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2020/06/22 · 1 XX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18年修订版)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学前教育 专业代码:160100 二、入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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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1
机械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5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7
化工与材料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9
生物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11
海洋与环境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13
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15
艺术设计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17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20
法政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24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28
理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30
外国语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32
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34
造纸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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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本科生在
学习期间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专业,根据《天津科技大学学
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管理、协调与监督,学院负责
具体工作的实施。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具有学籍的本科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或
调整专业:
(一)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
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及格且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
15%;或在学校认定的市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不调整专业则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
的
1.患有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
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适合在学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2.经学校认定确实在本专业学习困难,无法完成本专业学习,但
转入指定专业可以继续学习的;
3.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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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4.休学、保留入学资格者期满,因本专业已撤销或停止招生的。
第五条 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一)处于纪律处分期限内的;
(二)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三)由外校申请转入我校的;
(四)艺术类专业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五)以国际合作办学或联合培养形式招生的;
(六)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形式录取的;
(七)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第六条 转专业后自然班人数一般不得超过 35人(艺术类专业
不得超过 20人、外语类专业不得超过 25人),专业总班数由学校核
定。
第三章 组织实施与工作流程
第七条 学院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并安排专
人为学生提供转专业咨询。
第八条 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转专业在一年级学习结束时进
行;其他原因转专业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办理时间。
第九条 各学院明确接收专业名称、名额指标、考核遴选方式等
内容,于每学年转专业工作开始前报教务处。
第十条 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
- 3 -
1.计划公布: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务处向全校公布各学
院接收专业名称、要求、人数、考核方式、学院负责人及受理时间等
信息;
2.学生申请:转专业计划公布一周内,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
申请,由学院进行转出资格审查,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考核遴选: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审查、考核,将结
果通知学生,形成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
日);
4.结果公布:学院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审核、公示(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并提交学校批准。
(二)因特殊困难或原因调整专业的
1.学生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因特殊困难调整专业的书面申
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学生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因特殊困难申请专业调整
的学生情况进行审查、评估,确定学生是否符合特殊困难调整专业的
条件,并将结果报教务处;
3.转入学院审核:转入学院对学生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要求进行
审核、评估,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是否接收,并将结果报教
务处;
4.教务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学生的材料进行复审、评
估,根据学生的特殊困难和学习情况指定调整至某一专业;
5.学校审批:教务处将特殊困难调整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校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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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会议讨论,并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予以批准确定。
(三)参军退役、休学创业后复学的
本人申请并提供参军退役、创业等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履行
程序后可转至相关专业学习。
(四)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复学,因本专业已撤销或停止招
生的,由教务处和学生学院协商,按照专业相近原则调整专业。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限转专业或调整专业一次。
第十二条 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转专业后学籍注册为同一年
级;其他原因调整专业的,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学籍注册为相应年级。
第十三条 自学校公布转专业名单之日起,学生进入新专业学习,
按照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和学校收费办法缴纳费用。
第十四条 学生转专业后,执行新专业培养方案,其在原专业所
学的课程由转入学院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 2017 级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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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
大发【2017】143 号)文件精神,结合机械工程学院实际情况,制定
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机械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其
他领导、相关专业(系)负责人组成,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专业名称
名额 条件
总名额
其中可接收
因特殊困难
或原因需调
整专业学生
的名额
学生优秀或
确有专长学
生
因特殊困难
或原因需调
整专业学生
机械类
机械电子工程 1 0
1.符合学校
转专业的条
件。2.理工
科相关类的
学生(高考
参加数学、
物理考试的
考生)
1.符合学校
转专业的条
件。2.理工
科相关类的
学生(高考
参加数学、
物理考试的
考生)
机械设计制造及
其自动化1 0
过程装备与控制
工程1 1
材料成型及控制
工程1 1
工业设计 1 1
车辆工程 1 1
工业工程 1 1
汽车服务工程 2 0
- 6 -
三、考核遴选方式
1.学生自主报名,填写转专业申请。
2.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主要依据是《天津科技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第五条。
3.审查通过的学生,免笔试,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
间由学院统一通知。
4.面试内容由学院组织面试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和能
力进行考核,按面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形成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学院
公示。
5.面试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学院相关专业的资格,不再另
行组织面试。
四、附则
1.转专业结果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学生应于第三学期到转入专
业修读,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其在原专业(类)所学
课程由新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
2.转专业名额在录取上优先考虑学习优秀的学生。
3.本实施细则自 2017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机械工程
学院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2018 年 5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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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
发[2017]143 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学分制改革,体现“以人为本、
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本科生在学习期间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
请转专业(类)。根据学院所设专业的实际情况,对拟转入本学院的
学生作如下要求:
一、拟明确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专业名称
名额 条件
总名额
其中可因特
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
业学生的名
额
学生优秀或确
有专长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
原因需调整专
业学生
自动化 4 0 1.符合学校转
专业的条件。
2.现专业为理
工科相关类的
学生(大一时考
的高等数学 A,
大学物理 A)。
1.符合学校转
专业的条件。
2.现专业为理
工科相关类的
学生(大一时考
的高等数学 A,
大学物理 A)。
电子信息类 6 0
电气工程及其自
动化4 0
测控技术与仪器 2 1
通信工程(中兴
实验班)0 0
二、接收专业考核内容:
1.拟转入学生免笔试,仅参加面试,面试内容由学院组织面试工
作小组对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核,按面试成绩排名择优录
取。
2.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学院相关专业的资格。
三、学院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类)工作,并安排
专人为学生提供转专业(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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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生转入新专业(类)后,执行新专业(类)培养方案,其
在原专业(类)所学课程由新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
需按要求补修。
五、本实施细则自 2017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电子信
息与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2018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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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材料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为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教育理念,有效保障本科生转专
业工作公正、公开、公平,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
法(试行)》(津科大发〔2017〕143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
则。
一、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专业名称
接收名额 接收条件
总
名
额
其中可接收因
特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
学生的名额
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
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
原因需调整专
业的学生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13 2 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
1、符合学校转
专业条件;
2、在学期间无
违纪处分。
化学工程与工艺 32 5 同上 同上
材料化学 5 1 同上 同上
应用化学 7 1 同上 同上
二、接收专业遴选方法与流程
1.学院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学院组织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学业考察(以面试方
式进行),并提出考核意见;
- 11 -
生物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
发[2017]143 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学分制改革,体现“以人为本、
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结合生物工程学院所设专业的实际情况,对
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的具体工作及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一、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专业名称
名额 条件
总名
额
其中可接收因
特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
学生的名额
学习优秀或确
有专长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
调整专业学生
生物工程 60 不限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条件;2.通过生物工程学院转专业考核。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条件;2.高中会考的生物、化学成绩均为 B 级以上;3.大学期间,个性化课程无不及格记录;4.通过生物工程学院转专业考核。
制药工程 30 不限
二、考核方式
1.申请转入生物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制药工程专业的本科生,在
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我院组织的笔试及面试考核,转专业考核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合格(≥60分)方可录取。
2.笔试内容:生物学基础知识,满分 100 分。主要考察细胞及生
物分子(核酸、蛋白质、糖类、脂类等)的基本结构与功能特点等基
础知识。
3.面试内容:由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
- 12 -
核,满分 100 分。
三、考核流程
1.采用学生自主报名申请,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阶段,
最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是否接收,并将结果报教务处审
核。
2.学生转入我院专业后,执行新专业培养方案,其在原专业所学
课程由我院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
四、其它
本实施细则自 2017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生物工程学
院负责解释。
生物工程学院
2018年 7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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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环境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
大发〔2017〕143号)文件精神,海洋与环境学院每学年转专业工作
开始前接收专业名称、名额指标、考核遴选方式如下:
一、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专业名称
拟接收名额 接收条件
总名额
其中可接收因
特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
学生的名额
学习优秀或确
有专长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
原因需调整专
业学生
海洋科学 15 3成绩排名在专
业前15%
参照学校的143
号文件执行加
学院面试环节
海洋技术 15 3成绩排名在专
业前15%
大学计算机基
础或相关课程
在70分及以上
环境科学 15 3成绩排名在专
业前15%
参照学校的143
号文件执行加
学院面试环节
环境工程 15 3成绩排名在专
业前15%
无机分析化学
成绩在65分及
以上
二、接收专业遴选方式与流程
1.对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学生的转入资格:
①符合位于学院专业前15%的学习优秀生;
②对拟转入专业有兴趣;
③面试形式,审核学生对专业的了解情况,是否适合在该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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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学习困难学生的转入资格:
①对于环境工程专业,因为后期课程和实验与化学类知识相关度
高,要求无机分析化学考试成绩在65分及以上;
②对于海洋技术专业,因为后期课程和计算机操作知识相关度高,
大学计算机基础或相关课程在70分及以上;
③对于海洋科学、环境科学专业,只要面试合格即可接收;
④转入时均有专业面试,通过提问、聊天等形式审核学生对专业的
了解和喜爱程度,掌握学生前期学习的情况,确定是否适合在该
专业修读。
3.对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专业的转入资格:
对于这类学生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要求参照第2条款对应专业
要求来进行审核、评估,并且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是否
接收。
4.其它
本实施细则自 2017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海洋与环
境学院负责解释。
海洋与环境学院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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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
发〔2017〕143 号)和《关于做好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前期相关工
作的通知》(科大教务〔2018〕5 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
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综合考虑我院专业特点、学生人数等因素,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
论,决定拟接收专业、名额和条件如下:
专业名称
名额 条件
总名额
其中可接收因
特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
学生的名额
学习优秀或确有专
长的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
需调整专业的学生
包装工程 6 0
1. 需符合《天津科
技大学本科生转专
业实施办法(试
行)》(津科大发
〔2017〕143 号)
文件要求;
2.高考理科生。
1. 需符合《天津科
技大学本科生转专
业实施办法(试
行)》(津科大发
〔2017〕143 号)
文件要求;
2.高考理科生。
包装工程
实验班3 0
印刷工程 4 1
二、接收专业遴选方式与流程
对于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参加由学院转专业审核评估工作小组
- 16 -
组织进行的面试,面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
高于 60分才具有转入资格;
最终成绩 = 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换算成百分制分数)
*50%+面试成绩*50%。
最后根据接收名额、最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拟接收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需公示,再上报教务
处。本细则适用于 2017 级具有学籍的本科生,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
解释。
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
2018 年 5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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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
发[2017]43 号)文件精神,学院需在每年转专业工作开始前明确接
收专业名称、名额指标、考核遴选方式等内容并报教务处备案,为促
进艺术设计学院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赵利军、李建中
副组长:郭铁军
秘书:赵淑娜
成员:刘琳琳、孙明、张灏、冯睿、韩明勇、王艺湘
第二条 指导原则
1.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转入专业工作原则上只针对大一年级学生;
3.每年各专业是否接收转专业学生由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的师资、
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决定,决定结果由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专门领导
小组研究决定并备案;
4.具有学籍的本科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或调整专
业:
(1)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
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及格且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
15%;或在学校认定的市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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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
(3)休学、保留入学资格者期满,因本专业已撤销或停止招生
的。
5.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处于纪律处分期限内的;
(2)第一学年违反教学纪律的;
(3)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4)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6.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动画和
视觉传达设计等六个美术类专业学生可以在美术考试类专业内互转,
但不接收其它学科门类学生;
第三条 接收专业名称、名额、条件
接收条件按照第二条第 4 款执行,每年各专业接收名额及遴选方
式按照当年学校相关政策以及学院实际情况作微调。
2018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及遴选方式如下:
接收专业名称 接收名额 遴选方式
产品设计 12 人 1.专业考试 2.专业素养面试
环境设计 4人 专业素养面试
服装与服饰设计 4人 专业素养面试
公共艺术 不限专业素养面试
动画 4人 1.笔试 2.面试
视觉传达设计 2人 专业素养面试
第四条 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
1.计划公布: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根据教务处安排向大一
年级学生(表演专业除外)公布接收专业名称、要求、人数、考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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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学院负责人及受理时间等信息;
2.学生申请:转专业计划公布一周内,学生向艺术设计学院教学
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教学秘书对申请学生学习成绩进行初步审
查并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后将材料转给接收的专业审查;
3.考核遴选:转入专业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审查、考核,将结
果通知学生,形成拟接收名单报艺术设计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由学院
统一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
4.结果公布:学院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审核、公示(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并提交学校批准。
(二)参军退役、休学创业后复学的
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供参军退役、创业等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
履行程序后可转至相关专业学习。
(三)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复学,因本专业已撤销或停止招
生的,由教务处和学院协商,按照专业相近原则调整专业。
第五条 本规定自 2017 级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艺术设计学院
负责解释。
艺术设计学院
2018 年 5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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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学理念,根
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发
〔2017〕143 号)文件精神和教务处具体工作安排要求,经济与
管理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的
转专业工作,并安排专人为学生提供专业咨询,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条 转专业或调整专业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天津科
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发〔2017〕143
号)中第二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各专业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师资、实验条件和班
级人数等情况,确定接受名额指标、接受条件;学院统一将接受
名额指标、接受条件、受理时间和联系人于每学年转专业工作开
始前报教务处。
第六条 转专业或专业调整实施流程
(一)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
1.学生申请: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学校公布转专业计
划一周内,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
院进行转出资格审查。
2.转入考核遴选
- 21 -
(1)审核:对申请转入的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
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2)确定面试名单:根据申请进入各专业学生的第一学年
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具体数量为转
入专业接受名额的 120%),确有专长的学生不占面试名额。
(3)面试:进入面试的学生在学院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统一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统一打分。
(4)综合成绩的确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70%+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成绩×30%
课程成绩为第一学年教务处计算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折算的百
分制成绩;
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成绩为学生面试分数的百分制成绩。
(5)结果公布:学院根据申请进入各专业学生的综合成绩
排名和专业接受名额,形成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后,将确定的转专业名单报教务处。
(二)因特殊困难或原因调整专业的学生,严格按照《天津
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发〔2017〕143
号)中第三章第十条的第(二)款规定执行。
(三)因特殊困难或原因调整专业的学生名额占各专业转专
业总名额,优先考虑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学生。
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 2018 年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需要转
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 22 -
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 年 7月 16 日
附表:
经济与管理学院拟明确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接收专业
名称
名额 条件
总名额
其中可接
收因特殊
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
专业学生
的名额
学生优秀或确有专长学生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
专业学生
物流管理 3 1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高
数和线性代数成绩占专业
的前 10%
国际经济
与贸易3 0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学
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前 10%
以内,英语水平要求过四
级,有社会实践经历,表
达沟通能力强,政治思想
素质合格
财务管理 30 0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学
生会干部和具有社会实践
经验者优先
财务管理
(实验
班)
6 0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学
生会干部和具有社会实践
经验者优先
金融工程 11 0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专
业排名前 10%,对金融和投
资有浓厚兴趣,有逻辑思
维和数据分析能力
符合学校因特殊情况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的要求
- 23 -
投资学 6 1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专
业排名前 10%,对金融和投
资有浓厚兴趣,有逻辑思
维和数据分析能力
符合学校因特殊情况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的要求
信息管理
与信息系
统
3 1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高
考时是理科生或高考参加
数学、物理考试,积极参
与社会实践活动,勤奋好
学
符合学校因特殊情况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的要求
人力资源
与管理3 1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学
生优秀,有校内实践活动
经历,善于沟通
符合学校因特殊情况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的要求
公共事
业与管理3 1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政
治思想素质合格
符合学校因特殊情况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的要求
会展经济
与管理5 1
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大
一英语四级 425 分以上
符合学校因特殊情况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的要求
- 24 -
法政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
大发〔2017〕143 号)文件精神及教务处《关于做好 2018 年本科生
转专业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
作细则。
一、接收专业范围及条件
法政学院现有五个本科专业:法学、行政管理、汉语国际教育、
知识产权、秘书学,均接收转专业本科生,具体接收条件如下:
专业名称
名额 条件
总
名
额
其中可接
收因特殊
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
专业学生
的名额
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学
生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
整专业学生
法学 5 1
1.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合
格,无重修记录且第一学
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
名前 15%;
2. 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市
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
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1.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
后复学的学生;
2.因身体原因或在本专
业学习困难,不适合原
专业继续学习,但通过
我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
和面试,适合我院相关
专业学习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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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5 1
1.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合
格,无重修记录且第一学
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
名前 15%;
2. 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市
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
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1.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
后复学的学生;
2.因身体原因或在本专
业学习困难,不适合原
专业继续学习,但通过
我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
和面试,适合我院相关
专业学习的学生;
汉语国际
教育5 1
1.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合
格,无重修记录且第一学
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
名前 15%;
2. 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市
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
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合
格,无重修记录,第一学
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
名前 30%,且外语水平达
到以下三者之一的,可以
申请转入汉语国际教育
专业:⑴第一学年英语必
修课平均分在 75 分以上
者;⑵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考试者;⑶获得过省部级
及以上英语竞赛三等奖
及以上成绩者。同等水平
下,具有中华才艺特长或
精通某一小语种者可优
先接收;
1.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
后复学的学生;
2.因身体原因或在本专
业学习困难,不适合原
专业继续学习,但通过
我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
和面试,适合我院相关
专业学习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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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5 1
1.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合
格,无重修记录且第一学
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
名前 15%;
2.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市
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
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1.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
后复学的学生;
2.因身体原因或在本专
业学习困难,不适合原
专业继续学习,但通过
我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
和面试,适合我院相关
专业学习的学生;
秘书学 5 1
1.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合
格,无重修记录且第一学
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
名前 15%;
2. 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市
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
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1.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
后复学的学生;
2.因身体原因或在本专
业学习困难,不适合原
专业继续学习,但通过
我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
和面试,适合我院相关
专业学习的学生;
二、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程序
(一)成立法政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二)审核与考核
由法政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符合转入资格的学生
进行审查与考核。
1. 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
由法政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学院接收条件规
定,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各专业需要,对申请转
入的学生进行考核与面试。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
确定。
2.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专业的
由法政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转入专业需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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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学习能力等考核与面试,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学生拟转入的年级。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确定。
(三)结果公示
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
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
公示期结束后,将确定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进
行审核、公示及提交学校批准。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
行)》中条款为解释依据,由法政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
责解释。
法 政 学 院
2018 年 7 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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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确保 2018年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转专业的相关工作的进一步规
范,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我校“关
于做好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工
作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订了计算机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接
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转专业学生应符合《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中的有
关规定。
一、 接收专业与名额
专业名称
名额 条件
总
名
额
可接收因特
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
业学生名额
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学生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专
业学生
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5 1
1. 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
2. 应修读高等数学课程;
3. 申请转入的学生应对计
算机领域的相关知识具
有学习热情和兴趣爱
好,并已具有一定的专
业基础。
4. 通过计算机学院转专业
考核。
1. 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
2. 通识教育计算机类必修
课无不及格记录;
3. 无学业预警记录;
4. 通过计算机学院转专业
考核。网络工程 5 1
软件工程 5 1
物联网工程 5 1
二、 专业遴选方式
(一)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学生
1.考核办法: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面试考核
2.考核内容:专业基础知识,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兴趣和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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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绩计算和排名:平均学分绩点占 60%,面试成绩占 40%,按照百分制
进行排名,作为录取依据
(二)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专业调整学生
1.考核办法: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笔试、面试考核
2.考核内容:学生参加计算机基础知识笔试,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潜
质。
3.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 60%,面试成绩占 40%,按照百分制进行排名,
作为录取依据。
三、接收流程
转专业申请工作进程以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时间进度为准,在第二学年第一
学期开学初进行,分四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 接收学生申请材料
第二阶段 材料审核、组织笔试、面试
第三阶段 公示转入学生名单
第四阶段 办理转入学生学籍
申请学生递交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内容
1 转专业申请书
2 大一学年成绩单
3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4 获奖证书复印件
5 其他证明材料
学生转入我院专业后,执行新专业培养方案,其在原专业所学课程由我院进
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
程学院所有。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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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
发〔2017〕143 号)文件精神和天津科技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工作细则如下:
一、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专业名称
名额 条件
总名额
其中可接收因
特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
学生的名额
学习优秀或确有
专长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
需调整专业学生
信息与计
算科学5 1
课程成绩全部及
格,第一学年绩点
专业排名前 15%。
数学类课程成绩平
均绩点不低于3.0。
二、遴选方式与流程
(一)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的学生
1.遴选方式为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由数学类课程平均成绩
(30%)、上机成绩(20%)和面试成绩(50%)构成,上机主要考察
软件(C 或 Matlab 或 Python)使用情况,面试主要考察学生转入意
向、对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了解程度、学习能力、对新专业适应能
力等方面,由转专业工作小组综合各因素讨论确定人选。
2.流程:学院在收到转入申请后,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由学院通知学生参加上机考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名通知
学生,形成拟接收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学院公示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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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后将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公示,提交学校批准。
(二)因特殊困难或原因调整专业的学生
1.遴选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要
求、学生学习能力和转入意向。由转专业工作小组提出接收意见,并
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是否接收。
2.流程:学院在收到转入申请后,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由学院通知学生参加面试。学院党政联席会对学生情况审
查评估,将确定的结果报教务处审核,提交学校批准。
本实施细则自 2017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理学院负责
解释。
理学院
2018 年 5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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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
发[2017]143 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学分制改革,体现“以人为本、
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结合外国语学院所设专业的实际情况,对学
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的具体工作及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一、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接收专业
名称
接收名额 接收条件
总名
额
其中可接收因
特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
学生的名额
学习优秀或
确有专长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
专业学生
英语 3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
条件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条
件;
2.英语成绩突出,英语类
课程平均成绩达到 80 分
以上(含 80 分)
日语 3 1
1.符合学校转专业
的条件;
2.有日语基础,水
平达到 N3 及以上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条
件;
2.有一定日语基础,高中
学过日语课程,或大学选
修过日语通识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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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3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
条件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条
件;
2.英语成绩突出,英语类
课程平均成绩达到 80 分
以上(含 80 分)
二、考核方式
申请转入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本科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
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内容由学院转专业面试小组对申请者
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核,最终参考学年绩点和面试成绩择优录
取。
三、考核流程
1.采用学生自主报名申请,经过资格审查、面试等阶段,最终经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是否接收,并将结果报教务处审核。
2.学生转入我院专业后,执行新专业培养方案,其在原专业所学
课程由我院配合教务处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
四、其它
本实施细则自 2017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
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18 年 7 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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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
发〔2017〕143 号)文件精神和天津科技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工作细则如下:
一、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专业名称 名额 接收条件
总名额 其中可接收
因特殊困难
或原因需调
整专业学生
的名额
学习优秀或确有专
长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
需调整专业学生
食 品 科 学
与工程
16 3 学习成绩全部及格,
第一学年绩点专业
排名前 5%,且通过
英语四级考试(425
分以上)。
按学校转专业政策
综合考虑,并且在
校期间无违纪记
录。
食 品 质 量
与安全
1 0 同上
生物技术 1 0 同上
二、遴选方式与流程
(一)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学生的
1.遴选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转入意向、对转入专业的了解
程度、学生学习能力、对新专业适应能力等方面,由转专业工作小组
综合各因素讨论确定人选。
2.流程:学院在收到转入申请后,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
通过的由学院通知学生参加面试。面试结果通知学生,形成拟接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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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并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学院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的转专业
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公示,提交学校批准。
(二)因特殊困难或原因调整专业的
1.遴选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要求、学
生学习能力和转入意向。由转专业工作小组提出接收意见,并报学院
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是否接收。
2.流程:学院在收到转入申请后,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
通过的由学院通知学生参加面试。学院党政联席会对学生情况审查评
估,将确定的结果报教务处审核,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讨论、公
示、批准确定。
三、本实施细则自 2017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食品工程与
生物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
2018 年 5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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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
发[2017]143 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学分制改革,体现“以人为本、
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结合造纸学院所设专业的实际情况,对学院
接收本科生转专业的具体工作及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一、拟接收专业名称、名额与条件
专业名称
名额 条件
总名
额
其中可接收因
特殊困难或原
因需调整专业
学生的名额
学习优秀或确
有专长学生
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
调整专业学生
轻化工程 12 4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条件;2.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条件;2.大一所修课程要包含轻化工程专业对化学相关课程的要求,且成绩达到 70 分以上;3.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
二、接收专业遴选方法与流程:
(一)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教研室主任组成的转专
业领导小组;由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学院、学生办工作室组成的转专
业考核小组;
(二)针对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学生的转入:
1. 学院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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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面试,考
核学生政治、心理、学业情况以及对转入专业的认识、学习
规划等,将结果通知学生,形成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学院公示
(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
3. 学院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三)针对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专业学生的转入:
1. 学院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 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面试,考
核学生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要求;
3. 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是否接收,并将结果报教务处。
本实施细则自 2017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造纸学院负
责解释。
造纸学院
2018年 7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