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on 04-Jan-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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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校園治安事件通報與處理實例探討
桃園縣聯絡處軍訓督導 張百誠
壹、前言貳、改善校園治安計畫與新措施參、重大校園治安事件通報與處理肆、案例說明及問題探討伍、結語
大綱
「重大校園治安事件」管制與輔導,係教育部現階段推動改善校園治安重點工作之ㄧ,期對已發生之校安事件,給予妥適之輔導與安置,結合有關資源與能量,協助高關懷學生調整偏差行為及觀念,從少年虞犯或犯罪邊緣返回就學正軌,避免越陷越深致無法挽救之地步。
前言
一、「改善校園治安 - 倡導友善校園,
啟動校園掃黑實施計畫」二、建立改善校園治安運作平臺 - 教 育、警政、法務三、執行 10項改善校園治安強化作為
改善校園治安計畫
中央- 1410專案
教育部於 95年 4 月 28 日令頒「教育部改善校園治安—倡導友善校園,啟動校園掃黑實施計畫 」,期以建立 4 個改善校園治安運作平台,結合教育、警政及法務力量,並藉由執行10 項改善校園治安強化作為,於短期內改善與維護校園治安,防制校園暴力、學生霸凌、黑道勢力介入校園及學生藥物濫用。
改善校園治安計畫
一、中央:「中央跨部會維護校園安全安 聯繫會報」二、成立「縣(市)校安會報」三、成立「分區校安會報」四、學校層級校園安全作為,成立校安事 件危機處理小組,適時處理輔導學生
個案
改善校園治安計畫
四個平台
縣市校外會
縣市校外會平台
校安中心
少年隊
中辦室
教育處
調查站
憲兵隊
衛生局
民政處
高國中小
學校教官及替代役地檢署 社會處
校外分會
民間機構
一、設置免付費投訴專線電話二、層報「校園治安事件彙報表」三、推動「校園生活問卷調查」四、全國建立「改善治安聯絡專人」五、縣市設立「校園暴力事件法律諮 詢服務小組」
改善校園治安計畫
10項強化作為
六、成立「追蹤輔導專案小組」七、學生遊蕩區域清查勸導八、藥物濫用防制作為九、「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十、辦理「改善校園治安」研習
改善校園治安計畫
10項強化作為
一、三級預防二、校外分會功能加強三、記名生活問卷調查四、重大個案追蹤輔導作為
改善校園治安新措施
地方作為
一、 三級預防(一)一級預防:教育宣導、全人關懷、型 塑健康溫馨友善校園。(二)二級預防:先期預警、即時輔導、防 止涉入不良組織及重大違法。(三)三級預防:查察通報、矯正輔導、協 助脫離不良組織。
改善校園治安新措施
二、校外分會功能加強(一)協處「校園治安彙報表」案件。(二)協處「學生吸毒」案件。(三)協助對高關懷學生實施二級輔導。(四)負責結合分區中、小學學務主任及警 察分局,定期召開分區校安會報。
(五)負責協調縣市「法律諮詢小組」。
改善校園治安新措施
二、校外分會功能加強(六)負責對地區中、小學定期實施維護校 園治安宣教活動。(七)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八)協助國中小學推動多元、活潑之「全 民國防教育」。(九)聯合巡查。(十)駐站輔導。
改善校園治安新措施
三、 記名生活問卷調查 實施校園生活「無記名」問卷調查,對於問卷結果顯示需加強之學校,分縣市遞送資料,要求各縣市專案列管,加強督導協助。為求各校確實瞭解暴力霸凌情形及受害、加害學生,建議各校參考本部問卷內容,實施「記名」問卷調查,已進行二級輔導,防止校園暴力霸凌情形持續及擴大。
改善校園治安新措施
95、 96、 97年各次校園生活問卷調查統計表區 分 月 份 表示曾遭毆打學生總比率 表示曾遭勒索學生總比率
第 1 次調查 95年 3月 7.75% 2.97%
第 2 次調查 95年 4月 5.25% 2.63%
第 3 次調查 95年 5月 4.51% 2.78%
第 4 次調查 95年 6月 4.25% 2.54%
第 5 次調查 95年 9月 4.03% 2.34%
第 6 次調查 95年 11月 3.96% 2.29%
第 7 次調查 96年 1月 4.03% 2.08%
第 8 次調查 96年 3月 3.85% 1.88%
第 9 次調查 96年 5月 3.94% 1.94%
第 10次調查
96年 9月 4.79% 1.98%
第 11次調查
96年 11月 4.12% 1.54%
第 12次調查
97年 1月 3.30% 1.33%
次別
項目 件數7 次以上
4~6次 1~3次 合計 比率
被同學毆打 75 38 344 457 4.73%
被同學勒索 24 13 208 245 1.72%
桃園縣第 12次學生生活問卷調查執行統計表
四、重大個案追蹤輔導作為 針對各級學校重大校安事件(警政署通報、本部各級學校「校安通報」、「 0800200885專線」投訴、「校園治安事件彙報」及媒體報導資料),校安中心成立「追輔小組」納編專案聯絡教官及學者專家,分別管制個案,主動與其所屬學校、教育局、校外會、警察局少年隊聯繫,以追蹤管制學校、教育局、校外會落實對高關懷學生之輔導作為。
改善校園治安新措施
主要來源一、警政單位函報二、校園治安彙報表三、校園安全暨災害事件通報四、報章媒體訊息
重大校園治安事件
意外事件
安全維護
暴力偏差行為
管教衝突
兒少保護
天然災害
疾病事件
其他
甲級 ※可能受媒體關注之相關事件
乙級 ※人員重傷、財物有具體損失、尚未引發媒體關注或負面報導效應
丙級 ※人員輕傷、財物損失輕微、無引發媒體關注之虞
類 別等
級
校園安全暨災害通報事件與媒體
93至 95年校安通報趨勢分析與統計
意外事件
安全維護
暴力偏差行為
管教衝突
兒少保護
天然災害
疾病事件 其他
93 年 (13246件 )
7150件
54.0%
1472件
11.1%
965件7.3%
96件0.7%
751件5.7%
382件
2.9%
2207件
16.7%
223件
1.7%
94 年 (15767件 )
6755件
42.8%
1316件
8.3%
1009件
6.4%
135件
0.9%
1259件
8.0%
609件
3.9%
4316件
27.4%
368件
2.3%
95 年(14638
件 )
5843件
39.9%
1276件
8.7%
1840件
12.6%
202件
1.4%
1866件
12.7%
277件
1.9%
2913件
19.9%
421件
2.9%
類 別件數年
度
重大校園治安事件
個案建立 依重大事件來源與狀況分析研判,由教育部校安中心建立個案,透過「教育部校安中重大事件管制系統」
(網址: http://csrc.edu.tw/icms/)
,進行個案建立與列管,追蹤輔導過程與成效。
年度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95
高中 91 3915
1 5 47 18 40 23
國中 225 11746
1 2 61 41 23 38
國小 105 8238
0 2 35 32 19 28
小計 421 23899
2 9 143 91 82 89
96
高中 23 8 21 16 2612
2 2 38 34 16 26
國中 30 6 40 33 3923
3 4 52 46 36 33
國小 23 3 34 49 4926
0 4 26 31 30 23
小計 76 17 95 98 11461
5 10 116 111 82 82
97
高中 49 32 40 624
國中 25 30 75 1029
國小 7 9 22 677
小計 81 71137
2330
全國中小學「校園治安事件彙報」件數統計表
類別 / 學程 國中 高中職 小計毒品 14 4 18
暴力事件 6 1 7
恐嚇勒索 2 2
強盜搶奪 1 1
輔導管教 1 1
性騷擾 1 1 2
幫派 1 1
桃園縣中小學「校園治安事件彙報」件數統計表
重大校園治安事件
個案追蹤處置權責 重大事件由教育部校安中心建案後,後續追蹤為各縣市校外會之權責,由各縣市「追輔小組」成員,聯繫教育單位或學校,瞭解處置與輔導情形,登載於「事件摘要」欄位,並紀錄相關單位對個案協處資料 。
重大校園治安事件
事件摘要欄位係案件處置情形與上下級間指示溝通之重要介面,校外會依事件重要性(紅、黃、綠燈顯示)紀錄各時程追蹤與處置情形,上級單位依政策作為、案件時程、處理良窳等給予有效妥適指導及重點提示,減少書面函文往返與電話協調。
教育部校安中心重大案件管制系統
案件編號
通報序號
類 別
縣 市
學 校
案發時間
地點
事件摘要
建案日期
受輔人數
登錄人數
建議結案
編修
(
校安中心順序)
(
對照校安通報)
暴力事件
桃園縣
○○國中
校內
毆打師長
9
人
9
人否 結
案
通報時間:自 2006/3/15 至 2008/4/15 止
200
7/6
/28
200
7/6
/29
事件摘要日期 / 時間 協 調 與 處 置 情 形 備考
2007/7/1一、協調與處置:1.6/28 14 : 00 ○○○ 。二、建議事項:本會將持續追蹤輔導。
編修
2007/7/21.7 月 2 日 1030 時○○○○○○○○○○○○○。
編修
2007/7/8一、協調與處置:○○○○○○○二、建議事項:持續追蹤輔導。
編修
提示事項※請持續填寫 ( 新增 ) 後續協處情形
重大個案追蹤輔導作為
校外會處理原則一、專人專職、瞭解作業二、建立管道、保持聯繫三、溝通想法、持續關懷四、適時反映、解決問題五、善用資源、有效輔導
重大個案追蹤輔導作為
校外分會功能(國中小部份)一、建立溝通平台二、協調事件處理三、暢通訊息管道四、定期召開會議五、有效反映問題
重大個案追蹤輔導作為 對符合高關懷類型之學生學校、學生校外會、縣市教育主管行政機關等應透過輔導機制實施或協助個案輔導,建立個案輔導記錄。尤對高關懷類型甲、乙類學生,應即啟動機制協助學校進行輔導與矯正,並召開「個案輔導會報」,結合教育、警政及社工力量與資源,協助學生儘速脫離不良組織、幫派。(獲知新增甲、乙類學生時一週內須召開,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甲類:經警察機關通報已參加幫派組織者。 乙類:經警察機關通報已參加登記為不良陣頭
或廟會組織者。 丙類:未經警察機關通報參加不良組織,惟已
有行為偏差遭學校處分或出現嚴重適應
不良者,如暴力霸凌。丁類:未經警察機關通報參加不良組織,惟出 現行為偏差或適應不良行為。戊類:藥物濫用經查獲者。
註:高關懷學生類型
重大個案追蹤輔導作為*一般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學生權益,「個案輔導會議」應採 取保密措施。二、對已畢業學生之高關懷類型學生,請學校 主動掌握下一去處,並將資料移往新單位 提請注意。三、各級單位(學校)應考量環境因素,擬定 可行且有效之具體作為全力推行,以營造 健康和諧之校園。
事件案例之ㄧ
一、案情摘要: 96年 A 月 D-1日 1630 某校二年級吳生 ( 任糾察幹部 ) ,因三年級陳生與張生多次在校抽煙予以糾正,陳生等怕吳生反應故予警告及推擠,吳生電話聯絡校外人士林員及吳員二人協助。 D 日 1600陳生二人因故遭留校輔導, 1840時林員等校外人士約 10員聚集校門,待陳生二人走出校門即上前以安全帽、疑似小短刀及球棒毆打,陳生二人往校內逃跑,對方追進校內,學務處主任察知追趕,校外人士見狀逃離;當日夜間電子媒體播出。
事件案例之ㄧ
二、處理過程: (一)受傷學生緊急就醫:(二)陪同肇事學生警局筆錄:(三)校安即時通回報校安中心:(四)校園重大治安事件統一發言:(五)肇事學生返家責付管教:(六)師生輔導與危安會議:
事件案例之ㄧ
三、因應對策: (一)關懷受傷學生協助保險申辦:(二)訪談肇事及受傷學生釐清事件真相:(三)安排見面與懇談:(四)偵辦員警聯絡與協處:(五)訓導會議商討校規懲處:(六)強化軟、硬體設備:
事件案例之ㄧ
四、問題分析: (一)學生本身因素(二)發生時間管控狀況(三)重要地點設備不足以因應(四)未來學生的輔教方式
事件案例之二一、案情摘要: 96年 B月 D 日 1400 某國中一群八年級生細故與七年級生衝突,學校陳師發現處理,八年級生即囂張頂撞,另一位郭師上前攙扶學生並隔開陳師,八年級生誤認郭師動手,於是八年級劉生等 9員圍毆,郭老師趁隙離開。
1410訓導處廣播找尋肇事同學。生教組長發現劉生等 4員,欲帶往訓導處,惟劉生情緒失控,以椅子攻擊,組長手指受傷,但在勸說下仍將學生帶回訓導處。
1415時劉生等 4員在訓導處再次與郭師發生爭執,其中彭生突然起腳踹郭師,訓導主任見狀架開,另劉生等 3員立即群毆主任,在旁老師協助制止,師生雙方紛紛掛彩受
傷。
事件案例之二
一、案情摘要(續): 1430時輔導室、訓導處人員控制現場並平復學生情緒,此刻轄區警員至現場協助並通知家長到校處理。
1515時具有案底在身的家長到校不滿小孩受傷與少年隊官警爭吵,並通知媒體到場以報導「教師毆打學生」扭曲學生行逕,並帶肇事學生前往醫院驗傷,由警員陪同前往醫院,驗傷完回校並隨警員前往派出所備案,於派出所再度與官警爭執。
事件案例之二
二、處理過程: (一)安撫師生雙方情緒與送醫:(二)請求警方處理與管控:(三)隔離學生家長與教師:(四)通知上級單位協助處理:(五)會議商討後續學生處置:(六)協助教師有關法律與心理諮商事宜:
事件案例之二
三、因應對策: (一)提升問題處理及情緒管理能力:(二)運用外部輔教人力與資源:(三)掌握學校與家長間之溝通:(四)導入公權力協助遏止暴力:(五)加強訓輔雙方溝通:(六)落實校安通報作業:
事件案例之二
四、問題分析: (一)學生家庭因素(二)教師與學生的情緒管控(三)訓輔之間的溝通(四)輔導資源的能量(五)未來校園法律問題
問題討論之一
問題一 您所任職學校某日教師巡查發現廁所有藥物違禁品,經研判可能為附近兩個班級學生所為,學校即請學務主任召集實施安檢及尿篩,由於學生集合動作散漫,生教組長為求儘速處理,語氣較為嚴厲,學生覺得不受尊重,且認為校方不應無故搜書包,集體抗議及叫囂,另某生藉由手機通知媒體到校關切,進而引發負面效應,您如何處理?
問題討論之二
問題二 您新到任一所私立學校,奉派為學生生活教育承辦人,一段時日後發現學生藥物濫用嚴重,經反應只得到口頭指示詳辦,卻無實際行動,費心查得之特定人員名冊,也經「修正」後函報。上級單位交付之快速檢驗試劑所試非人,成效低落,甚為氣餒。但學校自行查獲之學生,則由「專人勸說轉學」或者告知由承辦人員自行列管輔導,不得通報,您如何處理?
學生輔導與管教相關法令一、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須知與 注意事項兩則( 96.06.22)二、強制執行尿液篩檢作為法規依據( 95.07.31
彙整)三、教育部協助各級學校學生尿液篩檢實施規 定及教育部特定人員尿液採驗實施計畫四、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 (95.07.17)五、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少年事件處理法與兒童 及少年福利法六、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學生申訴 案件實施辦法 (89.11.28)
「學生輔導只有起點,沒有終點」;現階段外在環境與教育內涵的演變,對於教職人員在校輔導管教學生確實產生不同程度的衝擊。無可避免的,未來校園民主會日益深化、政策作為可能有所調整、學生問題也會日趨多元;同仁惟有伸展敏銳的觸覺瞭解環境變化,保持赤子的熱忱貼近學生需求,許莘莘學子一個美好的未來與校園一個純淨友善的空間。
結語
成就一生的好習慣心若改變 態度跟著改變態度改變 習慣跟著改變習慣改變 性格跟著改變性格改變 命運跟著改變命運改變 人生轉向成功
【成就一生的好習慣】,林大有
謝謝聆聽
恭請指教