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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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听你们的讲座之前,我就像 个睁眼瞎,遇到纠纷不知该怎么做, 听了你们的讲座,我感到心里亮堂 了,法律让我有了主心骨,欢迎你们 再来给我们讲课。”这是“木兰有约” 法治宣讲活动在广宗授课后,一位农 村大姐拉着宣讲团成员的手说出的 肺腑之言。 2015年底,当看到省妇联统计出 “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数据时,三 个活动发起人感到有些吃惊,并由衷 感到欣慰。自2015年6月起,短短七 个月内,全省 300 多名女法官、女检察 官、女律师,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军 营、机关,开展了 149 场宣讲,使两万 多人听到了法律的声音,并且取得了 较好反响。宣讲团成员用满腔的工 作热情、精湛的业务水平打造了一张 我省法治宣传的亮丽名片。 2015 年“三八”妇女节前夕,在河 北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的 公益拍卖会上,省女法官协会会长李 奋勇、省女检察官协会会长冯志毅、 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 邓南燕三人邂逅,她们一见如故,并 在开创法治宣传公益事业方面产生 了共鸣。此时,恰好全国妇联权益部 与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 会和中国女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建 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在进 行中,要求万家联动、送法进家,引导 广大妇女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 法,增强法治观念,以实际行动为全 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巾帼力量。她 们三人的激情被点燃了,自己的想法 契合了这一精神要求,同时法治宣讲 活动的开展也获得了一个良好契 机。随后,她们又联系了省妇联权益 部部长郭丽萍,共同为宣讲活动出谋 划策。 几个人抽时间就凑在一起,反复 研讨宣讲形式、内容等一系列问题。 她们为宣讲活动起了一个寓意深刻 的名字 —“木兰有约”,意在表现现 代女性法律工作者为国分忧、替国担 当之义,使宣讲有了灵魂。确定了 “木兰有约”的活动宗旨:宣讲团由崇 尚法治、精通业务、基层经验丰富、热 心公益事业的女法官、女检察官、女 律师组成,重点围绕妇女儿童合法权 益,深入各单位、基层开展普法宣传 教育活动。同时,她们明确了“木兰 有 约”的 标 识。 2015 年 3 月,省妇联权益部、省 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 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下发了《关 于组织开展“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 动的通知》。2015 年 6 月,“木兰有 约”法治宣传第一讲在大家的精心组 织、热情期待中开讲,并且收到了较 好的反响。随即,全省各市妇联,女 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协会积极行 动起来,掀起了巾帼普法的热潮。 “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将女 法官、女检察官和女律师聚集在一 起,开展持续性统一活动,以相互尊 重、信任、包容的心态,进行交流、探 讨。在宣讲小组组建方式上,她们力 争由法官、检察官、律师三人一组搭 配成基本固定形式,形成默契配合; 每个宣讲组根据人员资历确定牵头 人;在内容选择、课件制作、角色分配 上大家协商确定。“大家对讲课都很 上心,都是挤自己的业余时间义务去 做这些事。去讲课的路上,车里就是 工作室,拿上讲稿练一练。就是洗脸 刷牙的空隙时间也不忘看上几眼讲 义。”冯 志 毅 欣 慰 地 讲 述道。 她们在宣讲内容上注重了针对 性,针对城市妇女和农村妇女、外来 务工妇女和留守妇女等不同层次的 法律需求,有的放矢开展法律服务。 如针对乡村重男轻女思想严重,时有 家暴事件发生的情况,宣讲团专程到 平山县怀常峪村围绕反家暴法律知 识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讲座,让村民 们懂得家庭暴力绝不是“家务事”。 针对城市妇女对理财比较感兴趣的 情况,在廊坊市重点组织开展了“女 性 理 财 防 骗 五 计”讲 座。 “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除了 借助妇联部门的“妇女讲习所”、“妇 女之家”等平台开展外,还积极联系 部队、院校、机关,形成多方位宣传。 “军人的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 产吗?”一位军人向授课女讲师咨询 着。这是“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 进军营活动中的一幕。宣讲团就围 绕军人的权益保护开展讲座,并现场 进行法律咨询,对战士们提出的老人 赡养、土地承包等问题进行解答,现 场气氛热烈。某部队一位首长反映: 个别战士因家务问题影响了训练,通 过听“木兰有约”大姐们的宣讲,心里 的疙瘩解开了,训练恢复了。 角色对话、现场互动,一系列灵 活的宣讲形式,通俗易懂、生动活泼 的语言表达,法治宣讲团把法律知识 送到群众身边,把法治理念传播到了 公众心中。河北医科大学将11月份 设为“法治宣传与安全教育月”,宣讲 团切中了这一主题开展活动,受到学 校的欢迎。学校决定长期邀请“木兰 有 约”法 治 宣 讲 团 进 行 法 治 宣 传。 “木兰”花开,花香沁人。石家庄 市鹿泉区一位农村妇女说:“法律宣 传让我知道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 法。”宁晋县一位妇联干部说:“从宣 讲团这里讨到了‘锦囊妙计’,学到了 工作方法。”省司法厅新入职的年轻 干警说:“听了宣讲后,我深刻意识 到,从入职起就要严格要求自己,远 离职务犯罪。”…… “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获得 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效 果。“木兰有约”被省直妇工委授予 “ 省 直 优 秀 巾 帼 志 愿 服 务 集 体(项 目)”,7 名宣讲团成员被授予“省直优 秀巾帼志愿者”荣誉称号。宣讲活动 也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肯定,2015年 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中国女检察官 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上对这一活动给 予 了 表 扬 。 2016 年 1 月 12 日 ,中 国 女 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和中国 女律师协会的领导共同听取了河北 “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的情况汇 报,对“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给 予充分肯定,称赞法、检、律三家协 会新颖的合作方式为构建健康良性 互动的法律共同体提供了值得借鉴 的模式,并提出在全国推广经验。3 月5日,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 协会、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共 同召开联席会议。省司法厅党委副 书记、副厅长王大为对“木兰有约” 法治宣讲活动给予了肯定。同时, 他希望“木兰有约”能进一步做大做 优,做成品牌;女法官、女检察官和 女律师之间加强协作,努力构建更 加紧密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也希望 更多的女法律工作者加入这个活 动,把法治的阳光播撒到燕赵大地 的每一个角落。 “把群众对法律的期待、对法 治的尊崇转化为工作动力,再接再 厉,传播法治声音,提升人们的法 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社会 公平正义。”这是宣讲团成员共同 的心声。相信“木兰有约”这支绽 放在燕赵大地的法治之花将会更加 娇艳芬芳。 文/图 本报记者 安世乔 张世杰 通讯员 吴志凌 资讯会馆 资讯会馆 3 星期三 2016 年 3 月 16 日 司法行政 责编:刘东昕 邮箱:[email protected] 司法行政 司法行政 专刊 442 442 SIFAXINGZHENGZHUANKAN SIFAXINGZHENGZHUANKAN 河北省司法厅协办 河北省司法厅协办 本刊法律顾问: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0311-83055275 www.prcpt.com.cn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33号 本刊宗旨:助力普法宣传 推进司法行政 编辑部门:法律生活部 任 :王玉朝 副 主 任:陈国东 安世乔 话:0311-89920088 帮扶刑释人员走好新生路 南善和 “木兰有约”法治花香沁燕赵 刑满释放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社 会群体,由于得不到社会的承认与接 纳,他们中的一些人走上了重复犯罪 的道路,给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带来了 极大的危害,直接影响着和谐社会的 建设进程。为给刑满释放人员顺利 回归社会创造条件,提供一份基本的 生活保障,近年来,石家庄市鹿泉区 司法局延伸服务触角,落实监管职 能,加强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 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安置、管控、 帮教一体化工程,帮助他们解决生活 难题,引导他们回归社会,帮助他们 重树生活信心。 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该局 通过加强与辖区内的河北省未管所 石家庄出监监狱、鹿泉监狱、河北省 女子监狱、看守所、区老干部局关工 委、民政局、人社局等部门的联系协 调,赴监所为服刑人员开展思想政 治、道德法制和劳动改造教育,并有 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教育、心理治疗、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矫治服刑人员 心理。为家庭困难服刑人员子女协 调帮助解决就业、入学、入托(到石 家庄少保中心)、低保等问题。同 时,结合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一个 月认罪认错、悔罪服法、遵守监规所 纪、加减刑期、掌握劳动技能情况和 刑满释放后可能遇到的生活困难、 家庭变化、社会交往以及回归社会 后为内容的评估档案,向基层司法 所和乡镇安置帮教组织以及区各职 能部门提出“管控帮教”意见书,切 实增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的针 对性。 依托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系 统网建成区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 平台,形成监所、区司法局、乡(镇)司 法所安置帮教组织与监所建立起信 息沟通机制,实时对服刑人员进行核 实,实现安置帮教组织、监所和有关 部门同步掌握服刑在教人员真实信 息。各司法所对辖区内的刑满释放 人员定期走访、记录辖区内帮教对象 接回、交接、见面、管控、帮教、帮扶等 情况,落实日常监控措施,引导刑满 释放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和遵守法律、 法规。 此外,该局还主动联系民政、人 社、工商、税务等部门,共同落实安置 帮扶政策,从就业、劳动技能培训、救 助等多渠道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生活 困难的问题,防止因生活所迫而再次 违法犯罪。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 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刑满释放人员最 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落实,并在全 区实现了全覆盖。为刑满释放人员 顺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 减少重新犯罪,全社会要给予关心、 帮助与帮扶。通过区司法局、各乡 镇建立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组建 社会志愿者帮教队伍,构筑法律援 助社会网络等方式,开展技能培训 和法制宣传教育,为刑满释放人员 重新进入社会之后谋生就业、自主 创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全区 18 个 过 渡 性 基 地 累 计 帮 教 安 置 316 人,帮扶率达96%。经过创新社会 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平 安河北建设做出了有益贡献,为实 现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建立了新 机制,提供了新保障,该局的刑满释 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始终走在全省 的前列。 辖区各司法所还充分发挥群众 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帮教优势,积极开 展和组建社会志愿者帮教队伍和专 职社会工作者队伍,通过开展“结对 帮教”、“多助一”帮教、帮扶活动,推 进帮教、帮扶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 精准化。 截至目前,全区五年共接受刑满 释放人员 396 人,帮教率 100%,安置 率96%以上。各司法所都建立了自己 的安置帮教基地,为刑满释放人员落 实过渡性就业安置提供了保障。此 外,民政部门为16名安置帮教对象办 理了城乡低保等,确保刑满释放对象 的基本生活有保障。 本报讯 (甄 君 茹) 为进一步推动反家庭暴 力法的贯彻落实,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定州 市司法局、市妇联、市法宣办以“三八”妇女节 为契机,组织教育、卫生、公安、法院、民政等部 门,以“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 在全市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月”活动。 3 月 8 日上午,市司法局、妇联、公安局、检 察院、法院、教育局、民政局、卫计委、总工会、 团市委等部门在张寒晖文化广场联合开展了以 “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关爱 女性集中行动日活动。 活动现场,各部门通过悬挂条幅、设置 宣传展板、政策咨询、发放宣传品、现场提供 帮助等形式,向广大市民深入宣传反家庭暴 力法。市民们纷纷驻足咨询,领取了宣传资 料。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群众 提供了免费法律服务。集中活动共发放宣 传 资 料 5000 余 份 ,接 受 咨 询 20 余 人 次 。 为 一 对长期遭受家暴求助的母女现场提供了法 律援助。 同时,定州市反家暴庇护中心也举行了揭 牌仪式。活动中,安置遭受家暴的2名妇女和1 名儿童。 深入开展了“五进”活动(进机关、进农村、 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 知晓反家暴法、人人敬畏反家暴法的浓厚氛围。 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教育、卫生、 民政及工青妇、残联等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 实际,组织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 深入学习,进一步提升了相关人员依法办案 的能力和维权服务的水平。同时,结合各自 的职责通过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 体平台就家庭暴力发生后妇女自救的方法、 途径进行了讲解,不断提高广大妇女对反家 暴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妇女对家庭暴力的 抗争意识。 各乡镇(办)司法所、妇联、组织各村(社区) 的妇代会主任、法律顾问等人员通过召开法律 讲座、到集市庙会送法等形式,深入农村、社区、 学校、企业等广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形成全社 会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浓厚氛围。 自 2015 年以来,省内一大批优秀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军营,以三方法律人 同一课堂宣讲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省共举办了149场法治讲座,听众达两万多人,深 受社会各界好评。“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成为我省法治宣传工作中一张亮丽的名片。 石家庄市鹿泉区司法局 巾帼携手开展法治宣传 百余场宣讲传播法治强音 “木兰”花开情洒燕赵大地 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大为为宣讲团成员颁发“木兰有约”法 律宣讲公益活动证书。 3月10日,黄骅市武装部法律援助工 作站正式揭牌成立。黄骅市委常委、市武 装部部长庞玉发,黄骅市司法局局长胡福 岗参加揭牌仪式。 武装部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后,将为军 人军属开通绿色通道,优先解答、受理军人军 属法律援助 申 请 ,简 化 受 理 审 查 程 序 ;对 伤 病残等有特殊困难且行动不便的军人军 属,开展预约上门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法律 援助进军营活动,选派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 的律师面对面为军人军属普及法律援助知 识、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帮助。张德猛 女法官、女检察官、女警官、女律师相约世纪公园进行服饰文化展示。 “木兰有约”法治宣讲课堂展示。 定州市 开展“反家庭暴力法 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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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专刊 “木兰有约”法治花香沁燕赵szbz.hbfzb.com/images/2016-03/16/03/hbfzb2016031603.pdf · 2015年“三八”妇女节前夕,在河 北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的

“没听你们的讲座之前,我就像个睁眼瞎,遇到纠纷不知该怎么做,听 了 你 们 的 讲 座 ,我 感 到 心 里 亮 堂了,法律让我有了主心骨,欢迎你们再来给我们讲课。”这是“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在广宗授课后,一位农村大姐拉着宣讲团成员的手说出的肺腑之言。

2015 年底,当看到省妇联统计出“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数据时,三个活动发起人感到有些吃惊,并由衷感到欣慰。自 2015 年 6 月起,短短七个月内,全省 300 多名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军营、机关,开展了 149 场宣讲,使两万多人听到了法律的声音,并且取得了较好反响。宣讲团成员用满腔的工作热情、精湛的业务水平打造了一张我省法治宣传的亮丽名片。

2015 年“三八”妇女节前夕,在河北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拍卖会上,省女法官协会会长李奋勇、省女检察官协会会长冯志毅、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邓南燕三人邂逅,她们一见如故,并在开创法治宣传公益事业方面产生了共鸣。此时,恰好全国妇联权益部与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和中国女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建设 法 治 中 国 巾 帼 在 行 动”活 动 在 进行中,要求万家联动、送法进家,引导广 大 妇 女 自 觉 尊 法 、学 法 、守 法 、用法,增强法治观念,以实际行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巾帼力量。她们三人的激情被点燃了,自己的想法契合了这一精神要求,同时法治宣讲活 动 的 开 展 也 获 得 了 一 个 良 好 契机。随后,她们又联系了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郭丽萍,共同为宣讲活动出谋划策。

几个人抽时间就凑在一起,反复研讨宣讲形式、内容等一系列问题。她们为宣讲活动起了一个寓意深刻的名字——“木兰有约”,意在表现现代女性法律工作者为国分忧、替国担当 之 义 ,使 宣 讲 有 了 灵 魂 。 确 定 了

“木兰有约”的活动宗旨:宣讲团由崇尚法治、精通业务、基层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业的女法官、女检察官、女

律师组成,重点围绕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深入各单位、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她们明确了“木兰有约”的标识。

2015 年 3 月 ,省 妇 联 权 益 部 、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 的 通 知》。 2015 年 6 月 ,“ 木 兰 有约”法治宣传第一讲在大家的精心组织、热情期待中开讲,并且收到了较好的反响。随即,全省各市妇联,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协会积极行动起来,掀起了巾帼普法的热潮。

“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将女法 官 、女 检 察 官 和 女 律 师 聚 集 在 一起,开展持续性统一活动,以相互尊重、信任、包容的心态,进行交流、探讨。在宣讲小组组建方式上,她们力争由法官、检察官、律师三人一组搭配成基本固定形式,形成默契配合;每个宣讲组根据人员资历确定牵头人;在内容选择、课件制作、角色分配上大家协商确定。“大家对讲课都很上心,都是挤自己的业余时间义务去做这些事。去讲课的路上,车里就是工作室,拿上讲稿练一练。就是洗脸刷牙的空隙时间也不忘看上几眼讲义。”冯志毅欣慰地讲述道。

她们在宣讲内容上注重了针对性,针对城市妇女和农村妇女、外来务工妇女和留守妇女等不同层次的法律需求,有的放矢开展法律服务。如针对乡村重男轻女思想严重,时有

家暴事件发生的情况,宣讲团专程到平山县怀常峪村围绕反家暴法律知识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讲座,让村民们 懂 得 家 庭 暴 力 绝 不 是“ 家 务 事 ”。针对城市妇女对理财比较感兴趣的情况,在廊坊市重点组织开展了“女性理财防骗五计”讲座。

“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除了借助妇联部门的“妇女讲习所”、“妇女之家”等平台开展外,还积极联系部队、院校、机关,形成多方位宣传。

“军人的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位军人向授课女讲师咨询着。这是“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进军营活动中的一幕。宣讲团就围绕军人的权益保护开展讲座,并现场进行法律咨询,对战士们提出的老人赡养、土地承包等问题进行解答,现场气氛热烈。某部队一位首长反映:个别战士因家务问题影响了训练,通过听“木兰有约”大姐们的宣讲,心里的疙瘩解开了,训练恢复了。

角色对话、现场互动,一系列灵活的宣讲形式,通俗易懂、生动活泼

的语言表达,法治宣讲团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把法治理念传播到了公众心中。河北医科大学将 11 月份设为“法治宣传与安全教育月”,宣讲团切中了这一主题开展活动,受到学校的欢迎。学校决定长期邀请“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进行法治宣传。

“木兰”花开,花香沁人。石家庄市鹿泉区一位农村妇女说:“法律宣传让我知道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宁晋县一位妇联干部说:“从宣讲团这里讨到了‘锦囊妙计’,学到了工作方法。”省司法厅新入职的年轻干 警 说 :“ 听 了 宣 讲 后 ,我 深 刻 意 识到,从入职起就要严格要求自己,远离职务犯罪。”……

“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获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效果 。“ 木 兰 有 约 ”被 省 直 妇 工 委 授 予

“ 省 直 优 秀 巾 帼 志 愿 服 务 集 体(项目)”,7 名宣讲团成员被授予“省直优秀巾帼志愿者”荣誉称号。宣讲活动也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肯定,2015 年12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上对这一活动给予了表扬。2016 年 1 月 12 日,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和中国

女律师协会的领导共同听取了河北“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的情况汇报 ,对“ 木 兰 有 约 ”法 治 宣 讲 活 动 给予 充 分 肯 定 ,称 赞 法 、检 、律 三 家 协会新颖的合作方式为构建健康良性互动的法律共同体提供了值得借鉴的模式,并提出在全国推广经验。3月 5 日,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 会 、省 律 协 女 律 师 工 作 委 员 会 共同召开联席会议。省司法厅党委副书 记 、副 厅 长 王 大 为 对“ 木 兰 有 约 ”法 治 宣 讲 活 动 给 予 了 肯 定 。 同 时 ,他希望“木兰有约”能进一步做大做优 ,做 成 品 牌 ;女 法 官 、女 检 察 官 和女 律 师 之 间 加 强 协 作 ,努 力 构 建 更加 紧 密 的 法 律 职 业 共 同 体 ;也 希 望更 多 的 女 法 律 工 作 者 加 入 这 个 活动 ,把 法 治 的 阳 光 播 撒 到 燕 赵 大 地的每一个角落。

“ 把 群 众 对 法 律 的 期 待 、对 法治 的 尊 崇 转 化 为 工 作 动 力 ,再 接 再厉 ,传 播 法 治 声 音 ,提 升 人 们 的 法治 思 维 和 依 法 办 事 能 力 ,促 进 社 会公 平 正 义 。”这 是 宣 讲 团 成 员 共 同的 心 声 。 相 信“ 木 兰 有 约 ”这 支 绽放 在燕赵大地的法治之花将会更加娇艳芬芳。

□ 文/图 本报记者 安世乔 张世杰通讯员 吴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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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星期三

2016年 3月 16日司法行政责编:刘东昕

邮箱:[email protected]

司法行政司法行政专刊

((第第442442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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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司法厅协办河北省司法厅协办

本刊法律顾问: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0311-83055275 www.prcpt.com.cn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33号

本刊宗旨:助力普法宣传 推进司法行政编辑部门:法律生活部主 任:王玉朝副 主 任:陈国东 安世乔电 话:0311-89920088

帮扶刑释人员走好新生路□ 南善和

“木兰有约”法治花香沁燕赵

刑满释放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由于得不到社会的承认与接纳,他们中的一些人走上了重复犯罪的道路,给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直接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为给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提供一份基本的生活保障,近年来,石家庄市鹿泉区司 法 局 延 伸 服 务 触 角 ,落 实 监 管 职能,加强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安置、管控、帮教一体化工程,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难题,引导他们回归社会,帮助他们重树生活信心。

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该局通过加强与辖区内的河北省未管所石家庄出监监狱、鹿泉监狱、河北省女子监狱、看守所、区老干部局关工委、民政局、人社局等部门的联系协调 ,赴 监 所 为 服 刑 人 员 开 展 思 想 政治、道德法制和劳动改造教育,并有

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教育、心理治疗、心 理 危 机 干 预 工 作 ,矫 治 服 刑 人 员心理。为家庭困难服刑人员子女协调 帮 助 解 决 就 业 、入 学 、入 托(到 石家 庄 少 保 中 心)、低 保 等 问 题 。 同时 ,结 合 服 刑 人 员 刑 满 释 放 前 一 个月认罪认错、悔罪服法、遵守监规所纪、加减刑期、掌握劳动技能情况和刑 满 释 放 后 可 能 遇 到 的 生 活 困 难 、家 庭 变 化 、社 会 交 往 以 及 回 归 社 会后 为 内 容 的 评 估 档 案 ,向 基 层 司 法所和乡镇安置帮教组织以及区各职能 部 门 提 出“ 管 控 帮 教 ”意 见 书 ,切实 增 强 刑 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的针对性。

依托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系统网建成区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形成监所、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安置帮教组织与监所建立起信息沟通机制,实时对服刑人员进行核实,实现安置帮教组织、监所和有关部门同步掌握服刑在教人员真实信息。各司法所对辖区内的刑满释放

人员定期走访、记录辖区内帮教对象接回、交接、见面、管控、帮教、帮扶等情况,落实日常监控措施,引导刑满释放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和遵守法律、法规。

此外,该局还主动联系民政、人社、工商、税务等部门,共同落实安置帮扶政策,从就业、劳动技能培训、救助等多渠道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困难的问题,防止因生活所迫而再次违法犯罪。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刑满释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制 度 有 效 落 实 ,并 在 全区实现了全覆盖。为刑满释放人员顺 利 回 归 社 会 ,最 大 限 度 地 预 防 和减少重新犯罪,全社会要给予关心、帮 助 与 帮 扶 。 通 过 区 司 法 局 、各 乡镇 建 立 过 渡 性 安 置 就 业 基 地 、组 建社 会 志 愿 者 帮 教 队 伍 ,构 筑 法 律 援助 社 会 网 络 等 方 式 ,开 展 技 能 培 训和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为 刑 满 释 放 人 员重 新 进 入 社 会 之 后 谋 生 就 业 、自 主创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全区

18 个 过 渡 性 基 地 累 计 帮 教 安 置 316人 ,帮 扶 率 达 96% 。 经 过 创 新 社 会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平安 河 北 建 设 做 出 了 有 益 贡 献 ,为 实现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建立了新机制,提供了新保障,该局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始终走在全省的前列。

辖区各司法所还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帮教优势,积极开展和组建社会志愿者帮教队伍和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通过开展“结对帮教”、“多助一”帮教、帮扶活动,推进帮教、帮扶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精准化。

截至目前,全区五年共接受刑满释放人员 396 人,帮教率 100%,安置率 96%以上。各司法所都建立了自己的安置帮教基地,为刑满释放人员落实过渡性就业安置提供了保障。此外,民政部门为 16 名安置帮教对象办理了城乡低保等,确保刑满释放对象的基本生活有保障。

本报讯 (甄君茹)为进一步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的贯彻落实,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定州市司法局、市妇联、市法宣办以“三八”妇女节为契机,组织教育、卫生、公安、法院、民政等部门,以“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在全市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月”活动。

3 月 8 日上午,市司法局、妇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教育局、民政局、卫计委、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在张寒晖文化广场联合开展了以

“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关爱女性集中行动日活动。

活 动 现 场 ,各 部 门 通 过 悬 挂 条 幅 、设 置宣 传 展 板 、政 策 咨 询 、发 放 宣 传 品 、现 场 提 供帮 助 等 形 式 ,向 广 大 市 民 深 入 宣 传 反 家 庭 暴力 法 。 市 民 们 纷 纷 驻 足 咨 询 ,领 取 了 宣 传 资料 。 三 和 时 代 律 师 事 务 所 专 业 律 师 为 群 众提 供 了 免 费 法 律 服 务 。 集 中 活 动 共 发 放 宣传 资 料 5000 余 份 ,接 受 咨 询 20 余 人 次 。 为 一对 长 期 遭 受 家 暴 求 助 的 母 女 现 场 提 供 了 法律援助。

同时,定州市反家暴庇护中心也举行了揭牌仪式。活动中,安置遭受家暴的 2 名妇女和 1名儿童。

深入开展了“五进”活动(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知晓反家暴法、人人敬畏反家暴法的浓厚氛围。

公 安 、法 院 、检 察 院 、司 法 、教 育 、卫 生 、民 政 及 工 青 妇 、残 联 等 相 关 部 门 结 合 本 部 门实 际 ,组 织 本 系 统 广 大 干 部 职 工 进 行 了 一 次深 入 学 习 ,进 一 步 提 升 了 相 关 人 员 依 法 办 案的 能 力 和 维 权 服 务 的 水 平 。 同 时 ,结 合 各 自的 职 责 通 过 网 络 、微 博 、微 信 公 众 号 等 新 媒体 平 台 就 家 庭 暴 力 发 生 后 妇 女 自 救 的 方 法 、途 径 进 行 了 讲 解 ,不 断 提 高 广 大 妇 女 对 反 家暴 知 识 的 认 知 程 度 ,增 强 妇 女 对 家 庭 暴 力 的抗争意识。

各乡镇(办)司法所、妇联、组织各村(社区)的妇代会主任、法律顾问等人员通过召开法律讲座、到集市庙会送法等形式,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广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形成全社会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浓厚氛围。

自 2015 年以来,省内一大批优秀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军营,以三方法律人同一课堂宣讲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省共举办了 149 场法治讲座,听众达两万多人,深受社会各界好评。“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成为我省法治宣传工作中一张亮丽的名片。

石家庄市鹿泉区司法局

■巾帼携手开展法治宣传

■百余场宣讲传播法治强音

■“木兰”花开情洒燕赵大地

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大为为宣讲团成员颁发“木兰有约”法律宣讲公益活动证书。

3 月 10 日,黄骅市武装部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揭牌成立。黄骅市委常委、市武装部部长庞玉发,黄骅市司法局局长胡福岗参加揭牌仪式。

武装部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后,将为军人军属开通绿色通道,优先解答、受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申请,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对伤病 残 等 有 特 殊 困 难 且 行 动 不 便 的 军 人 军属,开展预约上门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选派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律师面对面为军人军属普及法律援助知识、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帮助。张德猛 摄

女法官、女检察官、女警官、女律师相约世纪公园进行服饰文化展示。

“木兰有约”法治宣讲课堂展示。

定州市

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