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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 1 机械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 5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 7 化工与材料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 9 生物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 11 海洋与环境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 13 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 15 艺术设计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 17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 20 法政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 24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 28 理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 30 外国语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 32 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 34 造纸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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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1

机械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5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7

化工与材料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9

生物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11

海洋与环境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13

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15

艺术设计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17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20

法政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24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28

理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30

外国语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32

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34

造纸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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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本科生在

学习期间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专业,根据《天津科技大学学

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管理、协调与监督,学院负责

具体工作的实施。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具有学籍的本科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或

调整专业:

(一)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

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及格且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

15%;或在学校认定的市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不调整专业则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

1.患有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

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适合在学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2.经学校认定确实在本专业学习困难,无法完成本专业学习,但

转入指定专业可以继续学习的;

3.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

- 2 -

的;

4.休学、保留入学资格者期满,因本专业已撤销或停止招生的。

第五条 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一)处于纪律处分期限内的;

(二)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三)由外校申请转入我校的;

(四)艺术类专业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五)以国际合作办学或联合培养形式招生的;

(六)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形式录取的;

(七)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第六条 转专业后自然班人数一般不得超过 35人(艺术类专业

不得超过 20人、外语类专业不得超过 25人),专业总班数由学校核

定。

第三章 组织实施与工作流程

第七条 学院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并安排专

人为学生提供转专业咨询。

第八条 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转专业在一年级学习结束时进

行;其他原因转专业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办理时间。

第九条 各学院明确接收专业名称、名额指标、考核遴选方式等

内容,于每学年转专业工作开始前报教务处。

第十条 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

- 3 -

1.计划公布: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务处向全校公布各学

院接收专业名称、要求、人数、考核方式、学院负责人及受理时间等

信息;

2.学生申请:转专业计划公布一周内,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

申请,由学院进行转出资格审查,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考核遴选: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审查、考核,将结

果通知学生,形成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

日);

4.结果公布:学院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审核、公示(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并提交学校批准。

(二)因特殊困难或原因调整专业的

1.学生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因特殊困难调整专业的书面申

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学生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因特殊困难申请专业调整

的学生情况进行审查、评估,确定学生是否符合特殊困难调整专业的

条件,并将结果报教务处;

3.转入学院审核:转入学院对学生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要求进行

审核、评估,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是否接收,并将结果报教

务处;

4.教务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学生的材料进行复审、评

估,根据学生的特殊困难和学习情况指定调整至某一专业;

5.学校审批:教务处将特殊困难调整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校长办

- 4 -

公会议讨论,并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予以批准确定。

(三)参军退役、休学创业后复学的

本人申请并提供参军退役、创业等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履行

程序后可转至相关专业学习。

(四)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复学,因本专业已撤销或停止招

生的,由教务处和学生学院协商,按照专业相近原则调整专业。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限转专业或调整专业一次。

第十二条 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转专业后学籍注册为同一年

级;其他原因调整专业的,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学籍注册为相应年级。

第十三条 自学校公布转专业名单之日起,学生进入新专业学习,

按照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和学校收费办法缴纳费用。

第十四条 学生转专业后,执行新专业培养方案,其在原专业所

学的课程由转入学院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 2017 级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

解释。

- 5 -

机械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

大发【2017】143 号)文件精神,结合机械工程学院实际情况,制定

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机械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其

他领导、相关专业(系)负责人组成,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专业名称

名额 条件

总名额

其中可接收

因特殊困难

或原因需调

整专业学生

的名额

学生优秀或

确有专长学

因特殊困难

或原因需调

整专业学生

机械类

机械电子工程 1 0

1.符合学校

转专业的条

件。2.理工

科相关类的

学生(高考

参加数学、

物理考试的

考生)

1.符合学校

转专业的条

件。2.理工

科相关类的

学生(高考

参加数学、

物理考试的

考生)

机械设计制造及

其自动化1 0

过程装备与控制

工程1 1

材料成型及控制

工程1 1

工业设计 1 1

车辆工程 1 1

工业工程 1 1

汽车服务工程 2 0

- 6 -

三、考核遴选方式

1.学生自主报名,填写转专业申请。

2.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主要依据是《天津科技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第五条。

3.审查通过的学生,免笔试,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

间由学院统一通知。

4.面试内容由学院组织面试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和能

力进行考核,按面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形成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学院

公示。

5.面试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学院相关专业的资格,不再另

行组织面试。

四、附则

1.转专业结果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学生应于第三学期到转入专

业修读,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其在原专业(类)所学

课程由新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

2.转专业名额在录取上优先考虑学习优秀的学生。

3.本实施细则自 2017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机械工程

学院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2018 年 5月 29 日

- 7 -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

发[2017]143 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学分制改革,体现“以人为本、

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本科生在学习期间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

请转专业(类)。根据学院所设专业的实际情况,对拟转入本学院的

学生作如下要求:

一、拟明确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专业名称

名额 条件

总名额

其中可因特

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

业学生的名

学生优秀或确

有专长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

原因需调整专

业学生

自动化 4 0 1.符合学校转

专业的条件。

2.现专业为理

工科相关类的

学生(大一时考

的高等数学 A,

大学物理 A)。

1.符合学校转

专业的条件。

2.现专业为理

工科相关类的

学生(大一时考

的高等数学 A,

大学物理 A)。

电子信息类 6 0

电气工程及其自

动化4 0

测控技术与仪器 2 1

通信工程(中兴

实验班)0 0

二、接收专业考核内容:

1.拟转入学生免笔试,仅参加面试,面试内容由学院组织面试工

作小组对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核,按面试成绩排名择优录

取。

2.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学院相关专业的资格。

三、学院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类)工作,并安排

专人为学生提供转专业(类)咨询。

- 8 -

四、学生转入新专业(类)后,执行新专业(类)培养方案,其

在原专业(类)所学课程由新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

需按要求补修。

五、本实施细则自 2017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电子信

息与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2018 年 5 月 31 日

- 9 -

化工与材料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为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教育理念,有效保障本科生转专

业工作公正、公开、公平,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

法(试行)》(津科大发〔2017〕143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

则。

一、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专业名称

接收名额 接收条件

其中可接收因

特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

学生的名额

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

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

原因需调整专

业的学生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13 2 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

1、符合学校转

专业条件;

2、在学期间无

违纪处分。

化学工程与工艺 32 5 同上 同上

材料化学 5 1 同上 同上

应用化学 7 1 同上 同上

二、接收专业遴选方法与流程

1.学院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学院组织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学业考察(以面试方

式进行),并提出考核意见;

- 10 -

3.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经过审议最终确定转入人选,并公示转

入名单。

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化工与材料学院负责解释。

化工与材料学院

2018年 5月 26日

- 11 -

生物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

发[2017]143 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学分制改革,体现“以人为本、

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结合生物工程学院所设专业的实际情况,对

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的具体工作及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一、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专业名称

名额 条件

总名

其中可接收因

特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

学生的名额

学习优秀或确

有专长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

调整专业学生

生物工程 60 不限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条件;2.通过生物工程学院转专业考核。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条件;2.高中会考的生物、化学成绩均为 B 级以上;3.大学期间,个性化课程无不及格记录;4.通过生物工程学院转专业考核。

制药工程 30 不限

二、考核方式

1.申请转入生物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制药工程专业的本科生,在

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我院组织的笔试及面试考核,转专业考核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合格(≥60分)方可录取。

2.笔试内容:生物学基础知识,满分 100 分。主要考察细胞及生

物分子(核酸、蛋白质、糖类、脂类等)的基本结构与功能特点等基

础知识。

3.面试内容:由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

- 12 -

核,满分 100 分。

三、考核流程

1.采用学生自主报名申请,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阶段,

最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是否接收,并将结果报教务处审

核。

2.学生转入我院专业后,执行新专业培养方案,其在原专业所学

课程由我院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

四、其它

本实施细则自 2017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生物工程学

院负责解释。

生物工程学院

2018年 7月 6日

- 13 -

海洋与环境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

大发〔2017〕143号)文件精神,海洋与环境学院每学年转专业工作

开始前接收专业名称、名额指标、考核遴选方式如下:

一、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专业名称

拟接收名额 接收条件

总名额

其中可接收因

特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

学生的名额

学习优秀或确

有专长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

原因需调整专

业学生

海洋科学 15 3成绩排名在专

业前15%

参照学校的143

号文件执行加

学院面试环节

海洋技术 15 3成绩排名在专

业前15%

大学计算机基

础或相关课程

在70分及以上

环境科学 15 3成绩排名在专

业前15%

参照学校的143

号文件执行加

学院面试环节

环境工程 15 3成绩排名在专

业前15%

无机分析化学

成绩在65分及

以上

二、接收专业遴选方式与流程

1.对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学生的转入资格:

①符合位于学院专业前15%的学习优秀生;

②对拟转入专业有兴趣;

③面试形式,审核学生对专业的了解情况,是否适合在该专业学习。

- 14 -

2.对学习困难学生的转入资格:

①对于环境工程专业,因为后期课程和实验与化学类知识相关度

高,要求无机分析化学考试成绩在65分及以上;

②对于海洋技术专业,因为后期课程和计算机操作知识相关度高,

大学计算机基础或相关课程在70分及以上;

③对于海洋科学、环境科学专业,只要面试合格即可接收;

④转入时均有专业面试,通过提问、聊天等形式审核学生对专业的

了解和喜爱程度,掌握学生前期学习的情况,确定是否适合在该

专业修读。

3.对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专业的转入资格:

对于这类学生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要求参照第2条款对应专业

要求来进行审核、评估,并且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是否

接收。

4.其它

本实施细则自 2017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海洋与环

境学院负责解释。

海洋与环境学院

2018年5月21日

- 15 -

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

发〔2017〕143 号)和《关于做好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前期相关工

作的通知》(科大教务〔2018〕5 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

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综合考虑我院专业特点、学生人数等因素,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

论,决定拟接收专业、名额和条件如下:

专业名称

名额 条件

总名额

其中可接收因

特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

学生的名额

学习优秀或确有专

长的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

需调整专业的学生

包装工程 6 0

1. 需符合《天津科

技大学本科生转专

业实施办法(试

行)》(津科大发

〔2017〕143 号)

文件要求;

2.高考理科生。

1. 需符合《天津科

技大学本科生转专

业实施办法(试

行)》(津科大发

〔2017〕143 号)

文件要求;

2.高考理科生。

包装工程

实验班3 0

印刷工程 4 1

二、接收专业遴选方式与流程

对于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参加由学院转专业审核评估工作小组

- 16 -

组织进行的面试,面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

高于 60分才具有转入资格;

最终成绩 = 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换算成百分制分数)

*50%+面试成绩*50%。

最后根据接收名额、最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拟接收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需公示,再上报教务

处。本细则适用于 2017 级具有学籍的本科生,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

解释。

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

2018 年 5月 28 日

- 17 -

艺术设计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

发[2017]43 号)文件精神,学院需在每年转专业工作开始前明确接

收专业名称、名额指标、考核遴选方式等内容并报教务处备案,为促

进艺术设计学院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赵利军、李建中

副组长:郭铁军

秘书:赵淑娜

成员:刘琳琳、孙明、张灏、冯睿、韩明勇、王艺湘

第二条 指导原则

1.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转入专业工作原则上只针对大一年级学生;

3.每年各专业是否接收转专业学生由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的师资、

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决定,决定结果由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专门领导

小组研究决定并备案;

4.具有学籍的本科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或调整专

业:

(1)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

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及格且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

15%;或在学校认定的市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

- 18 -

业的;

(3)休学、保留入学资格者期满,因本专业已撤销或停止招生

的。

5.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处于纪律处分期限内的;

(2)第一学年违反教学纪律的;

(3)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4)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6.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动画和

视觉传达设计等六个美术类专业学生可以在美术考试类专业内互转,

但不接收其它学科门类学生;

第三条 接收专业名称、名额、条件

接收条件按照第二条第 4 款执行,每年各专业接收名额及遴选方

式按照当年学校相关政策以及学院实际情况作微调。

2018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及遴选方式如下:

接收专业名称 接收名额 遴选方式

产品设计 12 人 1.专业考试 2.专业素养面试

环境设计 4人 专业素养面试

服装与服饰设计 4人 专业素养面试

公共艺术 不限专业素养面试

动画 4人 1.笔试 2.面试

视觉传达设计 2人 专业素养面试

第四条 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

1.计划公布: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根据教务处安排向大一

年级学生(表演专业除外)公布接收专业名称、要求、人数、考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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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学院负责人及受理时间等信息;

2.学生申请:转专业计划公布一周内,学生向艺术设计学院教学

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教学秘书对申请学生学习成绩进行初步审

查并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后将材料转给接收的专业审查;

3.考核遴选:转入专业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审查、考核,将结

果通知学生,形成拟接收名单报艺术设计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由学院

统一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

4.结果公布:学院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审核、公示(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并提交学校批准。

(二)参军退役、休学创业后复学的

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供参军退役、创业等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

履行程序后可转至相关专业学习。

(三)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复学,因本专业已撤销或停止招

生的,由教务处和学院协商,按照专业相近原则调整专业。

第五条 本规定自 2017 级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艺术设计学院

负责解释。

艺术设计学院

2018 年 5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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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学理念,根

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发

〔2017〕143 号)文件精神和教务处具体工作安排要求,经济与

管理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的

转专业工作,并安排专人为学生提供专业咨询,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条 转专业或调整专业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天津科

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发〔2017〕143

号)中第二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各专业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师资、实验条件和班

级人数等情况,确定接受名额指标、接受条件;学院统一将接受

名额指标、接受条件、受理时间和联系人于每学年转专业工作开

始前报教务处。

第六条 转专业或专业调整实施流程

(一)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

1.学生申请: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学校公布转专业计

划一周内,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

院进行转出资格审查。

2.转入考核遴选

- 21 -

(1)审核:对申请转入的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

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2)确定面试名单:根据申请进入各专业学生的第一学年

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具体数量为转

入专业接受名额的 120%),确有专长的学生不占面试名额。

(3)面试:进入面试的学生在学院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统一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统一打分。

(4)综合成绩的确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70%+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成绩×30%

课程成绩为第一学年教务处计算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折算的百

分制成绩;

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成绩为学生面试分数的百分制成绩。

(5)结果公布:学院根据申请进入各专业学生的综合成绩

排名和专业接受名额,形成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后,将确定的转专业名单报教务处。

(二)因特殊困难或原因调整专业的学生,严格按照《天津

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发〔2017〕143

号)中第三章第十条的第(二)款规定执行。

(三)因特殊困难或原因调整专业的学生名额占各专业转专

业总名额,优先考虑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学生。

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 2018 年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需要转

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 22 -

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 年 7月 16 日

附表:

经济与管理学院拟明确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接收专业

名称

名额 条件

总名额

其中可接

收因特殊

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

专业学生

的名额

学生优秀或确有专长学生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

专业学生

物流管理 3 1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高

数和线性代数成绩占专业

的前 10%

国际经济

与贸易3 0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学

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前 10%

以内,英语水平要求过四

级,有社会实践经历,表

达沟通能力强,政治思想

素质合格

财务管理 30 0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学

生会干部和具有社会实践

经验者优先

财务管理

(实验

班)

6 0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学

生会干部和具有社会实践

经验者优先

金融工程 11 0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专

业排名前 10%,对金融和投

资有浓厚兴趣,有逻辑思

维和数据分析能力

符合学校因特殊情况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的要求

- 23 -

投资学 6 1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专

业排名前 10%,对金融和投

资有浓厚兴趣,有逻辑思

维和数据分析能力

符合学校因特殊情况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的要求

信息管理

与信息系

3 1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高

考时是理科生或高考参加

数学、物理考试,积极参

与社会实践活动,勤奋好

符合学校因特殊情况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的要求

人力资源

与管理3 1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学

生优秀,有校内实践活动

经历,善于沟通

符合学校因特殊情况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的要求

公共事

业与管理3 1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政

治思想素质合格

符合学校因特殊情况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的要求

会展经济

与管理5 1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大

一英语四级 425 分以上

符合学校因特殊情况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的要求

- 24 -

法政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

大发〔2017〕143 号)文件精神及教务处《关于做好 2018 年本科生

转专业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

作细则。

一、接收专业范围及条件

法政学院现有五个本科专业:法学、行政管理、汉语国际教育、

知识产权、秘书学,均接收转专业本科生,具体接收条件如下:

专业名称

名额 条件

其中可接

收因特殊

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

专业学生

的名额

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学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

整专业学生

法学 5 1

1.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合

格,无重修记录且第一学

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

名前 15%;

2. 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市

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

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1.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

后复学的学生;

2.因身体原因或在本专

业学习困难,不适合原

专业继续学习,但通过

我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

和面试,适合我院相关

专业学习的学生;

- 25 -

行政管理 5 1

1.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合

格,无重修记录且第一学

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

名前 15%;

2. 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市

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

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1.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

后复学的学生;

2.因身体原因或在本专

业学习困难,不适合原

专业继续学习,但通过

我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

和面试,适合我院相关

专业学习的学生;

汉语国际

教育5 1

1.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合

格,无重修记录且第一学

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

名前 15%;

2. 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市

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

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合

格,无重修记录,第一学

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

名前 30%,且外语水平达

到以下三者之一的,可以

申请转入汉语国际教育

专业:⑴第一学年英语必

修课平均分在 75 分以上

者;⑵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考试者;⑶获得过省部级

及以上英语竞赛三等奖

及以上成绩者。同等水平

下,具有中华才艺特长或

精通某一小语种者可优

先接收;

1.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

后复学的学生;

2.因身体原因或在本专

业学习困难,不适合原

专业继续学习,但通过

我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

和面试,适合我院相关

专业学习的学生;

- 26 -

知识产权 5 1

1.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合

格,无重修记录且第一学

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

名前 15%;

2.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市

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

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1.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

后复学的学生;

2.因身体原因或在本专

业学习困难,不适合原

专业继续学习,但通过

我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

和面试,适合我院相关

专业学习的学生;

秘书学 5 1

1.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合

格,无重修记录且第一学

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

名前 15%;

2. 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市

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

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1.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

后复学的学生;

2.因身体原因或在本专

业学习困难,不适合原

专业继续学习,但通过

我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

和面试,适合我院相关

专业学习的学生;

二、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程序

(一)成立法政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二)审核与考核

由法政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符合转入资格的学生

进行审查与考核。

1. 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

由法政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学院接收条件规

定,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各专业需要,对申请转

入的学生进行考核与面试。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

确定。

2.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专业的

由法政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转入专业需要,对

- 27 -

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学习能力等考核与面试,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学生拟转入的年级。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确定。

(三)结果公示

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

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

公示期结束后,将确定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进

行审核、公示及提交学校批准。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

行)》中条款为解释依据,由法政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

责解释。

法 政 学 院

2018 年 7 月 9日

- 28 -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确保 2018年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转专业的相关工作的进一步规

范,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我校“关

于做好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工

作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订了计算机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接

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转专业学生应符合《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中的有

关规定。

一、 接收专业与名额

专业名称

名额 条件

可接收因特

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

业学生名额

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学生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专

业学生

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5 1

1. 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

2. 应修读高等数学课程;

3. 申请转入的学生应对计

算机领域的相关知识具

有学习热情和兴趣爱

好,并已具有一定的专

业基础。

4. 通过计算机学院转专业

考核。

1. 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

2. 通识教育计算机类必修

课无不及格记录;

3. 无学业预警记录;

4. 通过计算机学院转专业

考核。网络工程 5 1

软件工程 5 1

物联网工程 5 1

二、 专业遴选方式

(一)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学生

1.考核办法: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面试考核

2.考核内容:专业基础知识,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兴趣和潜质

- 29 -

3.成绩计算和排名:平均学分绩点占 60%,面试成绩占 40%,按照百分制

进行排名,作为录取依据

(二)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专业调整学生

1.考核办法: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笔试、面试考核

2.考核内容:学生参加计算机基础知识笔试,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潜

质。

3.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 60%,面试成绩占 40%,按照百分制进行排名,

作为录取依据。

三、接收流程

转专业申请工作进程以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时间进度为准,在第二学年第一

学期开学初进行,分四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 接收学生申请材料

第二阶段 材料审核、组织笔试、面试

第三阶段 公示转入学生名单

第四阶段 办理转入学生学籍

申请学生递交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内容

1 转专业申请书

2 大一学年成绩单

3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4 获奖证书复印件

5 其他证明材料

学生转入我院专业后,执行新专业培养方案,其在原专业所学课程由我院进

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

程学院所有。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 5 月 28 日

- 30 -

理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

发〔2017〕143 号)文件精神和天津科技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工作细则如下:

一、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专业名称

名额 条件

总名额

其中可接收因

特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

学生的名额

学习优秀或确有

专长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

需调整专业学生

信息与计

算科学5 1

课程成绩全部及

格,第一学年绩点

专业排名前 15%。

数学类课程成绩平

均绩点不低于3.0。

二、遴选方式与流程

(一)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学生

1.遴选方式为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由数学类课程平均成绩

(30%)、上机成绩(20%)和面试成绩(50%)构成,上机主要考察

软件(C 或 Matlab 或 Python)使用情况,面试主要考察学生转入意

向、对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了解程度、学习能力、对新专业适应能

力等方面,由转专业工作小组综合各因素讨论确定人选。

2.流程:学院在收到转入申请后,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由学院通知学生参加上机考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名通知

学生,形成拟接收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学院公示结

- 31 -

束后将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公示,提交学校批准。

(二)因特殊困难或原因调整专业的学生

1.遴选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要

求、学生学习能力和转入意向。由转专业工作小组提出接收意见,并

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是否接收。

2.流程:学院在收到转入申请后,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由学院通知学生参加面试。学院党政联席会对学生情况审

查评估,将确定的结果报教务处审核,提交学校批准。

本实施细则自 2017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理学院负责

解释。

理学院

2018 年 5月 28 日

- 32 -

外国语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

发[2017]143 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学分制改革,体现“以人为本、

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结合外国语学院所设专业的实际情况,对学

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的具体工作及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一、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接收专业

名称

接收名额 接收条件

总名

其中可接收因

特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

学生的名额

学习优秀或

确有专长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

专业学生

英语 3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

条件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条

件;

2.英语成绩突出,英语类

课程平均成绩达到 80 分

以上(含 80 分)

日语 3 1

1.符合学校转专业

的条件;

2.有日语基础,水

平达到 N3 及以上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条

件;

2.有一定日语基础,高中

学过日语课程,或大学选

修过日语通识课

- 33 -

翻译 3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

条件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条

件;

2.英语成绩突出,英语类

课程平均成绩达到 80 分

以上(含 80 分)

二、考核方式

申请转入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本科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

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内容由学院转专业面试小组对申请者

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核,最终参考学年绩点和面试成绩择优录

取。

三、考核流程

1.采用学生自主报名申请,经过资格审查、面试等阶段,最终经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是否接收,并将结果报教务处审核。

2.学生转入我院专业后,执行新专业培养方案,其在原专业所学

课程由我院配合教务处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

四、其它

本实施细则自 2017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

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18 年 7 月 5日

- 34 -

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

发〔2017〕143 号)文件精神和天津科技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工作细则如下:

一、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专业名称 名额 接收条件

总名额 其中可接收

因特殊困难

或原因需调

整专业学生

的名额

学习优秀或确有专

长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

需调整专业学生

食 品 科 学

与工程

16 3 学习成绩全部及格,

第一学年绩点专业

排名前 5%,且通过

英语四级考试(425

分以上)。

按学校转专业政策

综合考虑,并且在

校期间无违纪记

录。

食 品 质 量

与安全

1 0 同上

生物技术 1 0 同上

二、遴选方式与流程

(一)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学生的

1.遴选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转入意向、对转入专业的了解

程度、学生学习能力、对新专业适应能力等方面,由转专业工作小组

综合各因素讨论确定人选。

2.流程:学院在收到转入申请后,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

通过的由学院通知学生参加面试。面试结果通知学生,形成拟接收名

- 35 -

单并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学院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的转专业

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公示,提交学校批准。

(二)因特殊困难或原因调整专业的

1.遴选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要求、学

生学习能力和转入意向。由转专业工作小组提出接收意见,并报学院

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是否接收。

2.流程:学院在收到转入申请后,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

通过的由学院通知学生参加面试。学院党政联席会对学生情况审查评

估,将确定的结果报教务处审核,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讨论、公

示、批准确定。

三、本实施细则自 2017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食品工程与

生物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

2018 年 5月 28 日

- 36 -

造纸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

发[2017]143 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学分制改革,体现“以人为本、

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结合造纸学院所设专业的实际情况,对学院

接收本科生转专业的具体工作及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一、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专业名称

名额 条件

总名

其中可接收因

特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

学生的名额

学习优秀或确

有专长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

调整专业学生

轻化工程 12 4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条件;2.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条件;2.大一所修课程要包含轻化工程专业对化学相关课程的要求,且成绩达到 70 分以上;3.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

二、接收专业遴选方法与流程:

(一)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教研室主任组成的转专

业领导小组;由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学院、学生办工作室组成的转专

业考核小组;

(二)针对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学生的转入:

1. 学院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 37 -

2. 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面试,考

核学生政治、心理、学业情况以及对转入专业的认识、学习

规划等,将结果通知学生,形成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学院公示

(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

3. 学院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三)针对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专业学生的转入:

1. 学院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 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面试,考

核学生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要求;

3. 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是否接收,并将结果报教务处。

本实施细则自 2017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造纸学院负

责解释。

造纸学院

2018年 7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