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设备安全 监管与 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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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设备安全 监管与 监察. 华 北 科 技 学 院 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张 全 柱 TeL: 010-61594884转80 2 6, 15930613024 E-mail: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1. 自我简介. 自我简介. 1983,9 — 1987,7 西安交通大学 电气工程系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读 大学 。 1987,9 — 1990,6 西安交通大学 电气工程系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读 硕士 研究生。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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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监管与监察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监管与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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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北 科 技 学 院

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张 全 柱 TeL: 010-61594884 转 8026, 15930613024

E-mail: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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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简介自我简介1983 , 9—1987 , 7 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系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读大学。

1987 , 9—1990 , 6 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系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读硕士研究生。

1993 , 9—1997 , 3 北京交通大学电气工程系铁道牵引电气化专业读博士学位。

1997 , 4—1999 , 3 铁道科学研究院机车车辆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副研究员。

1999 , 4—2001 , 3 深圳华为电气北京事业部,任研发部经理。

2001 , 4—2004 , 4 武汉铁路电气有限公司工作,任所长,总工程师等职。

2004 , 4—2007 , 6 北京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力电子研究所工作,研究员。

2007 , 6— 现在 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

研究方向电力电子与电能变换技术,电力电子与电气传动技术,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

非电量传感与电测量技术,煤矿供用电及电气装备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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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提 要内 容 提 要一、煤矿目前机电设备情况煤矿目前机电设备情况二、煤矿机电设备(煤矿机电设备( 77 类类)安全监察主要内容)安全监察主要内容(一)矿井矿井供电供电监察监察(二)矿井矿井提升系统提升系统监察监察(三)矿井矿井主通风机主通风机监察监察(四)矿井(四)矿井空气压缩机空气压缩机监察监察(五)矿井(五)矿井排水设施排水设施监察监察(六)矿井(六)矿井运输系统运输系统监察监察(七)煤矿(七)煤矿采掘机械采掘机械监察监察

三、三批淘汰设备和工艺目录情况三批淘汰设备和工艺目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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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煤矿目前机电设备情况一、煤矿目前机电设备情况 煤矿设备主要分固定设备和移动设备两个大类,此外还有小型电器和材料等。

1. 固定设备:主要有矿井主供电设备;矿井提升设备,主要用于运输人员、设

备和材料,分立井提升设备、斜井(巷)提升设备和平巷运输设备;

矿井主要通风机;矿井压风设备;矿井主排水设备;永久抽排设施等。

2. 移动设备:主要有采掘机械、移动供电设施、局部通风设施、钻探设备、移

动抽排设备、运输和辅助运输设施等。

3. 除以上两种设备外还有一些机电方面的材料、通讯设施、信息化系统、监控

系统、小型电器等。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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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监察主要内容二、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监察主要内容

煤矿安全监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监察员个体虽然都有自己的

主体专业,但监察过程中有时分的不是太清,要求对监察现场安全

条件做全面了解和把握,鉴于机电设备的广泛分布和较独特的专业

技术门类,非主体专业人员监察中较难把握。

各大系统的构成,设备整体装备水平,如何进行现场监察等

谈谈一些看法,供同行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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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矿井(一)矿井供电供电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1. 煤矿工业场地地面变电所进线电压等级: 110kV 、 35kV 、 10kV 、 6kV 等;经变、配电后供工业现场、地面设施、车间和煤矿井下使用,主要电压等级有 10k

V 、 6kV 、 3.3kV 、 1140V 、 660V 、 380V 、 220V 、 127V 等,根据不同的用电场所和负载情况选取合理的电压等级;电压等级和使用场所不同,对供用电的安全要求不同。

2. 主要监察项目(可细化为: 22 条):

( 1 )供用电设备是否具备设备检修制度、设备检验和试验制度、巡查制度和图表、保护试验制度、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制度、变电工岗位责任制等。

( 2 )变、配电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操作高压电器设备,是否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至少 2 名变电工。地面主变电所变电工还应取得供电部门颁发的进网操作许可证。

( 3 )值班室是否有可靠地降温和采暖设施。

( 4 )变电工是否严格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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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矿井(一)矿井供电供电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 5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提倡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也可采用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带电热备用形式,热备用又分两种形式,一种是线路、变压器同时带电热备用,另一种是线路带电热备用,变压器冷备用(不带电),几种运行方式是否保证备用电源能及时投入正常运行,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 10min 内可靠启动和运行。(提倡实现双电源)

( 6 ) 10kV 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 7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 8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主要考虑漏地电流)

( 9 )矿井是否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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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矿井(一)矿井供电供电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 10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向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且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是否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 11 )矿井每年是否根据上级供电部门提供的线路运行参数进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审批,并根据审批结果进行继电保护装置整定,是否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证动作灵敏可靠;保护装置是否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该项目现在监察基本空白!)

( 12 )矿井高压电网,是否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 20A ;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是否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 13 )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装置。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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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矿井(一)矿井供电供电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14 )线路进线和变电所母线上是否装设防雷设施,包括避雷线、避雷针、避雷器等,并按规定检查和试验。

( 15 )监察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是否按规定进行设备检验和保护试验。

( 16 )设备使用和备用是否满足要求。

( 17 )设备是否属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第一、二、三批淘汰目录产品。

( 18 )车间是否配备数量充足的防灭火器材。

( 19 )查设备运行记录,了解设备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现象。

( 20 )查变电工工作票、操作票执行情况。

( 21 )查绝缘用具、验电设施的配备、试验和使用情况。

( 22 )与上级变电所、调度之间是否装设电话并具有录音功能。

(目前部分矿井调度总机具有全程录音功能也符合要求!)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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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井(二)矿井提升系统提升系统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矿井提升根据井筒布置形式分:立井提升、斜井提升两种;

根据提升机种类分:单绳缠绕式、多绳摩擦式(分塔式和落地摩擦式)两种。

主要监察项目(可细化为: 24 条):

1 . 矿井主提升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配备足够的操作司机,司机是否经具备资质培训机构

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按期复训。

2 . 非全自动提升机是否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 . 全自动提升机用于升降的,人员的是否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 . 主提升设备是否具备设备检修制度、设备检验和试验制度、巡查制度和图表、保护试验制度、

保护装置整定制度、主提司机岗位责任制等。

5 . 司机操作室是否有可靠地降温和采暖设施。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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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井(二)矿井提升系统提升系统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6. 主提升装置是否装设下列保险装置,并符合下列要求(可细化为 10款):

( 1 )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或出车平台) 0.5m 时,是否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制动作用,可现场实际用试验或模拟试验。

( 2 )防止过速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 15% 时,是否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查阅检验资料)

( 3 )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查阅检验资料和现场试验)

( 4 )限速装置:提升速度超过 3m/s 的提升绞车是否装设限速装置,以保证提升容器(或平衡锤)到达终端位置时的速度不超过 2m/s 。(查阅检验资料)

( 5 )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当指示器失效时,能自动断电并使保险闸发生作用,可现场试验或查阅检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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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井(二)矿井提升系统提升系统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 6 )闸间隙保护装置:当闸间隙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报警或自动断电,现场检查保护安装情况,查阅检验资料。

( 7 )松绳保护装置:缠绕式提升绞车是否设置松绳保护装置并接入安全回路和报警回路,在钢丝绳松弛时能自动断电并报警。箕斗提升时,松绳保护装置动作后,严禁受煤仓放煤,现场试验。

( 8 )满仓保护装置:箕斗提升的井口煤仓仓满时能报警和自动断电,查阅检验资料。

( 9 )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当提升容器(或平衡锤)到达设计减速位置时,能示警并开始减速,现场试验。

( 10 )防止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限速装置和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应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现场查看安装使用情况,也可查阅检验资料。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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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井(二)矿井提升系统提升系统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7. 立井中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提升容器是否满足下列要求

(可细化为 7款):

( 1 )乘人层顶部应设置可以打开的铁盖或铁门,两侧装设扶手。

( 2 )罐底是否满铺钢板,如果需要设孔时,是否设置牢固可靠的门;两侧用钢板挡严,并不得有孔。

( 3 )进出口是否装设罐帘或罐门,高度不得小于 1.2m 。罐门或罐帘下部边缘到罐底的距离不得超过 250mm ,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 200mm 。罐门不得向外开,门轴是否防脱。

( 4 )提升矿车的罐笼内是否装有阻车器。

( 5 )单层罐笼和多层罐笼的最上层净高(带弹簧的主拉杆除外)不得小于 1.9m ,其他各层净高不得小于 1.8m 。带弹簧的主拉杆是否设保护套筒。

( 6 )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 0.18m2 。

( 7 )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是否在井口公布,罐笼每层内 1 次能容纳的人数应明确规定,严禁超载、超载重差和超定员运行。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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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井(二)矿井提升系统提升系统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8. 升降人员或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带乘人间的箕斗,是否装设可靠的防坠器,并按期进行静载、空载、重载试验: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是否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应每 6 个月进行 1 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1 次脱钩试验;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应每班进行 1 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 1 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进行 1 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是否经常处于灵活状态。

9. 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与罐位和提升信号是否满足下列连锁要求:

( 1 )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

( 2 )安全门未关闭,只能发出调平和换层信号,但发不出开车信号;

( 3 )安全门关闭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打不开。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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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井(二)矿井提升系统提升系统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10. 立井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都应设置摇台,并与罐笼停止位置、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实

现下列连锁要求( 2款):

( 1 )罐笼未到位,放不下摇台,打不开阻车器;

( 2 )摇台未抬起,阻车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

11. 立井井口和井底使用罐座时,是否对罐座设置闭锁装置,罐座未打开,发不出开车信号,同时升降人员时,严禁使用罐座。

12. 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装备的固定和锈蚀情况,应每年检查 1 次。发现松动,应采取加固或其他措施;发现防腐层剥落,应补刷防腐剂。检查和处理结果应留有记录。

13. 矿井主提升机对信号系统的要求:每一提升装置,是否装有从井底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井口信号装置是否与绞车的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启动。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是否有备用信号装置。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绞车司机台之间,除有上述信号装置外,还是否装设直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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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井(二)矿井提升系统提升系统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14. 立井在提升速度大于 3m/s 的提升系统内,是否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防撞梁不得兼作他用。防撞梁是否能够挡住过卷后上升的容器或平衡锤;托罐装置是否能够将撞击防撞梁后再下落的容器或配重托住,并保证其下落的距离不超过 0.5m ,也称防撞、防坠装置。

15. 对主提升钢丝绳的要求( 3款):

( 1 )钢丝绳是否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

( 2 )保管超过 1 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是否再进行 1 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 3 )单绳缠绕式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 6 个月检验1 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 12 个月检验 1 次;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 12 个月时进行第 1 次检验,以后每隔 6 个月检验 1 次。

16. 对立井和斜井使用的连接装置主要受力部件以破断强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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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井(二)矿井提升系统提升系统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17. 提升装置的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是否符合:

( 1 )立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升降物料的,

1 层;专为升降物料的, 2 层。

( 2 )倾斜井巷中升降人员和物料的, 2 层。

( 3 )建井期间升降人员和物料的, 2 层。

18. 提升机的最大提升速度、最大加速度、最大减速度是否符合要求,可查阅

检验资料。

19. 提升绞车除设有机械制动闸外,还应设有电气制动装置。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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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井(二)矿井提升系统提升系统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20.主要提升装置是否具备下列资料:绞车说明书、绞车总装配图;制动装置结构图和

制动系统图;电气系统图;提升装置(绞车、钢丝绳、天轮、提升容器、防坠器和罐

道等)的检查记录簿;钢丝绳的检验和更换记录簿;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簿;事故

记录簿;岗位责任制和设备完好标准;司机交接班记录簿;操作规程。

21. 监察设备是否按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是否按规定进行设备检验和保护试验,维

护保养时间是否充足,是否存在超时间运行现象。

22. 设备使用和备用是否满足要求。

23. 设备是否属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第一、二、三批淘汰目录产品。

24. 车间是否配备数量充足的防灭火器材。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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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矿井(三)矿井主通风机主通风机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矿井通风设备日常监察中有时划归通风专业进行,因为其也是矿井通风系统的一部

分,设备维护在矿井划归机电系统,单纯从设备维护和安全性能上讲还是从机电专业来执行要更直观一些,最好是两个专业联合评价要准确和全面一些。

1. 基本情况。目前主扇风机主要有轴流式和离心式两大类,我国以轴流式通风机居多。大型矿井装机功率都比较大,一般几百到几千千瓦都有,小型矿井有时与大型矿井的井下局部通风机类似。

2. 主要监察项目(可细化为: 8款):

( 1 )是否具备设备检修制度、设备检验制度、巡查制度和图表、保护试验制度、主扇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等。

( 2 )司机是否持证上岗,大型扇风机牵涉到操作高压电器设备,是否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配备高压绝缘材料,至少 2 名司机。

( 3 )值班室是否有可靠地降温和采暖设施,噪声是否超标。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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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矿井(三)矿井主通风机主通风机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 4 )是否按规定周期对设备进行性能测试。现场查阅资料,包括设备性能测试单位资质,设备测试报告是否下结论,结论是否合格,整个扇风机工作的曲线要绘制清楚。

( 5 )扇风机目前工作在什么角度,风机是否运行平稳,是否有喘振等现象发生。

( 6 )车间各种图纸是否齐全。如:电气系统图,反风示意图。

( 7 )是否按规定配备防灭火材料等。

( 8 )是否配备直通矿井调度的通讯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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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矿井(四)矿井空气压缩机空气压缩机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1. 煤矿用地面永久空气压缩机属固定设备,目前主要有三种:往复式(活塞式)、螺杆式、离心式。活塞式在我国已经使用多年,但因其维修量大、噪音大、效率低,目前正在逐步淘汰;螺杆式和离心式都是新近推出的产品,在维修量和效率上都较活塞式有较大提高,螺杆式一般做的较小, 100 立方以下较多,以上的主要是离心式为主,离心式的战速一般较高。

2. 主要监察项目(可细化为: 14款):

( 1 )是否具备设备检修制度、设备检验制度、巡查制度和图表、保护试验制度、空压机司机岗位责任制等。

( 2 )司机是否持证上岗,大型空气压缩机牵涉到操作高压电器设备,是否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至少 2 名司机。

( 3 )值班室是否有可靠地降温和采暖设施,噪声是否超标。

( 4 )空气压缩机是否装设有压力表、安全阀和释压阀。压力表是否定期校准,并有校准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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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22: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 监管与 监察

(四)矿井(四)矿井空气压缩机空气压缩机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 5 )使用油润滑的空气压缩机是否装设断油保护装置或断油信号显示装置,压缩机油的闪点不低于 215℃,润滑油使用前是否做闪点试验,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 6 )水冷式空气压缩机是否装设断水保护装置或断水信号显示装置。

( 7 )是否装设温度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8 )空气压缩机吸气口是否设置过滤装置。

( 9 )空气压缩机的风包,在地面应设在室外阴凉处。

( 10 )室内是否悬挂供电系统图、供风网路图等。

( 11 )监察设备是否按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是否按规定进行设备检验和保护试验。

( 12 )设备使用和备用是否满足要求。

( 13 )备件是否充足。

( 14 )车间无积油,是否配备数量充足的防灭火器材。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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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井(五)矿井排水设施排水设施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99 条条))

1. 排水设施:主要包括与矿井涌水量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

( 1 )水泵包括工作水泵、备用水泵和检修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 20h 内排出矿井 24h 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 70%。检修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 25%。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当能在 20h 内排出矿井 24h 的最大涌水量。

( 2 )排水管路应当有工作和备用水管。工作排水管路的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水泵在 20h 内排出矿井 24h 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排水管路的总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 20h 内排出矿井 24h 的最大涌水量。

( 3 )配电设备的能力应当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的能力相匹配,能够保证全部水泵同时运转。有两回路电源,分别来自地面中央变电所不同的母线段。

( 4 )主要泵房至少有 2 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 7m 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现场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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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井(五)矿井排水设施排水设施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2. 水泵、水管、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是否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以前,是否全面检修 1 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 1 次联合排水试验;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是否清理 1 次。查阅记录

3. 泵房要安装可靠地引水装置。 4. 配备符合电压等级、合格的绝缘用具。 5. 配备可靠地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 6. 是否具备设备检修制度、设备检验制度、巡查制度和图表、保护试验制度

、水泵司机岗位责任制等。 7. 悬挂排水系统图、供电系统图等。 8. 有可靠地通讯设施。 9. 水泵是否按规定时间由有资质单位对水泵进行性能测试,查阅测试报告,

看是否合格。 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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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矿井(六)矿井运输系统运输系统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煤矿运输系统分主运输系统和辅助运输系统,主运输系统主要指主要大巷和主要斜

巷,辅助运输系统主要指采区系统或局部运输系统,其实主运输系统与辅助运输系统没有严格的分界,就像运输系统与提升系统一样,没有严格的区分。

主要装备有:皮带运输,架线机车(逐步淘汰),蓄电池机车,柴油机车,斜巷提升绞车,斜巷提升人车(逐步淘汰),架空缆车,无极绳绞车,单轨吊,齿轨卡轨车等。

主要监察项目( 12 条):

1. 机车使用一般规定:在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如果在全风压通风的主要风巷内使用机车运输,是否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

2. 机车操作要求:机车司机在开车前是否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是否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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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矿井(六)矿井运输系统运输系统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3. 机车维护:是否定期检修机车和矿车,并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机车上是否配置适宜的灭火器。

4. 机车运输规定( 9款):

( 1 )列车或单独机车都是否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 2 )正常运行时,机车是否在列车前端。

( 3 )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如果需要行驶时,是否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

( 4 )列车通过的风门,是否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 5 )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是否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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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矿井(六)矿井运输系统运输系统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 6 )是否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

车信号。

( 7 ) 2 机车或 2 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是否保持不少于 100m 的距离。

( 8 )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 1 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 40m ;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 20m 。

( 9 )在弯道或司机视线受阻的区段,应设置列车占线闭塞信号;在新建和改扩建的大型矿井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设置信号集中闭塞系统。

5. 轨道质量( 6款):

( 1 )扣件是否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 5mm ,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 2mm 。

( 2 )直线段 2 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偏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 5mm 。 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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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矿井(六)矿井运输系统运输系统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3 )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 +5mm ,下偏差为 -2mm 。

( 4 )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 5 )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 50mm 。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 6 )同一线路是否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6. 机车运送人员的要求( 5款):

( 1 )每班发车前,应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

( 2 )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

( 3 )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4m/s 。

( 4 )人员上下车地点应有照明,架空线是否安设分段开关或自动停送电开关,人员上下车时是否切断该区段架空线电源。 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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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矿井(六)矿井运输系统运输系统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 5 )双轨巷道乘车场是否设信号区间闭锁,人员上下车时,严禁其他车辆进入乘车场。

7. 人力推车要求( 3款):

( 1 ) 1 次只准推 1 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 5‰时,不得小于 10m ;坡度大于 5‰时,不得小于 30m 。

( 2 )推车时是否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是否及时发出警号。

( 3 )巷道坡度大于 7‰时,严禁人力推车。

8. 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井巷,垂深超过 50m 时,应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9. 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要求( 9款):

( 1 )巷道倾角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

( 2 )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 0.7m ,运行速度不得超过 1.2m/s ,乘坐间距不得小于 5m 。 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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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矿井(六)矿井运输系统运输系统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3 )驱动装置是否有制动器。(制动器应有两套,安装在不同位置)

( 4 )吊杆和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不得自动脱扣。

( 5 )在下人地点的前方,是否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

( 6 )在运行中人员要坐稳,不得引起吊杆摆动,不得手扶牵引钢丝绳,不得触及邻近的任何物体。

( 7 )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

( 8 )每日是否对整个装置检查 1 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9 )斜井人车是否设置使跟车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

10.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要求( 7款):

( 1 )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 2 )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 3 )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 4 )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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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矿井(六)矿井运输系统运输系统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5 )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 1 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 6 )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 7 )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

11. 带式输送机运输要求( 8款):

( 1 )是否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2 )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

( 3 )是否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 4 )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

( 5 )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要装设防撕裂保护,机头、机尾和储带仓要加装防护装置。 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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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矿井(六)矿井运输系统运输系统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 66 )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是否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是否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下运时,是否装设制动装置。

( 7 )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

( 8 )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

12. 单轨吊车、卡轨车、齿轨车和胶套轮车的运行坡度、运行速度和载荷重量不得超

过设计规定的数值,胶套轮材料和钢轨的摩擦系数不得小于 0.4 ;卡轨车、齿轨车

和胶套轮车运行的轨道,应采用不小于 22kg/m 的钢轨;在单轨吊车、卡轨车、

齿轨车和胶套轮车的牵引机车或头车上,是否装设车灯和喇叭,列车的尾部设有红

灯。在钢丝绳牵引的单轨吊车和卡轨车的运输系统内,是否备有列车司机与牵引绞

车司机联络用的信号和通信装置。

3232

Page 33: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 监管与 监察

(七)煤矿(七)煤矿采掘机械采掘机械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1. 滚筒式采煤机主要检查以下项目( 7 条):

( 1 )采煤机上是否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并能可

靠运行。

( 2 )工作面倾角在 15°以上时,是否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 3 )采煤机是否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并能正常使用。

( 4 )采煤机各零部件是否完整,连接螺栓是否齐全。

( 5 )是否按规定安装照明设施。

( 6 )是否是具有煤安标志产品。

( 7 )供电电缆的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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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煤矿(七)煤矿采掘机械采掘机械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2. 掘进机主要检查项目( 6 条):

( 1 )掘进机专用工具是否专人保管,并实现闭锁。

( 2 )在掘进机非操作侧是否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 3 )掘进机是否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 4 )是否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并能正常使用。

( 5 )掘进机停止工作和检修以及交班时,是否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

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

( 6 )是否是具有煤安标志产品。 3434

Page 35: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 监管与 监察

(七)煤矿(七)煤矿采掘机械采掘机械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3. 刮板输送机主要监察项目( 5条):

( 1 )使用液力偶合器传动的是否按所传递的功率大小,注入规定量的难燃

液,并经常检查有无漏失;易熔合金塞是否符合标准。

( 2 )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是否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 3 )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固定是否可靠。

( 4 )有人员经过是否设过桥等。

( 5 )是否是具有煤安标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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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36: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 监管与 监察

(七)煤矿(七)煤矿采掘机械监察主要内容监察主要内容

4. 装岩(煤)机、耙装机检查项目( 7 条):

( 1 )装岩(煤)机、耙装机上是否有照明装置。

( 2 )设备零部件是否完整,设备是否完好。

( 3 )耙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是否完整、可靠。

( 4 )耙装机是否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

( 5 )耙装机固定钢丝绳滑轮的锚桩及其孔深与牢固程度是否符合要求。

( 6 )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是否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 7 )是否是具有煤安标志产品。

此外,还有破碎机、转载机等大家可以比照执行,同时可以参考设备规范和说明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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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三批淘汰设备和工艺目录情况情况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 2006 年 8 月 8 日( 20 种)

1 .采用 DW10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 。

2 . QC83-80/660 、 QC83-80 /660 N 、 QC83-120/660(380) 、 QC83-

225/660(380) 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禁止用于控制 40kW 以上电动机)

3 .煤矿用隔爆型插销开关 。

4 . PB2 、 PB3 、 PB4 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 。

5 .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井下硐室外禁止使用)。

6 . BJO2 、 BJO3 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7 . KJ1600/1220单筒缠绕式矿井提升机 。

8 .非防爆运输机车(除低瓦斯矿井进风主要运输巷和采用专门措施的高瓦斯矿井进风大巷外,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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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38: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 监管与 监察

三、三、三批淘汰设备和工艺目录三批淘汰设备和工艺目录情况情况 9 .钢丝 绳牵引的耙装机(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禁止使用) 。

10 . ZYZ 、 ZY3 型液压支架 。

11.单光源矿用安全帽灯 。

12.柳条(藤条、竹条)矿用安全帽 。

13.非阻燃抗静电输送带 。

14.非阻燃电缆 。

15.非阻燃抗静电风筒 。

16.铝包电缆 。

17.铝芯电缆(井下低压电缆禁止使用)。

18.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19.导爆管、普通导爆索和火雷管 。

20.高瓦斯矿井(区域)、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的采煤工作面采用的前进式采煤方法 。 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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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三批淘汰设备和工艺目录情况情况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 2008 年 3 月 11日发布( 22 种

1. QC8 、 QC10 、 QC12 系列电磁起动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2. 采用 CJ8 、 CJ10 系列接触器的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3. 采用 JR0 , JR9 , JR14 , JR15 , JR16-A 、 B 、 C 、 D 系列热继电器的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和综合保护装置(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4. 采用 DZ10 系列塑壳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5. HD6 、 HD3-100 、 HD3-200 、 HD3-400 、 HD3-600 、 HD3-1000 、 HD3-1500

型刀开关(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6. GL 动圈式反时限过流继电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7. KSJ 、 KSJL 系列变压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8. 油断路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9. TKD 型绞车电控(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0. 非本质安全电话机(包括普通电话机和矿用隔爆磁石电话机和矿用隔爆磁石电话机,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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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三批淘汰设备和工艺目录三批淘汰设备和工艺目录情况情况 11. 非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12. 单缸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13. JKA 型矿井提升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4. KJ 型矿井提升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5. XKT 型矿井提升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6. 水阻调速的调度绞车(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7. JBT 局部通风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8. 回采工作面木支柱支护 (800毫米以下煤层除外。 2008年底起禁止使用 ) 。

19. 回采工作面金属摩擦支柱支护( 2009年底起禁止使用)。

20. 仓储式采煤法( 2008年底起禁止使用)。

21. 巷道式采煤 ( 系指不能形成全风压通风,没有两个安全出口,以掘代采的采煤方式。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 。

22. 高落式采煤 ( 系指开采厚煤层或急倾斜煤层时,作业人员进入无支护空顶区,通过挑顶或放顶 人工回收顶煤的方式。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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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三批淘汰设备和工艺目录三批淘汰设备和工艺目录情况情况第三批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

2011 年 1 月 27日发布( 17 种)

1 . YB 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 63-355mm ,电压 660v 及以下)(发布之日起 2 年后禁止使用)

2 . BKD9 系列矿用隔爆型真空馈电开关(发布之日起 2 年后禁止使用)

3 .采用 DW80 空气断路器的馈电开关(发布之日起 1 年后禁止使用)

4 . 3 吨直流架线式井下矿用电机车(发布之日起 1 年后禁止使用)

5 . 8 吨以上采用电阻调速的防爆特殊型电机车(发布之日起 2 年后禁止使用)

6 . 7 吨以上(含 7 吨)电阻调速架线式工矿电机车(发布之日起 2 年后禁止使用)

7 . JTK 型矿用提升机(发布之日起 2 年后禁止使用)

8 .使用继电器结构原理的提升机电控装置(发布之日起 2 年后禁止使用)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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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三批淘汰设备和工艺目录三批淘汰设备和工艺目录情况情况 9 . 6DA多级泵(发布之日起 2 年后禁止使用)

10 . ZH15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 2013 年 6 月底后禁止使用)

11.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发布之日起 1 年后禁止使用)

12.电动锚杆钻机(发布之日起 1 年后禁止使用)

13.支腿式电动凿岩机(发布之日起 1 年后禁止使用)

14.煤矿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发布之日起 1 年后禁止使用)

15.干式混凝土喷射机(发布之日起 1 年后禁止使用)

16.钴酸锂离子蓄电池(发布之日起 1 年后禁止使用)

17.单体支柱放顶煤(不包括悬移和滑移支架放顶煤)开采工艺(发布之日起 1 年后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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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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