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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 年 4 月30 日 發文字號:台財產北處字第10940007542號 主旨:公告標售本分署109年度第21批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暨代管無人承認繼承 遺產共59宗,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一、國有財產法第53條、第54條。 二、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作業要點第16點第(3)、(4)款。 公告事項: 一、 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09年5月14日下午2時30分正於本分署5樓會議室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5樓)。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 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第一個下午2時30分同地點開 標。 二、 投標資格及投標方式: (一) 凡法律許可在中華民國領土內購置不動產之公、私法人、自然人及 其他得為權利主體者,均得參加投標。外國人參加投標,應受土地 法第十七條至第二十條之限制;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 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臺灣地區與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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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 年 4 月30 日 發文字號:台 …...2020/04/29  · 201.05 第一種住 宅區 23,667,606 2,367,000 1.地上現為鐵絲網 圍籬內雜草地等

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 年 4 月30 日

發文字號:台財產北處字第10940007542號

主旨:公告標售本分署109年度第21批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暨代管無人承認繼承

遺產共59宗,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一、國有財產法第53條、第54條。

二、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作業要點第16點第(3)、(4)款。

公告事項:

一、 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09年5月14日下午2時30分正於本分署5樓會議室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5樓)。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

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第一個下午2時30分同地點開

標。

二、 投標資格及投標方式:

(一) 凡法律許可在中華民國領土內購置不動產之公、私法人、自然人及

其他得為權利主體者,均得參加投標。外國人參加投標,應受土地

法第十七條至第二十條之限制;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

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臺灣地區與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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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九條之限制,且於「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

資業別項目」未開放不動產業前禁止陸資投標為住宅及大樓之開發

或經營。

(二) 公告標售之不動產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所規定之耕地

時,得參與投標之私法人必須為該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之農民團

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

(三)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在辦公時間內,向本分署全功能

服務櫃台(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洽詢,領取

投標須知、投標單、投標專用標封等,並依照投標須知規定填寫,

郵遞投標。

三、 標售不動產之標示、面積、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

使用地類別、標售底價及投標保證金金額詳如附表。

四、 標售房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係

依當地縣、市政府核發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證明書、政府機關網站公布

之使用分區或地政事務所核發之土地登記簿謄本記載,有關土地使用管

制、地籍資料,請投標人自行向當地縣、市政府、地政機關查詢,並請

逕至現場參觀。

五、 凡對本標售標的物有權利主張者,應於開標日前一日上班時間檢具有關

權利憑證正本,送本分署。逾期視為放棄一切權利,不予受理。

六、 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持向本分署領取之繳款書限於109年7

月3日以前逕向指定銀行一次繳清。

七、 標售標的物於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十五日內點交予得標人。

八、 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九、 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分署公告(布)欄公告者為準。

註:本分署標售資料刊登網路網址為https://www.fnp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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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標號 不動產標示面積

(平方公尺)

都市計畫

使用分區

或非都市

土地使用

編定(僅供

參考)

標售底價

(元)

保證金金額

(元)

備註

1新北市板橋區

篤行段858地號201.05

第一種住

宅區23,667,606 2,367,000

1.地上現為鐵絲網

圍籬內雜草地等

使用。

2.以書面方式按現

狀點交,地上物

概 由 得 標 人 自

理。

2新北市板橋區

中山段99地號

154

(持分1/7) 住宅區 5,726,380 573,000

1.地上現為磚鐵皮造

搭房、鐵皮搭棚、

雜草地、堆放雜

物、水泥空地及水

泥基座等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3新北市板橋區

中山段 106-12

地號

172

(持分1/6) 住宅區 8,734,602 874,000

1.地上現為鐵皮搭

棚、圍牆內停車場

及道路等使用,得

標人應負責維持道

路暢通。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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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新北市板橋區

成功段 83-1地

5.07

(持分1/4) 商業區 110,058 12,000

1.地上現為碎石地等

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5

新北市板橋區

江子翠段溪頭

小段92-7地號

28

(持分10/40) 住宅區 2,578,730 258,000

1.地上現為水泥地停

放車輛等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6

新北市板橋區

江子翠段溪頭

小段98地號

4

(持分30/120) 住宅區 232,090 24,000

1.地上現為水泥地等

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7

新北市樹林區

西園段1662地

315.21

(持分1/3)

一般農業

區甲種建

築用地

4,346,746 435,000

1.地上現為雜草樹、

綠竹、泥土地(通

道)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

該條例及相關規定

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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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新北市淡水區

米蘭段53地號

1289.15

(持分1/16)

住宅區

(附)1,964,297 197,000

1.地上現為雜草林、

竹林等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

該條例及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9新北市淡水區

米蘭段43地號

780.34

(持分

1960/40000)

住宅區

(附)1,162,114 117,000

1.地上現為雜草林等

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

該條例及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10新北市淡水區

米蘭段207地號

1836.37

(持分3/10)

住宅區

(附)12,759,076 1,276,000

1.地上現為雜草林等

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

該條例及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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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北市淡水區

米蘭段60地號

599.28

(持分

1394/10000)

住宅區

(附)2,036,705 204,000

1.地上現為竹林等使

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

該條例及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12

新北市淡水區

新興段96地號

308.79

(持分1/5)

住宅區 4,950,243 496,000

1.地上現為雜草地使

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

該條例及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新北市淡水區

新興段96-1地

25.45

(持分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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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新北市淡水區

新興段124地號

947.61

(持分

179/1051)住宅區 10,545,223 1,055,000

1.地上現為雜草林使

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

該條例及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4.按現況點交,地上

物概由得標人自

理。

14新北市中和區景華段694地號

19.17 住宅區 3,681,982 369,000

1.地上現為水泥地(

雜物)等使用。

2.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15

新北市中和區橫路段231地號

719.20

風景區 71,341,918 7,135,000

1.本案土地上現為雜

草、林使用。

2.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

該條例及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新北市中和區橫路段233地號

3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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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新北市中和區烘爐地段46地號

152.73

保護區 928,772 93,000

1.46地號土地上現為

雜草、林;47地號

土地為泥土地(菜

圃)使用。

2.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

該條例及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新北市中和區烘爐地段47地號

25.88

17新北市永和區大新段456地號

76.60(持分1/9)

商業區 4,759,983 476,000

1.地上現為人行道(

停放機車)等使用

,得標人應負責維

持人行道暢通。

2.本案土地係屬永和

二期汙水系統第5-

1標工程範圍,相

關工程尚在規劃設

計中,得標人屆時

應配合相關工程施

作。

3.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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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新北市永和區

保生段531地號3.05 住宅區 924,455 93,000

1.地上現為鐵絲網圍

籬內水泥(雜草)等

使用。

2.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19新北市蘆洲區民權段84地號

21(持分1/8)

住宅區 417,539 42,000

1.地上現為水泥地(

置放盆栽、雜物)

等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20 新北市蘆洲區

民生段587地號

107.89

(持分1/20)住宅區 868,976 87,000

1.地上現為綠美化設

施(棚架、座椅、

植栽)等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

該條例及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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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新北市汐止區

江北段869地號

24.05

(持分1/15)

乙種工業

區91,360 10,000

1.地上現為果園(部

分為雜草地、泥土

地)、棚架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

該條例及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22新北市汐止區

江北段871地號

189.67

(持分1/15)

乙種工業

區721,744 73,000

1.地上現為果園(部

分為雜草地、泥土

地)、鐵皮屋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

該條例及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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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新北市汐止區

江北段873地號

321.14

(持分1/15)

乙種工業

區1,222,511 123,000

1.地上現為果園(部

分為雜草地、泥土

地)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

該條例及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24

新北市汐止區

江北段1172地

27.24

(持分1/15)

乙種工業

區103,922 11,000

1.地上現為果園(部

分為雜草地、泥土

地)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

該條例及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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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新北市汐止區

江北段877地號

291.8

(持分1/15)

乙種工業

區1,110,595 112,000

1.地上現為雜草林等

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他

共有人依法有優先

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

該條例及相關規定

辦理。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點

交,地上物概由得

標人自理。

26新北市土城區

明德段91地號

283.58

(持分1/4)

第二種住

宅區15,094,610 1,510,000

1.地上現為雜草地等

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27新北市土城區

學成段252地號

4.86

(持分5/100)

第二種住

宅區32,402 4,000

1.地上現為雜草地使

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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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新北市土城區

員仁段419地號

3,885.16

(持分1/32)

乙種工業

區11,734,277 1,174,000

1.地上現為雜林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他共有人依法有優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市(珍貴)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所規定列管受保護者應依該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29新北市土城區

員仁段422地號

207.16

(持分1/32)

乙種工業

區625,326 63,000

1.地上現為雜林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該

條例及相關法令規

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30新北市土城區

員仁段423地號

230.13

(持分2/32)

乙種工業

區1,389,827 139,000

1.地上現為雜林使

用。

2. 本 案 為 共 有 土

地,他共有人依法

有優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該

條例及相關法令規

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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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新北市土城區

員仁段424地號

23.77

(持分1/32)

乙種工業

區71,521 8,000

1.地上現為雜林使

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該

條例及相關法令規

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32新北市土城區

員仁段425地號

95.98

(持分2/32)

乙種工業

區579,900 58,000

1.地上現為雜林使

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該

條例及相關法令規

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33新北市土城區

員仁段675地號

188.34

(持分1/28)

乙種工業

區650,455 66,000

1.地上現為雜林使

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該

條例及相關法令規

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Page 1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 年 4 月30 日 發文字號:台 …...2020/04/29  · 201.05 第一種住 宅區 23,667,606 2,367,000 1.地上現為鐵絲網 圍籬內雜草地等

34新北市土城區

員仁段676地號

946.90

(持分

15/3360)

乙種工業

區408,830 41,000

1.地上現為雜林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該

條例及相關法令規

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35新北市林口區

建林段602地號569.80

第二種住

宅區101,270,554 10,128,000

1.地上現為鐵板圍

籬內之雜草地(上

有樹木)使用。

2.地上樹木倘屬新

北市(珍貴)樹木保

護自治條例所規定

列管受保護者,應

依該條例及相關法

令規定辦理。

3.以書面方式按現

狀點交,地上物概

由得標人自理。

36

新北市林口區

建林段1119地

330.44第二種住

宅區44,692,010 4,470,000

1.地上現為鐵板圍

籬、圍牆內之雜草

地使用。

2.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Page 16: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 年 4 月30 日 發文字號:台 …...2020/04/29  · 201.05 第一種住 宅區 23,667,606 2,367,000 1.地上現為鐵絲網 圍籬內雜草地等

37

新北市林口區

力行段648地號334.94

第二種住

宅區113,680,327 11,369,000

1.地上現為鐵絲圍籬

(部分區域損毀)內

雜草地(上有樹木)

使用。

2.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

該條例及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新北市林口區

力行段649地號360.31

38新北市新莊區

青山段674地號

129.46

(持分1/4)住宅區 4,775,870 478,000

1.地上現為柏油地(

上方停車)等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Page 17: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 年 4 月30 日 發文字號:台 …...2020/04/29  · 201.05 第一種住 宅區 23,667,606 2,367,000 1.地上現為鐵絲網 圍籬內雜草地等

39

新北市新店區

青潭段雙坑小

段147地號

214

(持分3/10)

山坡地保

育區丙種

建築用地

1,867,578 187,000

1.地上現為雜草林地

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該

條例及相關法令規

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40

新北市新店區

秀水段336地號

702.20

(持分

9102/100000)

山坡地保

育區丙種

建築用地

2,715,408 272,000

1.地上現為雜樹林使

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自治

條例所規定列管受

保護者,應依該條

例及相關法令規定

辦理。

4.以書面方市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新北市新店區

秀水段337地號

84.35

(持分

9102/100000)

Page 18: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 年 4 月30 日 發文字號:台 …...2020/04/29  · 201.05 第一種住 宅區 23,667,606 2,367,000 1.地上現為鐵絲網 圍籬內雜草地等

41

新北市新店區

新坡段423-1地

0.95

(持分1/6)

第四種住

宅區18,240 2,000

1.地上現為雜林使

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該

條例及相關法令規

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42

新北市三重區

五谷王段23地

170.42

(持分8/65) 住宅區 5,650,996 566,000

1.地上現為雜草地使

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以書面方式案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43新北市三重區

光榮段234地號

64.34

(持分17/144)住宅區 1,468,168 147,000

1.地上現為鐵皮圍籬內雜草地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點交,地上物概由得標人自理。

Page 1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 年 4 月30 日 發文字號:台 …...2020/04/29  · 201.05 第一種住 宅區 23,667,606 2,367,000 1.地上現為鐵絲網 圍籬內雜草地等

44新北市三重區

二重段303地號

358.21

(持分1/2)住宅區 34,373,000 3,438,000

1.地上現為二層木造

房、鐵皮搭棚(停

放車輛)、鐵皮平

房及水泥地使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45

新北市林口區

佳林段421建號71.05

3,761,308 377,000

1.地上物現為鋼筋混

擬土造三層樓房之

第三層及建築基地

,門牌為林口區佳

林路56巷39-2號,

依登記面積辦理移

轉。

2.本案標售底價含建

物價格503,500元

,得標價格扣除建

物價格後之金額,

均屬土地價格。

3.按現況點交,本分

署不負瑕疵擔保責

任。修繕、復水電

等費用由得標人自

理負擔。

4.331地號土地現況

為公共通行巷道使

用部分,得標人應

維持巷道暢通。

5.採預約開放現場看

屋,訂於109年5月8

日下午2:30至3:30

開放看屋,請投標

人於109年5月7日下

午4點前電洽承辦人

林先生預約登記(恕

不接受現場預約登

記) ,電話:

(02)27814750轉

1424 。

新北市林口區

佳林段331地號

123.07

(持分1/3)

第二種住

宅區

Page 2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 年 4 月30 日 發文字號:台 …...2020/04/29  · 201.05 第一種住 宅區 23,667,606 2,367,000 1.地上現為鐵絲網 圍籬內雜草地等

46

新北市三重區

正義北段1060

地號

7.38

(持分31/642) 商業區 102,841 11,000

1.地上現為水泥地、

道路使用,得標人

應負責維持道路暢

通。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47

新北市三重區

正義北段1062

地號

2.50

(持分31/642) 商業區 28,080 3,000

1.地上現為水泥地使

用。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48新北市新店區

安康段295地號1,381.15 風景區 69,237,050 6,924,000

1.地上現為雜草地、

水泥空地(部分堆

放雜物)、水池。

2.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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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新北市深坑區

土庫段崩山小

段213-23地號

165

鄉村區

乙種建築

用地

11,083,050 1,109,000

1.地上現為擋土牆、

水溝、雜草、樹使

用。

2.土地現況為水溝使

用部分,得標人應

為持水溝或灌溉溝

渠暢通。

3.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

該條例及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4.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50新北市林口區

建林段585地號596.4

第二種住

宅區101,018,232 10,102,000

1.地上現為鐵板圍籬

內雜草地(上有樹

木)使用。

2.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

該條例及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Page 22: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 年 4 月30 日 發文字號:台 …...2020/04/29  · 201.05 第一種住 宅區 23,667,606 2,367,000 1.地上現為鐵絲網 圍籬內雜草地等

51

新北市中和區大華段1308建號

53.00

6,316,795 632,000

1.地上物現為鋼筋混

凝土造4層樓房之

第2層、建築基地(

巷道等),門牌為

中和區和平街38巷

24之1號2樓,依登

記面積辦理移轉。

2.本案標售底價含建

物價格343,300元

,得標價格扣除建

物價格後之金額,

均屬土地價格。

3.按現況點交,本分

署不負瑕疵擔保責

任。修繕、復水電

等費用由得標人自

理負擔。

4.371地號土地現況

為公共通行巷道、

人行道、水溝或灌

溉溝渠使用部分,

得標人應維持巷道

、人行道、水溝或

灌溉溝渠暢通。

5.採預約開放現場看

屋,訂於109年5月

8日下午2:30至

3:30開放看屋,請

投標人於109年5月

7日下午4點前電洽

承辦人李小姐預約

登記(恕不接受現

場預約登記) ,電

話:

(02)27814750轉

1307 。

新北市中和區大華段371地號

86.00(持分1/4)

住宅區

新北市中和區大華段370地號

4.2(持分1/4)

住宅區

Page 2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 年 4 月30 日 發文字號:台 …...2020/04/29  · 201.05 第一種住 宅區 23,667,606 2,367,000 1.地上現為鐵絲網 圍籬內雜草地等

52新北市林口區竹林段678-1地號

78.58第一種住

宅區6,254,182 626,000

1.地上現為鐵皮搭房

及水泥地(部分上方

種植農作物)、水泥

地使用。

2.地上樹木倘屬新北

市(珍貴)樹木保護

自治條例所規定列

管受保護者應依該

條例及相關法令規

定辦理。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53

新北市板橋區光仁段2086建號

76.4

6,863,845 687,000

1.本案房屋門牌為三

民路一段78之3號(4

樓),依登記面積辦

理移轉。

2.本案標售底價含建

物價格473,800元,

得標價格扣除建物

價格後之金額,均

屬土地價格。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本分署不負

瑕疵擔保責任。修

繕費用、復水電等

費用概由得標人自

理。

4.本案土地現況部分

為道路,應由得標

人負責維持道路通

暢。

5.採預約開放現場看

屋,訂於109年5月

8日 上 午 10:00 至

11:00開放看屋,請

投標人於109年5月

7日下午4點前電洽

承辦人李小姐預約

登記(恕不接受現場

預約登記) ,電話

: ( 02)27814750

轉1307 。

新北市板橋區光仁段32地號

102(持分1/4)

乙種工業區

Page 2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 年 4 月30 日 發文字號:台 …...2020/04/29  · 201.05 第一種住 宅區 23,667,606 2,367,000 1.地上現為鐵絲網 圍籬內雜草地等

54

臺北市中山區

吉林段四小段

2630建號

24.96

2,662,600 267,000

1.本案建物門牌為新

生北路二段66號11

樓之14,依登記面

積辦理移轉。

2.本案標售底價含建

物 價 格 234,048

元,得標價格扣除

建物價格後之金

額,均屬土地價

格。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本分署不負

瑕疵擔保責任。

4.本案房地係本分署

為遺產管理人代管

之遺產,經臺灣臺

北地方法院106年

度司繼字第 1425

號民事裁定同意變

賣。出售後按當期

公告土地現值申報

移轉現值。

5.採預約開放現場看

屋,訂於109年5月

6日2時至3時開放

現場看屋,請投標

人最晚於109年5月

5日下午4點前電洽

承辦人李小姐預約

登記(恕不接受當

日預約),電話:

( 02)27814750 轉

1307。

臺北市中山區

吉林段四小段

669地號

819

(持分

25/10000)

第肆種商

業區(依都

市計畫說

明書圖規

定辦理,

始得作第

肆種商業

區使用)

(原屬第參

種商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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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臺北市中山區

吉林段四小段

2631建號

25.02

2,668,950 267,000

1.本案建物門牌為新

生北路二段66號11

樓之15,依登記面

積辦理移轉。

2.本案標售底價含建

物 價 格 234,560

元,得標價格扣除

建物價格後之金

額,均屬土地價

格。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本分署不負

瑕疵擔保責任。

4.本案房地係本分署

為遺產管理人代管

之遺產,經臺灣臺

北地方法院106年

度司繼字第 1425

號民事裁定同意變

賣。出售後按當期

公告土地現值申報

移轉現值。

5.看屋事宜同第1標

臺北市中山區

吉林段四小段

669地號

819

(持分

25/10000)

第肆種商業

區(依都市計

畫說明書圖

規定辦理,

始得作第肆

種商業區使

用)(原屬第

參種商業區)

Page 26: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 年 4 月30 日 發文字號:台 …...2020/04/29  · 201.05 第一種住 宅區 23,667,606 2,367,000 1.地上現為鐵絲網 圍籬內雜草地等

56

新北市中和區

民利段3725建

93.83

11,495,346 1,150,000

1.本案建物門牌為連

城路450號4樓,依

登記面積辦理移

轉。

2.本案標售底價含建

物 價 格 833,100

元,得標價格扣除

建物價格後之金

額,均屬土地價

格。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4.本案土地係本分署

為遺產管理人代管

之遺產,經臺灣臺

北地方法院106年

度司繼字第2047號

民事裁定同意變

賣。出售後按當期

公告土地現值申報

移轉現值。

5.採預約開放現場看

屋,訂於109年5月

11日3時至4時開放

現場看屋,請投標

人最晚於109年5月

8日下午4點前電洽

承辦人李小姐預約

登記(恕不接受當

日預約),電話:

( 02)27814750 轉

1307。

新北市中和區

民利段1226地

315.70

(持分

8/100)

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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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臺北市信義區

逸仙段三小段

229地號

24

(持分1/2)

道路用地

(公共設施

用地)

1,117,362 112,000

1.地上現為道路使

用。在未依規定廢

道前,得標人應維

持暢通。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4.本案土地係本分署

為遺產管理人代管

之遺產,經臺灣臺

北地方法院97年度

家聲字第89號裁定

同意變賣。出售後

按當期公告土地現

值申報移轉現值。

58

新北市三重區

大同南段1559

地號

8.95 住宅區 794,912 80,000

1.地上現為水泥地通

道(部分堆放雜物)

使用。

2.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3.本案土地係本分署

為遺產管理人代管

之遺產,經臺灣新

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司繼字第1049號民事裁定同意變

賣。出售後按當期

公告土地現值申報

移轉現值。

Page 28: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 年 4 月30 日 發文字號:台 …...2020/04/29  · 201.05 第一種住 宅區 23,667,606 2,367,000 1.地上現為鐵絲網 圍籬內雜草地等

59新北市新店區

民權段428地號

119.43

(持分1/2)

第四種住宅

區3,968,114 397,000

1.地上現為道路等使

用,得標人應負責

維持道路暢通。

2.本案為共有土地,

他共有人依法有優

先購買權。

3.以書面方式按現狀

點交,地上物概由

得標人自理。

4.本案土地係本分署

為遺產管理人代管

之遺產,經臺灣臺

北地方法院95年度

家聲字第368號民

事裁定同意變賣。

出售後按當期公告

土地現值申報移轉

現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