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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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一、 侵犯交通运输安全相关的犯罪 二、 经济领域中与日常生活相关的犯罪 三、 扰乱社会秩序类犯罪 四、 贿赂类犯罪. 一、侵犯交通运输安全相关的犯罪 1. 危险驾驶罪 ( 1 )概念和构成 (第 133 条之一,根据修正案八): 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A. 地点: 在道路上: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 》 第 119 条: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B. 行为方式: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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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一、 侵犯交通运输安全相关的犯罪一、 侵犯交通运输安全相关的犯罪 二、 经济领域中与日常生活相关的犯罪二、 经济领域中与日常生活相关的犯罪 三、 扰乱社会秩序类犯罪三、 扰乱社会秩序类犯罪 四、 贿赂类犯罪四、 贿赂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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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犯交通运输安全相关的犯罪一、侵犯交通运输安全相关的犯罪 1.1. 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 (( 11 )概念和构成)概念和构成(第(第 133133 条之一,根据修正案八): 条之一,根据修正案八): 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

驶机动车的行为。驶机动车的行为。 A. A. 地点:地点:在道路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在道路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 119119 条:条: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B.B. 行为方式:行为方式: a. a. 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 “ “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

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b. b. 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 :: 醉酒标准:醉酒标准:每每 100100 毫升血液中含毫升血液中含 8080 毫克酒精。毫克酒精。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

验》,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确定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车辆驾驶人验》,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确定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 20mg/100ml20mg/100ml ,小于,小于 80mg/100m180mg/100m1 的,的,属于酒驾;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属于酒驾;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 80mg/100m180mg/100m1 的,属醉驾。的,属醉驾。

C.C. 主观方面:具有故意 主观方面:具有故意 (( 22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犯本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犯本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

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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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刑法》第《(刑法》第 133133 条)。条)。 (( 11 )交通肇事罪构成特征)交通肇事罪构成特征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

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行为 ..

A.A. 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主要指“包括公路和水是交通运输安全,主要指“包括公路和水上以及城市道路的运输。上以及城市道路的运输。

B.B. 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 :: 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C. 犯罪主体:一般主体,通常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

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也以本罪定罪处罚

D. 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对造成的重大事故是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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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重大事故的标准)重大事故的标准 20002000年年 1111月月 1010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审理交通肇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审理交通肇

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以下简称《解释》《解释》 )),规定了本罪定罪标准:,规定了本罪定罪标准:

(1)(1)致致 11 人死亡或者重伤人死亡或者重伤 33 人以上,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人以上,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主要责任的;

(2)(2)致死亡致死亡 33 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

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 3030万元以上的;万元以上的; (4)(4) 致致 11 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下列情形之一的:①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②无驾驶①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②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③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③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④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动车辆而驾驶的;④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⑤严重超载驾驶的;⑥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⑤严重超载驾驶的;⑥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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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

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逃逸,是指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逃逸,是指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

遭受重大损失,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遭受重大损失,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

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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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共犯)共犯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

或者乘车人指示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或者乘车人指示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 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

(( 55)向故意杀人罪转化)向故意杀人罪转化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现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现

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命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命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论处。严重残疾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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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第 114114条(修正案三)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条(修正案三)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

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第 115115条:(修正案三) 放火、决水、爆炸(、投条:(修正案三)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毒)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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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概念及构成:)概念及构成: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足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足以造成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以造成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A.A. 使用了危险方法:危险方法指不是放火、爆炸、决水、使用了危险方法:危险方法指不是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但其性质与这些方法相同,一经实施,就投放危险物质,但其性质与这些方法相同,一经实施,就能够造成不特定多数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能够造成不特定多数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方法。重大损失的方法。

B.B.足以造成严重结果。本罪是危险犯。足以造成严重结果。本罪是危险犯。 C.C. 主观方面出于犯罪故意。主观方面出于犯罪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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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本罪与危险驾驶罪的关系:)本罪与危险驾驶罪的关系: A.A. 本罪不限于使用危险驾驶的方法。本罪不限于使用危险驾驶的方法。 B.B. 本罪必须具有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如果实施了本罪必须具有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如果实施了

醉驾、追逐竞驶的行为,尚未产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醉驾、追逐竞驶的行为,尚未产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符合危险驾驶罪要件的,以危险驾驶罪处罚;产生这险,符合危险驾驶罪要件的,以危险驾驶罪处罚;产生这种危险的,按本罪处罚。 种危险的,按本罪处罚。

实践中,由于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这类行为,通常很实践中,由于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这类行为,通常很少定罪,加上刑法新增加危险驾驶罪,因此,对于在交通少定罪,加上刑法新增加危险驾驶罪,因此,对于在交通运输中故意违章,造成危险状态发生,如果没有造成严重运输中故意违章,造成危险状态发生,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通常都不以本罪论处;如果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后果的,通常都不以本罪论处;如果符合危险驾驶罪的,以该罪定罪处罚。(高晓松案)以该罪定罪处罚。(高晓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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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1年年 55 月月 99 日晚上,高晓松和两位朋友在昆仑饭日晚上,高晓松和两位朋友在昆仑饭店喝酒。席间,他喝下一瓶威士忌,又和两位朋友一起喝店喝酒。席间,他喝下一瓶威士忌,又和两位朋友一起喝了一瓶白葡萄酒。酒后的高晓松驾驶白色英菲尼迪越野车了一瓶白葡萄酒。酒后的高晓松驾驶白色英菲尼迪越野车回家,在东直门外大街十字坡路口(春秀路路口)与三辆回家,在东直门外大街十字坡路口(春秀路路口)与三辆等红灯的车辆相撞,造成连环追尾事故,四车受损,三人等红灯的车辆相撞,造成连环追尾事故,四车受损,三人受伤。经酒精检测,高晓松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受伤。经酒精检测,高晓松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高达 243.04243.04毫克,是醉驾标准(毫克,是醉驾标准( 8080 毫克)的毫克)的 33倍多。倍多。

事发后,高晓松写下保证书“对不起!永不酒驾!”事发后,高晓松写下保证书“对不起!永不酒驾!” 20112011年年 55 月月 1717日,东城法院判决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日,东城法院判决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

拘役拘役 66 个月,并处罚金个月,并处罚金 40004000元。元。 在判决前,高晓松再次用纸在判决前,高晓松再次用纸 条表示自己悔过的心意:条表示自己悔过的心意: ““ 酒令智昏,以我为戒”。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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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本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本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A.A. 是否发生在交通运输领域,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法是否发生在交通运输领域,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法

规的行为。规的行为。 B.B. 是否造成了重大事故是否造成了重大事故 C.C. 行为人对于客观上违章造成的重大事故,行为人在主观行为人对于客观上违章造成的重大事故,行为人在主观

上是否出于过失。上是否出于过失。 陈家醉驾案:陈家醉驾案: 20102010年年 55 月月 99 日日 55时时 3636 分许,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分许,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牌小型轿车,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由北向南行驶菲尼迪牌小型轿车,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直接撞上前方至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直接撞上前方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菲亚特牌小型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菲亚特牌小型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驶的 639639 路公交车左前侧。陈家弃车逃逸,事故造成菲亚路公交车左前侧。陈家弃车逃逸,事故造成菲亚特车主陈伟宁及特车主陈伟宁及 66 岁女儿珠珠死亡,陈的妻子王辉重伤。岁女儿珠珠死亡,陈的妻子王辉重伤。

20112011年年 55 月月 2020 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陈家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宣判,认定陈家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366366 万万 26292629元,没收其英菲尼迪牌小轿车。元,没收其英菲尼迪牌小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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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经济领域中与日常生活相关的犯罪经济领域中与日常生活相关的犯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1.1.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 140140 条)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行为。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行为。

犯本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犯本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尚未达到上述标准,但生产或尚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尚未达到上述标准,但生产或尚未售出的产品价值在上述标准三倍以上的,按照犯罪未遂处罚。售出的产品价值在上述标准三倍以上的,按照犯罪未遂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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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生产、销售特殊伪劣产品的犯罪生产、销售特殊伪劣产品的犯罪 第第 141141 条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行为犯,最高刑死刑)(行为犯,最高刑死刑) 第第 142142 条 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结果犯,最高刑无期)(结果犯,最高刑无期) 第第 143143 条 条 生产、销售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危险犯,最高(危险犯,最高

刑死期)刑死期) 第第 144144条 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行为犯,最高(行为犯,最高

刑死刑)刑死刑) 第第 145145条 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危险犯,(危险犯,最高刑无期)最高刑无期)

第第 146146条 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结果犯,(结果犯,最高刑最高刑 1515 年徒刑)年徒刑)

第第 147147条 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结果犯,最高刑无期)(结果犯,最高刑无期)

第第 148148 条 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结果(结果犯,最高刑犯,最高刑 33年徒刑)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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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处理这类犯罪的几个共性问题处理这类犯罪的几个共性问题 (( 11 )单位犯罪)单位犯罪 这类犯罪都存在单位犯罪,其构成标准通常高于自然人这类犯罪都存在单位犯罪,其构成标准通常高于自然人

犯罪。单位犯罪的,实行双罚制。犯罪。单位犯罪的,实行双罚制。 (( 22 )财产刑适用)财产刑适用 对这类犯罪,在判处主刑同时,都需要附加适用罚金或对这类犯罪,在判处主刑同时,都需要附加适用罚金或

财产刑,判处标准通常是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财产刑,判处标准通常是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危害严重的,还可能适用没收财产。 危害严重的,还可能适用没收财产。

(( 33 )法条竞合)法条竞合 生产、销售特殊伪劣产品,不构成各生产、销售特殊伪生产、销售特殊伪劣产品,不构成各生产、销售特殊伪

劣产品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第劣产品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第 140140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特殊伪劣产品,构成各生产、销售特殊伪  生产、销售特殊伪劣产品,构成各生产、销售特殊伪劣产品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劣产品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 140140 条规定生产、销售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伪劣产品犯罪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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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税犯罪(二)涉税犯罪 1.1. 逃税罪(第逃税罪(第 201201 条 ,修正案七修正)条 ,修正案七修正) (( 11 )特征)特征 纳税人采取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数额较大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的行为。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逃税行为。主要表现为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逃税行为。主要表现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逃税额必须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纳税款。逃税额必须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 10%10% 以上。以上。

犯罪主体,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扣缴义犯罪主体,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扣缴义务人故意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务人故意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较大的,依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罪主观方面出于故意,具有逃避纳税的目的。犯罪主观方面出于故意,具有逃避纳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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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逃税罪的刑事责任 )逃税罪的刑事责任 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多次实施(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  对多次实施(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累计数额计算。

(( 33 )免责规定:)免责规定: 实施刑法第实施刑法第 201201 条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条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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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抗税罪抗税罪 第第 202202 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3.逃避追缴欠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 第第 203203 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

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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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罪扣税款的发票罪

第第 205205条(修正案八修正)条(修正案八修正)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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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罪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罪 第第 204204条: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Page 21: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6.6.虚开普通发票罪虚开普通发票罪 第第 205205条之一(修正案八)条之一(修正案八)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

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7.7.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第 206206条(根据修正案八第三十四条)条(根据修正案八第三十四条) ::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Page 22: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88..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第 207207条: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金或者没收财产。

9.9.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发票罪

    第第 208208 条: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Page 23: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10.10.伪造、擅自制造、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伪造、擅自制造、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

第第 209209 条第一款:条第一款: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1.1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普通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普通发票罪     第第 209209 条第二款:条第二款: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第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第

209209 条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条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12.12.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 第第 209209 条第三款:条第三款: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

他发票的,依照第他发票的,依照第 209209 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13.13.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罪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罪     第第 209209 条第三款条第三款 : : 非法出售第非法出售第 209209 条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条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

的,依照第的,依照第 209209 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Page 24: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14.14.非法持有假发票罪非法持有假发票罪 第第 210210 条之一(修正案八)条之一(修正案八) ::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

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5.15. 单位犯罪单位犯罪 第第 211211 条条 :: 单位犯本节第单位犯本节第 201201 条、第条、第 203203 条、第条、第 204204

条、第条、第 207207条、第条、第 208208 条、第条、第 209209 条规定之罪的,对单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Page 25: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三)经济领域中与日常生活相关的其他犯罪(三)经济领域中与日常生活相关的其他犯罪 1.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11 )刑法规定)刑法规定 第第 176176条: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22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 20102010年年 1212月月 1313 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审理非《关于审理非

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其中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要件作了详细的解释。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要件作了详细的解释。

Page 26: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Page 27: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第二条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第二条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

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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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 202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 100100万元以上的;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 3030 人以上的,单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 150150 人以上的;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济损失数额在 10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 5050万元以上的;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作为犯罪处理。

Page 29: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石小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石小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内蒙古石小红曾是一名纺织女工,案发时为鄂尔多斯内蒙古石小红曾是一名纺织女工,案发时为鄂尔多斯市凯信至诚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警市凯信至诚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警方透露,从2006年底起的三年里,她以2.5%至4.方透露,从2006年底起的三年里,她以2.5%至4.5%不等的月利率,累计吸收民间资金7.4亿多元,案5%不等的月利率,累计吸收民间资金7.4亿多元,案发后能够追回的仅为3.41亿元。突然蒸发的4亿元财发后能够追回的仅为3.41亿元。突然蒸发的4亿元财富中,多数是妇女、老人“压箱底”的钱。富中,多数是妇女、老人“压箱底”的钱。

石小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债权人84%是女人,石小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债权人84%是女人,其他账单虽然登记的是男人和孩子,实际操控者也大都是其他账单虽然登记的是男人和孩子,实际操控者也大都是家里的女主人。 利用的这些妇女幻想通过吃高息快速暴福家里的女主人。 利用的这些妇女幻想通过吃高息快速暴福的心理。的心理。

石小红构筑的“财富网络”呈金字塔式结构,就像传石小红构筑的“财富网络”呈金字塔式结构,就像传销组织,有明晰的“上线与下线”链条。曹丽琴借给石小销组织,有明晰的“上线与下线”链条。曹丽琴借给石小红6700万元,她是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最大红6700万元,她是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最大掮客。她的“下线”有220多人,她的婆婆、亲友、邻掮客。她的“下线”有220多人,她的婆婆、亲友、邻居、同事又在她的线上发展了“下线”。居、同事又在她的线上发展了“下线”。

    

Page 30: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依靠借款吃利差,曹丽琴由下岗女工摇身变成“富婆”。依靠借款吃利差,曹丽琴由下岗女工摇身变成“富婆”。曾为她吸金跑前跑后的丈夫,也被她“炒了鱿鱼”。案发曾为她吸金跑前跑后的丈夫,也被她“炒了鱿鱼”。案发后,曹丽琴由于无法向“下线”兑付本息,众多“下线”后,曹丽琴由于无法向“下线”兑付本息,众多“下线”开始集体上访,一度成为当地的不稳定因素。今年8月,开始集体上访,一度成为当地的不稳定因素。今年8月,曹丽琴与前夫王勇明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警方刑曹丽琴与前夫王勇明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事拘留。

石小红将吸取的钱主要用于投资土地、房产,股权和豪石小红将吸取的钱主要用于投资土地、房产,股权和豪车投资,因为规模过大,还未产生有效收益,就被过高的车投资,因为规模过大,还未产生有效收益,就被过高的利息和债务压力挤垮,使她不得不拿所借的本金垫付。利息和债务压力挤垮,使她不得不拿所借的本金垫付。

  同时,她盲目外借或投资给其他人的大量资金也难以  同时,她盲目外借或投资给其他人的大量资金也难以收回。石小红曾向东胜区王某投资2600万元,至今还收回。石小红曾向东胜区王某投资2600万元,至今还有1100万元本金未收回。她还借给呼和浩特市居民徐有1100万元本金未收回。她还借给呼和浩特市居民徐某800万元,仅追回200万元 近三年来,石小红频繁某800万元,仅追回200万元 近三年来,石小红频繁与他人相互拆借资金,案发时呆坏账已达9481万元。与他人相互拆借资金,案发时呆坏账已达9481万元。

  大量投资难以收回,但每天却要向外支付高额利息。  大量投资难以收回,但每天却要向外支付高额利息。从2007年至案发时,石小红向借款人支付的利息超过从2007年至案发时,石小红向借款人支付的利息超过4亿元。有关账单显示,在非法吸金的高峰期,她一天竟4亿元。有关账单显示,在非法吸金的高峰期,她一天竟支付利息200多万元。由于恶性循环,最终走向崩溃。支付利息200多万元。由于恶性循环,最终走向崩溃。

Page 31: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2.2.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第第 177177条之一(修正案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条之一(修正案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

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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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第第 224224条之一(修正案七增加):组织、领导以推条之一(修正案七增加):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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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洗钱罪洗钱罪 第一百九十一条(修正案三、六修改)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第一百九十一条(修正案三、六修改)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

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

性质的。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Page 34: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5.5.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第第 312312 条(修正案六、修正案七): 条(修正案六、修正案七): 明知是犯罪所得明知是犯罪所得

及其产生的收益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Page 35: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66.. 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 第第 226226条(修正案八修正):条(修正案八修正): 以暴力、威胁手段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

或其他资产的;或其他资产的; “ “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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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扰乱社会秩序类犯罪三、 扰乱社会秩序类犯罪 1.1.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第第 291291 条之一(修正案三增加):条之一(修正案三增加):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期徒刑。

Page 37: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陈智峰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陈智峰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20082008年年 55 月月 3131 日下午日下午 1515时,被告人陈智峰在网络上收集到广西时,被告人陈智峰在网络上收集到广西近期有地震的信息后,即通过互联网登录广西广西官方惟一防震减灾近期有地震的信息后,即通过互联网登录广西广西官方惟一防震减灾网查看相关信息。当陈智峰发现该网站的网页存在明显的设计漏洞,网查看相关信息。当陈智峰发现该网站的网页存在明显的设计漏洞,便在江苏省太仓市使用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通过互联网,运用便在江苏省太仓市使用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通过互联网,运用 nbsinbsi33 和和 13vip.asp13vip.asp 工具获取了广西防震减灾网系统控制权后,删除了原工具获取了广西防震减灾网系统控制权后,删除了原管理员权限(管理员权限( adminadmin ),建立了一个新的管理权限(),建立了一个新的管理权限( 123321123321 )。)。然后通过该权限将网页原横幅广告图片“四川汶川强烈地震 悼念四川然后通过该权限将网页原横幅广告图片“四川汶川强烈地震 悼念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篡改为“广西近期将发生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篡改为“广西近期将发生 99级以上重大地震,级以上重大地震,请市民尽早做好准备”,并将该网站首页左侧的“为您服务”栏目中请市民尽早做好准备”,并将该网站首页左侧的“为您服务”栏目中的“滚动信息”全部篡改为“专家预测广西有可能在近期将发生的“滚动信息”全部篡改为“专家预测广西有可能在近期将发生 99级级以上重大地震灾情”。陈智峰以“不是佐助”、“以上重大地震灾情”。陈智峰以“不是佐助”、“ alex715413”alex715413”网网名 将已篡改的网页截屏图片上传到天涯社区的汶川地震板块并命题为名 将已篡改的网页截屏图片上传到天涯社区的汶川地震板块并命题为“广西地震局官方网发布地震预告,是不是真的?”。之后,陈智峰“广西地震局官方网发布地震预告,是不是真的?”。之后,陈智峰又在网易论坛上发布“因为有朋友在广西 没事的时候去看了广西地震又在网易论坛上发布“因为有朋友在广西 没事的时候去看了广西地震局的网 官方网上发布了地震预报吓死人了 局的网 官方网上发布了地震预报吓死人了 99级 大家自己去看吧 骗人级 大家自己去看吧 骗人我死全家”的帖子。截止我死全家”的帖子。截止 66 月月 55日,网民点击量为日,网民点击量为 1324213242次。次。

Page 38: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同时在同时在 20082008年年 66 月月 11 日日 2121 时许,被告人陈智峰在江苏省太仓市时许,被告人陈智峰在江苏省太仓市自家中登录广西防震减灾网,发现被其篡改的网页已被恢复。陈智峰自家中登录广西防震减灾网,发现被其篡改的网页已被恢复。陈智峰为了不让该网站的网页正常运行,即利用为了不让该网站的网页正常运行,即利用 nbsi3nbsi3 (注入程序软件)的(注入程序软件)的软件程序获取该网页的管理权限后,上传软件程序获取该网页的管理权限后,上传 clean.batclean.bat(批处理程序软(批处理程序软件)软件程序至该网页上,并利用件)软件程序至该网页上,并利用 clean.batclean.bat将广西防震减灾网的计将广西防震减灾网的计算机服务器算机服务器 DD盘内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全部内容进行删除,造成广西防盘内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全部内容进行删除,造成广西防震减灾网不能运行工作的严重后果。同年震减灾网不能运行工作的严重后果。同年 66 月月 33 日日 1010 时,被告人陈时,被告人陈智峰上网登录广西防震减灾网后发现被其删除的网页已恢复,又用相智峰上网登录广西防震减灾网后发现被其删除的网页已恢复,又用相同的方式入侵广西防震减灾网将网页内容删除,造成广西防震减灾网同的方式入侵广西防震减灾网将网页内容删除,造成广西防震减灾网再次无法运行的严重后果。 再次无法运行的严重后果。

20082008年年 10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陈智峰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破陈智峰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Page 39: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2.2.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 第第 292292 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

条、条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条、条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Page 40: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3.3.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 第第 293293 条(修正案八修正):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条(修正案八修正):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的;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的。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Page 41: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4.4.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第第 294294条(根据修正案八第四十三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条(根据修正案八第四十三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

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本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犯本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

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

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

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Page 42: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5.5.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第第 363363 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淫秽物品,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淫秽物品,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其他淫秽物品”,包括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其他淫秽物品”,包括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视频文件、音频文件、电子刊物、图片、文情的诲淫性的视频文件、音频文件、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电子信息和声讯台语章、短信息等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电子信息和声讯台语音信息。 音信息。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 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淫秽物品。

Page 43: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根据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根据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一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十个以上的;视频文件十个以上的;

     ((二二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五十个以上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五十个以上的;的;

     ((三三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等一百件以上的;章等一百件以上的;

     ((四四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点击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

     ((五五 ))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一百人以上的;达一百人以上的;

     ((六六 ))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 七七 )) 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 ((一一 ))项至第项至第 ((六六 ))项规定标准,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八八 ))造成严重后果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Page 44: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声讯台传播淫秽语音信息,具有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声讯台传播淫秽语音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传播淫秽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一 )) 向一百人次以上传播的; 向一百人次以上传播的; ((二二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三三 ))造成严重后果的。 造成严重后果的。

明知是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明知是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使用的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直接链接的,其数量使用的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直接链接的,其数量标准根据所链接的淫秽电子信息的种类计算。标准根据所链接的淫秽电子信息的种类计算。

Page 45: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一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具体描绘不满十八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具体描绘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淫秽电子信息的; 周岁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淫秽电子信息的;

((二二 )) 明知是具体描绘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明知是具体描绘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使用的网站或者网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使用的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直接链接的; 页上提供直接链接的;

((三三 ))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和语音信息的; 息和语音信息的;

((四四 ))通过使用破坏性程序、恶意代码修改用户计算机设通过使用破坏性程序、恶意代码修改用户计算机设置等方法,强制用户访问、下载淫秽电子信息的。 置等方法,强制用户访问、下载淫秽电子信息的。

明知他人实施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明知他人实施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子信息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帮助的,对直接负责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帮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共同犯罪论处。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共同犯罪论处。

Page 46: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5.5.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第 364364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

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管制。

主观上不以牟利为目的。否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牟利主观上不以牟利为目的。否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牟利罪。罪。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物品,达到下列程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物品,达到下列程度属于“情节严重”:度属于“情节严重”:

(一)具有下列五种情节之两种或者数量达到一种情节规(一)具有下列五种情节之两种或者数量达到一种情节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1) (1) 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的; (2) (2) 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3) (3) 传播淫秽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4) (4) 传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5)(5) 以会员制方式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会员制方式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以上的。

(二)造成严重后果的。(二)造成严重后果的。

Page 47: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一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具体描绘不满十八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具体描绘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淫秽电子信息的; 周岁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淫秽电子信息的;

((二二 )) 明知是具体描绘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明知是具体描绘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使用的网站或者网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使用的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直接链接的; 页上提供直接链接的;

((三三 ))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和语音信息的; 息和语音信息的;

((四四 ))通过使用破坏性程序、恶意代码修改用户计算机设通过使用破坏性程序、恶意代码修改用户计算机设置等方法,强制用户访问、下载淫秽电子信息的。置等方法,强制用户访问、下载淫秽电子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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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贿赂类犯罪四、 贿赂类犯罪 (一)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贿赂类犯罪罪名(一)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贿赂类犯罪罪名 第第 385385条: 受贿罪 条: 受贿罪 第第 387387条: 单位受贿罪条: 单位受贿罪 第第 389389 条: 行贿罪条: 行贿罪 第第 391391 条: 对单位行贿罪条: 对单位行贿罪 第第 392392 条: 介绍贿赂罪条: 介绍贿赂罪 第第 393393 条: 单位行贿罪条: 单位行贿罪 第第 163163 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修正案五修改)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修正案五修改) 第第 164164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修正案五修改)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修正案五修改) 第第 388388 条之一:条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修正案七增加)(修正案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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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贿赂犯罪(二)主要贿赂犯罪 11 、受贿罪(第、受贿罪(第 385385条、条、 386386条、条、 388388 条)条) (( 11 )概念、构成特征:)概念、构成特征: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

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A.A. 犯罪客体:犯罪客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廉洁性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廉洁性 B.B. 犯罪主体:犯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 9393 条,“条,“本本

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Page 50: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C.C. 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财物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财物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产性利益,如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等。具体数额以实际支付的资费为准(券)、旅游费用等。具体数额以实际支付的资费为准。。

贿赂的本质是权财交易,只要具有这一本质,无论行、贿赂的本质是权财交易,只要具有这一本质,无论行、受贿表现形式如何,都不影响贿赂的认定。受贿表现形式如何,都不影响贿赂的认定。

为他人谋取利益,指谋取利益的行为过程,包括承诺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指谋取利益的行为过程,包括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而非仅指实际谋取到利益的行为。他人谋取利益,而非仅指实际谋取到利益的行为。

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要求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要求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论处。

D.D.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出于受贿故意 :出于受贿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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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

第第 383383 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受贿罪定罪数额起点通常是受贿罪定罪数额起点通常是 50005000元。元。 55 万元以上的,万元以上的,

1010万元以上的,起刑点分别是万元以上的,起刑点分别是 55 年和年和 1010年有期徒刑。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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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行贿罪行贿罪 (( 11 )概念)概念 第第 389389 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

财物的,是行贿罪。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

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益的,不是行贿。

““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者要求对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者要求对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活动中,违背公平原则,  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活动中,违背公平原则,给予相关人员财物以谋取竞争优势的,属于“谋取不正当给予相关人员财物以谋取竞争优势的,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益”。

Page 53: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 22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第第 390390 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Page 54: 第九讲 日常生活中其他常见犯罪

3.3.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第第 388388 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

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近亲属:是否包括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姻亲,关系密近亲属:是否包括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姻亲,关系密切人,是否仅限于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切人,是否仅限于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对于这些问题,都有待司法解释进行明确。对于这些问题,都有待司法解释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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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与受贿罪的关键区别就在于主体在单位工作,但又本罪与受贿罪的关键区别就在于主体在单位工作,但又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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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根据 2008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本罪掌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本罪掌握要注意以下几点:握要注意以下几点:

“ “ 其他单位”,既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其他单位”,既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的组织,也包括为组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的组织,也包括为组织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正当活动而成立的组委会、织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正当活动而成立的组委会、筹委会、工程承包队等非常设性的组织。筹委会、工程承包队等非常设性的组织。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国有公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国有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司、企业以及其他国有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以下几种情况,构成犯罪的,以本罪论处。以下几种情况,构成犯罪的,以本罪论处。 (( 11 )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

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 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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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的采购等活动中,利用职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的采购等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为销售方谋取利益 ,,数额较大的。数额较大的。

(3)(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利用教学活动的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利用教学活动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财物,为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物品销售方财物,为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 . .

(( 44)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在招标、政府采小组、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在招标、政府采购等事项的评标或者采购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购等事项的评标或者采购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其中国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其中国家机关或国有单位代表,以受贿罪论处。 家机关或国有单位代表,以受贿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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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案例思考案例 --------本案是否构成受贿罪本案是否构成受贿罪 20022002年年 1212月,彭某担任某市建委副主任。此月,彭某担任某市建委副主任。此

后,一些审批过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公司为表示后,一些审批过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公司为表示酬谢,时不时地给建委中层以上干部送红包和各酬谢,时不时地给建委中层以上干部送红包和各类礼品。刚开始,彭某多次拒收,为此长期被领类礼品。刚开始,彭某多次拒收,为此长期被领导和同事背后议论为“假正经”。 导和同事背后议论为“假正经”。

后来,彭某也跟着“同流合污”。不同的是,后来,彭某也跟着“同流合污”。不同的是,他以无名氏的名义,将收受的红包全部捐赠给福他以无名氏的名义,将收受的红包全部捐赠给福利院或希望工程基金,并详细记录了每一笔红包利院或希望工程基金,并详细记录了每一笔红包的数额、来源和捐赠的去向,有据可查的捐赠约的数额、来源和捐赠的去向,有据可查的捐赠约为为 4141万余元。 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