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市证券资金结算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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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Clea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市证券资金结算业务介绍. 张 贵 滨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www.chinaclear.cn. 三. 四. 五. 一. 二. 二. 结算模式. 内容提要. 结算基本概念、清算路径. 一. 一. 资金交收操作流程. 日常业务办理. 近期创新. 一 、结算基本概念、清算路径. (一)结算基本概念 分级结算 法人结算 结算备付金账户分户管理 (二)深圳场内市场的三类交易结算运作模式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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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市证券资金结算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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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滨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Clea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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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一 结算基本概念、清算路径一

结算模式二

三 资金交收操作流程

四 日常业务办理

五 近期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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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算基本概念、清算路径

(一)结算基本概念1. 分级结算

2. 法人结算

3. 结算备付金账户分户管理

(二)深圳场内市场的三类交易结算运作模式

(三)资金清算路径

(四)知识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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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算基本概念

1. 分级结算 一级:中国结算负责办理中国结算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集中清算

交收 二级:结算参与人负责办理结算参与人与其客户之间的清算交收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2. 法人结算 指结算参与人以法人名义集中在中国结算开立证券和资金交收账

户 , 其所属范围业务的交收均通过该类法人账户办理。 结算账户。证券交收账户和资金交收账户(结算备付金账户)

内涵:中国结算不直接对投资者,不直接对营业部; 结算参与人作为法人单位对中国结算承担交收责任。 对于交收违约行为,中国结算将对结算参与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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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算基本概念

3. 结算备付金账户分户管理 背景

为防止结算参与人挪用客户交易保证金,根据《客户交易结算管理办法》( 2001 )和《关于对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进行分户管理的通知》( 2004 )。 2004 年底,实施经纪业务与自营业务分户管理。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发展

对于不同的业务,分别通过不同结算备付金账户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内容 资金交收账户

深交所场内业务

证券公司

经纪业务 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

托管业务 托管(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

自营业务 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

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结算备付金账户

托管银行基金托管 基金托管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

QFII 托管 QFII托管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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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圳场内市场的三类交易结算运作模式

类型 交易渠道 结算渠道(结算参与人)

投资者

一般投资者的交易结算运作模式

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 自然人、一般法人机构等

托管人结算的机构投资者 ( 除 QFII) 交易结算运作模式

直接向交易所报盘

托管人 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保险产品、集合理财计划等

QFII 交易结算运作模式

证券公司 托管人 QF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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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投资者的交易结算运作模式

投资者

4.成交确认

1.交易委托

6. 发送结算数据(清算 / 交收)

8资金账指令

7 、汇入应付资金

3. 成交确认

2. 交易申报

9. 券资交收

5. 成交数据

可用额度

证券公司

结算银行

中国结算(深圳)

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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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结算的机构投资者 ( 除 QFII) 的交易结算运作模式

4. 发送结算数据

5 、汇入应付资金

2. 成交确认

3. 成交数据

注:托管人除商业银行外,另有结算公司基金托管部以及少数合资格证券公司。

1. 交易申报4. 发送结算数据

可用额度托管行

7. 券资交收

6.资金记账指令

托管人

结算银行

中国结算(深圳)

基金产品等

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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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 的交易结算运作模式

4. 成交确认

3. 成交确认

1. 交易委托

8. 资金记账指令7 、汇入应付资金

2. 交易申报

5.成交数据

4. 成交确认

6. 发送结算数据

可用额度

9. 券资交收

托管人结算银行

中国结算(深圳)

深交所证券公司QF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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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清算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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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证券账户上交易对应的资金交收责任是如何明确到结算参与人名下,即结算参与人的清算路径是如何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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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清算路径

1. 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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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

客户

客户交易单元

客户证券账户

托管

资管产品交易单元

资管产品证券账户

自营

自营交易单元

自营证券账户

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专用交易

单元客户信用交易证券账户

结算参与人

结算账户

交易单元

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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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

客户

客户交易单元

客户证券账户

资管产品交易单元资管产品证券账户

自营

自营交易单元

自营证券账户

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专用交易单元

客户信用交易证券

账户

(三)资金清算路径

1. 证券公司

12

结算参与人

结算账户

交易单元

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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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清算路径

2. 托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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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参与人

结算账户

交易单元

证券账户

托管银行

基金托管

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基金证券账户

券商资管产品交易单元

券商资管产品证券账户

QFII

QFII 产品证券账户

债券

债券专用交易单元

债券证券账户

QFII 交易单元仅用于 QFII 报盘用,会员管理专区开通此类交易单元时提供的客户 / 自营结算账号仅确认权属关系,而非清算关系

QFII 交易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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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清算路径

3. 清算关系变化案例:基金退租交易单元 变化清算关系的交易单元上不得有股份及未了结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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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银行

基金托管

A有交易B有股份

C无交易、股份等

证券公司

客户

结算参与人

结算账户

交易单元

T 日上午基金申请退

租、随后交易

T 日下午中国结算变更

结算关系

T+1 日证券公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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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清算路径

3. 清算关系变化案例:基金退租交易单元—— 基金公司交易单元退租业务处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基金公司负责退租交易单元的清算部门与使用交易单元的交易部门注意内部协调:

退租申报前 检查交易单元是否同时为股份托管单元,其上是否有托管股份; 检查交易单元使用状态:是否有未到期交易、回购等。

退租申报流程办理期间 禁止任何交易、非交易报盘; 停止托管、转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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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章知识拓展

RTGS 类业务中,为什么只为托管人提供“指定不交收”功能? 总的原则:尽量减少交收违约 托管人。客户交易资金未纳入前端监控,客户交易不受托管人控制。客户对托管人违约后,如果托管人不垫资,一个结算账户交收的模式下,违约客户的交易可能占用其他守约客户的资金。因此有必要由托管人对违约客户的违约交易确认为“指定不交收”

证券公司(非托管人类结算参与人)。全额交易保证金制度下,客户资金在交易时已纳入前端监控,交易达成后不应存在资金违约的可能

证券公司作为托管人时,其托管结算账户具有“指定不交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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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算模式

(一)结算模式

(二)结算模式四要素1. 清算方式

2. 是否担保

3. 是否货银对付

4. 交收周期

(三)深市主要结算模式类别一览

(四)本章知识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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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算模式

结算=清算+交收 清算

按照确定的规则计算证券和资金的应收应付数额的行为 交收

根据确定的清算结果,通过转移证券和资金履行相关债权债务的行为

清算数据(例如 SJSMXn.DBF )是结算参与人履行交收责任的依据数据。交收数据(例如 SJSJG.DBF )是中国结算组织的结算工作完成后的(交收)结果数据。

某券商问题:买入一笔公司债,我方资金足额,且 Sjsmx0 数据文件中也有这条数据(注:事实上只代表交易成功!),为何最后没有该笔资金没有扣收,相应股份也未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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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算模式

结算模式 证券交易的结算模式主要指相关证券 / 资金的清算方式、交收方

式,交收方式具体包括:中国结算是否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担保交收,证券 / 资金的交收是否互为条件(即是否实行货银对付的 DVP制度),以及交收周期等三方面的内容

目前仅讨论同时涉及证券、资金交收的结算模式,不包括资金代收代付、纯券过户( FOP )、券券对付( DVD )等非货银对付类交收方式

结算模式四要素 清算方式 是否担保 是否货银对付 交收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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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算模式

案例: A 股类证券交易的结算模式 A 股类交易业务范围。 A 股、封闭式基金、 LOF 、国债、企业

债、可转债、分离债、代办转让股份等证券品种和回购的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公司债集中交易;国债分销,配股、可转债和分离债向老股东配售等

结算模式 清算方式:多边净额清算 是否担保:担保交收 是否货银对付:否,

资金 T 日预记账, T+1完成交收;股份 T 日晚过户 交收周期: 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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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算模式四要素

结算模式四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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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边净额• 逐笔全额• 双边净额 清算

方式

• 货银对付• 非货银对付——

资金预记账,股份 T 日过户

是否货银对付

• 担保交收• 非担保交收是否

担保

• T+0 • T+1• T+2 (场外开放式基

金)• T+3

交收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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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算模式四要素

1. 清算方式 多边净额

中国结算将结算参与人所有达成交易的应收、应付证券 / 资金予以冲抵轧差,计算出该结算参与人相对于所有交收对手方累计的应收、应付证券 / 资金的净额

逐笔全额 中国结算按特定品种、特定顺序逐笔完成交收,结算参与人多笔应付

应收证券 / 资金不做轧差处理,同一笔交易不拆分交收 双边净额

中国结算对交易双方之间达成的全部交易的余额进行轧差,交易双方按照轧差的净额进行交收的交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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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算模式四要素

2. 是否担保 担保交收

结算公司作为 CCP (共同对手方),如果买卖双方的一方不能按约定条件履约交收,结算机构也将按照结算规则向守约一方先行垫付其应收的证券和资金。

非担保交收 结算公司仅作为结算工作的组织者,如果买卖双方的一方不能按约定

条件履约交收,则交收失败。 注意:担保交收仅指中国结算对履约方的交收结果进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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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P ( Central Counter Party ),共同对手方 结算过程中同时作为所有买方和卖方的交收对手,并保证交收顺利完成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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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算模式四要素

3. 是否货银对付 货银对付

本质:证券、资金的支付互为条件;(交易一方)应付证券 / 资金不足的,(对手方)暂不交付前者的应收资金 / 证券。

交收时点特征:根据交易日的证券、资金清算结果,于交收日的最终交收时点,同时完成证券与资金的交收,记账日期为交收日。

非货银对付——资金预记账,股份 T 日过户 本质:交收程序上看,证券、资金的支付不互为条件。 (A 股 ) 交收时点特征:

资金方面, T 日晚根据当日证券、资金清算结果,将资金借记或贷记结算参与人结算备付金账户,记账日期为 T+1 日;

证券方面, T 日晚根据当日证券、资金清算结果,将证券(登记)过户,记账日期为 T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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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算模式四要素

4. 交收周期 交收周期。交易双方在交易日( T 日)后多长时间完成与交易有

关的证券、资金交收。 T+0 (如私募债、公司债大宗交易)

RTGS ( 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 / 实时全额交收) T+1 (如 A 股、 ETF 、场内基金交易) T+2 ( TA 开放式基金) T+3 ( B 股) T+N+1 (代收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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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市主要结算模式类别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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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 /业务名称 清算方式

是否担保

是否货银对付

交收周期

A 股、基金、国债、企业债及代办股份转让( A 类)等交易,公司债集中交易,国债分销、配股、可转债、分离债、老股东配售等;债券回购 多边

净额 担保

股份 T 日过户资金 T 日预记

账T+1权证交易、 ETF 交易、单市场股票 ETF 申赎现金替

代、单市场债券 ETF 实物申赎现金替代

货银对付

权证行权、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跨境 ETF 申购资金、现金申购债券 ETF 的申购资金;

逐笔全额

非担保私募债、证券公司次级债、资产证券化产品 T+0

RTGS

公司债协议平台交易、股票质押回购 T+0

质押式报价回购双边净额

T+1两批次

ETF 退补资金、 ETF现金差额、跨市场 ETF 申赎现金替代、跨境 ETF赎回现金替代、实时申赎货币基金收益分派、现金赎回的债券 ETF赎回资金

第三方清算代收代付

T+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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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市主要结算模式类别一览

资金代收代付 概念。根据第三方提供的资金清算数据,于交收日检查应付方结

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中的可用资金。相关可用资金足额的,则将应付资金从应付方资金交收账户划拨至应收方资金交收账户;相关可用资金不足的,资金划付失败。资金划付完毕后,本公司将划付结果通知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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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章知识拓展

1. 深市证券权益分派的资金到账日安排 R+1 : A 股、封闭式基金、 ETF 、债券(含转债)、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园区公司股份、代办转让股份等 R+3 : LOF R+n+1: 实时申赎货币基金 股份冻结期间分派的资金挂账,待股份解冻次一交易日日自动派

发到结算参与人结算备付金账户 标准券派息

结算参与人未欠库, R+1 到账 结算参与人欠库,补足欠库后次一交易日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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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章知识拓展

2. 结息安排 结息日

每季末月 20 日 结息清算日

结息日或结息日前一个交易日(若结息日为非交易日) 记账日

每季末月 21 日(从 20 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改为第一个自然日) 所有账户的应收利息均记入结算备付金账户

结息利率 结算银行给予我公司的同业存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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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章知识拓展

3.“净价交易、全价结算”的债券的应计利息计算 附息式债券、零息式债券应计利息

应计利息= 债券面值× 日利率× 计息天数 日利率= 本付息期适用的票面利率÷365天 日利率小数位数为结算系统默认位数(小数点后 30 位)

应计利息总额按四舍五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 2 位小数 2月 29 日不计入计息天数

贴现式债券应计利息 应计利息=( 100-发行价格) ÷ 债券存续天数 × 计息天数 应计利息总额按四舍五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 2 位小数 2月 29 日计入计息天数 * 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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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章知识拓展

4. 债券交易、出入库与回购效率 公司债协议交易买入的推迟一个工作日方能入库、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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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申报入库——进行回购

T 日买入 国债、企业债;公司债(集中交

易)

T 日可申报入库 T 日可用于回购

公司债(协议交易)

T+1 日可申报入库 T+1 日可用于回购

回购到期——申报出库——卖出

T 日回购到期 T 日不可单独申报出库 (但可申报出库并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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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股、基金、国债、企业债及代办股份转让等交易,公司债集中交易,国债分销、配股、可转债和分离债向老股东配售等。

• 实时申赎货币基金、权证交易、 ETF

交易、单市场 ETF

申赎现金替代等业务

(四)本章知识拓展

5.各证券品种的资金交收顺序

T+1 日货银对付担保交收

货银对付非担保交收

T 日预记账担保交收

代收代付

•质押式报价回购

•权证行权

•资产证券化产品

•园区公司报价转让

•约定购回

•公司债大宗交易

•私募债和可交换私募债

•证券公司次级债

•股票质押式回购

•基金发行

•新股网上发行(含增发)

•公司债企业债分销

• 跨市场ETF现金替代、跨境 ETF

赎回现金替代

• ETF现金差额

• ETF现金替代

• 多退少补款

• 实时申赎货币基金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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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章知识拓展

6. 一个结算账户中不同证券品种的(资金)交收顺序设定原则 先担保交收、后非担保交收 非担保交收中,先二级市场,后一级市场 二级市场中,按交易日发生先后(如 T-1 日交易的资产证券交收先于 T 日交易在 T 日交收的私募债)

同为非担保、交易同日发生的,按(证券交易品种)设定顺序;同一证券交易品种的,按成交先后顺序

发行类业务按照基金、新股、公司债的顺序、相同类别证券按照证券代码从小到大、同只证券按照认购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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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章知识拓展

7. 发行业务的拉单顺序 基金 / 新股发行,无效处理按证券代码从大到小、同一证券按时

间顺序从后往前处理 采用预记账方式,若资金不足,我公司对认购进行无效处理,并将资

金冲回 企业债(及可交换债)和公司债分销发行拉单按成交时间从后往

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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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章知识拓展

8. 案例:交收顺序与交收结果的关系

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400

450

200 交收成功,不满足最低备付

新股发行 50万无效认购,代收代付交收失败

透支 100万

500

1000

1100

A 股类、 ETF 交易,应付 400 万元

最低备付要求,额度 100 万元代收代付,应付 100 万元新股发行,应付 100 万元

公司债协议交易,应付 100 万元约定购回,应付 100 万元

园区报价转让,应付 100 万元保证金收取,应付 100 万元

账户资金量单位:万元完成交收并且满足最低备付限额需要 1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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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章知识拓展

9. 债券质押回购业务中,如何计算可出库质押券数量? 可出库质押券的数量取决于可出库质押券折算标准券数量 可出库质押券折算标准券数量=该账户已入库质押券折算标准券总量-该账户当日未到期融资回购(含当日新发生融资回购)融出标准券量-MAX (融资回购净应付款折算的标准券量, 0 )

举例。投资者标准券总量 1600 ,当日到期 900 ,仍有之前回购未到期 200 ,当日新做融资回购 600 ,则可出库量=1600-200-600-MAX ( 900+利息支出 -600 , 0 ) <=500

说明:出库指令委托可部分成功;若投资者回购质押券欠库,其出库指令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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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章知识拓展

10. 资金交收案例 -学习非担保交收类业务交收顺序的影响 T 日 16:00 交收完成后(预计账前),券商 A 结算备付金账户余

额为 160万元(如果其账户余额是 150万, 190万呢?)。已知 T 日该账户下仅发生以下两笔交易:

1 、净买入 A 股股票 a , 100万元;2 、净买入 ETF 份额 b , 40万元;

T+1 日该账户发生交易还有:通过综合协议平台卖出 1笔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c , 30万元;买入 1笔公司债 d , 10万元;买入 1笔公司债 e , 20万元。

券商 A 在 T+1 无存提款,那这些交易,哪些可以成功完成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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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章知识拓展

10. 资金交收案例

余额 160万情况下,可以完成所有担保交收类业务,非担保交收类业务视各笔业务交收顺序及其交收完成情况(交易序号)。

假设该结算账户最低备付限额是 20万元,则可能最低备付不满足

买入 A 股 100万

买入 ETF 40万

卖出专项资管计划 30万

买入公司债 10万

买入公司债 20万

担保交收

非担保交收

160

60

20

50

40

20 40

50

30 50

20

10

10

20

0 20

交收成功 交收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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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章知识拓展

10. 资金交收案例

买入 A 股 100万

买入 ETF 40万

卖出专项资管计划 30万

买入公司债 10万

买入公司债 20万

担保交收

非担保交收

150

50

1 0

40

30

10 30

40

20 40

10

0

0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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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章知识拓展

10. 资金交收案例

余额 190万时,不会发生资金交收违约,最低备付要求满足

买入 A 股 100万

买入 ETF 40万

卖出专项资管计划30万

买入公司债 10万

买入公司债 20万

担保交收

非担保交收

190

90

50

80

70

50 70

80

60 80

50

40

20 40

50

3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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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章知识拓展

11. 债券质押式回购结算要点 结算模式

一次成交,两次结算;多边净额结算,担保交收 购回价格

购回价格 =100+ 成交年收益率× 100× 回购天数 /365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 8 位小数

购回金额 回购张数 ×购回价格

到期日及交收日 初始回购和到期购回交收周期 T+1 到期日按自然日计算,到期购回交收日为到期日下一个交易日

举例: 2013 年 8月 15 日发生 2天期质押式回购,融资方 8月 16 日收到资金;到期日为 8月 17 日(周六),到期购回交收日为 8月 19日,融资方须在 8月 19 日完成交收,融券方同日收回资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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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章知识拓展

12. 可转债转股、赎回及回售结算要点 转股

转债面额不足转换成一股的转债本金及相应利息(若发行人规定计息)作为零债资金,在 T 日晚一并记入结算参与人结算备付金账户( T+1 日到账)

赎回、回售 债券及可转债的赎回、回售清算数据在 L+4 日发送,所得资金 L+5

日到账( L 为赎回、回售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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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章知识拓展

13.要约收购结算要点 在收购期内不进行结算; 股份在要约收购期结束后三个交易日内过户; 资金在股份过户次一交易日记入结算参与人的结算备付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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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交收处理流程

(一)资金交收处理流程

(二)本章知识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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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交收处理流程

1. 基本流程 操作原则:结算账户谁开立谁负责,按结算账户,参照“尚未支

付金额”交收

1

• 检查。 B001 类账户在 8:30 后、 15 : 30后(日间所有交易完成后)、 B201/B401类账户在 8:30 后,检查 D-COM终端上提示的“尚未支付金额”

2• 汇划。向结算备付金账户汇入数额为 X=尚

未支付金额的资金

3• 确认。跟踪备付金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在最终

交收时点前到账注意 :欲避免 B001 类账户发生待交收,则: X=尚未支付金额 +当日实时申赎货币基金申赎与 A 股类交易形成的净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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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交收处理流程

B001 类账户上“尚未支付金额”的使用。 建议:至少执行两次“三个动作”——检查、汇划、确认 8:30-15:30

“三个动作”第一次 ,可以避免透支 15:30 后

“三个动作”第二次 ,可以确保完成当日所有非担保类业务的交收,避免出现“不满足最低备付限额”的情形

原因: B001 类账户上为 T+0 类业务做资金交收,该部分业务活动会使“尚未支付金额”不断变动。

如果可预估 T+0 类非担保业务的应付资金总额,提前汇划则更佳 其他注意事项

存提款后,“尚未支付金额”会发生变化。因此,每次提款后,都应检查“尚未支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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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交收处理流程

2.批量查询全部结算账户的“尚未支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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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交收处理流程

3. 资金最终交收时点、存提款最终时点

京沪深三地跨市场资金划拨实时到帐 2014 年 6月 27 日推出,同一结算参与机构在京沪深结算备付金账

户的资金实时划拨到账,大幅提高了跨市场资金的划付效率 到账延迟或失败的,可向京沪深分公司任一方反映解决

应考虑到汇划时间 / 意外事件等因素,应提前存提款

账户类型存款最终时点最终交收时点

提款最终时点

至银行账户 跨市场

B001xxxxxxB201xxxxxx 16:00 15:30 16:00

B401XXXXXX

L401XXXXXX17:00 1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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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交收处理流程

4.存提款处理流程 存款流程

已发出汇款指令, D-COM终端检查,资金未到账? 备注栏中,结算账号填错

向结算业务部传真“错账调账申请(格式自拟)” ( fax:25987422,tel:25986009 )

结算银行发款行或收款行的业务处理未完成 收款行的业务联系方式,见结算参与机构管理平台 - 深圳分公司业务 - 结

算参与人业务 - 结算银行联络人查询

反馈账户余额

网银、电汇

D-COM 终端

实时查询余额

通知入账结算参与

结算银行开户行发款行

中国结算

(深圳)

中国结算(上海)

结算银行收款行

记账指令

记账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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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交收处理流程

50

结算银行联络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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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交收处理流程

4.存提款处理流程 提款流程

传真方式。参见《证券资金结算业务指南》 (2012 年 11月修订版 )

提款 付款指令

D-COM 终端

D-COM故障:传真申请

指定银行收款账户

结算参与人

中国结算(深圳)

结算银行发款行

中国结算(上海)

记账指令

结算银行开户行收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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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章知识拓展

1.D-COM终端上的“尚未支付金额”的作用、计算 尚未支付金额:代表了结算参与人完成当日交收,且满足最低结

算备付限额要求所应汇入的资金量 设 S = 结算备付金账户当前余额-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

T+1DVP 担保交收品种收付净额-未采取预记账方式的非担保业务应付资金总额(含代收代付业务的应付资金)

|S| ,当 S<0

则: 尚未支付金额 =

0 ,当 S>=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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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章知识拓展

2. D-COM 系统上“可提款金额”指什么?如何计算? 可提款金额指结算参与人在日间可从备付金账户中提取的资金额 可提款金额 =MAX (结算备付金账户当前余额-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 T+1DVP 担保交收品种当日净应付款, 0 )

注意: 如果 T+1DVP 担保交收业务为资金净收,“ T+1DVP 担保交收业

务当日净应付款”项为零 非担保交收业务的应收、应付款没有体现在“可提款金额”的计算公

式内。提款时,应留足资金确保此类业务的交收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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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章知识拓展

3. 例题:计算尚未支付金额和可提款金额 T 日,券商 A某结算账户下 T 日发生以下几笔交易:

1 、净买入股票 a ,发生额为 100万元; 2 、净卖出国债 b ,发生额为 50万元; 3 、集中交易买入 1笔公司债 c ,发生额为 10万元; 4 、集中交易买入 1笔 ETF 份额 f ,发生额为 20万元;集中交易卖出 1笔 ETF 份额 g ,发生额为 30万元

5 、约定购回业务发生 1笔 e ,资金净应付为 40万元;此外,在 T+1 日又有:

6 、综合协议平台卖出 1笔公司债 d ,发生额为 20万元; 假设上述交易于今天( T+1 日)交收,该券商 T 日的备付金账户余额 100万元(预计账前),最低备付限额为 20万元。其 T+1日显示的可提款金额和尚未支付金额是多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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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章知识拓展

3. 例题:计算尚未支付金额和可提款金额 分析: 1-3 是预计账担保交收, 4 是 DVP 担保交收, 5-6 是

DVP 非担保交收 可提款金额 =100- ( 100-50+10 ) -max{0, ( 20-30 ) }-

20=20 尚未支付金额:

∵ 100- ( 100-50+10 ) - ( 20-30 ) -40-20=-10

∴ 尚未支付金额 =|-10|=10 注意: T+1 日通过综合协议平台卖出公司债因为属于非担保类业

务,所以不会降低尚未支付金额。

预计账后金额

DVP 担保交收净额

约定式购回应付额

最低备付限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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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章知识拓展

4. 新增结算账户后,如何在 D-COM 系统中维护账号信息?

此处“资金账号”填新增的结算备付金、保证金账户的 10 位数账号。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例,其结算备付金、保证金账号分别为 B401xxxxxx , B402xxxxxx 。

此处“结算账号”填写结算账户开立时录入的 “ D-COM 结算账号” , 见平台上《深圳证券综合结算平台( D-COM )业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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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章知识拓展

5. 划转佣金、利差的注意事项 佣金。应按照日清日结的原则,通过 D-COM 系统划转,且不得超过限额

利差。可以跨市场划拨的方式,通过上海分公司划出 深圳分公司正在进行 D-COM 系统改造,拟增加划款类别,满足利差

划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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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章知识拓展

6. 结算备付金最低限额及结算保证金调整的注意事项 结算备付金最低限额及结算保证金在每月第一个交易日进 行计

算,第二个交易日生效 结算保证金的调整在第一个交易日末预记账,第二个交易日(通过结

算备付金账户)交收 案例:假设 3月 1 日、 2 日均为工作日,某账户 2月份的最低备

付限额、结算保证金分别为 100万、 20万, 3月份其最低备付限额、结算保证金分别为 150万、 40万,不考虑其他资金交收影响,则:

3月 1 日晚,借:备付金账户 20万 (备付金账户余额变为: 100-

20=80 )

贷:保证金账户 20 (保证金账户余额变为: 20+20=40 )

3月 2 日晚,结算参与人需汇入资金 70万(等于 150-80 )到备付金账户中,以满足最低备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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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二)本章知识拓展

7. 参考资料 - 法律规则(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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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章知识拓展

8. 参考资料 - 业务指南 / 通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资金结算业务指南》( 2012 年 11月修订版)

关于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的通知

关于修订《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 关于证券公司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场内结算业务有关事项

的通知 关于修订《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

指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6.27 ) 关于结算资金跨市场划拨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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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章知识拓展

9. 参考资料 - 常用业务表格

D-COM 用户手册以深圳通信公司的版本为准

www.sssc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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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章知识拓展

10. 结算参与人业务咨询电话业务类别 业务范围 联系电话

清算路径设立及变更

基金等租用交易单元开通;托管银行、开放式基金、结算账户开立、变更等。

25946003

25946022

25946004

25946005

日常资金结算业务

证券发行业务 25946009

证券派息业务25938082

25946023

可转债(转股、回售、赎回)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园区公司报价转让业务手工提款、调账业务

25946009

B 股交易一类指令修改B 股交易二类指令配对

25946023

资金到账查询25946020

25946030

证券收购业务 25944255

B 股卖空、 T+0超卖处理 25946023

资金管理 日常资金结算及相关业务咨询 25946015

25946020

IST技术咨询 IST 系统初装、系统维护及咨询 8318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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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日常业务办理

(一)业务办理原则

(二)结算参与机构管理平台 - 深圳分公司业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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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办理原则

深圳分公司日常结算业务的范围 参见深圳分公司《证券资金结算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

业务办理原则:优先使用深圳分公司结算业务网上平台 可以网上办理的业务,不再网下办理,除非网上业务平台故障 网上办理业务的,提交的材料以网上业务平台用户手册为准

深圳分公司结算业务网上平台入口 公司网站首页:结算参与机构管理平台 - 深圳分公司业务

深圳分公司结算业务网上平台,原名“深圳证券资金结算业务电子平台”,于 2013 年初并入公司总部统一规划的“结算参与机构管理平台”,成为其中一个业务模块。登录管理平台后,点击“深圳分公司业务”菜单进入。

平台改版后,深圳证券资金结算业务电子平台用户手册(结算参与人版) 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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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办理原则

业务指南与平台用户手册的关系

建议 首先,学习业务指南。了解结算业务部的业务范围、业务办理逻辑,然后登录网上平台办理业务

其次,熟悉平台用户手册的使用,利用目录 / 关键词查找知识点

65

指南 / 手册 作用 性质 备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资金结算业务指南》( 2012 年 11月修订版)

哪些业务可以办(囊括所有业务的办理,未上网业务按此办理)

业务指导 指南还包括资金结算、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深圳证券资金结算业务电子平台用户手册(结算参与人版)

网上业务如何办 业务操作 未来拟流程上附“帮助”说明,废除手册

Page 66: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市证券资金结算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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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算参与机构管理平台 - 深圳分公司业务简介

结算参与机构管理平台登录

平台用户手册

Page 67: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市证券资金结算业务介绍

(二)结算参与机构管理平台 - 深圳分公司业务简介

业务范围 基本涵盖除资金划拨,结算数据发送外的所有资金结算类业务。

参与机构类型 业务类型( 33 个业务流程)证券公司 客户、自营、融资融券、托管人业务、基金代销结算账户开

立,资管产品结算账户开立、销户

托管银行 基金代销、基金托管、 QFII 托管结算账户开立, QFII最低结算备付额度申报

基金公司 基金直销、开放式基金 /ETF 结算账户开立

基金销售公司 基金代销结算账户开立

资产管理公司 资管产品结算账户开立

全体结算参与机构

结算参与机构更名、预留印鉴更新,结算业务联络人申报;指定银行收款账户信息维护,询证;结算数据抄送、大额提款预报等

Page 68: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市证券资金结算业务介绍

(二)结算参与机构管理平台 - 深圳分公司业务简介

功能特点 流程透明,业务处理进度一目了然

业务办理必须的材料数量减少 ……

Page 69: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市证券资金结算业务介绍

(二)结算参与机构管理平台 - 深圳分公司业务简介

近期优化 证券公司开立托管人结算账户 资管产品开户流程名称中揭示资管产品名称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名流程 短信提醒功能

结算账户余额变动、透支预警 交易单元出租、退租等流程中,托管人填报相关结算账号的途径由深交所会员管理专区转移至深圳分公司结算业务网上平台( 4月初上网)

平台自动发送待办业务至托管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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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算参与机构管理平台 - 深圳分公司业务简介

注意事项 1. 通过结算参与机构管理平台申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结

算账户销户业务 基本流程:

接受结算参与人申请并通过后,中国结算将结算账户对应的保证金及利息调至结算备付金账户;结算参与人通过结算备付金账户的指定银行收款账户划出全部资金。

注意事项: 建议暂停销户,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名流程利用已有的闲置结算

账号 对参与人:节省开户时间,减少资金汇划操作 对结算公司:节约结算号码段

明确销户的,确保结算账户的指定收款账户有效,未在开户行销户

Page 7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市证券资金结算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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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算参与机构管理平台 - 深圳分公司业务简介

注意事项 2. 请通过结算参与机构管理平台办理(资金)询证业务

结算账户询证业务通过电子平台办理,不再接受(邮寄)询证函 结算参与人开通电子平台,报备其签约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后方可

办理结算账户询证业务。

Page 7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市证券资金结算业务介绍

五、近期创新

(一) RTGs

(二)证券公司基金托管业务

(三)约定购回

(四)股票质押式回购

(五)质押式报价回购

(六)可交换私募债

(七)债券 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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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RTGS

RTGS ( 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 ) 推出时间: 2014.2.17 业务特点

实时清算。根据成交数据进行日间实时清算,即时发送每笔交易的清算数据;

实时交收。通过 D-COM 系统勾单确认,提交指令后,即时执行交收;

指令提交时间。交易日的 9:15-16:00 一笔业务满足交收的条件。结算备付金余额 >=当日“ T+1DVP 担保交

收类业务”的应付资金 + 该笔业务买入金额 +税费 日间交收失败的交易,后续每 5 分钟安排一次交收

具备指定不交收功能。允许托管人对某笔交易确定为“不满足交收条件的交易”,本公司对该笔交易则不作交收处理。

指定不交收的违约处理。指定不交收的业务仍属于交收违约,本公司将记录结算参与人违约信息,并将相关违约情况告知深交所。(包含被指定不交收的投资者,例如导致托管行违约的某基金公司 , 以便深交所对该基金公司予以监管、处罚。)

Page 74: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市证券资金结算业务介绍

(一) RTGS

RTGS+ T+0 日终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 证券品种

中小企业私募债(含可交换私募债)、证券公司次级债、资产证券化证券品种

结算模式 日间,实行 RTGS 日终,关于日间交收失败的 / 未执行 RTGS 交收(不含指定不交收)

的交易,实行逐笔全额非担保批量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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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75: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市证券资金结算业务介绍

(一) RTGS

“RTGS+ T+0 日终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结算模式业务处理图

交易 - 交收完成最快纪录 :24秒75

结算参与人

深交所

中国结算(深圳)

2. 清算数据ABCD

9:15-16:00RTGS

16:00 后日末交收

3. 申报交收指令ABC

4.ABC 交收结果(AB 成功、 C失败 )

5.ABCD 交收结果

1. 交易数据:ABCD 四笔交易

执行 ABC的交收

执行 CD 的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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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券公司基金托管业务

2014 年,国信、海通、招商…… 托管人结算模式。

证券公司可通过(申请开立独立的)托管结算账户,办理托管的基金的证券资金结算业务。

负责结算的基金须使用专用交易单元(多个基金可共用)。 证券公司结算模式。

证券公司可通过客户结算账户,办理包括托管的基金在内的全部客户的证券资金结算业务。

自行负责全部客户的明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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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77: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市证券资金结算业务介绍

(二)证券公司基金托管业务

风险管理 比照经纪业务管理。证券公司发生托管业务交收违约的,我公司

有权扣划和处置其自营结算资金和自营证券以弥补其交收违约。 证券公司开展基金托管业务,应参照相关行业协会对托管银行的要求,与客户签订相关证券资金结算协议。

对于我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结算协助托管银行冻结、解冻、划转、划回违约客户证券的业务流程》等业务规定,证券公司作为基金托管人参照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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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78: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市证券资金结算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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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 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托管其证券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证券公司根据与客户签署的协议将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相关孳息返还给客户的交易。

——“客户向券商融资的买断式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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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结算模式 清算

T 日晚,办理逐笔全额清算并发送清算数据。 交收

T+1 日办理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 证券或资金不足,交收失败 被司法冻结的证券不办理划转,视为证券不足额。

未来发展 扩大融出方范围 落实买断式回购特点,证券可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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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融入方: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

查标准的客户 融出方: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

向资产管理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照适用。

——“客户向券商融资的质押式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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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结算模式 清算

T 日进行 4批次清算,并于 11 : 30 、 14 : 30 、 15 : 05 及15 : 30 分后发送 4批次数据

交收 T 日 16:00 ,依据清算结果,按照货银对付原则及成交先后顺序逐笔办理资金交收及证券质押登记或解除质押登记

资金不足的,交收失败 特殊情形。融出方为客户结算账户上结算的定向理财 (或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 时,融出方、融入方均使用客户结算账户交收。上述情形下,于最终交收时点,仍需保证结算账户有相应资金,交收方能成功。

—— 自买自卖仍需先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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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

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是指证券公司将符合《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规定的自有资产作为质押物,以质押物折算后的标准券数量所对应金额作为融资的额度,通过报价方式向证券公司符合条件的客户融入资金,同时约定证券公司在回购到期时向客户返还融入资金、支付相应收益的交易。

——“券商向客户融资的质押式回购”,“保证金管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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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8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市证券资金结算业务介绍

(五)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

结算模式 清算

T 日晚,办理双边净额清算并发送清算数据。 交收

T+1 日 12 : 00 和 16 : 00 进行两个批次交收 T+1 日交收失败,延至 T+2 日交收

正常交收以延迟交收结果为条件,延迟交收(若有)失败的,当日正常交收亦失败

T+1 交收周期的意义(上海市场为 T+0 ) 对证券公司:减少资金压力 对投资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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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可交换私募债

可交换私募债:是指由中小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交换成该企业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公司债券。 “私募债”+“ 可交换” (上市 6 个月后)功能 代码区间【 117000, 117999】

13福星债( 117001 )于 2013 年 10月 31 日上市 结算模式

交易、赎回及回售:比照私募债办理 换股( T 日买入, T 日可换股):比照可转债转股办理

换股数量= (债券数量 * 债券面值 /换股价格),向下取整 与可转债的区别:换股是交易,不是“发行”新股;收取交易印花税和标的股票过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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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债券 ETF

单市场实物债券 ETF 、现金债券 ETF 交易的结算模式

比照现有 ETF

申赎业务的结算模式 单市场实物债券 ETF比照单市场股票 ETF 办理清算交收 现金债券 ETF比照跨境 ETF 办理清算交收

申购现金替代: T 日清算, T+1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 赎回现金替代、现金替代退补款、现金差额:代收代付。基金管理人清

算,进行 T+N+1 交收( T+N 指基金管理人清算数据提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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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热线、邮件

技术咨询电话: 0755-25987818 (晚间值班) 0755-25946080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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