はたらくとは何か · 2020. 5. 27. · ビールの自然誌 二二〇〇勁草書房 船山徹 菩 として生きる 二七〇〇臨川書店 石田紀郎 消えゆくアラル海
水利部水文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
description
Transcript of 水利部水文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
水利部水文局二〇一二年七月
全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总体情况通报
汇报内容
一、项目建设组织推动
二、项目总体进展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项目建设组织推动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工作部署 加强建设管理 加强指导推动 加强督办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统计分析 加强人员培训
加强组织领导 水利部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
部领导多次专门听取工作汇报,并就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作出明确指示和要求
刘宁副部长经常过问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议,专门研究部署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工作部署 召开全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前期工作会议,分解建设任务,组织部署做好前期工作
召开全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会议,对项目建设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加强建设管理 水利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水利部水文局围绕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全国水文工作会议以建设管理为主题,对做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管理进行全面部署和要求
加强指导推动 水利部水文局印发一系列文件,针对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对策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
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对严格依据规划建设、做好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加强运行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加强督办工作 今年 3月和 6月,我局针对部分省区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先后两批次向相关省区水利厅(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进度的督办函》,明确指出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就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加强监督检查 2011年底,水利部派出 10个检查组开展全国水文项目专项检查工作,印发了整改通知
2012年 4月,水利部派出 8个稽察组对广西、贵州、安徽、甘肃、江西、重庆、湖北、河南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进行专项稽察,印发了整改意见
加强统计分析 2011年 11月起,实行建设情况月报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各地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共编印 10期《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进展情况月报》,分送有关领导、部门和单位
加强人员培训 为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举办全国水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培训班,内容包括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管理、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等
各地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水利厅领导担任组长
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周密安排部署,狠抓任务落实
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取得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强化项目建设管理
汇报内容
一、项目建设组织推动
二、项目总体进展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自去年 6月正式启动以来,尤其是去年 8月底全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会议后,各地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前期工作,落实配套资金,抓紧项目实施,制定规章制度,强化建设管理,项目建设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项目总体进展情况 项目前期工作 地方配套资金落实 项目开工建设情况
项目前期工作2011年项目前期工作 除北京、上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其余 29个省(区、市)项目实施方案均已得到发展改革委批复,为项目实施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北京、上海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市发改委审查评估
项目前期工作2012-2013年项目前期工作 北京、河北、山西、吉林、上海、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新疆等 17个省区项目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
安徽、湖北、云南等 3个省区项目实施方案已得到发展改革委批复
北京、河南、广西、重庆、西藏和青海 6个省区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发改委组织的审查
地方配套资金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达的 2011年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各省(区、市)共需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18.41亿元
各地加强汇报协调,向发改委、财政厅和水利厅等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多渠道筹措
已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9.27亿元,占配套投资计划的50%,尚有 9.14亿元未落实
地方配套资金 全额落实地区:天津、山西、辽宁、江苏、福建、山东、广东、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宁夏等 13省(区、市)
部分落实地区:浙江( 63%)、湖北( 24%)、广西( 50%)、贵州( 80%)
其余省区尚未落实地方配套投资
项目开工建设情况 2011年全国共安排建设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水文信息中心站、水文应急监测能力等项目共计35510个
除北京、内蒙古、上海、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其余单位均已开工建设
全国累计开工项目 22298个,其中正在建设中项目11989个,已完工项目 10309个
项目开工建设情况 水文站 1171处:开工 518处,已完工 103处 水位站 3553处:开工 1672处,已完工 482处 雨量站 30347处:开工 19973处,已完工 9648处 水文信息中心站 407处:开工 122处,已完工 74处 水文应急监测队 32支:开工 13处,已完工 2处
项目开工建设情况
水文站 水位站 雨量站 水文信息中心站 应急监测能力0%
10%
20%
30%
40%
50%
60%
70%
44%47%
66%
30%
41%
9%14%
32%
18%
6%
开工率 完工率
项目开工建设情况
雨量站建设成果
项目开工建设情况
水文站建设成果
项目开工建设情况
水位站建设成果
项目开工建设情况 辽宁、江西、湖北、广东、广西、宁夏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已完成雨量站建设任务
宁夏已完成水位站建设任务 吉林、安徽、河南、广东已完成水文信息中心站建设任务
河北和海南已完成水文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任务
汇报内容
一、项目建设组织推动
二、项目总体进展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2012年 4月,水利部共派出 8个稽察组,历时 20天,分别对广西、贵州、安徽、甘肃、江西、重庆、湖北、河南等 8个省(区、市) 2011年度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稽察。从稽察情况看,各地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得到了稽察组的充分肯定,但专项稽察中也发现了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一系列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 前期和设计 建设与管理 计划下达与执行 资金使用与管理 工程质量与安全 其他问题
前期和设计1、项目设计深度不够
部分省区新建水文站、水位站用典型设计代替单站设计;未对新建测站进行现场查勘,未针对河流情况进行断面和工程总体布置设计;水位、流量等要素监测技术方案未进行论证和比选等,不符合《水文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SL506-2011)有关规定
前期和设计2、项目设计存在缺陷
部分项目未依据现场实际状况进行设计,造成设计方案与实际情况不符;个别项目设计方案与实际工程量严重不符;部分项目设计内容不全,仅对主体工程进行设计,存在漏项缺项;部分项目缺乏工程设计图,不符合《水文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SL506-2011)有关规定
前期和设计3、设计变更未履行报批手续
个别省区在项目建设实施时,部分项目存在设计变更,未履行报批手续,不符合水利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文 [2011]652号)的规定
前期和设计4、设计单位现场服务不到位
部分项目设计单位配合项目建设工作不到位,未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技术问题,不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号)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前期和设计5、项目前期工作滞后
2011年项目实施方案:北京、上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仍未批复,无法开工建设
2012-13年项目实施方案:天津、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四川、陕西、甘肃、宁夏尚未编制完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着手编制
建设与管理1、项目法人未组建或组建不规范
部分区县级项目建设未组建项目法人;个别单位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未明确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或未按规定组建项目法人和任命法人代表,不符合《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 <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 >的通知》(国发 [2000]20号)有关规定
建设与管理2、部分监理工作不到位
本次稽察的共性问题,如部分项目未实行建设监理制、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旁站监理、监理人员未履行相应职责、监理人员配备不足、监理日志记录不全、监理工作不规范等,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28号)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建设与管理3、质量监督手续不全或办理不及时
部分省区项目法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与质量监督部门签订工程质量监督协议书;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工序、单元工程等进行质量等级自评,未进行质量评定,不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号)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建设与管理4、合同签订不规范
个别省区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投标报价表中无具体工程量清单和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及价格,也未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根据工程点多面广、位置分散的实际,约定双方工程量计量及结算办法;未对总承包管理费和建筑工程费等相关费用约定具体内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计划下达与执行1、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北京、内蒙古、上海、新疆和新疆兵团 5个单位
2011年建设项目仍未开工建设 内蒙古、新疆 2个单位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 北京、上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个单位因实施方案未批复不能开工建设
计划下达与执行2、擅自调整部分建设项目和内容
个别省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履行相关报批程序,擅自调整部分建设项目和建设内容,或概算外安排个别项目建设,不符合水利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文 [2011]652号)第四条的规定
计划下达与执行3、未按批复的方案实施
个别省区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未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实施,将原设计方案的部分杆式雨量站改为屋面式,将个别雷达式水位计改为气泡式水位计,不符合水利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文[2011]652号)第四条的规定
资金使用与管理1、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
2011年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率仅达 50%,尚有 9.14亿元未落实,包括: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安徽、江西、河南、湖南、甘肃、青海、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配套资金未落实,仅利用中央投资安排部分项目建设,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资金使用与管理2、未单独建账核算
个别省区项目法人未按规定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单独建账核算管理,不符合财政部《关于解释 <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 2003】 724号)第四条的规定。
资金使用与管理3、预付工程款不规范
个别省区项目法人在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交预付款保函的情况下,预付了工程款,不符合财政部、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基字【 1999】 139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资金使用与管理4、工程价款结算不规范
个别省区项目法人在没有提交监理工程师审签意见及设备清单的情况下,仅凭承包商出具的税务发票,结算设备采购款,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 [2004]369
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资金使用与管理5、项目经费使用报账不及时
个别省份项目建设单位长期保管费用单据,未及时向项目法人财务报账,不符合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 1996】 19号)第二十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工程质量与安全1、项目划分不规范
部分省区组织项目划分时,只划分了单位工程及分部工程,未划分单元工程,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的规定
工程质量与安全2、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个别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架设的施工便桥结构不稳定,水位井施工平台未设置水平栏杆,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SL398-2007)的规定
工程质量与安全3、项目未按设计施工
个别水位站在施工时降低标准,未达到设计要求,影响了最高水位的观测,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号)的规定
工程质量与安全4、部分雨量站安装不合规
个别省区部分雨量站安装位置距离障碍物过近,影响观测精度,不符合《降水量观测规范》( SL21-2006)的规定
工程质量与安全5、施工质量管理不到位
个别省区施工单位已完工的水位站、雨量站等土建工程,无现场施工原始记录资料,也未实行三检制,不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7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其他问题本次稽察还反映出一些其他问题: 个别项目混凝土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存在施工质量问题,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建后管护工作未到位,未制定建后管理相关制度 部分项目未落实工程建设度汛方案
汇报内容
一、项目建设组织推动
二、项目总体进展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工作重点 加快做好前期工作 加快项目组织实施 强化项目建设管理 充分发挥建设成效
加快做好前期工作 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已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单位,要做好协调工作,争取尽早得到批复;尚未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单位,务必要加快工作步伐,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尽早完成
确保前期工作质量。结合水文项目特点,加强勘察设计和设备选型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实际,同时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设计深度和质量,避免项目实施时大范围的设计变更
加快项目组织实施 加快 2011年项目建设步伐。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项目实施,优化建设安排,倒排建设工期,强化进度管理。尚未开工的单位务必要加快步伐,尽早开工建设
做好 2012年项目实施准备工作。投资计划即将下达,要提前部署,统筹安排,落实建设条件,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强化项目建设管理 规范建设程序,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要求,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加强资金管理,各项财务活动依法依规执行 加强质量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 四要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充分发挥建设成效 加强维护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做好系统试运行和测试工作,确保水文信息采集传输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做好水文监测信息的报送工作,加强暴雨洪水的监测和预警,充分发挥建设成效
及时总结,加大宣传力度
汇报完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