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

23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新進人員引導訓練 106.04.20 報告人:施純明

Transcript of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

  •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新進人員引導訓練

    106.04.20

    報告人:施純明

  • 性侵害

    刑法第221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

    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28條: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

    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

    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個月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例如:

    1.網友變成狼,約網友外出遭性侵被害

    2.某教授以成績脅迫,要求與研究生發生性關係

    2

  • 性騷擾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

    害之程度者:

    ●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

    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

    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 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

    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例如:

    1. 某教師授課時,用帶有性含義的笑話教授與性無關的課題,

    使在場學生感到十分不快及尷尬

    2. 珍妮及女同學偕伴上廁所時,發現有人在偷拍如廁照片

    3

  • 性霸凌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

    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

    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

    例如:

    1.教育部說明:罵人死gay、娘砲、娘娘腔、男人婆等,

    皆是性霸凌

    2.講黃色笑話、男同事經常拿女同事的身材開玩笑

    3.強拍裸照、利用網路或手機傳送色情言語或圖片

    4

  • 5

    本校性平相關法規

    臺北醫學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

    • 落實性別地位實質平等,有效提高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

    建立校園安全。

    臺北醫學大學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

    • 為維護學生受教及成長權益,並提升本校教職員工生尊

    重他人與自己性或身體自主之知能

    臺北醫學大學性別工作平等暨性騷擾防治辦法

    • 為保障教職員工性別工作權之平等,提供免於性騷擾之

    友善職場環境

    招生、課程規劃、懷孕學生受教權、委員會組成等各項制度之規範

    受害人或加害人任一方為本校學生者,適用本法

    受害人或加害人任一方為本校職工,適用本法

  • 6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組成

    主任委員:閻 雲校長

    執行秘書:施純明主任秘書

    本會置委員18人 (女10人,男8人)

    ● 含學生代表:2人、家長代表:1人

    職工代表:1人、專家學者代表:1人

    委員會編組:

    ● 教育組:教務長擔任召集人

    ● 活動組:學務長擔任召集人

    ● 空間組:總務長擔任召集人

  • 7

    本校性平會網站 http://gender.tmu.edu.tw

    臺北醫學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TAIPEI MEDICAL UNIVERSITY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COMMITTEE

    【位於學校首頁下方】

    http://gender.tmu.edu.tw/

  • 8

    臺北醫學大學教師升等計分標準施行要點

    教職員權益保障-1

    ●第3條

    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及送審前五年內懷孕、

    生產或請育嬰假者,得採計以取得前一等級教

    師資格後及送審前七年內發表之研究成

    果…(懷孕、生產教師2年之寬限期)

  • 9

    教師評鑑辦法

    ●第8條

    本校教師需經評鑑通過始得提請升等。

    教師因生產或育嬰、借調、進修留職停薪者或

    遭重大變故者,得檢具證明簽經所屬學院院長

    及校長核准後辦理延後該年度之評鑑,並得延

    長其升等年限

    教職員權益保障-2

  • 10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4條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

    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

    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教職員權益保障-3

  • 11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5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

    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

    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

    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

    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教職員權益保障-4

  • 12

    性別工作平等法

    ● 第16條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

    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

    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

    教職員權益保障-5

  • 13

    本校教職員工福利互助辦法

    ●第7條第2款

    生育補助凡教職員工本人或其配偶分娩

    者,檢附出生證明文件,給予一個月薪

    俸之補助,以兩胎為限。

    教職員權益保障-6

  • 14

    本校學生請假規則

    學生權益保障-1

    ●第5條第3款

    病假:兩日以上須檢具區域級以上醫療

    院所診斷書;女性生理假無需出示證明

    文件,惟每月以一日為限。

  • 15

    本校學生請假規則

    ● 第5條第5款

    產假:可依醫院開具之診斷書,核准請假八週

    (含例假日)。

    ● 第5條第6款

    因懷孕或哺育幼兒引發之事(病)假,得持醫院

    開具之診斷書辦理請假,請假之個別狀況比照

    專案申請辦理。

    學生權益保障-2

  • 16

    本校考試請假及補考成績計算辦法

    ●第3條第4款

    本校學生於排定考試期間,有下列情形之

    ㄧ者得辦理考試假:

    懷孕假:因懷孕或生產等無法如期參加考

    試者,須檢具醫生證明辦理。

    學生權益保障-3

  • 17

    本校考試請假及補考成績計算辦法

    ●第8條第4款

    補考成績之計算方式如下:

    懷孕假:經由本校准假補考者,其補考成

    績以實際成績計算。

    學生權益保障-4

  • 18

    性別平等環境-哺集乳室

    哺集乳室位於體育館一樓(環保暨安全衛生處隔壁)

    哺集乳室備有沙發、儲物櫃、垃圾桶、冰箱、洗手台、緊

    急求救電話、消毒機等,提供舒適隱密的哺集乳環境給有

    需要的同仁使用

  • 臺北醫學大學哺(集)乳室使用注意事項

    開放時間:每日09:00~21:30 週一~週五 09:00-17:00請至衛保組登記使用(分機2250-1)

    週一~週五 17:00-21:30週六、週日 09:00-21:30請至警衛室登記使用(分機2905)

    ~母乳最好,支持母乳哺餵六個月~19

  • 20

    性別平等環境-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

    依據第 4 條規定,婦女於

    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時,任

    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

    礙。若違反將處新臺幣六

    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公開哺乳我最大

    敬請大家共同遵守,創造舒適的哺乳環境

    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pdf

  • 21

    性平事件申訴及輔導窗口

    性別事件申訴窗口 賴婷吟 (秘書處)

    聯絡方式分機:2087

    Email:[email protected]

    性平專線 02-27393281

    諮商輔導單位 何孟珊 (學生輔導中心)

    聯絡方式分機: 2232

    Email:[email protected]

    ■校安中心:02-27361100 (24小時專人接聽)

    mailto:[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 22

    性平事件處理流程

    申請人、檢舉人、獲知疑似事件人員

    秘書處收件

    送性平會決議受理否

    不受理

    受理

    20日內告知受理與否

    三日內

    調查小組

    權責單位議處

    書面通知(不受理、議處結果)

    收到書面通知後20日內提出申復

  •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