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建构主义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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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构主义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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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皮亚杰的实验分析1.1 水量多少实验 内容:两个粗细不同的杯子,倒入同样的水。分别询问 5 岁和 7 岁的小孩水量变多了没有? 结果: 5 岁水量发生了变化; 7 岁水量没有发生变化。1.2 认知图式与认知结构 皮亚杰认为,每个人的头脑中都有一个认知结构,这个认知结构由一些认知“图式”( scheme )组成。 人类的认知图式集成了或包含了特定类别的事物的信息,以及我们对这些信息进行认识、理解和思考的程序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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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认识的事物类别的某些标志性特征信息的保存和识别方式; 对所认识的事物类别所包含的逻辑联系进行分析和解读的步骤和程序; 对事物进行意义附加的标准和依据。

不同的认知图式,对应着我们对不同类事物的认知方式。 所有这些不同的认知图式,集成了我们一切可能的认知方式和认知程序,组合在一起就形成了我们完整的认知结构。而认知结构则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唯一渠道和方式:

任何事物要想为我们所认识, 必须首先通过一定的信号刺激,转变为或整合到我们的认知图式中去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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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人类特定的认知方式就是: 我们只能通过我们的认知结构及其包含的图式,间接完成对特定事物的认识。 认知图式的产生和在认知图式内完成的对客体信息的解读是人类认识的本质,认知图式的变化是人类认知变化的实质。

人类能够有效地认识客体和适应环境,原因在于: 从生理学意义上看,人类的认知图式是一些通过遗传获得的大脑细胞组织及其反应程序,这些程序可以使我们区别和感知作用于它的无数刺激,并将这些刺激和对刺激的感知结合到相应的认知结构中去。 从认识的意义上看,一个图式代表了一个分类系统,这一系统能够对认识对象的信息进行整理、归类和保存,并能够对其进行创造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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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实验结果分析 5 岁儿童的认知结构相对简单,其对体积的认知图式只包括了长度和体积的逻辑关系。 7 岁儿童的认知结构有所发展,其认知图式包含了面积、高度与体积的关系。 儿童的学习过程不是简单的获得越来越多的外部信息的过程,而是学到越来越多有关认识事物的程序,即建构了新的认知图式的过程。这种新图式,不仅仅是原有图式的延续,而是新创造的,它在性质上已不同于原来的图式。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学习是思考和创造的过程,即在原有图式的基础上构建新的认知图式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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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构主义的基本涵义2.1 概念 所谓建构主义( constructivism ):

实际上是一种对世界或者研究对象进行认识和分析的方法。 它假定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包括我们的认知方式,都是通过一定的方式被构造出来的。 我们只有知道了事物是怎样建构的,才可能真正认识它、分析它。

2.2 涵义( 1 )人类不断建构和再造自己的认知结构,人类真正认识的,只有自己的认知结构里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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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认知图式集成了我们对特定类别的事物进行认识、理解和思考的程序和方式,不同的认知图式,对应着我们对不同类事物的认知方式。 所有这些不同的认知图式组合在一起形成我们的完整的认知结构。认知结构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唯一渠道和方式,任何事物,要想为人类所认识,必须首先转变为我们的认知图式才有可能。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只能认识自己的认知结构里面的东西,或者更准确地说,我们只能认识我们的认知结构图式中所包含的信息和所提供的解读方式。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我们不能认识外在的事物。人类作为认知的主体,在遗传了先天的认知结构和认知图式以外,还在后天的认识活动中、在与周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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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不断创造性地再造自己的认知图式、完善自己的认知结构,使得自己的认知能力不断提高。( 2 )外在于人类的事物,各有自己的建构模式,谁建构,谁认识。 建构主义认为,从绝对意义上讲,真正的、彻底的“认知”,意味着知道如何建构,人们只有在知道某件事物的构成时,才可以说知道了这个事物。 人不是“造物主”,作为认知者,人只能认识完全由自己建构的东西。只有自己建构的东西的建构信息才会完整地来源于认知结构、存储于认知结构。 对于不是由自己建构的“外在事物”,人是不能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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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的。人只能知道外在事物通过特定的方式提供给我们的刺激在转化为我们的认知结构图式后是什么样子、具有什么意义,而不能真正知道外在事物的真实状态是什么样子。 或者说,从严格意义上讲,人只能知道自己的经验,而不知道外在事物的本体真实。2.3 认识途径 人通过与外在事物的相互作用,而再造自己的认知结构,实现对外在事物的认识。( 1 )同化和顺应 同化( assimilation ),是指认识主体把外部环境中的有关信息吸收进来并添加到自己已有的认知结构图式中,使其符合自己已有的认知方式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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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 accommodation ),是指外部环境提供的信息和刺激与认识主体原有认识结构图式发生较大的或者根本性的矛盾,原有的认知结构无法同化新环境提供的信息时所引起的认知结构发生重组与改造,以适应新信息的过程。 在同化过程中,个体的认知结构图式不断吸收新的同类信息,图式的内涵不断丰富和扩大;在顺应过程中,个体的认知结构图式为解读新的外部刺激而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或重构。因此,同化是认知结构图式内容信息数量的扩充和解读方式的深化,而顺应则是认知结构图式信息性质的变化和解读方式的根本改变。( 2 )认知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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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平衡( equilibration ),认知主体的认知结构,与外在事物提供的刺激和信息基本符合或者一致时,我们就称其处于认知平衡状态。 认知个体通过同化和顺应这两种过程达到与周围环境的平衡:

当认知个体能用现有图式去同化新信息时,他就处于一种平衡的认知状态; 当现有的认知图式不能同化新信息时,平衡即被打破,修改或创造新图式的过程(即顺应)就会产生,通过顺应,认知个体建立起新的认知结构图式,达到新的平衡。 这就是人类“平衡—失衡—新的平衡”的认知循环。

人类的认知结构,就是在“平衡—失衡—新的平衡”的认知循环中不断建构和丰富起来的。外在的事物也就不断地通过转化为人的认知结构而被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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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构主义的分析方法3.1 个体建构原则最基本的原则。 个体建构原则规定了个体认知的基本方式,即个体通过认知,完成对一定知识的获取过程,是认知个体主动建构自己的认知结构和知识体系的过程,不是被动地接受或吸收外来知识的过程。 因此,学习被理解为一种积极主动的建构过程,学习者在该过程中依靠自己认知结构中保存的现在和过去的知识,建构新的思想和观念。 在学习过程中,就必须发挥个人能动性,主要依靠学习者自己以前的经验积累和对新信息的选择、转换和评估,再造自己的认知结构而完成认知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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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组织经验原则 个体建构原则的补充。 所谓组织经验原则,是指认知个体的认知过程,本质上在于通过组织经验材料、建构经验世界去适应认知对象,而不是用来发现认知对象的“本体真实”。 认知本质:

认知个体的能动建构过程,主要是认知者根据自己现有的和以前的经验,通过对新信息的选择、转换、获取和评估等过程,重新组织新的经验解释的过程。 认知者通过这种过程,重构了或新建了自己的认知结构图式,以此形成对外部刺激的新的经验解释,使自己可以适应这些外部刺激。 这就意味着,认知个体的认识,或曰知识,是认知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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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观建构”起来的。这些认识和知识,只反映个人在与外在事物相互作用中获得的经验材料,即“经验事实”,而根本不同于认识对象的本体真实 因此,人类认知作为人的一种功能,本质上是在组织经验材料以适应外部环境,不是也不可能认识外在对象的本体真实。这些知识只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头脑即认知结构当中,只是与个人的经验有关的“主观知识”。

推论: 书本当中没有知识。 课堂之上没有知识。

3.3 社会建构原则 “ 客观知识”为什么存在。 所谓社会建构原则,是指认知个体的认知过程和知识形成,是通过个人与别人的社会互动,不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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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并达成和解,不断进行社会建构的过程。 人们对经验世界的建构,在很大程度上还要取决于社会互动和社会环境。

在社会文化的环境当中,认知个体通过社会互动所建构的知识,从本质上看,虽然仍是主观的,但是,这些知识却不是随心所欲建构起来的,它需要根据社会文化的暗示,通过与别人不断地沟通和协调,不断地进行调整和修正,最终形成认知共识,形成“共有知识”。 所以,认知个体的知识实际上可以分为两部分:

完全自我的部分:由于没有与其他人达成认知共识,所以在不同的人之间,知识是不会一样的。 达成共识的部分:由于与其他人通过社会互动和磋商达成了共识,这些知识已经存在于两个或以上的人的大脑中,可以彼此印证或证实“为真”,即能够做到“主观互证”,因而就不再是绝对主观的了, 具备了一定的客观特性,成了一种“客观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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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 国家:主观部分和客观部分。 书本:不是完全没有知识。 课堂:不是完全没有知识。

4 、建构关系4.1 含义( 1 )理性主义与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模式:

是指我们假定某一现象的产生是由某个或某些原因引起的,我们通过寻找和分析引起这一现象的原因,对这一现象作出解释。 理性主义坚持因果律的假定,相信只有把研究对象的因果关系机制揭示出来,才能完成对它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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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因果关系三条件: 原因 x引起了结果 y ,如果没有 x , y 不会发生; 原因 x 在时间上发生在结果 y之前; 原因 x独立于 y 而存在。( 2 )建构主义与建构关系

建构关系模式: 旨在说明一个事物如何在逻辑上依赖于其他事物而存在,它回答“怎样才成为可能”或“是什么”的问题,即主要回答一个事物是怎样在逻辑上由其他事物建构起来的。

建构关系的成立条件: 一个事物 x“ 构成”了另一个事物 y ; 一个事物 x 与另一个事物 y 同时存在; 一个事物 x 必须与另一个事物 y 相互依赖而存在,即 y 依赖于 x 而存在,一旦 x 和 y 分类,原来意义上的 y 就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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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分类 内构关系:

是指自然事实和社会事实通过其内在结构而被建构起来。 水,就是由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按照一定的化学键建构而成的。

互构关系: 是指相对独立的自然事实和社会事实通过相互之间的互动而实现的互相建构。 两个彼此独立的国家,经过交流和互动,逐渐建构出一种新的国家间关系,如战略伙伴关系。

外构关系: 是指自然事实和社会事实由它们置身于其中的外在结构建构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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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具有自然事实属性,也具有社会事实属性的个人,置身于广阔的社会文化的包围之下,逐渐内外这种文化,形成与这种文化相一致的文化身份。三种关系:

内构关系:揭示自然事实和社会事实(包括人类认知结构自身)的内在组织和构成方式。 互构关系:揭示自然事实和社会事实(包括人类认知结构自身)的相互构成方式。 外构关系:揭示自然事实和社会事实(包括人类认知结构自身),被外在的环境所塑造和改变的方式。 内构关系是事物的根本建构方式,互构关系和外构关系通过影响内构关系而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