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你有一大堆無法主張侵害的專利?

12
29 你有一大堆無法主張侵害的專利? /專利/ TK Design & Company

Transcript of 29 你有一大堆無法主張侵害的專利?

29 你有一大堆無法主張侵害的專利? /專利/

TK Design & Company

申請專利通過,並不代表你就能主張該專利,告人家侵害,甚

至是代表你的智慧財產就已經不見了。

審查委員可以通過你的專利申請,但並不過問你的專利是否可

以主張侵害。有太多的專利因為不會寫而無法主張侵害,無知

者要到訴訟階段時才會知道,原來該專利只是一張廢紙。

『獨立項』就是你的發明,也就是你自己開出來,別人侵害你

的構成條件。除了發明人的問題:『沒有發明』、『先前技術』、

『手段錯誤』,沒話講之外,會無法主張專利權,總而言之,

就是寫專利的人不會寫專利。

無法主張侵害的獨立項

1. 『元件』或『構造』形容錯誤:構成該發明的『元件』,

未使用正確的名稱、或具有該絕對特徵的用語,而將『元

件』改寫成不具特徵、或所謂的『上位』用語。這包括 不

認識該元件,而將該元件寫為沒有『技術特徵』的『XX 元

件』或『XX 材料』。還有,將『元件』的『構造』或互相

之間的『關係』形容錯誤、或『連接詞』不對。會成為:

只是習知、或只是理論、或無法實施。這種錯誤:非常多。

原因為:不懂工業理工,又自以為是在擴大專利範圍。

2. 『專利標的』變成不知所云:獨立項的『前言』,沒有使

用正確的、絕對特徵的『該物品』通用名稱、或對該物品

特徵的完整形容,而是使用廣義的用語,自己瞎扯的、自

創的、不知所云的 上位、上上位、文不對題的位的用語,

使該專利標的 失去能達成該發明的『標的必要技術特

徵』,或成為 虛無的東西。這包括 把該發明的功效加在

前言裡面,使該『專利標的』成為是『比較出來的』的沒

有專利範圍的東西。會成為:無法實施、或不明確,或 沒

有專利標的。這種錯誤:非常多。原因為:不懂工業理工,

又自以為是在擴大專利範圍,加上根本不會寫專利。

3. 不知『申請專利範圍』的『請求項』是在寫『法條』,以

為是在寫『簡要』:將獨立項寫成是該發明是怎麼做出來

的『簡要說明』,而不是寫界定出權利範圍的『法條』。

會成為:根本無法主張權利。這種錯誤:非常多。原因為:

根本不會寫專利。

4. 缺少達成該發明的『必要要件』:讀獨立項的文義,看不

出其已能達成該發明的應有功效,這就是還缺少實施該發

明的『必要要件』還沒寫進去。或甚至是 獨立項所寫的 跟

『發明內容』講的意思不一樣,而不知所云。會成為:無

法據以達成。這種錯誤:常有。原因為:不知何謂發明。

5. 專利範圍的界定,『符合習知』:將獨立項形容成『符合

習知』的東西,就變成:沒有發明。這包括 把一個發明拆

成兩個申請案,或兩個『請求項』,這樣都會變成:沒有

發明。這種錯誤:很多。原因為:不知何謂發明,又自以

為是在包裹專利。

6. 亂用『至少』、『複數個』、『不同的』:這樣就是把該

發明『應有的構造』、或『明確的特徵』的有效專利範圍,

改寫成為『超出該發明所能實施的範圍外』,就變成:只

是理論、或無法實施。這種錯誤:非常非常的多。原因為:

沒有邏輯思考能力、自作聰明又不會偵錯,又自以為是在

擴大專利範圍。

7. 有多餘的『元件』:只是照著人家提供的樣品在寫專利,

把無關於『達成該發明』的東西也寫進去了。會成為:沒

有人會構成侵害。這種錯誤:非常多。原因為:不瞭解該

發明的原理。

8. 只是『理論』:如果獨立項的文義好像可以包山包海,這

樣是我的專利、那樣也是我的專利,這應該就只是『理論』

而已,不是發明。這包括 在『發明內容』裡面缺少必要的

說明,而無法知道其為何能達成該發明,也只是『理論』。

會成為:理論不能申請專利。這種錯誤:非常多。原因為:

不知何謂發明、不會做說明、或 不會的部分就沒有做說明

了,含糊帶過,就成為只是理論。

9. 並無達成在該『發明內容』所述的所有功效:在『發明內

容』裡面,多寫功效、瞎扯功效、還寫『等等等』,而也

沒有都說明出該些功效是如何達成的,這樣就是無法達成

該所述的功效。會成為:無法實施。這種錯誤:常有。原

因為:根本不會寫專利。

10. 該發明沒有『功效』:在『發明內容』裡面,並沒有說出

該發明到底是達成了什麼功效。會成為:沒有功效就是沒

有發明。這種錯誤:常有。原因為:不知何謂發明。

11. 『發明內容』不知所云:胡亂的湊出一堆與該發明無關的

文字、瞎扯或錯誤的解說,來完成該『發明內容』。這包

括 所說的『原理』是不對的。會成為:無法據以實施。這

種錯誤:常常有。原因為:根本不懂專利、根本不懂東西,

而只是聽人講照著抄、應付了事。

12. 『圖式』沒有圖義:『圖式』讓人看不出所以然來,而無

法理解該技術手段、或該圖式不會產生該作用、或與『原

理』牴觸。會成為:無法據以實施。這種錯誤:非常多。

原因為:不會畫圖、不會看圖、或 原來所想的作用就是錯

的。

『獨立項』有這些問題的,文義不是寫的『非常明確、非常正

確』的,縱使專利已經申請下來,都將無法主張專利權,不可

能告人家構成侵害。

你是不是有一大堆無法主張侵害的專利,還抱著這些無效的專

利證書,每年繳巨額的維護費?

那誰能幫你寫專利

不會寫的『專利說明書』,並不是修一修就會好,而是要整份

丟掉。問題的解決是在『人』。在台灣,懂專利,還會寫專利,

而且還是在幫人寫專利的,到底有幾個人?這些人在哪裡?

不是找大的,或是找有身份的,要找的是 真的幫你寫專利、

真的能幫你寫專利 的『那一個人』。

發明人自己也要知道 是發明了什麼、是已經可以做出來了、

用了什麼技術手段、達成了什麼功效、是別人所沒有的。知道

申請專利只能依據事實,不能稍有虛假、不能稍有膨風。會校

正『專利說明書』、會看『申請專利範圍』可不可以主張侵害。

『專利是極有限的保護範圍,不可能是包山包海』,連多包一

點點都會出錯。這些是發明人所 不能不懂、不能不做 的事情。

專利可以通過不用高興,可以主張侵害再來高興,改變一下思

維,會對你很有幫助。

TK 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