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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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金遲延利息之法補償金遲延利息之法律分析律分析謝秉錡律師謝秉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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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爭議源由事實爭議源由 一、改制前台中縣政府於九十三年 十一一、改制前台中縣政府於九十三年 十一 月三日公告您台中港特定區市地重月三日公告您台中港特定區市地重 劃,彰化縣政府位於重劃區內土地劃,彰化縣政府位於重劃區內土地 均需參加重劃。均需參加重劃。 二、然上開土地,現由清水合作農場二、然上開土地,現由清水合作農場 承租,再交予場員耕作,是雙方成承租,再交予場員耕作,是雙方成 立租佃契約。立租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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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爭議源由事實爭議源由 三、依平均地權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三、依平均地權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 「重劃後分配土地者 ,耕地承租人「重劃後分配土地者 ,耕地承租人 得向 出租人請求按重劃計畫書公告得向 出租人請求按重劃計畫書公告 當期該土地之公告土地現值三分之當期該土地之公告土地現值三分之 一之補償」,是彰化縣政府於九十一之補償」,是彰化縣政府於九十 九年四月十六日,將補償金發改予九年四月十六日,將補償金發改予 佃戶。佃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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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爭議源由事實爭議源由 四、然承租戶取得補償金後,又提出四、然承租戶取得補償金後,又提出 訴求,認為彰化縣政府遲延給付,訴求,認為彰化縣政府遲延給付, 是請求遲延給付之利息是請求遲延給付之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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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法律爭點本件法律爭點 一、本案之特殊性一、本案之特殊性 :: (( 一一 )) 本案並非在爭執彰化縣政府是否本案並非在爭執彰化縣政府是否 應發補償金,而在於發補償金後應發補償金,而在於發補償金後 ,是否有遲延給付之問題。,是否有遲延給付之問題。 (( 二二 )) 在本律師承辦貴府之相同案件時在本律師承辦貴府之相同案件時 ,台中地院各庭見解即有分歧,,台中地院各庭見解即有分歧, 高院亦表示需開會取得共識。高院亦表示需開會取得共識。 (( 三三 )) 遍查各地方法院,並無雷同事實之判決遍查各地方法院,並無雷同事實之判決 ,是本件最終需由最高法院判決說明。,是本件最終需由最高法院判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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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法律爭點本件法律爭點 二、本件之法律爭點在於二、本件之法律爭點在於 (( 一一 )) 彰化縣政府之補償義務從何時發彰化縣政府之補償義務從何時發

生生 ?? (( 二二 )) 彰化縣政府何時陷於給付遲延彰化縣政府何時陷於給付遲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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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補償義務彰化縣政府補償義務 一、由於相關案件,業經台中地院作出一、由於相關案件,業經台中地院作出 判決,而彰化縣政府與佃農間亦於判決,而彰化縣政府與佃農間亦於 具體訴訟中提出主張,是有說明必要。具體訴訟中提出主張,是有說明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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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補償義務彰化縣政府補償義務 二、佃農主張二、佃農主張 :: (( 一一 )) 改制前台中縣政府公告自改制前台中縣政府公告自 9494 年年 11 月月 1818 日起禁止耕作。日起禁止耕作。 (( 二二 )) 因而雙方租賃關係於因而雙方租賃關係於 9494 年年 11 月月 1818

日日 已因目的不達而終止。已因目的不達而終止。 (( 三三 )) 佃農主張彰化縣政府之補償義務佃農主張彰化縣政府之補償義務 自自 9494 年年 11 月月 1818 日即發生。 日即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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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補償義務彰化縣政府補償義務 三、彰化縣政府主張三、彰化縣政府主張 :: (( 一一 )94)94 年年 11 月月 1818 日雖經公告禁耕,但租日雖經公告禁耕,但租 賃關係尚未消滅。賃關係尚未消滅。 (( 二二 )99)99 年年 44 月月 1616 日發放補償金,雙方日發放補償金,雙方 另有簽立終止契約之文件,契約另有簽立終止契約之文件,契約 應係自應係自 9999 年年 44 月月 1616 日始行消滅。日始行消滅。 (( 三三 )) 退萬步言,彰化縣政府自退萬步言,彰化縣政府自 9898 年年 66 月間始取得台中縣政府交付之重劃月間始取得台中縣政府交付之重劃 土地,補償義務應自該時始發生。土地,補償義務應自該時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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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補償義務彰化縣政府補償義務 四、法院見解四、法院見解 :: 台中法院各庭見解亦不甚台中法院各庭見解亦不甚 相同,爰說明如下相同,爰說明如下 :: (( 一一 )99)99 年沙簡字年沙簡字 363363 號判決號判決 :: 該判決以為 「出該判決以為 「出 租 人未獲分配土地時 ,承租人亦係待租 人未獲分配土地時 ,承租人亦係待 重劃機關發放補償地價時始得領取三分重劃機關發放補償地價時始得領取三分 之一 之補償地價,而非於註銷租約時起之一 之補償地價,而非於註銷租約時起 即得請求出租人補償三分 之一之地價;故原告即得請求出租人補償三分 之一之地價;故原告 系爭補償金得請求之時期應自被告受分 配土地系爭補償金得請求之時期應自被告受分 配土地 時起」 時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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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補償義務彰化縣政府補償義務 (( 二二 )100)100 簡上字第簡上字第 4545 號判決、號判決、 9999 訴字第訴字第 22

343343 號號 判決、判決、 9999 重訴字第重訴字第 484484 號判決、號判決、 9999 重重 訴第訴第 488488 號判決則認為「原告得請求號判決則認為「原告得請求 系爭耕地 補償金之時期應自被告受系爭耕地 補償金之時期應自被告受 分配土地確定時起,即分配土地確定時起,即 9696 年年 77 月 月 3030 日日 土地分配成果公告期滿翌日(即土地分配成果公告期滿翌日(即 9696 年年 88 月月 11 日)起取得」 日)起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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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補償義務彰化縣政府補償義務 (( 三三 )) 相關案件已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台中相關案件已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台中 分院,承審法官表示需召開法官聯席分院,承審法官表示需召開法官聯席 會始能再作決定。會始能再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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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何時陷給付遲延彰化縣政府何時陷給付遲延 ?? 一、由於本案屬未定期限給付,則本案一、由於本案屬未定期限給付,則本案 尚有另一問題「佃農何時提出請求尚有另一問題「佃農何時提出請求 ?? 」因為需佃農提出請求後,彰化縣」因為需佃農提出請求後,彰化縣 政府始陷於給付遲延政府始陷於給付遲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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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何時陷給付遲延彰化縣政府何時陷給付遲延 ?? 二、佃農主張「台中縣政府分別於二、佃農主張「台中縣政府分別於 9595 年年 11 月月 66 日及同年日及同年 66 月月 2121 日兩次邀集被告及原日兩次邀集被告及原 告召開協調,是被告於告召開協調,是被告於 55 年年 11 月月 66 日第日第 一次協調會時,即受原告要求取得一次協調會時,即受原告要求取得 被告允諾發放終止租約補償金之催被告允諾發放終止租約補償金之催 告通知」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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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何時陷給付遲延彰化縣政府何時陷給付遲延 ?? 三、彰化縣政府主張「三、彰化縣政府主張「 (一)雙方於九十九年四月十六日合(一)雙方於九十九年四月十六日合      意終止契約,是被告無補償     意終止契約,是被告無補償      義務。     義務。   (二)即令認為被告有補償義務,  (二)即令認為被告有補償義務,      則應自九十八年六月間被告     則應自九十八年六月間被告      取得土地後,原告之催告始     取得土地後,原告之催告始      生效力。」     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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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何時陷給付遲延彰化縣政府何時陷給付遲延 ?? 四、法院判決四、法院判決 (( 一一 )) 九十六年七月三十日後,原告所九十六年七月三十日後,原告所 提出之催告,始生效力。提出之催告,始生效力。 (( 二二 )) 原告曾於九十六年十月十一日請原告曾於九十六年十月十一日請 求召開協調會,被告自九十九年求召開協調會,被告自九十九年 十月十二日陷給付遲延。十月十二日陷給付遲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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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律分析 一、就佃農何時取得請求權,本人有幾一、就佃農何時取得請求權,本人有幾 項看法項看法 :: (( 一一 )) 台中法院多數見解雖認為是九十台中法院多數見解雖認為是九十 六年七月三十日,但高等法院法六年七月三十日,但高等法院法 官卻未必認同此看法。官卻未必認同此看法。 (( 二二 )) 因此就訴訟策略言,仍應堅持至因此就訴訟策略言,仍應堅持至 少是九十八年六月間取得土地,少是九十八年六月間取得土地, 始有補償義務。始有補償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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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律分析 二、何時彰化縣政府陷於給付遲延,本二、何時彰化縣政府陷於給付遲延,本 人看法為人看法為 :: (( 一一 )) 台中地院所認定之催告時點,部台中地院所認定之催告時點,部 分是以佃農請求召開協調會為認分是以佃農請求召開協調會為認 定基準。定基準。 (( 二二 )) 但依民事訴訟法,兩造調解中所但依民事訴訟法,兩造調解中所 為陳述,本案是不能作證據。為陳述,本案是不能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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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律分析 (( 三三 )) 本人認為至少應以原告發出支付命令本人認為至少應以原告發出支付命令 請求時,彰化縣政府始陷給付遲延,請求時,彰化縣政府始陷給付遲延, 方為合理。方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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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律分析 三、本案中,部分佃農曾書立拋棄權利同三、本案中,部分佃農曾書立拋棄權利同 意書,此可作為原告權利拋棄之意書,此可作為原告權利拋棄之 抗辯,本案尚有此訴訟策略可主張。抗辯,本案尚有此訴訟策略可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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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結論 一、本案之爭點為佃農之補償金請求權一、本案之爭點為佃農之補償金請求權 何時發生何時發生 ??及彰化縣政府何時陷於給及彰化縣政府何時陷於給 付遲延付遲延 ?? 二、由於本案具有特殊性,需至最高法二、由於本案具有特殊性,需至最高法 院法官召開聯席會始能作成判例,院法官召開聯席會始能作成判例, 因而於二審中我方仍可就有利於彰因而於二審中我方仍可就有利於彰 化縣政府之觀點為主張。化縣政府之觀點為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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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結論 三、再進一步了解是否尚有佃農簽立權三、再進一步了解是否尚有佃農簽立權 利拋棄同意書,據此主張佃農請求利拋棄同意書,據此主張佃農請求 權利已喪失。權利已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