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際ロータリー 第2700地区 ガバナー (BE THE …...RI第2700地区ガバナー 岡野正敏 (門司西RC) インターシティ・ミーティングを終え 平成最後の月へ
第三章 社区矫正工作者 与社区矫正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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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社区矫正工作者与社区矫正对象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李太斌
第三章 社区矫正工作者与社区矫正对象• 第一节 社区矫正的组织机构• 第二节 社区矫正工作者• 第三节 社区矫正对象
第一节 社区矫正机构
• 一、什么是社区矫正机构• 二、国外社区矫正机构设置• 三、社区矫正机构类型及其职责• 四、社区矫正相关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一、什么是社区矫正机构
• (一)社区矫正机构的概念• (二)社区矫正机构的职责
(一)社区矫正机构的概念
• 社区矫正机构:指为了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设置的具有法定职责、配备一定数量专业矫正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
• 社区矫正机构的构成:– 社区矫正的决定机构: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
和公安机关– 社区矫正的执行和日常监督管理机构:司法行政
机关和公安机关、乡镇、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 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机构:人民检察院等
(二)社区矫正机构的职责
• 管理监督职责• 教育改造职责• 服务帮教职责
二、国外社区矫正机构设置
• (一)美国社区矫正机构设置• (二)加拿大社区矫正机构设置• (三)英国社区矫正机构设置• (四)启示
(一)美国社区矫正机构设置
• 1、社区矫正管理机构• 2、社区矫正工作机构
1、社区矫正管理机构
2、社区矫正工作机构
政府通过签订合同或购买服务的形式,让非官方的组织和机构参与对社区矫正工作
(二)加拿大社区矫正机构设置
• 社区矫正管理机构• 非政府直接服务机构也是加拿大矫正系统的
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通过与政府签合同的形式为社区矫正对象和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探视、咨询服务、居住服务、就业指导、缓刑与假释监督服务等
社区矫正管理机构
分为联邦和省 (地区 )两级:•联邦负责刑期在两年或两年以上犯人的监禁和社区矫正,各省或地区负责刑期在两年以下犯人的矫正工作。
(三)英国社区矫正机构设置
(四)启示
• 社区矫正视构是专门的刑罚执行机构而不是兼职的管理机构
• 注意社区矫正机构与监禁矫正机构有机结合
三、社区矫正机构类型及其职责
• (一)社区矫正的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机构及其职责
(一)社区矫正的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 领导机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主要职责有:– 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或方
案– 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和制度– 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
遇到的重大问题– 检查、指导本地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
情况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机构及其职责
• 执行机构: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或专业机构,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
• 主要职责:– 监督、考察和管理社区矫正人员– 深入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场所,了
解服刑人员的实际表现– 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政策、法律– 掌握、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
思想教育– 及时解决社区矫正人员在就业、生活、求学等方
面所遇到的困难
四、社区矫正相关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 (一)人民法院• (二)人民检察院• (三)公安机关• (四)司法行政机关
(一)人民法院
• 严格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 依法充分使用非监禁刑刑罚措施和减刑、假
释等鼓励罪犯改造、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 在判处非监禁刑、减刑、假释工作中,可以征求有关社区矫正组织的意见
• 在宣判、宣告后,将判决书、裁定书抄送有关社区矫正组织
(二)人民检察院
• 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 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
(三)公安机关
• 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
• 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
• 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四)司法行政机关
• 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
• 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
• 监狱管理机关要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对符合假释条件的人员要及时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并积极协助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
第二节 社区矫正工作者
• 一、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概念和范围• 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者队伍• 三、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四、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五、其他社会力量
一、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概念和范围
• 社区矫正工作者:指依托执法权限或专业知识,在社区内针对矫正对象开展管理和矫正等工作的人员
• 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范围:– 依据:社区矫正具有刑罚执行、专业矫正和社会福利等三个要素
–范围:刑罚执行工作者队伍、专业矫正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
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者队伍
• (一)刑罚执行工作者队伍的组成• (二)刑罚执行工作者队伍的具体任务• (三)刑罚执行工作者队伍遵循的工作纪律
(一)刑罚执行工作者队伍的组成
• 《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负责单位–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是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
• 《刑法》、《刑事诉讼法》– 公安机构是社区矫正对象的执法主体
• 解决工作主体和执法主体的方法–发挥政法委的组织与协调职能–修订相关法律
(二)刑罚执行工作者队伍的具体任务
• 接收矫正对象,办理衔接手续• 对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管理• 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督• 考核、评估和奖惩• 完成社区矫正上级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布置
的相关工作• 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三)刑罚执行工作者队伍遵循的工作纪律
三、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 (一)社会工作者参与的必要性• (二)社会工作者应具备的素质• (三)社会工作者的具体任务• (四)社会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和业务培训
(一)社会工作者参与的必要性
• 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存在问题的需要– 社区矫正对象问题:社会态度、认知、行为、心
理、社会文化、社会联结、社会适应等• 实现社区矫正目标的需要– 社区矫正目标:矫正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
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率的需要
(二)社会工作者应具备的素质
• 社会工作的基本素质•树立有关社区矫正的基本理念–全面认识社区矫正的内涵–树立罪犯为“特殊弱势群体”的理念
•满足矫正对象需求、解决矫正对象问题的相关方法和技巧
• 其他素质–熟悉有关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多学科知识:社会学、心理学、犯罪学等– 人文关怀和奉献精神
(三)社会工作者的具体任务
• 制定矫正计划、方案、具体实施矫正措施• 提供帮助和服务• 教育、培训• 加强与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矫正力量的协调
与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四)社会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和业务培训
• 专业化– 职业化建设– 重视选拔工作– 责权明确、管理科学、强化监督机制,加大保障力度
– 加强业务培训• 业务培训
四、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 (一)志愿者的概念和特点• (二)志愿者参与的必要性• (三)志愿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四)组建志愿者队伍的方法和途径• (五)志愿者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一)志愿者的概念和特点
• 社会志愿者:指在社区矫正中自愿或者由专业工作人员邀请无偿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一定服务的社会人员
• 志愿者特点:–都是兼职人员– 不领取薪水–来源复杂,专业水平不一–流动性大
(二)志愿者参与的必要性
• 社会的广泛参与本身就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特点
• 专业社区矫正队伍力量薄弱,有必要吸纳社会人员参与
• 有利于社区矫正的宣传• 志愿者参与式各国的惯例
(三)志愿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 《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办法》规定,志愿者应具备下列条件:–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热心社区矫正工作– 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
(四)志愿者招募与培训
• 1、社区志愿者的招募• 2、志愿者培训
1、社区志愿者的招募
• 志愿者招募的途径• 志愿者招募工作时的注意事项
志愿者招募的途径
• 志愿者介绍,即通过志愿者动员其周围人士参与志愿工作的方式来进行招募
• 通过一定的活动形式来进行招募• 通过广告的形式来进行招募• 运用互联网以及电子邮件等较先进的人际交往媒介来进行招募
志愿者招募工作时的注意事项
• 明确机构或者社区工作项目的要求• 设计一张详尽的志愿者登记表,以记录有关资料• 了解志愿者各个方面的情况– 志愿者的生理和心理情况,包括志愿者的体质、参与
的动机以及对待志愿的态度等;– 志愿者自身的需要,主要是志愿者立足于自身时间、精力和能力的付出而期望能够从志愿活动得到的回报;
– 志愿者本人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工作者还需要对接见志愿者的地点和时间做出适当的安排
2、志愿者培训
• 志愿者培训的内容:– 一是基础理论,包括志愿者工作的概念、服务须知、目标以及服务对象的特征和需要等;
– 二是技巧训练,包括人际沟通、合作、社区探访以及小组工作等方面的技巧
• 设计志愿者培训方案时必须的要素:– 志愿者参与– 使用者参与– 成本控制– 时间配合
志愿者培训的内容
名称 志愿者对象
活动 培训内容
基础培训
刚投入志愿者工作行列的志愿者
迎新课程
志愿者工作的概念/须知;了解机构和志愿者小组对至工作的目标与期望;志愿者应该掌握的基本技巧,如人际沟通、活动程序设计等
专题培训
已经委派工作岗位的志愿者
专门技巧训练
了解服务对象的特征、需要和期望;特别技能训练,如社区探访、急救知识、摊位设计等
进深培训
资深志愿者
领袖训练
领袖才能/服务策划及评估/团队合作技巧、资源管理等
(五)志愿者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 职业道德• 工作纪律
五、其他社会力量
• 社会团体的参与– 民间组织的类型: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 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的参与• 家庭• 社区矫正对象原单位等
第三节 社区矫正对象
• 一、社区矫正对象概述
• 二、社区矫正对象的主要类型
一、社区矫正对象概述
• 社区矫正对象,也就是社区矫正的范围,是指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社区内接受矫正的犯罪人
• 社区矫正对象的特点–曾有过过错行为–较难取得民众同情–功能恢复与重建难度较大–处于社会资源网络边缘地位
二、社区矫正对象的主要类型
• (一)被判处管制的
• (二)被宣告缓刑的
•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 (四)被裁定假释的
•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一)被判处管制的
1.管制的概念
2.适用管制刑的罪行和情节
3.管制的基本特征
1.管制的概念
• 管制是我国五种主刑之一–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以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 管制是我国刑罚体系中最轻的一种主刑
2.适用管制刑的罪行和情节
• 管制刑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社会危险性较低的、不必予以关押的犯罪分子
3.管制的基本特征
• 对犯罪分子不予以关押,只限制一定的自由• 被判断管制的犯罪分子享有除限制之外的各项权利
• 被判断管制的犯罪分子的工作、活动必须接受公安机关的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 管制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被宣告缓刑的
1.缓刑的概念
2.缓刑的适用条件
3.缓刑的基本特征
1.缓刑的概念
• 缓刑是刑罚的暂缓执行,是对原判刑罚附一定条件地不予以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 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条件下,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 战时缓刑制度• 缓刑以所判处的刑罚为依据
2.缓刑的适用条件
• 对象条件:被判处拘役或 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 实质条件: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 消极条件: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
3.缓刑的基本特征
• 对犯罪分子判处了一定刑罚,暂时不予以执行• 决定一段时间的暂缓执行考验期• 在确定的考验期内犯罪分子若接受考验,认真
改造,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1.暂予监外执行的概念
2.被暂予监外执行需要具备的条件
3.监外执行的法律程序
1.暂予监外执行的概念
• 监外执行: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 监外执行的类型:– 刑事诉讼中监外执行– 监狱执行刑罚过程中的监外执行
• 监外执行是对监禁刑罚的非监禁执行,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法律规定的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须收监执行
2.被暂予监外执行需要具备的条件
• 实质条件–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
• 对象条件– 刑事诉讼中监外执行适用于有期徒刑和拘役犯,
监狱收监中的监外执行适用于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犯人
• 消极条件或排除性条件–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 自伤自残的罪犯
3.监外执行的法律程序• 刑事诉讼中监外执行的程序 • 监狱执行中的监外执行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时决定监外执行
填写兼执行书通知执行机关
抄送人民检察院
执行机关严格监督,基层组织或罪犯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提出异议
执行监狱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
申请 批准
公安机关
收监
人民检察院
提出异议
(四)被裁定假释的
1.假释的概念2.裁定假释的具体条件3.裁定假释的法律程序
1.假释的概念
• 假释: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释放后不致危害社会,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的提前释放• 假释是我国严惩与宽大处理相结合的刑事政
策在刑罚执行制度上的具体体现
2.裁定假释的具体条件
• 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不是罪犯,也不能是因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10年
以上有期徒刑的• 必须已经执行一定的刑期后– 有期徒刑:执行原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十年以上
• 实质性条件:– 犯罪分子认知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
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3.裁定假释的法律程序
监狱
罪犯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同意提出建议
罪犯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提出建议
裁定 裁定
抄送抄送
抗诉抗诉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1.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2.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
1.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
•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罚附加刑之一,是一种资格刑
• 剥夺政治权利是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 剥夺政治权利主要适用于犯罪性质较重的犯罪分子
2.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
• 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附加适用• 独立适用
本章小结• 社区矫正机构的功能怎样?国外社区矫正机
构的设置有何特点?• 我国当前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情况怎样?参
与的部门有哪些?其职责怎样?• 当前社区矫正队伍有哪些部分组成?各自的
职责怎样?他们应该具有哪些素质?遵循哪些纪律?
• 何为社区矫正对象?有哪些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