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七。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
大交易事項,暨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附表八。
3.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與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提供票據
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情形:附表二。
4.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與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提供資金融通
情形:附表一。
5.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無。
(四 )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附表九。
二二、 部門別資訊
(一 ) 產業別財務資訊
主要經營電木板、印刷電路基板、絕緣材料等之製造、加
工及其製品之買賣及進出口貿易之單一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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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地區別財務資訊:
大 陸 地 區 國 內 調 整 及 沖 銷 調 整 後 金 額
九十九年度
來自母公司及合併
子公司以外客戶
之收入
$ 416,847 $ 802,497 $ - $ 1,219,344
來自母公司及合併
子公司之收入
23,385
240,678
( 264,063 )
-
收入合計 $ 440,232 $ 1,043,175 ( $ 264,063 ) $ 1,219,344
部門利益 $ 35,705 $ 51,857 $ 74 $ 87,636
利息收入 148
其他收入 2,528
利息費用 ( 7,849 )
公司一般費用 ( 15,450 )
稅前利益 $ 67,013
可辨認資產 $ 539,148 $ 943,471 $ - $ 1,482,619
九十八年度
來自母公司及合併
子公司以外客戶
之收入
$ 308,991 $ 672,049 $ - $ 981,040
來自母公司及合併
子公司之收入
29,391
159,691
( 189,082 )
-
收入合計 $ 338,382 $ 831,740 ( $ 189,082 ) $ 981,040
部門利益 $ 3,586 $ 102,392 $ - $ 105,978
利息收入 161
其他收入 5,850
利息費用 ( 13,185 )
公司一般費用 ( 5,815 )
稅前利益 $ 92,989
可辨認資產 $ 499,938 $ 811,504 ( $ 6,532 ) $ 1,304,910
(三 ) 外銷銷貨資訊
地 區 九 十 九 年 度 九 十 八 年 度
亞 洲 $ 485,674 $ 349,938
歐 洲 29,873 19,177
$ 515,547 $ 369,115 佔銷貨收入總額% 42 38
(四 ) 重要客戶資訊
本公司銷貨收入佔損益表銷貨收入淨額 10%以上之客戶明
細如下:
九 十 九 年 度 九 十 八 年 度
金 額 % 金 額 %
甲 公 司 $ 136,748 11 $ 139,041 14
- 38 -
二三、 其 他
本公司及子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單位:各外幣及新台幣均為千元
九 十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九 十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金 融 資 產 外 幣 匯 率 新 台 幣 外 幣 匯 率 新 台 幣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5,596 29.13~29.28 $ 163,074 $ 2,223 31.99~32.0 $ 71,127
日 圓 8,326 0.3582 2,982 17,103 0.3472 5,938
歐 元 310 38.92 12,059 115 46.10 5,291
人 民 幣 40,611 4.4205 179,524 26,415 4.6858 123,773
金 融 負 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1,939 29.13~29.28 57,407 4,572 31.99~32.0 146,285
人 民 幣 3,611 4.4205 15,961 3,639 4.6858 1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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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九十九年度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 號 貸 出 資 金
之 公 司 貸 與 對 象 往 來 科 目
本 期
最 高 餘 額 期 末 餘 額
利率區間
( % )
資 金 貸 與
性質(註一)
業 務 往 來
金 額
提 列 備 抵
呆 帳 金 額
擔 保 品 對 個 別 對 象
資金貸與限額
( 註 二 )
資 金 貸 與
總 限 額 名 稱 價 值
0 本 公 司 昆山鉅龍高階複合材料有限
公司
其他應收款 $ 28,224 - -
1. $ 240,679 - - - $ 240,679 $ 137,344 (註三)
註一: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法如下:
1.有業務往來者請填 1。
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請填 2。
註二:係以最近一年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註三:係依貸與公司股東權益總額百分之二十( 686,718×20%= 137,344)。
- 40 -
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本公司背書保證情形
民國九十九年度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千元
被 背 書 保 證 對 象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證 之
本 期 最 高
背 書 保 證
期 末
背 書 保 證
以 財 產 擔 保
之 背 書 保 證
累 計 背 書 保 證
金額佔最 近期 財務
背 書 保 證
最 高 限 額
編 號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公 司 名 稱 關 係 限 額 ( 註 一 ) 餘 額 餘 額 金 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 註 二 )
0 本 公 司 昆山鉅龍高階複合材料有限公司 子 公 司
(間接持股 100%)
$ 686,718 $ 162,180 $ 46,608 (註三)
- 6.79 $ 686,718
註一:係依股東權益總額之百分之二十,惟對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百分之百之子公司背書保證額度為股東權益之百分之百。
註二:係依股東權益總額之百分之一百。
註三:係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對昆山鉅龍公司之借款額度背書保證金額(美金 1,600 千元)。
- 41 -
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明細表
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有 價 證 券 發 行 人 與 期 末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帳 列 科 目 單 位 / 股 數 帳 面 金 額 比率(%) 市 價 備 註
本 公 司 台塑勝高科技公司-上市公司普通股股票 無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流動
12,022 $ 696 - $ 696
鉅橡維京控股有限公司-外國公司股票 子公司(持股 100%) 採權益法之長
期股權投資
8,531,680 $ 324,945 100 $ 324,945
鉅橡維京控股有限公司 昆山鉅龍高階複合材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間接持股 100%) 〞 - $ 324,965 100 $ 324,965
昆山鉅龍高階複合材料
有限公司
昆山鉅孙電機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負責人(本公
司間接持股 48.45%)
〞 - $ 12,660 48.45 $ 12,660
- 42 -
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民國九十九年度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千元
進(銷)貨之公司
交 易 對 象
關 係
交 易 情 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 收 ( 付 ) 票 據 、 帳 款
備 註
進(銷)貨
金 額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授 信 期 間
單 價
授 信 期 間
餘 額
佔 總 應 收
(付)款項
之比率(%)
本 公 司 昆山鉅龍高階
複合材料有
限公司
子 公 司 銷 貨 $ 240,679 23 月結七~八個
月
銷售在製品與一般銷售
無同類產品可資比
較,銷售成品項目其
價格與一般客戶相當
月 結 七~ 八 個
月;一般客戶
為月結三~四
個月
$ 156,998 44 -
- 43 -
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民國九十九年度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千元
帳 列 應 收 逾 期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提 列 備 抵
款 項 之 公 司 交 易 對 象 關 係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餘 額 週 轉 率 ( % ) 金 額 處 理 方 式 期 後 收 回 金 額 呆 帳 金 額
本 公 司 昆山鉅龍高階複合材料有
限公司
子 公 司 $ 156,998
158 - - $ 47,432 -
- 44 -
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
民國九十九年度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千元;美元千元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持 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在 地 區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本 期 期 末 本 期 期 初 股 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 註
本 公 司 鉅橡維京控股有限公
司(Aurona(B.V.I)
Holdings Co., Ltd.)
Simmond Building, Wickhams Cay 1, P. O. Box 961,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一般投資業 $ 248,537 ( USD 8,532 )
$ 279,401 ( USD8,734 )
8,531,680 100 $ 324,945 $ 36,081 $ 36,081
Aurona(B.V.I)
Holdings Co., Ltd.
昆山鉅龍高階複合材
料有限公司
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親和
路東側、江豐路南側
玻璃纖維層板、樹脂
積層板、裝飾貼面
銅箔、裝飾貼面鋁
片
247,605 ( USD 8,500 )
271,915 ( USD8,500 )
- 100 324,965 36,081 36,081
昆山鉅橡國際貿易有
限公司
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南港
望江路 70 號
樹脂積層板、玻璃纖
維積層板、電木
板、銅箔、鋁片、
牛皮紙、濾芯
- 6,718 ( USD 210 )
- - - - -
昆山鉅龍高階複合材料
有限公司
昆山鉅孙電機有限
公司
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魏
和路 339 號
生產、組裝汽車空
調壓縮機、汽車
發電機、啟動馬
達、分電器、傳
動軸、火花塞、
離合器壓板、避
震器
13,691 ( USD 470 )
- - 48.45 12,660 ( 3,191 ) ( 1,546 )
- 45 -
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九十九年度
附表七 單位:新台幣千元;美元千元
大 陸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實 收 資 本 額
( 註 二 ) 投 資 方 式 ( 註 四 )
本期期初自台灣
匯 出 累 積
投資金額(註二)
本 期 匯 出 或 收 回 投 資 金 額 本期期末自台灣
匯 出 累 積
投資金額(註二)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投 資 之 持
股 比 例 ( % )
本 期 認 列
投資(損)益
(註一 2.(2))
期 末 投 資
帳 面 價 值
截 至 本 期 止
已匯回投資收益 匯 出 收 回
昆山鉅龍高階複合材料
有限公司
玻璃纖維層板、樹脂積層板、裝
飾貼面銅箔、裝飾貼面鋁片
$ 247,605 (USD 8,500)
3. $ 247,605 (USD 8,500)
- - $ 247,605 (USD 8,500)
100 $ 36,081 $ 324,965 -
昆山鉅孙電機有限公司 生產、組裝汽車空調壓縮機、汽
車發電機、啟動馬達、分電
器、傳動軸、火花塞、離合器
壓板、避震器
28,256 (USD 970)
5. - - - - 48.45 ( 1,546 ) 12,660 -
大 陸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本 期 期 末 累 計 自 台 灣 匯 出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 ( 註 二 )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核 准 投 資 金 額 ( 註 二 )
依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規 定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 註 三 )
昆山鉅龍高階複合材料有限公司 $ 247,605 $ 247,605 $ 412,031
註一: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
1 .若屬籌備中,尚無投資損益者,應予註明。
2 .投資損益認列基礎分為下列三種,應予註明。
(1)與中華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2)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3)其他。
註二:相關金額係按期末一美元等於新台幣 29.13 元之匯率換算。
註三:依據投審會 97.8.29「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之限額,計算如下:
686,718× 60%= 412 ,031
註四: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五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 .經由第三地區匯款投資大陸公司。
2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3 .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4 .直接投資大陸公司。
5 .其他方式(由昆山鉅龍高階複合材料有限公司投資)。
- 46 -
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大陸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暨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
民國九十九年度
附表八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千元
交 易 對 象 本公司與交易
對 象 之 關 係 交 易 類 型 金 額
交 易 條 件 應 收 ( 付 ) 票 據 、 帳 款 未實現(損)益
價 格 付 款 條 件 與一般交易之比較 餘 額 百分比(%)
昆山鉅龍高階複合材料
有限公司
子公司(間接持
股 100%)
進貨及加工費用 $ 11,562 無同類產品可資比較
月結一個月 月結一~三個月
$ - -
$ -
銷 貨 240,679 銷售在製品與一般銷售無同類產
品可資比較,銷售成品項目其價
格與一般客戶相當
月結七~八個月
月結三~四個月
156,998 44 ( 2,963 )
- 47 -
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九十九年度
附表九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 號 交 易 人 名 稱 交 易 往 來 對 象 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 註 )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科 目 金 額 交 易 條 件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或總資產之比率(%)
0 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鉅龍高階複合材料有限公司 1. 營業收入 $ 240,679 銷售在製品與一般銷售無同類產品可資比
較,銷售成品項目其價格與一般客戶相當,
收款期限為月結七~八個月
20
進 貨 1,074 無同類產品可資比較,付款條件為月結一個月 -
加工費用 10,488 〞 1
應收帳款 156,998 11
1 昆山鉅龍高階複合材料
有限公司
昆山鉅孙電機有限公司 2. 什項收入 74 以議價方式 -
註:與交易人關係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子公司
- 48 -
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九十八年度
附表九之一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 號 交 易 人 名 稱 交 易 往 來 對 象
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 註 )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科 目 金 額 交 易 條 件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或總資產之比率(%)
0 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鉅龍高階複合材料有限公司 1. 營業收入
$ 159,691 銷售在製品與一般銷售無同類產品可資比
較,銷售成品項目其價格與一般客戶相當,
收款期限為月結七~八個月
16
進 貨 1,970 無同類產品可資比較,付款條件為月結一個月 -
加工費用 8,580 〞 -
應收帳款 147,454 (含轉列其他應收
款 15,639 千元)
11
註:與交易人關係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