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Hua WenX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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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目录目录目录

欣欣:平措旺杰和他的时代 …………………………………………………………….……. 1

欣欣:读李江琳的《1959,拉萨!》 ……………………………………………………….. 9

土干:读《邱会作回忆录》笔记 ……………………………………………………...……. 14

梦江南:革命者的宿命 — 读《邱会作回忆录》 ………………………………………….. 18

梦江南:文化的冲突和融合 — 读《虎妈战歌》 ….………………………………………. 23

菊子:大人书和小人书 — 布鲁姆的《美国宗教》 .………………………………………. 28

路过:留学生里出了个好莱坞英雄 — 评章兴国的小说《最亲密的战友》 …………….. 30

廖康:滥交中的真情 — 评村上春树的小说《挪威的森林》 ……….……………………. 32

Adagio:荣格语录 …………………………………………………………………………… 37

lyz23:读《汉文学史纲要》随记 ………………………………………………...………… 41

土干:读谢宝瑜的长篇小说《玫瑰坝》 ………..………………………………………….. 46

土干:读赛珍珠的《大地》 ………………………………………………………………… 55

DavidY:书评选集 …………………………………….…………………………………….. 76

(一) 金山上

(二) 改革开放三十年

(三) 中西大战第一回合

(四) 读《半生华夏忆当年》

(五) 狐狸塔下旧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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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戈尔斯坦(Melvyn Goldstein),威廉.司本初石(William Siebenschuh), 道帏喜饶(Tashi

Tsering)合著的《一位藏族革命家–巴塘人平措旺杰的时代和政治生涯》出版于 2006 年,

2011年香港大学出版中文译本(黄潇潇译)。此书基于平措旺杰 (Phuntso Wangye)的

访谈整理而成,而访谈始于 1993年。藏人的名字通常可简略为第一,三字,所以此书的

中文版又简称为“平旺回忆录”。

平旺于 1922年出生于中国西康巴塘,他的家族

属于东藏康巴人的一支。巴塘的书面用语与西藏

藏语相同,但方言习俗与拉萨迥异。康巴汉子多

英俊,平旺也不例外。

18世纪初,满清政府与西藏形成松散的保护和

被保护国。清廷对藏区的控制时松时紧,一般情

况下只设军粮站和小型驻防,权力也只是象征性

的。1903-1904年,因荣赫鹏率英军入侵西藏,

满清政府加强了对藏区控制,从而引发巴塘人反

抗,史称巴塘之乱。在这一事件中,清廷官员凤

全以及两名法国传教士被杀,反抗也遭到镇压。

满清政府瓦解时,达赖喇嘛自印度回归。西藏以

及康巴地区曾驱逐了所有汉人和满清官军,并宣

布独立。1914年,中国中央政府逐渐恢复对整

个康区的军事控制。此后 4年,藏军与中国军

队对峙,并将汉人军队逼回金沙江以东。1918

年的双方谈判之后,巴塘及以东的藏区划归中国管辖。因此平旺出生时,他的家乡已是中

国的领土。据平旺回忆,父母希望他成为僧人,但他却成为革命者,这有时代的原因,也

是地域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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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其他藏区,巴塘是个比较特别的地方。它位于金沙河谷,海拔较低,气候温和,土

地肥沃,既被称为高原粮仓,又是川藏咽喉。1907 年,中国政府即在当地设了一所学校,

甚至还有一间美国教会学校,因此当地的教育不只依赖寺院。平旺七岁就读中国学校,老

师都是会讲流利汉藏语言的藏人。但康巴人一向对外来统治者心怀怨恨,平旺从小就听康

巴人反抗的英雄故事,十岁时即对独立,自治,反抗等概念有感觉。也是那一年,蒋介石

派藏人格桑泽仁回乡牵制当地军阀,而他则打算借力建立藏人自治。后来格桑被当地喇嘛

出卖,兵败逃往西藏时,藏军又从背后阻止他们。平旺的父亲参加了格桑的游击队,一度

被认为阵亡。起义失败后,格桑逃走,当地民兵首领和两个头人被刘文辉斩首。

平旺的舅父当时在南京,其经历与格桑类似。1935年,平旺来到南京,次年就读中央政

治学校附设的蒙藏学校,蒋介石亲任该校校长。抗战开始后,平旺接触到左翼报刊和人士,

开始阅读马列著作。列宁的《论民族自决权》对他影响巨大,从此他走上了通过共产主义

革命实现民族解放和自治之路。

1939年,平旺与几个藏族同学组建了“藏族共产主义革命运动小组”,平旺任书记。通过

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他以该小组的名义,向斯大林,毛泽东致信。1940年,因领导学

潮(抗议伙食不好,要求增加藏语课程),平旺被学校开除。此后,他找机会去延安和莫

斯科,未果。他最终找到八路军办事处,并见到叶剑英(后来为平旺的党龄曾求证过叶,

但叶已不记得那次见面了)。叶希望他回康区发动革命,于是在其资助下,平旺等人购买

了许多马列著作返回藏区。

1942年,平旺在西康建立共产革命组织,其目标是改变西藏的社会结构,组织游击队与

当地军阀作战,最终建立自治政府。他试图说服噶厦政府进行改革,未果。他与一同伴去

印度购买武器,未果。辗转回到巴塘后,因面临被捕,他又避走重庆。此后,在德钦的头

人支持下,平旺获得枪支。但运枪去巴塘之前,那个头人因纠纷被害,平旺不得不再次逃

亡,起义不了了之。平旺逃至拉萨后即与印共联络,希望获得苏联或印共的支持购买武器,

未果。1949年,他被噶厦政府驱逐,又流亡印度。

四川全境易帜前夕,平旺在云南与中共取得“组织”联系。对平旺而言,这个组织联系非常

重要。在初创共产组织时,他认为天下的共产党都是一样的,所以曾求助于苏共和中共。

尽管获得过一点财政资助,但他的共产党员身份与他创建的组织还是野狐禅。此次获得组

织的认同后,平旺回到家乡不久即去成都。在那里,他见到刘伯承,邓小平,邓派他随十

八路军进藏。平旺与十八军军长张国华一起从新津出发向西藏挺进,当时的职位是 18军

54师党委副书记,负责与藏区的沟通和运输工作。1950年之后,他在中央政府与西藏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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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谈判中担任翻译,还成为 1950年代初西藏工委八委员的两位藏族委员之一(另一位是

天宝)。因其政治地位,他被一些藏人称为“引红汉人进藏”的“红藏人”。

1953年,平旺陪达赖进京。他回忆道:“有一天晚上八点左右,毛泽东突然来到达赖喇嘛

的住所看他。在他们谈话中,毛突然说:‘我听说你们有自己的国旗,是吗?他们不想让

你们用,是不是?’我把毛的话翻译出来之后,达赖喇嘛问我:‘他说的‘他们’指的是谁?’

尽管我知道那指的是谁,但还是把这话翻译给毛听。毛直言不讳地说,那个‘他们’指的是

张经武(时任西藏工委书记),张国华(时任西藏军区司令员,工委第一副书记)和范明

(时任西藏军区第一副政委,工委第二副书记)。由于毛的问题毫无前兆,因此达赖喇嘛

只是简单答道:‘我们有一面军旗。’我认为这是个很高明的答复,它回避了西藏是否有国

旗这个问题。毛觉得达赖喇嘛因为这个问题而感到不安,因此立马说:‘这没问题,你们

可以保留国旗。’毛当时绝对说的是‘国旗’两个字。‘今后’,他说,‘我们可以让新疆拥有自

己的旗帜,内蒙古也有。不过,同时也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可以吗?那样的话行

吗?’达赖喇嘛点头表示同意。这是毛泽东告诉达赖喇嘛最重要的一件事,听到这段对话

我非常吃惊。我的大脑立刻飞速地转动起来,我不知道毛是否已经跟其他政治局领导讨论

过,还是说这只是他自己的想法。因为我一直对苏联处理民族问题的模式很关注,所以我

很兴奋…..。当晚我去见张经武,把这件事告诉他。张经武听完后问我;‘毛提到他们的时

候,他指的是谁?’我回答:‘他直言是你,张国华和范明。’接着他问我,除了提到他们的

名字以外,他是否还讲了什么别的…..。一段时间以后,我与刘格平(时任统战部副部长,

中央民委党组书记)闲聊是把毛的告诉了他。他立即明白这些话的重要性,表现跟我一

样…..。他说:‘这么说来,今后西藏,新疆和内蒙古等民族或许能实现像苏联那样的制度

(指苏联加盟共和国)而另外一些较小的民族能实施自治。’他觉得这样很好。我们都以

为,既然毛这样说来,中央政府一定也是这么想的。在接下来的几年中,我努力在党内文

献中寻找有关那次对谈提到的国旗部分,但是我从没有看到任何文件提起这件事。”

(183-184页)

在与包括毛泽东在内的中共国家和省级的领导接触中,似乎不尊重藏人的只是极少数,平

旺的信仰得以强化。这并不奇怪,达赖喇嘛与毛泽东第一次会面之后对平旺说:“毛是个

了不起的人,跟别人不一样。”

1957年,平旺参加全国人大会议。时任国家民委副主席的汪峰就藏汉领导干部之间的龃

龉向他征求意见,平旺指出范明做事的方式似乎与中央民族政策相矛盾。在会议上,平旺

否定了德格地区重新归属的提议。然而会议的记录却显示他支持那个提议,这似乎仅是误

解。回到拉萨之后,他以怀柔的方式处理了一起奴隶主鞭打奴隶的事件。在平旺的回忆里,

以上事件似乎都不足为道,他并未觉察当时藏区的环境乃至全中国都在剧烈的变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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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周恩来万隆会议之后停留成都期间(这是周为了见达赖特意停留的)与众人合

影。左起:徐淡庐,刘格平,李大章(四川省长),达赖喇嘛,周恩来,陈毅,平旺

在这样的变化中,平旺的亲戚一贫如洗地从康区逃到拉萨。据她说,亲戚中有人在土地改

革中自杀。当地人因反抗土改受到镇压,而当地的曲德寺也被飞机轰炸。1951年 5月 23

日中国中央政府与西藏当地政府签署的”十七条协议”中的第十一条写明:”有关西藏的各项

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

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然而,早在 1950年初改革已在西康展开。

这是什么样的改革呢?而改革又如何激化了矛盾?李江琳在其力作《1959:拉萨》中有翔

实的记述。“中央批准的甘孜藏区土改方案中,第 31条是可以成立人民法庭,把审批处理

现行罪犯的权力下放到了县级。”(第 10页)据当事人回忆,土改批斗会鼓动儿女揭发父

母,仆人揭发雇主,农民僧人揭发喇嘛方丈,殴打折磨被批斗者,许多藏人死于这些批斗

中。斗争不断升级,最终激化为 1956年的理塘寺事件。在这个事件中,解放军的三架飞

机投下炸弹,将 1580年建立的寺院炸为废墟,数百僧俗民众伤亡。土地改革引发的战争

也使西康藏民在自己的土地上成为难民。当他们带着武器陆续来到拉萨,西藏的藏人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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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如果你在羊圈的一端杀死一头羊,另一端的羊就会害

怕。”读到此处,我觉得藏人知道物伤其类,而汉人却未必。

土改激化的矛盾不仅使西康藏人拿起武器,还使逃亡的藏人组成境外游击队。为了获得支

持,他们求助美国,于是 CIA也被卷了进来。Timothy Holtz所著的《A doctor in little

Lhasa:one year in Dharasala with the tibetans》提到时任达赖政府安全部长的 Lhamo

Tsering就参加过游击队,还到科罗拉多藏人训练营受过训。

1956年,达赖去印度朝佛,他的两个哥哥力劝他留下。周恩来去尼泊尔访问途中,曾两

度停留新德里会见达赖,并为他带去毛泽东的承诺,“保证在今后至少 6年内都不会在西

藏进行改革。六年后如果时机不成熟,改革还会推延下去”。(司本初石注,201页)达

赖于 1957年 4月 1日回到拉萨。李江琳在《1959,拉萨》中再次详细记述了在朝佛中周

恩来,达赖,达赖的哥哥,以及印度总理尼赫鲁扮演的历史角色,并且提到谭冠三和平旺

在拉萨迎接达赖从印度归来。然而,平旺将这段历史回忆放入“监禁”一章,着墨极少,再

次让我感到平旺政治上的不敏感。

1958年 4月,平旺奉命回到北京。他被要求交代问题写检查,并被降职,行动自由受到

限制。1960年当局更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他秘密关押至“秦城”监狱。在中国的巴士底,

平旺呆了 18年。出狱后,他才知道妻子紫丽娜已在他入狱的第九年(1967年)自尽,长

子也被关押。

紫丽娜出身于富裕的藏回商人家庭(西藏穆斯林),她是平旺四十年代末在拉萨教书时的

学生。因为被噶厦政府驱逐,他们两闪电结婚并一起逃亡。平旺极少提及个人生活,据他

的次子彭京回忆,父亲被捕之后,母亲才来到北京。她一人带五个孩子生活,处境极为恶

劣,生活极度困难。母亲的脾气非常暴躁,经常抽很多劣质香烟。他还提到被抄家时,姐

姐(平妮)和来人吵架。对于姐姐的愤怒,彭京说,“他们都很愤怒,我却感觉这是我们

的命运。既然生活在那样的环境里,自然就会有这些事情发生,不过是迟来几年的苦难。”

平旺回忆录中也提到了他的长女平妮,而她正是我文革中见过的并写在《拍婆子》中的那

个。我记得当时还有一个名为平燕妮的女孩,人们常常混淆她们。我还清楚地记得,有人

对我说平燕妮的爸爸是平杰三,而平妮的爸爸是平措。平措是谁?我当时并不知道,但直

觉好像人人都应该知道平措,但每个人又对他语焉不详。

1969年的平妮既有爸爸的轮廓又有妈妈美丽的大眼睛,我永远忘不了她的侧影:细长的

手指优雅地夹着香烟,卷曲的头发和烟圈。当时我以为她抽烟是为了张扬个性,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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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母亲已经自尽。平妮曾是魏京生的女友,后来她去了德国,据说离开中国之后,她只

字不提中国和西藏,似乎是要把这两个词从生活中抹去。读了平旺回忆,我明白了一切。

据司本初石注释,平旺遭关押一事同样对达赖喇嘛产生了影响。在《流亡中的自在》,达

赖喇嘛写道:“我一直觉得,只要平措旺杰能保持毛主席对他的信任,那么西藏还有希

望…..。在 1957年底,一位汉族官员告诉我,平措旺杰不会回西藏了,因为他是个危险人

物…..。我听了这话大为吃惊。…..让我更为难过的事,第二年,我又听说我的老朋友被免

去一切职务并被扣留,最后他被关入监狱….。任何人都可以看出来,他是位真诚的,拥

有献身精神的共产党人,这件事使我认识到,中国领导人并不是致力于为所有人谋福利的

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而是实实在在的民族主义者。”(111–112页)

这本书有很多历史细节,不仅有达赖,毛,周,朱,胡耀邦,还有陈毅,李维汉,习仲勋

等。书中提到达赖班禅进京时,晚上常有舞会,周恩来曾下令“就算两位喇嘛想跳舞,也

不能让他们跳”。达赖喜欢观察评论他人,他说周的跳舞方式好像只有 2-30岁,而毛和朱

跳舞时符合他们自己的年龄。达赖有一本专门记载重大事件的日记,常找平旺核对记录是

否正确。从书中还可看到 1950年中共军队就遭到西藏人有组织的反抗,一贯极左的若干

地方领导人,比如李井泉,以及当时的中共干部已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腐败。

阿沛.阿旺晋美,天宝和班禅喇嘛都是现代西藏的红人。书中记录了阿沛与解放军作战后,

不仅当了俘虏还被没收家产。十八路军进藏时,有藏人向他递纸条要求他不要相信没有宗

教信仰的汉人。从回忆录上看,《十七条协议》谈判时,有关“在西藏设立军政委员会”的

第 15条协议不仅被放在最后提出,而且是在双方基本分歧解决的情况下提出的。当时阿

沛未将这一条报告达赖喇嘛,也未告知参与谈判的其他藏方代表,因而造成其他代表的不

满。协议签订之后(平旺在协议签订中也起了重要作用),阿沛去见达赖喇嘛,提起他被

共产党收买的谣言时大哭。从读者角度看,这个协议是在胁迫下签订的,但“无论石头撞

鸡蛋,还是鸡蛋撞石头”(平旺原话),西藏人几无选择。后来阿沛陪同达赖访问印度,

他听说美国将插手干预西藏就以妻子(当时与他在一起)即将临盆为借口提前返回拉萨。

返回之后,他提出的请求包括:加入共产党,如果事态发展到共产党和解放军无法在西藏

立足,他希望跟解放军走。从维基资料看,阿沛在政坛上一路顺遂并安享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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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丽娜(摄影年份不详)

另一位在中共西藏政权下担任要职的天宝(原名桑吉悦

希)年长平旺五岁,他也是东藏人,但在 1935年红军

长征路过时即加入了中共,后到延安。虽然当局在

1957年也宣称他犯了错误,但并未被关押。文革中,天

宝在康定被关押,不久在周恩来指示下获释。

从书中看,平旺与班禅个人交往不多。因达赖班禅长期

不和(阿沛向毛泽东献哈达,但不给班禅喇嘛),最初

曾有将藏区分为两部分,由达赖班禅分别管理的提议。

班禅自 1964年提出西藏有权独立之后即失势,文革中

被关押十年。平旺在回忆录中提到,班禅恢复地位后曾

给当局写秘密报告,报告措词严厉地指控平旺“还在讲

西藏独立,不承认 1959年是真正的叛乱,”并要求当局

注意他。这四个人不同的命运,也是当局对待嫡系,旁

系,党外民主人士,宗教领袖的镜像。

平旺于 1978年 4月获释,但政治平反和生活改善还是

因达赖喇嘛二哥 1979年的访华。八十年代之后,对待

民族问题,平旺一方面明确地说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之后,他早就断绝为单个民族争取独立了。另一方面,

他在讨论宪法时提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在缺乏真

正平等的情况下,分裂主义是阶级社会中少数民族的合

情合理的反应。他还要求在宪法中加入“民族自治的区

域,以实行自治的民族为主体,行使民族自治自主权,

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等条款,这一提议再次被认为

是地方民族主义。八十年代中期,平旺与李维汉杨静人

等人的纠结既能看出大牢之后的他依然没学会狡猾,也

能看出胡耀邦赵紫阳与党内左派的分歧。

戈尔斯坦称平旺等藏族共产党员是谋求民族独立的另一些人,其实也就是说他们是另类的

信仰不同的藏人。这些人相信武装斗争的道路,相信在社会主义国家里藏族和汉族是平等

的。这并不奇怪,共产主义勾勒的美妙蓝图很容易俘获向往平等,希望改变社会的青年。

从回忆录可以看出,平旺是个很感性的人,他喜欢唱歌,大概是第一个把《国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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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勇军进行曲》翻译成藏文的人,他还写诗。当然他也具有东方民族对美好承诺的轻信,

然而即使在具有理性怀疑精神的西方人中,当年也只有极少数认识到共产主义教义产生于

贫穷,仇恨纷争(Communism is a doctrine bred of poverty, hatred and strife—罗素),是

谎言构筑的理论,其实践是通向奴役之路,将对人类造成无数苦难。

2004年我去西藏时,看到拉萨有很多汉人,当地拉萨的商业,八廓街摊贩更是汉人多于

藏人。那时内地至拉萨的铁路还未开通,但连西藏汉人的第二代都担心一旦铁路开通会加

速毁灭西藏的自然和人文生态。20世纪的动荡中国本身就是一个悲剧,生活在那片土地

上的少数民族更是悲剧中的悲剧。平旺的传奇人生折射出弱小民族的宿命,他们为了独立

而上下求索,即便如此还是无路可走。平旺的悲剧人生又充满了黑色幽默:他费力地参加

革命,但总是无疾而终。当读者最期待读到 1959年达赖喇嘛流亡细节时,他却已被关押

了,而那些整他的人们后来又陆续来到同一个监狱。第一个宣布平旺有问题的张经武,不

但他自己,连带他的夫人杨岗都被关入秦城监狱。张后来死于狱中,杨岗疯了。最搞笑的

是最后一章的结尾处,平旺还在讨论自己的党龄,正对应于题头语:“藏人毁于希望,汉

人毁于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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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引照片均来自《平措旺杰回忆录》

(题头摄影:红鹭; 插图: 红鹭)

1959年到达印度时的达赖喇嘛(网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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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听说李江琳为研究西藏流亡史辞而去在纽约的工作。其后几年,我辗转听说她

数次前往印度尼泊尔等地搜集资料访谈亲历者。因了解李江琳的文笔和识见,我猜一年前

出版的《1959,拉萨!》一定写得不同凡响。最近因阅读平旺回忆录,引起了我对西藏

近代史的兴趣。我找到《1959,拉萨!》,一读便无法放下。

这本书名为“1959年,拉萨!” 但并不限于 1959年。 它是以 1959年 3月的拉萨事件为切

入点,向前延伸至 1950年代初川藏青藏的民主改革(土地改革),1956年达赖喇嘛的印

度朝佛,直至 1959年 3月拉萨的日日夜夜,拉萨战役……。 作者不仅收集分析了大量书

面资料,还对有关人士做了访谈,其中包括与达赖喇嘛五小时的访谈以及数百个普通人的

故事。 仅就收集史料而言,由汉文记述那段历史已是功莫大焉!

在大陆中国人的脑海中,提及拉萨事件和拉萨战役,往往最先浮现出来的是“骚乱”,“分

裂”,“叛国”,“平叛”等定性大词。按照维基的解释,拉萨事件的简单叙事为:“1959年 3

月 10日,藏族群众里拥护达赖喇嘛的人担心达赖喇嘛遭中共綁架,包围达赖喇嘛的夏宫

罗布林卡,阻止他赴约,並在大街上张贴海报、呼口号,要求中国共产党离开西藏,最后

演变为武装冲突。”然而,当时拉萨民众为什么会担心,而他们的担心又为什么会爆发成

情绪失控的广场政治,其间中共的作为,而这一切又如何导致达赖喇嘛出走?对上述问题

的解答正是本书最吸引我的部分。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 1950年代前的西藏是非常封闭的。我读到的资料中, 19-20世纪初

就有若干英国人或绘制地图的印度人为进入西藏而费劲心机,这种抵制外族的做法并不因

汉人而例外。

1950年代,西藏川康,青海被“解放”,康青两地的“化外之民”结束了千百年来只知部落头

人的自由生活形态,也结束了西藏藏人不知现代民族国家只认赖班禅喇嘛的世界。作者通

过中共有关文件,当事人口述和大量的数字,向读者展示了 1959年之前川康青海两地的

暴力土改和宗教改革。改革之后,“西藏周边四省藏区的寺院遭到全面摧毁”, 康青两地

的藏人都被归入红色大一统的社会中,而改革激化的民族矛盾再被正规军“平叛”,比如青

海玉树藏族自治区因平叛而出现了无人村和寡妇村。“整个西藏三区,除了达赖喇嘛和班

禅喇嘛管辖地地区之外,其他地区已燃起战火”,难民纷纷逃往拉萨和山南,有些人在山

南组织了游击队。拉萨犹如“红海洋中的一座即将沉没的孤岛”。

虽然 1952年初,因中共军队入藏,拉萨遭遇了严重的通货膨胀,食品燃料出现了短缺(平

旺回忆),但 1957年以前的孤岛表面上还是平静的。维持平静的主因是中共在拉萨的重

点政策是“建立爱国统一战线”。在这个战线下,双方的上层关系相当友好,西藏工委和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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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政府也能合作。然而在对汉族政权接受和妥协的程度上,中下层藏民与上层贵族存在明

显的差距,1956年难民的逃入无疑更拉大了这种差距。虽然拉萨的康青难民营被中共整

顿清除,但消息和故事一定早已传播出去。拉萨的普通藏民对那些人遭遇的感受,以藏语

的语境就是:“如果你在羊圈的一端杀死一头羊,另一端的羊就会害怕。”(平旺措杰),

而汉语则是“唇亡齿寒”。底层民众认为上层出卖了西藏,帮助汉人架空达赖喇嘛,1958

年,拉萨的中下层已表示反对达赖喇嘛去北京参加二届人大。

1957-1958年间,拉萨市民和藏军与解放军有些小冲突。1957年底的传召大会,藏人的一

些传统因被中方视为阴谋或挑战权威而被中断,凡此种种都使“彼此之间本来就不多的信

任迅速降低,双方之间艰难的磨合已经停止,而市民对当局不满逐渐表面化,拉萨城的气

氛越来越紧张,稍有摩擦,事件就可能立刻升级。”

引发 3月拉萨危机的是达赖喇嘛被邀请去军区观看演出。史家站在不同立场上争论着谁

先提出去看戏,我比较认同作者的观点。从材料上看,提起此事的氛围是闲谈,谁先提出

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去哪里看戏,怎么去,又和谁一起看戏。此前在康区和青藏,有名望

的喇嘛,头人,仁波切就遭遇了鸿门宴,一去不返。此时达赖喇嘛去看戏却不能带自己的

卫队,而卫队更多具有礼仪性质,而非保卫。这样的“去”法不仅增加了藏人被侮辱的感觉

也让他们非常担心,因为“达赖喇嘛身上凝聚着藏民族的前生今世,他是藏民族过去的历

史,现世的福祉,未来的希望。” 对藏人来说,达赖喇嘛是不可取代的,保护他的生命是

最为重要。

虽然我成长的环境是无神的,但也经历过造神运动。虽然那场造神运动与藏人的传统信仰

不同,但民众的心理却类似。试想如神般被崇拜的毛泽东处于 1959年 3月达赖喇嘛的地

位,会有多少人会自动冲出去保卫他?1959年 3月 10日,人们(主要是拉萨的普通市民,

中下级军官,来自其他藏区难民)涌向包围了罗布林卡,阻止达赖喇嘛去军区看戏。

这一天,藏人一死一伤,达赖喇嘛也没看成戏。次日,抗议活动并未结束,抗议者不信任

噶厦政府,要自己来保卫达赖喇嘛的安全。他们接管了罗布林卡,不许噶伦们离开以防止

他们与中方私下妥协,继而喊出“西藏是西藏人的”口号,藏军也公开支持民众。 虽然西

藏前所未有的广场运动推选出了领导小组,但因各派林立,情况十分混乱。基本上,上层

人士依然趋向于妥协,而“康巴人和安多人,他们已经失去了一切,绝不失去他们的达赖

喇嘛。”

从书中看,当时的达赖喇嘛达对普通藏民的情绪并不敏感。 就看戏而言,他不认为去看

戏是件多么了不得的事情,并不知道它会对藏民心理造成的巨大冲击。民众包围罗布林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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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达赖喇嘛吃不下饭,“面容消瘦,不跟任何人说话,只是独自叹息”,僧人因此请求

广场运动的组织者慎重考虑,但这一切已不起作用。

其次,虽然达赖喇嘛已知康藏和青藏的情况,但他一直希望与中共合作。从平旺回忆录中,

我得知毛泽东曾对达赖讲过“你们可以保留国旗。”“今后我们可以让新疆拥有自己的旗帜,

内蒙古也有。不过,同时也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可以吗?那样的话行吗?”显然达

赖喇嘛对此信以为真并抱有建立像苏联十六个加盟过那样的“西藏国”的希望。达赖喇嘛

1956 年访问印度,噶伦宇妥前去新德里祈请他返藏。宇妥告诉达赖喇嘛西藏形势很不好,

劝他不要回去,但达赖喇嘛还是回去了,而宇妥自己却留在了印度。

1959年 3月 11日下午,西藏工委在向中央电文中已将事件定性。12日起,“领导小组”开

会内容也被当局掌握。藏人已知军方连夜运输炮弹。3月 14日,解放军已向拉萨增援。3

月 15日,兰州有关部队和空军待命入藏,根据军委总参发出的号令,几万大军立即开始

入藏准备……。当局的举措不再一一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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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对于那些在 1951年之前从未见过汉人的西藏人来说,他们世代生活的土地上他们的

家,也是他们的国。在大多数藏人眼里,那些说着不同语言,带着现代武器,打着红旗,

抬着巨幅画像进入拉萨的军队是不折不扣的外国占领军。”但在中共的强势语境里,以上

的一切都是叛国和分裂国家的罪行。1956年在新德里,周恩来曾当面对达赖喇嘛说过,

藏人如果一定要“叛乱”,中央一定会镇压。此时的达赖喇嘛已意识到危机的严重性。他知

道如果镇压,“徒有血气藏人绝无胜算的可能”,希望尽一切可能避免事态扩大,避免流血。

因此他必须设法稳住性情暴躁的谭冠三将军(他当时在西藏主事),设法拖延时间,让民

众平息情绪。

历史上,达赖喇嘛曾因危机而多次逃亡,比如十三达赖喇嘛曾逃亡蒙古和印度,逃亡是一

个弱小民族保护自己领袖的唯一选择,因此帕拉.土登维丹(达赖喇嘛的侍卫长)从三月

十日起已经开始为出走做准备,然而 1959 年 3月 16日的达赖喇嘛依然徘徊于“走”“留”之

间。

这天下午,达赖喇嘛收到了谭冠三将军的来信,信中附有一封阿沛. 阿旺晋美的信。阿沛

住宅从 3月 10日起已被解放军保护起来,他本人也没去过罗布林卡。“达赖喇嘛读了阿沛

的信,当下神色大变。阿沛在信中请他画出内宫草图,标识出他所在的宫殿,炮兵轰炸罗

布林卡是,将避开那座宫殿。阿沛还告诉达赖喇嘛,他断定民众会把他‘弄走’,但这样的

会给他带来极大危险,因为解放军已经采取了严密防范措施;而且就算成功,根据当下国

际形势,他不可能在返回拉萨。”(此信从未公开过)

达赖喇嘛当日就给谭和阿沛回了信。从回信中看出,他依然在努力争取和平解决危机。当

然站在不同立场上解读,也可以说他已准备出走,不过是用此来稳住中方,但我偏向于达

赖喇嘛出走是临时决定的。平旺回忆录中也谈到:“他们逃走太突然了,帕拉留下很多金

表,而达赖喇嘛也留下来一批珍藏的手表,还留下了他的日记。”

最终到底是什么因素迫使达赖喇嘛出走呢?

3 月 17 日,达赖喇嘛在罗布林卡召集噶伦开会,讨论如何避免战争。拉萨时间下午一点,

北京时间下午三点,会议正在进行,从罗布林卡的北面突然传来巨大的爆炸声,炮弹落入

罗布林卡北门约 200 米的湿地里。是走,还是留?达赖喇嘛请教国家神谕。神谕指示是:

“走,今夜就走。”

达赖喇嘛出走三日之后,3月 21日凌晨三时,解放军打响了第一枪,西藏“平叛”开始。

想想 30年之后,初夏的天安门广场,一切都没有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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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就神谕问过达赖喇嘛,回答是“我今年 70多岁,请教乃穹神谕差不多有 69年,我

不记得乃穹说错过,一次都没有。”

“那么,您觉得乃穹对您的决策有决定性影响吗?”

“不完全如此,乃穹神谕的只是供我参考的因素之一,我还会参考其他因素。”达赖喇嘛回

答。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在大陆,西藏问题极为敏感,至今很难获取中方资料。1959年的

拉萨依然有一些疑案,比如 3月 17日炮轰罗布林卡是怎么回事?李江琳在西方受过历史

宗教方面的系统训练,通过翔实的资料,列举比对主要的史家观点,她尽量做到独立客观。

除此之外,这本书笔法生动开阔,犹如画卷般地展示了不同的人物在同一历史时刻的形态

和作为。个人命运与时代交织,历史的节奏牵动着我一直读下去。我的读书兴趣主要是文

史类,而让我能一直读下去的这类中文书还真是不多。

(插图: 红鹭)

现在回忆录多不到哪里去了,那一代人都去世了。

从李志绥和邱会作的回忆录来看,林不是被毛杀的。这两本书都说林事件一个月以后,毛

几乎变了一个人,剧烈衰老。林事件对毛打击很大,如果毛杀林,毛应该松一口气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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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么忧郁。李说在林飞机失事前,毛的精神状态很好。如果毛知道林要杀毛,毛才下

手杀林彪,那么,毛应该在九一三之前就忧郁了。林出逃对毛是个意外。飞机也不是被击

落,因为在场的人问毛是否阻拦,毛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吧。”李志绥在

场,他没必要为毛辩护,当时就是这回事情。

毛没安全感,疑心重,也不喜欢看到群众爱戴另一个人。听说刘当老二的时候,有人喊刘

主席万岁,王光美爱出风头,毛不喜欢这些。林当老二时,祝林身体健康的口号,叶群当

林的秘书,毛和江都不喜欢。文革时,只有江才可以出风头的。

毛在部下面前会批评江青,部下以为对江青不太尊重应该没有危险。实际上江青讨人嫌,

人们很容易对她不满。毛批评江青是顺口,而谁抱怨江青,毛就对谁不客气了。毛认为谁

反对江青,就是不忠诚毛。周一直知道这个精髓,任何时候都对江毕恭毕敬。江要倒周,

抓不住辫子。

邱九大后进入中央政治局,周给邱补课,什么是中央政治。周说,中央政治就是平衡好毛

江林。邱以为中央政治有很多内容,结果周就说了这么一句。仅一年,邱意识到周说的是

实质,但一切都晚了,1970 年庐山会议,林及部下败北。

庐山会议后,林手下四大金刚黄吴李邱被要求写检查,检查交上去后,周和毛都对邱的检

查频频点头,并且都问了同样一个问题,是你自己写的还是秘书代写的?很有水平。这让

人置信,这本回忆录写得相当好。毛当时还说,等我死了以后,你来做这个主席吧。把在

场的人都吓傻了。邱吓得不轻,迅速站起立正高声说:“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

邱提到,老干部包括邓小平都对周认同。也就是说,他们理解处在周的位置,也只能那样

做。如果周不支持毛,就倒台。那样全国会内战,后果更严重。李志绥也提到,毛说最后

的措施就是重上井冈山。就是说,军队不支持他的话,他就发动群众,再拉起一支军队。

邱说军队都是支持主席的,但主席要军队支持搞文革,希望江青插手军队,未果。毛不信

任军队干部了。

邱提到一个情节,军队抵制文革,就是二月逆流。毛批评老帅们后,军队对老帅们进行了

愤怒的批判,老帅也对他们自己进行了更愤怒的自我声讨,都把自己骂个狗血喷头,这是

军人的机智。毛满意了,不追究了,老帅靠边站就行了。十年后,老帅们才能在毛去世后

搬倒四人帮。相比之下,刘少奇不懂这个,在文革中申辩自己,他不懂在毛面前无理可讲。

林彪也被毛耍进去了,林对邱说:主席把我耍了。1970 年庐山会议是毛对林的试探,林

是谨慎的,但是,林的部下都没有谨慎的配合,在会上对毛和林表示了忠诚,毛需要的是

对毛一个人表示忠诚,而不是对林彪也表示忠诚,这是林倒台的原因之一。在会上,林挡

不住这种势头,连老帅都奔到台前激动地要和林握手,林不得不走到台边上,蹲下身体同

老帅握手,这个对毛来说太不入眼了。

邱否认林彪政变的说法,他的理由是,林是军人,军事政变这么大的事情,林应该给他透

露一点,可邱却一点不知道,其他高级将领也不知道。另外,邱对林极为钦佩,他说如果

林要想搞政变,一定能政变成功。坐飞机出逃不符合林的性格。邱说林没有野心,只想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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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军队。邱的理由是,国家主席这个职位是个虚职,没有必要争它。林的身体状况已经应

付不了军队方面的工作,哪里有闲心去争国家主席的位置?

林为什么这么树毛,邱认为那样学毛选没有错,军队好管理

了。部队基层有搞空头政治的,他也拦不得,否则就扣上反

林的帽子。林也不敢拦阻,怕说成反毛。这里暗示林提出学

毛选,部队基层把学毛选搞庸俗了。

邱对林的描述让我很感兴趣,过去我读到的林彪都是负面的

东西。林倒台时,我还是孩子,就听邻居大人们说,早就看

他不是好东西,一看就是个奸臣相。看来人们还是以貌取人。

这个回忆录让林彪的性格立起来了,他沉默寡言,很有人格

魅力。毛让他讲话,他就能讲,毛不让他念稿,他就能没有

稿子讲上四个小时。林彪的元帅照很符合邱描写的那个人物,

林的眼神有一种忧郁或是无所谓的神情。

林彪

邱对叶剑英也是敬佩有加的。

邱会作是红小鬼,人机灵,会观察。张春桥不是四人帮的军

师,康生是。而黄吴李邱的军师是邱会作。所谓军师就是在

事态严重时,去找谁商议。

邱还提到,党的政策是治病救人,文革把人往死里整,老帅

靠边站,主席副主席的妻子进内阁,这都是对党的形象的一

个损害。邱的有些话非常形象,比如他对文革这么描述:

“也不知道是主席没闹够,还是江青没闹够。”

邱只讲他亲身经历的事情,少不了谈他自己对军队的贡献。

他对其他人的描述,语言详实,没有过多的形容词。邱尤其

谈到了汪东兴,这个人物相当复杂。邱非常恨汪, 李志绥也

恨汪。他们恨汪的理由一致。

叶剑英

汪东兴是红小鬼出身。他在每个高层领导人身边安插眼线,毛身边的眼线是护士和医生,

林身边的眼线是吴法宪。而其他人又把汪当成在毛身边的眼线。毛知道这些,也利用这些,

时不时放出一些烟雾弹,看看效果,探探人心。江青说,在政治和女人方面,谁都不是主

席的对手。如果江青说得对,那么胜出毛的唯一办法是活过毛。邓小平做到了,是赢家。

邱也不算输,在毛去世后,他又活了 26 年,留下了这本书。

林的失策是对江的地位估计不足,江表面上没有城府,其实很有心计。邱后来也承认这点,

李志绥在多少年后也承认这点。在不明确方向时,江很能忍。现在出现的一些回忆文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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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提到林和江吵架,江就忍了。毛刚去世时,内围的人都以为江和张玉凤会大打出手,结

果她们俩亲热友好,让旁观者目瞪口呆。

毛生前对李志绥说,你可以写我,但要等我死了以后。

即便这话是李杜撰出来的,无妨,毛肯定知道他身边的

人会写他的事情。毛确认自己做的没有错,多几个女友,

那是男人的能耐。

邱写了狱中生活,非常好读,一点不罗嗦,我想到善与

恶这个问题。邱说有的监管员连擦屁股纸都不给。一个

狱卒,只有点发放擦屁股纸的权利,也不忘记好好使用

一下。也有好的监管员,其中一位监管员安慰邱说,你

就把秦城监狱当作高干疗养院吧。这话甚是幽默。邱说

他一生革命,最后被关在自己建起的监狱里,千古奇谈。

我却想,若读点史料就知道,这些都是千古的老生常谈,

一点不奇怪。钱钟书说过一句话:“不能让魔鬼抓住一

根头发。”钱知道史训。

邱会作

我读这本回忆录有一个感觉,就是林彪有邱会作这个部下,可以瞑目了。为什么这么说?

对林忠诚的部下大有人在,但不一定能把历史说清楚;即便能说清楚,又不一定有精力把

它写出来;即便有精力写出来,不一定对历史有详细的记忆;即便有记忆,不一定能这么

淡定;即便淡定,不一定愿意写出来。冥冥中,历史如小溪一样自会蜿蜒流淌出来,展示

给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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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邱会作回忆录》,作者在前言中便开宗明义:“我们都是以革命为职业的人”。革

命,顾名思义就是要革除别人的命,是暴力,是破坏。毛泽东曾开诚布公:“革命不是请

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

良恭俭让。”为了崇高,有时甚至是虚无的,革命理想,革命者视生命为蝼蚁草芥。因此,

革命者只是面对共同敌人的战友,没有亲情,没有爱情,更没有友情。革命者无不有着先

天的激进和冲动,他们革敌人之命,革文化之命,如果需要,也革战友之命。

I. 革命者

邱会作坦承自己不是个天生的革命者,参加革命并不是因为觉悟,而是新鲜,好奇。1928

年,盘踞井冈山的朱毛红军扫过江西兴国县的一个小村子,汹涌的红色大浪把这个只上过

两年半学的放牛娃卷入其中,那年他只有 14 岁,正好青春叛逆期。加入红军后,邱会作

经历的第一次洗礼是杀 AB 团。AB 团是什么?他不懂。在此之前,他曾在老乡黑子的介

绍下加入了共青团,共青团是干什么的,他不清楚,只知道是要求进步的表现。目睹身边

的熟人被残杀的恐怖场面,邱病倒了,他误以为共青团就是 AB 团,害怕自己也会被押赴

刑场,被石头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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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很幸运,因为识得几个字,没有成为普通的作战士兵。他从通讯员,文书,宣传员做起,

然后入红军学校培训,成为军委统计员。这是个极其机密的工作,除了军委领导,只有他

一人知道当时整个红军的真实实力。第五次反围剿失利,红军准备撤出苏区,他差点因此

被灭口。在押赴刑场的途中,巧遇叶季壮,周恩来和国家保卫局长邓发,叶的抗议引发周

的恻隐之心,这才捡回了一条小命。

相比之下,他的许多战友就没有那么幸运,总供给部军实处军械科长胡子昂因为兵站查出

枪械生锈,被保卫局抓捕时自杀身亡。管理科长李耀是红军中少有的大学生,因为地主家

庭出身,不受信任,后因管理科失火事件被秘密处决。粮食处长罗凤章因为被人举报贪污

三块银元,在叶季壮的求情下保住了脑袋,但被罚到兵站做苦工。邱在兵站见到他,为了

防止逃跑,头发上被开了“马路”。罗曾告诉他,“对现在的事情,你能看到,但不能看

透。”邱说,几十年后倒霉了,才看透。其实,依我看,他至死都没有看透,革命的贼船

只要上去了,其归宿也就定了 — 不是革了别人的命,就是被别人革了命。

革命者就是这样在自我清洗中前行。中共中央从上海迁来中央苏区后,毛泽东被抛弃,长

征前差点被留在江西游击。毛在延安稍微稳定以后,就腾出手来巩固权力,布尔什维克们

靠边了。陕甘边区的创始人,曾经的实力派张国焘,也靠边了,其手下干将如洪学智许世

友等无法忍受不公正待遇,密谋挟持张国焘,去陕南另立根据地,张国焘最后被迫挂冠而

去。接着便是延安整风运动,邱亲眼见到陶铸夫人曾志被吊在树上打得死去活来。就是这

个曾志,命大,不仅活了下来,而且长寿,临终前也留下了一部长篇回忆录,透露党组织

曾为了筹措经费,十块大洋卖了她的亲生骨肉。也是在这个整风运动中,曾经大权在握的

周恩来,被迫向毛全面输诚:“永远在毛主席领导下工作,永远服从毛主席领导,永远当

毛主席的学生。”

抗日战争胜利后,面对高效的革命者,国民党政府不堪一击,逃离大陆。革命者的热血依

旧沸腾,豪情依旧万丈,一旦失去了共同革命目标,就把全部的精力和智慧转向清洗曾经

的同志和战友。先是东北王高岗被批判,自杀身亡。接着是肃反运动,左倾的知识分子—

当年革命的同路人,受到清洗。然后是权倾一时的彭德怀,在庐山会议上因质疑毛的大跃

进政策受到严厉批判,丢官罢职被监禁。

彭的空缺由林彪取代,邱因此成为总后部长,进入中枢,成为中央军委办公会议成员。接

着便是清洗彭罗陆杨,林举荐罗瑞卿做总参谋长,罗林有几十年的战友友谊,然而在林彪

生病,贺龙暂时负责军委工作期间,罗和贺龙结盟,以期取林而代之,被林无情抛弃。罗

跳楼自杀,一腿残废,其自杀方式还遭革命者耻笑。而此时的毛泽东,已经把目标指向了

自己接班人刘少奇,文化大革命风起云涌,刘黯然下台,丢了性命。文革中,邱也批斗得

死去活来,用烟盒递出消息向林彪求救才保得了一条老命。清洗完刘少奇,林彪的末日也

就不远了,9.13 沉戟折戈,林死无葬身。邱等一伙儿也被一网打尽,投入牢笼。

作为革命者,邱其实还是幸运的,虽然 10 年牢狱之灾,却保得了老命一条,长寿善终。

读到他为自己在文革以后的遭遇不平时,我不免有些幸灾乐祸 — 自作自受而已。

II. 革命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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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丽动人的口号掩盖下,革命总是给人一种浪漫色彩。然而,革命需要资源,革命也需

要效率,革命者几乎必然走向独裁和专制,罗伯斯比尔的雅各宾党如此,孙中山的广州政

府如此,共产党也无法走出这样的宿命。

经过党多年的宣传,“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似乎给人一种崇高感,具有天然的正义性。

然而,打土豪只是一种革命的手段,因为有效,所以历朝历代的革命者无不扛起替天行道

的大旗。邱笔下的江西中央苏区,甚至在长征途中和后来的延安,红军所到之处,首先是

革“土豪劣绅”们的命,其实豪绅们是土是洋,是良是劣无关紧要,他们丢命只因为他们

有钱,革命需要军饷,而革他们的命风险回报率最为丰厚。无怪乎,今日红朝新贵们都忙

着把子孙后代移民国外,他们比谁都清楚,一旦革命再起,有钱有势的他们将会玉石俱焚。

豪绅们的不动产革命者带不走,于是就分给当地农民。天上掉下了馅饼,农民们怎能不兴

高采烈,感恩戴德,全然不会去思考馅饼后面的计谋。革命者于是教导“翻了身”的农民

们,你们要组织起来,拿起枪杆子,跟红军一起,保卫自己的胜利果实。除了军饷以外,

战争还需要兵源。革命者是有三六五等的,只有最高等的革命者长征时才能享受担架服务

的,才能带夫人。可惜,邱那时候还太年轻,级别太低,没说长征路上的高贵革命者是否

还能享受性生活。高贵革命者只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自然离不开这些“做了主人”

的农民们,他们只是炮灰而已。邱很幸运,因为识得几个字,还因为机灵能干,当兵后一

直没去前线打仗,而是留在了统帅部,和高贵革命者为伍,照顾他们和他们的夫人们起居

生活,因而获得信任,为后来的飞黄腾达奠定了基础。

天下没有不要钱的午餐,分到土地的农民是高兴不了几天的,他们的土地没有公开的税赋,

却是要交军粮的。军粮的负担非常沉重,可能比白区更糟糕,第二次反围剿时,为了解决

三万红军的军粮,苏区政府要求农民按每人每天二两粮食自留,余粮全部交公。正当青黄

不接之际,苏区政府还动员农民“剪黄”,挑已经泛黄的稻谷用剪刀剪下来充公粮。

革命者毫无例外总是自称为解放者,实际上,其统治之独裁,之专制,之恐怖往往超过他

们革命的敌人。苏区的适龄青年,“只要是能当兵的人,是非去不可的”,乡政府会张榜

公布应征名单,榜上有名者如不踊跃,乡政府就会以家门口贴“耻辱牌”相威胁,拒不应

征者,会以反苏维埃为名,严厉惩处。如何惩处,邱没有说,我猜杀一儆百应该不是臆测。

除了军事战略错误,邱说,竭泽而渔的征粮,扩红,打击地主富农的政策,使共产党在中

央苏区部分地失去了民心,是五次反围剿失败的根本原因之一。邱的这本回忆录之所以吸

引我,根本原因就是其真诚的写作态度和对历史的客观叙述。

III. 林和毛

和黄永胜不同,邱和林彪在战争年代的渊源并不深,到东北就任八纵政治部主任之前,林

彪并不认识邱,因此,林对邱的信任是对其才干的赏识。邱会说话,能办事,周恩来曾称

其总理之材。邱对林彪是崇拜,纵横千里决胜疆场,林的军事才能部下无不为之倾倒,邱

不能免。但邱说,他从来就不是林彪的人,他是毛的人,他批彭德怀是因为毛批他,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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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是因为毛支持林,如果毛抛弃林,他会跟着毛。邱和他那一代的大多数的革命者一样,

把毛视如神,是毛带着他们从狼狈逃窜中稳下脚跟,是毛带着他们夺取了政权,是毛使他

们位居高位,享受荣华富贵,他们对毛的信任已经深入骨髓,沁入血液。

林本人又何尝不是,他在军内党内的提升每一步都是毛的信任和关怀。投桃报李,邱说,

林对毛一直有特殊照顾和关心,长征过草地前,林为毛准备了一个八人担架班和一头精壮

骡子,还有三十几个面饼和二十多斤牛肉干。林彪城府极深,富有谋略,中共建政初期一

直深藏不露,闲云野鹤,不肯涉足政治。表面原因是健康不佳,需要休养,但我更愿相信

是深玄“狡兔尽,走狗烹”的帝王之术,不肯蹈韩信覆辙。后来庐山会议彭德怀批毛,毛

反击需要帮手,此时已非林出山不可了。毛最重军队,林彭曾是他当年井冈山上左右两员

大将,如今右手出击与己对抗,没有左手依仗,毛很难稳定军队。

林根深蒂固是个军人,彭德怀既倒,有毛的召唤,林出山支撑局面变得义不容辞了。这

“义”就是他对毛君臣般的服从,对军队利益的眷顾,就如他自言:“任何人反对毛主席,

都是不顾党,国家,人民的利益的,对这种人应当坚决反对。”邱说:“林出山后,着重

强调的是对军队高级干部实行稳定政策,除了几个主要人物如黄克诚洪学智等以外,其他

一律不肯涉及,对彭的批评也只是‘有意见不去同毛主席当面说,背地里搞阴谋活动。’”

军队是林彪的命根子。虽然后来贵为写入党章的接班人,但他归根到底只在乎军队和军队

的利益,对军队以外的事情基本不发言,不插嘴,似乎超然于党争之外。这也就能解释为

什么他和邱等和中央文革走不到一起,中央文革试图通过搞乱军队,乱中取权,这触及到

了军人们的根本利益,他们碍于毛的面子,无法公然对抗,于是消极怠工,甚至迂回阻击。

毛很快就察觉到林他们的阳奉阴违,清除了一个又一个曾经的战友和同志后,此时的毛除

了自己的老婆以外,已经无法信任任何人了,何况这些来自一个山头的军头们似乎成帮结

派。

然而,邱说,他们彻底误判了毛,想当然地认为自己作为“双一”(红一方面军,红一军

团)的老人是绝对拥有毛的信任的,他们无法想象,毛不用他们还能用谁?如此,林的死

期就不远了。又在庐山,毛批陈伯达,意在敲山震虎,林感到了来自毛的压力,于是闭门

不出,以沉默对抗毛的挑衅--非常符合林的性格。毛的性格是“宜将剩勇追穷寇”,不依

不饶,南下巡视,走“农村包围城市”的老路,对京内实权派施压。毛一路和高级干部的

谈话内容不断传回京城,迫使林最后出走。林出走的意图到底是什么?中共档案公开之前

恐怕很难确定,邱的猜测是被慌乱失神的黄口小儿和老婆挟持出走的。

林彪死后,毛带给政治局的话是“林彪帮了我一个大忙”。其实,林的死更是帮了中国一

个大忙,毛的神话彻底破产,为后来邓小平的非毛运动奠定了基础,可惜邓多少有些投石

忌器,没能做得彻底。本来一个藤上的苦瓜,拔了根,瓜都得枯萎。

IV.文革

论起文化大革命,今人多认为是毛不甘心退居二线,试图乱中夺回被刘分走的权力,对此,

我一直不以为然。毛生前曾总结自己一生的两大功劳,一是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另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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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发动文化大革命。如果只是为了打倒刘,毛绝不会把文革和打走老蒋相提并论的。刘

的权力完全衍生于毛,延安七大以前刘在中共党内地位并不高,毛出于清算党内老账巩固

权力需要与之结盟,要抛弃没有军权的刘,毛应该易如反掌,根本没有必要大动干戈搞文

化大革命。那么,毛为什么要发动文化大革命,其动机和目的是什么?位高权重的邱会作

当时不理解,二十多年后的回忆录中还是疑问重重。

私下里我一直认为毛的文革是出于崇高的革命理想。毛生于 1893 年,辛亥革命那年刚好

十八岁,热血沸腾的年龄,入湖南新军当兵,但很快失望退伍。清朝既倒,民国新立,皇

上换成了总统,制度变了,但中国的问题并没有如人们期望的那样得到解决,整个社会反

而变得混乱不堪,各种思潮泛滥。以天下为己任的知识分子们于是忧心忡忡,认定变革制

度还不足于救国,还要改良社会土壤,革新中华文化,于是就有了新文化运动。新文化运

动期间,毛正好在北京大学做图书管理员,处于运动中心,他也曾自称崇拜过运动的主将

胡适和陈独秀,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新文化运动对毛的思想产生过深刻的影响。

革命者的崇高理想是要打破现有的社会秩序,建立一个更为廉洁公平的社会。经历了二十

多年的武装割据,付出了沉重的血肉代价,毛终于领着他的一帮跟随者建立起了一个自己

理想中的“人民共和国”,他在天安门的城楼上豪情万丈,“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不过十年以后,他发现他所缔造的共和国其实并不是他心中的理想王国,在他因为大跃进

的失误退居二线以后,甚至认定这个国家又在回归他曾致力于打破的那个旧社会,官僚机

关成了“阎王殿”,“针插不进,水泼不进”,他想起了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们论述的文化

对社会的影响,把这种回归归因于文化的落后。毛于是要用革命的豪情来完成新文化运动

主将们未竟的事业,他要“破四旧,立四新”。

我持此猜测久焉,只是一直苦于没有证据。邱书中提到林彪在八中全会上有个讲话,似乎

提供了相似的思路,林把毛发动的文化大革命誉为人类的第四次文化革命,和古希腊古罗

马的古典文化运动,意大利文艺复兴,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相提并论。他认为“这三次世界

性的,一个是为奴隶主的文化运动,一个是资产阶级的文化运动,一个是无产阶级的文化

运动”,但如果和毛领导这次文化大革命相比,规模和影响都无法相比,毛的文化大革命

不仅会影响七亿人民,还会影响整个世界,甚至人类的命运。

邱说,林的讲话毛是不高兴的,认为是贬低了他,但邱并没指明他是如何知道毛的态度的。

同时却说,林彪讲话时“不仅没有稿子,连提纲都是东一张,西一张”,毛一直坐在林的

边上,“听得很入神“。因此,我们可以推断,林的这个讲话是发自内心的,是他对文化

大革命的真实理解,当然也是对毛的吹捧。而毛的全神贯注,至少可以认为对林的这种解

释总体上是认可的。

革命的目标确定了,接下来就是组织路线问题。毛很清楚,老革命者们自从掌权以后,都

成了既得利益者,已经无法依仗,毛必须启用新鲜血液,因此支持文革派,鼓动青春叛逆

期的革命小将进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然而,处于维护社会秩序的官僚体系

中的老革命者们根本没有能力读懂毛的意图,他们一片茫然,一方面盲目地相信毛的高明,

另一方不堪小将们的冲击,于是把所有的怨恨全部撒到了中央文革身上,产生了不共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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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对立。此时的毛已经不惜放弃那些跟他打天下的战友们,因为他们已经成为他继续革命

的障碍,刘少奇倒了,林彪倒了,批林批孔再批周,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还要批邓反击

右倾翻案风。

崇高的社会变革理想往往给社会带来始料不及的巨大灾难,文化大革命不是第一次,也绝

不会是最后一次。

(题头摄影:Shaizi,DavidY)

女儿春假归来,收拾行囊时,顺手递给我一本小书。

“This is for you,daddy.”

我接过一看,是前段时间风靡美国新闻界的《Battle Hymn of the Tiger Mother(虎妈战

歌)》。

“我咋会喜欢这样的书?”

我的阅读和我的饮食一样偏,这种书不是我所爱,女儿应该是知道的。况且孩子们小的时

候我都没读过这类书籍,现在读了何益?

“Just try it. You may lik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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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读书有些品味,推荐过几本书,都没让我失望。但是,过去的业绩不能保证将来的回

报,何况这本她自己还没读过。

顺手翻开书面,留白的第一页赫然是作者留给女儿的祝愿并签名,这显然不合国人赠书规

范。国人赠书留言,总是某某惠存,或敬请雅正。无论骨子里多么的高傲,笔下总是谦逊

的。虽然自称中国妈妈,作者 Amy Chua 教授其实已经算不得真正的中国人了。

Chua 教授到女儿学校演讲兼带卖书。大概受自身亚裔背景的触动,加上媒体的嚷嚷,女

儿好奇心又大,不去都难。讲座完了,顺手买了一本书,算是对教授的一个交代。归家前

为老爸的礼物发愁时拿来充数,算是废物利用。

一箭双雕,一石二鸟,妈妈纠正。

四个字,四个字的,听不懂!女儿抗议。

谁让你不肯学中文的!爸爸嘲讽。

事实上,《虎妈战歌》并非如媒体渲染的那样 — 强调亚裔母亲的教育方式优于西方母亲

的教育方式,而是通过三代人的成长经历描述了东西方两种文化在教育理念上的巨大差异,

以及因此引起的激烈冲突。

作者成长于一个传统的华裔家庭,父亲是功成名就的工程系教授。姐妹四个,作者是老大,

家庭管教严厉 — 没有 sleepover,不容忍低于 A的成绩,得第二名是耻辱,等等,三个姐

妹成绩卓然。作者和三女儿都是哈佛本科毕业,一个上哈佛法学院,另一个上哈佛医学院,

都是名校教授。二女儿毕业于耶鲁本科,耶鲁法学院。可惜小女儿先天弱智,但父母不离

不弃,得过两项残奥会游泳金牌。

出于对“富不过三代”的恐惧,Chua 教授决心用铁腕为下一代打破这个中国人的魔咒。

她为两个混血的女儿立下了比其父亲更为严厉的规矩:除了不能有 sleepover,所有功课

必须得 A以外,还不能有玩伴,不能在学校玩游戏,不能看电视,不能玩电脑游戏,不

能自由选择课外活动,除了体育和戏剧以外任何科目必须第一,必须,而且只能弹钢琴或

拉小提琴。。。

大女儿 Sophia 性格温顺,对母亲的指令总是完成得兢兢业业,小心翼翼地避免着和母亲

发生冲突,不断取得骄人的成绩。不仅为父母增光,也对孩子的上进产生了一份额外动力,

最终达到了一般孩子无法期盼的高度 — 在卡尼基音乐厅演出。当 Chua 教授试图在二女

儿 Lulu 身上复制成功时,却遭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冲突,二女儿的性格倔犟。强化训练下,

二女儿的小提琴演奏同样出色,可是,伴随着青春期的反叛,Lulu 断然放弃。充满期望

的母亲因此非常失望,于是这本充满争议的小书诞生了。

虽然都是些家庭琐事,小书倒也写得张弛有度,引人入胜,我竟然一口气就读完了。掩卷

之余,我最不解的是,一个成长于美国,哈佛毕业的精英,耶鲁法学院的教授,如何能对

从菲律宾移民而来的父辈的教育方式全盘接受,甚至变本加厉?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成就证

明了父辈教育方式的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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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 Chua 教授的成就,我碌碌无为,因此从自身的经历中吸取了完全相反的教训。我的

童年也曾有过严厉管教,从坐相到站相,到穿衣吃饭,起居作息都有清规戒律。父亲没读

过几年书,家庭的变迁和四邻有限的案例使他笃信“棒头上出孝子,筷头上出孽子”这条

朴素而传统的育儿经。父亲曾这样总结他对于我的权威:“你就是一面团,叫你长,我拉

一拉,叫你短,我压一压”。我对父亲从来都是敬而远之,上大学离家时小鸟出笼般的欢

欣我至今记忆犹新。自己成为人父之时,我决意不肯重蹈父亲覆辙,我希望孩子们能视我

为朋友,视我为心灵的依靠,视家为宁静的港湾。

我之断然不肯继承严父角色,还源于对个人自由的向往和对专制之痛恨。家庭这个社会细

胞里,父子伦常是孕育华夏两千年延绵不绝的集权统治之土壤,我不愿再为此灌溉施肥。

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可无时不在锁链中,我不想为我的孩子们加上哪怕一点点多余的锁

链。然而,Chua 教授生于斯长于斯,大概不会有这种切肤的感受。

父母是孩子的楷模,所谓言传身教,我对严父的角色其实一直是深信不疑的,直到有一天

遇上了一个我愿生死相随的女人—我是个幸运的人。第一次去她家感受到的不是毛脚女婿

的不安和恐惧,而是父亲的和蔼及和儿女们的亲密平等。和孩子们同桌打牌,父亲对孩子

们的嘲弄只是宽容一笑,胸怀之宽广让我震惊 — 原来家庭的模式也可以别样洞天,父亲

的榜样从此在心中竖起。

Chua 教授其实也有很好的参考系,她的犹太裔的丈夫和她的成长历程截然相反,家庭环

境宽容,自由,而这些并没有妨碍他成为出色的耶鲁法学院教授。她承认他的丈夫 Jed 似

乎天生就是做律师的材料,热爱专业,得心应手,做得比她更加出色。然而,她却坚持成

为虎妈,我疑惑不解。Chua 教授自圆其说,教育孩子的责任自然落在她这个做母亲的肩

上,因此中国的教育方式优先也就顺理成章了。估计这是作者为了写书给自己找个圆场而

已,很难令人信服。思维封闭,跟着文化惯性随波逐流,恐怕才是根本原因。

虎妈对孩子的严格管教几乎达到了虐待儿童的非法边缘。Lulu 拉琴达不到要求,Chua 教

授不放弃,不妥协,甚至不让孩子吃饭,上厕所,直到满意为止。为此作者曾饱受媒体非

议。虎妈的理论是,孩子从取得成绩中建立自信,远比西方父母小心翼翼地保护孩子的自

信心有效。

孩子不听话的时候,父母会有动用武力的冲动,因为方便,也因为恼羞成怒。然而,行使

权力都该小心翼翼,诚惶诚恐才好。从工程师的角度来看,这是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原理,

材料受压过度会产出不可回复的变形,人也一样。虎妈可惜没有工程背景,和二女儿的对

抗最后终于导致颇有天分的 Lulu 放弃小提琴,甚为可惜。

我也动用过武力。还是在女儿很小的时候,一记屁股。那时候我正失学,前途渺茫,心绪

不宁,女儿有一天晚上不知为什么到凌晨两点多钟还蹦蹦跳跳,不肯睡觉。大概从没见爸

爸如此凶狠,女儿吓得连哭都不会了,一脸的恐惧。那个晚上我失眠,非常自责,自己无

能连累孩子,脑袋里女儿委屈,惊讶,恐惧的神态挥之不去,感觉自己正在走回自己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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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老路。从此之后,我再没动过两个孩子一根指头。儿子乖巧,我甚至不记得曾关过他厕

所。

关厕所是对孩子们小时候犯浑的惩罚,实际上算不得惩罚,至少本意只是让他们冷静下来

的。女儿小时候调皮一些,关厕所的机会自然也多一些,刚开始她还有些怕,慢慢长大了,

一说要关厕所,自己昂首挺步就进去了,常有大无畏气概,一会儿就不见了动静,人家早

忘了人间的烦恼,在厕所里边玩开了。不过,每次关完,都会给他们讲明理由,他们有反

驳的权利,如果我们错了,也会毫不犹豫地向他们道歉。大概正是这种锻炼,女儿钢嘴利

牙,极有主见,自己认定的事情很难说服,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吧。

问女儿是否还记得那记屁股,女儿说不记得了。我释然。孩子越小可塑性越大,晚打不如

早打。就冲那记屁股,你们以后的养老姐姐负责了,儿子调笑。这小子越大越调皮了,种

什么瓜,结什么果,和我们的纵容有关。惧怕孩子将来面对权威时有心理弱势,我们往往

把家长的权威化作毛毛细雨,润物无声。

虽对虎妈的子女教育方式抱有本能的厌恶,但我对她的中西文化在父母和子女关系方面的

哲学讨论却很有共鸣。西方父母认为,孩子的出生不是他们的选择,因此父母有对孩子监

护培养的责任,孩子长大以后对父母无需回报,而是转化成抚养他们下一代的责任,如此

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相反,中国父母受儒家文化影响,经历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辛苦

养育之后,认为孩子亏欠父母一辈子。

如此,西方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guardian),孩子一旦独立,父母的责任也就完成了。

这样的关系似乎比较单纯,和兽类比较接近。父母和孩子之间少有黏黏糊糊,剪不断理还

乱的关系,维系情感的纽带只有爱,由爱而生的亲情发自内心,不带丝毫勉强,自然令人

感动。然而一旦爱没有了,纽带也就断裂了,因此西方有大批老人无依无靠,孤苦伶仃。

而中国父母实际上把孩子看成自己的财产,父母是拥有者(owner),孩子的培养是一种

投资,期望着最大程度的现世回报 — 父母的养老和家庭的荣誉。尽管父母和孩子的关系

中也包涵着亲情和爱,但多少总让人嗅出功利的气息。因此,父母可以牺牲自我,竭尽全

力让孩子接受最好的教育,但对孩子苛求严格。哪怕孩子成年之后,结婚生子,成家立业

无不受着父母权威的影响。在孩子的自由意志和兴趣与父母的期望相悖时往往会被忽略,

甚至被无情扼杀。

这两种绝然不同的世界观其实都非完美,如能互补则入佳境,可中庸之道又在何处?

Chua 教授没有回答,我也答不上来。想来每个人,各个家庭的中庸位置也各不相同,这

个答案或许根本就没有必要,我也只是杞人忧天而已。

女儿在家,晚饭后全家围着饭桌聊天儿,天南海北,奇谈怪论。我问她对 Chua 教授的育

儿经的看法,和对自身成长过程的反思。女儿认真思考了一会儿,答道,Chua 教授的育

儿哲学在她亚裔同学的父母中很具有代表性,只是程度各有不同而已。即使你们不很典型,

从不强迫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情,我的身上还是有很深的亚裔孩子的烙印—在乎读书成绩,

做事认真努力,等等,你们虽不直接干预,但施加的影响还是能够感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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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话多少有些出乎意料。对孩子,我们一直自以为比较西化,尽量给他们提供选择的

机会,小心翼翼地保护着他们的自尊和兴趣。除了当年儿子小时候参加球队以外,从没强

迫他们干过什么,无论是弹琴,还是学中文,还是 AP 课程。学校里亚裔孩子趋之若鹜的

课外活动,如科学奥林匹亚,辩论俱乐部等,他们不感兴趣也就不参与。有时心里也嘀咕,

别人家的孩子都这么做,一定有其道理,可孩子们不愿意,我们也就听之任之了。无奈之

下自己还会宽慰自己,儿孙自有儿孙福。但是,他们生长在东方家庭,自觉不自觉地接受

着东方文化的熏陶,文化的烙印和胎记一样,与生俱来。

婆婆癌症晚期,无可挽回之时,Chua 教授依着中国文化,接她到家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

这样的决定一开始连作者的丈夫都非常犹豫,他最了解这两个女人,都非常强势,担心一

山容不下二虎。丈夫把婆婆背上二楼客房间,他们全家在婆婆的房间用餐,为婆婆举行酒

会,等等,透出融融的亲情非常感人。风过尚且留痕,父母的行为焉能不在在孩子的心灵

中留下烙印?

如此说来,在东西文化冲突的背面透出的其实是东西文化的融合。

(题头摄影:红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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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书和小人书,也就是专业书和闲书啦。发现一个区别:看专业书要批判,要带着挑剔

的眼光看,而看闲书则要娱乐,要带着欣赏的眼光去看。

当然了,也不排除有的专业书写得如此之好,令你拍案叫绝,酣畅淋漓。这种时候就要警

惕被作者招安,对他/她的观点和立场生吞活剥,成为信徒。那样你自己的创造性和可信

度就会下降。

同样,因为功用的不同,专业书和闲书的读法也会有所不同。多年的教训:专业书要认真

看前言后记(甚至只看前言后记就足够),而闲书则千万、千万、亿兆、亿兆不能看前言,

不能看后记,不能看作者简介,不能看封皮,不能看书评……看完这些,心里有了疙瘩,

有了先入之见,闲书就闲不起来了。

就像你做饭的时候,你的婆婆也在厨房里前前后后地转悠。

这样说是因为有深刻教训。正在看哈罗德·布罗姆的《美国宗教》(The American

Religion)。布罗姆是我尊敬的作者,他的书,无论是当专业书看,还是当闲书看,都各有

千秋。糟就糟在看了 amazon.com上的评论,说布罗姆谈文学还可以,谈宗教么,就没有

那么客观可信了云云……原话不记得了,但心里就打了个批判的小结,开始挑剔……宗教

是很有派性的东西,布罗姆是先说意第绪、希伯来语,然后才学会英语的犹太人,虽然他

对上帝有所质问,却不否认自己的犹太身份,别的宗教,对他来说,很简单,就是“别的

宗教”了。这样,在宗教这个论题上,他就成了身在此山中的“局内人”,失去了他谈论

文学时那种高屋建瓴、指点江山的道德高度。

对作者起了这样的疑心,读起来就有些像读专业书了,失去了读闲书的乐趣。

随意一翻,正好又翻错了宗教,一翻翻到了 Christian Science. 原因是副标题:The

Fortunate Fall in Lynn, Massachusetts, 波士顿东面的海滨小镇。近水楼台嘛。看了半天,布

鲁姆正好对这个宗教的创始人 Mrs. Eddy又持有一种厌烦和蔑视的态度,说自己读她的鸡

爪文字完全是因为自己有毛病,有读书强迫症,再杂乱无章、毫无逻辑的文字他也要读下

去。于是让我也读得兴味索然。

可能也不完全是事先“偷窥”了评论的缘故,也不完全是因为谈论宗教布鲁姆“身在此山

中”,而是因为既然书名是谈“美国宗教”,他就必须谈及所有的宗教,其选择标准不是

其美学或文学价值,而是公众影响,好玩的宗教要说,不好玩的宗教也要说,可欣赏性下

降,大约也是自然而然的了。

就创造性来讲,布鲁姆认为最有创建性的美国人是爱默生、惠特曼和约瑟夫·史密斯。我

是从这里才知道原来摩门教的创始人不是杨百翰。

这是一个美国文学评论家关于我们民族信仰的内在精神的一本书,但这项研究的类别却不

属于文学批评。他把自己的尝试称作“宗教批评”。文学批评另最终仰仗于戏剧、诗歌和

叙事的美学层面,而宗教批评则必须着重于任何形式的宗教事务或现象的精神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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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美国的宗教研究大多是在社会学或历史学里打转转,有一些涉猎心理学或哲学,有些

甚至涉及神学。宗教批评追随着爱默生和威廉•詹姆斯,寻求美国的不同之处,而这正好

就造就了其不同之处。他们的欧洲先行者是基尔凯郭尔和尼采;而宗教批判最伟大的文件

可能永远是爱默生 1838 年的《神学院演讲》。

布鲁姆认为爱默生和詹姆斯一样,使美国宗教变得“美丽地外向”(beautifully overt)了。

Jesus Christ belonged to the true race of prophets. He saw with open eye the mystery of the soul.

Drawn by its severe harmony, ravished with its beauty, he lived in it, and had his being there.

Alone in all history he estimated the greatness of man. One man was true to what is in you and

me. He saw that God incarnates himself in man, and evermore goes forth anew to take

possession of his World. He said in this jubilee of sublime emotion, "I am divine. Through me,

God acts; through me speaks. Would you see God, see me; or see thee, when thou also thinkest

as I now think." But what a distortion did his doctrine and memory suffer in the same, in the next,

and the following ages! There is no doctrine of the Reason which will bear to be taught by the

Understanding. The understanding caught this high chant from the poet's lips, and said, in the

next age, "This was Jehovah come down out of heaven. I will kill you, if you say be was a man."

The idioms of his language and the figures of his rhetoric have usurped the place of his truth; and

churches are not built on his principles, but on his tropes. Christianity became a Mythus, as the

poetic teaching of Greece and of Egypt, before. He spoke of miracles; for he felt that man's life

was a miracle, and all that man doth, and he knew that this daily miracle shines as the character

ascends. But the word Miracle, as pronounced by Christian churches, gives a false impression; it

is Monster. It is not one with the blowing clover and the falling rain.

(题头摄影:DavidY,蝌蚪,红鹭,乡间,读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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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仁义似乎只是一个普通的中国留学生。来美二十年,拿了物理博士以后,在家高科技公

司做软件工作。太太金咏诗是在去北京上大学的火车上认识的,她在学校搞科研。夫妻俩

还有一个九岁的女儿。这是一个亲密和谐的小家庭。何仁义被公司裁员后,不顾妻女反对,

接受表妹的邀请,回国创业开公司。。。故事到此,只是一个典型的留学生家庭的写照,

虽然,因为海归问题,暴露了夫妻关系中的一些矛盾。但是,何真的想海归吗?何仁义生

平的另一面为故事后来的发展埋下了伏笔:跟大多数同龄人不一样,何从小就对老乡林彪

的生平着迷并崇拜他;早九晚五的工作之余,他把很多精力都放在收集林的资料上面,俨

然已是林彪问题的(网上)专家;此时,他正在完成一本关于林彪的传记:写了四年,却

不知道怎样收尾。何仁义需要找到关于林彪飞机失事的真实资料 — 藏在中共档案里的绝

密文件。原来,海归创业的目的是龙宫探宝!接下来,好莱坞似的恩爱情仇格斗枪战,上

天入地的追捕躲逃就一样都不少了,而且是中国式的:追捕沿长江顺流而下,邂逅于回国

请客的晚宴中。何仁义能成功吗?故事的悬念和细节设计得相当新颖,读者不可能猜到各

种节外生枝及结局,拿起来放不下,不知不觉就翻到了最后一页。何仁义慢慢展现的多重

个性和能耐也让人意外并产生兴趣。好莱坞特色不仅仅局限于小说的故事情节和人物,这

本书的写作的风格也象电影剧本,基本由场景,对话和行动构成。所以读起来比较轻松。

文字没有太多的讲究,但简单准确,言之有物。

读这本书,让我想起近年来重新读过的《007》系列,《福尔摩斯》系列。以及网上经常

进行的关于“好书坏书”的争论。写作《The Man Who Was Thursday》和《布朗牧师》系

列的英国作家切斯特顿提出了一个“好坏书”(good bad books)类别,大意是说,有的书没

有很高的文学价值,也并不刻意去追求文字效果,但可读性非常强。更精美的书终将归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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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人们却还会捧着这些书津津有味地通宵达旦地阅读。《福尔摩斯》就是典型的“好

坏书”。一般而言,这样的书,故事情节都非常吸引人,悬念迭出,一环扣一环;生死存

亡是非成败系于一念之间。人物塑造相对比较简单,它往往有一个独具特色的主人公,其

它角色则普遍缺乏个性而只是突出地代表某一类人物。文字虽然谈不上精美,但幽默轻松,

时有智慧之言。最后,这样的故事,一般都有一个光明的尾巴。

奥威尔说,他宁愿写作或阅读这样的书,而不是很多所谓有文学价值的好书。事实上,奥

威尔自己的不朽名作《动物农庄》和《1984》也常常被归于此类。哈罗德•布鲁姆评论奥

威尔时,简直找不到一句好话可说,最后得出结论,奥威尔文字的伟大在于其深刻的现实

意义(it’s relevance)。奥威尔的现实意义当然无需赘言,但是比奥威尔更深刻,跟他

一样深刻的思想家大概也能车载斗量。何况,道理说明了,也就那么一点点,干嘛人们还

不断回头去读他的寓言故事?因为,“意义”之外,奥威尔的书还有很强的可读性。谁会

忘记“动物农庄”?谁会忘记狡诈凶狠的拿破仑,朴实勤劳的拳击手,虚荣愚蠢的莫莉?

对这类书,搞文学的人和文学评论家往往不以为然。但我想,这说明他们有自身的局限。

搞文学的人最关心的是文字,是“怎样写”,而不是“写什么”。文字的精美,结构的新

颖,构思的奇巧。。。其间都有规律可循,随着作家和评论家的互动和悉心钻研,“真正

的作家”,甚至爱好文学的读者,都变得越来越复杂化,抽象化和理论化。这当然很好,

但付出的代价,常常是文字的可读性。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的名著,始终排在现代

小说第一位的《尤利西斯》好不好?好得很,可惜对绝大多数人而言,只是可望而不可读,

可敬而不可爱。在普通读者心里,一本书一篇文章最重要之处,在于内容是不是有趣有意

义,故事进展是不是符合逻辑?他们的阅读不系统不规律,对文字的美感就不会那么强,

审美需求就没有那么高 — 故事幽默轻松,文字顺畅明了,那就算“写得好”了。总之,

能够让普通读者产生共鸣的,常常不是文字精美漂亮的艺术家,而是比自己想象力更丰富,

或思维更深刻更宽广的聪明人。这样的聪明人写出来的书就是“好坏书”。

《最亲密的战友》,也属于这一类,虽然比其中的好作品,距离不小;事实上,它更接近

这样的畅销书拍成的电影的水平,比如《007》那样的电影。但这本书仍然是一个难得的,

而且相当成功的尝试。难为作者能够跳出习惯的思维模子,给大家平淡生活添一份轻松和

激情,让想象力放飞一小会儿。我不会把它推荐给简杨,冷热,愉悦,老虻,余立蒙这些

把玩文字的人;但爱读闲杂书的网友,比如潘妮,蝌蚪可能都会喜欢。

这个故事里还有一些无关大局的细节,我也欣赏。比如,何仁义去看望自己在六四遇害的

同学的母亲。我欣赏,因为作者把它写得稀松平常,理所当然。即使何对林彪的非常主观

的情有独钟,也很有意思,我自己对这段史实,对其中的人物并无兴趣,但我很喜欢何表

现出来的自由主义者的心态。该书的名字是一大缺点,除了对林彪历史有相当关注的,只

看题目的话,很难让人有阅读的欲望。另外,对何的能力和动机,前面铺垫不够,减弱故

事的引力和读者的期盼。读到关键之处,读者虽然感到惊喜欣慰,但同时又觉得难以置信,

思想因此开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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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我只知道章兴国曾用何赛章的笔名写过一些政论文,并没想到他还会写小说,而且

写得相当不错。只是因为认识他,我才决定读这本小说。很多时候,如果能对他人放弃一

点偏见的话,得益的往往是自己。因此写下这篇读后感,把这本书推荐给同样爱翻“好坏

书”的读者。

(题头摄影:乡间)

当代文学中有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现象:畅销书不严肃,严肃作品不畅销。偶尔,也有例外。

《挪威的森林》就是个例外,它不同于琼瑶的小说,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这本小说不仅畅

销,而且还获得过很多文学大奖,对日本和中国的青年读者,尤其是大学生,具有鲜以匹

敌的巨大影响。这种影响也不同于琼瑶的小说,不是让少男少女流一滩眼泪,过两年就会

把主人公的姓名和他们千篇一律的交往弄混或忘记。然而,这影响是好是坏,则见仁见智。

道学家视之为滥情的洪水猛兽,不准儿女们阅读,生怕他们学坏。赶时髦者则奉之为圭臬,

认为年轻人就应该那样生活:泡酒吧,交男女朋友,广泛涉猎、充分体验生活。这两种看

法虽不无道理,也有现实依据,但都很极端。《挪威的森林》真实地反映了上世纪 60 年

代末弥漫于以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工业国家的时代精神;同时,又让我们看到滥交中的一屡

轻烟般的真情。作者没有说教,要读者怎样,但那屡真情无疑是他称道的,也让读者为之

感动。

无论是从传统观念来看,还是在回顾中反思,60 年代的确是以“乱”和“滥”为特征。

不仅我们中国有文革之乱,那个时代青年人的反叛是世界性的;有可爱之处,也有些盲目:

反战、反体制、反对现行的价值观念;吸毒、吸大麻、吸取各种刺激感官和大脑的物质和

思想。在西方和日本,更普遍、更持久的反叛表现在两性关系上。那些年正值有效的避孕

药和工具流行之后,艾滋病来临之前,性解放了,“上帝的鞭子”还没有抽下来。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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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是青年,充分体验着性快乐。人们,尤其是年轻人,在酒吧搭上便可享受一夜情;中

年人,包括家庭妇女们,参照市场上泛滥的《爱经》和录像,抓紧时间尝试各种体位的交

合与各种形式的享乐,甚至换妻。由于避孕比预防感冒还容易、还有效,用了安全套,滥

交似乎也没有什么不良后果,何乐而不为?伦理道德总是与人的生活质量相关,人们总是

希望在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受到最少的约束,在最大程度上享受人生。而且,这伤害往往

不包括感情伤害,因为那通常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感情伤害不受法律保护,对没有责任

感的人来说,甚至不会引起良心的谴责。多情不是反被无情恼,而是一向被无情恼。无情

者一往无前,多情者向隅而泣。这本书展示给读者的是在那种时代精神中还有什么堪称可

贵。作者关注的是生活在那种时代中多情的弱者。

永泽是个无情的强者。如果不算那个连名字都没有,仅仅用来作陪衬的“敢死队”,其他

人物都是多情的弱者。《挪威的森林》让主人公渡边用第一人称,通过回忆他 18 年前在

大学最后一年的生活,反映时代精神。并以永泽为反衬,展现弱者的真情。渡边最初回忆

起来的是和直子关于一口深井的对话。他担心会有人掉进去。而事实上,“三年两载”就

有人“突然消失”,很可能就是“掉进那荒草地的井里了。”但直子只是说有这么一口深

井,其具体位置并无人知道。渡边建议:“总该找到围起来呀!”直子说:“问题是谁也

找不到井在哪里。所以,你可千万别偏离正道!”渡边坚定地回答:“不偏离的。”为此,

直子得到了安全感:“只要紧贴着你,我也不至于掉进去”,并第一次吻了渡边,让他觉

得“一股暖流穿过全身,心脏都好像停止了跳动。”(第一章)显然,那口不知在何处的

深井颇具象征意义,这段对话颇具象征意义。深井象征什么?正道象征什么?读者可以有

各自不同的诠释。我首先想到的是美国作家赛林格的小说《麦田守望者》的主人公侯登,

他想在麦田里看护玩耍的孩子们,防止他们掉下麦田尽头的悬崖。事实上,本书作者也提

到这本小说,而且渡边后来的所作所为,正是防止直子落入绝望的深井,并试图把她从深

井里拉出来。他也劝说过初美,以免她落入那深井。虽然他失败了,但至少他自己没有落

入。而且,在玲子的帮助下,渡边走上了正道,绿子看来也没有落入那深井。

正道并不一定是传统规范的道德观念和生活方式,虽然村上春树没有在小说中这样明说过,

但他通过对“敢死队”的描写作了暗示。“敢死队”的学习目的非常明确,他因为喜欢地

图,才来东京上大学攻读地理学。他光头,穿学生装,起居规律,随着日本国歌《君之代》

和升旗仪式起床,极其认真地刷牙洗脸,在室内做广播体操。他学习努力,生活检点,有

洁癖,连窗帘都时常要洗;从各方面来说,他都足以和我们的三好学生媲美。但是他根本

不考虑别人,做跳跃运动时,把床板震得上下颤抖,令仍在沉睡的渡边忍无可忍,而且他

还有自己的大道理,非这样做不可。渡边把“敢死队”的生活习惯讲给朋友们听,她们都

感到很好笑。显然,他的行为极其各色,虽不合常理与人情,倒也并无大错。

社会发展了,医学进步了,人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准则必然随之改变。一味地坚持传统,很

可能于事无补。但作者也没有站在任何道德制高点上批评永泽,或表扬渡边等人。而是如

实地展开生活的画面,细致地描写生活的细节,不加任何评语,让读者自己观看这些人物

的行为、思想和性格,并自己做评判。永泽家有钱,他长得高大、帅气,口才极好,又具

有非同一般的能力和个性。自然,他得到男生的敬仰和女生的爱慕。他得到的一夜情最多,

有过八十来个女生,多数是在酒吧泡来的。对他这种生活方式,书中并没有什么指责。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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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两厢情愿的事,解决双方的生理需要。相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不让感情卷入这种

性活动。只有这样,才不会伤害对方。主人公渡边也有这种一夜情,并数次参与永泽的猎

艳活动,与他分羹。对此,渡边只是感到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有些尴尬,毫无美感,但并没

有深责自己。事实上,做这些事的男女双方都是成年人,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如果不是

从某种绝对的道德观念来看待这类事情,的确也说不上什么对错。

村上春树写这类艳遇,均无艳可言。不是说那些女生都不漂亮,而是我们根本不知道她们

长得什么样子。作者并不关注她们的容貌,对那些所谓的艳遇,基本上都是事实性的讲述,

并没有任何挑逗或渲染的描写。所以此书虽然经常涉及性,但绝非色情或情色文学。作者

写的那些事情是当时生活的重要一部分,是其时代精神的重要一部分。对这种生活方式,

作者没有宣扬或赞赏。在平静的叙述之余,他也提到其他作家谈过的那种和陌生人或没有

感情的人做爱后产生的空虚,但他并没有像托尔斯泰那样陷入深深的内疚,也没有因强烈

的宗教意识而把那种空虚感极度夸大或演变成负罪感。村上春树笔下的渡边还是有自责的,

与托尔斯泰相比,他的自责很实在。那就是指责自己引起对方的恋情,而自己却不能投桃

报李,伤害了别人的感情。

渡边引以自责的是他结交的第一个女孩子,他们的关系持续不到半年,在一起睡过觉,但

他从未用过“初恋情人”的字样。事实上,他连这女孩的名字都没提过,大概是不记得了。

显然,这是许多西方文艺作品都反映过的那种青少年对异性探索的经历,极其轻率,极其

随便。渡边考上东京一所大学,离开神户,离开了那女孩。但他意识到,他伤害了人家的

感情。她哭着说:“你和我睡过了,所以就不拿我当回事,是不是?”渡边回想起她,每

每感到“自己干了件十分亏心的事。”(第二章)这就是主人公的可贵之处:他有良心,

会自省,顾及别人的感情,替别人着想,能够体贴并善待别人。

渡边与直子的关系,严格说来,并非情侣。直子是他哥们木月的青梅竹马恋人。他们三人

在一起,渡边的角色犹如灯泡。他们几乎没有其他朋友。木月自杀后,渡边出于关怀直子,

经常去看望她。当然,“和她这样美丽的姑娘并肩而行,也并非令人不快之事。”他们无

目的地散步,“仿佛举行某种拯救灵魂的宗教仪式一般。”(第三章)他们在一起并没有

很多共同语言,常常默默相对。渡边扮演的角色,与其说是情人,不如说是守护神。只是

在直子 20 岁生日那天,他们越轨了。然而,那是直子异常的生理反应引起的。她和木月

那么多年的情人关系,却从未性交过。这倒不是出于什么道德约束,实际上他们什么约束

都没有,直子“一直拿手指和嘴唇来安慰木月。”(第六章)她仍是处女是因为她一直不

湿,无法性交。有关这类个人隐私的叙述,小说的笔调是就事论事,既无羞涩,也不煽情。

我们看到的似乎是病例研究,没有细致的描写,只是把缘由讲清楚而已。直子一直未能走

出木月自杀的阴影,全心全意地来爱渡边。越轨后,直子消失了,也许是由于内疚,也许

是其它原因,我们不清楚,因为她的精神不正常,无法理喻。从渡边给她写信,寻找她,

去疗养院看望她,对自己感情的约束,直子死后他在乡下失魂落魄地徒步游荡了一个月之

久等等行为中,我们知道,渡边是多么珍视他们之间的感情。他们的交往让我们感到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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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时代里,什么是弥足珍贵的。

渡边与玲子一见如故,他们爱好相近,十分谈得来,相互非常理解。他们的友谊不仅是建

立在对直子的共同关怀上,也建立在彼此心灵相通上。尽管玲子的言谈话语多次表现出她

的渴望,但是他们没有做越轨之事,因为他们都怕伤害直子。直到直子死后,玲子来帮助

渡边了结他与直子的情愫,为直子举行了特殊的葬礼 — 他们一起弹了 51 首曲子,之后,

他们才不约而同、畅快淋漓地温存了一夜。玲子并无意在情感上套住比她小 19 岁的渡边,

她一直劝渡边在直子之后要好好爱绿子。他们的一夜情是基于相互的理解,既出于共同的

生理需要,又有心理疗伤的作用。分别时玲子最后一句话是:“祝你幸福地活下去,把我

这份和直子那份都补偿回来。”(第十一章)他们之间的友谊是难能可贵的。有些读者难

以接受作者这样处理他们的最后一夜,但又说不清那有什么不妥或对谁有伤害。看来,这

还是个观念问题。对渡边来说,这是他寻找自我的开始,也似乎是他最终找到绿子的开始。

渡边对绿子的感情也是真挚的,并不因直子和玲子在其间而有任何虚假或不纯。绿子开朗

活泼,与内向的直子形成对照:她“全身迸发出无限活力和蓬勃生机,简直就像刚刚迎着

春光蹦跳到世界上来的一头小鹿。眸子宛如独立的生命体那样快活地转动不已,或笑或怒,

或惊讶或泄气。”(第四章)她既大方又任性,非常坦率,永远有极好的胃口。她喜欢渡

边,读者也明白地看到,渡边需要她才能走出生活的阴影。但渡边内心一直很苦闷,他彷

徨着,一方面念念不忘直子的病情与柔情,一方面又难以抗拒绿子直接的表白和迷人的活

力。他面临的抉择如此重大,所有的描述仍不足以表达他内心的矛盾,以致于作者不得不

让他写信告诉玲子:“我爱过直子,如今仍同样爱她。但我同绿子之间存在的东西带有决

定性,在她面前我感到一股难以抗拒的力量,并且恍惚觉得自己势必随波逐流,被迅速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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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遥远的地方。在直子身上,我感到的是娴静典雅而澄澈莹洁的爱,而绿子方面则截然相

反 — 它是立体的,在行走在呼吸在跳动,在摇撼我的身心。我心乱如麻,不知所措。这

绝非自我开脱,我自以为生来至今始终以诚为本,对任何人也未曾文过饰非,时刻小心不

误伤任何人,然而到头来自己反被抛入这迷宫般的境地,我全然不知何以如此。我到底应

怎么办呢?”(第十章)这就明白无误地表达了主人公的价值观。正是由于他珍视真情,

在没有和直子了断之前,他才不肯向绿子迈出那最后一步。绿子与他闹的小别扭是这种彷

徨带来的,对真情同样的珍视形成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张力。她一直期待着渡边能够全身心

地爱她,就像在那个雨天她要求的那样:“管它什么落汤鸡!求你现在什么也别想,只管

死死抱住我。”(第十章)直子的死解开了这个纠结,但我并不觉得那是机械神降式的简

单处理(deus ex machina 在书中作者数次提到这古希腊的戏剧手法,林少华译作“解围之

神”,颇得神似),而是铺垫已久的必然。我认识的读者们都希望渡边终将与绿子结合,

作者似乎也是这样暗示的。

渡边珍惜人情,不仅表现在他与女友的交往中,也表现在他与其他朋友,甚至和陌生人的

交往中。当永泽交结了“地地道道的女朋友”初美,一位“娴静、理智、幽默、善良、穿

着也总是那么华贵而高雅”的女性,(第三章)他还照样同别的女孩厮混,而初美一次也

没有口出怨言,渡边就不赞成他那种做法,后来还劝告初美趁早离开永泽,免受伤害。而

且当他面对永泽时,对这表面上不利于朋友的劝告非常坦然。永泽也不怨他,反而认为渡

边的劝告有理,只是他和初美都无法改变自己。当“敢死队”发烧近 40 度时,渡边放弃

了和直子约好的音乐会,留在宿舍照顾病人。当一些极端的学生罢课时慷慨激昂,指责他

人,情形一变,立即见风使舵,生怕损失学分,渡边就敢于质问这些两面派。而且在“相

当一段时间里”,他“即使去上课,点名时也不回答……在班里愈发孤立了。”(第四章)

“敢死队”却从此消失并退学了。虽然这家伙不会替别人着想,只会守纪律,坚持原则,

但他毕竟是有原则的正派人。为此,渡边还是敬佩他,期待他回来夸奖自己也讲卫生了。

照顾绿子的父亲,也显现出渡边对人的关怀,他一口口喂老人吃蔬菜羹和炖鱼肉,拿毛巾

给他擦嘴,跟他说话,后来又“用水果刀把黄瓜切成容易吞食的形状,卷上紫菜,蘸点酱

油,用牙签扎起,递到他嘴里。”让老人感到好吃,吃完后又“从床下拿出尿壶……把壶

用水冲洗干净。”(第七章)这一切,都让读者看到,在现代社会中,在这科技发展造福

于人,也使人异化的社会中,仍有一屡如烟的弥足珍贵的感情。

我认为小说唯一的缺憾是书名《挪威的森林》。小说与挪威无关,书名来自英国披头士

(即甲壳虫)乐队的歌曲 Norwegian Wood,那是渡边常听的歌,也是直子最喜爱的一首

曲子。原歌中的 Norwegian wood 是单数,並不是指“森林”,而是指“木材”,其实就

是用来装饰房间的廉价松木。(I once had a girl, or should I say, she once had me. She showed

me her room, isn't it good, Norwegian wood?) 中文可译作:我曾有个女友,或许我该说,她

曾有过我。她让我看她的房间,是不是很棒,这挪威木板?歌中后来唱到“我睡在澡池里。

醒来后,那鸟飞走了。我一把火把房子烧了。那挪威木板,还棒不棒?”这完全是反浪漫、

反纯情的歌曲。这首歌在书中的作用只是引发渡边回想起那段生活,我看不出什么深意。

有些故弄玄虚的评论对书名的阐释完全基于日语的误译。村上春树通晓英文,熟稔西方文

化,在书中提到的西方音乐和歌曲从巴赫的赋格、莫扎特的钢琴协奏曲、勃拉姆斯的第四

交响曲、拉威尔的吉他曲和德彪西的《月光》、到披头士的许多歌曲,以及电影《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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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题歌《寂静之声》,还有《七朵水仙花》、《柠檬树》、《五百英里》等等通俗歌曲,

无不如数家珍。他应该知道《挪威的森林》是误译,可为什么还要以讹传讹呢?或许是我

未解其妙?或许其妙处就在于让日本人了解他们对西方的崇拜相当盲目,甚至是基于误译?

若果真如此,这对我们倒不无启发。

(题头摄影:红鹭 ,乡间; 插图: 红鹭)

我这两天在看荣格自传。这可能是对我一生影响最大的书之一,其内容的丰富和思想的深

度让人读来过瘾,又有点头晕目眩。荣格多次谈到基督教中上帝形象的不完整的问题。他

认为上帝具有善和恶的两元性,既造就了这个美丽多姿的世界,又是一切灾难和邪恶之源。

他说上帝既乐于唤起人类的光明积极的一面,也更乐于唤起人类的阴暗和邪恶的一面。

(这有点象叔本华说的世界是无序混乱没有目的的,出生就是一种罪,痛苦无处不在。)荣

格暗示基督教只颂扬上帝的慈悲和荣耀,而避而不谈上帝的阴暗面,因此产生了基督教本

身的种种自我矛盾,不得不变得虚伪。有意思的是他对基督受难的解释。他认为只有承认

上帝的邪恶面,基督受难才能自圆其说,因上帝本人造成了世间灾难和邪恶,他对这一切

负责任,因此才化身基督,为拯救人类上了十字架。

而我觉得信教的 PARADOX 就在于:你在思想上搞通了上帝的两元性存在,你还会去信

吗?急于寻求一种信仰是思想上没出息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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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格的自传重点不在谈宗教,而是通过他一生对自己潜意识的探索来追溯人类精神和灵性

之源,来拷问生命神秘的本质。因而不能不涉及到宗教。我觉得他对基督教的认真和坦诚

的态度是西方知识界中少有的,因此在世时受到强烈抨击。

历史上,唯有极少数的灵魂拥有宁静的智慧,足以洞悉自己的黑暗,荣格是这少数之一。

更多的人是倚仗上帝的神圣,让自己的黑暗如破堤的洪水疯狂地喧泄,对自己的恶行无知

无觉。

荣格语录 (均来自其自传中“后期的思想”一章)

关于集体认同关于集体认同关于集体认同关于集体认同

(荣格认为使自己独立自主,有别于其他人是个人的任务)

集体的认同是瘸腿人的拐杖,胆怯者的护盾,懒人的温床,不负责任者的保护所;却又是

穷人和弱者的庇护所,遇难海员的避风港,孤儿亲爱的家,理想破灭的流浪者和疲惫不堪

的朝圣者充满希望的国土,迷途羊群安全的羊圈,提供成人成长乳汁的母亲。

关于友谊关于友谊关于友谊关于友谊

一个人要是比别人懂得多,就会感觉孤独。孤独不一定对友谊有害,因为再没有比孤独的

人对友谊更敏感的了,而友谊也只能在每个人均记住自己的个性,不去认同别人时才能茁

壮。

关于创造性关于创造性关于创造性关于创造性

一个具有创意的人对自己的生活是没有多少控制力量的,他并不自由,他是他身上的魔鬼

所驱使的俘虏。

关于世界的二元性关于世界的二元性关于世界的二元性关于世界的二元性

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是野蛮而残忍的,却也是个圣洁而美丽的世界。我们认为哪一种成份

更重要,有意义或是无意义,皆攸关着气质。如果无意义占了压倒性的优势,那生活的意

义便会随着我们的每一步发展日渐消逝;而我觉得情形其实不是这样。就象所有的哲学问

题,以下两者大概都是正确的:生活既是有意义的也是无意义的。而我是抱着这样的厚望:

有意义将占上风,且将赢得胜利。

(荣格认为善恶既构成世界对立的二元而这两者之间又无清晰的分别,且能相互转化,不

可捉摸。我很欣赏他的一句话:我们没有邪恶的想象力,但邪恶却把我们玩弄于鼓掌之

间。)

关于老子关于老子关于老子关于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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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子说:“众人皆明,唯吾独懵”时,正是我现在在老髦之年所感觉到的。老子是具有

与众不同的洞察力的代表人物,他看到并体验到价值与无价值,在其生命将结束之际希望

复归本来的存在,复归到永恒、不可知的意义里。见多识广的这位老者的原型

(ARCHETYPE) 是永恒的真理。

关于宗教关于宗教关于宗教关于宗教

(荣格认为宗教对于人类不是信仰,而更是一种体验。这种看法对我来说非常

REFRESHING,深得我心。)

科学永远不可能取代神话,而神话也不可能自任何科学中产生出来,原因不在于“上帝”

是一种神话,而是这种神话揭示了人的身上存在着一种神圣的生命。

关于爱关于爱关于爱关于爱

恰似能量均来自对立,精神也拥有内在的对立性(POLARITY),这是其活力的前提。在一

切有生命的物体中,对立性都是与生俱来的。。。。爱“化生万物”并“忍受万物”—

这句话说明了可以说明的一切,再多添一字都是多余。从最深层的意义来说,我们都是来

自宇宙之“爱”的牺牲品和工具。我把爱这个字放在引号里是要表示,我并不是按欲望、

喜欢、宠爱、希望及类似的种种情感的含义来看待它,而是把它当作某种高于个人的东西,

即一种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人只是其中一部分,无法把握这个整体,而完全受它摆布。

人可以同意它或反抗它,但总是被它所掌握和包围。人依赖着它,以它为支柱,爱既是他

的光明面又是他的黑暗面,他无法看到终点。“爱永无止息”这句话无论是用“天使的舌

头”还是用精确的科学来说,都可以追溯到从细胞开始直到最深处的源泉的生命。

关于动物关于动物关于动物关于动物

因为它们和我们是如此地相似,象我们那样不知不觉,因此我热爱所有的热血动物;它们

有着我们的灵魂,而且我想,与他们在一起,我们便具有了一种本能的理解力。我们全都

体验过同样的快乐与悲伤、爱与恨、饥与渴、害怕与信任 - 所有这一切都是生命的本质特

征,不同的只有语言、更敏锐的意识及科学。

关于佛教关于佛教关于佛教关于佛教

“佛祖对世界归于空的观念已暗示过:透过大觉大悟,轮回 (NADANA) - 不可避免地导

致年老、疾病和死亡的因果关系 - 便可以被打断,於是存在的错觉结束了。”

“印度的神性缺乏善恶观,或者因为矛盾而负担太重,所以需要超脱,即脱离对立物,脱

离万事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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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人的目标不是道德的完善,而是超脱的境界。他希望脱离自然,为达此目的,他在沉

思中寻求无形和空的境界。而我则希望活生生地观察自然与精神形象的世界,既不想脱离

人,也不想脱离我自己和自然;因为这一切在我看来,都是最伟大的奇迹。自然即精神与

生命,就象是毫不隐蔽的神性;我还有什么奢求?对我来说,存在的最高意义就在于它的

存在,而不在于它不存在或不复存在。

我认为,没有不顾一切代价的超脱。我不能够超脱我不具备、我没有做过或经验过的一切。

对我而言,真正的超脱之日,正是我做完我能完成的一切、我全心全意献身,并且尽己所

能参与某事之时。

关于东西方对邪恶的不同看法关于东西方对邪恶的不同看法关于东西方对邪恶的不同看法关于东西方对邪恶的不同看法

东方人善于在不丢脸的情况下把所谓的“邪恶”同化。在西方,我们做不到这一点。东方

人似乎不如我们重视品质问题,对他们来说,善与恶就在自然之中,意义深远,而且,在

不同程度上,两者其实是同一事物。

关于人类的创造关于人类的创造关于人类的创造关于人类的创造

“凡自然未能使之完美者,艺术使之完美。”

为了完成创造,人是不可少的;人本身就是世界的第二个创造者,只有人才把客观的存在

提供给世界;如果没有这种客观的存在,世界就不会被听到、被看见,只是在寂静中吃、

生殖、死亡、点头,达亿万年,在非存在的最深沉的黑夜中继续下去,直到不可知的终点。

看了荣格的自传,我不禁想到人生就是不断地冲撞通向未知的大门,得以窥探神秘的彼岸。

人类的进化和完善的过程也同时是一个把潜意识变为意识的过程,通过更多的对人自身的

了解,获得更大的自由。这需要科学和艺术两方面的努力。

(题头摄影:蝌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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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鲁迅被当作政治工具,被涂上很多他自己恐怕都很厌恶的光芒油彩。现在倒了过来。

常见到有人动辄把鲁迅拉出来贬斥一通,以显示自己的高明。拿名人名著开刀,好处是可

能会成为一条快速成名的捷径,一夜之间一个筋斗立刻成为一匹黑马或红马。坏处是假如

自己的斤两功力还稍欠不够,凭借一腔出名的迫切愿望和一股求新的燥急意气,霸王硬上

弓,那模样的急吼与滑稽,自己往往不能自觉,而旁观者看在眼里,是很为他有些着急的。

古往今来,文海茫茫,佳作几何?有数不清的庸庸平平之作。尤其在印刷发达,出版容易

(给钱就成)的今天,只要读过几年书,有了一点发表欲望,似乎谁都可以印出一堆文字。

至于是否成为文字垃圾,他们是不去多想的。有时在书店或图书馆闲逛,常发感叹:这些

花花绿绿,厚厚薄薄,旧旧新新的本本,哪些是真正值得阅读和流传后世的?

偶翻鲁迅《汉文学纲要》,阅读当中,止不住心生佩服,赞叹击节!这样质量的文字,才

真正值得阅读,值得流传。我虽然久不抚弄文艺,究竟是自己的旧好,各类文学史著作也

都马虎断续地读过,象鲁迅这本短小精悍,外薄内厚的作品,真的没有见过。此书从开天

辟地人类起始讲起,自文字至文章,到司马相如与司马迁,共十篇。材料引用简要有力,

议论中的,情丰理畅。是他 1926 年在厦大的中国文学史讲稿。可惜很快被屑小排挤离开

中断,没有讲完。否则留世的会是怎样的一部宝贵巨作!

下面随录一些内容,简叙一下为何自己自己读着特别感兴趣。

“《书》之体例有六:曰典,曰谟,曰训,曰诰,曰誓,曰命,〔9〕是称六体。然其中

有《禹贡》〔10〕,颇似记,余则概为训下与告上之词,犹后世之诏令与奏议也。其文质

朴,亦诘屈难读,距以藻韵为饰,俾便颂习,便行远之时,盖已远矣。”这段话极短,却

把尚书这本古书的内容性质,文章风貌诸种特点说得很全很透。这么一讲解,尚书这本古

书的神秘色彩就大大减褪,变得可以接近,可以打开研读。

又如对于诗经,鲁迅是这样概括其来龙去脉的。“自商至周,诗乃圆备,存于今者三百五

篇,称为《诗经》。其先虽遭秦火,而人所讽诵,不独在竹帛,故最完。司马迁始以为

“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其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

盛,至幽厉之缺。”然唐孔颖达已疑其言;宋郑樵则谓诗皆商周人作,孔子得于鲁太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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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而录之。朱熹于诗,其意常与郑樵合,亦曰:“人言夫子删诗,看来只是采得许多诗,

夫子不曾删去,只是刊定而已。”《书》有六体,《诗》则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

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风雅颂以性质言:风者,闾巷之情诗;雅者,朝廷之

乐歌;颂者,宗庙之乐歌也。是为《诗》之三经。赋比兴以体制言:赋者直抒其情;比者

借物言志;兴者托物兴辞也。是为《诗》之三纬。风以《关睢》始,雅有大小,小雅以

《鹿鸣》始,大雅以《文王》始;颂以《清庙》始;是为四始。”这么短短一段,把诗经

的历史,内容,和艺术分类以及美学特征都完美全面地囊括尽净了。尤其是把历代典籍里

常用的专有名词诸如四始六义,三经三纬,赋比兴和风雅颂,都作了极其清晰的界定解说。

他还用“平易”和“典重”来概括“风”和“雅颂”的风貌特点。

还从地理环境来谈诗经。并对传统的诗教观提出异议。“诗》三百篇,皆出北方,而以黄

河为中心。其十五国中,周南召南王桧陈郑在河南,邶鄘卫曹齐魏唐在河北,豳秦则在泾

渭之滨,疆域概不越今河南山西陕西山东四省之外。其民原重,故虽直抒胸臆,犹能止乎

礼义,忿而不戾,怨而不怒,哀而不伤,乐而不淫,虽诗歌,亦教训也。然此特后儒之言,

实则激楚之言,奔放之词,《风》《雅》中亦常有,而孔子则曰:“《诗》三百,一言以

蔽之,曰:思无邪。”后儒因孔子告颜渊为邦,曰“放郑声”。又曰:“恶郑声之乱雅乐

也。”遂亦疑及《郑风》,以为淫逸,失其旨矣。自心不净,则外物随之,嵇康曰:“若

夫郑声,是音声之至妙,妙音感人,犹美色惑志。耽槃荒酒,易以丧业,自非至人,孰能

御之。”(本集《声无哀乐论》)世之欲捐窈窕之声,盖由于此,其理亦并通于文章。”

概括总是有遗漏有偏激的。死执前人的概括总结,不看实际,不用己心,就必然昏昏然人

云亦云。诗经里面的激楚之言,奔放之词,在《风》《雅》中的确常有可见。郑声至妙,

妙音感人,音乐本身无罪。沉湎其中,误国殃民或走歪门邪道,是自心不净,人的毛病。

周诗为何不续?百家何以兴起?鲁迅这样简括:“周室寝衰,风人辍采;故曰:“王者之

迹熄而诗亡。”志士欲救世弊,则穷竭神虑,举其知闻。而诸侯又方并争,厚招游学之士;

或将取合世主,起行其言,乃复力斥异家,以自所执持者为要道,聘辩腾说,著作云起矣。

然当时足称显学者,实止三家,曰道,曰儒,曰墨。”

一般文学史不细谈诸子。这不合乎中国文史哲混合无分的特点。鲁迅对老子的概叙,胜过

很多啰嗦庸凡的所谓哲学史家。“老子尝为周室守书,博见文典,又阅世变,所识甚多,

班固谓“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

守,卑弱以自持”者盖以此。然老子之言亦不纯一,戒多言而时有愤辞,尚无为而仍欲治

天下。其无为者,以欲“无不为”也。”

他认为儒墨其于老子之后,“各欲尽人力以救世乱”。孔子“祖述尧舜,欲以治世弊。道

不行,则定《诗》《书》,订《礼》《乐》,序《易》,作《春秋》”。墨子“尚夏道,

兼爱尚同,非古之礼乐,亦非儒”。又指出儒墨两家文风趣味的不同。“儒者崇实,墨家

尚质,故《论语》《墨子》,其文辞皆略无华饰,取足达意而已。”。他还特别引用了孟

子的墦间乞食一段,来说明孟文的文学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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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说“然文辞之美富者,实惟道家”。认为庄子“而其文则汪洋辟阖,仪态万方,晚周

诸子之作,莫能先也。”他特别列举了内篇中“齐物论”里的齧缺王倪论知与不知;“大

宗师”里的大块载形,善生善死;“应帝王”里的凿窍混沌。

他对史迁以来把庄子旨要归于老子之言提出异议。“然老子尚欲言有无,别修短,知白黑,

而措意于天下;周则欲并有无修短白黑而一之,以大归于“混沌”,其“不谴是非”,

“外死生”,“无终始”,胥此意也。中国出世之说,至此乃始圆备。”。老子还言有无

别修短,到庄子就讲混沌,无是非,外生死了。

说完伟大哲学家庄子,接着就讲伟大文学家屈原。庄屈二人,是战国时期文化史上最为明

灿的两颗巨星!比较诗经,鲁迅认为离骚“其言甚长,其思甚幻,其文甚丽,其旨甚明,

凭心而言,不遵矩度。故后儒之服膺诗教者,或訾而绌之,然其影响于后来之文章,乃甚

或在三百篇以上。”。这里对屈原的评价是非常高的。除了其言长文丽的艺术成就,那种

“凭心而言,不遵矩度”的屈骚精神,鲁迅非常看重。极爱之余,情不自禁地大段引摘

《离骚》和《湘夫人》中的精彩段落。他还特别从“时”(“周室既衰,聘问歌咏,不行

于列国,而游说之风寝盛,纵横之士,欲以唇吻奏功,遂竞为美辞,以动人主。…余波流

衍,渐及文苑,繁辞华句,固已非《诗》之朴质之体式所能载矣。)与“地”(彼有河渭,

此则沅湘,彼惟朴樕,此则兰蓲;又重巫,浩歌曼舞,足以乐神,盛造歌辞,用于祀祭。)

两方面来分析讨论屈原的文艺特色。在讨论屈宋一节时,他还特别把时当二十几岁的青年

大学生游国恩的成名新作“楚辞概论”列为参考书。

李斯一节,实在简陋,无甚可观。

汉宫楚声一节,如下分析颇为可看。“故在文章,则楚汉之际,诗教已熄,民间多乐楚声,

刘邦以一亭长登帝位,其风遂亦被宫掖。盖秦灭六国,四方怨恨,而楚尤发愤,誓虽三户

必亡秦,于是江湖激昂之士,遂以楚声为尚。”接着例举项羽“垓下”刘邦“大风”二歌,

戚夫人“房中乐”,武帝“秋风辞”,少帝唐姬醼别“悲歌”为其论点支持。赏说汉诗,

楚辞余韵不可忘也。

贾谊晁错一段,让人感慨良多。贾谊才高,下笔泉涌,批评时政,历指其失,颇切事情,

然不见听。贾认为天下事势,“有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若其

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晁错号曰智囊,文景二帝奇之,屡得高迁,“言事辄听,

法令多所更定”。当了御史大夫后,竟然要玩更大的,“又请削诸侯之地,收其枝郡”,

得罪了太子党,砍伤了皇亲国戚,这还了得!于是遭“为人陗直刻深”之谤不说,引发了

吴楚七国诸侯造反,惹来杀身之祸,“令鼂错衣朝衣,斩于东市”。政治就是这样简单,

你要他的命(这个命可以是肉体生命,也可以是不劳而获,鱼肉人民的政治经济特权),

他当然就会要你的命!试想今日大陆盛世,权钱比任何时候都连结的直接紧密。倘若要是

哪位才高不凡者不以晁错为鉴,跑出来摇笔写文,呼喊正义,刺痛了当局,扰乱了和谐,

车裂分尸虽然未必(毕竟时代不同了,有进步),大牢小狱是会让你进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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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贾晁,鲁迅有这样的总评:“鼂贾性行,其初盖颇同,一从伏生传《尚书》,一从张

苍受《左氏》。错请削诸侯地,且更定法令;谊亦欲改正朔,易服色;又同被功臣贵幸所

谮毁。为文皆疏直激切,尽所欲言;司马迁亦云:“贾生鼂错明申商。”惟谊尤有文采,

而沉实则稍逊,如其《治安策》,《过秦论》,与鼂错之《贤良对策》,《言兵事疏》,

《守边劝农疏》,皆为西汉鸿文,沾溉后人,其泽甚远;然以二人之论匈奴者相较,则可

见贾生之言,乃颇疏阔,不能与鼂错之深识为伦比矣。”这样简短的一段,把贾晁的异同

(学术源缘,政治活动,思想高低,文采特色等)说得清清楚楚。

藩国文术篇中,引纵横家邹阳狱中辨一段读来有味。难怪孝王读后感动得不行,“立出之,

卒为上客”。又津津有味概述引摘了枚乘“七发”。枚乘的“七发”写得太好了,以至于

“后之文士,仿作者众,汉傅毅有《七激》,刘广有《七兴》,崔駰有《七依》,凡十余

家。递及魏晋,仍多拟造。谢灵运有《七集》十卷,卞景有《七林》十二卷,梁又有《七

林》三十卷,盖即集众家此体为之,今俱佚;惟乘《七发》及曹植《七启》,张协《七

命》,在《文选》中。”。这真是文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鲁迅接下来着重介绍评论了诗歌史上著名的“古诗十九首”。皆五言,无撰人名。“或云

枚乘,疑不能明也”。唐朝李善都搞不清了。后人更难。但历代诗话诗论,对十九首评价

极高。鲁迅的评价是:“其词随语成韵,随韵成趣,不假雕琢,而意志自深,风神或近楚

《骚》,体式实为独造,诚所谓“畜神奇于温厚,寓感怆于和平,意愈浅愈深,词愈近愈

远”者也。稍后李陵与苏武赠答,亦为五言,盖文景以后,渐多此体,而天质自然,终当

以乘为独绝矣。”。这里的“乘”,我以为应当理解为十九首本身。盖作者究竟是否为枚

乘是无关紧要的。紧要的是鲁迅对十九首审美特点和艺术手法的出色总结。

武帝时文术之盛一篇可略不提。

司马相如与司马迁一篇颇可把玩。景帝不喜辞赋,相如没有机会。到了武帝,得到欣赏,

因赋(子虚赋,上林赋,大人赋,长门赋,美人赋之类)得官。其中美人赋里面一段先艳

后凄,颇为动人,“臣排其户而造其堂,芳香芬烈,黼帐高张;有女独处,婉然在床,奇

葩逸丽,淑质艳光,睹臣迁延,微笑而言曰:‘上客何国之公子,所从来无乃远乎?’遂

设旨酒,进鸣琴。臣遂抚弦为《幽兰》《白雪》之曲。女乃歌曰:‘独处室兮廓无依,思

佳人兮情伤悲。有美人兮来何迟?日既暮兮华色衰,敢托身兮长自私。’玉钗挂臣冠,罗

袖拂臣衣。时日西夕,玄阴晦冥,流风惨冽,素雪飘零,闲房寂谧,不闻人声。”。枚皋

文章敏,长卿制作迟。相如写作迟缓,不能立马成就,却材富辞丽,运笔古雅,精神流动

(王世贞语),历代评家为之倾倒。

司马迁的故事家喻户晓。本来子承父业,好好的做着太史令,就因为直言替李陵说情开脱,

触犯龙颜,被施宫刑,降为中书令。因益发愤。“据《左氏》,《国语》;采《世本》,

《战国策》;述《楚汉春秋》,终成《史记》一百三十篇”。煌煌巨著,炳彪千古!其

“报任安书”自明其志:“所以隐忍苟活,函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没

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

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及如左丘明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论书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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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草创未

就,适会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

通邑大都,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他自知自己这部经受了奇耻大辱之

后,呕心沥血继续完成的“史记”会冒犯天朝,招来杀身之祸。所以早早做好准备,“藏

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迁死后,书乃渐出”(我们永远感谢那些冒险替他隐

满深藏的人们!)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彻底而决绝的打算,所以在史记的写作中,他能够唯

心所是,议论犀利,胆大无惧。后来的卫道士班彪的批评(是非颇缪于圣人。论大道则先

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埶利而羞贫贱。此其所蔽也。),

正好从反面道出了《史记》能够超越时代的伟大和可贵。鲁迅对司马迁,充满了赞叹崇敬!

“恨为弄臣,寄心楮墨,感身世之戮辱,传畸人于千秋,虽背《春秋》之义,固不失为史

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矣。惟不拘于史法,不囿于字句,发于情,肆于心而为文。”

一个人的一生短暂匆忙,在受尽耻辱之后,能给后世留下这样一部伟大的史学文学著作,

得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评价赞誉,真的可以死而无憾了!

鲁迅的“汉文学史纲”,论说完司马迁后,嘎然而止。依他的功力,才情,识见(这从如

下三点可见:在广州关于魏晋文学的一场极其精彩的演讲;对中国小说史如数家珍的权威

研究;以及在他的杂文中大量对中国古典文学四两千斤自由随意的议论发挥)他要是在厦

大继续讲学下去,必能成就一部熠熠生辉的伟大的文学史!历史就是这样让人迷惑,给人

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让我们后来者在抚摸这部未完成残著时,遥想感喟,永远纪念着这

位伟大的人物。

(题头摄影:Shai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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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打开书,没有前言,没有编后语,没有名人介绍。就是这样一本朴素的书,它一下子就把

我带到那个既遥远又近在咫尺的年代。伤痕文学好像已经把“新中国”的 27 年写尽了。

其实,在西方生活久了,你会发现,对那段历史,远没有道尽。谢宝瑜的《玫瑰坝》就是

从另一个角度来描述那个年代。

《玫瑰坝》小说简介:

西南一个群山怀抱,只有一条小路通向外界的山谷,叫玫瑰坝。几百年来,村民过着闭塞

的生活,外界发生的事情只有从小商贩们口中得知。这样一个偏远的农村,却在1950

年后发生了巨大变化。故事主人公冯东明是个信仰共产主义,盼望人人平等的城市青年。

他热诚地参加了玫瑰坝地区的土改、肃反、反右、互助组、合作化、大跃进一系列中央下

达的运动,经历了三年饥荒,最后卷入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冯东明在为中国新政权积

极工作的十几年内,经历了三个女人,一个是漂亮聪明的女干部范淑君,一个是泼辣能干

娇好的青年团干部王春花,一个是美丽温柔的地主婆陈素芬。故事美丽曲折,环环相扣,

引人入胜,十分真实地再现了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人们的精神面貌,是一曲时代

的凄美的悲歌。

(一)六十万字话当年

评谢宝瑜的《玫瑰坝》的文章有几篇,网上以廖康的评论流传得最广。他是横向比较评论

的──和其它同类书做比较,并且从经济体系和写作角度来评论,特别提到了小说中的对

话对人物性格的刻划。

当我通过 [email protected]得到《玫瑰坝》这本书时,我难以形容我的感觉,

它象个孤儿躺在我的面前。封皮是单调的灰色,封面只有书名、作者名、出版社,再没有

其它内容和图案了。封底只有短短的小说内容简介。

打开书,没有前言,没有编后语,没有名人介绍。就是这样一本朴素的书,它一下子就把

我带到那个既遥远又近在咫尺的年代。伤痕文学好像已经把“新中国”的前 27 年写尽了。

其实,在西方生活久了,你会发现,对那段历史,远没有道尽。谢宝瑜的《玫瑰坝》就是

从另一个角度来描述那个年代。

爱情永远是文学创作的主题。不论世道多么昌盛,多么动荡,多么无望,爱情总是存在的,

它给人最先的生活盼望和最后的生活支柱。爱犹如水,只要有缝隙,就渗入其中,滋润着

我们的心田。《玫瑰坝》讲述的就是一个深深的爱情故事。

历史是面镜子,悲剧周而复始地重复。一个小说作者应该再现悲剧给读者,而不应该评判

悲剧。如果小说作者以一种正义在手的架势去评说历史,去控诉历史,那么,他/她的文

字是不完全的,是令人遗憾的。多数伤痕文学都是在控诉那个年代的体制和领导者的错误,

悲愤地诉说自己的苦难。其实,对那段历史,老百姓们也起到了或多或少的推波助澜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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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之所以会这样,就是因为人都有历史的局限性,内心深处都有一个误区。《玫瑰坝》

正是演示了一代人内心的误区,揭示了人们是怎样自己把自己推向一个极端的境地。

《玫瑰坝》的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南山区,从 1950 年讲述到 1967 年。全书 60 多万字,58

章,919 页。但是当你阅读时,你不觉得长,作者好象没有多余的话,把叙述对话压缩到

了最短的程度。

这本书虽然是一部爱情小说,却没有很多情爱的描写。它像是一本纪实,里面有大段的政

治经济学理论的引用,还有详细的生活和生产资料的记录。比如,刚解放时,买一支钢笔

要两万圆。对村庄的叙述更详细,有地理地貌描述,村民人口统计,家族关系,还有土改

前地主雇农的关系,土地租用的利息百分比,有合作化以后的工分制的执行细节,还有土

质,亩产,庄稼轮作套作的知识。总之,它更象一部村史。

《玫瑰坝》语言传统朴实,非常容易阅读。全书似乎只选了所有必须的情节,一个情节是

下一个情节周密的铺垫,使素材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

(二)英雄儿女十七八

《玫瑰坝》开篇是土改,它的写法不太像一般的小说,没有太多的景物,心理,煽情描述,

节奏比较快,语言简明易懂。

其中有这样一个情节,1950 年,共产党解放军刚占领中国西南地区,新兴的地方县政府

派年轻人去农村搞土改(分田地)。每个土改工作组都由一个老革命和两名进步青年组成。

老革命也就是二十岁出头,进步青年就是向共产党靠近的十几岁的中学生。

小说中详细讲到其中的一组三人,进入玫瑰坝地区。该地区有 420 户人家,2131 人,就

被这三个青年,三杆枪,折腾个天翻地覆。可信吗?你读了这本书,就信了。小说逻辑严

谨,环环相扣,不容置疑。

另外两个工作组成员就没有第一组的幸运,受到了土匪和国民党的散兵游勇的攻击,四个

被杀,两个受伤。小说一带而过,毫不罗嗦。同志的牺牲,让玫瑰坝的三位青年化悲痛为

力量,更加憎恶“阶级敌人”,所以他们对地主镇压更狠。自己的同学被人杀了,能不报

仇吗?仇恨和对立就是这么形成的。

他们仨的工作开始也不顺利,无法展开工作。他们也汇报了展开土改工作的难度──发动

不起群众。县委书记说:刘胡兰牺牲的时候多大?你们参加革命的时候多大?

这仨人顿悟,马上团结了玫瑰坝地区的青少年们(10 岁到 15 岁),一下子局面就打开了。

后来,抓地主地主婆,都由这帮红小鬼去抓。工作组的三个人全权把这 2131 人定了地主,

富农,中农,下中农,贫农。这些成分让村民在以后的 30 来年里受益或受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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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我想到文革,文革不是也靠这些十几岁的孩子吗。我们上小学时,老师不是也讲哪个

革命家十几岁就参加革命了吗?刘胡兰 14 岁就当妇救会长了,贺子珍 17 岁当妇救会长,

邓颖超好象也是 15 岁参加革命活动的。

从人性来讲,十几岁是最令人关注的年龄。这时期的人,思想活跃,容易接受新事物(包

括好坏),偏激,敏感,自以为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这个岁数是最受控制的。如:不能

参加选举,不能进入酒吧,即便在超市工作,不得卖酒烟。甚至不能取自己的存款。十七

岁以上才能学开车,并且要交几倍的开车保险。由此可见,十几岁的孩子虽然已经是小大

人了,可以自立了,但是社会法律却对他们做了最大程度的限制。

相比之下,中国上个世纪,几度给十几岁的孩子生杀大权。我们勤劳勇敢,但是却因动乱

而落后。

(三)美丽贤慧陈素芬

小说从 1950 年土改写起,经过镇反、大跃进,截止在文革的前期。故事发生在四川一个

群山怀抱,只有一条崎岖的山道通向外界的偏僻地区—一个叫玫瑰坝的地方。

小说的男主人公是个在当地被大家认为的知识份子,他有高中学历,是个其貌不扬,彬彬

有礼,很有女人缘的小伙子,叫冯东明。我个人认为这部小说与众不同的特点表现在对女

人美好的描写,以至于我以为作者是位女士。

冯东明一生被三个女人深深爱恋过。不仅如此,还是三个不同凡响的女人,最突出的是女

主人公陈素芬。有些评论认为,陈素芬这个人物不真实,太完美了。这里要说些题外话。

刚毕业时,因为工作关系,我在农村工作过一年。象陈素芬这种美丽智慧的女性,我接触

过。当时我曾想:知识和智慧不是等同的,广大的农村藏龙卧虎。我不觉得陈素芬这个人

物不真实。

陈素芬是地主婆,她的丈夫王秉文拥有水田 122 亩,旱地 151 亩。共产党土改队进入玫瑰

坝前,陈素芬劝丈夫带着全家逃到缅甸去。她认为共产党来了以后,地主会遭殃,她丈夫

王秉文不信。她劝丈夫道:“你没当过穷人,当然不知道穷人的心。”这是一种很大胆的

描写,言辞朴实,句意深刻。共产党就懂这些,在发动群众时就用如下的话做宣传:“穷

不可耻,而是光荣,因为越穷的人越革命。”在当时的“革命”就像现在“性解放”一样

时髦,大家都想革命,不愿落伍。

王秉文不信妻子陈素芬的话,指出“你没看过几本历史书,不大了解天下的大事”。不仅

如此,他还劝土匪头子田永煦接受招安。王秉文自己也愿意把私有土地交出。陈素芬服从

丈夫,留在了玫瑰坝。

书中安排的细节都是意味深长的。比如,王秉文带着妻子陈素芬去看他们拥有的土地时,

看到一块水田漏水,王秉文挽起袖子,用手拢土,去堵漏洞。这时,土改队的三个青年正

好路过,他们以为王秉文是劳动人民的一员,就和善地问路,并同他聊起天来,双方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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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愉快。这让王秉文很欣慰,认为自己的猜测是对的,妻子是错的,共产党是讲道理的,

根本不用怕。

进驻玫瑰坝后,这三位青年知道王秉文是本地最大的地主,就再也不与他说一句话了,突

然对他横眉冷对了,不理他的询问,开始着手背后调查王秉文的罪行。这样的描写是触目

惊心的,点出一个传统的非人道的做事方法。这恐怕不是共产党独家的方法。偏远地区的

家族争斗就是这样的,十分惨烈和无情。

当王秉文被土改工作队枪毙前,他“感慨万分地想:‘我真是白活了几十年,白读了那么

多书,在素芬看来是十分简单的道理,我却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才可以领悟得到。’”

小说没有大书特书陈素芬在失去丈夫后的巨大悲哀,一反一般小说所不肯放弃的情节描绘,

而详细写了陈素芬默默的听从土改队员的命令。她带着一个周岁的儿子住在一个条件很差

的小屋,换洗衣服和尿布都没有。

陈素芬的这种恶劣生活条件很快得到改善,因为她低着头向土改工作组请求她只需要几件

换洗衣服和尿布,婴儿没有尿布,一夜不停地哭。她的要求马上被答应,而且工作组还给

她更多的东西。原因是组长郝勇爱上陈素芬了,组员冯东明本人性格不很激烈,当然不反

对。另一组员范淑君,虽然嫉妒陈素芬的美丽,也没有反对。看着美丽顺服柔弱的陈素芬,

恐怕狠不下心。

这段描写自然。首先表现了工作组对地主的严格态度。微妙的是,在不留情面的土改运动

中,一种本能的爱慕,可以让一个对地主阶级刻骨仇恨的人放弃无情专政,而暗中保护心

中的爱人。

小说中类似的情节还出现数次,由于陈素芬的温顺,在郝勇、范淑君、冯东明的努力下,

陈素芬的成分变成贫民了,这让陈素芬为此受益几年。

新中国的几次运动中,被镇压者无数。参与镇压者众多,不然也形成不了运动。对于中央

文件的理解,各人不同。因着恨和爱,结果可以大相径庭。冯东明对陈素芬是爱护的,同

情的。但是他却恨王秉文。他认为 50 多岁的王秉文占有 20 多岁的陈素芬,可恨。所以,

他毫不留情地镇压王秉文。在王秉文死后,冯东明心里还在咒骂这个老地主。

陈素芬对爱情是渴望的。她感激尊重老地主王秉文,但是她又不是烈女,不会为丈夫去死。

她想再找一个丈夫,但是她又是宿命论者。她爱上了冯东明,却不愿主动,而是等待着顺

其自然的机会来实现他们的结合。《玫瑰坝》没有一般小说的套路──比如:让有情人终

不成眷属;让读者去揪心;在结尾处留个悬念。作者实实在在地成全了这两位爱恋的男女,

他们结婚了。作者把爱融入在日常琐碎的生活里,没有煽情浪漫的情节,但是,给我的感

觉是深刻的,坚实的,美好的,有回味的。

(四)聪明谨慎范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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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淑君是冯东明的初恋。解放初期,组长郝勇带着两个组员范淑君和冯东明去玫瑰坝搞土

改。在一起工作使冯东明和范淑君互相了解和爱慕。她爱他的书生文雅气质,他爱她的聪

慧美丽。范淑君是阑县共产党新政权中最年轻漂亮的中级干部。冯东明由于出身不好,没

有升级,还是基层干部。这里出现剪刀差,女高男低。

书中有一情节,说土改是消灭剥削,建立平等制度。但是,土改刚结束,干部回城,阑县

政府机关大院食堂就实行大灶(基层干部),中灶(中级干部),小灶(高级干部)。干

部们没有一个觉得不合理的,认为首长工作辛苦,应该吃小灶。作为情人的冯东明和范淑

君,因为级别不同,还不能在一起吃饭了。

范淑君由于出身不富有,人又美丽聪明,党重点培养她,她成长得很快。她一两年内就熟

悉了共产党的系统,知道怎样行为说话才是安全的。当她终于向党组织递交结婚申请后,

她突然消失了。然后冯东明收到了她的纸条,纸条里提出结束他们的关系。再后来,她被

提升为地区团委副书记,很快与地委书记寇家孟结婚。

范淑君与地委领导结婚是她不得以的屈从,她甚至晕厥住院。地委书记看上了她,便假以

党组织的名义,派妇联主任来作她的思想工作,要求她服从“组织的决议”,和书记结婚。

她的“党性”要求她服从“党的指示”,如果她拒绝那桩婚事,她仍然不能与冯东明结婚,

党不会批准的。

因为与地委领导结婚了,她晋升得更快,但生活不幸福。可是,她有计划有谋略地实现了

自己的梦想──为自己心中的爱人生一个孩子。

范淑君的丈夫寇家孟是个赃官,他贪污,玩女人。女人要是不就范,他会在政治上迫害她

们。范淑君为此身心受折磨,但是她忍受了。在文革初期,寇家孟终于成为一场新运动的

专政对象,范淑君因此下台,到农场劳改。可是,她有一个和心爱的人所生的孩子,是她

的精神支柱,她勇敢地活下去。这个情节着墨不多,非常感人。

(五)四川辣妹王春花

王春花是玫瑰坝人,小村姑。土改工作队在玫瑰坝发动不起群众后,发现从十几岁的少年

入手才能打开局面。王春花就是那些少年中的一位,她才 15 岁。在接受了共产党的教育

后,她有了阶级觉悟,她第一个跳到台上,去打地主婆的嘴巴。在几百年的村史中,第一

次出现温柔少女打人的现象,让老少乡亲惊愕。王春花的未婚夫因此退婚,让她颜面丧尽。

她去跟干部冯东明哭诉,说她的一生都完了。

冯东明开导她,让她把心放在革命工作上,告诉她,她才 15 岁,聪明漂亮,哪有嫁不出

去的道理,王春花半信半疑。冯东明还推荐王春花去党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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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花继续在村里发动青年,搞些文艺活动,她很有创新。她所编排的节目,受到欢迎。

县委宣传部让玫瑰坝青年剧组在阑县城乡巡回演出,王春花一举成功,使玫瑰坝也出名了。

党又注意到这位出色的小姑娘,调她到省委党校学习,把她当成了一个重点培养对象。

王春花真心爱上了冯东明,她不想离开玫瑰坝。但是,冯东明不爱她,所以鼓励她去党校。

就这样,王春花去党校了。凭藉她的机灵,她学会党内市侩语言,从容行贿,在政府内搞

好关系,她于是晋升很快。即便这样,她心中纯洁的爱情却丝毫不改,她深爱着冯东明。

由于冯东明出身不好,有亲属在台湾做要职,党组织不同意这门亲事。王春花和范淑君一

样,对于党组织反对她与冯东明结婚的决定,没有反抗,也不敢放弃政治前途。她终于和

别人结婚了。但是,她心中的爱人还是冯东明。

(六)研读马列冯东明

共产党的体制很粗放,是地主,就必须打倒,不管是怎样致富的。共产党的体制又很详细

的。比如,共产党干部结婚,要党组织批准。土改工作有系统的训练,生活方面更细了,

看看下面的段落,就能窥见一斑:

“集训队里生活紧张,每天天不亮起床,整理床铺,去操场。接着,参加军事训练,政治

学习,大会报告,小组讨论,直到深夜。洗脸,刷牙,吃饭,睡觉,拉屎,撒尿都压缩到

了不能再短的时间之内。星期日留半天整理内务,领导宣布,队员们应该每个星期换洗一

次内衣,每个月换洗一次外衣。”

稍有异样,就会被同志们批评,犯点小错误,几乎不容易打翻身仗。所以,每个同志都是

小心翼翼地为革命工作着。冯东明就这样成为了共产主义信徒。

冯东明被三个女人爱恋过,他真有资格吹牛了。也能靠着两位中级女干部,躲避政治运动。

可是,他是呆哥。在初恋情人已经嫁给别人以后,他的感情转向美丽的陈素芬。和心中恋

人同住一个院子里多年,他们居然没有身体接触,没有过界,这真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特征。

共产党先躯在星星之火年代就大开性戒,自由恋爱,换妻换友了。对于革命理论,他们去

精取粗,新女性毫不犹豫地做起第三者,理直气壮地当上小妻子。他们的这些事迹过去、

现在、将来津津乐道地被人民传扬着、歌颂着。相比之下,基层共产党干部呆得比庙里的

和尚都规距,实在是一种巨大的反差。

冯东明不仅正派规矩,还是马克思的忠实读者,经常夜读《资本论》。然后,对照着村里

的经济情况,把马列理论用在实践中。陈素芬认为他走火入魔了。

冯东明多数情况下很斯文,但时常能做出令人吃惊的暴力举动。当村民继续拜菩萨时,他

会把庙里的菩萨的手臂打断。在大炼钢铁运动中,他把村民的锅都砸了,乡亲们都无法在

家中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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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我想起李志绥的回忆录中的一个情节。毛回韶山,想去看一个家乡的庙,老乡说被砸

了。李志绥描述道:毛的表情非常悲哀,说庙是村子里人的精神支柱。没钱看病时,拜菩

萨,也许能把病抗过去。

小说提到每个运动都有中央文件做指导,但是在执行中央精神时,就是基层干部对文件的

个人理解了。冯东明是城里人,资产阶级少爷,他不懂农民的生活,他坚决反对封建迷信,

毫不犹豫地砸寺庙中的菩萨。正因为他是少爷出身,他就要越发表现革命,来证明自己拥

护党,来证明自己对党的忠诚。小说中几次出现类似情节,提到出身不好的人,整起人来

更狠。

新中国的一系列运动,是毛巩固政权的措施,手段很左很残酷。这种左的精神从中央散发

到全国,距离中央越远的地方,左得越令人难以置信。

冯东明还有一个暗恋他的女人,一个小学教师魏锦雯。在文革前夕,范淑君为了保护冯东

明,让他从新做官──当公社书记。

人算不如天算,在一个偏僻的农村,公社书记就是大官,是跑不了的走资派。魏锦雯是革

命派,但是,她想保护冯东明。冯东明经过这些运动,对共产党失望了,也不呆了,感到

魏锦雯对他的爱,他要利用这个爱,来保护他的妻子陈素芬。他甚至伪装出他喜欢女教师,

他竟然跪倒在她面前,因为他已经感受到即将来临的厄运。但是为时已晚,魏锦雯已经力

不从心。她们都迷失于更惨烈的运动中。

(七)好吃懒做王守伦

所有《玫瑰坝》的相关评论都鞭打了王守伦这个人物,我却不以为然。他是全书的味精,

有了他,故事更鲜活起来。

王守伦是村子里的异类,他不像村中的其他青年一样置地盖房,为自己娶媳妇作准备。他

的这种想法在现代青年来讲,不是少数。但在那个年月的乡下,他就是无赖。长辈们可以

随便在乡亲面前训斥他的懒惰。他不为自己辩护,但也不愿意改变自己的生活方,过着一

人有饭,全家不饿的日子。

就在这时候,共产党来了,把王守伦这个 18 岁的青年看成全村最穷,最重要的团结发展

对象。他一下子成为玫瑰坝的要人了,连家族长老都来请他吃饭。他诚惶诚恐。王守伦后

来成为公社党委书记,也幸福地恋爱过。成为共产党的一员以后,他不呆,知道他的什么

行为不触犯党的戒律,什么行为会让他政治生命结束,他在官位上游刃有余。

王守伦心中惦念着漂亮的地主婆。在饥荒年代,他用管理口粮的权力,迫使村里的所有漂

亮女青年和寡妇与他睡觉。他露骨地说只要他看上的女人和他睡觉,他就满足她们的要求,

给她们好处。他说到做到。他在最疯狂的时候,也不去打女人,认为好男不与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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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所有工作给冯东明去做,自己吃喝玩乐。因为他知道,共产党体系内,只要不犯路线

错误,生活懒散是小节,对待工农出身的干部尤其是这样。

在饥荒年间,看到村里有人饿死,他毅然决定向上级隐瞒产量,发动全村村民隐藏粮食。

他自己受到毒打,也不说出真相。上级拿他没办法,谁让他是工农干部呢?收公粮的干部

走了以后,他将粮食拿出,分给每个村民五斤玉米。这在吃食堂的年月,是一个壮举。也

说明他说话算数。书中几次提到王守伦说话算数的事情。

他的胡作非为终于被一场运动给揭发出来,被打倒了,去劳改了。作者没有给出王守伦后

来的下落。他不会有生命危险的。下一场运动来了,他也许会鲤鱼翻身。他是一个政治工

具。

我们不用对王守伦这么仇恨,他的行为与很多人比还不是最坏。现在很多名人有二奶?有

些人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引诱女人,然后再欺骗抛弃女人,拒绝承认曾经有过的关系,甚至

对二奶进行公开的人身侮辱。就是这样的人,现在仍旧享受着公众的仰目。

(八)人生悲喜十八载

《玫瑰坝》写在一个极端的环境,书中涉及近百人物,不能一一列举。作者不失幽默,在

全书中贯穿了爱的线索。爱使人宽容,并愿意在一个严峻的年代去保护所爱的人。在各个

运动中,人们行为动机,或源于信仰共产主义;或源于嫉妒;或源于完成上级的指标,保

护自己的政治生命;或出于保护其他人;或出于个人恩仇。作者对每个人物都自然地勾勒

了合理的人性──他们不是十全十美的,也不是十恶不赦的。人和事都有其两面性,我们

身在其中时,看不到事情发生发展的必然性和走向。但是,事过境迁,我们也许能够清醒

些。

书中还有一个情节,村民丁万金得了麻风病。在玫瑰坝的先例中,麻风病人是要被赶到村

外荒地,让他自生自灭的。当地干部王守伦正带领村民赶走丁万金时,冯东明赶到,制止

了村民的行为,取而带代之的是为丁万金在一片荒地上盖个简易小房,他的全家都跟着他

住到那里去了。他们开荒种地,自给自足。那个地方没有人去,怕受传染。

在饥荒年间,收购粮食的干部也不敢去那里收粮,那里成了世外桃源,他们自己吃不完自

己种的粮食。村民饿得也不怕传染了,去那里悄悄买粮,主动地保密。丁家拯救的很多村

民的性命。

十八年,弹指间,经历的是腥风血雨,饥饿贫穷,误解羞辱,很多事情是我们现在无法想

像的。即便如此,爱仍然滋润在民间,伴随人们度过一个个苦难,即便最终毁灭,但是,

曾经爱过了。

就让历史躺在那里给后人观瞻,而这首偏远山区动人心弦的史诗般的爱情故事会回荡在我

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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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头摄影:鹿希)

读哪想哪。

《大地》是一个在现在来说很大众的故事,只是它发表在 1931 年,就很难得。作者叙述

风格挺快的,我就能跟读下去了。英文是地道的英文,但对中国的事情,却是深入了解的。

上网一查,原来作者赛珍珠长在中国,是在双语环境下长大的,在美国受到教育,再回中

国工作,在南京大学当教授。

说一段论一段。

王龙(名字都是猜的,不是拼音,是西方人的发音)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

爸爸把王龙养大。他们是农民,很穷。王龙很孝顺,每天早上给父亲倒茶做早饭。王龙成

年后,王父花钱去一个富人家买了一个女佣人给王龙做妻子。王龙娶妻那日,自己走到富

人家把阿兰接回家。他们一起走回家,到土地庙拜了菩萨。

娶亲前,王龙很怕妻子是个豁嘴或不健全的很丑的女子。他知道他家穷,自然娶不到所谓

漂亮女人。王父说,你要漂亮女人做什么?她只能花钱不能持家。当王龙第一次看到阿兰

时,他还是高兴的,因为阿兰无残疾,健康安静,长得不好看,但是还可以。

新婚小王夫妇没有任何婚礼,当夜同房。第二天,阿兰起床,给王父沏茶,接替了王龙的

孝顺,然后,给王家父子做饭吃。白天,她默默地去地里和王龙一起种地。好像王家父子

有自己的一小块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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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兰怀孕,王龙很紧张,想请接生婆。阿兰说不用。生产那天,阿兰在地里干活,然后,

弯下腰说,时候到了。她就自己回家,关上她的卧室门。王跟回家,焦急地在正房等待,

王父说,还有个时辰呢,好像他很有经验。王父的妻子生了好几个孩子,只活了王龙一个

人。后来,王龙听见卧室有婴儿哭声,阿兰的声音说,进来吧。王龙进去,屋内十分整齐,

只有血味,但没有血迹。阿兰躺在床上,傍边一个男婴。王家父子格外高兴。第三天,阿

兰就下地干活了,因为是个收获季节,农忙。

第二年,又是农忙丰收季节,阿兰又要生产。这时的王龙不喜悦不焦虑了,反而烦躁,他

说,你是不是专门挑农忙时候生产,可以不干活。阿兰说,生第二胎容易多了。那天,阿

兰又自己回家生孩子,王龙没有跟回家。又生了一个儿子,阿兰第二天就下地干活了。王

家父子自然高兴,两个儿子了。

现在怀孕生产都有系列丛书,生孩子也是要住医院的。英国给选择,你可以在家生,也可

以在医院生。但是不论在哪里生,一定要有助产士来接生。在英国生孩子免费。

我记得过去看过一则报道,国内有很多民工进城打工,有女工怀孕了,没钱住院,有个女

工拿菜刀把自己肚子切开了,被人送到医院,不知道后来的情况。这些网上文章的真实性

先不说,就说自己生孩子这件事,想都不敢想啊。如果真能自己生孩子,不用助产士,我

们就真的和阿猫阿狗们一样聪明了,比老鼠还聪明。一次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有几个博士

要帮助老鼠生产,结果搞得乱七八糟,脏乎乎的。第二次,大家怀着崇敬的心情看着老鼠

生产,母鼠用嘴舔舐现场,搞得鼠窩和小鼠的身体都干干净净的。那天,我们(人类)觉

得自己好笨蛋。

话说回来,过去婴儿成活率很低,就是缺少专业助产士。

现在几乎很少有人自己给自己接生孩子。以后我怀疑做饭也不自己做了,都吃馆子,买半

成品去了。举个例子,现在很少有人在家自己做饺子吃。中国和台湾的生活节奏快,我那

里的朋友家中,厨房是干干净净的,很少用,都在公司吃饭了,大家忙得没时间做饭。

现代化把人从繁重的体力中解放出来了,结果,我们忙得没有时间做饭吃。

逃荒

阿兰很会持家,她下田帮助丈夫种地,早上把一家人的饭都做好了。王龙结婚前,如果农

事忙,中午赶不回家,他的父亲就不吃中饭,等着晚饭一起吃了。有了妻子,王龙没有后

顾之忧,地种得格外好,几年下来,都是好收成,他可以拿粮食去换银子。故事到这里,

一直都没有提到感情的事情,看到的是汗水、劳作、温饱。

王龙的第三个孩子是个女孩,阿兰说女孩不重要,没有什么可喜庆的,但是这个女孩在整

篇小说中是王龙的平安,王龙善良通过这个女孩表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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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他们有了三个孩子,两男一女,还有个父亲,一家六口,小康水平。阿兰又怀了第

四个孩子。我注意到王龙始终没有埋怨孩子多,虽然他知道孩子多,负担就多。这时干旱

来了。

王龙自从娶妻,日子一天比一天好,孩子也都是小胖子。干旱没有收成,储藏的粮食吃完

了,人们开始挖野菜。冬天来了,野菜没了,有人饿死了。王龙的孩子也瘦下去了。那个

女孩尤其可怜,不到一岁,瘦得头都抬不起来。阿兰生产第四个孩子时,她一看是个女孩,

就把女婴掐死了。王龙知道这件事情,但是他没说什么。阿兰话少,但只要她一说话,就

是有分量的,王龙不反对。

饥荒持续。王龙的叔婶好吃懒做,但他们知道王龙家境好些,就来借钱,扬言王龙若不借

钱借粮给他,他就到全村说王龙不孝顺他们。王龙怕,于是借给他们钱和粮。借给就是送。

最后,粮没了。王龙叔婶建议王龙卖家具,王龙不知如何是好。阿兰说话了,买家具,拿

着钱,去逃荒。这样,一家六口去逃荒了。他们用卖家具的钱,买了车票逃荒到一百里以

外的南方城市,住在城墙下的小棚子里。王龙去拉人力车,阿兰带着孩子和王龙的父亲每

天去要饭。

上面都是简介,总之,这个阿兰沉默寡言,她让王龙感到安全,她总让王龙吃惊,她什么

都知道。她会做糕点,这在普通村妇是不可能的,因为阿兰曾在富家当过丫头。她会种地,

她会核算,如何裁剪,如何用钱。最后,她居然还会要饭。要饭的时候,两个儿子还小,

一个两岁,一个三岁,小孩觉得好玩,嬉皮笑脸。阿兰把两个儿子打了一顿,告诉他们不

许笑,要表现得极其可怜的样子。小孩一听就懂,后来就特别会要饭。每天下来,这俩儿

子讨得最多的零钱,而王父经常一天什么也要不到。这样说,全家挣钱,匀给老父亲一口

饭吃。

王父这个人,我估算他也就是五十五岁,可那时的五十多岁,就是老爷子了。从小说故事

开始,王父就没有下地干过活,是被养起来的。阿兰生孩子后,王父就在家看小孩。这个

老头心态很好,不急不火的。要不到饭,他也不觉得自己可怜没用,吃着孩子们要来的饭,

他肚子饱了,就睡觉。后来他视力减退,耳朵聋了,症状有点像现在的老年痴呆。这是后

来的事情

王龙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他很有心计。他同那些逃荒的人们在一起,人们被城市的琳琅满

目的生活吸引,有着各自的城市梦想,王龙却想着他的土地。出来逃荒之前,王龙卖了家

具,没有卖地。他想金银财宝东西可以被强盗抢走,土地却抢不走。王龙有一块好田地,

这是阿兰过去的主子的田地,富泽的水稻田,阿兰劝他买的。干旱前,这块地的收成总是

其它田地的两倍之多。

说到田地,现在多少农田都盖大楼了。我家周围的农村都变成小城镇了,农民失去了土地。

男人跟着头人去包建筑工地挣钱,女人到各个街道地区扫马路捡垃圾,或给人家做小时工。

报纸上还宣传副业致富,我看是造孽。中国的可耕地面积比例很小,5%?如果有国际事

端、贸易封锁,中国的土地养活不了这么多人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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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小说。他们逃荒时,王龙想着他的田地。这个要饭家庭是个地主,这种故事我过去是

绝对读不到的,这不是歌颂大地主吗?

下面的情节很有趣。王龙太想他的土地,他要回村,看看旱情,他想种地,他想闻到土地

的芳香。阿兰说,再等几天,有事情要发生。几天后,一场革命,打倒富人,乞丐冲进了

富人家,见什么拿什么。王龙要了金子,阿兰找到一袋珠宝。这样,他们带着金子和珠宝

回家乡了。

这里又让我吃惊,还是这个阿兰的主意。如果早走几天,他们拿不到这么多财宝。

革命时,大家搜查珠宝,然后分珠宝。王龙夫妇是把珠宝自己悄悄藏起来了,没分。

在他们得到财宝之前,他们想回去,但是王父太老,孩子还小。他们走不回去。阿兰建议

卖掉女儿,王龙很难受,他不肯卖女儿。他问阿兰,丫头在富人家的生活,阿兰说:丑丫

头天天挨打,俏丽的丫头被少爷和老爷们轮流玩弄。王龙抱着女儿,他不肯卖掉女儿。

现在,他们有了钱,可以坐车回家乡了。

说到这种革命,还是很惊心动魄的。总是革命,穷则思变。贫穷没有安全感,富裕也没有

安全感。富人极其子弟恶贯满盈,遭人恨。富有和自律很难统一,人有了权钱往往管不住

自己,为自己种下很多地雷。

读这篇小说,我最怕看到强盗的情节。老牛那篇郭小敢的小说也是说强盗的,读来很恐怖。

我比较赞同福利制度,给人一口活路。有能力的人多挣钱多交税,没能力的人吃闲饭,拿

救济。没饭吃了,可不是去当强盗吗?

重建家园

王龙夫妇回到家乡。当初逃荒前,他们把他们的耕牛吃了,家具卖了,但是没有卖掉种地

的工具:锄头和犁。回到家乡的第一件事请,王龙想买一头牛。牛的主人说他的黄牛三岁,

妻子阿兰说这牛看着像四岁,不太年轻的。阿兰会算,她一直穷,不愿意用买四岁的牛的

价钱来买三岁的牛。王龙不管这些,他爱土地,爱耕牛,一意孤行,买了这头牛。

逃荒前,王龙家已是小康之家,家里有存粮。邻居和亲友都来借粮。阿兰怀孕,王龙为了

阿兰,存留了一些粮食,邻居青偷了王龙一袋豆子。后来王龙家也断粮了,王龙问青,你

还有粮食吗?我的妻子要饿死了,她怀着孩子。青流着泪把藏起的他偷来的豆子拿出来,

王龙很吃惊青还没有吃完豆子。王龙把豆子给了阿兰,阿兰活了。王龙知道这豆子原本就

是他自己的,但他装着不知道。青对自己的行为万分羞愧,流下眼泪。这个情节十分感人,

是生死良心的一个场景。

阿兰吃了豆子,有力气生孩子了,是个女婴,她掐死了女婴,这样,少了一张吃饭的嘴。

他们还有另一个一岁的女婴饿得垂死,只剩一口气。也就是说,从她生下来,就一直是饥

荒,她营养不良。当他们逃荒到南方后,这个女婴终于吃上饱饭,活过来了。但是,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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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痴傻孩子,也许是饥荒落下的后遗症。整篇小说里,这个孩子没有名字,只称作傻子

(The fool)。她没有烦恼,不知道风雨,不知道冷暖,没有任何要求,需要人来照顾全

部起居,直到小说结束,她还活着,那时她大概是四十岁了吧。每当描述她的时候,我都

感到语句的柔情,特别表现王龙的内心的良善,还有一种欲望和无欲的强烈反差。有些情

节让我眼睛湿润,不止是同情,更多的是一种父爱和血脉的强烈呼应,我也说不清楚。我

想,我若在年轻时读这本书,我不会想很多的。

当王龙夫妇到家时,他们才知道,家已经不成家,房屋的茅草房顶被人偷了,门窗也被人

卸了,种地工具没有踪影,所谓家只是几段土墙。王龙问那些没有饿死的人,谁偷了他家

的东西?乡民说附近闹红胡子强盗,谁都怕。

青还活着,他瘦小贫穷,娶不到媳妇。王龙想到阿兰生产前,青给他的豆子,就邀请青和

他一起种地。他现在手里有金子,买了材料工具,重整家园。

接下来,没有干旱雨涝,王龙和青在地里干活,阿兰在家照顾孩子和王父。收成好,王龙

的日子有好起来了。

这时,王龙发现阿兰偷偷藏着的珠宝,他要求阿兰把珠宝都给他,阿兰说,她想留下两颗

白珍珠。王龙允许了。王说:这地方闹强盗,珠宝会引来杀身之祸,如果将珠宝换成土地,

才是安全的。阿兰原来的主人是黄家,很富有。饥荒年,闹强盗。黄家的儿子们跑了,黄

家被抢劫一空,只剩下宅院和土地。黄太太被强盗绑在椅子上,又气又怕,当场吓死了。

王龙用阿兰偷来的珠宝把黄家的土地都买下来了。他自己种不过来这么多地,开始雇佣农

工,让青做工头。

从此,他们是真正的大地主了。村里人,镇里人都知道那个姓王的农民很富。他的叔婶在

饥荒年的时候就失踪了,现在突然出现在王龙的家,很不客气地住了下来。王龙不敢拒绝

叔婶的侵入。我用侵入这个词,真是侵入。王叔是这样说的:你富了,我是你叔,就像是

你的父,你不能让我饿着,也不能让你婶饿着,也不能让你的堂弟饿着。王龙不认字,但

他是个很知大局的人,他恨叔婶一家住了进来,但他不敢拒绝。他让他们住进来,寝食无

忧。

整个小说,王龙的财富一直在积累,但是一个一个情节下来,他有很多烦恼,他不时地在

让步。很有意思。这是上世纪初的情形,土地是财富,土地提供粮食菜蔬,保证温饱,土

地里长出的作物可以变成金银。土地生养万物。

王龙的叔婶

王龙成为大地主以后,家里人丁多了,王妻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女。他真是什么都有了。

有老父亲,有妻子阿兰,有土地,有儿子,有女儿,还有一对双胞胎。他的老邻居,也是

他的雇工的工头 — 青,与他们同院住着,还有六个雇工,还有王龙叔婶和他们的儿子,

一家三口。这样算起来,那院子里住着十八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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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写到这里,总该发生事情了吧,再说,前面就有伏笔,说这地方(估计是安徽省)七

八年就闹一次天灾,天灾时闹强盗。王龙妻子阿兰原来的主人黄家就是被强盗抢了,家败

人亡了。我想王龙富起来了,将怎样败下去的呢?读了好多页,王龙生活稳步提高,连天

灾也没有让他有家破人亡的迹象。他现在有大片的土地,存粮够吃两年的,家里还有银子。

天涝,田地被水淹了,王龙有粮有钱,他怕强盗来抢他,他听到本地红胡子强盗到处抢劫

抢,他把大门锁得好好的。他没遭抢劫。

但是,王龙的烦恼和担忧以及王龙的福星都是他自己没有想到的。王龙的大儿子读书后,

不仅不种地了,也不爱读书了。他说他比老师知道的还多,上学没有意思了,除非送他去

南方的大城市读书。大儿子不读书,开始去找妓女玩。王龙发现他的大儿子学坏了,是跟

王龙叔叔的儿子学坏的。他更加恨他的叔婶一家,为了他的儿子,要把他的叔婶一家踢出

家门。

他第一次放下孝心,怒斥他叔叔没有管教好自己的儿子,他要他叔叔一家搬走。他叔叔一

点不生气,说,年轻人,你管他们干什么?男孩大了,喜欢女孩,很正常嘛?你想赶走我,

你也不看看我是谁。说完,他脱了衣服,他的身体上有个强盗的记号,原来王龙的叔叔就

是红胡子大盗!

这对王龙太意外了。他觉得如果村里人知道他养了个大强盗在家里,这很难堪。他也突然

明白他为什么富了以后没有遭到抢劫,实际上他的家就是强盗的家,是最安全的居所。他

一直以为他上贡神明,上天保佑他。他现在明白是他的叔婶保证了他的平安。这个情节真

是很有意思。他叔叔原来是强盗,住在王龙家后,有吃穿了,就不抢了。可他认识其他强

盗,所以其他强盗也不来抢王龙叔叔的居所。

既然不能把叔婶踢走,只有送大儿子去南方读书。看到这里,我就想起早年的革命家,都

是地主家出来的儿子,可能也许他们当年也是这样,不想在家种地,私塾也不能满足他们,

就跑出去读书了,去大城市,去日本,去法国。王龙跟他儿子说了,你若真想读书,别说

去南方,去洋学堂也是可以的。那真是个农业手工业年代,土地可以让人这么富有。现在

想也不敢想了。

王龙叔叔的存在不仅给王龙带来安全,王龙婶婶也是一个有趣的角色,她好吃懒做,喜欢

八卦聊天,小说描述她长得胖得流油。她不干活,但她有别的本事,她会聊天,会社交,

心明眼亮。当王龙春心动了的时候,她马上就看出来了。她点出王龙的心事,王龙请她去

圆了这桩姻缘。

王龙爱上了妓女 — 莲花。我估计莲花在 25-30岁之间。她化妆打扮让她显得年轻,王龙

打算把她买出来,接回家。王龙的婶婶说,莲花的实际年龄要比表象年龄大得多,在妓院

吃香的日子不多了,妓院应该愿意这桩买卖。王龙如愿以偿,把美人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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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龙再有钱,他的本色是农人。他没有见过城市女子,没有见过富贵的小手和小脚。他也

不会玩弄女性。他第一次和莲花接触时,已经是五个孩子的父亲的他却说:我不会,你教

我。

我们看过很多电视剧,买出来的妓女做二房没有好结局,编剧导演添油加醋猛煽情,如何

煽,结局一样,都是悲剧。《大地》中的莲花可不悲剧,王龙爱莲花很多年,她最后是个

老胖子了,王龙还是好好养着她,王龙给予她的非常多。

这些情节关联起来,王龙的叔婶给王龙带来相对的安全和爱情。这太有意思了,王龙开始

是不得不收养他的叔婶一家,但是结局却是出乎意料的。

王龙的儿子们

王龙的老大和老二都是儿子。当王龙看到从前的富贵黄家少爷们吃喝玩乐败家的行为,他

记得要让他的儿子走正路,懂的土地的重要性。在他的儿子们刚能干农活的年龄,七、八

岁的时候,就让他们同他一起下地干活了。

当他被人家嘲笑不认字时,王龙想让他的大儿子读书,替他认字,二儿子也要跟着哥哥去

读书,于是,王龙送两个儿子去读书。

他的儿子读书后,就有自己的想法了。让我想起亚当夏娃吃了禁果后,就聪明了。大儿子

读书后,知道自己聪明了,比私塾的老师懂得还多。首先,他要去南方读书,其次,他要

女人。他开始逃学,去妓院,也接近他父亲的二房。

王龙在他的结发妻子阿兰的建议下,让大儿子离开家乡,去南方读书。

王龙想,他是大地主了,他的大儿媳妇一定要有地位,不能是农民的后代。他给儿子找了

个城里的卖粮大户商人的女儿。这门亲事很顺利,大儿子从南方赶回来成亲。

王龙让大儿子读书是想让儿子帮助他经营土地,与商人接洽买卖。结果,这个儿子既不种

地,也不帮助经营家产,只是挥霍,因为他知道他父亲有钱。他是农人的儿子,可是他最

鄙视农民,他嫌弃农民土气肮脏,他对农民和穷人的鄙视全部写在他的脸上。与他在下层

贫民面前的趾高气昂的表现相对照,他惧怕他妻子 — 这个城里商人的女儿,他对她百依

百顺,她说买什么,他就买什么。当他太太生了第一个儿子后,他对他父亲王龙说,我的

妻子不能哺乳孩子,她要保持体型,我们要为她请个奶妈。王龙是种地出身的,虽然他现

在有钱了,他还是退让。他说,那就请奶妈吧,如果她不能哺乳她自己的孩子。

王龙自己的妻子阿兰自己生产,自己哺乳孩子。到了王龙儿子这一代,就要别人接生,还

要别人哺乳孩子。这也就相隔十八年。王龙的大儿媳妇常常鄙视王龙一家老土,炫耀自己

父母家庭的奢华。王龙的大儿子除了看书,吃喝玩乐,什么都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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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龙想,如果将来他的儿子会做买卖,他把粮食卖给儿子,王家就是产售一体了,于是他

送二儿子去学经商,二儿子在他的大嫂的父亲家学习经营粮商。一两年,王龙不见这个儿

子,因为这个儿子不浮躁,不声不响,不让人操心。当王龙再见到第二个儿子时,他已经

变了,从一个大男孩变成一个整洁得体的商人模样。他做事稳妥,精打细算,自我设计他

的生活。他告诉父亲王龙,他要结婚,他不要城市女子,他要个农村的女子,她应该是这

样的人,她会持家,她买布做衣衫时,不会多买一寸布料,她买做饭时,不会浪费一粒粮

食,她不应该漂亮,她要能干,是他的后勤。儿子的话,让王龙想到自己的妻子阿兰,他

感动,暗中惊喜。按照儿子的要求,王龙在村里找到这样一个女孩,他们结婚了,这事情

也很顺利。

可是,王龙是大地主,有大宅院,全家住在一扇大门之内。人是复杂的动物,只有关在门

内,你才知道他(她)。夫妻关起门来,一个绅士可以变成一个恶棍,一个温柔女性可以

变成一只毒蝎。大门一打开,又是一对亮丽夫妻。可是,这个故事里,大门后面关着的不

是一对夫妻,是两对夫妻。大门里面,人物关系紧张,没有一天安宁。大儿媳看不起二儿

媳,说她是农村土包子,是 red meat(可能是指二儿媳黝黑和黑里透红的脸)。二儿媳骂

大儿媳不懂人情,是 white fish(可能是骂大媳妇惨白的皮肤)。

这两个媳妇把这个大院搞得不安宁,或者更确切地说,那个大儿媳一个人就把这个家搞得

底朝天。王龙对这种局面不管不问,他没有办法。当他知道大儿媳挥霍无度时,他说,我

会跟她谈谈,好了,你们下去吧。结果是没有动静,大儿子和大儿媳夫妇继续挥霍。

王龙还有第三个儿子。这个儿子笔墨不多,但我却十分有兴趣读关于他的情节。王龙认为

家里有两个读书人就可以了,这第三个儿子不用认字,帮助他管理土地就可以了。结果这

儿子不说话,不表达他是否愿意。最后,大儿子出来说话了,说他的小弟弟想读书。王龙

把三儿子叫来,说,我想亲耳听你自己说出你想干什么。三儿子还是不说话。王龙气得要

命,最后还是给他请了个私塾老师在家教他读书。这样,王龙没有一个儿子帮助他管理土

地,只有他的老朋友,那个工头 — 青,帮助他管理土地。我读到这里,都替王龙难过。

小说没有描述王龙不安的心思,他好想老得都没脾气了,其实,那时候,王龙不过才四十

多岁。

最有趣的事情是,第三个儿子读书以后,也清醒了,他要去革命,去当兵。打仗会死人的,

王龙为了留住儿子,让他在家里的丫头佣人中挑一个,做妻子,让他安心在家。谁知,三

儿子真说出了一个丫头的名字 — 梨花。这个梨花也就是十五岁,书里描述她总是抵着头,

很知道自己的身份,做事快而稳妥,长得最是姣好。

王龙也喜欢这个小丫头,但是他知道他可以做她的父亲了,就压下自己的心思。暗示梨花

应该嫁给三少爷。没想到,梨花执意要嫁给老王龙,她说,年轻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我恨所有男人。你除外,你好,我跟你感觉安全。这么好的小女子如何能让一个男性拒绝

呢?别管他多高龄。

三儿子看到自己心爱的人儿被他父亲占有了,气得第二天就离家当兵去了。故事后来透露,

这个儿子在革命军队里当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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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龙的女儿们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王龙和他生活中的女人们 — 妻子,姨太,女儿。我先说他和他的

女儿们。

王龙的大女儿出生时,妻子阿兰有点失望,但是王龙一开始就是喜欢女儿的,他说,我有

女儿了。接下来是饥荒,这个女儿九死一生。书上这样描述这个小生命,说她吊在阿兰的

胸前,小细脖子上连着一颗头,闭着眼睛,没有一点生气,那个头随着妈妈的走动晃来晃

去,小脸是青的。

当王龙全家逃荒到南方后,他们讨到饭,这女孩吃饱了,就活过来了。她总是笑。

后来,王龙想念他在家乡的土地,可是,上有老下有小,他们走不回去。妻子阿兰建议说,

把女儿卖了吧,当初,我的父母把我卖了,他们才能回到山东去种地。王龙说,让我想想,

让我想想。

接下来,王龙在卖与不卖之间犹豫。他抱着女儿,女儿的脸是胖胖的,笑起来很惹人喜爱。

他想,这么漂亮的小女孩,谁能去打她呢,也许可以卖了她,让她有更好的命运。他问妻

子,你告诉我,在富家,好看的丫头和不好看的丫头的命运。阿兰说,不好看的丫头天天

挨打,好看的丫头被主子玩弄。王龙抱着女儿流泪。

再后来,他们跟随革命党,冲进富家,抢了金子珠宝,有钱了。王龙第一个想到的是,我

的女儿保住了。从这时候开始,他们的生活开始好转。也是这个时候,王龙夫妇发现这个

女儿智力残障。王龙抱着女儿,他流眼泪了,他说,幸亏没有卖了女儿,不然,她会被杀

死的。

家里人把这个女儿叫傻子。王龙的妻子阿兰照顾傻子,每天白天把她放在院子里晒太阳,

傻子坐在太阳下玩手中的布条,见到人就露出笑脸,书中用 empty smile 这个词。到吃饭

的时候,阿兰叫她吃饭,晚上,叫她回屋睡觉。

在阿兰死去的日子,家人忙于丧事,忘记了傻子。她雨天夜里仍然坐在院子里,当王龙知

道这件事时,痛骂了他的儿子们。王龙非常心疼这个女儿。

王龙的三个儿子不断提出一些要求,还有儿子们之间的纠纷,还有儿子与叔婶家之间的纠

纷都要到王龙这里来解决,让他身心疲惫。这时,他会来到这个女儿身边来寻心里的平安。

他说,只有你最好,你没有任何要求,也没有任何烦恼。

最感人的是如下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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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王龙爱上莲花后,娶她为二房。结发妻子阿兰很伤心,但是,王龙没有让步。莲花要什

么,王龙给什么。莲花嫌王龙脏,王龙天天洗澡,莲花嫌王龙有大蒜味,王龙就不吃蒜。

直到有一天,莲花气急败坏地咒骂这个傻女儿,王龙暴怒了。

他不去见莲花,去种地,出一身臭汗,他不洗澡,他让阿兰给他做饭,一定要有很多大蒜。

然后,他一身臭汗,一嘴大蒜味,冲进莲花的院子,他说,我这个土农民来了,我脏,我

臭,我还要干你!这样,他把莲花制服了。他爱莲花,爱到了没有自我尊严的地步,这个

傻女儿,让他找回自我。从此后,莲花不敢取笑王龙,她会在她的女伴面前说,看,我的

丈夫来了,你回去吧,我该服饰我的丈夫了。

王龙在娶第三房以后,他小妻子梨花说,傻子是我的心病,她妈妈死后,我照顾她,我死

后,她的哥哥是不会照顾她的,我准备了毒药,等我快死时,我让她跟我去。现在我有了

你,如果我病得动不了,你帮助我办了这件事情。因为,我死后,她的哥哥不会继续照顾

她。我也不能把她给你留下,做为你的负担。梨花说,我会照顾傻子的,你放心吧。

读到这里,我掩卷拭泪。小说的语言再平实不过了,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但我却为这个情

节深深打动,作者为什么要书写这么一笔呢?

傻子的哥哥根本不管妹妹,很冷酷。他们有钱,可以买这买那,却不能雇佣一个人来照顾

妹妹。都是受过教育的人,要说教育能使人进步,这的确使人怀疑。读书可以使人增长知

识,也能放大人的私欲。教育和如何教育有极大的区别,知识和善良是两回事情。作者写

出这个情节有她的意图。

王龙还有第二个女儿。小说中描述这个女儿也是个好看的小女孩,她好看到什么程度呢?

她的叔叔要占她的便宜。王龙是个很忍让的人,不敢得罪他的亲戚。当看到他的女儿受到

侮辱,他怒不可遏,他上前去拽开那个无赖的手。第二天,他就到他的二女儿未来的亲家

请对方提前接走他的女儿,对方马上答应下来了,他把女儿送走,才放心。在这之前,他

不敢离开家里。小说中说,每当他看到这个女儿,他心里无比欣慰,她有纤巧的小手,还

有裹得娇美的小足,这是王家的第一个小脚女人。那时,小脚被看作美丽高雅的象征的。

二女儿裹小脚时,也有个情节。她悄悄哭。王龙问她问什么悄悄哭,女儿回答,裹脚很疼,

可是妈妈不让她哭,因为,她一哭,爸爸心疼,就不会让她继续裹小脚了。如果她没有小

脚,她将来就像妈妈一样得不到爸爸的爱,因为男人不喜欢大脚。

这说明妻子阿兰非常了解王龙的心,他疼爱女儿。王龙听了女儿的话,很心酸,他觉得对

不起阿兰,可是,他又抵挡不住莲花的美丽。王龙一生不爱结发妻子阿兰,又一生为此愧

疚于阿兰。也是通过女儿,王龙才常常想起阿兰的好处,才常常羞愧于自己的行为。

二女儿出嫁后,没有再提起。王龙想着女儿,想她没有消息来,那一定是过得平安。

王龙的女人 — 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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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一开始就描写王龙为了娶亲而仔细洗澡,他的妻子是他父亲给他买的。他扛着包裹去

富人黄家娶妻时,当他走到黄家大宅的门前,他被这个气派的门给吓住了,他转身去一个

茶店喝茶壮胆,才敢再次返回黄家与门房说明来意。

王龙第一次见到阿兰时,看到她长相平庸却结实健康,他于是很高兴。他认为像他这样一

个穷人能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女人,真不可思意,他满足。另外,阿兰在大户人家做事

情,是见过世面的。种种原因,都使他仰望阿兰。

阿兰自己生产,照顾王父和孩子们,会做只有商店里才能买到的高级糕点,这些都让王龙

惊讶。王龙不反对阿兰提出的意见,因为阿兰沉默寡言,一旦说话,都是不得不说的话。

王龙总觉得他不了解这个女人,她深而不露。

当他们一起逃荒时,王龙内心感激这个无怨无悔跟他受苦的女人,他们安静的生活是被一

场大水破坏的。

他们住的地区每七、八年就闹天灾,在他们有了几个丰收年以后,又闹水灾了。这个时候,

不能种地,却有存粮。作者这里好像复述了两遍,而且一层一层强调:如果没有水灾,如

果不是无所事事,如果不是无聊至极,如果不是他有银子,对于这个勤劳的庄家汉,王龙

是不会走这一步的。

水灾后,王龙无聊,就去了城里嫖妓,认识了妓女莲花。不久,他就把莲花娶进家门。

王龙有心理准备,也许阿兰和莲花会打架,结果没有。阿兰拒绝给莲花做饭。王龙就在莲

花的院子里又盖了厨房,由莲花女伴蔻蔻做饭。蔻蔻只是个佣人,可她特能混,什么都敢

做。她每天去买菜,她想吃什么就买什么,专买昂贵的鸡鸭鱼肉。王龙知道也不说什么,

王龙跟他的结发妻子阿兰吃粗茶淡饭。莲花跟她的女伴蔻蔻吃奢侈食物。这个很有趣。

阿兰不理莲花,她们从来不见面,所以,没有吵过架。阿兰不去莲花的院子,莲花也不来

阿兰的院子。自从认识莲花后,阿兰就自己睡觉了,直到她去世为止。

实际上,阿兰是王龙前半生的唯一妻子,莲花是王龙后半生的唯一妻子。王龙是一个一个

地爱,没有同时爱几个。王龙一直觉得对不起阿兰,但自从他认识莲花后,他就嫌弃阿兰

的大脚了,莲花的娇媚把阿兰比下去了。

当有一天,王龙突然发现阿兰的脸又老又黄,他说,孩儿他妈,你怎么了?阿兰说,我不

舒服。王龙说,去躺下吧,不要干活了。

王龙请了医生,得知阿兰已经病入膏肓了。他很难过,当然想到他们结婚的时候,他于是

哪里也不去了,天天坐在阿兰的病床边上。阿兰自从躺到床上,就昏睡了。她说梦话,终

于让王龙知道了她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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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兰梦见她小时候给富人做小丫头的情景,她梦语道:你们不要打我了,我再不偷吃东西

了;我知道我难看,你们不喜欢我。我难看,我不配被人喜欢……

阿兰梦里也没有骂莲花。

这时作者是这样写王龙的:王龙眼睛是湿润的,他觉得自己对不起阿兰,阿兰一直劳作,

可他却没有爱过阿兰,没有关心过她,直到病成这样。他坐在阿兰身边,在她梦话表达她

得不到爱的时候,王龙竭尽柔情地抚摸她的手,她的臂。原文是英文,读起来特别细腻,

甚至有点失去淳朴,很优美。我读的时候就在想,如何把这段译成中文呢?是不是会失去

土炕上的爱情味道。这段也是催人泪下的情节,泪水模糊,我无法阅读下去。我并不是难

过,而是为阿兰高兴,在垂死时,有亲人这般温存。王龙不是大喊大叫,说些糊涂话。他

只是默默的抚摸着阿兰。

阿兰是小说的第二角色,但是,她是我阅读的焦点。我觉得她比一个识字的人活得还明白,

几乎能安排自己的生死。她早早就去世了。看了她去世的那段以后,我正好听一段佛教布

道,提到早死是福气,这正是我看到阿兰死的时候的心情。

阿兰在床上昏睡几个月后,她突然起床了。王龙奇怪,看着阿兰,好像阿兰从来没有生病

一样,他高兴。阿兰说,我快死了,我死前,我要看我的大儿子结婚,我要看到我的儿媳。

王龙说,你不会死的。但他却急忙给儿子办婚事,请城里最好的厨师,请办婚礼的专家,

请人火速催正在南方读书的儿子回来成亲。

这不在日程中的事情,却办得分外利索。连儿子也不反对缀学,及时赶回家了。王龙请了

村里人和城里人,在院子里办了酒席。阿兰在她的卧室听了酒席。然后,儿子儿媳坐在她

的两边。阿兰对他们说:我很快就会死的,看到你们成亲,我就放心了,我的使命完成了。

我死后,你们就可以搬到我的床上来睡觉了。

这个太有趣了。说明那时农村对死是不忌讳的。现在城市青年谁敢到一个新近病逝的人家

居住啊,更别提新婚时期了。

阿兰死之前是清醒的,她清清楚楚地对王龙说:我不好看,但是我能给你生儿子,我是下

等人,但我有儿子。然后她就死了。

当王龙的父亲看到家人抬出阿兰的遗体时,他那时已经是老年痴呆了,但是他明白阿兰死

了,当天晚上,王父睡下,就归天了。这个真神了,一个念头,可以让人多活几年,一个

念头让人一个时辰就走了。临死的界门,我们现在无法知道。

王龙厚葬阿兰和老父。阿兰劳苦一生,这个不识字的女性,有丈夫给她送终,有公公陪她

下葬。我觉得她甚是伟大。

王龙的女人 — 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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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龙有了五个儿女之后,他的家乡发生了一次水灾。这时,他有存粮,有银子,却不能

种地。他闲得烦躁,就去了城里。

他先进了一家普通茶店,结果大家在背后对他指指点点,都知道这是那个从前穷现在富了

的农民王龙。他感到大家的窃窃私语,就离开了。他在一家高级茶店外徘徊很久,这家店

在当地小镇中相当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北京的北京饭店,他过去对该店只有仰望的份,没有

进去的权利。现在他有钱了,可以负得起茶钱了,他终于进去了。里面都是有钱人,没有

人注意他。他坐下,一边喝茶一边看着墙上的美女图,画中的人太美了。他喜欢画中的女

子,尖下巴,纤细的小手。茶馆拉皮条的女子蔻蔻看到他,对他说,你如果喜欢画上的人,

可以亲自和她亲近,她们就在楼上呢。

王龙太吃惊了,这个老土竟然不知道这是高级妓院,他不仅能欣赏画,还能跟画中人在一

起云雨。他兴奋紧张,思讨了一星期,才告诉蔻蔻他想和画中人玩。蔻蔻让他在几幅画里

选,他选了莲花。当他见到莲花时,莲花微笑地看着他,他看着莲花的小手和小脚。在他

来说,能这么近地看着美人儿,已经满足了。莲花说,难道你不想碰我吗?王龙说,我不

会,请你教我。

作者如此描述,我想象应该是真实的。过去读过一类纪实或小说,讲到妓女的作用,她们

永远是聆听者,让一颗孤独的心,舒畅起来。书中没有详细写莲花的引诱刁难,她就是一

个让顾客高兴而来,高兴而去的角色。

接下来,王龙就像吸毒一样不能自制,他每天来看莲花。小说中没有说莲花要他做什么,

只描述到王龙觉得他自己不配莲花,所以,他学着城里人样子梳整头发,穿像样的丝绸衣

服,天天洗澡。说到这里,王龙的结发妻子阿兰就很可怜了,她是个干活的女子,虽然结

婚多年了,她不懂爱情。她没有看出王龙有了外遇,却笑王龙天天洗澡,长工们也都笑他

天天洗澡。

王龙的婶子却轻而易举地看出蹊跷,因为她是个打情骂俏的性情,很懂得男人那点事情,

她认为当一个人突然在乎自己的外观了,心就出轨了。读者看到这里,应该审视一下你们

的爱人,如果他(她)突然爱美了,还是应该跟踪几趟的。婶子问王龙,你爱上哪个姑娘

了?为什么不娶她呢?王龙这才想到,这么个美人,如果完全属于他自己,该多好啊。他

问,行吗?婶子说,这事情交给我。

王龙如此爱莲花,在婶子为他操办这桩婚事的时候,他为莲花盖了房子,盖了院子,挖了

鱼池,买了金鱼。就这样,莲花娶进门了。莲花说,她是被卖到妓院的,所以没有父母。

过去妓院是她的家,有姐妹。嫁给他,莲花就孤独了,所以需要个一个贴身姐妹,她想让

蔻蔻做她的贴身仆人。王龙也答应了。

王龙想,不能让阿兰陪莲花说话,也许她们会打架。他也准备好把莲花娶进门来后,家里

会动荡一番。看看这个农民,很有大将思维,居安思危。结果,莲花和阿兰并没有打架,

阿兰的沉默让王龙内疚一辈子,这个不会发脾气的不美丽的女人,一直把王龙的良心压得

抬不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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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有好几次提到王龙和阿兰的对话,说阿兰低头提建议,王龙东看西看,不否定。他

不敢看阿兰的目光。只有一次,王龙指责阿兰梦幻,那是因为阿兰告诉王龙他们的大儿子

在王龙不在家时,老去莲花院子里。

王龙嘴上虽然否决了阿兰的提示,第二天,他暗中观察,真的看到大儿子溜进莲花的院子,

和她聊天。看到这对少男少妇低眉轻语,王龙一下子就失控了,他找了根树枝,冲进莲花

的院子,抽打莲花和大儿子,他们的脸上都抽出了血。

这是莲花进门后第一次挨打,也是唯一的一次挨打。莲花哭泣,说她真的没有做对不起王

龙的事情,并说那个少年春心动了,只是想找人聊天。大儿子读书了,发现这院子里没有

人和他有共同语言,很苦闷。那意思是说,莲花在城里见过世面,所以,大少爷才找她聊

天。王龙听罢,马上向莲花道歉,他们和好如初。这段多柔情啊,打也是因为爱啊,如今

的知识夫妇,吵了架,哪里说对不起啊。现在知识普及了,离婚率提高了。人变聪明了,

知道自己拥有什么权利,却不知道自己不该拥有什么。

莲花知道王龙爱她,所以,她有些放肆,直到她谩骂了王龙的女儿后,惹恼了王龙,他们

的关系好像才相对平等了。王龙白天经营自己的田地买卖,三顿饭跟阿兰吃,晚上回到莲

花身边。阿兰默默干活。莲花、蔻蔻、王龙的婶子三位女人天天聊天,也能打发日子,她

们仨人都曾在男人堆里周旋过,聊聊和男人做爱的事情,她们就开心了,很有共同语言。

这个家好像都没有吵架的功夫,平安无事。

莲花的脚真是三寸金莲,她走不远,年复一年,她就在自己的院子里玩,偶尔出院子站一

会,就回去。看到这里,我惊讶极了。这个女人不识字,不能看书,不能生子,不用做家

务,真是无聊至极,可她却不闹事。蔻蔻和婶子功德无量了,聊天可以度过几十年的时光。

记得一次一个英国人对我说,他们去中国旅游,旅游车开到陕西境内抛锚了,他们只能坐

在车里等救援的车,等待时间是两个多小时。在旅游车队不远处,有个土山坡,坡上坐着

一位老人,他一直坐在那里,很满足的样子,好像这个世上没有什么值得做的事情。这个

老人让车上所有乘客忘记了时间,他们非常兴奋地看着这幅安详的景致,不时地议论讨论。

要知道,那土山坡上没花没草,太阳当头照,坡上的老人就这样一直坐着。

莲花就这么一直待在自己的院子里,很满足,从年轻待到年老。我想她是懂性情的,知道

怎样让王龙高兴。莲花后来变成老胖子了,身体形状像一只鼓,王龙想起她年轻时的妩媚,

仍然无比知足,不嫌弃她。他做梦都没想过他能跟画中人变成夫妻生活一辈子。看看这个

农人,多谦卑,多温柔啊。

王龙和莲花的爱情结束于莲花的一时愚蠢,也许她老糊涂了,她聪明一辈子,老了,却糊

涂了。莲花老指责王龙喜欢一个叫梨花的小丫头,那时,王龙根本就没注意过梨花,可莲

花不停地指责,不停地提示梨花的存在。王龙就开始注意梨花了,爱上梨花了,最终与梨

花结合。莲花为此没有大闹,只是说她恶心王龙的行为,她不许王龙接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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蔻蔻跟王龙说,只要王龙给莲花买一台进口大钟,莲花就会消气,王龙就可以安心跟梨花

过日子。王龙给莲花买了钟,家里再度平安。爱情的价值就是一口钟。

作者对王龙和梨花的爱情描述很少,但却及其美丽动人,下篇详细论述。

王龙的女人 — 梨花

梨花是这样出场的。

王龙种地致富以后,但是不嚣张。家里的事情越来越多,就需要长工、佣人、丫鬟。方圆

几里的穷人都愿意把自己的孩子卖给王龙,希望孩子能有个吃饱饭的地方。

梨花出现在王龙面前时,是个七岁的小女孩,她弱小得像个五岁的幼儿。王龙看她太小,

根本做不了什么事情,就没想要她。梨花的父母给王龙下跪了,说孩子由你打骂,给她一

条小命,不然,她会饿死的。王龙看着这个小丫头,她低垂着眼眉,很懂事。王龙给了梨

花父母两个银子,收下了梨花。

梨花太弱,王龙就让她在莲花的院子听吆喝,传个信息,送杯水,干些轻生活计,主要是

给她一口饭吃。

梨花再次出现在故事情节中时,是八年以后。王龙的堂弟当兵了,带着革命的士兵住在王

龙家。士兵们只在外院骚扰,王堂弟却在内院调情。调情到蔻蔻,蔻蔻还能跟他侃几句,

可是其他女眷却很害怕王堂弟的流氓眼神。蔻蔻对王龙说,给他一个丫头,他就不骚扰其

他女眷了。王龙听了,觉得有理,他让蔻蔻去问堂弟,要哪个丫头,堂弟马上提出要梨花。

这时,梨花再次出场。

这个场景非常有意思,蔻蔻在莲花的房间告诉王龙,王堂弟要梨花。偏偏梨花就在莲花的

房内,她听了以后,放声大哭,下跪请求不要把她嫁给王堂弟。

这时候,莲花的反应是:哭什么哭,女人早晚是给男人的,习惯了就好了,没什么可怕的,

不要侨情。这种态度确实是妓女的态度,她们真是什么男人都能承受。但是,梨花的态度

让所有的人吃惊,她是个十五岁的女孩了,但是长得像个十二岁的孩子,她平时沉默寡言,

轻手轻脚,从没大声喧哗过,所以,她的哭泣把大家都吓住了,都来围观这个场面。

蔻蔻的反应是:这可怎么办啊?这可怜的孩子。她心里在想有无其他弥补办法。这里看出,

蔻蔻是有良心的,很会应变。

这时,梨花做出更让人吃惊的举动,她原来是跪在莲花脚下,求莲花把她当成牛马留在身

边,她不要嫁人。看到大家的惊讶,特别是看到了王龙难过的表情,她又扑到了王龙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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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就在这个时后,我已经读出一个年轻女性对一个成熟男性的信任和爱恋了,那时,我

就放不下书,一口气读下去了。

就在梨花跪在王龙脚前的时候,王龙低头看梨花,她恸哭的小肩膀一抖一抖的,他难以想

象这么个娇媚的小人儿,在那个粗狂魁梧的堂弟身子下能有什么结果。房间的空气凝固了,

大家都等王龙的主意。

王龙对蔻蔻说,告诉王堂弟,梨花有治不好的传染病,让他再选另一位丫头吧。这时,一

个丫头自愿献身王堂弟,这场危机结束。

从这以后,王龙和莲花的关系开始恶化。莲花开始不喜欢梨花了,她认为梨花勾引王龙,

王龙爱慕梨花。王龙否认他爱慕梨花,莲花坚持自己的看法,他们开始吵架。王龙是个安

静的人,他怕吵架。莲花的吵闹,让他头疼,他就不来看莲花了。

得不到莲花安慰,王龙很孤独,就开始观察梨花了,他发现梨花长得真美。他想到了阿兰,

阿兰这时已经死了,阿兰曾是富家的丫头,王父买过来,给王龙做妻子。他想到自己年轻

时和阿兰一起种地的日子,很怀念。

在一个有月亮的晚上,他坐在院子里想梨花,梨花正好轻轻路过。他轻声,只是轻声说,

梨花。梨花就过来了,她说,老爷有什么吩咐。王龙伸出手,去碰梨花的衣衫下摆,梨花

没有后退,很乖顺。王龙又去轻轻握梨花的手,梨花也没有收回她的小手。王龙喃喃地说,

我太老了,不该啊,你应该嫁给年轻人。梨花说,我不喜欢年轻人,除了你之外,男人都

坏。王龙于是拉着梨花进了自己的房间。

王家大院传着这件奇事,三个儿子不敢问。

王龙把梨花收在了自己的院子里,给莲花新安排了一个丫头。然后就开始把他的儿子一个

一个请来谈话,聊到一半时,把梨花从他的内屋请出来,然后看儿子的表情。我猜作者写

到这里时,自己都在笑,确实很有趣。如果拍电影,估计是导演用心的一段好戏。

第一个请的是老二,二儿子的表情是隐蔽的,他装作若无其事,继续谈经营家业;辞退二

儿子,请老大,大儿子的表情是惊喜羡慕的,他对老父亲的能耐很佩服;最后请老三,三

儿子悲愤异常,他要梨花,却没得到,他恨这个家。不知怎么着,三儿子的出现,让我想

起《家》这个故事。

作者形容王龙爱上梨花时,用了 hot blood 这个词,说他的血热,就让我理解成为热血沸

腾了。爱情来了的时候,我们是脑子热还是血热呢,这个问题很有趣。

接下去的描写,简直让世上的男人羡慕了。那个八二、二八的事情让多少人八卦闲话啊,

大家怀疑年龄的差异是否有真正的爱情?我觉得,如果生活衣食有保障,爱情是不受年龄

限制的。或者说,地位、金钱、学位都不会给你带来真正的爱情,爱情来自于彼此的关心

和尊重,来自于分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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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描述王龙确实老了,他的激情只有很短的一个时期,以后就没有房事了,他一再审视

自己,是不是亏待了梨花,喃喃地对梨花说,你应该嫁给你的同龄人啊。可是梨花无怨无

悔,她说她不在乎,她愿意守候在王龙左右,到了晚上,她愿意用她年轻的身体来温暖王

龙那个老迈虚弱怕冷的身体。

即便如此,王龙却思讨,梨花为什么不喜欢年轻人,他想到阿兰告诉他,富家少爷都调戏

漂亮的丫头,他于是问梨花,你能跟我说说,你为什么不愿嫁给同龄人,应该有个具体原

因吧?梨花双手捂住脸,流泪,她说,老爷不要问了。至此,王龙不再问。

这里作者没有任何详细说明,只能让读者猜,这种模糊描述在书中是反复应用的,我非常

喜欢。我还读出王龙是思绪。他老了,快死了,知道那么多有什么用处呢?他对家业对他

的大家族越来越烦,他的孩子对他还是尊敬礼貌的,只是他反感家庭内部的摩擦。他想念

他在农村的老房子,他要回去,发妻死在那里,他要回到那里,过安静的日子。

这样,他带着梨花和傻子(他的女儿)和必要的佣人回到他过去的农村小院,住了下来,

这时,他才心安,他舒服了。他的儿子每天从城镇来到乡下向他问安。读到这里,我真的

喜欢作者安排的情节,想到一个轮回式的生活,一种回归。

那个小梨花,她真可爱。王龙跟他儿子聊天时,常常说了上一句忘记了下一句,他会问,

我的小梨花啊,我想说什么来着?梨花就问,老爷昨天去哪里了?他回答去哪里了。梨花

再问,你见到谁了?他回答见到谁了。梨花再问,你跟那人聊什么了?王龙就会欣喜地说,

喔 — ,我想起我要说什么了。

梨花,这个小女子就是这么安心地生活在一个老人和一个傻子中间,她满足。她经历过的

事情,她不说,小说里没有任何介绍。但是,从她的选择来看,她现在的生活比她婚前的

生活要快乐得多。

我想,王龙会安排好他以后的生活,只要不赶上打土豪斗地主,梨花的晚年应该不差。她

是个有主意的女子。最近听一个妇女节目,谈及女人若有遗产,才不考虑婚姻呢,也不会

为才子帅男动心,常常会选择独居。女人的内心世界是个迷宫,男人若解了这团迷,就找

到幸福,很多男人找到了,我想,王龙找到了。

王龙的经营

王龙是个不识字的农民,他父母生了好几个孩子,只活了他一个。他幼年丧母,是父亲把

他带大的。故事一开始讲王龙孝顺他父亲,但是,家里穷得连喝茶都要想一想,是不是太

奢侈。王龙就是从这个起点开始的。不管王龙有多穷,他好像还有二亩地的,算个小地主。

王龙娶阿兰以后,日子开始好转。阿兰是个好劳力,也是好参谋。

《大地》这个故事细节很少,都是大体的故事,情节很快,五十年的事情不到三百页就完

成了,能不简洁吗?据说这本书花了赛珍珠三个月的时间写完,她包起书稿就寄给美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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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出版社了,丢了就丢了,她自己不看好这本书的,没想到该小说在书市高居两年热卖。

如果我花了三个月一气呵成一篇小说,我可能也会不心痛的。花了几年的而写的小说,再

推销不出去,心脏病要出来了,好在如今有网坛,总有见天日的时候。小说《大地》为赛

珍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奠定了基础,是她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在现今英国读书会中是必

读之物,。

王龙不识字,但是他的经营还是很有意思的。首先他不存金银财宝,他有了钱,只买地。

地是抢不走的。这个很形象,谁能把土地拿走呢?这里不先不说土改运动,说多了,就跑

题了。

王龙的土地逐渐增多以后,他自己种不过来了,他首先请了他的邻居帮助他种地。这一步

很有趣。他的邻居阿青是个瘦小的人,家很穷,贫穷和矮小让他娶不到妻子,饥荒时他偷

过王龙家的粮食。王龙却看出阿青是可以信任的人,所以他请阿青和他一起种地,成为他

家的一员。

王龙土地继续扩大以后,他又请了六个长工,阿青是工头。王龙是这样请长工的,春季请

长工来干活,冬季农闲季节,长工回家探亲。开春后,王龙再续下一年的长工合同。在一

年的合同期间里,他和阿青观察商量,哪个人偷懒,第二年就不再请他回来了,哪个人能

干,就给他多一些工钱。我对这个情节很感兴趣,他看到长工偷懒,不马上解雇工人,却

等待合同结束时,不续合同。这种管理方法很现代化嘛,如同我现在的工作单位,一般是

不开除的,只是合同结束了,老板会说,对不起,我很想留用你,只是我申请不到经费。

这样双方都有面子,少生仇恨。

在饥荒年间就更有意思了,王龙养着长工,他不好意思解雇他们。他估算了,家中的粮食

储存够。他会让长工清理院子,盖个猪圈,找些活干。但是,实在没活干,大家就喝茶聊

天了。看看王龙的气派,他养着这些人。在方圆几里之内,有人因为天灾饥荒饿死路野的

时候,在王龙家做长工实在很安全,王龙在积大德呢。如今的经济危机使得多少人失业啊,

哪个公司不裁人啊?

读到这里,我确确实实以为赛珍珠爱上了中国农民王龙。

王龙的雇员少,只要他能养得起长工,就先养着。好在在他的存粮没告空之前,天灾过了,

他的经营又开始积累发展壮大。

王龙有三个儿子,他原来的设想是让大儿子帮助他记账,二儿子帮助他卖粮,三儿子帮助

他种地。他的计划落空了。他送大儿子去读书认字,大儿子认字后,根本对土地经营不感

兴趣。二儿子自己要求跟着哥哥去认字,之后,王龙送他去学做买卖,他会精打细算。王

龙最后把家交给二儿子管理,大儿子虽然是老大,却不管家。三儿子离开家了,估计以后

也就是革命家了,将来可能是骑着一匹大白马威风凛凛地归来,后面没交代。

三个儿子没有一个喜欢经营土地的,没有一个喜欢在父辈的土地上度过余生的,那么,只

有那个阿青帮助王龙经营土地。阿青死了,没有人经营土地了,王龙就把土地全部出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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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租好像是这样收的,收获的粮食 50%归佃户,50%归王龙。租土地也很有趣,这会儿是

王龙和他的二儿子商量。王龙知道哪一块土地肥沃,哪一块土地贫瘠的,二儿子记录下来。

秋天收租时,如果哪户上交的粮食少,说明这家人不善耕种,那么,下一年,那块土地就

租给另一家。所以,王龙的家产还是在增值。

王龙老了的时候,家业大了,算当地名门了。以至于他的大儿子做了当地的要员。这暗示

在那个时候就可以买官儿来当了。当别人来向他恭贺他儿子当官时,王龙老得一点兴趣都

没有了,他满足地和他的小妻子还有那个傻女儿生活在他父辈留下的农家小院里。

他虽然不在乎荣华富贵,但是他牢记过去的饥荒,感念他的土地。一次,他好像幻听到他

的大儿子和二儿子窃窃私语,说要卖地,他急了。他用拐杖戳着地,颤巍巍地说,不能卖

地,不能卖地啊。他大儿子搀扶着他的左臂,他的二儿子搀扶着他的右臂,安慰他说:爹,

放心,我们永远不卖地。然后,两个高大儿子互相对望,脸上露出会意的微笑。

这是小说的最后一段,赛珍珠再次运用了模糊描述,精彩到了最后一笔。

《大地》总印象

关于读书

在赛珍珠这部小说里,我多少读出了她对中国知识阶层的疑问。就书中的角色来说,不认

字的人,有好的和比较好的人,而认字的人都不是什么令人喜欢的人物。说得具体些,书

中只有王龙的三个儿子读书了,可是,他们都很怪。大儿子虚荣,二儿子爱财,三儿子三

拳打不出一个屁,跟父亲共同爱上一个女人,还输给了父亲,没能得到那个女人。看来读

书识字并不能让人自律大方增长个人魅力。我相信其他读者如果读了这篇小说,也会有同

感的。

仔细想想,这是赛珍珠在中国生活期间的印象,她提炼成小说,给记录下来了。有些人说

西方人不了解中国,写的不真切。但是,赛珍珠大半生在中国工作生活,在美国受的教育,

父母是福音传道者,这些背景使得她看中国的角度不同于多数中国人。再举个例子,一个

被卷进漩涡的人和一个看到有人被卷进漩涡中的人,感觉都是恐怖的,但恐怖的角度不一

样。赛珍珠正是那个站在漩涡之外的人,她看到一种现象,就记录下来了。

中国人对读书人十分敬仰,我个人感觉英国人对读书人没这么敬仰,可能更敬仰探险,而

读书就是个爱好而已,爱读书和爱花草昆虫差不多。

在文革期间,历史翻了个底朝天,知识分子受到压制。文革结束,知识阶层又抬头了。但

我们都记得,文革期间,大老粗有地位,受抬举,他们就做坏事。文革后,知识阶层有地

位,他们同样做坏事。人性的自大自恋,利用自己的权益谋私做坏事,这是普遍现象。所

以,我说赛珍珠并不是质疑知识阶层,实际上她指出人们对一群人的盲目崇拜所导致某种

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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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珍珠不仅一次使用如下例子来点出中国人对知识人的仰慕自豪。王龙常说:我的儿子有

文化了,他能识别“木”字和“水”字的区别。我觉得这个例子非常生动。

关于革命

在《大地》这个故事中,有两人男性为负面人格。我感觉赛珍珠下笔是很客气的,但对这

两个人物,她没有用几个好词汇来形容他们。一个人是王龙的堂弟,他色迷迷,十几岁就

逛窑子去了;另一个是王龙的三儿子,他总是沉默,王龙和他谈话,他不吭声,也不知道

是没听明白,还是没听见,追问他,只是点头,看上去让人急死了。只有这两人去革命了。

还有一个革命情节。大旱年间,王龙带着一家五口逃荒到南方城市,他在市内当人力车夫,

在城里大街小巷到处跑,就遇到了革命青年讲演,他一边听一边想着他的土地,他为不能

种地而难过。于是,他问青年学生:革命能让天下雨吗?

这个问题提得多好啊?可是革命青年觉得王龙不开窍,就没有再引导王龙,也没回答革命

是否能让天下雨。

这就是赛珍珠对革命人的描述。

想想我们过去读的书,还有很多的回忆录,革命人几乎都是最具人格魅力的一族。可到了

赛珍珠笔下,却是这么一些靠不住的人。难怪有些人对《大地》不以为然。

作者描述的故事发生在八十年前,我们只能通过读书来了解历史,读一类书不够,而要读

不同类的书,我们才能从不同的视角去观察过去,历史的真实才能丰满起来。

关于土地

土地养育众生。人吃五谷蔬菜,也吃肉类。肉来自牲畜,牲畜靠吃草,所以土地养育众生。

土地问题解决好了,天下太平。

在英国生活后,我最深的印象就是土地的稳定性。目前还有一些英国人是靠他们祖先留下

的土地生活。他们可以出租土地,也可以卖掉部分土地。

我读《大地》津津有味,王龙居然能靠种地发迹,这个在现在的中国也许有,但是,我还

没看到过报道。中国有富裕的农民,但不是靠种地致富,是靠副业。王龙可以靠种地的收

入送他儿子去大城市甚至国外读书。这是真实的,中国早期革命家中,很多人都是大地主

的儿子。

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国的土地改革彻底动摇了社会基础,土地归国家所有了。六十年代初,

国家又把土地分给农民,也就是说农民是国家的佃户了,没几年。国家又把土地收回去了。

八十年代,再次分给农民。土地问题是个经济学问,我曾在闲地提过土地问题,结果,刺

激了好几位网友出来跟我理论,那是个激动人心的时刻。剑桥大学有个土地经济专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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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我从来没有去听过课。从前高考,我报考的是农业经济系,录取通知下来后,我爸爸坚

决不同意,让我改上农学系,所以,我与经济学没有缘分,如今也不能探讨土地经济问题

了。总之,我想说,在革命成功后的六十年内,土地的管理体制一直在变,因此,社会不

稳定。繁荣的大厦下面潜伏着危机。

这部小说的名字非常好,《大地》既通俗又有诗意,而且紧扣故事的始末。

模糊人生

王龙这个人一生都是模糊的,这很可贵,他相对给他身边的人一种自由度。我举几个例子:

他娶妻时,虽然妻子不好看,但是他想,一个穷人一生能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女人,这

就很好了,他几乎没有与阿兰粗暴过。

后来,他有钱了,娶了莲花,但是,他又不同结发妻子决裂。虽然阿兰很不好看,莲花美

若天仙,他却两个都要。这在他那个年代也是常事,但是,很多人往往只与小妾在一起,

几日都不见大老婆。王龙不这样,他每日必和阿兰一起吃饭,必同莲花一起睡觉。作者没

有任何解释,只是交代了这种生活规律。

再后来,王龙的大儿子在大城市读过书后,觉得家里什么都土,就花了很多钱重新装修在

城镇里新租下的王家大院,二儿子向王龙告状哥哥的挥霍,王龙答应会去跟大儿子谈,但

王龙却没去谈。他睁一眼闭一眼,也许他知道他还经得起大儿子这么挥霍,也许他赞同大

儿子的审美。

还一次,王龙的家乡闹水灾,又有很多人饿死,就在这个时候,佣人蔻蔻还天天卖鸡鸭鱼

肉给莲花吃,自己也揩油吃好的,王龙也懒着说她们。

最后,王龙的第三个妻子梨花不想嫁给三儿子,却要嫁给王龙,王龙只问了一次原因,梨

花不答,王龙再没问。也许他不想知道他的儿子调戏过梨花,也许他不想让梨花难堪,他

给梨花诉说的机会,却不逼梨花非要说出真相。

王龙是个大事清楚小事随意的人,这在生活中很值得借鉴的。在现实中,我们往往因为一

点异议而感到很不高兴,甚至互相伤害起来,这就不是模糊人生。我以为不懂模糊人生的

人一定自己痛苦也使他人痛苦。我十分喜爱王龙这个人物,也感激一个西人塑造了这么一

个中国农民。

结束语

这篇读后感写了一个多月了,今天全部写完。我最不爱读书评,可我却写了几篇读后感,

我想要说出一篇文字给我带来的收获。我以为这篇小说不是以情节取胜,而是以其中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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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渗透作者本人的世界观,她不用细微的情感和复杂的人物关系抓住读者的心,而是以

大写意的方式浓缩了一个人生和一个社会。

我虽然描述了很多小说的故事情节,但是,小说的语言十分吸引我,比如作者对春天万物

复苏的描写,对中国南方城市玲琅满目的叙述,让我感到了语言的魅力和写作的情趣。

(题头摄影:蝌蚪)

(一一一一) 金山上金山上金山上金山上

北京的金山上的阳光厉害,把农奴的心都照亮了。但在那以前还有个金山,似乎也很离谱,

传说那里金子大如婴儿的头。我说的是旧金山。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地名,觉得亲切,好象

就在不远处,比如东北某处。华人的金山故事本来应该是通俗小说的经典题材,绝对不亚

于镖局武打古龙之类。可是,离开象珠江三角洲这样的侨乡,国人对美国金山似乎浑然不

觉。直到来美后才读到零碎的个人故事。现代国人对百年前金山人的遗忘忽视和缺乏兴趣,

似乎令人费解。

……也许是嫌他们给我们丢脸?也许他们没留下什么文字?也许他们的中国我们早已无知?

也许他们的美国经历本来真的凄惨,在黑暗的唐人街的土库里老光棍被人遗忘,就像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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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的风筝漂逝?他们的挣扎和牺牲,特别是排华案的多年阴影,使得他们获得某种道德高

地,也给我们一代新移民带了一丝尴尬,也许侧过脸来不看来可以有助于我们融入郊区美

国?直到最近读到 Lisa See 写的“百年金山”(“On golden mountain" 1995),有眼睛一

亮之感。“百年金山”一书说的是作者本人的家庭历史,从最早曾曾祖父来美给修铁路的

华工当中医开始说起,主角是作者的曾祖父邝(音同“方”)泗,1870 年代 14 岁离开家

乡佛山来金山发财。

邝泗的金山故事,读起来不是断线风筝的凄惨悲剧,而是不折不扣的庸俗的传奇发财故事,

有好运冲天,先知先觉,雷打不摇的传统佐料,更是与中国似乎毫无关系的故事,却也在

历史背景里读来合情合理。我们熟知的近代史,如洪秀全造反,甲午战争,维新,庚子年

拳乱,传教热,中国的第一次改革开放,民国,军阀混战,南北议和,直到日本侵华,以

及太平洋战争,国共内战等等,邝泗似乎都浑然不知,也不在乎。他大字不识,也不在乎

广州以外的世界,但他是个百分之百的中国人,比我们要纯得多。村里老幼都荫庇于他,

对他感恩不尽。他孝悌老母,尊老爱幼,为人慈善,热心公益,俨然乡绅。也许他没有高

攀刚刚受到欧风美雨滋润启蒙的知识分子,在那里学到爱国之类的新词,但谁敢说他不爱

乡土,不收持传统文化。邝泗的第一桶金,不是在修铁路卖苦力,而是象 Apple 公司一样,

靠创新。他以中国小孩穿的开裆裤想到到用颜色鲜艳的丝绸做的妓女工作裤的生意,于是

在性工作繁荣的 Sacramento 开厂,销售非常成功,顺便也帮他注册 Partnership 的商行,

得以晋升商人阶级,免去排华法来找他的麻烦。他的先知先觉,就是以不变应万变。邝泗

做的是古董生意,与经济周期正好对冲。他的采购时机认的很准。他第一次回国大采购是

庚子年拳乱之后,第二次是 1919 年,第三次是 1940 年,都是古董典当的盛世,乘低买进。

最后一次 350 来箱,差点被日本人没收,但终于在太平洋战争前夕顺利抵达美国。唯一对

他有威胁的是土匪,但他在村子里有乡亲全力维护,出门无论是八人大轿还是黑色汽车车

门两边保镖贴身,居然都是有惊无险。

邝泗在美国虽然没有衣锦还乡的荣耀,但就他中英两不识的文化水平,似乎没有任何难得

住他的地方。他 35 岁的时候跳出光棍妓女的圈子,娶了美国光鲜可人的 18 岁白人姑娘做

太太。这是今天中西联姻的同胞难以企及的 - 当时没有中美结婚的合法渠道,他居然以合

同法获得婚姻合法性。这个成就,即使是他的后代也做不到。太太 Ticie 给他提升了美国

经商的成功机会,又给他生了四子一女,还维护他的中国家庭文化。为了一件事才吵翻。

原来有次全家回中国,邝泗想留下一子在家乡照顾老母。Ticie 一听气昏过去,孩子岂能

当牺牲贡献。你要留下随便,我们要回美去了。邝泗在家里从来一言九鼎,哪里能咽得下

这口气。留下来便娶了三房(他最早来美前有原配,只是出国前匆匆一面而已),这位比

他年轻三十多岁。这时他已经 60 来岁了,居然一口气又生了七个孩子。后来又娶了四房,

而他自己继续活到近百岁。这么多孩子,除了留下看守产业的一位女儿没能逃出红色中国

以外,都或带或接到美国。以至于后来斗地主时他唯一受威胁的是四房姨太和小女,和土

地房产的损失而已。当然,解放了的家乡彻底断了泗伯有生之年落叶归根的梦想,算是唯

一没能如愿的遗憾了。

邝泗的最大成就,也许是在他漫长人生的之后。他的曾孙辈出来一位 Lisa See,虽然只有

八分之一中国血统,既没有黑头发黄皮肤,也不懂国语或广东话,但却从小长大一直自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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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作家,写出“百年金山”,拿出写小说的本事,把泗伯的个人和家庭故事,写成

脍炙人口的畅销书。这正是成全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 历史是成功的人写的。

(二二二二) 纪念中国改革开放头三十年纪念中国改革开放头三十年纪念中国改革开放头三十年纪念中国改革开放头三十年

1895 年马关条约后,外国人允许在中国开厂投资,中国官营现代化受到了私人资本的挑

战。1905 年日俄战争之后,中国政治改革开始。到抗战前夕,凡三十年有余。这三十年

的成就,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耀眼夺目。Frank Dikotter 的《The Age of Openness –

China before Mao》(2008)描述的,是一个看不出有理由革命的社会。

主要基于日记写成的《Stilwell and the American Experience in China, 1911-45》中,史迪威

对军阀时期的北洋政府甚有好感,而对后来的国民政府则很不喜欢,当时看了觉得意外。

可是,读了好几本民国人物回忆录后,发现大家都不反感军阀时期;如果把时间再往后推,

则喜欢晚清的人更多。比如,阮毅成说到作为一个省城(杭州)的中学生,出一本发行几

千本的刊物,非常便宜,就几块钱,用零用钱就能对付。蒋梦麟说到浙江乡下的地主和雇

工的和睦关系,还有读中学时英文原文阅读能力都令我吃惊。他掏钱请书店直接从日本订

最新的西方著作,非常方便。当时从上海去日本不需要签证,费用又低,非常方便,出国

留学往往比去省城读私立学校都便宜。齐世英说,如果你穷读不起私立,只要考取日本公

立中学,中国政府提供资助,学杂费全免。Dikotter 说的一个基本论点,便是这 30 年中国

的开放带来了空前的自由繁荣。下面是些统计数字。

军阀时期军费负担重,有些省份如山东高达占预算的 80%,可见民不聊生。可是,

Thomas Rawski说,军事开支在民国后虽然剧增,但到最高的 30 年代才不过是总产出的

4%,与 50 年代的巴基斯坦,澳大利亚相仿。当时军费不够只好放弃战事的情形很普遍。

1933 年时军人只占 15-44 岁男子人口的 2%。John L Buck 做了百县农民社会调查,当问到

饥荒原因时,表示为旱灾的最多,有 266 次,其次水灾(127 次),等等。提到战祸的,

只有 18 次。1917 年到 1930 年主要战争中伤亡估计约 40 万人。相比之下,太平天国叛乱

中死亡二三千万,后来抗战和内战中的死亡更不知多少。

一盘散沙的中国表示了高层政治权力竞争更替频繁,可是公务员文官体系却很稳定,自晚

清以来很少更动,清末定的法律也很少修改变化。Dikotter 称之为“dispersed, but not

divided government”。比如,尽管张作霖把东北当作他的私人财产,可是中央政府的政

策法律仍然通行。北京政府的几个大部,如外交,财政,司法,邮政,海关等都非常廉洁

有效。

新闻自由政治开明是此时期的特征。到 1930 年代中期,中国出版 910 种报纸,用 16 种外

语刊行。上海棉纺厂工人读报热心,人手一报。即使不识字,也拿去给识字的人读来听。

民间自愿组织到处都是。

1893 年后出国移民限制取消,到 1911 年至少有一千万华人住在海外。当年交通工具为蒸

汽船,远比今天的飞机票便宜,种田的都买得起(厦门到马尼拉不过三块钱)。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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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 年间,华侨汇款年均近一亿美元,弥补贸易赤字有余。同时期,中国吸引大量外国

移民。1919 年时有登记注册 35 万外国人住在中国。以人口比例计,在今天强大的中国外

国人要少得多。当时外国人在中国政府做部长级官员也是很常见,顾问更是充斥各部,用

人唯才是举,并不见外。外国传教士高峰达几万,遍布中国。1919 年 1704 个县里的没有

传教士的只有 100 个。他们开办了 13 所大学,6000 个学生。中学有 260 个,学生 5 万。

因为他们去很多偏远地方,得以观察到以往中国政府和精英忽略的社会。当时红军的暴行

经过,很多经传教士传到外界,是对斯诺之类美化中共宣传的有效制衡。1913-1933 年间,

洛克菲勒基金在中国花了三千七百万,折合成现在的币值是个惊人的数字。

当年开放的中国的全球观念远比今天强。那时中国人不是与国际接轨,而是在开放上领先

国际。精英阶层里有造诣的担任国际官员和学术领袖,就是普通学生也不简单。在离海岸

一千英里的内地贫穷乡村小学里,学生们知道谁是林肯,华盛顿,爱迪生。中国参与国联

的程度,超过今天在联合国的程度。监狱改革,禁止拐卖女童工等都走在亚洲国家前列。

中国是最早签署日内瓦战俘公约的国家之一。

今天很多人在问中国怎么出不了拿诺贝尔奖的,或者文科怎么这么差。当年中国的学术水

平基本与国际相当。大学里外国教授充斥,中国教授用英文写作出版。中国的社会学法学

是欧美外最强的,特别是社会学,是世界前沿。1927 年中国有 60 所大学开出共 300 个社

会学课程。到 1930 年美国大学里的中国学生为外国学生的第一位。不少人成就惊人。如

赵元任就是多面手。他是有名的语言学家,通数种欧洲语言和多种中国方言。他在康奈尔

学数学,在哈佛拿了哲学方面的博士。1945 年他当选美国语言学会主席。

宗教自由带来多元宗教的发展。除了基督教外,有趣的是古老的佛教和伊斯兰教的近代复

兴都是在这一时期。比如,太虚就熟悉西方,推动佛教改革。伊斯兰教的中国复兴不是在

新疆,而是在上海北京这样的大城市。1937 年上海一艘船上有 170 个去麦加朝圣的人。

而中国直到 1993 年总人数才达到 6 千。

当然,跟今天物质至上的中国比,不能少了经济增长。当时中国显然没有今天这样的制造

业地位,不过,中国贸易发展迅速,到 30 年中期,制造业如棉纺织业开始大量出口。中

国内需巨大,模仿能力不逊于日本,很多工业产值年增两位数。农村里的土地问题,也远

没有过去说的那么大。南京大学农调队的研究(1929-1933)表明,农村并无贫富两极分

化的事。佃农并不比自耕农差多少,南方的佃农日子过得比北方的地主都好。问道有没有

影响农业的不利条件,1/3 的人说没有,高利贷,商人剥削或租地提都没人提。除了贫穷

的西北地区,所有农民都说日子比以前年份改善了。太平之乱后,农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税虽然重,但 1925 年以前低于价格增长。中部和东部农业产出增长超过人口增长的一倍。

(三三三三) 中西大战第一回合中西大战第一回合中西大战第一回合中西大战第一回合

文艺复兴的欧洲,扬起风帆往西,所向披靡,用火枪,钢,和细菌再次征服了新大陆,完

成了旧大陆的万年大业。同时他们回首向东征服,到了东印度,不久也到处殖民成功,只

是他们的三大宝东边旧大陆也有,结果东边的稀里哗啦倒得比较缠绵,不太好看。史家咸

认到 19 世纪西方的军事优势已经无可置疑。比如 19 世纪后期法国军舰在福州马尾蔑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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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海军的程度可以气死人。但什么时候开始西方军事优势超过中国的问题,事关西风压倒

东风的大业,却是个史家到现在还没打完的仗。回答这个问题不容易,因为 19 世纪前西

方没跟中国交手打过,但有个例外,就是 1661-62 年间的中荷之战。中荷之战是海陆全面

交手,双方十八般武艺都使出来了,确是一个难得的观察窗口,就是文科生也不敢错过。

最近出书的《Lost Colony》(by Tonio Andrade)就写得很有趣。

Tonio Andrade 不见经传,正教授还没混上,笔头嫌嫩了点,但此书借助了荷兰和大陆台

湾三方的资料,把当年荷兰人和郑成功在台湾南端的交锋场面完整地展示出来。当年闽南

大家没人直呼郑成功大名,都叫他国姓公,故荷兰和后来西方都用 Koxinga 称呼他。这里

也作此沿用。

1644 年明朝覆灭原因很多。Andrade 列举的一个原因是全球气候,起因是 1641 年的菲律

宾火山爆发,相当于六个火山爆发的当量。全球平均气温降低了 1-2 度,促发了全球性灾

难,战争四处爆发,据说 17 世纪中叶全世界战事之多超过历史上任何时期,仅次于二次

大战。中国灾难更加严重。1640 年华北干旱是前五个世纪来最严重的,第二年是创纪录

的干旱。大运河干枯见底,华南鱼塘冰冻五寸。这时国姓公刚好 20 岁。

国姓公的父亲郑芝龙海盗出生。那时闽南沿海是中国开放先富起来的地区,出国的多,各

色人种自由往来,贸易发达,海盗也猖獗。郑芝龙有点象张大帅,靠本事坐大,到后来成

了闽南第一望族。他早年跟西洋人跑码头到过日本,娶了日人,生下国姓公。郑芝龙到处

跑,对这个孩子没怎么在意,国姓公就在日本长大。娘家田川是武士之家,虽然是最末一

等,但当时日本男孩两三岁就腰里跨刀,国姓公到六岁才离开日本,所以他受武士道的影

响明显。日本有选择地吸收中国文化,对春秋年代的忠君荣誉概念很推崇,是武士道源头

之一。国姓公长大时,郑芝龙归顺大明,后来明亡,国姓公一意事亡君隆武,所以抵抗大

清非常认真,为此居然抗父之命。郑家最大本事是海上,其舰队所向无敌,包括居然入侵

长江口,直捣南京芜湖,比西方列强早了两百年。

当时靠海上优势消灭大清毫无希望,国姓公便转念跨过海峡进攻台湾以求退路(300 年后

有人又动了同样脑筋)。当时台湾在荷兰人手里已经 40 多年,油水很大,自然不会乖乖

交出来,国姓公于是率大军硬打,包括海军交火和进攻熱蘭遮城(Fort Zeelandia),故有

中西第一大战。以前我们读历史说郑成功收复台湾,其实没有的事。明朝重来没有 claim

过台湾,郑芝龙以前在台湾给荷兰人做翻译起家,那时郑家拥有台湾是不可能的。如果没

有荷兰人来做生意,很难想象台湾对中国人有什么吸引力。

中荷大战过程就不说了,不然把此书老底都泄漏了。结果是国姓公海上重创荷兰海军,最

后陆路进攻城堡得手,荷兰海陆两败,重此失去台湾。史家认为 17 世纪西方军事技术领

先东方的关键有三:滑膛枪,高舷侧船和新式城堡。荷兰人滑膛枪使得好。滑膛枪换药慢,

当时发明 volley fire,就是抢手站成纵队,前面开了火,蹲下来换药,后面的继续开火,

依次轮流,造成不断的火力,威风很大。荷兰人重视操练,每一步都写成规章程序,反复

操练。高舷侧船两边可容四十多门大炮,火力无比,而且帆厉害,逆风也能照样行驶,在

深水中国帆板(junk)拿他们毫无办法。荷兰人最厉害的还是在新式城堡,四边伸出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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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三面交叉火力,强硬攻城必败;且用角面堡(redoubt)不断完善保护城墙外围(有学习

能力)。中国城墙没有这些发明,国姓公对此毫无办法。最后靠一个德国人叛徒指点,才

想出应付办法。这令我想起当时国军围剿江西苏区的碉堡战术的有效。

(四四四四) 读读读读《《《《半生华夏忆当年半生华夏忆当年半生华夏忆当年半生华夏忆当年》》》》

读到达福田(Robert N. Tharp)写的《半生华夏忆当年》 (“They Called Us White Chinese

– the story of a lifetime of service to God and mankind” Delmar Printing & Publishing Co.

1994),缘份不浅。此书大开本,840 多页,厚重不亚于辞海,对于我这样的看书慢又时

间有限的打工族,简直要豁出去才行。此书没有唠唠叨叨的前言后记,作者本人亦非名人。

书里连出处索引都没有,全凭记忆,只是个 witness account,没有旁证,编者也没有核对

出入,几乎与档案馆里的原始记录本类似。作者讲述的背景几乎是全部中国近代史,可是,

全书里对此几乎忽略不作专门交待,显然作者假定读此书不需具备任何地理历史知识。如

此大胆写出来的书,有藐视美国读者之嫌,当然无市场可言,在 Amazon劲售榜上屈踞百

万名之后。此书半页短序结束语是这样的:“Reader, this is your adventure… God bless”。

翻开此书,我便意识到,这正是我找了很久的书,感觉处处正中下怀,兴奋莫名。

把看书作为 adventure,有点象 handheld GPS。你大概知道前面的方向,也知道终途,但

你不知道下一步你脚踏在那里了。当然,另一种办法是你可以把地图 load 上去,随时知

道你每一步的方位,可那又有什么惊喜?你用已知概念检验故事,然后用故事印证概念,

从概念到概念。我们头脑里早已或淤积了太多中国近代史的概念,早已烦了。当然,不预

设假定是很难做到的,除非作者写的你几乎一无所知。有时知道一点,还不如根本不知道,

甚至想把自己眼睛蒙起来,只如作者指引的那样设身处地,反而一身轻松。这样读下来,

达氏的书精彩如小说,更象享用一顿盛宴,太多的好菜不断上桌,等到终于看完全书,回

味无穷,才知道好货太多,一篇文字记述感想已无可能。这里只做作者大体介绍。以后有

时间,再来说故事。如果看官有意去看此书(绝对值得,如果可能),下面写的可以略去

不看,以免坏了你的兴致。

达氏民国二年生于中国,出身传教士家庭。其父英国人。义和拳乱起,新教的烈士数量比

之前两百年总和都多,因此催招大批新血来华。正如森林之火后,新林茁壮成长,形成传

教巅峰。达氏老三,下面还有弟妹各一。自幼年起定居关外热河凌源县城,直到 1947 年

逃离中国。他娶了另一传教士家庭的姑娘 Eva,然后子承父业,开始在凌源传教。他目睹

此间凌源 经历的社会变化。太平洋战争起被日本人关押,后来碾转到美。战争结束后他

回凌源,直到 1947 年。之后定居美国,再未踏上出生地中国,直到 1993 年去世。此书成

书于次年,未经任何职业历史学家之手,由十几位作者生平好友出力得以出版。2004 年

老伴 Eva 去世。他们膝下没有子女。他在美教授中文,晚年定居美丽的北加州蒙特瑞半

岛。

纵观全书,达氏闭口不提其他成千上万跟他经历类似的中国出生的传教士子女,也很难想

象他有类似的美国经历。虽然他也本能地为中国文化辩护,但与赛珍珠这样的社会改革派

不同,他政治保守,为人实在,对父辈既无指责,也无吹捧。他绝大多数时候住在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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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政治精英文化名流没有交往。达氏有一处特别:他没有象大多数传教士子女那样回

西方受教育,而是 home schooling(函授)。他观察的中国社会几乎完全来自他自己的经

历,完全没有报纸书籍二手货,为此书最了不起的地方。而我对凌源甚至热河一无所知,

免受已有知识的污染,听达氏说故事,听来专心,滋滋有味。读到惊奇之处,嘴巴合不拢,

乃是常事。

(五五五五) 狐狸塔下旧北京狐狸塔下旧北京狐狸塔下旧北京狐狸塔下旧北京

2012 年 2 月,北京又一个晴而不蓝的天。上图摄影者,一位老钟叔模样的汉子悄悄摸上

了东便门东南角楼 – 它是得以幸存又保持原貌的屈指可数的原明城墙之一。他站在城墙

上往四周望去,大多是高速公路高层公寓这样的近年建筑。如果他运气好,透过这些建筑

他还能看到一些低矮破旧的老胡同在残阳阴影里哆嗦。气势宏伟的旧北京城墙,晚清以后

日见荒废;过去半个多世纪以来更是被视为破烂,在各种借口下给拆散湮灭。汉子叹了口

气:“什么都没有了……. 与其说来这里是看到了什么,不如说是没看到什么。”

也许……. 也许他看到的比他自以为看到的要多?东南角楼西北一箭之遥的盔甲厂胡同里,

就曾住着因“红星照耀中国”闻名的美国记者斯诺及因漂亮闻名的太太。他们的邻居英国

人 E.T.C. Werner(倭讷)在北大教书。倭讷 1932 年出版的“Chinese Weapons”一书,也

许还在汉子书房的书架上。眼前的角楼,老北京称其为狐狸塔,在近代记忆里一直很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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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成群的蝙蝠盘旋,胆小的行人都躲着走,怕挨上狐狸精。75 年前的 1937 年 1 月的一

天,清晨天蒙蒙亮,一位沿着城墙遛鸟的老人在门楼处撞见一具女尸,死状极惨。时龄尚

不足 20 的她,便是 Werner 的女儿 Pamela。

Paul French写的“Midnight in Peking” (2012),可以当 True Crime 类的破案故事来读。罪

犯手段残忍,案情线索迷乱,勾引你不断往下读,尽管处处是碰壁的死线索。Pamela 的

案情是当时国际媒体热门话题,北京公安局(后应南京政府要求改名北京警察局)的有经

验的韩侦探挂帅,由 英方特派的天津苏格兰场出身的大侦探 DCI Dennis 协助破案,情节

几乎是尼罗河上惨案那样的扑簌迷离,有东交民巷使馆区里的勾心斗角,又有力挽狂澜的

固执老人的不屈不饶逆流而行。这个破案故事 发生在 1937 年初日本占领北京前夕这个危

险时候,悬念之外空气里还有躁动紧张。最后的结局出乎意料。读完如果满意,就值回书

价了。

我喜欢的是的另一种读法,就是把“Midnight in Peking”当作旧北京的故事来读:泛黄的

照片加上有血有肉的个人故事,把旧北京生动地展现出来。作者怎么会想到去写这个故事,

又是怎么找到材料把一个这么久以前的案件给写出来?原来 Paul French 有一天读斯诺写

的“红星照耀中国”,书中有个注脚,提到 Pamela 的离奇肢解尸体,她父亲曾是英国领

事,案子一直没有破的事。他看书看着看着睡着了(此书的催眠作用应该不是意外)。第

二天早上 Paul French醒来,突然 Pamela 的故事念头涌上心头。Paul French住在中国,去

访问与案情有关联的地方应该不难;他显然熟悉中文,但书中他没有交待他有没有掌握第

一手的中文材料或与当事人的面谈。我假定除了当时的中文报纸报道外,他没有其他中文

材料。他的援引材料,当然很多是当时英文媒体的报道。但仅凭报纸报道是写不出这本书

的。他的最重要的材料是他在大英档案馆的偶然发现:几十箱未分类的 1941-1945 年间寄

自北京的书信,其中 150 页是倭讷亲手写和打字的私人调查报告。这些材料显然早以为人

遗忘。

现在中外知道 Werner 已经很少了。倭讷 1880 年代就来华,历任好几个地方的英国领事。

1914 年退休后便留在北京再未回英国,与很多老中国通(Old China Hands)一样,喜欢

北京超过了喜欢自己的祖国。故事发生的时候他年事已高,已经 73 岁,看上去颤颤巍巍,

是老手里的老手。Werner 不是个做外交官的材料,不识圆滑那一套,跟当时英国在华一

心赚钱的商界关系紧张,与自己的上司和同事关系也处不好。晚清以来北京屈居中国第三

大城,但从来没有租界,没有丧权辱国之嫌。但当时北京东交民巷使馆区(Legation

Quarter)是个非常奇怪的地方,护卫森严的两平方英里的飞地里挤满了两三千个列强各

国的各色人等。20 年代白俄难民大量涌入,那里变得更加复杂或浮杂,窝里斗厉害。

Werner 看不惯那里的人,在 Legation Quarter东边的中国人地盘的盔甲厂胡同买了房子,

以大英外交官退休金的优厚,过日子不难。他退休后似乎才真正过上自己喜欢过的生活,

研究中国风俗文化,在中国知识界很有朋友圈子。他中文读写俱佳,流利操好几种中国地

方方言,专精中国神话研究,包括狐狸精附体女性之类。其书房图书收藏号称北京无出其

右(至少在老手圈子里)。他很晚才结婚,婚后无子,于是收养了一个女孩叫 Pamela。

女孩五岁时 Werner 太太就去世了,Pamela 是由 Werner 一手养大,掌上明珠也。Pamela

亲生父母不详,但似乎有俄国血统,长得迷人。Werner 常常出门考察,一走就是几个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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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或更久,Pamela 从小就学会自己照看自己,胆大有主见,不是那种花瓶里长大的姑娘,

在华人和洋人圈子里都很熟,常常骑单车穿越大街小巷,包括出事的那一天。

目前此书还没有出中文版。英文版亚洲版去年 11 月发行,美国版到今年四月份才出。

Paul French在 China Hands 里算个新手,现在常住上海。也出过几本书,但似乎不太有名。

此书美国版很快畅销,已经进入 COSCO 销售。一本说旧中国早以为人遗忘的故事的书能

有这个成绩很不简单。作者既然生活在新资本主义中心的中国,对发财没有什么心里障碍。

现在已经推出网站帮助感兴趣的人去走访此案的关键地点,包括一张很有趣的中英对照的

旧北京地图。对喜欢旧北京的人来说,以后北京徒步游又多了去处。

http://us.midnightinpeking.com/

(题头摄影:Davi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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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文选白话文选白话文选白话文选》》》》第七期第七期第七期第七期,,,,二零一二年七月二零一二年七月二零一二年七月二零一二年七月

ISSN: 2157-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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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文选白话文选白话文选白话文选》》》》第七期第七期第七期第七期,,,,二零一二年七月二零一二年七月二零一二年七月二零一二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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