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気自動車 · 23 電気自動車 日産自動車株式会社 日産自動車株式会社 日産自動車株式会社 日産リーフ X(駆動用バッテリー容量 30kWh)[ZAA-
台灣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 與行動方案執行成果...車輛研測資訊 098期 2014-0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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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車輛研測資訊 098期 20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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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衡酌全球日趨關注環保、健康、休閑等趨
勢與潛在商機,提出生物科技、綠色能源、觀光旅
遊、醫療照護、精緻農業及文化創意等六大新興產
業;且為持續提升台灣資通訊(ICT)產業的競爭優
勢,選定推動雲端運算、智慧電動車、發明專利產
業化及智慧綠建築等四項「新興智慧型產業」,確
認了未來將以低碳高值之產業為重點的發展方向。
自行政院於99年核定「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與
行動方案」以來,經濟部扮演整合角色,串連相關
部會資源,並透過補助、輔導、推廣等措施,分別
針對「訂定節能減碳標準」、「推動先導運行」、
「提高購車誘因」、「健全使用環境」以及「輔導
產業發展」等五大發展策略,著手帶動電動車輛產
業發展與升級,如下圖。經過各部會三年來的通力
合作,已在第一期計畫執行下展現出成果。
一、 法規加嚴 訂定節能減碳標準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民國101年5月9日將CO2等
溫室氣體公告為空氣污染物,並於隔年12月發布增
訂「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轎式及旅
行式)小客車CO2排放標準,同時也增訂電動車等低
碳排放車輛之超級額度認定,以鼓勵車輛製造廠/進
口商製造或進口低碳排放車輛販售,達成推動節能
低碳車輛與促進產業升級之目標。
另一方面,經濟部能源局則為提高車輛能源使
用效率,故與交通部協調修訂「車輛容許耗用能源
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於民國101年1月1日正式
施行,以引導消費者選購及廠商生產高效率車輛;
同時參考國際耗能管制趨勢,規劃從104年起將現
行車輛油耗標準降低15%,以鼓勵汽車產業生產低
碳節能車輛(如電動車),預計可於今年第一季完成
法制相關作業程序。
二、 民眾宣導 推動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
因智慧電動車屬於全新開發之產品,透過先導
運行,有利於提升大眾對於智慧電動車的認知,並
可累積實際使用時之相關性能表現與充電營運模式
等實務經驗。因此經濟部特別成立智慧電動車發展
推動小組,並由部長親自擔任小組召集人,以期有
效整合部會資源,協助各先導運行案順利展開。
台灣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 與行動方案執行成果
車輛研究測試中心 蔡宜良、陳憲政
▲ 跨部會推動智慧電動車之五大發展策略與分工權責
車輛研測資訊 098期 2014-02 9
專 題 報 導
(一) 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專案推動成果
截至102年度止,已有台中市政府、格上租
車、台南市政府、日月潭風景區、新北市政府、科
技之星及綠色高屏等7案通過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
計畫專案審議;另有4案已提出計畫申請,正準備
召開計審會議作業中。
1. 格上大台北案:本案由格上租車與裕隆酷比汽
車共同執行,完成導入100輛電動車及102座充
電座建置,主要為提供消費者短租(旅遊)或規
劃專屬活動之用,迄今租賃人次累計已超過3.1
萬人次,累計里程超過64萬公里。
2. 台中市政府案:由市府、裕隆日產汽車及格上租
車公司共同提案,為縣市政府響應先導運行專
案之首案,除首創四免方案(免牌照稅、免燃料
稅、免停車費及免費充電)外;同時在公有停車
場廣設充電站及設置優先停車位,並將企業公務
車、公務接駁與警務巡查用車納入營運對象,
迄今已有100輛電動車上路,並完成161座充電站
建置作業,公務用車累積行駛里程已超過85萬公
里、其他參與搭乘體驗的人次更逾2.7萬人次,
讓更多民眾對電動車能有進一步的認識。
3. 台南市政府案:台南市政府將此電動車試運行
計畫納入「策略性產業發展自治條例研擬」,
以機關公務用車(公務接駁及水利巡查)與園區
商務接駁為主要,同時本案採用買車租電池之
(車電分離)的創新商業模式,目前已有28輛電
動車上路,並完成63座充電站建置,累計里程
已超過14.6萬公里。
▲ 經濟部張家祝部長召開智慧電動車發展推動小
組工作會議
▲ 於全家便利商店設置電動車充電設施
▲ 台中市與台積電電動公務車聯合啟用典禮;台中
市政府電動警務巡邏車
▲ 台南案啟動儀式及電動公
務車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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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和泰日月潭案:本案為經濟部、交通部與環保
署跨部會合作成果,首創EV sharing(電動車輛
共享)營運模式,結合TOYOTA、華碩、台達電
子及中華電信等國內大廠,提供使用者ANS(先
進導航服務)及LBS(適地性服務)服務系統,於
水社遊客中心及纜車站提供據點服務,同時結
合陸、水、空低碳旅遊套票,實現電動載具環
潭無縫轉乘之運行模式。目前已有19輛電動車
及32座充電座建置(含2座直流充電站)提供服
務,本案自102年4月啟用迄今累計租賃人次已
超過1.2萬人次。
5. 新北市政府案:市府以公務接駁、環保稽查與推
動在地企業公務用車為提案主軸,計畫結合特色
觀光資源,提供低碳接駁服務,並提高電動車能
見度外,同時更整合不同先導運行專案之基礎設
施於同一區域提供充電服務。如今已完成導入40
輛電動車及32座充電座設置作業,預計未來共有
90輛電動車及44座充電站投入營運。
6. 科技之星案:本案為六都之外縣市政府參與先
導運行專案首案,由科技之星、華德動能公司
與新竹縣政府共同提案,以電動乙類大客車提
供偏鄉接駁、科學園區廠商接駁,並結合新竹
縣全國性活動(如台灣燈會、全國科展等),提
供接駁服務。本案於102年度通過審查並啟動
執行,預計將導入21輛電動大客車進行新竹科
學園區交通及偏鄉關懷接駁等不同營運模式。
▲ 日月潭專案跨部會聯合啟動典禮
▲ 新北市政府先導運行專案
▲ 科技之星先導運行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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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題 報 導
7. 綠色高屏案:本案由南台灣客運、高雄客運及
屏東客運及華德動能等業者聯合提案,也是全
台第一件電動大客車跨縣市聯合運行專案。計
畫將有超過20輛電動大客車投入國道、市區、
國家風景區等不同場域展開營運。除提供民眾
更多元化的運輸服務之外,更可以廣泛評析因
應電動巴士特性之最佳運營模式,同時尋求最
適當充電的方式及車隊規模,作為日後電動巴
士普及化之參考依據。
三、 補貼減稅 提高購車誘因
行政院主計總處於民國99年4月增修訂「中央
政府各機關採購公務車輛作業要點」,增列優先
採購電動車之規定;另於同年8月增修訂地方政府
「交通及運輸設備」預算編列基準時也增列了採購
電動車預算金額,以利地方政府編列電動車採購預
算之參考。同時,經濟部工業局與受公共工程委員
會委託之台灣銀行,也一起推動電動車整車購置、
車體購置、電池租賃、充電設備等共同供應契約,
可作為地方政府與國營事業單位等機關採購電動
車、電池租賃與充電設備之標準,方便進行採購作
業。截至102年度止,政府相關機關透過此共同供
應契約訂購數已高達119筆。此外,主管機關也正
爭取延長給予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與牌照稅之限定
年限稅賦優惠等。以期以藉由降低電動車使用者購
置成本與使用負擔,提高使用者之購車誘因。
四、 安全便利 健全使用環境
建置安全與便利的電能補充設施是促進智慧電
動車推廣使用的重點。因此,其也牽涉相關法規制
修訂與檢討,同時還需考量與國際同步之驗證標準
與驗證能量,才能夠一併帶動國內電動車產業研發
技術與品質可靠性之提升。
(一) 電能補充設施設置之相關法規制修訂
1. 內政部:「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
辦法」修正案,放寬公共設施用地得作充電站
及交換站使用(101/09/27公告)。
2. 交通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增訂電動車充電站及其指引標誌第122-2條文
(102/02/07公告)。
3. 經濟部能源局:「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26條
▲ 綠色高屏先導運行專案
▲ 電動車專屬號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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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項規定解釋令,加油站得設置汽機車電池充
電與更換服務設施(99/07/02公告);「屋內線路裝
置規則」新增「電動車充電系統」一節,解決裝
設電動車供電設備之安全問題 (102/12/16/公告)。
(二) 建置電動車輛標準與驗證平台
1. 電動車輛相關國家標準制修訂:經濟部標檢局
於民國100年10月25日正式公布「電動車輛傳
導式充電系統」之介面及安全等2部CNS國家
標準,截至102年度止,共計已完成51項電動
汽車及關鍵零組件國家標準制修訂,可提供國
內相關產業做為產品開發之驗證依據,並加速
國內電動車相關產業之發展。
2. 「全規格電動車充電站暨工程驗證平台」及
「整車電磁相容研測平台」啟用:推動我國智
慧電動車產業發展,首要之務即是建構與國際
接軌的測試驗證環境。車輛中心受經濟部委
託,已於民國100年11月建置符合美、歐、日
與中國大陸等多種規範/標準的全規格充電站,
結合智慧電動車工程驗證平台,可提供電動車
業者完整的測試驗證場域,以加速帶動產業發
展。
民國102年1月,車輛中心接續完成整車電磁相
容研測平台,除可協助國內車輛安全之品質把
關外,並可提供業者從研發設計、測試驗證、
產品改良到行銷國際等專案整合服務,整體
提升台灣產品
在全球的競爭
力。
五、 深耕做大 輔導產業發展
我國在 ICT 產業雖具有競爭力,但相較於國
外大車廠,國內以中小企業為主的智慧電動車及
汽車電子廠商,在技術開發的能量顯然較為不利。
在此,政府則採取透過輔導智慧電動車關鍵零組件
技術開發及產品性能提升計畫來整合資源,並協助
產業進行技術升級與產品創新,建立國際競爭的利
基。其相關內容包括:
(一) 推動電動車整車通過交通部安審認證
截至102年度止,共計有11家共25款電動車陸
續通過交通部車輛型式安全審驗認證,認證車型並
從電動小型車擴大至電動中巴及電動大巴等車型,
將有所助第二階段大眾運輸載具專案之推動。
(二) 輔導電動車整車及充電設備通過CNS國家標準檢測
截至102年度止,已輔導納智捷、裕隆酷比、
裕日汽車、和泰汽車等電動小客車,以及必翔電動
(乙類)大客車等車型陸續取得經濟部標檢局充電系
統相容性測試審核合格函,有助各專案計畫於規劃
時程順利上路運行。同時,也輔導鎰福電子、裕隆
電能、台達電、華城電機等4家國內充電設備廠商
▲ 整車電磁相容研測平台
▲ 通過交通部安審認證之電動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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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題 報 導
之充電設備通過標檢局傳導式充電系統CNS國家標
準檢測,並取得標檢局審核合格函。
(三) 輔導電動車整車及關鍵零組件產品性能提升
輔導國內電動車輛關鍵零組件業者進行產品性
能改良,逐步建置國內產業鏈能量,如:動力系統
(富田)、控制系統(致茂)、充電設備(台達電)等共73
家(82案),而部份業者也已打入國際供應鏈體系,證
明我國電動車產業已具有與國際市場競爭的實力。
(四) 發展智慧電動車關鍵模組技術開發
在經濟部科專計畫的支持下,首輛關鍵模組
全由國人自主研發生產的物流商用電動車,於民國
102年11月正式啟動,包括統一速達、新竹物流、
台灣宅配通、中華航空等四家物流業者加入響應。
藉由國產電動商用車運用於其物流運輸場域進行驗
證,除可加速物流業者發展電動車隊服務模式外,
亦可作為關鍵模組技術開發與改良之依據。
(五) 推廣宣傳與國際合作
經濟部工業局大力推動國際合作交流活動,
包括與法國、日本、菲律賓及中國大陸等國簽訂7
案合作意向書,以促使國內電動車業者藉由合作機
會切入國際供應鏈,以台菲為例,即透過建立台菲
電動車技術交流與經貿合作之機會,協助國內電動
巴士製造商華德動能將首輛國內自製電動低地板公
車,整車出口至菲律賓,成為台灣電動巴士產業整
車外銷首例。
六、結 語
在2008年全球經濟風暴後,隨之而來的是全球
產業大洗牌,而在去年掀起全球綠色電動車革命之
TESLA,以〝創新模式〞發展純電動車,讓「電動
車」再次成為全球各國所關注的焦點。台灣如何在
此過程中找出自己的定位,好在下一個階段的全球
競爭中,取得領先優勢,實攸關我國產業能否順利
蛻變,朝向為多元、創新、永續及共生方式發展。
電動車產業需要經過市場淬鍊及培育,尤其
在產業化初期更需政府透過政策誘因與長期推動給
予其有力的支撐。從本文中可以看出,第一期智慧
電動車先導運行計畫執行已初具成效,亦累積了諸
多經驗;後續第二期的展延計畫,則將著眼於包
括:輔導國內整車廠與關鍵零組件業者進行供應鏈
整合;導入多元車型,驗證不同商業模式;並且,
進行跨部會合作,推動電動巴士,以擴大民眾接觸
面;同時還要結合離島或著名景點,以智慧電動車
行銷綠色台灣。以期透過分階段之任務與步驟,為
台灣產業發展的奠定紮實的基礎,方能在全球競賽
中勝出。
▲ 國人自主研發的物流商用電動車
▲ 我國自製電動低地板公車整車出口菲律賓交車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